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檢查糖耐在範圍,但醫生確證為妊娠糖尿病 為啥 ?

醫生說GLU不應大於5.1 後面參考值為3.61~6.11 ,然後確診為妊娠糖尿病。。。這是為啥啊 。。。。。。


妊娠糖尿病的診斷標準一直在變的,以前不同國家用不同的標準,但是2010年起,大家開始逐漸接受一個通用標準

75g糖耐受試驗,空腹5.1mM,1小時10.0 mM,2小時8.5mM。任何一項超過就算是確診(超過0.000001也是)。

診斷之後也不用過分緊張。但是控制血糖很重要。因為妊娠糖尿病對胎兒的影響不是0或者100,而是0到100。醫生讓你監測血糖,也是為了最大程度保證不產生可能的併發症。

而且,雖然一般來講妊娠糖尿病在你生產之後就會好。但是也有一部分人會直接變成二型糖尿病 。所以,好好治療是很重要的。


什麼是妊娠糖尿病和糖篩

妊娠後首次發現或發病的糖尿病,稱為妊娠期糖尿病(GDM)。GDM患者糖代謝多數於產後能恢復正常,但將來患2型糖尿病機會增加。

糖篩是指妊娠糖尿病篩查,可檢查是否存在妊娠糖尿病,最大程度降低妊娠糖尿病對孕媽媽和胎寶寶的危害。

糖篩的檢查時間

一般在妊娠24~28周進行。

檢測方法

檢查前需空腹,檢查時需將50g葡萄糖粉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服完,1小時後測量血糖值。

糖篩的結果解讀

血糖值<7.8mmol/L,正常

血糖值≥7.8mmol/L,糖篩陽性,應進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OGTT檢查

OGTT:空腹8-14小時後,查空腹血糖,然後口服葡萄糖75g(一般溶於200-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

其正常檢查結果上限為:空腹5.6mmol/L,餐後1小時10.3mmol/L,2小時8.6mmo1/L,3小時6.7mmol/L。

不是高齡孕婦,「糖篩」可以不做嗎?

妊娠期糖尿病篩查必須做!

高齡孕婦、有糖尿病家族史,的確是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不過這並不意味著年輕的、沒有家族史的孕媽媽就不會得妊娠期糖尿病。

近幾年臨床數據來看,不到30歲的孕婦被查出妊娠期糖尿病的也不在少數。根據國家衛計委採用的妊娠期糖尿病診斷新標準,統計2010-2012年間全國13家醫院的數據得出,妊娠期糖尿病人數高達17.5%,可見現在妊娠期糖尿病的發病率有多高!而且現在提出懷孕後第一次檢查就增加血糖檢查,將懷孕前漏診的糖尿病患者及時篩查出來。因此,准媽媽們來說「糖篩」還是必要的。


參考文獻(5)

  • 1.Gestational diabetes, Tests and diagnosis. Gestational diabetes Tests and diagnosis
  • 2.Screening tests in pregnancy. http://www.nhs.uk/conditions/pregnancy-and-baby/pages/screening-tests-abnormality-

我現在25周,前天的一小時沒過,昨天開始節食,等待醫生傳召第二波3小時糖耐……好桑心。
本人孕期已經是天天運動40分鐘以上(都是會全身發熱出好多汗那種運動),居然糖耐還沒過……(這不科學好不好!)哎, 一小時糖耐以前應該要先節食幾天的啊……我檢測前一周各種餅乾曲奇墨西哥卷,前一天中午塞了個大漢堡,晚上吃了碗烏冬,然後就杯具了。
回想起來,懷孕前健身控制飲食,天天基本就是沙拉,除了早餐以外極少碰澱粉,這樣持續了一年多,懷孕後覺得以前的飲食太苛刻,就改回來3餐吃澱粉了。沒想到可能就是身體已經適應了低澱粉的壞境,不幫我消化糖元了……(T_T)


對於一般人來說空腹血糖正常值保持在3.9~6.1mmol/L範圍即可,但因孕婦特殊性將血糖正常值控制較為嚴格。妊娠合併糖尿病分為妊娠期糖尿病(GDM)和孕期糖尿病(PGDM)。

以下是妊娠期糖尿病(GDM)和孕期糖尿病(PGDM)血糖指標:

1. 如何確診妊娠期糖尿病(GDM)和孕期糖尿病(PGDM)呢?

符合以下2項中的任意一項者,可確診為孕期糖尿病(PGDM)。

(1)妊娠前已經確診為糖尿病的患者。

(2)妊娠前未進行過血糖檢查的孕婦,尤其存在糖尿病高危因素者,首次產前檢查時需明確是否存在糖尿病,妊娠期血糖升高達到以下任何一項標準應診斷為PGDM。

①空腹血漿葡萄糖(FPG)≥7.0mmol/L;

②75g口服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服糖後2h血糖≥11.1 mmol/L;

③伴有典型的高血糖癥狀或高血糖危象,同時隨機血糖≥11.1 mmol/L;

④糖化血紅蛋白(HbA1c)≥6.5%,但不推薦妊娠期常規用HbA1c進行糖尿病篩查。

任何一項血糖值達到或超過下述標準即診斷為GDM:

推薦醫療機構對所有尚未被診斷為PGDM或GDM的孕婦,在妊娠24~28周及28周後首次就診時行OGTT。

75g OGTT的診斷標準:服糖前,服糖後1h、服糖後2h,3項血糖值應分別低於5.1、10.0、8.5 m mol/L。

如果沒有被確診為PGDM或GDM,但是血糖偏高的孕婦還是應該警惕。孕期血糖偏高的危害雖然沒有妊娠糖尿病綜合症嚴重,但對胎兒的危害或許會超乎你的想像。孕期血糖偏高大多又無癥狀表現,所以總是被忽視。


檢測方法

檢查前需空腹,檢查時需將50g葡萄糖粉溶於200ml水中,5分鐘內服完,1小時後測量血糖值。

糖篩的結果解讀
血糖值<7.8mmol/L,正常
血糖值≥7.8mmol/L,糖篩陽性,應進一步行葡萄糖耐量試驗(OGTT)。
OGTT檢查
OGTT:空腹8-14小時後,查空腹血糖,然後口服葡萄糖75g(一般溶於200-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
OGTT:空腹8-14小時後,查空腹血糖,然後口服葡萄糖75g(一般溶於200-300ml水中),5分鐘內喝完。


我剛測完糖耐,空腹5.16,其他都合格,醫生也說高,就高0.06啊!我真心覺得我只是頭天晚上吃多了!讓我買血糖儀,自己在家天天測四次,心疼我的血啊!


因為後面的是普通人的。而空腹血糖≥5.1mmol/L就是診斷妊娠糖尿病的標準之一,但是為了謹慎一般查多次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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