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棍應該怎麼吃?

感覺超硬 要怎麼去吃才會好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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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3.09
幾年前去北京治病,在麵包店無意間看見了好久沒見的法棍,特別想吃,遂買下,但只是傻傻地生啃,生拉硬拽的吃相實在可怕,所以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問了這個問題。
沒想到獲得了那麼多知友的關注,前段時間我看貴州衛視《詹姆士的廚房》,好像大致有講到西班牙還是歐洲的一個地方把法棍切片烤制後搭配菜品,香腸和一大堆小食物放在麵包片上,感覺像個小披薩,挺棒的。
現在又來北京複查,經過同樣的麵包店,法棍擺在一進門就能看見的位置,我立即就想起了了這個問題,十分懷念,感謝各位答主的熱心解答!


20年前,上學到上海,第一次進家樂福,第一次看見了活著的法棍。

至今印象深刻,2.80元一根,包在一個長條紙袋裡,非常地exotic。那個時候的家樂福還是充滿法式思維的,法棍雖然算不上好,但好歹是根正宗做法的法棍。

家樂福買回去後怎麼吃呢?在宿舍裡頭,硬生生把一根都啃光了,有時候就點腐乳榨菜,半大小子,一根經常還不夠吃。一個原因是還在長身體,能吃,牙口好,那玩意兒外脆里韌嚼著特別帶勁,還有一個原因很有意思,法棍的香氣和口感很像老家的一種麵食——光餅。

迷上法棍的第一階段,其實根本沒有考慮過怎麼吃才好,應該搭配什麼食材,怎麼才能吃得像個見過世面的人,對一個月生活費500塊錢的學生來說,又香又管飽才是吃的原始動機啊。

過了兩年,學校旁邊又開了家法國超市——歐尚。發現歐尚買一種加工食品,美其名曰凡爾賽三明治,其實就是一個對剖開的法棍,夾了加工火腿,雞蛋和西紅柿。這個三明治開啟了我吃貨世界觀的兩個新起點。第一點是,三明治原來不僅僅代表吐司夾東西;第二點是,法棍原來還可以夾東西吃的。

至於家樂福的光法棍好吃還是歐尚的凡爾賽三明治好吃,我傾向於前者。

時間過去十多年,終於有機會在全世界稍微遊盪一下,見識了其他一些法棍吃法。印象特別深的有三次,雖說都不是在法國吃的,但是我覺得更有意思,一樣食物如何在各種地方發揮出不一樣的光彩,也許更能襯出這樣食物的獨特魅力。

一次是在西班牙。那天自己開車趕路,從薩拉曼卡開車去里斯本,出門匆忙,隨便衝進一家看得過去的火腿店,找點路上吃的東西,轉了一圈,只有一樣東西適合外帶,半條對半切的法棍,夾滿了賽雷諾火腿,想都沒想買了兩條就走了。

那天開了大概五六個小時的車,只記得那隻火腿法棍三明治在路上帶來的幸福感——下車時候,站穩後,抖落了一身法棍的脆皮,一嘴火腿的油香和法棍的麥香,揮之不散。

一次是在暹粒。柬埔寨在吃的方面真的很不東南亞,實在是乏善可陳。直到一天下午百無聊賴在街上瞎逛看見了這個。

本土化法棍,剖開後,加進蜜烤做法的豬五花肉,加上稍微腌制過的甜酸口味蔬菜,再來一層酸辣醬,這玩意兒本地人叫Nhom Pang dak sach。我猜大概就是麵包夾肉的意思吧。

我這樣的歪果仁買Nhom Pang dak sach,一美元一份。

別看法棍形象和巴黎相差萬里,但是還是秉承了外脆里韌的祖傳基因,至於加上了餡料後的好吃程度啊,我跟你們說下我怎麼吃的細節你就知道了。

我是個怕蜘蛛的人,有時候身上不小心掛了幾根蜘蛛絲,那是要起一場大約十分鐘的深層次雞皮疙瘩,從內心到皮膚。

那天拿了Nhom Pang dak sach,買它純屬好奇,一開始不餓沒吃,拎著走了一會兒,感覺天氣太熱,作為一個吃貨並沒有找個陰涼處躲起來,而是深深地為塑料袋裡的Nhom Pang dak sach擔憂起來,該不會曬壞吧。

我把Nhom Pang dak sach掏出來,先拍了上面這張照片,然後一口咬了下去,眼淚還沒開始在眼眶裡打轉的時候,我發現麵包上掛了一根蜘!蛛!絲!!!

天人交戰的時候來了,第一口Nhom Pang dak sach的滋味,用上海話形容應該是——打耳光也不放手。可是那根蜘蛛絲又同時在挑戰我的底線啊。

迅速權衡了一下,這麼熱的天再走回去買一份,也是極其艱難的事情,手裡大半根Nhom Pang dak sach的誘惑卻是實實在在的。眼睛一閉,擦掉蜘蛛絲,含淚吃下了剩下的那大半根麵包夾肉,那淚水一半是為了好吃而流的,一半是為蜘蛛絲帶來的恐懼而流的。

之後在暹粒剩下的兩天里,幾乎每頓飯都上街買Nhom Pang dak sach吃,還追著酒店人員問哪家攤位好吃。

還有一次在義大利翁布利亞。那天住在Orvieto城外的一家BNB,主人家剛剛採摘完當季的橄欖油。第二天早上起床,女主人在我們即將開始早餐的時候,很隆重地介紹了他家新鮮橄欖油的吃法。

主人早上已經去村裡麵包房買好法棍,回來丟進壁爐的餘燼里,烤到表皮焦黑,掏出來直接扔上我們的早餐桌。把法棍掰開,隨意形狀,桌上一瓶10天前榨好的橄欖油,直接倒在麵包瓤上,一口下去,哎呀我的天哪,真是這幾年來最難忘的一頓早餐。

新鮮橄欖油還帶點拉嗓子的辣度,香氣濃郁,就著烤出一點焦味的麥香法棍,口感,香氣和味道三位一體,直擊靈魂。

吃罷,我問女主人,我家沒壁爐怎麼辦,女主人脫口而出,煤氣爐上烤烤也是可以的。呃……老外還是略顯粗糙,回家後,我琢磨了半天,拿了一個牛排鑄鐵烤盤試驗了一下,效果基本一致,唯一的 缺憾就是沒有那麼新鮮的橄欖油了。

說來也慚愧,這麼喜歡法棍的我,四個月前才第一次踏足法蘭西的土地,第一次踏足巴黎。怎麼說呢,一下子接近了法棍的宇宙中心,卻感覺一下子找不著那種心動的感覺了。那裡的法棍像盧浮宮的展品,又像旅遊紀念品,對我來說,一時半會兒找不到人民食品的那種精氣神了。(後來想想,很大程度是因為行程太緊想看的東西太多,根本沒有功夫去找一根靈魂法棍)

我必須承認,從麵包的肉體上來說,上文的那三根法棍都不是特別正宗的法棍,但從精神上講,我覺得那都是真法棍啊。法棍旺盛的生命力在於它是日常的美味,偉大的配角。

同樣啊,本題答案的土洋之爭也是意義不大,只要能和本土化的其他食物完美搭配,法棍才能取勝。

所以,你把一根正宗法棍塗著布里乳酪當然很好,塗黃油果醬也不錯。

但當你把老乾媽塗上一根正宗法棍的時候,我想也不會差的,罐子上的陶華碧應該會露出讚許的目光。


一早看到私信說上日報了。感激涕零。一篇習作拿到那麼多謬讚也真是沒想到。
這幾張圖原本也不想要放的,不過有點心虛,覺得有圖可能看的人還是多一點就從網上扒了幾張。
今後還是要相信文字本身的力量,再寫吃的的話就不配圖了。
/* 謝謝你們 */

臨著下班了看到這一題。為了方便今天只討論普通的長棍麵包Baguette和(硬譯)傳統麵包Pain de tradition

普通的長棍麵包長這樣。

所謂的傳統麵包長這樣。

這不是拍照的光造成看上去不一樣。傳統長棍麵包」要比一般的長棍麵包短。它的麵皮更加厚實、麵包屑也多一些,要比普通麵包保存時間長一些。因為使用的麵粉筋度更高一點,氣孔更大但是更粗糙。麵包肉更有嚼勁,更有甚者嚼起來有點酸酸的。

如果是拿來佐餐的話,在法國,幾乎所有的飯店都免費提供麵包的。講究的店會給你傳統麵包,不那麼講究的就拿普通的長棍給你。一般是切成五六公分厚的小段拿個小籃子,就這麼裝個幾塊給你。特別講究的店是會給你那種方方的小麵包,質地和傳統麵包一樣不過大多是剛烤出來沒多久的。就拿這麼一小塊撕著吃,或者直接拿來咬。

很少有人會直接拿一長條麵包來咬的,一是不好咬,二是不好看。早個二三十年巴黎人下班經過麵包房買了當晚的麵包,直接夾在腋下走回家也算是常態。買到新鮮出爐的,拿到手裡還更能感受到熱度,稍微捏一捏,麵包皮上被劃開的口子里那極香酥的一層就發出滋滋的摩擦斷裂的響聲。外表香脆,內里軟綿,從這一捏就能捏出好胃口來。這最好的部分要拿回家和家人晚飯時一起吃,可實在又饞得慌,又怕走回家這一程裡面包涼了失了這最美妙的口感。只好擰下頂端圓圓的麵包頭,丟在嘴裡先享受一番這稍縱即逝的酥脆和軟糯。

回到家切了麵包端上桌,和當晚的菜品一起,把麵包當作主食來佐餐了。
前菜如果是鵝肝,碎肉凍之類的,就拿刀切了直接抹在撕了小塊的麵包上,一起放進嘴裡。可不能貪心了,麵包塊和菜的比例要靠經驗掌握。麵包塊小了,菜里的油脂就沒有足夠的東西來吸。麵包多了,嚼著菜的味道就淡了。可這玩意兒怎麼嚼也嚼不細,就這麼碎碎的小塊在嘴裡來來回回,頂著你的味蕾,一時是肉香,一時是面香。遇到家常一點的館子還給你幾根小酸黃瓜清清嘴,好再來一輪如此的糾纏。

前菜若是沙拉,就撕一片麵包拿在一手,另一手拿餐叉,把那些生菜蔬果乾酪等等攏了來吃。吃得幾口菜,麵包也沾上了菜末,醬汁(大多是紅酒醋或者橄欖油),或者乳酪屑,往嘴裡一丟,首先能提供那些菜葉子無法提供的飽足感,然後能把口腔牙縫裡殘存的菜渣一起吞下肚順便清一清味道。接著喝的那一口葡萄酒,干擾的滋味就少了。

主菜里如果搭配了主食,比如說意麵,或者米飯,一般有主食的時候就不怎麼吃麵包了。
主菜如果是烤肉,飯店裡的牛排大多會就著炸薯條一起上。薯條也算作主食了罷。
主菜如果是燉肉,或者是魚,那麵包實在是太重要了。尤其是風捲殘雲之後那滿盤的醬汁,我個人要是不拿麵包把盤子擦得能當鏡子照,服務員是休想把它收走的。醬汁原本就是西餐裡面特別重要的一環,都聽說過法餐有什麼五大基本醬汁,我是懶的管他們醬汁怎麼做。我只知道要是我吃得只剩醬汁的時候籃子裡面包沒了,我是會停下來一手護住盤子一手揚起空的麵包籃一直到服務員來給我添麵包為止。 麵包冷去的時候,內里會變得稍有嚼勁,外皮就硬了……少了酥脆但是嚼得更香。熱麵包蘸醬汁雖然可遇不可求,便是拿涼掉了的……蘸了醬汁,內里變得有點糊塌塌,又順便能夠軟化一點點堅硬的外皮。歪著嘴連手指一起塞進去,這種事情在優雅的貴婦看來就算不齒,我卻不信她眼見了不會心生羨慕。

乳酪,說麵包怎麼能少了乳酪,就像說乳酪怎麼能少了麵包。戴高樂以前發飆的時候說誰能搞得好這個連乳酪就有幾百種的國家!法國的這幾百種乳酪有好些是入菜的,且是名菜。但是唯一和這幾百種千奇百怪的乳酪統統都能搭配的,只有麵包。到如今還有不少法國人覺得吃到了乳酪才算一餐飯吃到位。服務生給你換了乳酪刀,把你要的乳酪端到面前,按例會再給你一份麵包。這時候你怎麼吃都行了,一手拿麵包一手拿乳酪左咬一口右咬一口也好,把麵包撕開把乳酪像鵝肝那樣細細塗一層也好,反正各種乳酪依據形態風味都能讓你順手地找到一種方法,反正結果只有一個,把這兩種東西放到嘴裡一起嚼!這一嚼不要緊,綿綿的是奶,微微地化開,牙齒要馬不停蹄地絞碎麵包去融合那源源不斷的奶香。你恨不得按著自己的腮幫子好讓自己快點多分泌一點唾沫,去融開那該死的美味。乳酪和麵包慢慢地混在一起,舌頭又不知道該往哪裡去,這一團吶,老天爺,真捨不得咽下去,奶香混著面香都快從鼻腔里衝出來了。好不容易往下一吞,舌苔上還留著奶香,牙縫裡還剩著麵包屑。再喝一口酒,呼出一口氣,眼前都要朦朧起來。明知後頭還有甜點等著,卻無法忍住不再吃一塊。

麵包也有拿來當早餐的。法式的早餐可不是只有起酥麵包諸如羊角包之類。平民的早餐,很多是拿昨晚吃剩的麵包,甚至當天早晨出爐的麵包,切成十公分長短然後一剖為二。塗了黃油果醬直接去咬它,一口偏偏還不容易咬斷,嘴唇就在那黃油和果醬之間掙扎。美味碰到了嘴唇,味蕾確還不能享受,真真急死人,要靠那兩排牙齒連啃帶鋸,弄下一大塊才行。嚼的時候需要整張臉的肌肉來幫忙。要是懶得嚼,就直接那麵包伸到咖啡碗里去……法國人就是為了蘸麵包方便,尋常百姓家早餐有用碗來盛咖啡的……蘸濕了直接吃。就這麼嚼出一整天最初的生活氣息……最不濟,臉上肌肉的酸痛也能喚醒你吧。

法棍三明治。。。餓死了,先下班,明天再說吧。
(回到家吃完晚飯再接著寫就不給力了,這總題材要餓著肚子聊。)

做成三明治的法棍,很多遊客來了巴黎卻白白忽略了這最巴黎的一味,你要我怎麼跟你形容呢。就像是國際象棋里觸了底的小卒,瞬間變得無所不能,無所不包。就這一味,這變化多端的一味,就能鎮住大半個歐洲。

半根普普通通的麵包能搞出什麼花樣來?你給我半個番茄,幾片生菜葉子,幾片吃剩的埃蒙塔乾酪,拿幾片白火腿或者午餐肉也行啊,不用我說你自己嚼嚼看,天殺地好吃。火腿的咸香融在麵包里,軟軟的,麵包的外皮香韌無比,加上生菜葉子的爽脆,似有若無的奶香。一口接著一口往往到吃完了才想起來套餐里還附了飲料了的。

把白火腿換成雞胸肉,把乳酪換成美乃滋試試?
用生的腌火腿配上切碎的莫蘇里拉乾酪再滴個幾滴橄欖油?

只是你嚼的時候千萬得小心,可不能像漢堡那樣一股腦兒往嘴裡塞。你忘了咱們法棍是硬的。入爐烤之前拿刀划過花紋,烤制的時候也不翻面。所以麵包下面是平整的,上面有烤定型的花紋。可這花紋烤過以後比刀還利,一不小心就會劃破上顎或者腮幫子。吃法棍三明治得有技巧。遇到向上翻起的硬邊,得用手把那一塊撕下來單獨吃。刀邊脆脆的,麵皮又有嚼勁,吃完這最難纏的,剩下的是軟糯的麵包肉裹著餡料,還有個香脆的底面。剩下唯一擔心的是別咬著自己。

以前在國內學法語的時候用北外的教材,老學到些似是而非的諺語,到了法國發現大多都過時了。但是其中有一句說,「一天沒有麵包就像一天沒有陽光」,這句話我很多次看到被印在麵包房的包裝紙上。法國人對麵包的重視滲透在很多很多小細節上。甚至比如每年評選的最佳手工業者,麵包師傅總是特別受矚目。

這是門非常苦的手藝。現在很少有年輕人願意吃這份苦了。利潤好像也不太高,因為麵包的價格是法律規定的。所以現在很多麵包房還兼賣法式甜品和法棍三明治,這樣中午可以作為套餐來賣。

總之每一次我離開法國,麵包總是我第一個會開始想念的東西。


背景:

法棍作為法國麵包的傳奇,單調的吃法必然滿足不了法國人民對法棍嬸嬸的熱愛。

度娘很有趣的做了個百科:「食用法棍也不似法國大餐那般煩瑣講究:伸出左手捉住長棍,五指鉗緊,然後右手跟進,卡住麵包的盡頭,接下來左手下旋,右手上旋,將麵包擰下來。據說1899年出版的一部《生活之術》(Regles du Savoir-Vivre)對此作過解釋:用刀子切麵包,其碎屑可能會飛起彈進客人的眼睛,甚至落到夫人裸露的肩膀上,造成困擾和尷尬,用擰的方式就會好很多。」

就像我們愛吃的豆漿油條一樣,法國人最愛的早餐就是切一片法棍,抹上黃油果醬,配上一碗熱騰騰的咖啡或者熱巧克力,認識法國,就先從早餐開始吧~


吃法:

(老闆!來一根法棍~)


1. 新鮮法棍

剛剛出爐的法棍會發出「噼里啪啦」的聲音,因為外界溫度低,脆殼溫度高,上百度的溫差會使表皮爆破而產生脆響;用麵包刀切割麵包的時候還會發出「鋸木頭」的聲音哦!

法棍在兩小時之內外殼十分酥脆,一口咬下去,「咔嚓」一聲,方圓5米都能聽到聲音!孔洞巨大的麵包心十分Q彈有韌性、綿軟甘甜。不過吃的時候一定要小心不要讓堅硬酥脆的外殼割破嘴唇~(對!就是這麼粗暴哈哈哈哈)

(1) 直接品嘗

剛剛從烤箱取出來的法棍十分脆甜,真正好的法棍是要經得起考驗的:即一聽、二看、三聞、四品。一聽聲音、二看組織、三聞香味、四品口感(感謝石萌萌小妞賜教)。所以這真是檢驗法棍、品嘗美味的最好時機。

(2) 撒上巧克力碎屑(融化)和堅果

剛剛烤好的法棍溫度較高,撒上的巧克力碎屑落在上面就會融化,香味兒十分誘人。

下面這款法棍是用已經融化的白巧克力,上面鋪了蔓越莓乾和自製奶酥,巨!好!次!

當然也可以配上自製果醬,味道也是杠杠的!

(3) 配上一片上好的黃油

這款黃油是全球三大黃油之一,口感自然是不用說啦。越是質量上乘的黃油,熔點越低,就越容易化開。當然喜歡黃油的小夥伴們可以多嘗試一下其他口味,比如辣椒啊、柚子啊balabala

(4) 法式配菜:沙拉

下面這款沙拉在很多餐廳作為前菜,裡面的主要用料是芝士,其他配菜可自行選擇。秉承「熟了就好,不糊就行」的原則,我們可以用很多很多喜歡的食材做出很多有趣味道的食物攤在上面。

哦耶!

2. 放置一段時間的法棍

超過兩小時的棍子麵包基本涼透了,這時候就會慢慢變得有韌性,也會變得軟一些。所以吃法又有了新的變化~


(1) 法棍三明治:因為三明治是最百變百搭的吃法~所以完全可以根據自己的喜好自由發揮啦!

下面這種最方便,切兩片法棍稍稍加熱,煎兩片上好的培根,煎兩顆雞蛋,配上土豆泥和蔬菜,好吃的真是不要不要噠~

當然啦,配上自己煮的羅宋湯味道更好哦!

(2)簡易三明治:從中間縱向刨開,依次放上自己喜歡的食材:生菜、火腿、沙拉醬、番茄等等等等~法棍用之前要烤一下才夠味兒。。。

(3) 芝士火鍋(瑞士經典美食)

硬體:

寒冷的冬日配上一鍋暖暖的芝士火鍋真的是不要太愜意哦~只要你家裡有個小鍋,有個電磁爐(沒有用蠟燭也行啊)就可以啦!

食材:

兩種芝士(當然,建議選擇Grugereg和添加了碳酸的瑞士大孔芝士) 250g 、白葡萄酒 250ml 、白酒250ml、栗粉(防止芝士粘在一起)一勺、蒜蓉(不喜歡的可以不加~)一勺、黑胡椒一點點、胡椒粉一勺、麵粉一勺。

自己喜歡的各種食物(新鮮且乾淨的水果、煮熟的土豆、西蘭花、胡蘿蔔、煎好的培根、西式香腸、火腿塊、磚頭、鐵皮、頭髮絲)。哦!差點忘了最重要的,把切塊稍微烘烤的法棍準備好。

做法:

1. 將蒜蓉、胡椒粉、麵粉、白葡萄酒、白酒放入鍋內加熱。

2. 將芝士擦成絲,放入鍋內調製小火加熱,用調羹按 8 字型方向慢慢將芝士攪拌均勻。

3.用少量白酒調勻栗粉加入鍋內,直至液體變得粘稠。就可以蘸著吃啦!

4.蘸著吃的法棍可以切成小塊烤一下再蘸著吃。口感更好~

(4) 法棍披薩

這種吃法非常適合用做「失敗的法棍」。什麼是失敗的法混呢?其實就是孔洞小,並不太硬且略帶柔軟的法式麵包,說白了就是「超市法棍」。

從中間刨開的法棍上鋪滿了番茄、培根、玉米粒和芝士。做法類似披薩,但比披薩容易的是麵餅是現成的,因為有空隙而更加容易入味。

(5) 蒜蓉黃油法棍片

這是細膩的蒜蓉和兩倍於蒜量的黃油,再稍加一點點鹽分,攪拌均勻。

輕輕的塗抹在切好的法棍上,烤3分鐘的樣子。

撒上干蔥,灰常好次!

(6) 法式洋蔥濃湯

具體做法請參考:【圖文】洋蔥濃湯的做法

品嘗

1. 關於麵粉

不同的麵粉做出的麵包口感也會大不相同,而法棍的一般做法是用高筋麵粉,部分麵包師會用中筋粉和高筋粉混合來做法棍。合適的優質麵粉才能做出外脆里綿的麵包。關於麵粉可以介紹幾款日本品牌噠~法國粉也是很好的選擇哦!

? 日清百合花:烘焙出來的麵包會有淡淡的花香哦~這款麵粉也是在台灣最常用的麵粉之一。

? 昭和CDC:做出的法棍外殼顏色十分漂亮,而且有濃郁的小麥香,但與此同時綜合風味較低。

? 熊本櫻花法國粉:同樣的小麥香豐富,咬一口吃下去的時候,會有很甘甜的味道停留在口腔里。

? 當然啦,技術非凡的同志們、想多挑戰自己的同學們可以嘗試中筋粉和高筋粉的混合方法。

? 有條件的小夥伴們最好選擇在麵粉磨好後3個月內的麵粉,這樣做出來的法棍會更講究。


2. 看看孔洞

孔洞越大,麵包質量越好。如何做出大孔洞的麵包也是很值得研究的。

最有效的方法就是揉出非常濕的麵糰,讓它慢慢慢慢發酵。


3. 敲敲脆殼

不薄不脆的外殼才是墜吼的!

過厚:麵包會以硬為主,口感不太好。唯一的好處就是放幾天後,裡面的麵包心可能沒那麼硬。

過薄;軟!白!不好次。。。再烤烤

那麼如何把麵包殼做的不薄不厚呢?

  • 蒸汽
  • 石板
  • 我有神奇的秘方!它叫BBA!

因為我們在北京,自然水質也是備受烘焙師們的吐槽,缺少礦物質,水很軟 ……

所以台灣大廚們又發揮當地優勢,帶來了BBA。什麼是BBA呢?百度百科木有,只能翻牆看日本的維基,其實是一種「水質改善劑」啦~秉承一切添加劑都殺!殺!殺!的原則,這個當然不能叫做食品添加劑咯~因為裡面富含維生素、礦物質,目的就是把軟如黛玉的水秒變肌肉版的金剛妹。這樣烤出來的麵包外殼才會脆脆薄薄噠!


保存

1. 將麵包用一塊棉質或麻質布覆蓋在木砧板上,可以保存更長時間。或者用保鮮膜封住。

2. 直到吃之前再將麵包切片,放置在柳條筐里比放在金屬容器可延長保存時間。

3. 將剛買回的麵包放進冰箱冷藏室冷凍,其鬆脆可口可以保持一周不變。

4. 品鵝肝醬和三文魚時候,放棄常用的軟麵包心,換個口味,用鄉村麵包試試。

5. 即使是變硬的麵包,切成片,在烤箱里烤一下,就可以用作放菜肴的「吐司」。


特別鳴謝:百度提供的部分圖片和資料,侵刪。


我開始吃法棍純屬是因為突然發現,這東西禁得住歲月的洗禮,放個一兩周,甚至一個月也不壞,只不過硬到可以殺人。其次是便宜,便宜的不得了,跟其他麵包比簡直就是屌絲救星。最後,是因為這個東西,很結實,所以很容易飽,別的麵包鬆軟軟的吃上幾個都不覺得飽。
吃的久了,嘗出了韻味。吃長棍,就像在吃人生,要分幾個階段,不要急,慢慢吃,每個階段有每個階段的吃法。

第一段:
剛買,熱乎乎,香噴噴的時候,趕緊掰開,豎著從中間對切,抹上garlic butter,烤箱250度 5 分鐘。簡直美味!

第二段:
1-4 天,依然算鬆軟,這個時候可以對切而後作三明治,分外有嚼勁。

第三段:
4-8天, 已經開始硬化,直接吃已經很費力了,但是依然有柔韌性。這個時候要掰成快,和濃湯一起,或者跟義大利面一起,沾著湯汁。因為硬所以沾了湯汁也不會變得軟塌塌,因為不容易吸收湯,每次沾的分量正正好好,扔到湯里嚼勁依然,跟泡饃一樣。

第四段:
8-12天,已經開始變脆,硬到膈牙。這個時候要用刀切成一片片薄片,吃的時候,切一片cheese,就著葡萄酒或者葡萄,慢慢吃,像零食一樣,或者配上魚子醬。這個吃法是跟我一個巴黎長大的朋友學的,去她家裡準備一個主持稿,一邊喝酒,一邊吃,慢慢地不知不覺過了整夜,覺得這個吃法很棒。

第五段;
12-16天,已經硬到逆天,這個時候壓碎,拌到色拉裡面,最棒了。
當然也可以繼續留著它,等到某天,喚出千年法棍當武器,一定是倚天屠龍的神兵。


咦?你們都不泡牛奶吃嗎?

還有,兩頭的,把心兒挖了吃了,那個殼裡可以裝辣椒黃瓜小炒肉啊豆乾毛豆肉臊子宮保雞丁啊啥的,直接拿著啃,都不用筷子了。

我覺得它和燒餅啊饢啊啥的是一路的,就著我天朝炒菜吃口感很搭啊,它是鹹的啊。

哪怕蘸著咖喱也沒啥違和感啊。

夾了烤牛肉吃,大西安,啥都能夾。

大西安,啥都能泡。


看多了好多媚雅媚俗的答案,居然還有說吃法棍的指法的。。。我也是醉了。。。只要是法國的東西,一般都會被買包腦殘妹或娘炮男用小清新筆法搞的惡俗不堪。。。當然,我也是很喜歡吃法棍的...更不能忍受這這種惡俗文筆了。。把一種基本食物吹上天去了。覺得很奇怪這個問題太好答了:想怎麼吃就怎麼吃。
你可以和老乾媽一起吃,和乳酪一起吃,和培根一起吃,和魚香肉絲一起吃。。。。
法棍在法國等國的角色就是差不多是白米飯在東亞的角色一樣。你愛怎麼吃怎麼吃,這個問題若是問起法國人,他估計會覺得奇怪,就像你問中國人白米飯怎麼吃。你說你該怎麼回答?
另外,你要吃啥就吃就行了,很多法國人拽著一米長法棍直接用牙齒啃,很多本地人吃飯用刀子塞自己嘴裡。。每個人喜歡的東西不同罷了,如果真那麼扭扭作態那隻能說明: 這個人裝逼,或者這餐館肯定不好吃就會裝。

另外法棍也分很多種,多種穀物的,摻和白麵粉的等等。法國人吃的最多的其實除了通常意義上的(baguette),還有傳統麵包(pain de tradition)後者更硬,但多數人認為更健康點,很多人覺得傳統麵包和乳酪吃也更香,或者和黃油一起加熱後好吃。。。但怎麼吃,你自己喜歡就是了。


擦盤子

這麼經典的吃法竟然沒人提!


法棍是非常簡單的食物,如果它有思想,一定不想被搞得那麼複雜。我經常用的一個超級簡單的吃法是:在麵包店請師傅把法棍切成片,回家後在橄欖油里滴幾滴香醋,蘸著吃。

我能吃掉整整一根長法棍,就用這種簡單的方法。


泡胡辣湯……

就醬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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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在超市買的胡辣湯料包再加雞蛋再加紫菜做的…………評論區已經成老鄉會,歡迎大家來認親……


一晚上就收到200個贊受寵若驚,本來想翻翻老師的fb看下有沒有寫法棍的文章,可惜沒找到。找到了這個:

原來老師已經是亞洲50佳餐廳(Best 50)的評委了...哇!這就是我畢生的追求啊,希望能好好寫美食評論成為和他一樣厲害的人!

以下是正文:

在我學烹飪法的時候那位滿頭白髮的老師給我們意味深長地說,法國麵包店裡最考驗功夫的兩款麵包永遠是可頌和法棍,先生當時陶醉的表情彷彿在講述一段私有的回憶。

我是特別愛吃可頌的人,因為它軟糯香脆並存,又常常驚訝於切面蜂巢般的氣孔充斥著黃油的濃醇香氣。但是法棍又有什麼好吃的呢,它表皮粗糙,難以咀嚼,連切都要用笨拙的麵包刀鋸得沙沙作響。在我眼裡可頌和法棍是兩個極端的對立面,不知如何在法國能完美共存。

一直沒有機會去到法國吃到正宗的法棍,但是在澳門幾家法國廚師開的麵包店裡吃過所謂「正宗」的味道,但是總覺得不適合我的亞洲胃。直到年初在越南遊玩時吃到路邊小攤的法棍才覺得這味道是更適合我的。

十八世紀晚期,越南成為法國殖民地。相對於西貢峴港而言,大叻這座城市遺留了更多的法式風情。從兩百年歷史的Ana Mandara度假村,到無數被孤獨星球推薦的法餐廳,這座城市保留著法屬殖民時期的一切風貌。城中間的湖波瀾不驚遺留下歲月靜好,適宜的氣候,大朵大朵的白雲都像極了春城昆明。

華燈初照之時,這裡的一切都被美食喚醒,最美好的浪漫也不及和路邊攤的邂逅。而意想不到的是當晚的邂逅的則發生在了剛吃過一頓飽餐的我,和一支東南亞風味的法棍之間。

攤主是一位年近七旬的老太太,微微佝僂著身軀站在廣場的平地之中,彷彿對於大多數人來說夜宵吃法棍是有些飽脹的選擇,但是我作為一個行走的飯桶是斷然不會輕易繳械投降的。

老太太熟練的拿起桌上一隻溫熱的法棍,用小刀輕輕劃開一道口子,我有些吃驚居然這麼容易切出乾淨的刀口,那為啥法國人還要用帶鋸齒的麵包刀呢?聽當地人介紹才知道原來以前殖民時期的越南還是很窮,比起麵粉,本地產的米粉更便宜,所以在麵粉裡面混入米粉是出於對成本的考量。而且他們漸漸發現這樣做出來的法棍似乎更加鬆軟粘牙,也就保留下了這個製作工藝。本來嘛,亞洲人和歐洲人的唾液腺也有區別,這樣的改良才是真正的因地制宜。

不過法棍本身固然重要,餡料也是不可忽視的因素。老太太在法棍里抹上一勺蛋黃醬,夾上烤過的雞肉和牛肉,配上香菜酸黃瓜。芫荽是東南亞常用的香料,想必這也是一次本地化的改良,但是酸黃瓜和在法餐里用途更為廣泛,包括經典的法式醬料tartar sauce也都是用蛋黃醬和酸黃瓜做成。看到這裡我不禁開始感嘆越南的美食原來也是博採眾長的存在啊!還沒完,老婆婆一手拿起夾好的麵包,一手拿出勺子往法棍里倒了點什麼,仔細一問原來是魚露,魚露咸腥的口味加進去真的大丈夫嗎?不用擔心,我試過之後告訴你,大丈夫得很!

最後,老婆婆把法棍用一張紙包好遞給我,仔細一看上面還有數學公式呢。想必是他孫子做的《三年中考 五年模擬》。比起法國人用報紙包法棍,我這有「越南王后雄」加持的法棍沒讓我忘掉——我曾經是個不學無術的少年——因為這道題我不會!謝謝你的點贊!請關注我的更多乾貨哦,每一個回答都是奔著上日報去的~


我來給你支一招,
管叫法棍酥又香。
切成片,平平放,
空氣炸鍋4分鐘,
炸到兩面焦焦黃。


要更香,抹起司黃油。
想更甜,淋蜂蜜糖漿。
欲健康,馬蘇里拉生番茄。
若是來點民族風,孜然面兒里摻五香。
如果你的口味重呀,還能來點腐乳醬。

一口兒那麼悶下去,
酥過在你耳邊叫你「親愛的」的凱凱王。

嘿,你想不想嘗一嘗?


法棍,橄欖油,西紅柿碎,西班牙吃法,驚為天人。


法棍怎麼吃,其實吃的時候不必拘泥於小節:

1. 直接啃(請確保口腔壁夠硬夠厚)。

2. 切片吃,這是比較優雅的吃法,可以蘸果醬、巧克力醬、橄欖油、蜂蜜......你能想得到的都可以,如果比較闊綽,魚子醬鵝肝醬也是可以的,如果想本土化一點,老乾媽、麻蝦醬也未嘗不可。

3. 泡在牛奶里吃。

4. 中間剖開,放入生菜、香腸、乳酪、火腿、西紅柿,就是一塊亮閃閃的三明治啦。

5. 夜行大街上,尤其是巴黎這樣的,可以帶一根法棍,遇到歹徒流氓可以提供一定的殺傷力,如果在冰箱里放過幾天,經過寒氣的淬鍊,威力更強。


謝 @藺佳老師邀請。
既然大家都說了很多種法棍的吃法,那我也獻醜教大家做一種超級好吃又簡單的做法

使用材料:法棍一條,洋蔥一個,培根六片,菠蘿三分之一個(或者是罐頭的三片)芝士碎若干,沙拉醬番茄沙司若干


夏威夷焗烤


第一步:一根法棍,取14CM每段,然後再中間對切,如圖

第二步,把表面抹上沙拉醬和番茄沙司

第三步:把洋蔥菠蘿培根切丁,放入容器內加入適當的沙拉醬拌勻放入適量芝士碎

第四步:鋪到切好的法棍上,表面裝飾一點芝士碎,就可以進爐烤了,200度大約20分鐘,爐子不同時間略微調整。芝士金黃色即可啦


其實這一款是模仿85度C的凱撒大帝而做出來的,我也寫一下做法,大家可以試一下。

沒看到凱撒已經有人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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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棍 一根,包菜半個,芝士碎,黑胡椒適量,沙拉適量,芝士粉適量,大蒜頭3小顆

1.先把法棍豎起來對半切,下半部分留用凱撒的胚子,上半部分切丁放進烤箱烤五分鐘,
2.把包菜、馬蘇里拉、黑胡椒、烤脆的法棍丁,沙拉拌一起抓均勻,鋪到切好的法棍上面。
3.上面撒一些芝士粉

形狀和上面一款相同。

溫度 200 15分鐘


聽說過西安的羊肉泡饃嗎?
大家坐一起,一人一個盤子,人手一個法棍,大家一邊聊天,一邊用手掰法棍,要掰成黃豆粒大小,太大了泡不開。大小要均勻,不均勻的可以用手搓一搓。
隨著聊天的熱烈進行,不知不覺中,一根法棍已經變成了一盤麵包粒。
在掰法棍的同時,大鍋里已經煮上羊肉湯。熱氣騰騰的湯每人乘一大碗,把麵包粒倒到湯里。。。


在法國的時候跟朋友吃法棍,她們實在很難以理解我竟然把這個東西推薦給她們吃,兩個字:難吃!我只好笑而不語。


法棍好壞真的差別很大,就算是一家店做出來的也不能保證味道的穩定。法棍最好吃的時候是剛出爐還熱乎的時候,外皮酥脆,內心鬆軟,麵包中間充滿空氣。法國人下班回家胳肢窩下夾一根法棍,他們會忍不住把法棍的一頭給擰下來吃掉,因為那是最為酥脆的地方。

法國人幾乎餐餐要吃法棍,就跟北方人吃饅頭南方人吃米飯一樣,全法國一年賣出去的麵包80%是法棍。雖然法棍菜一歐左右一根,但若是一家麵包店連法棍也做不好,那也是別活了。

法棍的製作方法是奧地利過來的,曾經的麵包多是圓形的,烤的時候不容易烤熟,要花很長的時間。但是1920年10月,一項法律規定麵包師不能早上4點之前開始工作,圓形的大麵包無法在早餐的時候烤制完成,於是就出現了比較易熟的長棍麵包。


隨意的法國人給法棍制定了嚴苛的標準,寬必須在5-6厘米之間,高度為3-4厘米,長度在65厘米左右。

每年巴黎都會評選出做法棍做得最好的麵包店,為愛麗舍宮供應一整年的法棍。2015年,奧朗德吃的是這家名叫Le grenier à pain的法棍。他們家的法棍顏色頗深,一看就是酥脆得不行。

法棍是化繁為簡的代表性食物,它只用到了麵粉、酵母、水和一點鹽,甚至都不需要油,但是別高興得太早,吃法棍吃多了照樣會變胖,因為好吃的法棍一吃你就會停不下來。


據統計法國每天要消耗三千萬根法棍,要知道法國一共也就不到六千五百萬的人口啊!


下面是幾種常見的法棍打開方式:


1、新鮮的直接吃。

2、法國的三明治大多數都適用法棍做的。把法棍剖開,中間夾生菜、乳酪、香腸、生火腿、蔬菜等等食材,經常就是一頓飯了。百吃不厭,至少我很喜歡。換句話說,也很像subway。

3、抹Nutella吃(真的很想吐槽國內把Nutella翻譯成能多益)

4、抹乳酪吃。法國有四百多種乳酪,而法國人認為乳酪配法棍可以更好地體現乳酪的味道。

5、加乳酪與其他食材做成撻

6、放久了變硬的法棍就需要回爐煎或者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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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棍居然不是直接拿著長條啃!

#今天我才知道#


一個義大利人教我的吃法,也許法國人不認同,但是我很愛吃。就是法棍切片略烤,烤熱後把蒜切一半,用切面飛快地擦麵包。新鮮西紅柿切丁拌橄欖油,撒點oregano(牛至草末,沒有也可以不撒),把拌好的西紅柿丁放在烤熱擦過蒜的麵包片上,當零食吃,可以一直不停地吃下去,即使如我這樣不喜歡生吃西紅柿的人。

不放西紅柿,可以放魚子醬,或者放新鮮乳酪。


為何我感覺我買到的法棍……並不硬,而是更偏酥脆呢……一般買這種麵包會去兩個地方,我坐標帝都:一個是凱賓斯基麵包房,一個是三里屯的「品味」——一個義大利餐館。他家的201真是好吃啊,麵包也都能買味道不錯。。。。特別說明17:00後買一送一,主食麵包很快搶光類型。。
就是這樣的法棍,單吃都覺得很美好= =因為。。並不硬。。。(對不起我去蹲牆角了)

實測,凱賓斯基的法棍到了第四天使用常溫保存依然發揮穩定,來一點黃油放烤箱一加熱,外皮酥脆內里還是挺軟的~(只要把紙袋口卷好就行)。
品味家的。。。。。可能他家紙袋太薄了,我放了一天就……TUT

麵包吃不了要冷凍到冰箱里,記得是冷凍……
對不起,我跑題了。請摺疊= =


我來說個甜的吃法。

已經放棄自己做法棍這樣高難度的麵包了,在北京那會兒都去相熟的麵包房買,也不貴,一根十幾塊。北京那個天氣大家也懂的,法棍肯定是不等吃完就幹了...這樣倒最適合做麵包布丁了,因為不甜微咸。最適合用來做烤麵包布丁的必須是不甜微鹹的法棍。做法簡單,是個人都能做好。

烤麵包布丁

半條 法棍 切塊
500毫升 牛奶
5個 雞蛋
250+125毫升 綿白糖
56克 黃油
250毫升 切碎的熟花生
10朵 干玫瑰(可省)

1. 烤箱預熱175C
2. 在大盆中將牛奶、雞蛋和250毫升綿白糖攪拌均勻;將切好的法棍在牛奶蛋液中浸泡10分鐘。
3. 將125毫升綿白糖、黃油、花生碎和干玫瑰混合成花生酥備用
4. 將2. 中浸泡的麵包同牛奶蛋液一同倒入烤盤;將花生酥捏成小塊散放在麵包上;入烤箱烤40分鐘,或者直到布丁凝結,即可取出乘熱或放涼後食用

* 已經是減糖的版本了
* 如果布丁還沒凝結,表面就有要烤焦的趨勢,請在烤盤上覆錫紙

就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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