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閱微草堂筆記》中有哪些細思恐極的細節?


余某者老於幕府,司刑名四十餘年,後卧病瀕危,燈月下恍惚似有鬼為厲者,余某慨然曰:吾存心忠厚,誓不敢妄殺一人,此鬼胡為乎來耶?夜夢數人浴血泣曰:君知刻酷之積怨,不知忠厚亦能積怨也。夫煢煢孱弱,慘被人戕,就死之時,楚毒萬狀,孤魂飲泣,銜恨九泉,惟望強暴就誅,一申積憤,而君但見生者之可憫,不見死者之可悲,刀筆舞文,曲相開脫,遂使兇殘漏網,白骨沉冤。君試設身處地,如君無罪無辜,受人屠割,魂魄有知,旁觀讞是獄者,改重傷為輕,改多傷為少,改理曲為理直,改有心為無心,使君切齒之仇,從容脫械,仍縱橫於人世,君感乎,怨乎?不是之思,而詡詡以縱惡為陰功,被枉死者,不仇君而仇誰乎?余某惶怖而寤,以所夢備告其子,回手自撾曰:吾所見左矣,吾所見左矣。就枕未安而歿。

宋清遠先生言:昔在王坦齋先生學幕時,一友言夢遊至冥司,見衣冠數十人累累入;冥王詰責良久,又累累出,各有愧恨之色。偶遇一吏,似相識,而不記姓名,試揖之,亦相答。因問:「此並何人,作此形狀?」吏笑曰:「君亦居幕府,其中豈無一故交耶?」曰:「仆但兩次佐學幕,未入有司署也。」吏曰:「然則真不知矣。此所謂四救先生者也。」問:「四救何義?」曰:「佐幕者有相傳口訣,曰救生不救死,救官不救民,救大不救小,救舊不救新。救生不救死者,死者已死,斷無可救;生者尚生,又殺以抵命,是多死一人也,故寧委曲以出之。而死者銜冤與否,則非所計也。救官不救民者,上控之案,使冤得申,則官之禍福不可測;使不得申,即反坐不過軍流耳。而官之枉斷與否,則非所計也。救大不救小者,罪歸上官,則權位重者譴愈重,且牽累必多;罪歸微官,則責任輕者罰可輕,且歸結較易。而小官之當罪與否,則非所計也。救舊不救新者,舊官已去,有所未了,羈留之恐不能償;新官方來,有所委卸,強抑之尚可以辦。其新官之能堪與否,則非所計也。是皆以君子之心,行忠厚長者之事,非有所求取巧為舞文。亦非有所恩仇私相報復。然人情百態,事變萬端,原不能執一而論。苟堅持此例,則矯枉過直,顧此失彼,本造福而反造孽,本弭事而反釀事,亦往往有之。今日所鞫,即以此貽禍者。」問:「其果報何如乎?」曰:「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夙業牽纏,因緣終湊。未來生中,不過亦遇四救先生,列諸四不救而已矣。」俯仰之間,霍然忽醒,莫明其入夢之故,豈神明或假以告人歟?


分別講兩個故事,配圖高能預警。

第一個是有關聖僧圓寂後變成肉身菩薩的故事,原來記得是出自紀曉嵐的筆記,後來搜了一下出自袁枚的《續子不語·凡肉身仙佛俱非真體》 ,原文如下:

余每游剎院,見肉身菩薩,大概渾身用生漆灰布,叩之橐橐有聲。雖腿筋盤屈,隱隱可見,而脰頸總歪。在武夷山,見草鞋仙姓程名艮,坐石洞中;在九華山,見無暇和尚,皆兩目下垂,無睛,搖其頭尚動,扣其齒皆蛀朽脫落。惟廣西永州無量壽佛,雖肉身而頭獨端正,心常疑之。
  後有人云:「順治間有邢秀才,讀書村寺中,黃昏出門小步,聞有人哀號云:「我不願作佛。」邢爬上樹竊窺之,見眾僧環向一僧,合掌作禮,祝其早生西天。旁置一鐵條,長三四尺許。邢不解其故。聞郡中喧傳「某日活佛升天,請大眾燒香禮拜」,來者萬餘人。邢往觀之,升天者即口呼「不願作佛」之僧也,業已扛上香台,將焚化矣。急告官相驗,則僧已死,蓮花座上血涔涔滴滿,穀道中有鐵釘一條,直貫其頂。官拘拿惡僧訊問,云:「燒此僧以取香火錢財,非用鐵釘,則臨死頭歪,不能端直故也。」乃盡置諸法。而一時燒香許願者,方大悔走散。

圖片來源百度,侵刪。


作為一名僧人,無法選擇有尊嚴體面的死法,不是自願的壽終正寢的圓寂,而是被一群利欲熏心的僧人包圍捕殺做成了供人展覽的人體標本,這樣的佛,你願做么?所謂的聖僧圓寂端坐不倒,原來是用鐵釘爆*固定(不知道什麼是「穀道」的可以自行百度下),台下信徒們紛紛膜拜,以為肉身成佛顯了神通,卻看不到蓮花台下涔涔滴血,仔細想想,多麼的恐怖?

第二個故事。古代騙子擅長情騙,即做局、設套、用計詐騙別人的同情心。他們多半是團伙作案,本身的組成是一群好吃懶做又心腸惡毒的人。為博同情,他們去偷孩子,偷來之後,折斷孩子的手腳,毀壞他們的容貌,戳瞎他們的眼睛等等來讓其行乞,乞丐不死,獲利不止,可謂一本萬利。
《清類稗鈔》記載了這麼一段往事,讀來讓人不寒而慄,我錯記成了紀曉嵐的筆記,姑且與知友們分享下吧:
乾隆辛巳(1761年),蘇州虎丘市上有丐,挈狗熊以俱。狗熊大如川馬,箭毛森立,能作字吟詩,而不能言。往觀者施一錢,許觀之。以素紙求書,則大書唐詩一首,酬以百錢。一日,丐外出,狗熊獨居。人又往,與紙求寫,熊寫云:『我長沙鄉訓蒙人,姓金,名汝利,少時被此丐與其伙捉我去,先以啞葯灌我,遂不能言。先畜一狗熊在家,將我剝衣捆住,渾身用針刺亡,勢血淋漓,趁血熱時,即殺狗熊,剝其皮,包於我身,人血狗血相膠粘,永不脫,用鐵鏈鎖以騙人,今賺錢數萬貫矣,』書畢,指其口,淚下如雨。眾大駭,擒丐送有司,照採生折割律,杖殺之。押『狗熊』至長沙,還其家。」

圖片來源網路,侵刪。

今日再看街巷車水馬龍之地,那些個口不能言而沒有手腳的乞丐,是不是也有一部分是這麼來的呢?會不會有一天你行走在某處,無故被迷昏被擒捕,醒來發現自己也變成了一隻口不能言的狗熊?

以上。


宋代有神臂弓,實巨弩也,立於地而踏其機,可三百步外貫鐵甲,亦曰克敵弓。洪容齋試詞科有克敵弓銘是也。宋軍拒金,多倚此為利器,軍法不得遺失一具。或敗不能攜,則寧碎之,防敵得其機輪仿製也。元世祖滅宋,得其式,曾用以制勝,至明乃不得其傳。惟永樂大典尚全載其圖說,然其機輪一事一圖,但有長短寬窄之度,與其牝牡凸凹之形,無一全圖。余與鄒念喬侍郎窮數日之力,審諦逗合,訖無端緒,余欲鉤摹其樣,使西洋人料理之,先師劉文正公曰:西洋人用意至深,如算術借根法,本中法,流入西域,故彼國謂之東來法,今從學算,反秘密不肯盡言,此弩既相傳利器,安知不陰圖以去,而以不解謝我乎?永樂大典貯在翰苑,未必後來無解者,何必求之於異國。余與念喬乃止。維此老成,瞻言百里,信乎?所見者大也。
----《 閱微草堂筆記》卷十九 灤陽續錄一

阿文成公平定伊犁時,於空山捕得一瑪哈沁,詰其何以得活,曰:打牲為糧耳。問潛伏已久,安得如許火藥?曰:蜣螂曝乾為末,以鹿血調之,曝乾,亦可以代火藥,但比硝磺力稍弱耳。又一蒙古台吉雲,鳥銃貯火藥鉛丸後,再取一乾蜣螂,以細杖送入,則比尋常可遠出一二十步。此物理之不可解者,然試之均驗。又瘍醫殷贊庵雲,水銀能蝕五金,金遇之則白,鉛遇之則化,凡戰陣鉛丸,陷入骨月者,割取至為楚毒,但以水銀自創口灌滿,其鉛自化為水,隨水銀而出。此不知驗否,然於理可信。

----《 閱微草堂筆記》卷二十三 灤陽續錄五

當初看到這兩段文字的時候,心情真是難以言表。


有書生嬖一孌童,相愛如夫婦,童病將歿,凄戀萬狀,氣已絕,猶手把書生腕,擘之乃開。後夢寐見之,燈月下見之,漸至白晝亦見之。相去恆七八尺,問之不語,呼之不前,即之則卻退。緣是惘惘成心疾,符籙劾治無驗。其父姑令借榻叢林,冀鬼不敢入佛地。至則見如故,一老僧曰:種種魔障,皆起於心。果此童耶?是心所招非此童耶?是心所幻,但空爾心,一切俱滅矣。又一老僧曰:師對下等人說上等法,渠無定力,心安得空?正如但說病證,不疏藥物耳。因語生曰:邪念糾結,如草生根,當如物在孔中,出之以楔,楔滿孔則物自出。爾當思惟此童歿後,其身漸至僵冷,漸至洪脹,漸至臭穢,漸至腐潰,漸至屍蟲蠕動,漸至臟腑碎裂。血肉狼藉,作種種色,其面目漸至變貌,漸至變色,漸至變相如羅剎,則恐怖之念生矣;再思惟此童如在,日長一日,漸至壯偉,無復媚態,漸至癕癕有須,漸至修髯如戟,漸至面蒼黧,漸至發斑白,漸至兩鬢如雪,漸至頭童齒豁,漸至傴僂勞嗽,涕淚涎沫,穢不可近,則厭棄之念生矣;再思惟此童先死,故我念彼,倘我先死,彼貌姣好,定有人誘,利餌勢脅,彼未必守貞如寡女,一旦引去薦彼枕席,我在生時,對我種種淫語,種種淫態,俱迴向是人,恣其娛樂。從前種種昵愛,如浮雲散滅,都無餘滓,則憤恚之念生矣;再思惟此童如在,或恃寵跋扈,使我不堪,偶相觸忤,反面詬誶,或我財不贍,不饜所求,頓生異心,形色索漠,或彼見富貴,棄我他往,與我相遇,如陌路人,則怨恨之念生矣。以是諸念起伏,生滅於心中,則心無餘閑。心無餘閑,則一切愛根欲根無處容著,一切魔障不祛自退矣。生於所教,數日或見或不見,又數日竟滅。至病起往訪,則寺中無是二僧。或曰古佛現化,或曰十方常住,來往如雲,萍水偶逢,已飛錫他往雲。

——《閱微草堂筆記·卷三 灤陽消夏錄三》

譯文:有一個書生愛上了一個童子,二人恩愛異常狀如夫妻,可惜紅顏薄命,童子重病將亡,凄涼的落淚,訴說著對書生的愛戀之情,至死手還緊把愛人之臂。
這以後書生經常夢寐見到這個童子,問不語呼不應,自此落下了心疾,求醫不治,訴神無門。他的父親帶他到廟宇中去,希望鬼怯神佛不敢至,然而還是沒有什麼改變。
廟中的一個老和尚就開導他說:「境由心生,若不是你心心念念想著他,他怎會擾你,只要你自心情靜了,就不會再生幻象。」書生還來不及接話,旁邊另一個老和尚便道:「你這是對下等人說上等法,他一點定力都沒有,想靜也靜不下來啊。你看我的吧。」
轉而對書生說:「你要這樣想啊:這孩子已經死了,自此之後,他的身體逐漸僵硬,逐漸拱漲,逐漸發臭腐敗,逐漸屍蟲蠕動,肺腑破裂,血肉狼藉,面目變色,狀如羅剎,你這樣一想,是不是會覺得恐怖呢?
你再想啊,如果他仍然還活著,那麼日長一日,身體壯大,體態魁梧,漸漸修髯如戟,面目黧黑,漸漸兩鬢斑白,齒牙搖落,漸漸佝僂咳喘,涕淚誕沫,污穢不堪,這樣一想,是不是會覺得厭惡呢?
你再想啊,他先你而死,尚有你挂念他,若是你先死,他面目姣好,定有人引誘他,你怎知他就會為你堅守貞節呢?如若他跟了別人,枕席之上,曾在你身下的種種淫詞浪態,俱轉向別家,從前種種昵愛,如浮雲散去,這樣一想,是不是會覺得氣憤呢?
你再想啊,如果童子尤存,你二人相守日久,他可能恃寵而驕,可能日久生厭,可能嫌貧愛富,可能喜新厭舊,最終棄你而去,形如陌路,前日種種恩愛,終至不堪,這樣一想,是不是會覺得怨恨呢?
你每日都這樣想,心思自然無餘閑,時日一久,魔障就不怯自退了。」
書生日日做如是想,數日或見或不見,終於絕跡。

紀昀的《閱微草堂筆記》粗略看過兩次,多是鬼神志怪的小故事,但是非常有意思。作為一個戀童者,上面這一個故事是我感覺最震撼最細思恐極也是唯一印象深刻的故事。
正太控喜歡正太,愛他們的是什麼?是正太少年稚嫩可愛又帥氣、初初成熟的模樣,是他們漂亮的身材和好聽的聲音。可是他們也是要老去的。
許多愛慕少年的人只是享受當下的幸福,往往沒有想到的是,任何一個少年都將要離自己遠去。
兩個老和尚都非常厲害。第一個老和尚告訴你,人之所以痛苦是因為心中執念太深。種種魔障,皆起於心。
第二個老和尚則道破真相:時間會摧毀你有的一切。哪怕你的弟弟沒有離開你,你愛的正太再漂亮,都會有人要拆散你,如果沒有,那就是時間。時間讓唇紅齒白眉目清秀的少年長出鬍鬚、身材高大,到了老了還會兩鬢斑白、佝僂咳喘,直到和你一樣入土消失在塵寰。

突然發現本題也有一個答案提到了這個故事,作者翻譯成是大叔和少年的同性戀行為,我認為這應該是書生和正太的戀童行為。原因有三,第一開頭已經說了是孌童,在古代孌童一般是指9到16歲的漂亮正太,第二比書生還小的只能是正太了,第三書生喜歡的正太沒有鬍鬚,一般人14歲才開始長鬍須。評論里有人說第二個老和尚是童子所化,來幫助書生走出陰影的。可是我並不這麼認為,老和尚純粹是指點迷津的高人罷了。紀曉嵐應該沒有這個意思。

有時候覺得這個故事就是為我們所有正太控所生,它把所有殘酷的真相血淋淋地給你看。
他告誡每一個愛弟弟的人,莫沉迷於其中,弟弟也會長大和老去。
我也曾有失去弟弟的痛苦,但是想到那句「種種魔障,皆起於心」,又覺得不是什麼事了。
很多時候,痛苦來源於我們自身,來源於內心的執念,所以我們放不下。我們放不下弟弟曾經的音容笑貌,放不下那些一起度過的時光。
除了BL關係,任何一對相濡以沫的人也是如此。

印象最深的是這句話:「爾當思惟此童歿後,其身漸至僵冷,漸至洪脹,漸至臭穢,漸至腐潰,漸至屍蟲蠕動,漸至臟腑碎裂。」每次讀玩再細想都感覺快要窒息般痛苦。腦中想到,那些你眼前的帥氣、可愛、聰慧、活蹦亂跳的少年,百年之後,身體冰冷,藏於土下,成為一具等待腐爛的軀體。根本無法接受。

我無數次的幻想過這樣的日子,遠離塵煙,遠離喧囂,可以和摯愛之人隱居山林,晴耕雨讀,不受世間煩擾,不受觀念束縛,守護著他一天天的長大,欣慰著自己一天天的變老,我做飯給他吃,他讀書給我聽。若是那一天陽光特別好,我們就躺在門口院落里那張舒服的藤椅上,我抱著他,他靠著我,嗅著他在我鼻翼的發香,夾著陽光的味道,那是世界上最好聞的味道,一抱就是一天,我不會累,他不會膩。我還要為他搭一個鞦韆,用木板和藤條,和著風,我推著他,他笑著,我也笑著。若是那一天杏花微雨,我就牽著他,小心的牽著他,走在石板路上,去看溪流,去看竹林,我們在亭子里駐足,消磨一下午的時光,他躺在我的腿上,嘴巴里叼著一根三葉草,翹著二郎腿,白白的小腳在我眼前晃悠呀,晃悠呀,若是感覺冷了我就在他唇上輕輕一吻,若是感覺熱了我就倒茶給他喝,青山綠水,世外桃源。我和他,就我們兩個人,在沒人會找到的山林里過一輩子,再過一輩子,直到日頭長到我與他都忘了彼此的姓名,但卻永遠忘不卻對方的容顏,他小小的,我大大的。我牽著他的手,就算日月星辰天地玄黃,卻也奈何不了我們的神仙眷侶。

而我幻想中的世界,恐怕永遠也只能存在於想像里。

很多真相其實我們都知道,但是往往被忽略。一切美好都是虛妄。
面對複雜的社會和人、面對大自然和時間,我們的個體、愛情和愛的人,都只是渺小的灰塵。
沒有選擇,何其悲哀。


寧波吳生,好作北里游。後昵一狐女,時相幽會。然仍出入青樓間。

一日狐女請曰:吾能幻化,凡君所眷,吾一見即可肖其貌。君一存想,應念而至,不逾於黃金買笑乎?

試之,果傾刻換形,與真無二,遂不復外出。

嘗與狐女曰:眠花藉柳,實愜人心,惜是幻化,意中終隔一膜耳。

狐女曰:不然,聲色之娛,本雷光石火,豈特吾肖某某為幻化,即彼某某亦幻化也。豈特某某為幻化,即妾亦幻化也。即千百年來名姬艷女皆幻化也。白楊綠草,黃土青山,何一非古來歌舞之場;握雨攜雲,與埋香葬玉,別鶴、離鸞,一曲伸臂頃耳,中間兩美相合,或以時刻計,或以日計,或以月計,或以年計,終有絕別之期;及其訣別,則數十年而散,與片刻暫遇而散者,同一懸崖撒手,轉瞬成空。倚翠偎紅,不皆恍如春夢乎?即夙契原深,終身聚首,而朱顏不駐,白髮已侵,一人之身,非復舊態。則當時黛眉粉頰,亦謂之幻化可矣。何獨以妾肖某某為幻化也?吳洒然有悟。後數歲,狐女辭去,吳竟絕跡於狎游。


三個老公的愛情故事
文較長,請耐心讀完

老僕魏哲聞其父言,順治初有某生者,距余家八九十里,忘其姓名。與妻先後卒。越三四年,其妾亦卒。適其家傭工人,夜行避雨,宿東嶽祠廊下,若夢非夢,見某生荷校立庭前,妻妾隨焉。有神衣冠類城隍,磬折對岳神語曰:某生污二人,有罪;活二命,亦有功,合相抵。岳神怫然曰:二人畏死忍恥,尚可貸。某生活二人,正為欲污二人,但宜科罪,何雲功罪相抵也?揮之出。某生及妻妾亦隨出。悸不敢語,天曙歸告家人,皆不能解。有舊仆泣曰:異哉,竟以此事被錄乎!此事惟吾父子知之,緣受恩深重,誓不敢言。今已隔兩朝,始敢追述。兩主母皆實非婦人也。前明天啟中,魏忠賢殺裕妃,其位下宮女內監,皆密捕送東廠,死甚慘。有二內監,一曰福來,一曰雙桂,亡命逃匿。緣與主人曾相識,主人方商於京師,夜投焉。主人引入密室,吾穴隙私窺。主人語二人曰:君等聲音笑貌,在男女之間,與常人稍異,一出必見獲;若改女裝,則物色不及。然兩無夫之婦,寄宿人家,形跡可疑,亦必敗。二君身已凈,本無異婦人,肯屈意為我妻妾,則萬無一失矣。二人進退無計,沉思良久,並曲從。遂為辦女飾,鉗其耳,漸可受珥。並市軟骨葯,陰為纏足,越數月,居然兩好婦矣。乃車載還家,詭言在京所娶。二人久在宮禁,並白皙溫雅,無一毫男子狀。又其事迥出意想外,竟無覺者。但訝其不事女紅,為恃寵驕惰耳。二人感主人再生恩,故事定後亦甘心偕老。然實巧言誘脅,非哀其窮,宜司命之見譴也。信乎,人可欺,鬼神不可欺哉!


偶然發現了很清真的一段

閱微草堂筆記卷二十四

灤陽續錄六

高官農家畜一牛,其子幼時,日與牛嬉戲,攀角捋尾皆不動,牛或嗅兒頂,舐兒掌,兒亦不懼。稍長使之牧,兒出即出,兒歸即歸,兒行即行,兒止即止,兒睡則卧於側,有年矣。一日往牧牛,忽狂奔至家,頭頸皆浴血,哮吼以角觸門,兒父出視,即掉頭回舊路,知必有變,儘力追之,至野外則兒已破顱死,又一人橫卧道左,腹裂腸出,一棗棍棄於地。審視乃三果庄盜牛者——三果庄,回民所聚,滄州盜藪也。始知兒為盜殺,牛又觸盜死也,是牛也有人心焉。

註:盜藪,強盜聚集的地方。

故事很簡單,就是講了一個牛通靈性,代主復仇的故事。小牧童在放牛的路上被人殺害了,從小養大的老牛當場暴走,抵死兇手,喚來牧童的父親做個見證。如果不是這頭老牛出手,只怕這牧童就白死了。

有點好奇,不知現在的滄州還有沒有三果庄這個地方,現狀如何?


7.6更新,根據知友的意見補充了譯文,譯文來自網路,自己翻譯太累了,大概看了一下,譯文基本沒什麼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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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是我到現在寫過的最長的答案了,打字好累。

原文:
制府唐公執玉,嘗勘鞫一殺人案,獄具矣。一夜秉燭獨坐,忽微聞泣聲,似漸近窗戶。命小婢出現,噭然而仆。公自啟簾,則一鬼浴血跪階下。厲聲叱之。稽顙曰:「殺我者某,縣官乃誤坐某。仇不雪,目不瞑也。」公曰:「知之矣。」鬼乃去。翌日,自提訊。眾供死者衣履,與所見合。信益堅,竟如鬼言改坐某。問官申辯百端,終以為南山可移,此案不動。其幕友疑有他故,微叩公。始具言始未,亦無如之何。一夕,幕友請見,曰:「鬼從何來?」曰:「自至階下。」「鬼從何去?」曰「歘然越牆去。」幕友曰:「凡鬼有形而無質,去當奄然而隱,不當越牆。」因即越牆處尋視,雖甃瓦不裂,而新雨之後,數重屋上皆隱隱有泥跡,直至外垣而下。指以示公曰:「此必囚賄捷盜所為也。」公沉思恍然,仍從原讞。諱其事,亦不復深求。
——灤陽消夏錄

譯文:
總督唐執玉審查一件殺人案,已經定案。這天夜裡他獨自點燈坐在屋裡,忽然隱約聽到哭泣聲,好像漸漸臨近窗戶。他叫小婢出去看看。小婢出去,驚叫了一聲倒在地上。唐公掀開帘子,看見一個渾身是血的鬼跪在台階下。唐公厲聲喝斥它,鬼叩頭道:「殺我的人是甲,縣官卻誤判是乙。這個仇報不了,死也不能瞑目。」唐制府說:「知道了。」鬼離去了。第二天,唐公親自提審,證人們提供死者的衣服鞋子等物,與昨夜所見的相符。唐公更加相信了,竟按鬼所說的改判甲為兇手。原審案官百般申辯,堅持認為南山可以移動,但這個案子不能改。他的幕友懷疑有別的原因,婉轉地向唐公探詢,他才說了見鬼之事,助手也拿不出什麼主意來。一天晚上,幕友來見唐公,問:「鬼從哪兒來的?」唐制府說:「他自己來到台階下面。」助手問:「鬼往哪兒去了?」唐公說:「他倏然越牆而去。」助手說:「凡是鬼,都只有形影而沒有肉軀,離去時應該是突然消失,而不應該越牆。」隨即便到鬼越牆處查看,雖然屋瓦沒有碎裂的,但因剛下過雨,幾處屋頂上都隱約有泥腳印,一直到外牆,泥腳印下去了。助手指著泥腳印說:「這必然是囚犯買通了有功夫的盜賊乾的。」唐公沉思了一會兒恍然大悟,仍改回原判。他把這事壓下了,沒有再追究。

評論:
有個好師爺是多麼的重要!在古代迷信盛行的時代,這種案子如果碰上糊塗官直接就錯判了,即便不是糊塗官,如果稍微迷信一點的也錯判了,其實故事裡的大老爺已經相信了裝鬼的伎倆,但是師爺卻看出了門道,所以說有時候上級不一定有能力,下級也不一定都無能,但是最重要的是要有說出來的勇氣和擔當,當今不知道有多少拽著明白裝糊塗的下級,或者也可以說是有話不敢說的下級,也許已經發生了不知道多少不該發生的事。

原文:
郭六,淮鎮農家婦,不知其夫氏郭父氏郭也,相傳呼為郭六云爾。雍正甲辰、乙巳間,歲大飢。其夫度不得活,出而乞食於四方,瀕行,對之稽顙曰:「父母皆老病,吾以累汝矣。」婦故有姿,里少年瞰其乏食,以金錢挑之,皆不應,惟以女工養翁姑。既而必不能贍,則集鄰里叩首曰:「我夫以父母托我,今力竭矣,不別作計,當俱死。鄰里能助我,則乞助我;不能助我,則我且賣花,毋笑我。」(里語以婦女倚門為賣花)鄰里趑趄囁嚅,徐散去。乃慟哭白翁姑,公然與諸盪子游。陰蓄夜合之資,又置一女子,然防閑甚嚴,不使外人覿其面。或曰,是將邀重價,亦不辯也。越三載余,其夫歸,寒溫甫畢,即與見翁姑,曰:「父母並在,今還汝。」又引所置女見其夫曰:「我身已污,不能忍恥再對汝。已為汝別娶一婦,今亦付汝。」夫駭愕未答,則曰:「且為汝辦餐。」已往廚下自剄矣。縣令來驗,目炯炯不暝。縣令判葬於祖塋,而不袝夫墓,曰:「不袝墓,宜絕於夫也;葬於祖塋,明其未絕於翁姑也。」目仍不瞑。其翁姑哀號曰:「是本貞婦,以我二人故至此也。子不能養父母,反絕代養父母者耶?況身為男子不能養,避而委一少婦,途人知其心矣,是誰之過而絕之耶?此我家事,官不必與聞也。」語訖而目瞑。時邑人議論頗不一。先祖寵予公曰:「節孝並重也,節孝不能兩全也。此一事非聖賢不能斷,吾不敢置一詞也。」
——灤陽消夏錄

譯文:
郭六,是淮鎮的農家婦女,不知是她丈夫姓郭,還是她父親姓郭,反正大家都叫她郭六。雍正二、三年間。鬧大饑荒。她丈夫覺得活不下去了。出外到各地去謀生。臨走的時候,給妻子跪下叩頭說:「父母年老又有病,我就託付給你了。」郭六相貌漂亮,同鄉的年輕人看她挨餓,便以金錢引誘她,她毫不理踩,只以縫紉來養活公婆。不久,靠縫紉也不足以維持生計了,她便請來鄉親們,磕頭說:「我丈夫把父母託付給我,我如今無能為力了。如果不作別的打算,都得餓死。鄰居們如果能幫我,那麼請幫幫我;如果不能幫我,我只好賣身,請不要譏笑我。」鄉親們都猶猶豫豫地欲言又止,漸漸地都散去了。郭六痛哭著告訴了公婆,然後公然與那些浪蕩子在一起鬼混。她暗地裡積攢賣身錢,偷偷地購買了一女子,但是防範得很嚴,不讓外人見到她的面。有的說郭六想用這個女子來掙大錢,她也不解釋。過了三年多,她的丈夫回來了。剛剛寒暄完,郭六便和丈夫去見公婆,說:「父母都在,今天就交給你了。」又帶她所養的那位女子見丈夫,說:「我的身子已被玷污,不能再忍垢含恥地和你在一起生活了。我已為你另娶了一個女子,今天也交給你。」丈夫驚得還沒來得及說什麼,郭六又說要到廚房去預備飯,便在廚房裡自殺了。縣令來驗屍,郭六的眼睛圓睜著不閉。縣令宣判把郭六葬在祖墳里,而以後不能與她丈夫合葬,理由是:「不合葬,以表示和她丈夫斷了關係;葬在祖墳,表明她沒有同公婆斷絕關係。」郭六的眼睛仍然不閉,公公婆婆哀號道:「她本來是個貞節的女人,因為我們兩人的緣故,使她走到了這種地步,兒子不能奉養父母,反而絕了代養父母的人的性命?況且身為男子,不能奉養,自己逃避而託付給一個少婦,路上行人也知道他心裡想的是什麼了,是誰的過錯而斷絕她的呢?這是我們家裡的貞婦,因我們兩人她才去賣身。兒子不能養父母,反而叫隔親的人來養。況且身為男人不能養父母,卻委託給少婦,路人也都會理解她的一番苦心。是誰的過錯讓其絕了性命?這是我們家裡的事,官府不必過問。」說完,郭六的眼睛閉上了。當時鄰里的人議論紛紛,看法很不一致。我的先祖寵予公說:「節和孝一樣重要,但節和孝又不能兩全。這事的是是非非,只有聖賢才能判斷,我不敢發表什麼意見。」

評論:
這是整本筆記中給我印象最深刻的故事,首先,排除最後的神異不提,這件事應該是真實發生過的,袁枚的《子不語》中也有記載,而且都提到當時人們對此事議論不一,所以可以證明這件事是有原型的。為什麼這個故事給我印象最深刻,因為故事中的女主人公可以說是封建禮教下最不幸的代表,同時她的丈夫又是傳統意義上最差勁的丈夫,另外還有最後她婆婆的點睛之語,可以說看完這個故事只有一個感覺——悲哀!特別是郭六跪拜求助時鄰里的表現,讓人心如墜冰湖,而後郭六的「公然與諸盪子游」與之前的「以金錢挑之,皆不應」形成了巨大反差,沒有人知道她心裡到底是個什麼滋味,而且竟然用夜合之資為丈夫又買了一個媳婦,但此時誰又知道她丈夫在幹什麼呢?當丈夫看到新媳婦時是「駭愕未答」,不知道是不知所措還是無言以對,總之,郭六完成了丈夫交給的任務,而代價就是犧牲了自己。所以最後其婆婆才會哀號,「子不能養父母,反絕代養父母者耶?」「況身為男子不能養,避而委一少婦,途人知其心矣,是誰之過而絕之耶?」這兩句不僅問的是郭六丈夫,更問的是那個封建禮教束縛的社會。回首當下,固然封建禮教的殼子去了,但是一些封建的思想是否還在,那些視而不見的鄰里是否還在,那些死不瞑目的郭六們是否還在。

原文:
劉羽沖,佚其名,滄州人。先祖高厚齋公多與唱和。性孤僻,好講古制,實迂闊不可行。嘗倩董天士作畫,倩厚齋公題。內《秋林讀書》一幅云:「兀坐秋樹根,塊然無與伍。不知讀何書,但見鬚眉古。只愁手所持,或是井田譜。」蓋規之也。偶得古兵書,伏讀經年,自謂可將十萬。會有土寇,自練鄉兵與之角,全隊潰覆,幾為所擒。又得古水利書,伏讀經年,自謂可使千里成沃壤。繪圖列說於州官。州官亦好事,使試於一村。溝洫甫成,水大至,順渠灌入,人幾為魚。由是抑鬱不自得,恆獨步庭階,搖首自語曰:「古人豈欺我哉!」如是日千百遍,惟此六字。不久,發病死。後風清月白之夕,每見其魂在墓前松柏下,搖首獨步。側耳聽之,所誦仍此六字也。或笑之,則欻隱。次日伺之,復然。泥古者愚,何愚乃至是歟!阿文勤公嘗教昀曰:「滿腹皆書能害事,腹中竟無一卷書,亦能害事。國弈不廢舊譜,而不執舊譜;國醫不泥古方,而不離古方。故曰:『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又曰:『能與人規矩,不能使人巧』。」
——灤陽消夏錄

譯文:
劉羽沖,不知名叫什麼,是滄州人。我的高祖厚齋公常和他用詩歌唱和。他性情孤僻,好講過去的章法,實際上都迂腐不能施行。他曾請董天士作畫,請厚齋公題詩。其中《秋林讀書》畫題道:「呆坐在秋天的樹根下,孤獨地沒有伴。不知讀的什麼書,只見鬚眉都白了。手中拿著的,可能是《井田譜》。」大概是規勸他。他偶然弄到一本古代兵書讀了之後,自稱能帶十萬兵。恰好當時有土匪,他自己練兵和土匪較量,結果鄉兵大敗,他幾乎被活捉了去。他又弄到一本古代講水利的書,鑽研了有一年時間,自吹可以使千里之地成為沃土,畫了圖遊說州官。州官也好事,就叫他在一個村子裡試驗。剛挖好了溝渠,洪水來了,順著溝渠灌進來,人幾乎變成了魚。從此他便抑鬱想不開,常常在庭院中獨自度步,搖頭自語道:「古人能欺騙我!」每天叨咕千百遍,只有這六個字。不久,他發病死去。後來在風清月白的晚上,常見他的魂在墓前的松柏下,搖頭踱步。仔細聽去,嘴裡念叨的還是這六個字。有人笑出了聲,他的魂突然消失了。第二天觀察,他的魂還和前一天晚上一樣在搖頭踱步。沉溺於古代的人很愚蠢,怎麼能愚蠢到這個地步呢?阿文勤公曾教導我說:「滿肚子都是書本知識能敗事,肚裡一點知識也沒有同樣能敗事。下棋高手不忽視舊棋譜,但不照搬舊譜;名醫不迷信古方,但不離古方。所以說:『神而明之,存乎其人。』又說:『它能與人規矩,但不能使人巧。』」

評論:
鄧小平講過,一切不能從本本出發,而故事的主人公就是個從本本出發的典型,這個故事有兩點可怕之處,為什麼那些官員會聽從劉羽沖的建議,為什麼劉羽沖至死仍不明白。故事最後阿文勤公說得好,經驗與實際是要結合的,脫離實際談經驗就會事倍功半,然而如今之世,此等劉羽沖還少嗎?

原文:
李孝廉存其言:蠡縣有凶宅,一耆儒與數客宿其中。夜間窗外撥剌聲,耆儒叱曰:「邪不幹正,妖不勝德。余講道學三十年,何畏於汝!」窗外似有女子語曰:「君講道學,聞之久矣。余雖異類,亦頗涉儒書。《大學》扼要在誠意,誠意扼要在慎獨。君一言一動,必循古禮,果為修己計乎?抑猶存幾微近名者在乎?君作語錄,累累與諸儒辨,果為明道計乎?抑猶有幾微好勝者在乎?夫修己明道,天理也。近名好勝,則人慾之私也。私慾之不能克,所講何學乎?此事不以口舌爭,君捫心清夜,先自問其何如,則邪之敢幹與否,妖之能勝與否,已瞭然自知矣。何必以聲色相加乎?」耆儒汗下如雨,瑟縮不能對。徐聞窗外微哂曰:「君不敢答,猶能不欺其本心。姑讓君寢。」又撥剌一聲,掠屋檐而去。
——灤陽消夏錄

譯文:
舉人李存其說:蠡縣有一處凶宅,一位老儒生和幾個客人住在裡面。夜裡窗外撲楞響了一聲,老儒叱喝道:「邪不能侵正,妖不能勝德。我講道學三十年了,還怕你么?」窗外好像是一位女子的聲音說:「你講道學,我早就聽說了。我雖然是個異類,但也讀過不少儒家的書。《大學》的要義在於誠意,誠意的要領在慎獨——在獨處中謹慎不苟。你的一言一行,一定要遵循古禮,果真是為了自己修身么?或者是有點為了名聲好聽吧?您作語錄,咄咄地同諸位儒者爭辯,果然是為闡明道理打算呢?或者是還有一點好勝的心思在呢?修鍊自身、宣揚道學,是天理;為了名聲而爭強好勝,則是人慾的自私。連自己的私慾也抑制不了,還有什麼學可講?這事我不跟你爭論,你在寂靜的夜裡捫心自問:你自己怎麼樣?你說邪敢不敢侵犯你?妖能不能勝過德?這你就完全明白了,何必對我這樣聲嘶力竭呢?」老儒汗流如雨,哆嗦著說不出話來。過了一會兒,聽見窗外以嘲笑的口吻說:「你不敢回答,說明你還能不欺騙你的心,我暫讓你睡吧。」於是撲楞一聲,怪物又拂過屋檐離去了。

評論:
言行尊古非為修己,執言作辨豈是明道,沽名釣譽者古來有之,今亦不勝其數也。

原文:
膳夫楊義,粗知文字。隨姚安公在滇時,忽夢二鬼持硃票來拘,標名曰楊義。義爭曰:「我名楊義,不名楊義,爾定誤拘。」二鬼皆曰:「乂字上尚有一點,是省筆義字。」義又爭曰:「從未見義字如此寫,當仍是乂字誤滴一墨點。」二鬼不能強而去。同寢者聞其囈語,殊甚了了。俄姚安公終養歸,義隨至平彝,又夢二鬼持票來,乃明明楷書楊義字。義仍不服曰:「我已北歸,當屬直隸城隍。爾雲南城隍,何得拘我?」喧詬良久。同寢者呼乃醒,自雲二鬼憤憤,似必不相舍。次日,行至滇南勝境坊下,果馬蹶墮地卒。
——灤陽消夏錄

譯文:
廚子楊義,粗略地知道文字,跟隨姚安公在雲南時,忽然夢見兩個鬼拿了硃筆寫的傳票來拘捕,票上寫的名字是「楊義」。楊義爭辯說:「我名叫楊義,不叫楊義,你一定是錯抓了。」二鬼都說:「乂字上還有一點,是省筆的義字。」』楊義又爭辯說:「從來沒有見到義字這樣寫法,應當仍是乂字,錯滴了一滴墨點。」二鬼不能勉強他而去。同睡的人聽到他的夢話,很是清楚。不久,姚安公辭官歸家奉養父母,楊義跟隨到了平彝,又夢見二鬼拿了票來,上面竟明明白白用楷書寫著「楊義」的字樣。楊義仍舊不服說:「我已經回到北方,應當屬於直隸城隍管轄;你們是雲南城隍所派,怎麼能拘捕我?」喧嚷辱罵了很久,同睡的人呼喚他才醒。楊說二鬼很是氣憤,好像誓不罷休的樣子。第二天,走到滇南勝境坊下,楊義果然因馬顛仆而墜落地上摔死了。

評論:
楊義也算是個聰明人,但是他怎麼就不明白人不能和鬼斗呢?有些時候耍小聰明是要送命的,就如同當今社會,悶聲發大財才是墜吼的,你非要搞大新聞,那就只能得罪你一下了。不過兩個鬼到是很老實,既然勾魂有勾魂的法則,那麼我就照章辦事,從這一點來講,鬼反而比人規矩,這簡直就是黑色幽默。

原文:
豐宜門外風氏園古松,前輩多有題詠。錢香樹先生尚見之,今已薪矣。何華峰云:相傳松未枯時,每風靜月明,或聞絲竹。一巨公偶游其地,偕賓友夜往觀之,二鼓後有琵琶聲,似出樹腹,似在樹梢,久之,小聲緩唱曰:人道冬夜寒,我道冬夜好,綉被暖如春,不愁天不曉。巨公叱曰:何物老魅,敢對我作此淫詞。戛然而止,俄登登復作,又唱曰:郎似桃李花,妾似松柏樹,桃李花易殘,松柏常如故。巨公點首曰:此乃差近風雅。餘音搖曳之際,微聞樹外悄語曰:此老殊易與。但作此等語,言便生歡喜,撥剌一響,如有弦斷。再聽之寂然矣。
——如是我聞

譯文:
豐宜門外的風氏園古松很著名,前輩們多有題詩詠嘆。錢香樹先生還親眼見過古松,現在已經砍伐了。何華峰說:相傳古松沒有枯死時,每當風清月明,就時常聽到絲竹之聲。一次,有個王公大臣偶然來到風氏園,夜間偕同賓友前往古松下聆聽絲竹演奏。二更以後,開始響起了琵琶彈奏,似乎是出自古松的樹榦里,又似乎是從樹梢上飄來。彈奏一段時間後,有小聲緩緩地隨著琵琶曲子唱道:「人道冬夜寒,我道冬夜好。綉被暖如春,不愁天不曉。」王公大臣叱罵說:「老魅什麼東西,敢對我作這種淫詞!」樂聲戛然而止。一會兒,清脆的琴聲又彈了起來,唱道:「郎似桃李花,妾似松柏樹。桃李花易殘,松柏常如故。」王公大臣點著頭說:「這還差不多接近了風雅。」餘音飄蕩之際,微微聽到樹外有人說了句悄悄話:「這位老人家很容易對付,只是作了這等語言,他便歡喜了。」忽聽撥刺一聲響,如同斷了琴弦。再聽下去,就寂靜無聲了。

評論:
俗話講「滿嘴的仁義道德,滿肚子男盜女娼。」這老儒算是個典型了。有時候扛著正義大旗的不一定正義,被說成是無賴流氓不明真相的,也不見得怎麼壞,只可惜女鬼尚能調戲居公,活著的人就只能唯命是從了。讓我想起了一個笑話,老師問學生「你的理想是什麼?」學生答「金錢和美女」老師叱道「庸俗,重說」學生道「事業與愛情」。人嘴兩張皮,反正都是理,高尚與低俗,正義與邪惡,不就看你怎麼說嗎?

原文:
陳竹吟嘗館一富室。有小女奴,聞其母行乞於道,餓垂斃,陰盜錢三千與之。為儕輩所發,鞭捶甚苦。富室一樓,有狐借居,數十年未嘗為祟。是日女奴受鞭時,忽樓上哭聲鼎沸。怪而仰問。同聲應曰:「吾輩雖異類,亦具人心。悲此女年未十歲,而為母受捶,不覺失聲。非敢相擾也。」主人投鞭於地,面無人色者數日。
——如是我聞

譯文:
陳竹吟曾經在一個富家教讀。有一個小奴婢聽到她的母親在路上行乞,飢餓得差不多要倒斃,暗地裡偷了三千錢給她,被同伴們所揭發,鞭打得很苦。富家的一間樓房,有狐借住了幾十年,從來沒有為禍作祟。這一天,奴婢受鞭打時,忽然樓上哭聲嘈雜如同開了鍋。陳感到奇怪因而抬頭詢問,只聽上面齊聲答應說:「我輩雖然異於人類,也具有人心。哀痛這個女孩年紀還不到十歲,而為了母親受鞭打,不覺失聲哭泣,不是故意前來打擾。」主人把鞭子丟在地上,一連有好幾天面無人色。

評論:
一個人面獸心和獸面人心的故事,故事的重點在於「為儕輩所發」,看著不眼熟嗎?我們中出了一個叛徒,當然也許那些儕輩根本算不上同志,但是退一步講,他們為什麼告發呢?要麼為了邀功討賞,要麼就是看到小女孩偷錢成功後羨慕嫉妒恨,總之肯定不是擁有什麼高尚節操,這一點從小女孩被打沒有人為其辯護就能看出來,如果有也不用狐仙出手了。還有一點很有意思,主人面無人色者數日,她到底在想什麼?

原文:
任子田言:其鄉有人夜行,月下見墓道松柏間,有兩人並坐:一男子年約十六七,韶秀可愛,一婦人白髮垂項,佝僂攜杖,仍七八十以上人。倚肩笑語,意若甚相悅。竊訝何物淫嫗,乃與少年兒狎昵。行稍近,冉冉而滅。次日,詢是誰家冢,始知某早年夭折,其婦孀守五十餘年,歿而合窆於是也。《詩》曰:「生則異室,死則同穴。」情之至也。《禮》曰:「殷人之袝也離之,周人之袝也合之。善夫!」聖人通幽明之禮,故能以人情知鬼神之情也。不近人情,又烏知《禮》意哉!
——如是我聞

譯文:
據任子田說:有一個人走夜路,看到墓地松柏之間有兩個人並肩坐著。一個男子年紀在十六七歲,清秀可愛;另一個婦人白髮垂頸,拿著拐杖,在七八十歲以上。他們相挨著談笑,很親熱。那人十分奇怪,哪來的淫蕩老太婆,和少年這麼熱乎。他走近了些,兩人便消失了。第二天,他打聽是誰家的墓地,這才知道那位少年夭折後,他的媳婦守寡五十多年,死後合葬在這裡。《詩經》中說:「活著各住各的房,死後同埋一個壙。」這是很深的感情。《禮記》中說:「殷人夫婦合葬,兩棺之間有東西隔開;周人夫婦合葬,兩棺之間不隔開,善哉!」聖人通曉生死之禮,所以能以人情知鬼神之情。不近人情,怎能理解《禮記》的意思呢!

評論:
封建禮教中很重要的一條就是包辦婚姻,這造就了無數你不情我不願的婚姻,但是在包辦婚姻中也會出現幸福美滿的,我想這一對便是,縱然兩人實際做夫妻時間可能很短,但是都做鬼了依然如此相愛,這簡直在諷刺當下一些變味的自由戀愛。

原文:
有選人在橫街夜飲,步月而歸。其寓在珠市口,因從香廠取捷徑。一小奴持燭籠行,中路踣而滅。望一家燈未息,往乞火。有婦應門,邀入茗飲。心知為青樓,姑以遣興。然婦羞澀低眉,意色慘沮。欲出,又牽袂固留。試調之,亦宛轉相就。適攜數金,即以贈之。婦謝不受,但祈曰:「如念今宵愛,有長隨某住某處,渠久閑居,妻亡子女幼,不免饑寒。君肯攜之赴任,則九泉感德矣。」選人戲問:「卿可相隨否?」泫然曰:「妾實非人,即某妻也。為某不能贍子女,故冒恥相求耳。」選人悚然而出,回視乃一新冢也。後感其意,竟攜此人及子女去。求一長隨,至鬼亦薦枕,長隨之多財可知。財自何來?其蠹官而病民可知矣。
——槐西雜誌

譯文:
有個候選官員晚上到橫街飲酒,酒後趁月色步行回去。他住在珠市口,就從香廠那一頭取捷徑行走。有個小僮僕拿著燈籠帶路,走到半路,小僮僕跌了一跤,燈籠弄滅了。遠看有一戶人家還沒有熄燈,就過去借火。有個婦人開門出來,還請官員進去喝茶。官員心想,這是妓女,就隨便玩玩好了。不過,那婦人神情羞澀,低著頭,神色像是沮喪無奈的樣子。官員想離開時,婦人又拉著他的衣袖,一定要他留下。官員就和她調情,那婦人也很溫柔地順從了。官員身邊剛好帶了幾兩銀子,就拿出來送給她。婦人推辭,不肯接受,只是請求地說:「如果您還想到今夜的恩愛,有一件事請您幫助。有個會做官員僕役的人,住在某個地方,失業很久了。老婆死了,孩子年幼,生活很困難。假使您能僱用這個僕人,帶他去上任,那麼他的亡妻也會感謝您的恩德的。」候選官員開玩笑地說:「你能不能跟我去呢?」婦人流出眼淚來,說:「我不是別人,就是那個僕人的妻子。因為他不能贍養子女,所以我不顧羞恥來求您了。」候選官員嚇了一驚,趕快離開這房子,回頭看時,卻是一座新墳。後來,候選官員為婦人的誠意所感動,就把那個僕人及子女帶著赴任去了。為了請求做一個官員的僕人,甚至鬼也會用自動獻身的方法,官員僕人可以發大財就可以想見了。財從哪裡來?他貪污公家的和搜刮百姓的情況,也是可以想見的了。

評論:
看完這故事,我第一個感覺是凄婉,一個女鬼為了丈夫和孩子不惜去薦枕,這個官老爺也是很傻很天真,就那麼上套了,不過這些情感被紀曉嵐最後一句一巴掌拍飛了,原來老頭子壓根沒想寫一個人鬼情未了的故事,而是把長隨批判了一番,話說閱微草堂筆記中有好幾個故事都是批判長隨的,不知道他們和紀曉嵐哪來的仇。不過單說最後一句,批得對啊!過了幾百年了依然適用。

原文:
陳瑞庵言:獻縣城外諸丘阜,相傳皆漢冢也。有耕者誤犁一冢,歸而寒熱譫語,責以觸犯。時瑞庵偶至,問:「汝何人?」曰:「漢朝人。」又問:「漢朝何處人?」曰:「我即漢朝獻縣人,故冢在此,何必問也?」又問:「此地漢即各獻縣耶?」曰:「然。」問:「此地漢為河間國,縣曰樂成。金始改獻州。明乃改獻縣。漢朝安得有此名?」鬼不語。再問之,則耕者蘇矣。蓋傳為漢冢,鬼亦習聞,故依託以求食。而不虞適以是敗也。
——槐西雜誌

譯文:
陳瑞庵先生說:獻縣城外有一些土丘,相傳都是漢代的墳墓。有一位耕地的農夫,不小心犁了一座墳,回家後發冷發熱說胡話,責難他觸犯了古人。這時陳瑞庵先生偶然到此,問你是什麼人?回答說是漢朝人。又問是漢朝什麼地方的人?回答說我就是漢朝獻縣人,所以墳墓就在這兒,這又何必問。又問這地方漢朝時就叫獻縣嗎?鬼回答是。陳瑞庵問:這地方漢朝時是河間國封地,這個縣叫樂城,金朝時改為獻州,明朝時才改為獻縣,漢朝時怎麼會叫獻縣?鬼不說話。再問時,那農夫已經蘇醒了。因為傳說是漢代的墳墓,鬼也聽習慣了,所以假冒漢鬼來找尋人們供奉,不料恰恰自己露了餡。

評論:
我覺得現代人比古代人好騙,古代反正就那麼多東西,真沒準就碰上懂行的,現代社會,知識也好,事物也好,信息量大極了,隨便說點什麼都可能不懂,一不懂就有可能上套,所以現代人的錢好騙。

原文:
太白詩曰:「徘徊映歌扇,似月雲中見;相見不相親,不如不相見。」此為冶遊言也。人家夫婦有睽離阻隔,而日日相見者,則不知是何因果矣。郭石洲言:「中州有李生者,娶婦旬余而母病,夫婦更番守侍,衣不解結者七八月。母歿後,謹守禮法,三載不內宿。後貧甚,同依外家。外家亦僅僅溫飽,屋宇無多,掃一室留居。未匝月,外姑之弟遠就館,送母來依姊。無室可容,乃以母與女共一室,而李生別榻書齋,僅早晚同案食耳。閱兩載,李生入京規進取,外舅亦攜家就幕江西。後得信,雲婦已卒。李生意氣懊喪,益落拓不自存,仍附舟南下覓外舅。外舅已別易主人,隨往他所。無所棲托,姑賣字糊口。一日,市中遇雄偉丈夫,取視其字曰:「君書大好。能一歲三四十金,為人書記乎?」李生喜出望外,即同登舟。煙水渺茫,不知何處。至家,供張亦甚盛。及觀所屬筆札,則綠林豪客也。無可如何,姑且依止。慮有後患,因詭易里籍姓名。主人性豪侈,聲伎滿前,不甚避客。每張樂,必召李生。偶見一姬,酷肖其婦,疑為鬼。姬亦時時目李生,似曾相識。然彼此不敢通一語。蓋其外舅江行,適為此盜所劫,見婦有姿首,並掠以去。外舅以為大辱,急市薄槥,詭言女中傷死,偽為哭斂,載以歸。婦憚死失身,已充盜後房。故於是相遇,然李生信婦已死,婦又不知李生改姓名,疑為貌似,故兩相失。大抵三五日必一見,見慣亦不復相目矣。如是六七年,一日,主人呼李生曰:「吾事且敗,君文士不必與此難。此黃金五十兩,君可懷之,藏某處叢荻間。候兵退,速覓漁舟返。此地人皆識君,不慮其不相送也。」語訖,揮手使急去伏匿。未幾,聞哄然格鬥聲。既而聞傳呼曰:「盜已全隊揚帆去,且籍其金帛婦女。」時已曛黑,火光中窺見諸樂伎皆披髮肉袒,反接系頸,以鞭杖驅之行,此姬亦在內,驚怖戰慄,使人心惻。明日,島上無一人,痴立水次。良久,忽一人棹小舟呼曰:「某先生耶?大王故無恙,且送先生返。」行一日夜,至岸,懼遭物色,乃懷金北歸。至則外舅已先返矣。生至家,貨所攜,漸豐裕。念夫婦至相愛,而結褵十載,始終無一月共枕席。今物力稍充,不忍終以薄槥葬。擬易佳木,且欲一睹其遺骨,亦夙昔之情。外舅力沮不能止,詞窮吐實。急兼程至豫章,冀合樂昌之鏡。則所俘樂伎,分賞已久,不知流落何所矣。每回憶六七年中,咫尺千里,輒惘然如失。又回憶被俘時,縲紲鞭笞之狀,不知以後摧折,更復若何,又輒腸斷也。從此不娶。聞後竟為僧。戈芥舟前輩曰:「此事竟可作傳奇,惜末無結束,與《桃花扇》相等。雖曲終不見,江山峰青,綿邈含情,正在煙波不盡,究未免增人怊悵耳。」
——姑妄聽之

譯文:
李白有首詩說:「徘徊映歌扇,似月雲中見。相見不相親,不如不相見。」這是寫那些尋花問柳的人的。普通人家的夫妻有相互分離隔阻,卻天天見面的,那就不知道是什麼因果造成的了。郭石洲說:河南有個李生,娶妻才十多天,母親就病了。夫妻倆輪換守護照料,一直忙了七八個月,沒有脫衣在床上好好休息過。母親死後,他們又嚴格遵照禮法,丈夫三年不進房與妻同宿。後來他們窮得過不下去。只好投靠妻子的娘家,娘家也僅僅能維持溫飽,房子也不多,只能打掃一間屋給他們住。還不到一個月,岳母的弟弟要到很遠的地方去給人做家庭教師,把老娘送到姐姐家。沒有地方安置,只好把老太太與李生的妻子安排在一間房裡住,李生則在書房中搭了一個鋪。夫妻倆只在早晨和晚上同桌吃飯而已。這樣過了兩年,李生到京城去想找一條出路,岳父也帶著全家到江西去給官府做幕僚。後來李生接到岳父的來信,說妻子已死,李生感到非常悲傷。後來李生越來越混不下去了,又搭別人的船南下,到江西投靠岳父。而他的岳父已經換了主人,並隨新的主人到另外的地方去了。李生無地安身,只好賣字度日。一天,在街上遇到一個長得雄壯魁梧的好漢,那人拿起李生寫的字看了看,說:「你的字寫得很好,三四十兩銀子一年,替人照管文件書信之類的事,你願意幹嗎?」李生喜出望外,便與那好漢一起上船。只見煙水茫茫,不知到了什麼地方。到那好漢的家後,招待供應也很豐盛。及看那些需要起草回答的書信,原來主人是綠林強盜。李生無可奈何,只好暫且安身。他擔心以後會有麻煩,於是謊報了自己的籍貫姓名。那主人既豪爽又生活奢侈,歌妓很多,也不大注意避開男客。他家每次有歌舞表演,都邀李生一起觀賞。李生偶爾見到一個歌妓特別像自己的妻子,懷疑她是鬼;那歌妓也總是朝李生看,好像曾經認識,然而兩人不敢相互說一句話。原來,他岳父帶家人乘船去江西時,正好遭到這個強盜搶劫,見李生的妻子長得很漂亮,便一起搶走了。他岳父認為這是醜事,於是急忙買了一副薄棺材,聲稱女兒受傷已死,假裝哭泣收殮,然後帶回去了。這女人怕死,因此已失身,成為強盜眾多侍妾中的一個,所以兩人得以在強盜家相遇。但李生因相信自己的妻子已死,女人又不知道李生已經改了姓名,兩人都懷疑只是長相相似,因此相見卻沒有相認。大約過那麼三五天,兩人必定見面,見慣了,也就不再你我對看了。這樣過了六七年。一天,強盜對李生說:「我的事要敗露了。你是個讀書人,不必一起遭難。這裡是黃金五十兩,你可帶著,藏在某個地方的蘆葦叢里,等來追捕我們的兵退走了,你趕緊找一隻漁船乘著回家。這地方的人都認識你,不必擔心他們不送你。」說完,揮手讓李生快去藏起來。不一會,只聽得外面喊殺聲響成一片,接著聽到一些人高聲傳報說:「強盜已經全部乘船跑掉了,就查封沒收強盜的錢財、女人吧。」當時天色已暗,李生借著火光偷偷望去,只見那些歌妓都披散頭髮,被剝去了上衣,雙手反綁,用繩子系在脖子上,連成一串,被用鞭子趕著走,而那個像自己妻子的歌妓也在裡面。她驚慌恐懼,渾身發抖,顯得非常可憐。第二天,島上一個人也沒有了,李生獃獃地站在水邊,過了很久,忽然有個人駕著一隻小船過來,叫道:「您就是某某先生吧,我們大王沒事,我現在送您回去。」過了一天一夜,就到了岸邊,李生擔心有人查問,於是帶著金子往北走。到了老家所在的地方,他岳父也先已回家,於是李生仍住在他家,賣掉隨身帶回的金子,生活漸漸充裕起來。他想起與妻子深深相愛,但結婚十年,同寢的時間總共不到一個月。現在家產稍寬裕一些了,不忍心讓妻子用薄薄的棺材埋著,打算換一副優質木料做的棺材,同時也想再看看妻子的遺骨,也算是夫妻一場的情分。岳父儘力阻止,李生也不聽。岳父無奈,只好說明真相。李生急忙日夜兼程趕到南昌,希望能與妻子破鏡重圓。但上次被官府俘獲的歌伎早已分賞,李生的妻子不知流落到哪裡去了。李生每回憶起兩人六七年間近在咫尺卻好似相隔千里的情景,就惘然若失。又回憶妻子被俘時遭捆綁鞭打的情形,不知那以後遭到凌辱折磨又是什麼樣子,往往傷心腸斷。李生從此不再娶妻,聽說後來竟作了和尚。戈芥舟老先生說:「這事真可以編一個傳奇劇本,只可惜沒有結局,與《桃花扇》一樣。雖然文學作品的韻味,往往就在那似了未了的結尾,有如錢起的詩所寫的:『曲終人不見,江上數峰青』——山水的韻味,正在那若有若無、浩渺無窮的煙波中,但李生夫婦之事這樣收場,終究不免使人感到惆悵。」

評論:
沒別的,就是一篇傳奇,告訴你什麼叫「造化弄人」

原文:
滄州南一寺臨河干,山門圮於河,二石獸並沉焉。閱十餘歲,僧募金重修,求二石獸於水中,竟不可得,以為順流下矣。棹數小舟,曳鐵鈀,尋十餘里無跡。一講學家設帳寺中,聞之笑曰:「爾輩不能究物理。是非木柿,豈能為暴漲攜之去?乃石性堅重,沙性鬆浮,湮於沙上,漸沉漸深耳。沿河術之,不亦顛乎?」眾服為確論。一老河兵聞之,又笑曰:「凡河中失石,當求之於上流。蓋石性堅重,沙性鬆浮,水不能沖石,其反激之力,必於石下迎水處嚙沙為坎穴。漸激漸深,至石之半,石必倒擲坎穴中。如是再嚙,石又再轉。轉轉不已,遂反溯流逆上矣。求之下流,固顛;求之地中,不更顛乎?」如其言,果得於數里外。然則天下之事,但知其一,不知其二者多矣,可據理臆斷歟!
——姑妄聽之

譯文:
滄州南有座臨河的寺廟,山門倒榻,兩個石獸也沉入水中。過了十多年,和尚募捐重修寺廟,到水裡找兩個石獸,卻沒有找到。和尚以為石獸被水衝下去了,便駕著幾條小船,拖著鐵鈀在水中尋找,找出十多里仍沒有蹤跡。有一個道學家在寺里講學,聽了後笑道:「你們不懂其中的道理。石獸不是木屑,怎能被河水沖走?石頭又硬又重,沙土鬆軟而輕浮。石獸壓在沙土上,會越沉越深。你們沿河去找,不是太荒謬了么?」大家認為他說的有理。一個護河的老兵聽了,又笑道:「凡河裡的石頭,應當到上游去找,因為石頭又硬又沉,沙土鬆軟而輕浮,水沖不動石頭,反激的力量必然在石頭下面迎著水流的那一邊衝動沙子,以致衝出一個空洞來。越沖越深,等到超過石頭一半時,石頭必定翻倒在沙坑中。水再沖,石頭又翻倒,如此翻倒不已,石頭便逆流而上了。到下游找,當然不對,到地下找,更錯了。」按老兵的話到上游找,果然在幾里之外的上游找到了。由此可見,人們對於世上的事情,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這種情況是很多的,怎麼能想當然而加以臆斷呢?

評論:
記得小學課本上好像有個類似的課文,世間知其一者多,知其二者少,而知其三者就更少了,但是有太多知其二的人給知其一的人上課,卻又不知誤了多少子弟,這一點在網路上尤為突出,更可怕的是知其二的答案往往傳播很廣,但知其三的答案則石沉大海了。

原文:
瘍醫殷贊庵,自深州病家歸,主人遣楊姓仆送之。楊素暴戾,眾名之曰橫虎,沿途尋釁,無一日不與人竟也。一日,昏夜至一村,旅舍皆滿,乃投一寺。僧曰:「惟佛殿後空屋三楹。然有物為祟,不敢欺也。」楊怒曰:「何物敢祟楊橫虎!正欲尋之耳。」促僧掃榻,共贊庵寢。贊庵心怯,近壁眠;橫虎卧於外,明燭以待。人定後,果有聲嗚嗚自外入,乃一麗婦也。漸逼近榻,楊突起擁抱之,即與接唇狎戲。婦忽現縊鬼形,惡狀可畏。贊庵戰慄,齒相擊。楊徐笑曰:「汝貌雖可憎,下當不異人,且一行樂耳。」左手攬其背、右手遽褪其褲,將按置榻上,鬼大號逃去,楊追呼之,竟不返矣。遂安寢至曉。臨行,語寺僧曰:「此屋大有佳處,吾某日還,當再宿,勿留他客也。」贊庵嘗以語滄州王友三曰:「世乃有逼奸縊鬼者,橫虎之名,定非虛得。」
——灤陽續錄

譯文:
瘍醫殷贊庵從深州病人家回來,主人派一個姓楊的僕人護送他。楊一向脾氣暴戾,眾人都稱他為橫虎,一路上總是惹事生非,沒有一天不與別人爭吵。一天夜晚到達一個村莊,旅舍已經客滿,他們就投奔一座寺廟,寺僧說:「只有佛殿後面有三間空屋。但是那裡有怪物作祟,我不敢隱瞞你們。」楊橫虎發火說:「什麼怪物敢危害我楊橫虎,我正想找它呢!」催促寺僧整理好床鋪,就和殷贊庵睡在裡面。贊庵內心恐懼,靠近牆壁睡下。楊橫虎睡在外面,點亮蠟燭等待怪物。半夜裡,果然有「嗚嗚」的聲音從門外進來。一看卻是一個美麗的婦人。她慢慢地走近床榻,楊橫虎突然跳起擁抱住她。就與她接吻狎戲。婦人忽然現出弔死鬼的原形,形狀醜惡可怕。殷贊庵渾身發抖,兩排牙齒在打架,楊橫虎慢慢地笑著說:「你的容貌雖然討厭,下身應當與人相同,暫且行樂一次。」左手攬住她的背,右手就脫去她的褲子,將她按倒在床榻上。鬼大叫著逃走,楊橫虎追出去喊她回來,她竟然沒有回來。他們就安睡到天亮。臨走時,楊橫虎對寺僧說:「這間屋大有好處,我某天回來還要住宿,不要留宿別的客人。」殷贊庵曾將這件事告訴滄州王友三說:「世上居然有逼奸弔死鬼的人,橫虎的名字,決不是憑空得來的。」

評論:
還記得登徒子好色賦嗎?和丑老婆啪啪啪算什麼,人家楊橫虎還要和女鬼啪啪啪呢,世間真乃一物降一物,想像一下鬼大號逃去的場面,是不是很可樂。我倒很好奇楊橫虎一去不回,因為故事裡沒有說他之後回來了,也沒說他到底成沒成。正所謂窮的怕橫的,橫的怕不要命的,不要命的怕上過鬼的。
PS:經知友提醒,此處理解有誤,應是女鬼一去不回。

原文:
田白岩言:濟南朱子青與一狐友,但聞聲而不見形。亦時預文酒之會,詞辯縱橫,莫能屈也。一日,有請見其形者。狐曰:「欲見吾真形耶?真形安可使君見;欲見吾幻形耶?是形既幻,與不見同,又何必見。眾固請之,狐曰:「君等意中,覺吾形何似?」一人曰:「當龐眉皓首。」應聲即現一老人形。又一人曰:「當仙風道骨。」應聲既現一道士形。又一人曰:「當星冠羽衣。」應聲即現一仙官形。又一人曰:「當貌如童顏。」應聲即現一嬰兒形。又一人戲曰:「莊子言,姑射神人,綽約若處子。君亦當如是。」即應聲現一美人形。又一人曰:「應聲而變,是皆幻耳。究欲一睹真形。」狐曰:「天下之大,孰肯以真形示人者,而欲我獨示真形乎?」大笑而去。子青曰:「此狐嘗稱七百歲,蓋閱歷深矣。」
——灤陽續錄

譯文:
田白岩說:濟南的朱子青和一隻狐狸做朋友,只聽見聲音而不見形體。狐狸也常常參加文酒之會,詞辨縱橫,誰也不能使它屈服。一天有人要求見它。狐狸說:「你想見我的真形么?真形怎麼叫你看見;你想見我的幻形么?這個形體既然是幻化的就和不見一樣,又何必見?」眾人堅持,狐狸說:「在你們的想像中我的形體應該像什麼?」一個人說應該是一個長眉白髮的老人,狐狸應聲就變作一個老人;又一人說應該是仙風道骨,應聲變作一個道士;又一人說應該頭戴星冠、身穿羽毛,又應聲變作一個仙人;又一人說:「應該相貌像兒童。」應聲變作一個嬰兒;又一人開玩笑說莊子說姑射山的神人像處女,你也應該是這個樣子,又應聲變作一個美人;又一人說應聲而變,這些都是幻形,還是想看真形,狐狸說:「天下這麼大,誰肯把真面目展示在別人面前,卻只要我露出真面目來么?」說完它大笑著走了,子青說這隻狐狸自稱七百歲,大概他的閱歷是很深了。

評論:
每個人生來就是一個演員,估計只有四下無人的時候才會演回自己,每個人的角色都會因時因地而變,即使是同樣的角色,在別人眼中也會呈現不同的感覺,也許你想做一個老實員工,但是在老闆眼中你就是無能,也許你只是沒有整裝和梳理頭髮,但在路人眼中你卻成了犀利哥,每一個人都有無窮的標準,但是我們卻無法符合所有標準。


景城西偏,有數荒冢,將平矣。小時過之,老僕施祥指曰:「是即周某子孫,以一善延三世者也。」蓋前明崇禎末,河南、山東大旱蝗,草根木皮皆盡。乃以人為糧,官吏弗能禁。婦女幼孩,反接鬻(音玉)於市,謂之菜人。屠者買去,如刲(音虧)羊豕。周氏之祖,自東昌商販歸,至肆午餐。屠者曰:「肉盡,請少待。」俄見曳二女子廚下,呼曰:「客待久,可先取一蹄來。」急出止之。聞長號一聲,則一女已生斷右臂,宛轉地上。一女戰慄無人色。見周,並哀呼,一求速死,一求救。周惻然心痛,並出資贖之。一無生理,急刺其心死。一攜歸。因無子,納為妾。竟生一男,右臂有紅絲,自腋下繞肩胛,宛然斷臂女也。後傳三世乃絕。皆言周本無子,此三世乃一善所延雲。
《菜人》


看《閱微草堂筆記》相信不少人會對生靈產生敬畏,會尊重生命。在其中有三個虐貓得報應的故事。

不要吃貓!

閩中某位貴婦人喜歡吃貓。得到貓後就在罈子里放上石灰,然後把貓投進罈子,灌進開水。貓被灰氣所腐蝕,毛全部脫落,就不需要費力地去褪毛拾掇了,而血也全部集中到臟腑里去了。

肉白瑩瑩的像玉一樣,貴婦人說味道比小雞還要強十倍。每天張網設機,所捕殺的貓不計其數。後來貴婦人病危,竟會發出呦呦的貓聲,樣子十分痛苦,過了十多天才死去。

不要虐貓

我(紀曉嵐)的舅祖父陳德音家,有一個婢女因厭惡貓偷吃東西,只要一見到貓就用鞭棍打它。這隻貓只要一聽到婢女咳笑的聲音,就立即竄得遠遠的避開她。有一天,我的舅祖母太太(安人為國家授予六品官之妻的稱號)讓婢女看家。

期間婢女關上門小睡了一會兒,醒來後發現盤中少了幾個梨。旁邊沒有其他人,而貓狗又沒有吃梨的道理,婢女無法為自己洗清偷吃梨的罪名,竟挨了一頓毒打。

到了晚上,忽然在灶膛中發現了這幾個梨,感到非常奇怪。仔細檢驗,發現每個梨上都有貓爪印兒和貓咬過的痕迹。這才想到是貓故意叼走藏起來的,要使自己也因偷吃而挨打。「蜂蠆有毒」(形容物雖小但也能為害於人),確實是如此啊。

婢女非常生氣,又想再去打貓。太太說:「決沒有放縱你殺貓的道理,貓要是被殺,恐怕冤冤相報,又不知道又要生出什麼怪事來了。」這個婢女從此就不再打貓了,而貓見了這個婢女也從此不再躲避了。

不要折磨小動物!

盧撝吉道員跟我(紀曉嵐)曾經是鄰居,他的兒子叫蔭文,是我的女婿,他曾經告訴過我一件事。說的是景州一個官家子弟,喜歡抓貓狗之類的動物,折斷它們的腿,並向後扭轉,然後看著它們痛苦地跳躍號叫來取樂,因此而虐待致死的貓狗也很多。

後來所生的子女,全都是腳後跟在前腳趾頭在後的。

尊重其他生靈,也是尊重我們自身。


這篇。
無賴呂四滄州城南上河涯,有無賴呂四,兇橫無所不為,人畏如狼虎。
一日薄暮,與諸惡少村外納涼。忽隱隱聞雷聲,風雨且至。遙見似一少婦,避入河干古廟中。呂語諸惡少曰:「彼可淫也。」時已入夜,陰雲黯黑。呂突入,掩其口。眾共褫衣沓嬲。俄電光穿牖,見狀貌似是其妻,急釋手問之,果不謬。呂大恚,欲提妻擲河中。妻大號曰:「汝欲淫人,致人淫我,天理昭然,汝尚欲殺我耶?」呂語塞,急覓衣褲,已隨風吹入河流矣。旁皇無計,乃自負裸婦歸。雲散月明,滿村嘩笑,爭前問狀。

這一篇我感覺相當扯淡,呂四是個混蛋,但他的妻子沒有過錯,嫁給了這樣一個人,難道不是一個苦命的女人?壞人犯了罪,確讓無辜的家人來受過處罰,這有什麼道理?
呂妻如果被強姦,那她和那些被強姦的女人有什麼兩樣?頂多就是她有一個壞蛋丈夫,但這是他的過錯嘛?
甚至就連武俠小說中都有句話:江湖事,江湖了。還有句話:禍不及家人。這樣的滅門慘案是全江湖人無論黑道白道都無法忍受的,因為人人都心有戚戚焉,某天這樣的事到我頭上怎麼辦?所以滅門者往往都是江湖共誅之。
聯想一下,如果法律不懲罰這樣的壞人,而牽連其家人,那麼這樣法律真是我們需要的嗎?


謝邀。


宋按察蒙泉言:某公在明為諫官,嘗扶乩問壽

數。仙判某年某月某日當死。計期不遠,恆悒悒。屆

期乃無恙。後入本朝,至九列。適同僚家扶乩,前仙

又降。某公叩以所判無驗。又判曰:「君不死,我奈

何?」某公府仰沉思,忽命駕去。蓋所判正甲申三月十

九日也。

——紀昀,《閱微草堂筆記》


按察宋蒙泉說:某公在明朝時做諫官,曾經舉行「扶乩」向神仙求問自己的壽命,神仙判斷他當死於某年某月某日。某公計算日期,已經不遠了,因此常鬱鬱不樂。可是,到了他當死的那個日子,卻安然無恙。後來進入本朝,官至九卿。一次遇上同僚家舉行「扶乩」,當年在明朝告訴他壽數的那個神仙又降臨下來。他乘此機遇,叩問當年判斷沒有應驗的原因。神仙給他的判語說:「你不去死,我有什麼辦法?」某公仰首沉思,恍然大悟,急命備車告退。原來,神仙所判的某公死期是甲申年三月十九日,這天正是明朝覆亡,崇禎皇帝自縊煤山,明朝百官從主赴難的日子,某公沒赴難才存活下來。《閱微草堂筆記》

巧的是,這個故事不止紀大人寫過。


「關神下乩」:明季,關神下乩壇,批某士人終身云:『官至都堂,壽止六十。』後士人登第,官果至中丞。國朝定鼎後,某人乞降,官不加遷,而壽已八十矣。偶至壇所,適關帝復降,某人自以為必有陰德,故能延壽。跪而請曰:『弟子官爵驗矣,今壽乃過之,豈修壽在人,雖神明亦有所不知耶﹖』關公大書曰:『某生平以忠孝待人,甲申之變,汝自不死,與我何與﹖』屈指計之,崇禎殉難時,正公之六十時也。

——袁枚 《子不語》


可見,漢臣的想法還是一致的。


閱微草堂,一本以推行價值觀為目的的鬼故事筆記,那些或有或無的因果,或是或非的報應,哪有幾個真算得上細思恐極。

還是容我來講一段真的「細思恐極」的閱微故事。

講這段之前,先提一下今天的主角:
汪守和(?-1836),字惟一,號巽泉、凱甫。江西東平人。嘉慶元年(1796)榜眼,授翰林院編修。《清史稿·宣宗本紀》記載:道光十二年(1832)春正月,禮部尚書王引之丁憂,以汪守和為禮部尚書。汪守和一生謹慎,為官謙恭,名聲在外。汪守和擅長於書法,風格秀拔卓絕,自成一家。道光十六年(1836)五月,在禮部尚書任上卒。汪守和在其一生的最後三四年中,連署吏、禮、工三部尚書,可謂榮極一時。又據《清稗類鈔·謙謹類》記載,汪守和為人性嚴謹,舉動必和古禮。

《閱微草堂 灤陽續錄三》,其中一段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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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編修守和為諸生時,夢其外祖史主事珥,攜一人同至其家,指示之曰:此我同年紀曉嵐,將來汝師也。因竊記其衣冠形貌,後以己酉拔貢應廷試,值余閱卷,擢高等,授官來謁時,具述其事。且雲衣冠形貌,與今毫髮不差,以為應夢。迨嘉慶丙辰會試,余為總裁,其卷適送余先閱,凡房官薦卷,皆由監試御史先送一主考,閱定而復轉輪公閱,復得中式。殿試以第二人及第,乃知夢為是作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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還要講一下什麼叫「拔貢」,科舉制度中由地方貢入國子監的生員之一種。清朝制度,初定六年一次,乾隆中改為逢酉一選,也就是十二年考一次,優選者以小京官用,次選以教諭用。每府學二名,州、縣學各一名,由各省學政從生員中考選,保送入京,作為拔貢。

上面的故事先說汪去參加拔貢試,主考官是紀曉嵐,汪考得不錯,考完之後以門生身份去拜謝老師,見面後說:「我外公幾十年前就夢到過你啊,我們有師生緣,我們命中注定要在一起」。此處需有照片為證:

紀大考官貌似很吃這套,這是己酉年(1789)的事,到嘉慶丙辰會試(1796),七年以後,汪去參加會試,正好趕上紀曉嵐老師是主考官,由主考推薦,汪得中第二名榜眼。這裡面有沒有貓膩呢?不知道,不好說,我只是有些疑惑。比如能考取榜眼那定然是文采飛揚,才絕當世,如此當如錐處囊中,其末立見,科考三年一次,為啥七年才登科,還正好趕上紀老師主考,也不知道避嫌。前朝明萬曆十六年(1588年)順天鄉試,當時首輔王錫爵的兒子王衡因是大學士之子中舉,就有言官彈劾主試官,認為有作弊嫌疑。雖然王衡在隨後的複試中取得第一獲准參與會試,但言官們仍不依不饒,其父王錫爵乾脆讓王衡在他執政期間就不再參加考試。萬曆二十九年(1601年),王錫爵致仕後,王衡才再次走進科場,以一甲第二名(榜眼)及第,授翰林院編修,對比下吧,人說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這種在主考官面前大獻殷勤,連祖宗三輩都扯出來陪襯的,我個人真的很難不用「諂媚」二字來形容,就算你真有這麼回事,正常人會不會覺得這麼說太他娘地露骨了點,然而並沒有,人家很自然,而紀老師收了這麼個好弟子,再親手點為榜眼,紀老師可有點覺得不好意思?顯然也沒有,他完全不覺得這是黑點,還寫進自己的傳奇筆記小說里來炫耀,總之,紀尚書的思維我等屁民是難以跟上的。

如果這事可以類比,比如今天有清華大學校長親自帶隊,前往某中學錄取,然後一個學生跑來說:「校長啊,我在夢裡就見過你,你真是我的親爺爺,你一定要收我當弟子,上天的緣分最大!」,結果,校長信了,學生被錄取了,畢業後此生繼續留校,緊跟校長讀碩讀博,幾十年後,成為新一代的清華校長,想想都覺得恐怖。

汪守和、翁同龢後來都是光緒的老師,翁就是那個抵制北洋改革的遺老,主持戶部,經常掣肘李鴻章,甲午海戰戰敗一大功臣,網友「昨夜」曾有詩詠翁同龢,記得末兩句是「可憐甲午舟沉後,怕應羞逢李合肥」。(李合肥就是李鴻章)看看光緒身邊都是些什麼人,戊戌變法不成,甲午海戰失利,這非是一城一池,一兵一將的原因,這後面隱藏的東西,才叫細思恐極。


人比鬼更可怕。

《筆記》卷二《灤陽消夏錄二》:

有避仇竄匿深山者,時月白風清,見一鬼徙倚白楊下,伏不敢起。鬼忽見之,曰:「君何不出?」栗而答曰:「吾畏君。」鬼曰:「至可畏者莫若人,鬼何畏焉?使君顛沛至此者,人耶鬼耶?」一笑而隱。

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啊。


摘自(閱微草堂筆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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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舅馬氏家一佃戶,年近六旬,獨行遇雨,雷電晦冥,有龍爪按其笠,以為當受天誅,悸而踣,覺龍碎裂其瞯,以為褫衣而後施刑也。不意龍捩轉其背,據地淫之,稍轉側縮避,輒怒吼磨牙其頂,懼為吞噬,伏不敢動,移一二刻,始霹靂一聲去。呻吟塍上,腥涎滿身,幸其子持蓑來迎,乃負以返。初尚諱匿,既而創甚,求醫藥,始道其實。耘苗之候,饁婦眾矣,乃狎一男子;牧豎亦眾矣,乃狎一衰翁,此亦不可以理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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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文:外舅馬氏家有一佃戶,年近六旬,獨行遇雨,雷電交加、漆黑一片,突然感覺有龍爪按在他斗笠上,當時以為做了虧心事受天譴了,嚇得跪在地上,龍撕裂了他的褲子,以為龍扒了他的衣服再施刑。誰料龍竟抓著他轉過身來,就地爆菊。老頭難受想翻身,龍就在他頭頂怒吼磨牙,老頭怕為吞噬,伏不敢動,過了一二十分鐘,才霹靂一聲飛去。老頭在田間不斷呻吟,腥臭的精業滿身都是,幸虧他兒子持蓑衣來找他,才背回家去。剛開始他不想說,後來傷勢變重,求醫藥,才道實情。田裡豐收的時候,婦人很多,竟然淫一男子;正太也很多,竟淫一老翁,真是難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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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之初,性本淫,《閱微草堂筆記》,紀大學士誠不欺我者,如此這般看來,今唯有泰迪者,方能與之比肩。


閱微草堂筆記 我是沒看過,
但印象中記得倪匡引用過一個故事。
講的大概是,某個書生被一個狐狸精給看上了,於是就在一起了,但有天書生髮現了她的真實身份,於是想跟它絕交。
它就對書生說,雖然我是只狐狸,但這並不妨礙我們做夫妻啊,只要你看我是個美女不就行了。
這故事可能是「畫皮」?可能是來自 聊齋
狐狸不愧為狐狸啊,就是聰明,看看現在這麼多搞美容的,各種網紅臉,不都是戴了個面具嘛。退一萬步講,真相是什麼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感覺,人在欲界里打滾,得感覺者得天下。一個人紅不紅不要緊,只要營造出一種眾人吹捧的假象,大部分人就都以為她是明星了,然後她就是明星了。雖然你和我還有他都不喜歡她,也不知道是什麼人在喜歡她,或者知道喜歡她的人都是拿錢買來扮演她的死忠粉的,但又如何?
不知該說這究竟是蠢還是純。


最細思恐極的應該是有一章寫 有個人獻給朝廷一張圖紙,可以連發的火槍,形如琵琶。可是朝廷大佬研究認為這東西有傷天和~~然後棄之不用,其人鬱郁而死。

呵呵,好厲害的禮教,真是可怕,不是嗎?(資料顯示此人名 戴梓 生平可考)


原文讀的時間好久了,記得好像是什麼陽消夏錄卷二,不知道錯了沒,回頭再翻翻書去。

找到了 附錄:
●戴遂堂先生,諱亨,姚安公癸已同年也。罷齊河令歸,嘗館余家。言其先德本浙江人,心思巧密,好與西洋人爭勝,在欽天監與南懷仁忤——懷仁西洋人,官欽天監正,遂徙鐵嶺,故先生為鐵嶺人。言少時見先人造一鳥銃,形若琵琶,凡火藥鉛丸皆貯於銃脊,以機輪開閉,其機有二,相銜如牝牡,扳一機則火藥鉛丸自落筒中,第二機隨之並動,石激火出而銃發矣。計二十八發,火藥鉛丸乃盡,始需重貯,擬獻于軍營,夜夢一人訶責曰:上帝好生,汝如獻此器,使流布人間,汝子孫無噍類矣。乃懼而不獻。說此事時,顧其侄秉瑛——乾隆乙丑進士,官甘肅高台知縣,曰:今尚在汝家乎?可取來一觀。其侄曰:在戶部學習時,五弟之子竊以質錢,已莫可究詰矣。其為實已亡失,或愛惜不出,蓋不可知。然此器亦奇矣。(我所見另有一篇當再查找)


原文:
  瞽者劉君瑞言,一瞽者年三十餘,恆往來衛河旁,遇泊舟者必問,此有殷桐乎?又必申之曰:夏殷之殷,梧桐之桐也。有與之同宿者,其夢中囈語亦惟此二字,問其姓名,則旬日必一變,亦無深詰之者。如是十餘年,人多識之,或逢其欲問,輒呼曰:此無殷桐,別覓可也。一日,糧艘泊河干,瞽者問如初,一人挺身上岸,曰:是爾耶?殷桐在此,爾何能為。瞽者狂吼如皉虎,撲抱其頸,口嚙其鼻,血淋漓滿地,眾拆解,牢不可開,竟共墮河中,隨流而沒。後得屍於天妃宮前--海口不受屍,凡河中求屍不得,至天妃宮前必浮出。桐捶其左脅骨盡斷,終不釋手,十指摳桐肩背,深入寸余。兩顴兩頰,嚙肉幾盡,迄不知其何仇,疑必父母之冤也。夫以無目之人,偵有目之人,其不得決也。以孱弱之人,搏強橫之人,其不敵亦決也。如較伍胥之楚仇,其報更難矣。乃十餘年堅意不回,竟卒得而食其肉,豈非精誠之至,天地亦不能違乎?宋高宗之歌舞湖山,究未可以勢弱解也。

  翻譯:盲人劉君瑞曾經說,有一個盲人年紀大約三十多,常年往來衛河旁碼頭,遇船舶停靠在碼頭上必問,裡面有叫殷桐的人嗎?又必然解釋說:是夏殷的殷字,梧桐樹的桐字啊。
  有曾經和他同宿的人說,他在夢中說的夢話也就是這兩個字,要是問他自己的姓名,則十天半月就一變,不報自己的真名。對於這樣一個瞎子大家時間一長就沒有興趣再細問了。就這樣過了十餘年,碼頭上的人和行船的人大都認識他了,有時正當他要詢問時,人們就大聲對他說:這船上沒有叫殷桐的,去別處找去吧。
  一天,有一艘運糧船停泊在河道上,這個瞎子照例站在岸上詢問,有一個人站起來跳上岸,說:原來是你,殷桐在這裡,你能把我怎麼樣?這個瞎子如餓虎般地狂吼,撲上去抱住殷桐的脖子,張口咬住他的鼻子,鮮血淋漓灑的滿地都是,眾人上前拆解,二人卻牢牢抱在一起根本分不開,竟然一齊掉入河中,隨流飄走。後來在天妃宮前打撈起了他們的屍體--一般淹死的人的屍體不會順流漂出河流入海口,凡是在河中打撈不到的屍體,到天妃宮前必然浮出(天妃宮,就是媽祖廟,是歷代船工、海員、旅客、商人和漁民共同信奉的神祗)。
  這二人死的很慘烈,殷桐用拳頭把瞎子的左邊脅骨全部捶斷,但是瞎子始終不放手,緊緊抱住殷桐,十指全部插進他的後背,深入寸余。殷桐的臉頰和顴骨上的肉,幾乎都被瞎子全部咬下,人們始終不知道他們究竟有何冤讎,懷疑必然是父母冤讎。
  以沒有眼睛的瞎子,要找到一個有眼睛的仇人,那幾乎是一定找不到的。以虛弱的身體去和強橫的人搏鬥,不敵對手也幾乎是肯定的。他的仇恨與伍子胥跟楚平王的仇相比,是更加難以報仇雪恨的。可是他竟然能夠十餘年堅持信念不放棄,最後竟然殺死了仇人生吃了仇人的肉,這難道不是精誠所至金石為開嗎?天地也不能違背他的意志啊。想起那宋高宗偏安江左,歌舞湖山,不思雪二帝之仇,看來終究不能以實力太弱來解釋啊。


裡面所有的「扶乩」
另外就是這本書哪是寫鬼啊,就是寫人……


《閱微草堂筆記》裡面說,海里有夜叉,猶如山中有山魈,既不是鬼也不是魅,而是自成另一種類,即介於人和動物之間的一種特殊動物。

參知劉石庵說:諸城縣濱海的地方,有築屋捕魚的人。

一天,眾人全都駕船出海捕魚,有個夜叉進入屋中,偷喝漁人的酒,喝完一壇,結果醉倒在地。夜叉被返航的眾漁人逮住,捆縛起來,接受捶擊,竟毫無靈通,遭困而死。

所以所謂的「夜叉」其實只是另外一個種族的人?

比如日本人對於蝦夷族……

細思極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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