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喜歡作死拿生命當遊戲的人?
為什麼國外會有這麼多這樣的人?
Mustang Wanted
這是一個極好的問題,如題主所描述的這種現象,在心理學中被歸因於「感覺尋求」人格特質。這種喜歡「作死」的玩家,就是典型的「高感覺尋求者」。
我們知道,人有不斷輸入變化的刺激的需要,對那些貧乏的刺激,人會做出抗拒反應。J.P.Zubek,W.Heron,S.Smith和M.Zuckerman等人通過「感覺剝奪」的實驗先後證明了這一點。
實驗者在嚴格控制的實驗室中讓被試戴
上半透明的墨鏡,使他們除了能看到漫射光線外看不出任何形狀的圖形,同時,被試需要戴上手套以減 少觸覺刺激,而室內的聲音刺激也將減少到最低限度或者完全隔音(所以才會被稱為感覺剝奪實驗,就是在剝奪人應有的感覺)。
被試們每天只要躺在實驗室里,不用做任何事情就有20刀的實驗津貼,按理說是件美差,但是這樣經過兩、三天後,被試們幾乎都因為不能忍受這種情境而拒絕繼續實驗。與此同時,有的被試開始出現類似夢境般的視幻覺,對時間、空間含混不清,無法集中注意力或思路清晰地思考問題。 在情緒上變得煩躁不安、焦慮、易激惹。如果延長剝奪的時間,有的被試還會出現更加嚴重的心理障礙。
這種對感覺的需求,在心理學中就被稱為感覺尋求。
不同的人,就有不同的感覺尋求水平,也就會導致不同的行為偏好。比如有的人熱愛恐怖片,享受被驚嚇和懸念帶來的未知感,或是喜歡參加激烈的、富有危險性的運動,或者熱愛豪飲、刷夜、甚至為了某些新異體驗而嗑藥,這在感覺尋求水平持中或較低的人群眼中是很難有樂趣的——因為這樣的刺激,超過了普通人能容忍的閾限。
M.Zuckerman首先提出感覺尋求是一種人格特質,它包括人對新異變化和複雜感覺經驗的需求。感覺尋求較顯著的人(也就是問題中提到的這些高感覺尋求者),經常使自己保持較高的喚醒狀態,並為此而尋求不斷變化的新異體驗。當類似或相同的刺激反覆出現時,這種人會感到厭煩,反應速度也會大為減慢。因此,他們具有探索新異刺激情景的人格傾向。
高感覺尋求者往往對自己的內部感受十分敏感,很難耐受疼痛(痛閾極低)。他們的行為很少受約束,放蕩不羈,或是藐視社會規範。在某些實驗室的環境中,高感覺尋求者不願持續做同樣的作業內容,不能反覆看單調的紅燈片,較難堅持速視器的實驗作業,而是心緒煩躁、不斷地來回走動。因此有人認為,在受限制的情境中,被試坐立不安的表現就是感覺尋求的重要特點。
這種人格特質表現了個人的穩定的行為型式(Pattern)。感覺尋求不受環境或機遇的限制,高感覺尋求者積極尋求能增加其感覺的刺激,反之,當他處於感覺貧乏狀態(如感覺剝奪情境)時,他將以各種可能的方式尋求刺激,如吹口哨、圍繞著床轉圈、觸摸牆壁或陶醉於豐富的幻想世界裡,等等。 可見感覺尋求可作為人們活動的動力,它由情境所引發,形成一種線索,使個體處於一種激動的情緒狀態之中,表現為個體想要達到某些目標的期望。
這種高感覺尋求的特質所帶來的結果,是兩面的。高感覺尋求者可能表現出異乎尋常的創造能力,但也能產生驚世駭俗的暴力性破壞行為。他們一般具有智商高、思維靈活和高創造性的特點。而低感覺尋求的人則不然,因為後者傾向於躲避那些沒把握的、新異和有風險性的事物。同時,美國心理學家F.Farley又指出,高感覺尋求的人也有一個反面的傾向,那就是犯罪。那些與法律背道而馳的犯罪或過激的行為,同樣也是高感覺尋求者所具有的行為特點。
最後,我認為人和人之間沒有必要相互理解,彼此尊重,互不干涉就好了:)我覺得第一名上說的很好,作為一個可能在你們眼中同「作死」的人,讓我不害臊地「代表」他們一次 (??? ????),我不從科學上說,我粗魯地說。
第一張圖看不見,第三張圖沒見過,我有臉盲症,不知道這是不是同一個人,但第二幅圖的人我認識,他叫 Alexande,我們叫他「倒立狂魔」。有興趣的可以查查他的視頻。
在說這個問題前,不如我們先來說說題主圖片里的這個人。
(圖為他和他女朋友)
Alexande,俄羅斯人,俄羅斯也是跑酷界最不要命的國家。他喜歡在屋頂邊緣倒立、行走,喜歡攀爬一切至高點,俄羅斯貌似有不少這樣的「團隊」,我了解不深。
但我知道每個視頻背後都會有很多看不到艱辛(我們團隊自己拍過視頻玩過,了解其中苦楚),在一次偶然中,我看見了他們的「準備」視頻。
這種事,不僅僅是敢不敢的問題。
第一,他必須是「極限健身」中的佼佼者,有著強大的身體控制力,這是他能單手吊在空中、倒立、俄挺等動作的保障。
其次,他需要有強大的平衡力。在那麼高的地方和在地面上的桿走是截然不同的。那麼大的風不是吹著玩的。當然,他們肯定會選擇天氣好的日子去。
我一直信奉一句話:能力越大,膽量越大。
膽量不是靠嚇出來的,不可否認這世上有些人能力不夠但膽量又大。但就大眾來講,女性為什麼普遍比男性怕黑?因為她們「能力」不夠。
在跑酷里這一點尤為重要,我管這叫「夯實基礎」。
說了一點大的,我再說些小的。
爬之前檢查其是否牢固,確保自己熱身完畢並且身體狀況良好,保證心裡沒有太大負擔,保證大腦清醒……
每一點失誤,都可能導致失敗,他們比任何人都清楚。
發張我們的照片:
不喜歡拍照,只是隨便拍紀念一下,見諒。
這棟樓有20多層吧,我們從屋頂往上爬,到最上面有十多米高,最高處四周什麼都沒有,坐在那,腳下近100米。(不知道是否準確,很久沒去了。
當然,這點高度和危險程度是不足以和倒立狂魔比的,我們連右邊都不敢爬(右邊那條可攀爬的距樓頂邊緣一米都沒有,如果在右邊,出現在你視野里的就是地面的風景,不要太美麗。)當然,後來我站到樓頂邊緣上了。站在上面不動和移動是兩種截然不同的感受。
我們為什麼要爬這個,說實話,就是因為好玩。越往上爬,出現在你眼裡的風景是你這輩子可能都看不見的,肆虐的風在此刻只會讓你恐懼,毫無舒適可言。但我爬上去從沒想要證明什麼,我沒拍什麼照片,也沒有告訴任何人,現在看來我可能是在作死,但當時我只是想著:做吧,不做你會後悔的。
我們覺得這個世界很美好,可能比你們都覺得,我們覺得生命很美好,我們因擁有健全的四肢而高興,我們了解它,改變它,運用它,和它真正成為一體。
當我站在屋頂邊緣,我的心想猛烈跳動卻異常平靜,我看著腳下的一切,嘴唇緊閉,我更明白了生命的可貴。
一切所謂的作死,都是帶著激動的心情上去,再帶著被平復的心下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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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允許我對第一名所說的「負面影響」作一點澄清。
也就是所說「犯罪動機」的幾率越大。
特殊情況特殊對待嘛,跑酷就屬於特殊運動吧。
接觸過跑酷圈子的都知道,我們學的不僅是「跑酷」這項運動,更加重要的是,我們在其中了解人生的一些意義,體會一些常人無法體會的東西。
我們大多數人都很溫和,我們不像影視劇中的那些少年,舉著酒瓶招搖過市,所過之處留下震天歡笑,我們很安靜,我們會盡量不影響到其他人。因為跑酷容不得焦躁,只有冷靜,只有保持身體健康,我們才能保證動作的安全性。
覺得跑酷的人可以去偷東西的,絕對不了解它。
跑酷只是一種生活態度,你可以選擇疏遠它,但請不要詆毀它。
並無針對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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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碼字,中途中斷過,我現在已經忘了題主的問題了 _(:з」∠)_胡亂作答,有邏輯不通或錯誤處請告訴我,有時間修改。
媽蛋昨晚打好了圖片又上傳不了,手機版不要太辣雞。當你興奮的閾值越來越高,也唯有最本能最原始的對死亡的恐懼感,才能撥動你腦子裡的那個開關了。
當年高三上學期,臨近統考,心情很浮躁,遂與同畫室的幾個友仔(朋友,廣西俚語)總是趁著下午四點多開始上畫畫課的時候,偷偷溜到運動場那邊玩跑酷。那個時候什麼招式動作都不懂,全部拿著MP4周末去網吧下一些視頻回來,像什麼天朝城市猴子、外國的David Belle、YAMAKASI甚至是成龍的紅燈區等,每次上下課看到點燈桿就去翻轉360、看到牆就去做貓撲、看到石頭就猩猩跳,很是有趣,雖然在玩這個的過程中小傷不斷,大傷一次沒有,但是絲毫不影響我與他的熱情,這份熱情一直保持到了高考前一周,直到出來工作太懶動了才作罷。
我舉這個例子的意思是:生活壓力的增大是人們想要尋求不一樣刺激活動的一個原因,只不過大部分人喜歡去嗨去唱K去外面瘋玩,而我則更喜歡一些極限運動而已,原理沒什麼不同;玩極限運動的都是很會保護自己的,不要以為人家是在玩命,你見玩極限運動有過多少起事故多少個人掛了,死亡率跟傷病率跟其他運動類型比起來簡直是無法直視。
我一直不認為極限運動是作死,那是一種不斷挑戰自我的精神,它比一般的體育精神更為可貴,因為當你突破瓶頸的那瞬間,你會有一種世界很安靜的感覺,安靜到只剩下自己的心跳在你腦海邊迴響,是多麼美妙的一件事。
章惇嘗與蘇軾同游南山,抵仙游潭,潭下臨絕壁萬仞,岸甚狹。子厚推軾下潭書壁,軾不敢。子厚履險而下,以漆墨濡筆大書石壁上曰:「蘇軾章某來。」 軾拊其背曰:「子厚異日得士,必能殺人。」子厚曰:「何也?」軾曰:「能自拚命者能殺人也。」子厚大笑。
為什麼要理解?
為什麼,要,理解?
追求刺激是人的天性。
真要抬杠的話,哪一件事沒有危險?喝水都能嗆死,乾脆吃完飯就躺在床上睡覺好了,說不定做個夢還能給自己嚇死呢~
現在社會提倡理解理解,好像做什麼都要被人理解才好,別人不理解我就不做,先給他們講講清楚才行,憑什麼啊?
有些人你很他怎麼講都不可能講明白,不管你怎麼解釋他還是會對你指指點點說你傻逼,後來我算是看明白了,理解就是個偽命題,總有你看不懂的不理解的事出現,不管是什麼,這幫人壓根就沒想過理解,只要是不同的事,他們就會跳出來說傻逼,指指點點,自以為是。所有人都按照他們心中的方式活著才好,容不得不一樣的生活方式出現。
這些人對生活的想像力及其匱乏,比如人就應該穩穩噹噹,死在床上…………
在古代,這類人就是那種「祖宗之法改不得」啊,在今天,就是以「崔永元」為代表的廣大傻逼們,概念什麼都搞不清楚,就是要噴人,不噴就沒有存在感,反正有眾多傻逼會支持。
同理問題還有:「怎樣理解有些作死的女人不纏腳?」
「怎樣理解現在的年輕人學業有成卻不回國效力?」
「怎樣理解名校畢業生辭高薪穩定工作去非洲維和?」
不是所有人都要活在你的理解里。
村頭王大爺一直想不明白,那麼多唱歌跳舞的也不種地,吃啥啊喝啥啊,唱唱跳跳有啥用啊?不務正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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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界不管什麼時候,總有一部分人清醒,另一部分人沉睡;一部分人不理解另一部分人的快樂,一部分人不理解另一部分人的傷悲。不管站在地球的哪個角落,都有正對著的人,都有背對著的人。
有些人吃肉開心,有些人吃肉噁心。
大家吃自己喜歡的就好,不求相互理解,但求不喜歡吃肉的,不要張口就說說吃肉的人噁心,更不要因為你不喜歡而去打壓那些喜歡吃肉的人。
畢竟噁心,是你自己對肉的感覺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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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就是喜歡一次次遊走在生死邊緣,就是喜歡一次次衝擊極限,就是喜歡危險,就是喜歡做沒做過的事,就是喜歡腎上腺素狂飆的快感~
命是自己的,怎麼死,怎麼活,包括喜歡男人還是喜歡女人,想不想生孩子或者想生幾個,想怎麼度過這一生,晚飯想吃什麼,放不放蔥花,加不加香菜等等…………………
所有這一切,如果沒有違反法律,沒有影響到你,求求你別來評價,別來理解。
人生就這麼短短几十年,稍微不小心就渾渾噩噩的過去了,找到自己真正喜歡的,想要去做的事情何其難得,死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上又有何妨?
我們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局限性,不可能什麼都理解,說實話我還理解不了為什麼有些人就能不停地重複做一些非常無聊的事情,我也理解不了為什麼相愛的人還要互相傷害,我也理解不了為什麼有些人不會做飯,我也理解不了波粒二象性和我為什麼至今還沒有女朋友,我不理解的東西太多啦……
但我也沒有拿這個字隨便評價別人,有人吃鮮肉粽我都能忍,我還不理解玩個極限運動怎麼就叫作死了?
我們就是喜歡玩命啊,我們基因里就有對未知,對極限的無窮慾望。
我們當初從樹上下來,有「人」說我們作死。
我們吃沒吃過的果實,有「人」說我們作死。
我們集體捕殺長毛象,有「人」說我們作死。
我們向未知的大陸遷徙,有「人」說我們作死。
我們探險,我們發現未知的大陸,我們探索被冰雪覆蓋的冰原,我們攀登無名的高山……
我們使用火,我們使用電,我們發明火藥,我們使用機器,我們登月,我們深海探索,我們向外太空發射坐標…………
我們一次次探索自然,探索我們自身的極限……
如果玩命就叫作死,從我們第一次從樹上下來算起,哪一步不是作死?
如果我們沒有作死的基因,從一開始就待在樹上,可能我們早已消失,我們的化石陳列在其他物種建立的博物館裡,那個時候可能是老鼠統治下的地球,或者是某種昆蟲,誰知道呢。
而如今,地球上除了極個別的地方,能玩命的地方已經不多了,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喜歡的,能挑戰極限的活動,能感受自己澎湃的心跳,能感受自己命就在自己一念之間的遊戲,還有比這個更好的人生體驗么?
追逐刺激就是人類的天性,就像我認為吃肉也是人類的天性一樣,或者說是習性。
不求理解,甚至不求尊重,但求leave me alone~
仔細想想
我們生下來就是為了死,與其庸碌一生,無聊的死去,還不如讓死在自己喜歡的事情上。
千金難買爺高興,作的又不是你的命。
利益相關:愛生活,愛作死,豆腐腦愛吃甜的,鹹的也能吃,喵~
我一有由一種這樣的理念,人,要有點兒小私心才可愛。一個特別無私的人,做朋友很好,做愛人是不合適的。因為他對自己無所謂,所以當你為他付出的時候,他也沒有多大反應。
同樣的,一個人把自己的命都不當回事,怎麼會珍惜別人的生命?
我摘錄一片小學課文
『登山』
俄國十月革命前,列寧為了躲避沙皇警察的搜捕,隱居在一個叫普羅寧的小地方。
普羅寧四周都是巍峨的高山。一天早晨,列寧請波蘭革命者巴果茨基作嚮導,上山頂去看日出,但是出發晚了點兒。
「有沒有到山頂的近路呢?」列寧問巴果茨基。
「有是有。就是……」
「什麼?」
「路太窄,又太危險,要經過深淵邊上。」
「您走過這條小路嗎?」
「走過幾次……」
「我們就走那條小路吧!」
不一會兒,他們就來到小路跟前。路寬只能容一隻腳,一邊是峭壁,一邊是深淵。
「您看看,是這樣的路。」巴果茨基說,「您不能從這兒過。」
「那麼您呢?您能過去嗎?」列寧問。
「當然能。不信,我走給您看看。」
巴果茨基背貼著峭壁,扭轉了頭,不去看深淵,用碎小的步子在狹窄的小路上慢慢向前移動。
走過了最險的地方,巴果茨基輕輕地舒了口氣,才回過頭來看列寧。這一看,嚇得他險些掉進深淵。
列寧跟在他後邊,就在最險的地方停住了。他知道列寧頭昏目眩了。
「往回走!」巴果茨基大聲喊。
列寧站立了幾秒鐘,定了定神,又小心地向前移步。他不慌不忙,一步一步地走過了這段危險的小路。
他們登上山頂,一股柔和的陽光正好射穿黎明前的薄霧。遠處蔚藍色的湖水開始反射出耀眼的亮光。
山頂上的雪剎那間變成了粉紅色,樹叢和草地上的露珠兒也開始閃爍著光芒。好像有誰在指揮似的,鳥兒們放開歌喉,歡快地唱了起來。
大約過了一個小時,他們開始往回走。
「回去不用著急了,」巴果茨基說,「我們不必走那條險路了。」
「可是我,」列寧說,「我打算仍舊走那條小路。」
「為什麼?」
「很願意解釋一下,但是必須在走過那條小路之後才行。」
於是,他們又來到靠近深淵的那條小路。
「這一次我先走。」列寧說完,就毅然決然地走了過去。
巴果茨基也順利地走了過來。列寧握著他的手,說:「感謝您陪伴我,這次野遊非常有趣。」
「現在請您告訴我吧,」巴果茨基說,「您為什麼還要走這條危險的小路?」
「就是因為我害怕它。」列寧說,「一個革命者不應該讓害怕把自己壓倒。咱們得每時每刻、隨時隨地鍛煉自己的意志。」
古人之觀於天地、山川、草木、蟲魚、鳥獸,往往有得,以其求思之深而無不在也。夫夷以近,則游者眾;險以遠,則至者少。而世之奇偉、瑰怪,非常之觀,常在於險遠,而人之所罕至焉,故非有志者不能至也。有志矣,不隨以止也,然力不足者,亦不能至也。有志與力,而又不隨以怠,至於幽暗昏惑而無物以相之,亦不能至也。然力足以至焉,於人為可譏,而在己為有悔;盡吾志也而不能至者,可以無悔矣,其孰能譏之乎?
冷眼旁觀如何談論理解?嘗試一次心中自有答案。
你覺得人家是拿生命當遊戲,人家覺得自己是在追求生命的精彩。
人生觀不同,活法自然就不同。
我很好奇,為什麼就沒有這些人摔下來的報道呢。
Life is meaningless. It is in death that we are truly tested.
作死卻沒死掉不是會有死裡逃生的快感嗎?
這個問題本身就是一種偏見。
我想在做這件事情的人,一定不想聽到別人說「你在找死,你要死了」這種話。
為什麼看似有危險=找死作死?
很多看似無危險的事,也可能「找死作死」,比如玩手機,比如談戀愛。那這怎麼要人理解這種「作死找死」的行為?
就是怕以一己之見來衡量其他人的愛好。
有些人追求安逸,有些人追求刺激。追求愛好不同而已。
(PS但網路上真有一些看似危險的照片,只是攝影的角度的欺騙。)
還有什麼比玩自己更理直氣壯的呢。
恕我無法理解你用「作死」這個詞
你我一出生就在走向死亡的路上
只不過,有人這條路走的精彩一些
而有人大概在30歲之後,就已經死了
剩下的日子,只是一具軀殼在按軌跡運行~
謝邀!
Freud 曾經寫出了人有生本能和死本能。
Jung 講了集體潛意識……
他們都講了心理防禦機制中的升華。
綜合是我理解的解答。
就好像是「張小凡,你是什麼人,你便吸引什麼人。
當你衣食不愁,父母無需贍養,無各種貸款壓力。
社會環境與氣氛是自由創新與他人不同時,你也會去參加這類各種作死活動的。
國外的極限運動比比皆是,在我們看來他們是不要命,在他們看來其實就不過是挑戰自我。
所以,
如果人類全都長一樣,各種問題也都差不多。那麼與別人唯一的差別,就看你怎麼活了。」
這些激發了題主內心另外某些蠢蠢欲動的部分,某些新奇,某些人生怎麼可以這樣…… 的不同主體感,很有意思。
腎上腺素中毒。
每個人對自己的生命都有100%的自由和一票否決權。接受教育、受挫折、省悟,是讓我們對「自己決策-後果自負」這個因果體系有認知。之後,怎麼玩都沒有問題,只要對結果或後果有預見,以及承受的能力和準備。
手機打字中,有時間來加點案例。惜命,最好的方法不是養生,而是折騰自己,把自己的生命淋漓盡致地燃燒透了。
轉自哪裡我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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