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何解?


補充@邱軼信 和@張俊傑
多數人(右撇子)打人的話是打到左臉的吧,有一個細節:你看他說的是先打到右臉。有個歷史背景是當時統治猶太人的羅馬人很看不起猶太人,羅馬兵都是用手背打的,這在當時認為是比用手心扇巴掌更歧視侮辱。
也有個說法是耶穌對羅馬人的勸誡,說你們應該像打自己的兄弟一樣打猶太人(用手心打左臉),這類似於嚴肅的教導。希望羅馬人能透過他純凈的心看到自己心中的惡念。
心裡柔軟謙卑。愛是永恆的誡命。


這句話來自於《馬太福音》第五章第39節。古時猶太人主張「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同態復仇。但在新約中,耶穌勸解人們,不僅要愛自己的鄰人,還要愛仇敵,為逼迫自己的人禱告。這一訓誡,成為後來「非暴力不合作」的精神源頭,在印度爭取獨立、美國黑人爭取民權的運動中,被持續發揚。


譯做「面頰」的希伯來語是lechi′(萊希),希臘語是si·a·gon′(西阿貢)。聖經提到摑別人的面頰,不是要傷害對方的身體,而是要懲罰或羞辱對方。耶和華的先知米該雅被人掌摑面頰,是因為他預言邪惡的以色列王亞哈會落得悲慘的下場。(王上22:24;代下18:23)約伯遭撒但考驗時,敵視約伯的人不但嘲笑他,還摑他的臉羞辱他。(伯16:10)

以賽亞和彌迦這兩位先知預告彌賽亞會被敵人肆意侮辱,他的面頰會被人掌摑,臉上的鬍鬚會被人拔出。(賽50:6;彌5:1)耶穌基督在苦刑柱上死去之前,上述預言獲得應驗:他在公議會受審時被猶太人打耳光,後來又被羅馬士兵打耳光。(太26:67,68;約18:22,23;19:3)但耶穌卻沒有以惡報惡或惡言相向。

耶穌勸告門徒(太5:38,39):
5:38你們聽見有話說、『以眼還眼、以牙還牙。』5:39隻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
其實耶穌是教導基督徒不要報復,不要以牙還牙、以惡報惡;而不是教門徒採取不抵抗的態度,或在身體受到傷害時也放棄自衛。耶穌提倡的原則是:要避免爭吵,不要以惡報惡。掌摑對方的面頰,目的不是要傷害對方,而是要侮辱對方或向對方挑釁。耶穌的意思不是說,基督徒被人狠狠地打了一記耳光,跌倒在地,就要立刻站起來,轉過另一邊臉讓人打。耶穌的意思是,如果有人掌摑或辱罵基督徒,意圖挑起爭端或打鬥,基督徒絕不該以惡報惡。使徒們的話也有相同的意思,勸告基督徒不要以惡報惡。(羅12:17-21;彼前3:9)


《甘地傳》倡導的「非暴力不合作」原則中曾提到過此言

此話涵義深刻。 又常詫異耶穌這句話深有佛學之風。可見宗教道理都有相通之處。 簡單說,就是要以善制惡,而不是以惡制惡。如果都以惡制惡,那麼世上必充滿了惡。 「左臉右臉說」不但是指你要如何以善對待別人的惡,也是指自我的修行。即自己內心的善,是否能制住內心要發出來的惡。 所以若有人說,是不是找個基督徒打打試試,看是否真的被打不還手。你這話一出口,就證明了你自己內心的惡,已勝了你內心的善。

我個人的理解是,在面對所有的負面事實的時候,必須要有勇氣嘗試著讓他變得更好,從整個人類系統的角度去考慮問題的話,雖然這件事只發生在我身上,但如果整個風氣或者體制有所改變,受益的不僅是我一個人(我不再會受人挨打),而是整個人類的進步(所有人都不再會受人挨打)可能正是因為帶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這個理念,只有他做得到,其他人不會願意為了整個群體受眾的未來做出任何一點貢獻兒子會考慮自己眼前的私人利益,才會受到人類社會的「補償性心理」的倡導。
我個人的意見是,往後考慮與決策任何決定的時候,從大局來考慮,不僅只考慮個人利益,在自我利益不受損的情況下盡量以人類群體為對象考慮利害關係,在這個基礎上,再進一步的權益「犧牲自己部分利益造福大家」的思想(但絕非做替罪羊犧牲自己生命)


這段經文的要點很簡單,對待衝突,我們不能採用衝突的方式引發更大的衝突,而是要採取和平的、解決問題的方式。這是每一個真正得救之人所應有的態度。

基督徒不可存報復之心,基督徒應該不斷地認識到我們自己在上帝面前的罪,不停地認識到上帝對我們的恩典。隨著我們的成長,我們應該對此越來越清楚。


另外,耶穌不是說,無論在什麼情況下,你都不應該抵擋、對抗邪惡。假如有人偷盜或欺壓別人,我們作為基督徒的責任不是去鼓勵他,也不是採取視而不見的態度縱容他。基督徒對罪惡之事不應該袖手旁觀、聽之任之。若是這樣,我們就是在引誘別人犯罪,我們不能鼓勵、引誘人去做不軌之事,或者對錢財不負責任的態度。

https://www.ai-wen.net/?q-1967.html


有查過經的基督徒都知道要聯繫上下文,不能斷章取義地來讀經研經哦。。記得有次查這章節的時候講員讓我們注意一下這句經文的前半句「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再聯繫下面的幾句意義相近的幾節,看大家各自的理解啦


處女座?


我已經極其厭惡基督徒們用愛心與憐憫,用包容與原諒,用神性的榮光來解讀這句經文了,講的時候都很好聽,很浩大,我就問,作為一個天生就帶有罪性,就帶有弱點的人性,如何去擁有這些神性,這些撲哧撲哧的說出口人,能做到?是按照這個標準做的?還是說出來讓大家去按這個標準做?動不動就扯出一個深明大義的教誨,這那這的,一幅基督的世界多美好的樣子,也是信徒們傳福音遇到的障礙——不接地氣,下面我就實在點的來幾句,勿噴。
注意上下文背景,全文是以眼還眼,以牙還牙,只是我告訴你們:不要與惡人作對。有人打你的右臉,連左臉也轉過來由他打;有人想要告你,要拿你的裡衣,連外衣也要由他拿去;有人強逼你走一里路,你就同他走二里;有求你的,就給他;有向你借貸,不可推辭。
我認為重點是不要與惡人作對,惡人,肯定是不講理、頑固暴力的,所以沒必要和惡人相爭。一是容易受到更大的傷害,比如,有人持刀搶劫,你痛快的把身上錢交出來,可能就會沒事,如果額外的把值錢的物品也交出來,這樣更可能沒事。你想歹徒會怎麼想,不放過你么?會有一時衝動給你一刀么?當然不會,多出來的東西,會讓歹徒的慾望瞬間超過期望值,幸福來的這麼突然,幸福的時候會動刀子么,心底產生的滿足感多少會替代不冷靜、暴力、貪婪的情緒。二是跟惡人相爭,你也會變成惡人的,你跟他爭無非是不服,是想戰勝他,那麼你可能會不擇手段,掙脫出自身道德律法的約束,然後也變成了惡人,以惡相對,長此以往你還能做到是一個平和、良善的人么,應該不會,與惡人相爭的結果就是會把你也拉下水。總之,不管什麼情況,都沒有再讓他打一耳光能更簡單的解決事情了,能用一耳光解決的事,為何不就地解決以此了事。最後辨證的說一句,當然也不是不分青紅皂白的就叫你讓人打,其中該把握的度自己揣測去吧。


為了對稱


因為是天秤座,兩邊平衡一下更好!


道理很簡單。要打就打唄。
/*事實上不太容易做到,心裡會不甘心的、會憤怒的,這就需要漫長的修行了。*/


方便留下指紋,躺地上


一個很好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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