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能否模仿寶冢的形式,搞和寶冢相似的歌舞劇團?

中國的戲劇文化非常發達,傳統戲劇積澱深厚,現代戲劇水平也不低。傳統中國戲劇里,有女扮男裝演生角,和寶冢男役內核是相似的。那麼中國有沒有可能模仿日本的寶冢,搞全部都是女性的現代歌舞劇形式的劇團?


這個問題不是「能否」的問題,而是「是否還要繼續」。

  • 要知道這種歌舞團的形式,中國已經存在了至少幾百年了,一度最常見的,就是「戲班子」,1949年前,即使不是戲曲領域,流行歌舞領域,也有著名的「黎家班」了。
  • 1949以後,政府逐漸收緊對文化娛樂的管控,到1990年代開始前,幾乎就沒有不隸屬於什麼歌舞團、歌劇院、舞劇團等國有或者集體文藝團體的獨立演員了,直到1990年代中後期開始出現民營或者准民營的文化演出公司等機構,開始和演員或者演出團隊簽署商業合作協議後,才逐漸被打破。也就是說1950年代所謂的「社會主義改造」後,體制外的演職人員幾乎消失了四十多年。
  • 但是1949年以後的這種「院團體制」和之前的「演藝/戲班子」是截然不同的:前者是政府「飼養」的,經費全部由政府撥給,餓不死,但是也由此必須按照政府的意思來創作和表演,不能越雷池半步,至於觀眾老百姓是不是喜歡看,逐漸的就不是他們關心的目標了,除非上面有這個要求;後者雖然也是班組團隊,但是和演出商、演出場館以及觀眾之間,是純粹的商業關係,收入大體上靠演出售票和商業贊助,所以才會不斷了解市場動向,關心觀眾的喜好,不斷推出新作或者質優之作。
  • 到了現在這個年代,實際上這兩種形式都存在,只是院團體制已經式微,因為被政府管死了,創作無活力,表演無動力,票房無壓力,不少國有院團只是徒有虛名,大部分演員都投身影視以及其它可以找到比較豐厚收入來源的行業了;後一種雖然沒有這「三無」問題,但是由於政府只放開了人事上的管制,但是在創作內容和表演形式上的管制反而更加牢固,同時場館依然是政府作房東,加上我朝政府是當公司來運營的,所以場館收費不低,海外團體聽到收費金額常常目瞪口呆,所以民間團隊生存壓力依然巨大,前景並不樂觀。

所以你看,這不是一個簡單的形式問題,而是一個制度導致的生態環境問題。

但是即使在日本,除了寶塚以外,還有其它的達到類似程度的團體么?幾乎沒有了。這是因為日本的市場規模小,而且寶塚的歷史悠久了,類似「百年老店」,有一定的歷史沉澱積累,所以依然可以生存發展下去。

中國的市場(假設現在有市場這個環境)規模、特性,和歐美更相似,或者至少在經濟發達地區如此,所以如果有朝一日市場放開,更適合中國經濟發達地區的模式,還是應該是百老匯/西區的風格模式。當然我不是說寶塚的形式必然不會出現,只是成長需要時間和機遇,而不可能幾年就出一個寶塚。

最後,中國的戲曲,和戲劇還不是特別一樣,或者說只是戲劇的一小部分,所以中國的戲曲歷史悠,積澱深厚久(至少在被我朝破壞殆盡之前),也無助於現代化戲劇產業的發展。


簡單回答:可以,但是沒有必要,先佔坑吃完飯來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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