冥婚風俗在中國有哪些異化,為什麼會出現這些異化?
在我國中原個別省份,據說冥婚風俗出現了殺人賣屍、盜屍、買賣屍體、去世前談價等現象。其中不少涉嫌嚴重違法犯罪行為。
用屍體以買賣方式配冥婚作為一種陋俗,是古已有之嗎?有哪些部分是近現代異化出來的?封建社會結束以來,現代法律和教育體系為什麼沒能消滅這種風俗?
新出現的異化形式形成的內在動因是什麼?現代價值觀諸如婚戀自由的觀念是否可以抑制冥婚現象?
冥婚風俗沒有被近現代異化,它一直都有。清代學者趙翼在《陔余叢考》中考察過這個問題,並列出了許多案例。
最著名的冥婚案,就是曹沖的。曹沖死得很早,這個大家都知道。他死後,曹操為他主持了冥婚,非要讓司空掾邴原早死的女兒與之合葬。邴原不願意,他說《周禮》禁「嫁殤」,冥婚是不被允許的。曹操起初答應,但後來還是覺得曹沖死那麼早,地下也沒個作伴的,孩子會覺得很孤苦。依然要給曹沖搞冥婚,最終選定了甄氏亡女。
魏明帝的幼女曹淑死後,魏明帝做主,把母親甄氏家的從孫甄黃,和自己的女兒合葬。並追封甄黃為列侯,還給他選了襲爵的後生。這種做法讓群臣很生氣,陳群上諫規勸,然而並沒有什麼卵用。
我們似乎能覺察出這可能是曹魏時期的特點,但其實漢代以前就有了。《周禮》之所以禁冥婚,乃是由於從商周時期,從上到下都流行這玩意兒。
南北朝時期,北朝民間盛行冥婚。男女未婚而死者,兩家就找媒人撮合,這種媒人被叫做「鬼媒人」。鬼媒也要通家狀,陳詞說明男方和女方的情況,要制冥衣,在男墓設祭品,然後合婚合葬。兩個墳頭子各立一小幡,就是目前還很常見的那種。如果幡動,家人就認為他們都願意,如果不動,就認為孩子不喜歡這門親事。這也就意味著,冥婚需要大費周章,如同他們兩個真的在世一般操辦。這需要花費很多的時間和精力以及金錢,那麼,搞不起冥婚的呢?

我們知道,陽間娶不上媳婦的人,是可以買的。灰色交易中,也有拐賣婦女一項,直到現在還有。冥婚自然也不能免俗,於是,挖掘墳墓,偷竊屍體,使孤魂成對,締結陰緣,你就風靡一時,如在世者盲山奸女一般。可知,賣屍、盜屍、買屍、賣屍、談價,也是自古就有的,不是到現在才出現。我猜至少應該追溯到三千年前,上古之人也覺出這樣不妥,因此明言禁止。
下面要說的是,為何上至帝王,下至草民,都如此熱衷冥婚。
冥婚雖然奇葩,卻也並不是什麼匪夷所思的新聞,你大可痛斥一頓神經病就完了,可那樣無法從思想上解決問題。要論,就論古人及現代一些民間地方的「鬼魂觀」。你要知道,這世上還是有很多人相信陰間的,相信人死後是有靈魂的。他們認為人死了不是就沒了,是去了「另外的地方」。但孩子那麼早就死了,還沒有結婚,在那個地方,肯定也是孤孤單單一個人吧?生者不希望死者在陰間還受委屈,還孤單,所以要給他們配對。你為什麼給死人燒紙錢,他們就為何要給孩子結冥婚。明白了么?
唐代敦煌《大唐吉凶書儀》有個《冥婚書》,就很說明問題:男女早逝,未有聘娶,男則單棲地室,女則獨寢黃泉。生人為立良媒,貫通二姓,兩家和許,以骨同棺,共彰墳陵。是在婚合也,一名冥婚也。
商代甲骨文上,就記載了武丁之妃婦好死後,武丁的挂念。武丁很愛婦好,婦好死後,武丁把她先後冥婚嫁給了自己的六世祖祖乙、十一世祖太甲、十三世祖成湯。認為有了這三位在那個「我到不了的地方」照顧婦好,他就放心了。元代有個叫郭三的,當兵死了,他媳婦楊氏守寡。郭三的舅舅覺得郭三在地下沒人照顧,就想聘鄰居家的亡女合葬,楊氏遂上吊而死。
總之,儘管冥婚有無數個故事,但終究是不合理的。《周禮》反對冥婚,現代社會也反對冥婚。曹魏的大臣極力勸諫,認為這樣做很差勁,也不是沒有原因的。自古儒家不問鬼神,自然認為冥婚平白耗費財力物力,平添生者之憂,無益死者之愁。即便事鬼神者,也有反對的。反對者給出的說法是,倘使靈魂是真,那麼投胎也是真。靈魂由無常押入府曹審判,他們已在陰曹地府分流,去往不同的歸宿。你把他倆的軀體放一起,又有什麼用呢?冥婚自古就有,但自古以來,政府都覺得冥婚不好。 一直都在禁止冥婚。
《周禮》「禁遷葬與嫁殤者。」(譯禁止遷移祖宗的屍骨,禁止死人婚嫁。)
有哪些部分是近現代異化出來的?宣揚未結婚者,就死,對家族不利,需結婚。是近現代某些宣揚冥婚的人製造出來的。
封建社會結束以來,現代法律和教育體系為什麼沒能消滅這種風俗?
在道士眼中,這種行為不和天道,無福,也是幾千年了,在儒者眼中,這個是背禮的事情。但是很多事情到了自己身上就不一樣了。
老君爺曾說:「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稱孤、寡、不穀。」世人最厭惡的,就是變成孤家寡人,或者是不穀,不穀者無子絕後的意思,楚國的君王就喜歡這樣自稱。
對於有孩子的人來說,多是想結婚的,他們眼中,自己孩子未婚就死,孩子真的很可憐。於是想讓孩子不孤也不寡。
新出現的異化形式形成的內在動因是什麼?現代價值觀諸如婚戀自由的觀念是否可以抑制冥婚現象?
興揚剛才說了內在原因了。
甲 有術士稱,未婚死者,壞本家風水,還有很多恐嚇人的話。
乙 不要以為死了,父母就不想逼婚。
現代價值觀諸如婚戀自由的觀念是否可以抑制冥婚現象?
冥婚是已經有老婆有丈夫,有孩子的人,替死去的孩子結婚。有的父母是在找一個安慰,有的是被人騙了。
我就想問問,萬一三觀不合鬧離婚咋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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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我真是虛心求教,我自己也是來自大陸珠三角某十八線城市,在我們這偏遠農村也有冥婚是回事。大概是流程吧,我聽人家說的:家長要求冥婚→問鬼煤→鬼煤通過「問米」的方式詢問意見→如果下面同意的話找到合適人選→選日子通知雙方家長→儀式→over
你們有些人真的信人死了之後會變成靈魂,泉下會有列祖列宗,如果你沒結了婚,列祖列宗會把你趕出祠堂,你就孤魂一個在外面飄蕩了。。。
行,這是個長期歷史遺留問題,不指責,好吧我也承認我沒法證明事情不是這樣,因為我沒有死過。
不過裝什麼傻?倒是都是得白血病死的倒好了。冥婚為人所詬病就是因為有些人找不到屍體而殺人,而且呢,因為你說是男人沒結婚進不了祠堂,一個青壯年還沒碰過女人呢就死了多可憐呀嘖嘖嘖嘖。所以男人更需要結冥婚,於是現實也確實是如此,因為這事被殺了的基本上全是人家十幾歲二十幾歲的姑娘。
誒呦喂,娶妻生子乃一生大事,變成河邊骨了也得給個女人抱著「寄託哀思」,「作為補償」。你們那兒男人這一輩子,JB無處安放是不行的,是進不了祖墳的。給個建議,下次要不要考慮一下把右手剁下來握在JB上再下葬?
如果這事不是「必要的」,「不做不行的」,就不會有人花著錢,買著凶,把魔爪伸向別人的女兒。想也知道,二十多歲剛好病死或者意外死亡的情況沒那麼好撞上,屍體不下葬又放不了多久,最簡便快捷省事的方法只有殺人一個。
別扯這事不常見,因為愚昧而死的人,有一個都嫌多!現如今都還能在知乎這種地方見到給冥婚花式洗地的人,見過不是一個兩個了,但凡相關題目都見過洗地的,什麼尊重風俗。我真的想知道你們屁股坐在哪裡,是擔心自己英年早逝抱不到女人了才拚死維護這種東西還是怎麼?要說尊重風俗,大清亡了之後消失了多少風俗要不要請回來?憑什麼只尊重冥婚一個?
封!建!迷!信!看好了,就這四個字,這「風俗」想讓人尊重也請乖乖上窮碧落下黃泉,不找到白血病不罷休。否則想讓人尊重?見鬼去吧。
http://www.zhihu.com/question/46284535/answer/105603266




太可笑了,既然這麼擔心兒子生前沒有娶上媳婦,死了都要配陰婚。按照這個思路,他們在下面成親之後也要生子啊,現在生孩子都是老人給看孩子啊,他們在下面沒有老人啊,那麼你去吧,你自盡之後親自下去給你的兒子看孩子,帶陰孫豈不美哉?



















不知道你看過這個沒有。。
我來說一個異化的吧。
在我們那裡的農村,冥婚還是很流行的。如果不能為自己家早逝兒子辦冥婚,那是做父母的一塊心病。就算做父母的去世了,其他的子女也要為哥哥或弟弟辦一個冥婚。只不過,冥婚非常貴,那種費用就是俗稱的「買屍錢」,對於生前貌美、未婚、年輕的女性,這個價格高達幾十萬。
可是現在信息傳播那麼快,農村人也像城市人逐漸有了市場經濟的意識,更加註重利益,而對這種大費周折的習俗也懂得變通了。尤其是對於男方的家庭,人已經逝去,再花那麼多錢不能讓生者更好活著,不值得。女方家庭賣自己女兒屍,也非常不尊重自家人。
那麼怎麼辦呢?請算命先生,或者這片地區有名的「通靈人士」,「捏造一個去世的人」,這個人有名有姓,甚至清楚來自哪裡,家裡幾口人。然後把兩個棺材合到一起埋葬,當然,其中一個是空著,或者只是放一套衣服,或一個紙人。總之,也算從形式上完成了父輩的一個心愿。
為什麼我清楚呢?因為我大伯年輕時候溺水而亡,爺爺去世那年,爸爸就是這麼做的。
改了兩個錯別字。
有平地驚雷獨一份的份子錢。
同意配冥婚的都是些什麼人!
1.你配冥婚問過人家姑娘(或者爺們)同意了嗎?算不算包辦婚姻?
2.配冥婚催生一個惡性產業鏈,盜屍,殺害精神病人,流浪者作為冥婚對象來買賣,你還好意思說這是尊重死者?
幾年前,普寧市有個專門殺人賣屍團伙,殺害人數高達400多人,殺害對象為流浪漢,精神病人,據說後來流浪漢,精神病人殺害完了開始殺害正常人了。而且與殯儀館,醫院形成了一天產業鏈。借用評論區的一句話,反對冥婚的最大動力也在於此。
冥婚又名鬼婚、陰婚、冥配等,就是死人結婚,可分為兩個死人之間結婚和死人與活人之間結婚兩種。冥婚現象殷商時期就已經存在,雖然歷代統治階級對冥婚大多採取抑制的態度,也不被主流儒道文化所接納,但是冥婚現象一直在民間風靡,並且流行到現代且有盛行的趨勢。那麼為何冥婚作為一種為主流社會所不容的民間陋習,不但沒有隨著時間消亡,反而在科技昌明的當代依然屢見不鮮?要回答這個問題,就需要探討冥婚出現的社會根源了,首先,我們來談一談中國人的生死觀
中國人把人類生存的空間分為天(陽)、地(陰);人分男(陽)、女(陰);時分晝(陽)、夜(陰);天分日(陽)、月(陰);在中國有三界之說,就是天上、人間、地獄;認為人是有靈魂的,每個人有三魂七魄,至少在周朝以前,人們就認為人分魂魄,作為陽氣的魂和作為陰形的魄結合形成人,人死以後,神魂靈氣歸於天,精魄形骸歸於地,以魂氣形魄來解釋人前世、現世和來世的演化,
在我們的傳統觀念里,陰界與陽界是互通的,鬼生活在陰間,有時返回陽間作祟,需要陽間的人給予祭祀,否則可能給人帶來凶煞災禍,導致疾病或新的死亡。為了給予亡魂歸依之所和生活所需,秦漢時期人們就開始把陵墓當作地下宮室,還隨葬幾乎所有生活用品,這就是厚葬的由來,
夭殤者不是正常死亡不能埋在祖墳之內,他們既未盡天年,也未享人倫,亡魂無依,心生怨念,因而具有更大的危險性,對家人的潛在威脅更大。家人父母為了消除擔心和恐懼,不惜代價來為子女配冥婚。
再有一個原因就是我們傳統的家庭倫理觀念,中國人的傳統觀念是養兒防老,延續香火,父母與子女,子女與父母,有相互責任存在,父母的責任需要把子女撫養成人直到結婚生子,子女需要在父母年邁之後承擔贍養義務,假如子女早殤,父母的責任沒有完成,就會心生愧疚,所以不惜以另一種形式來完成,此作為冥婚所產生的第二個原因。
總之,冥婚作為一種根深蒂固的社會風俗,想要在一朝一夕之間消除是很困難的,只能寄希望於傳統喪葬觀念的徹底改變。馬克思主義教育不夠啊。
死都死了還花錢買媳婦,死都死了還要被賣去做媳婦,,簡直智障
在北方冥婚還是比較流行的 我聽我媽說過一個 我媽一個朋友女兒出車禍不幸遇難 才二十歲左右吧 據說當時就來了幾個人來娶冥婚的 還出現了抬價的現象 後來我也問了問我媽說為什麼有冥婚 她只是說 誰也不想讓自己兒子落個孤墳 根據道教觀念 孤墳是不好的
附近有一個村子的一個老頭,偷死去女性的骨頭賣,(前十年左右再往前,很少有火化的)就是賣給那些配冥婚的。好惡毒的老人。真事
不讓死者安寧。為什麼要靠這個掙錢。
真希望有鬼,他去做這個時收了他
不要以為你死了就能躲過逼婚
樓上諸位覺得「這是習俗應該尊重,安慰逝者也安慰生者」的,麻煩你們從逝者的角度考慮一下問題。
隨便給找配偶,逝者本人願意么?
起碼我就聽說過冥婚在地下不和的,還成了其中一方「上來」鬧的原因之一。
有冥婚這等麻煩工夫,還不如多給逝者燒點紙錢,做點法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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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上來」的原因是家人不負責,隨便給配個冥婚就了事了,喪禮簡陋,逢年過節沒祭祀。
有位初中同學(女)自殺了,然後就有人來拉線冥婚了。山西
中國人的生死觀就是一鍋大雜燴,相信在"天"之靈,相信陰間"地"府,還相信投胎做"人",可謂天地人三全,死後想幹啥就幹啥,我們也不知道祖宗死後要幹啥,所以三套都要做齊全,萬一你做了天上那套,結果老祖宗走的是地下那套呢?這樣他就會怪罪下來了.你就會肚子疼了,所以都是要做齊全的.
你們要是上天了,那我們就供點東西給你們吃,你們要保佑我們(初一十五的時候有些地方供老客就是供的天上的祖宗以及天王老子之類的神仙);
你們要是下地了,我們就燒紙錢給你們用,燒房子給你們住,燒汽車給你們開,燒美女給你們睡.所以配冥婚也是很正常的,只求你們不要"作怪",影響後人興旺;
最後,你們要是投胎了.......關我P事,反正你投胎之後也是變成人,還能治得了我嗎( ̄▽ ̄").
當然,我說這些也不是說這些禮儀要全部去掉,對逝去的長輩的懷念以及對生死的敬畏才是我們舉行某些不過界的儀式的根本上的原因,拋卻這個原因的都是扯淡.
等什麼時候人們覺得燒紙之類的祭祀方式可以被取代。冥婚也是傳統文化的一部分,是從屬於殯葬文化習俗的,本也有通兩姓之好的作用,可是後來被極端化了,各種強買強賣,盜屍甚至在沒有所謂的貨源情況下直接殺人,成為了如今人們嗤之以鼻的文化大糟粕,如果有正規合理的部門或者組織去介入其中的交易,也許能改善目前的狀況,但積病已久,很難,活著的人婚禮尚且要照顧各方的利益損失,不過從某種角度上來說也有很大的對死者不尊重的成分,大概只是活著的人圖個心理上的安慰,本質還是活人們的利益買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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