瘋和正常(或者不瘋)之間的界限是什麼?

我們常說的,瘋子、精神病人等等和正常人之間的標準是什麼?和「心理疾病患者」又有什麼區別?瘋和不瘋的界限是什麼?判定的時候僅靠專家主觀意見么?


1.26添加

剛剛看了 @唐僧同志 對問題的編輯,非常不好意思,木有領會原題要義。這要放在當年高考,就是一不及格的語文作文。感謝唐長老呵護晚輩的鼓勵之贊。

—————————————————————

  • 瘋子的一個界限是自知力是否缺失。

比如,有個二十年潔癖的老病患,已經連續5年幾乎不出門(因為臟嘛),但是你跟ta交談,ta特別清楚自己的問題,對此很痛苦,也很迫切地希望改變,一般人可能會說ta有病,但不會說ta「瘋」了。(當然,ta的配偶在憤怒模式下大概率也會說「你就是個瘋子!!!」-_-)

  • 另一個界限是對社會規範的破壞。

思考個問題吧:想像一個老年痴呆症患者,ta的癥狀是單純的遺忘(從剛剛發生的事記不得,到昨天的事記不得,漸漸演變到老伴不認識只記得初戀),你會說ta是「瘋子」嗎?

假設同樣是老年痴呆,同樣是上述癥狀,再外加ta性情大變極度暴躁,在家裡拿著菜刀砍看護,你會說ta是「瘋子」嗎?

我猜測,認為第二個是的比例遠高於第一個。所以還不能單純地說「自知力缺失」是判斷「瘋子」的界限,另一個重要界限是「是否以『常人不能懂的』言行嚴重破壞或威脅社會規範」。

梵高割耳朵的行為貌似沒有傷害他人,貌似還發生在清醒狀態下(自知力不怎麼缺失),但該行為無「常人能懂的」理由,且讓人感到危險,這就是威脅社會規範,所以也被稱為「瘋子」。

這樣看來,第二個社會規範界限重要於第一個自知力界限。因為「瘋子」本來就是一個有強烈社會道德傾向的非學術標籤,表達了人們對其破壞或威脅社會規範的譴責之情


所以再往下的學術內容,俺姑妄言之,你們姑妄聽之。

人們常說的「瘋子」,隸屬「心理病患」範疇,主體是精神分裂症。

四種精分亞型:

  • 偏執型

體內被植入晶元,受到外星人/國安局/FBI監視,他們陰謀大大滴,我對破解他們陰謀至關重要,所以他們要迫害我……blabla。《禁閉島》中小李子的角色、《美麗心靈》中的納什、還有《犯罪心理》里好多案例,都這高冷范兒。

這類是百姓眼中最常見的「瘋子」。

  • 緊張型

很少見啊很少見,當年實習時有幸見過一例,至今念念不忘。核心表現:精神運動性遲滯、甚至停滯。幾個學術關鍵詞:木僵狀態、蠟樣屈曲、空氣枕頭。就是像蠟像一樣渾身僵硬,腦袋下面彷彿墊了一個空氣枕頭。當年精神病學老師很詩意地說:為了保護自己柔軟的心,他們築起了倔強的殼。。(百度無節操,我不會慫恿你們用百度圖片去搜蠟樣屈曲的。你們千萬不要搜。。。。)

  • 青春型

中二病高頻極限版,情感行為非常幼稚。包括但不限於莫(mao)名(gu)其(song)妙(ran)的大哭大笑,對著鏡子自言自語,徹底回歸食色本能……

  • 單純型

宅中大神,極度孤僻,生活不能自理。從不出門不說話開始,漸漸隔絕一切人際,在卧室生根,在卧室地板上大小便……


還有一些被稱為「瘋子」的精神疾病,因為每個人尺度不一樣,沒有普適性,就不叨叨了。

——————————————————————

【原答案】

從理論上說,心理問題是一個連續譜系,病與非病不是絕然斷裂,而是程度的變化。比如強迫症患者的那些無意義的、儀式化行為,也可能是「正常人」的怪癖:走路不踩地磚縫、走路必須踩地磚縫、紅票子裝進錢包的時候必須要讓主席的頭像統一方向,等等。還有強迫性窮思竭慮的人,經常陷入無意義的思考,但「正常人」也會有陷入思維怪圈不可自拔的時刻。又比如,精神分裂症患者會有幻聽,可是「正常人」的耳鳴也屬於幻聽。所以,談論病與非病的前提是把握度的原則。

宏觀地說,心理問題的判斷需要綜合以下原則。
一、橫向比較

①統計上罕見
大多心理特徵或行為表現在人群中呈正態分布,即絕大部分人居於中間部位,可視為正常;小部分人分布於兩端,往往被視為異常。以內外向為例,大多數人會認同「我有時內向,有時外向」的評價。但是內向到社交恐懼的級別,或者外向到躁狂發作的級別就是有問題了。
後門:極端即糟糕的評語,並不適合所有心理特質。簡單舉例,智商——智商越高,是越優秀的表徵。
②違背社會規範
社會運行有其相應的道德規範及法律準則。社會要求成員遵守這些規範準則,以保證公共秩序的維持和社會的運轉發展。大多個體在社會化過程中有效習得了這些規範準則,並能在日常生活中自覺遵守。但某些心理障礙患者則可能挑戰、違背它們。比如性心理障礙患者可能盜取異性內衣褲,精神分裂症患者可能傷人毀物。
後門:對社會規範本身也需客觀看待。滯後的社會形態帶來的規範,可能本身就是不合理、需要被打破的,如封建社會遺留下來的某些清規戒律。
二、縱向比較
③個人感到不適

個人主觀感受是心理障礙的重要判斷標尺。許多心理障礙患者會直接體驗到緊張、焦慮、恐懼、苦悶,內心飽受折磨,甚至伴隨軀體不適。有時,身心不適可能是患者唯一的異常表現和求助的唯一動機。
後門:但當心理障礙嚴重到一定程度後,個體缺乏足夠的自知力,或許意識不到自己的不妥或不適。在診斷上,這個特徵被稱為「自知力缺乏」,也就是大家常調侃的「精神病人都說自己沒病」。
④社會功能受損

當心理問題上升到心理障礙級別時,其發作將進入頻繁且持續的階段,個體難以擺脫,且會造成社會功能受損。社會功能主要包括兩方面:人際交往和學習/工作。如果因為心理不適而頻繁迴避人際活動、以前喜歡的活動現在也提不起興趣,或學習/工作效率顯著且持續下降、屢屢曠課/曠工,這就是社會功能受到了損害。提示需要進行及時的心理干預。


微觀標準:精神癥狀學

這是一門系統學科,國內比較流行的主要是三大體系:DSM(美國精神疾病診斷與分類標準)、ICD(國際精神疾病診斷與分類標準)、CCMD(中國精神疾病診斷與分類標準)。

三大體系大同小異,不展開。以CCMD-3的抑鬱症診斷標準為例,大家可以體會下某個具體的心理疾病是怎麼診斷出來的。

從下面可以看到,一個診斷的給出需要結合癥狀表現、嚴重程度和病程標準,任何一個達不到,都只能貼個疑似標籤,或者說有這方面傾向,而不能診斷為XX症。

【癥狀標準】以心境低落為主,並至少有下列4項:
(1)興趣喪失、無愉快感;
(2)精力減退或疲乏感;
(3)精神運動性遲滯或激越;
(4)自我評價過低、自責,或有內疚感;
(5)聯想困難或自覺思考能力下降;
(6)反覆出現想死的念頭或有自殺、自傷行為;
(7)睡眠障礙,如失眠、早醒,或睡眠過多;
(8)食慾降低或體重明顯減輕;
(9)性慾減退。
【嚴重標準】社會功能受損,給本人造成痛苦或不良後果。
【病程標準】
(1)符合癥狀標準和嚴重標準至少已持續2周。
(2)可存在某些分裂性癥狀,但不符合分裂症的診斷。若同時符合分裂症的癥狀標準,在分裂癥狀緩解後,滿足抑鬱發作標準至少2周。
【排除標準】排除器質性精神障礙,或精神活性物質和非成癮物質所致抑鬱。
【說明】本抑鬱發作標準僅適用於單次發作的診斷。

看到問題問,是否僅靠專家意見。可以這麼說,心理疾病和生理疾病的診斷是一樣的,最終結果就是專家意見。但專家意見不是一個專家,專家也要會診的,而且專家給出意見前,需要納入考量的包括但不限於:心理問題診斷量表、個人主訴、他人(親友、同事等)評價、行為觀察等等。也存在這個專家不準,那個專家準的情況。


@CalistaWang 提到《瘋癲與文明》,這個很有意思。在福柯看來,精神疾病不過是話語權利下的犧牲品,也就是說不管是專家的觀察、他人的評價,還是心理量表的結果,都僅反映了社會話語權對某個"精神疾病患者"所貼的標籤,用來懲罰、貶低這個人及其行為,倘若有一天具有這類行為的「精神疾病患者」掌握了社會話語權,那麼精神病就成了現在的「正常人」。


《瘋癲與文明》


沒有界限。。。。

這麼說吧。。

如果把一個「正常人」抓進精神病院,他是很難自證沒病的。。。

恩。。


想起上學期讀過的一篇文章,叫On being sane in insane places.
發表者是美國一個叫David Rosenhan的心理學家,講述了他做過的一個檢驗美國精神病患鑒定標準的實驗。這個所謂的「假病人」實驗把正常人分別送往不同的精神病院,讓他們模擬一些典型精神病的癥狀,例如幻聽,除此之外其他一切正常,結果大部分人都被診所判定為精神病,收治了。收治後這些假病人一切表現都如正常人一般卻很難再被認為是正常。

後來公布真相的時候在整個心理學界,甚至整個科學界都引起了廣泛討論——尤其是醫務工作者們反響強烈,認為自己的權威被動搖了,認為醫生並不該隨時做好這種被「整蠱」的準備,來者都應可能是病人。總之爭論的話題包括了道義以及關於權威對疾病的定義。至今都是經典案例,有興趣可以去讀讀這篇文章。


現在權威的診斷標準主要有DSM-5(美國)主要是五軸診斷,CCMD-3(中國)主要有病程標準,嚴重標準,病症標準,排除標準四方面,ICD-10(歐洲)。

不同的精神疾病有不同的診斷標準,不同地域對同樣的病症有不同的診斷,疾病的歸類也會有變動,畢竟,對於異常心理,我們還有很多未知。

精神病性障礙和非精神病的區別可以從六個方面來看,自知力(自己有病沒病),現實檢驗力(是客觀事實還是主觀yy),人格結構(是否完整),精神病性癥狀(有沒有妄想,幻覺啥的),社會功能,預後。

題主可能不是心理專業的學生,這些都是《變態心理學》里的重點,有興趣可以看看~


正常人一切言行都是有理由有根據的,都是大腦分析判斷之後做出的結果。

瘋癲和醉酒的人做事不經過大腦,不需要理由和根據。沒有人能猜到他們會做什麼,也沒有人知道他們為什麼會這樣做。

比如一個人把手機砸了,正常人肯定有他的理由,比如總是卡頓玩得不爽,比如關鍵時刻死機,比如打電話聲音太小耽誤事等等。

瘋癲和醉酒的人沒有這些理由,什麼東西在手邊就扔什麼。

有時候我們看到別人做出一些無法理解的事,會脫口而出「你瘋了吧!」
所以,其實我們心中都會判斷瘋和不瘋,哈哈。


————————————————————————


至於題目中還提到了精神病人,那個範圍就大了,瘋癲只是精神病中的一部分而已。我猜題主只是想知道瘋和不瘋的區別吧,建議改下題目。
題主若是想連精神病也全面了解一下,那就等專科醫師來說吧。


看一個人正常還是不正常,看一致性。就兩條:和其他人是不是一樣,和本人以前行為是不是一樣。
治了十幾年精神病的老師曾經這樣忽悠我們。


至於正常人進精神病院能不能區別出來,我看是可以的。你只要正常吃、正常睡正常溝通……一切保持不變就和醫院裡歇斯底里的病人不一樣了,就成了一個異類。【即在不正常的人群中的不正常等於正常】


一句話總結:癥狀已經影響正常生活導致生活無法繼續(如上班、上學、吃飯、睡覺等)就叫瘋。


簡單來說,覺得自己有病的往往都還是小問題,開點葯吃吃就完了……等覺得自己沒病了,那問題就大了→_→精神病院里關的基本就是覺得自己沒病的……


自己是精分患者,從切身體會來看。你不知道自己什麼時候病會複發,當「正常」後絞盡腦汁去回憶自己從哪個時間點開始不正常的,卻非常難找出那麼一個節點。所以瘋和不瘋間無明顯界限。有可能一個人某種行為在某種文化下認為「病態的」,而在另一些人眼裡只是覺得行為瘋狂點罷了。


手機黨簡單說說。
一般來說判斷心理是否健康有三個原則。
一:主觀世界與客觀世界相統一的原則。
簡單來說就是世界上有那些客觀存在,我們才能主觀地感受到(用自身感覺器官直接感知或間接感知)。如果出現幻視或幻聽就是主客觀不統一了。
二:心理活動的內在協調性原則。
人類內在活動不外乎知情意。正常情況下,死爹死媽就哭泣掉眼淚。像莊子,死了親人還擊鼓笑樂就是心理活動內在不協調了。
三:人格相對穩定性原則。
每個人在成長過程中都會形成穩定而獨特的人格特質,沒有重大的變故不會輕易改變。比你家的金磚都穩定。
如果一個人之前一毛不拔突然變得揮金如土就可能有點問題了。(像之前微博上一個人突然性情大變,不愛動漫,閨蜜拉她去看腦科大概就是因為這個吧~)
至於其他知友說的自知力,一般是區分精分和神經症。
就醬,手好冷。


瘋和不瘋的區別就在於:別人的看法。

具體到每件事上,」特立獨行「就是瘋;」隨大流「就是不瘋,正常。

就好比村裡的姑娘都在28歲以前就結婚了,不管那個人她喜不喜歡,而只有一個姑娘30歲了還沒嫁出去,就只是因為沒找到真心對她好的,那她在別人的眼裡就是」不正常「。雖然還沒上升到」神經病「的高度,但同村的人必定別人會用異樣的眼光看她。

以上是從社會學角度分析,從病理學角度分析如下

如果要上升到」神經病「的高度,必須至少符合兩個必要條件:

1.影響自己或他人的正常生活;

2.傷害了別人或者自己的健康或者生命。

關於第一點,依據程度不同可以做不同的劃分

輕度的精神病:經常性的失眠,健忘等。影響了一個人正常的日常生活。這種情況可以諮詢心理醫生,找出心結……(其實現代人都會有不同程度的」精神病「,只是不太明顯,或者自我心理調節能力比較強,主動發泄,經過一段時間會主動消化……)

重度的」精神病「,又是俗稱的」神經病「,常見的情況就是產生幻覺,或臆想情況嚴重,這種病人需要長期接受心理治療甚至管制。


——————————————————————————————
至於所謂」專家的意見「……要看這位專家是社會學傾向多一點,還是病理學傾向多一點。

說到」神經病「或者」瘋子「,想到TED有一個作家講的一個真實的故事挺有意思:

說一個殺人犯為了逃避法律的制裁,在法庭上極力扮演成一個」瘋子「」神經病「。最終如願以償進了 精神病院。

到了精神病院以後,他又開始極力證明自己是」正常人「,想早點回到社會。他每天堅持看新聞,看報紙,看書,然後跟醫生護士交流,告訴他們世界上發生了什麼事,給他們解釋他們不知道的事……

只是因為他在進精神病院的時候已經被認定是」神經病「,所以在這裡的不論醫生和護士,都首先把他當成是」神經病「,他在精神病院做的任何事,都被認定成 發神經 的表現。

所以, 第一印象 是很重要的。


很多邏輯性強的精神病人是看不起我們的。


有一句話是:所謂的瘋子並不是失去理智的人,而是失去一切只剩理智的人。


精神病人就是突出表現了自己與其它人(這個群體)不一樣並讓其它人所反感的吧,說著其它人覺得不存在的真話;不反感就是精分吧,「正常」就是得裝得隨大流隱藏自己但很「普通」,相反讓這個「正常」的群體所無法包容接受並嫉妒所以想遠離其


依照社會等級分,處於權力核心的是正常人,遠離權力的是瘋子


除了那些「你」不是活著只是還沒有死去罷了的就都是精神病人。因為怕死的眼裡不怕死的都不正常。自己沒有某方面才能的人眼裡擁有才能的都是精神病人。


我覺得要按照大多數人對一個人的判定


個人認為正常人會經常有各種煩悶痛苦的情緒體驗同時也能較好的控制自己。


對一件事執著的程度。不瘋魔不成活


推薦閱讀:

遇到裸下身的暴露狂應該如何應對?
大家有過什麼離譜的被害幻想?
醫學上是怎樣定義精神病的?
假如被關進精神病院,如何證明自己沒病?
對創傷後應激障礙患者如何進行心理干預?

TAG:心理學 | 精神病人 | 精神病學 | 異常心理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