醫學上是怎樣定義精神病的?


謝邀,第一次被邀請來回答問題很激動。。。
額。。。一開始在我看到這個題目的時候有點懵,因為在我的認知里,從現代的精神科醫學上來說,一般不會說精神病這個詞,而是很精確的癥狀性描述,舉個例子說就是精神分裂症、癔症、雙向情感障礙等等,而不會在討論的時候使用精神病這個詞。當然,從一般大眾的角度來說,經常說某某人有精神病,這是一個正常的現象,大部分人在說別人有精神病的時候都不是在說這個人患有精神病,而是因為這個人的某些行為令人感覺到不理解,雖然大部分情況都可能只是出於個人的原因不理解其他人的行為罷了。從另外一個角度來說,精神病也是大眾在碰到患有精神疾病的人的時候最好的描述,因為一般的大眾不會有區別精神疾病癥狀的能力,舉個例子來說,一般人基本都分不清神經症和精神病的區別,只會說這個人有精神病,但是對於懂一些變態心理學和精神科醫學知識的人來說,這兩者的區別就好像男女的區別一樣,還是比較容易的(當然,在某些特殊的病例身上,這種診斷是十分困難的)。
後來我再翻了一遍書,發現真心長知識了。。下面是我在看牛津精神病醫學教科書時候看到的關於精神病的描述:
精神病這一術語是Feuchterleben在1845年出版的《醫學心理學原理》一書中提出來的。該作者提出的精神病一詞指嚴重的精神障礙,同時他也採用了神經症這一術語,並將其作為精神障礙的的總稱。他在書中寫到:「所有的精神病都是神經症,但並非每一種神經症都是精神病"。隨著神經症這一概念的縮小,精神病也不再作為其亞組,而是被視為一些獨立的疾病。如今,我們在確定神經症和精神病定義時所遇到的困難也與他們這類起源有關。
在現代用法當中,精神病泛指嚴重的精神障礙,包括精神分裂症和一些器質性和情感性障礙。人們提出了許多標準以使定義更加精確,但是都存在問題。病患的嚴重程度是常見的分歧,有些精神病病例是相當輕微的,而一些神經症則是十分嚴重的,至少就功能障礙而言是如此。缺乏自知力常被視為精神病的一個標準,但自制力這一術語本身很難界定。有人提出更為直接的標準,即不能區分主觀體驗和外界現實,如妄想和幻覺。類似於給全部這些術語下定義所遇到的困難,精神病這一標籤也是不令人滿意的,因為這一術語包含的情況沒有什麼共同點,對特定障礙的分類通常需要更多的資料。基於以上的原因,對精神病-神經症的區分,這一基本原則(一直使用到ICD-9)在現在流行的ICD和DSM當中被拋棄了。
儘管精神病這一術語在精神障礙分類體系當中價值不大,但是對一些通常是嚴重的,以妄想、幻覺或者不尋常的或者稀奇古怪的行為為特徵的障礙,尤其是在仍不能給出確切診斷的時候,精神病是一個方便的術語。這一術語的形容詞很有用,在ICD-10和DSM-4的分類當中還在使用,例如」未分類精神病性障礙「等等。
說實話。。。這個回答給了我很大的啟發,之前我一直不清楚神經症這個詞的用法和來源,也不確定神經症這個詞是否還在用,現在終於明白了= =。。謝謝樓主。。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中定義了每種已經精神類疾病的診斷標準,每種疾病主要考察四個方面:
1 癥狀標準:比如精神分裂會有幻覺,妄想,自知力減退等癥狀
2 病程標準:一般人情緒低落一個星期是正常的,但是抑鬱症者會連續一年以上情緒都是低落的
3 嚴重標準:即患者的病症有沒有影響到自己或他們的日常生活學習工作,比如恐高很多人都有,但是大多數人知道自己恐高就不會故意站到高處,對他的生活也不會有什麼影響
4 排除標準:排除患者因為其實生物的原因所導致的心理症況,比如毒癮犯了的人會有幻覺,妄想,這就不能認定為精神分裂


這個問題提的好,實際上這個問題至今在學術領域裡並沒有被成功解答。權威的精神病史教授說,世界上很少有幾個學術領域能做到像神經病學一樣——我們既不知道神經病學是什麼,也不知道誰來定義一個人是不是神經病,更不知道神經病該怎樣治療。

偉大的導師福柯曾經說過,所謂「精神病」,不過是多數人對於少數人的標籤,是社會為了進步,而對不一樣的人的壓抑。如果看一看歷史上精神病院對於精神病人的對待,無論是虐待還是所謂「治療」,當真是令人不寒而慄。燒烤、鞭打、捆束、電擊、攪拌腦髓等等,沒有一個不曾經是歷史上大規模流行的治療精神病的方法。

在當代,精神病被定義為妨礙正常行動(function)的那些心理疾病。如果退出福柯的視角,去精神病院看一看,往往會發現,病情較嚴重的精神病人的確讓人覺得他病了。比如精神分裂者,常會幻想窗外的麻雀是蘇聯人派來監視他的,電視上的信號是外星人要攻擊的密碼。這樣的現象,並不簡單是福柯的「少數者」三個字能夠解答的。

在此類病情之外,有些統計認為當代美國,50%的人都有某些程度的精神病。最流行的精神病類別比如抑鬱、恐懼(phobia,比如恐高、恐蜘蛛、恐黑等)、飲食紊亂(eating disorder,如暴飲暴食等)。這些癥狀雖然在權威的DSM里被定義為精神病,但究竟是否真的是「精神病」,就比較值得爭議了。


現在精神病應該是指精神障礙,精神障礙是一類具有診斷意義的精神方面的問題,特徵為認識、情緒、行為等方面的改變,可伴有痛苦體驗和/或功能損害。例如阿爾茨海默病有典型的認知(特別是記憶)方面的損害;抑鬱症有明顯病態的抑鬱體驗,而兒童注意缺陷障礙的主要特徵是多動。精神障礙的核心部分是失去現實檢驗能力、有明顯幻覺妄想的精神病性障礙(Psychotic disorders),外圍是一些一些神經症性疾病(neurotic disorders),如焦慮抑鬱,再外圍可能是一些人格、適應不良等問題。


畢業好幾年啦,對於目前的研究大體有哪些新進展確實不太清楚。只講一講關於精神病人鑒定這一重要技術的發展史中無法迴避的羅森漢實驗以及標籤效應,讓更多人了解其實精神病鑒定真的是非常非常困難的。好了,上乾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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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心理異常及精神病診斷標準

——羅森漢恩精神病院研究介紹及簡析

前言:

《變態心理學》第一章的第一節,便是「變態心理的界定」。根據書本上的定義,變態心理或者心理障礙,是一種伴隨著痛苦和功能性損傷出現的個體內部的心理功能紊亂,是一種不典型的或文化上不被期待的行為反應。

我認為,這段話的落腳點是認為變態心理最終表現出來的是一種行為上的反應。而這種行為是不典型的或文化上不被期待的。也就是說,變態心理所表現出來的是一種異常行為。而如何區別正常行為和異常行為,不僅僅是變態心理學,也是整個心理學的基本問題之一。異常的定義在決定一個人是否被診斷為精神病中起關鍵作用,並且診斷又在很大程度上決定病人接受的治療。我們都知道,所有的行為都可以被看作是位於一個連續的軸上。正常或被稱為「有效的心理活動」位於一端,包括精神病在內,位於另一端是異常。

但是,對於如何區分正常與異常的界限並不是很清楚,在整個連續的軸上,決定哪兒是正常人行為所處的位置是精神衛生專業人員的責任(診斷標準)。在書本上,列出了七個元素來判別,這些元素分別是痛苦、適應不良、不合理、不可預知性和失去控制感、少見的和非傳統性、觀察者不適、違背標準。

在查閱相關文獻後,我了解到,臨床心理學家、精神病學家和心理治療師總結了如下幾條標準:為古怪、行為持續存在、社會偏差、主觀痛苦、心理障礙、對功能的影響。

兩類標準,既有相互補充的地方,又在某些方面是相通的(如不合理、少見的和非傳統性即可理解為行為古怪),但對於後一類標準中的兩條我表示疑問:

1.
行為持續存在。

這一條標準可能是在表達上或者翻譯上欠缺。因為,只有一個古怪的、反社會的或失控的行為模式持續存在的時候,才能作為對精神疾病的診斷標準。

2.
對功能的影響。

對這一條標準的解釋是,一個人所期望的、被社會接受的生活方式與其行為之間衝突的程度,可以被看作是心理診斷的底線。一個行為可以是古怪的、持續的,但如果它沒有傷害你的生活功能,就不代表真正的病例特徵。例如,假設你有一個不能控制的需要,即每天晚上睡覺之前,站在你的床上唱國歌。這種行為當然是古怪的和持續的,但除非你把鄰居吵醒或干擾了家庭其他成員,否則你的行為只對你個人的一般生活功能有很小的影響。因此,它不是一個臨床問題。

但是,僅僅因為一種古怪的持續的行為沒有影響到他人,便不將之視為病理特徵,這個理由充分嗎?例如,一個人總有在飯前偷偷去衛生間將小便喝下的不能控制的需要。因為這種行為是在他人不知曉的情況下進行而且並未影響到他人(我們假設這種行為未被人發現,也就不會引起觀察者不適的問題),這種行為難道不是一種十分異常的行為嗎?難道不能代表真正的病理特徵嗎?

不管怎麼說,現在我們已經擁有了一套標準,這些標準是在大量的臨床和理論的研究上總結出來的。但是,這些診斷標準存在兩個問題:心理衛生專業人員真能區別精神疾病和精神健康嗎?區別錯誤的後果是什麼?

大衛·羅森漢恩(David
Rosenhan)在其著名的精神病院的研究中進行了探討。Rosenhan, D.L.(1973). 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Science,179,250—258.

實驗介紹:

理論假設:

羅森漢恩的問題是:究竟是由於病人本身存在的特徵,還是由於觀察者(做診斷的人)看到的病人所處環境或場合導致了心理學的診斷。羅森漢恩設計了一種檢驗精神病專業人員正確鑒別能力的方法,他讓一些心理健康的正常人設法進入精神衛生機構,看看這些心理健康的人是否能被發現。如果這些假病人的行為在醫院裡和在醫院外一樣,並且如果他們沒有被發現是正常的,那麼這就是環境因素的影響在精神病診斷中,重於病人自身因素的證據。

方法:

羅森漢恩招募了8個人(包括他自己)來做假病人。這8個假病人(3女、5男)由1名研究生、3名心理學家、1名兒科醫生、1名精神病學家、1名畫家、1名家庭主婦組成。他們的主要任務是把自己送進12所精神病院,這些精神病院位於美國東海岸和西海岸的5個州。

所有的假病人都說想他的指導語:他們打電話到醫院並預約醫生。到了醫院後他們說能聽到「空的」(empty)、「轟的」(hollow)和「砰」(thud)等聲音。除了這一癥狀外,所有被試的言行完全正常,並且給問診者的信息都是真實的(除了他們改變了自己的姓名和職業)。所有的被試被收入不同的醫院。除一人外,其餘均被診斷為精神分裂症。

一旦進入醫院,所有被試不再表現任何癥狀而且行為正常。被試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能被釋放,直到他們分別說服醫務人員他們已經很正常才能被釋放,所有被試都把自己的經歷記錄下來。最初,他們試圖隱藏這種行為,但不久就發現這種隱藏是沒有必要的,因為「記錄行為」本身就被認為是他們疾病的另外一個癥狀。他們都希望儘早被釋放,所有,他們的行為表現盡量像正常人,與醫務人員合作,接受所有的藥物治療(但藥物不下咽,扔到廁所里衝掉)。

結果:

這些假病人的住院時間從7天到52天不等,平均住院時間為19天。在此研究中關鍵的發現是:沒有一個假病人被任何一個醫務人員識破。當他們被釋放後,他們的心理狀況被認為是「精神病恢復期」而記錄在他們的病歷中。還有其他有趣的發現和結果:

1.
當醫務人員沒能鑒別出假病人時,其他真病人卻並沒有那麼容易被欺騙。在3個假病人所在的醫院,118個真病人中的35個對被試表示懷疑,他們懷疑被試不是真正的精神病人。他們這樣評論:「你不是瘋子!你是記者或編輯,你們是來檢查醫院的!」

2.
病人(無論是被試還是真病人)與醫務人員之間的交流是很少的,而且常常是古怪的。這個研究中通過假病人做的一個試驗是,接近不同的醫務人員,通過問普通的、正常的問題試圖與他們進行言語交流(如,我什麼時候可獲得地球的特權?或我什麼時候可以出院?)。表1總結了他們得到的反應。

當有反應時,常常類似下面的形式:

假病人:「勞駕一下醫生,你能告訴我,什麼時候我能成為一名合格的地球的主人嗎?」

精神病醫生:「早上好,戴夫,你今天感覺如何?」

然後,沒有進一步的反應,醫生就繼續往前走。

3.
在醫院研究中,與嚴重的人際交流缺乏形成鮮明對比的是藥物的不缺乏。在8個假病人在此研究中,共發給他們2100片藥片,如前面所提到的,他們並沒有咽下去。假病人注意到,許多真正的病人也偷偷地把他們的藥片扔到廁所里。

4.
假病人講到的另一個奇聞是,一位護士,她的制服沒有系扣,在白天病房裡滿屋子的男病人面前調整自己的胸罩。這並不是她有意挑逗,根據被試報告,她只是沒有把精神病人當成真正的人看待。

討論及問題:

毫無疑問,羅森漢恩的研究震動了精神衛生專業領域,這個結果給出了兩個關鍵因素:第一,它表明在精神病機構中「心智健全」不能與「心智不全」區別開;第二,羅森漢恩揭示了標籤診斷的危險性。

但這項研究卻有許多值得討論的地方和我對其中出現的幾個問題的思考:

1.
關於真病人能辨認出假病人

這個問題在課堂討論上提出來過,老師給出的答案是同伴吸引。即在真正的精神病人中,普遍會形成一定的氣質,這種氣質會把真病人(不管是精神分裂症還是被害妄想症)與假病人區分開來。例子就是同性戀問題。

2.
關於病人與醫務人員之間的交流

很顯然,醫務人員認為與精神病人(不管是真病人還是他們不知道的假病人)進行任何層面上的實質交流都是沒有意義的。實際上,他們更傾向於將談話作為診斷的手段而非交流的手段。這與心理諮詢與心理治療中的共情、積極關注等手段形成了鮮明對比。但這種情況又是完全可以理解的,畢竟對於醫務人員來說,病人的身份使得他們不可能也不願意跟病人進行更多通常意義上的交流。但對於精神病人來說,這樣的負面影響是十分嚴重的,關於這一點,下面還將進行闡述。

3.
關於藥物泛濫

不可否認,藥物治療在精神病治療過程中有著無法取代的重要作用。但我們不得不注意到這樣一個數據:8個人,2100片藥片。藥物濫用帶來的直接結果便是預期效果的下降。在相關研究中,我了解到,針對某些心理障礙和心理疾病,在短期內,藥物治療和認知或行為療法的效果不相上下,但在長期治療中,藥物治療的作用十分有限(甚至只能起到緩解作用),而認知和行為療法的效果更好。實際上,羅森漢恩的研究也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醫務人員濫用藥物的情況。

4.
關於醫務人員對待精神病人的態度

在更久遠的歷史上,由於科學的不發達和迷信,精神病患者的境遇是很悲慘的。即使在近代,精神病患者受到的待遇已經很差,這其中就包括殘忍的身體虐待(Deutsch,1949)。雖然隨著時代的發展,類似於1787年Joseph Dacquin在法國Chambery的精神病院發起了相關的改革已經使得精神病患者的境遇改善了很多,特別是到了現代,已經有很多理念和制度來保障精神病患者的權益。但人們(包括醫務人員)在觀念上對精神病患者作為人的無視甚至歧視仍然廣泛存在。

這樣帶來的嚴重後果就是,醫務人員傾向於忽略病人的環境壓力,只注重與精神病特質相關的行為。

5.
關於標籤效應

羅森漢恩的研究有力證明了在醫院機構中正常人不能與真正的精神病人區別開來。根據羅森漢恩的研究,這是因為過於強大的精神病機構影響了醫務人員對個體行為的判斷。一旦精神病人進入這種機構,他們就有一種定勢,傾向忽略個體化特徵。羅森漢恩指出這便是所謂的「貼診斷標籤」。即當一個病人被貼上「精神分裂症」的標籤後,精神分裂症就成為他的核心特徵或人格特質。這一部分在阿希於1946年的研究中討論「人格的形式表達」有提到,但很遺憾我沒有找到這篇文獻。

除此之外,嚴格的診斷標籤還包括如何對假病人的生活史進行繪聲繪色地解釋。在羅森漢恩的研究中提到了一個例子,當假病人給出一段無關痛癢的陳述後,醫務人員卻對此進行了一段相當令人震驚的關於精神分裂症的解釋(253頁)。不過需要指出的是,這並不表明任何醫務人員對事實的曲解都是有意的,他們相信診斷(此例中的精神分裂症),並傾向於將對病人生活史的解釋與診斷保持一致。

另一個研究則建立在羅森漢恩1973年的研究基礎上,調查當精神病人被貼上診斷標籤時,他們本人體驗到怎樣的恥辱(wahl,1999)。該研究調查了1300多名精神病人,經歷的恥辱和被歧視是大多數的被試報告。因為對於大多數精神病患者來說,精神疾病的癥狀只表現在某些方面而非全部方面,在很多時候,病人能清楚的感覺到精神疾病恥辱的來源和他人行為所體現的態度(這其中包括一般的公眾、家庭成員、同事甚至精神健康專業人員)。這也能從另一個側面反映上面第4點提到的精神健康專業人員的態度對精神病患者產生了多麼巨大的影響。

6.
關於自我確認

羅森漢恩指出,一個人一旦被貼上符合某個心理條件的標籤(如精神分裂症,雙向情感障礙等),那個標籤將掩蓋所有他或她的其他特徵。所有行為和人格特徵都被看做是起源於標籤障礙。這也很好解釋了為什麼醫務人員對假病人日記缺乏關心和懷疑,而只是把它當成精神病標籤的另一個行為的證據。

而標籤效應帶來的最壞的影響是它可以變成自我確認,即當一個人在一段時間裡按一定方式對待時,他或她的行為也開始變成所對待的那樣。

這是一種十分有意思的現象,結合認知心理學和行為主義的相關觀點,我的理解是,當某人被一種行為模式所要求,在一段時間後,其認知會被改變,以期符合其行為(參見海德的P-0-X模型和費斯廷格的認知失調理論),而認知的改變又會在一定程度上強化這種行為。

同時,根據老師當時的提示,我在查閱了社會心理學的相關資料後,也較傾向於認為用社會心理學中的社會影響來解釋。對於病人來說,專業的精神病機構和醫務人員無疑代表一種權威,當病人選擇服從的時候,其行為不自覺就遵從了權威的論斷。相關的經典案例有米爾格萊姆的權威—服從實驗。

7.
關於瘋子談話

針對羅森漢恩研究的後續研究非常多,其中塞瑟(Szasz)的一項研究我覺得非常有意思。他的觀點是,不能一聽是精神疾病就當成是,而應該把它看做由社會和環境因素引起的生活中的問題。在一片文章中,他舉了一個「瘋子談話」的例子,由於這些談話,這個瘋子被診斷為精神病,但是,「這些談話並不是診斷一個人心智不全的有效證據」,因為,一個人(精神衛生專業人員)不能理解另一個人(病人)。(Szasz,1993,第61頁)

這確實是一個非常新穎而獨到的觀點。實際上,我們經常會看到或聽說「白痴天才」這樣的例子。換句話說,在某種程度上,天才和瘋子只有一步之遙。如影片《美麗心靈》主人公的原型約翰·納什便是一個罹患了精神分裂症的著名經濟學家。我們當然可以根據已有的知識判斷一個人是否患有精神分裂症,但是在另一個方面,是否只是因為某些病人的思維超前而無法被理解呢?對於一些並不太有把握的癥狀或古怪言行,是否在診斷上應該更加審慎呢?

8.
關於後續研究中的批評

羅森漢恩在1973—1975年間,在12家醫院重複這個研究,每一次他都得到了相似的結果(見Greenberg,1981,Rosenhan,1975)。然而,其他研究者對羅森漢恩從他的研究中得出的結論提出了異議。施皮策爾(1976)認為,雖然羅森漢恩所用的方法表明心理診斷系統是無效的,但事實上,它們並非如此。例如,通過說謊假病人進入精神病院並不困難,因為準許入院是基於他們的口頭報告(而且醫務人員永遠也不會猜到,有些人會使用欺騙的手段進入這種地方)。同樣的理由,你可以進入一個急救中心說自己腹痛,可能你會被診斷為的了腸胃炎、闌尾炎或胃潰瘍而住院,雖然醫生被欺騙了,但診斷方法並不是無效的。另外,施皮策爾還指出,只是因為假病人的行為正常而被收入醫院,而這種癥狀的變化在精神疾病中是常見的,也並不意味著醫務人員在診斷中的無能。

對此,我卻有完全相反的看法。正是由於在診斷中,醫務人員基於口頭的報告和相應的一些標準而讓假病人能夠進入精神病院,才證明這種診斷手段的效度是非常低的。同樣的例子,或許我可以騙醫生說我腹痛,醫生也會基於我的口頭報告診斷我患了某種疾病。但是,如果運用更加嚴格的診斷手段(如胃鏡檢查、B超掃描等),便會得出我並未患病的結論。而很顯然,在心理診斷效度上,還很難達到這種科學水平。

羅森漢恩的後續研究也證明了這一點。有一個研究和教學醫院,那裡的醫務人員在羅森漢恩的研究結果發表之前聽到了他的論斷並猜疑這種診斷錯誤是在自己的醫院做出的。為了檢驗這一點,羅森漢恩通知醫院的工作人員,在未來的3個月時間裡,一個或多個病人將試圖進入他們的精神病區。每一名醫務人員都被要求用10點量表對當前的每個病人進行評定,看他或她是假病人的可能性。3個月後,193人被確認是假病人,其中41人被至少一名醫務人員很自信地認為是假病人;23人被至少一位精神病專家懷疑是假病人;19人被一位精神病專家和一名其他醫務人員確認為假病人。事實上,羅森漢恩在3個月的時間裡,竟然沒有派一個假病人去醫院!「這個實驗是有教育意義的」,羅森漢恩說:「它表明,當懸賞(在這裡指威望和能力)很高的時候,診斷一個人是異常還是正常的傾向可以被反轉。但存在一個不爭的事實:當任何一個診斷過程本身很容易出那麼多錯誤時,它當然不是一個會讓人很信賴的診斷過程。」(第252頁)

結語:

誠然,標籤效用在一定程度上是有幫助的,因為它們是有效治療心理障礙的必要部分,就像疾病的名字是診斷和治療軀體疾病的一部分一樣。但如何做到科學準確地診斷精神疾病和心理問題,在這個問題上,我們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參考文獻:

Greenberg,,J.(1981,June/July).An interview with David Rosenhan.APA
Monitor,4-5.

Rosenhan, D.L.(1973). 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Science,179,250—258.

Rosenhan,D.,L.(1975).The contextual nature of psychiatric
diagnosis. Journal of Abnormal Psychology,84,442-452.

Spitzer,R.L.(1976).More on pseudoscience in science and the
case of the psychiatric diagnosis:A critique of D.L. Rosenhan』s 「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and「The contextual nature of psychiatric
diagnosis.」 Archives of General Psychiatry,33,459-470.

Szasz,T。(1993).Crazy talk:Thought disorder or psychiatric arrogance?British Journal of Medical
Psychology,66,61-67.

Wahl,O.(1999).Mental health consumers』 experience of
stigma. Schizophrenia Bulletin,25(3),467-478.

Milgram S.(1963).Behavioral Study of Obedience. Journal of
Abnormal and Social Psychology,(67),371-378.

Roger R. Hock.Forty Studies That
Changed Psychology Explorations Into The History Of Psychology Research,306-315.

王建平.變態心理學,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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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是參照國外發達國家的標準定的
美國是 美國精神病學會 制定《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
該協會是私立協會,因受製藥企業操控飽受非議,定義的精神病越多藥品銷售越多
1992年,根據《手冊》第三版,每年都有22%美國人患精神疾病;終身而言,33%的美國人會患上精神疾病。
2005年,根據第四版《手冊》的研究表明:美國人年度發病率為26%,終身發病率46%。


有什麼關係,累了就睡,難過了就哭,遇見想愛的人就去愛,有夢想就去實現.

我的家人中有一個精神病患者,是我爺爺的兄弟.從小到大,我都能看到他一個人在自言自語,我們都不知道為什麼,估計他自己更加的不知道為什麼.對於他,我的爺爺總說,看,你的四爺是一個可憐的人,記得很久以前有問過爺爺和家人,為什麼他會變成這樣,後來,據說:」最開始的時候他不是這樣的,是一個寫的一手好字,性格善良,帥氣的小夥子,起因大概是因為母親的離世,具體的故事長輩講起來很淡,或許那段回憶很傷人,或許那段故事隨著時間的流逝被人漸漸的淡忘,又或許不值得一提,誰會在乎呢?

在偏遠的鄉下小鎮,大家對這個人給予足夠的寬容,不在乎這個人在夏天穿上女式的衣服到處閑逛,不在乎在蠅蟻遍地的垃圾池旁邊撿食別人吃剩下的蔬果,不在乎他吃過的食物中有沒有中毒的,因為精力的原因,家人也很難24小時照顧到這樣一個精神病人,但是上天很憐憫這樣的人,在將近四十多年的時間裡,這樣一個每天撿著別人吃過的剩菜殘羹、穿過別人不知道扔在馬路上多久的衣服,也很少生病,想比如現代人精細的生活習慣、更別提養生,過著原始人生活的他到現在依然維持喝生水的習慣,記得在小的時候,對這個所謂的四爺敬而遠之,因為不知道他會不會打小孩、會不會做出對人毫無預期的傷害,這麼多年,貌似也一直都沒有,他是一個和善的精神病人,不打擾別人的生活,記得小時候,送東西過去給他吃,他說:「不要了,你們吃。」把我當成姑姑和叔叔,現在想到,或許他內心當時留存的是自己願意保存的那一部分記憶,外界,與他來說,無關。

從前沒有那麼多的煩惱,不知道世界的複雜與多變,長大後,想要變得單純並不容易,現代社會壓力大,每一個人的內心都像漂浮不定的浮萍,在上個世紀,人們帶著上輩遺傳的價值觀生存,相信天長和地久,而生存在夾縫中的我們這一代人,帶著網路與信息生存,保留的大多是自己自私的情感和那些看似很正義的價值觀,做著腦中長滿蛀蟲的人類,一旦有人相信正常的愛情就被當做怪物,當做與這個繁雜的世界不想稱的動物,真正的相
稱又是什麼呢?

前兩天和朋友在公交車上看到一個精神病人,打扮正常,出口成章,不知道經歷了什麼,導致了這樣一個看起來正常的人變得不正常,碰到心理學的老師或許能給到完美的答案,不知道大家在面對精神病人大多是怎麼做的?這些人在這個龐雜的社會中又是怎樣被對待的?遇到這樣的人又能怎麼做呢?所有這些在課堂上老師完全沒有給出答案,越長大,越發現,中國教育體系的缺失,長久的壓抑和人們內心排解情緒的失調致使這個世界越來越多的人不會與自己相處,人不僅要一個人生活,還要學會和家人生活,和朋友相處,這樣長久的時間中,如果學不會相處靈魂就沒有辦法去安放。


美國精神病的比例比英國多1倍呢。。
就是因為「定義」不一樣哇


精神病人就像一個在家中房子著火的人。病人看到了火正在燃燒他的房子和他。但多少人不知道往火上澆油。少數人知道也無能為力。但精神病人只能和澆油著對著干。可憐的精神病人只有倆種選擇。1,死。2,別人給他在藥物治療平穩的時候。向他傳授真正的瑜伽和冥想及宗教知識。讓他遷悉到彼岸。不要害怕鱷魚的攻擊。西藥只能控制住癥狀。中藥及針灸治療電療等。只能起到表像變化。沒有作用。瑜伽及冥想是精神分裂症病人的唯一出路。


敢砍醫生的就算


神經病 精神病 這兩個詞語來源是舶來品 還是 中國古代就有的呢?如果是舶來品 人人都有吧? 就是人人都是 精神病 或者 神經病 的潛伏病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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