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跟人約架卻把對方引向了自己女朋友家這種行為?

認識一個人因為在QQ群里和人發生口角而雙方約架,但他卻讓對方跑去 他女朋友家裡 ,而本人到最後都沒有出現。二人均是知乎某歷史板塊答題優秀者,大家怎麼看這種行為?

把人往女朋友家引的是知乎戰國四天王之首的等人大

被人騙到別人女朋友家的是櫻雪丸


@網附 @等人大

瀉藥~

咱家就來談談咱家的意見。

1、網路事網路了

咱家是一個頗有爭議的人物,支持者多,罵的也多。有不少之前是支持者,後來反過來罵的。也有不少以前是罵的,後來變支持者了。

咱家在知乎,在SB,在微博,在貼吧,都有很多對頭。他們都編過各種各樣的段子來黑咱家,咱家在知乎都被掛過不知道多少次。不信大家用咱家的ID去搜一搜,太多了。

但,這些矛盾其實都是網路上的口角,和現實生活是沒什麼關係的。就好比咱家說過的,關了電腦,都是爸爸媽媽,都是兒子女兒,都是社會的一員,靠自己的體力腦力混一碗飯吃。有的飯干一點,有的飯稀一點,但沒有本質區別。

本來就是娛樂的事情,非要把這些恩怨代入現實生活,上門去茬架了。這不僅僅是破壞別人的生活,也是在破壞自己的生活。

如果真說要在現實生活里解決,咱家就敞開了說。你是上門去打架是吧?300塊車馬費拉一個人,你說要咱家找多少人,咱家給你找多少人來。話丟這裡~

咱家不敢說一個電話過去,人就能馬上到。畢竟馬上開大會了,你們都懂的。

但你給點時間,咱家給你拖個隊伍出來,真沒什麼大問題的。

鋼筋、架子、土方、安裝,這些行業都是藏龍卧虎的,門路很多的喲~

不說這些,就說工程商專門養的的「拆遷部」「征地部」,那就更三教九流了。

如果真有這個本事解決點問題,以後說出去還算個江湖佳話。

你們現在這種搞法,讓旁觀者看了,都覺得是搞笑。

網路事,網路了,不要上門茬架,這樣對你們都好。

2、歪江湖正道理

正所謂,歪江湖,正道理。你無論怎麼混江湖(知乎也算江湖了),總得講個道理

朱聖人有語謂:

直卿問:"孔明出師每乏糧。古人做事,須有道理,須先立些根本。"曰:"孔明是殺賊,不得不急。如人有個大家,被賊來佔了,趕出在外牆下住,殺之豈可緩?一才緩,人便一切都忘了。孔明亦自言一年死了幾多人,不得不急為之意。司馬懿甚畏孔明,便使得辛毗來遏令不出兵,其實是不敢出也。國家只管與講和,聘使往來,賀正賀節,稱叔稱侄,只是見鄰國,不知是讎(註:仇的異體,音同)了!"

-----朱子語類 卷一三六

這裡的直卿,是他女婿黃乾的字,先不說他。

這裡朱熹反對他的話,講的是與敵與仇大是大非的問題。這種大是大非的問題,是要進行堅決的鬥爭,堅決鬥爭到底的。

但我們反過來想,如果不是大是大非的問題呢?如果只是認識不同導致的問題呢?難道也要「堅決鬥爭到底」去了?

每個人有不同的教育背景,不同的思想體系,不同的認知角度,就算都尊重認同相同的史料,認識也會有很多不同。何況對史料認識本來就不同?

都是土錘村炮野路子(包括咱家自己),誰地位比誰高?

有問題,咱們談問題,有分歧,不必一定求同,還可以保留意見嘛。

非要「征服」對方,沒有任何意義。都是成年人了,有些思想已經改不過來,何必去費這個力氣呢?

置於反覆去掛人,咱家是不贊同的。他有錯,你批評他,不管對不對,都是你的權利。你可以去直接說他哪裡不對,甚至學咱家的,直接下盤子和對方賭,這都是公平公開的。

奇言共欣賞,疑義相與析(一)

但直接點名去掛,這個風氣坦白說,不好。

如果沒有買這個單的本事,你挑起這個事情來了,最後吃虧的一定是你的。

為什麼?因為你不知道對方的下限在哪裡,能做出什麼來。你吃了虧了,想著善後?別想,你吃虧在先,還不知道會是什麼虧呢!

道理講清楚,嘲諷歸嘲諷,不要掛人,不是人人都有咱家這麼好的脾氣。

3、多講團結

知乎歷史版塊要講團結,不要搞割據。大家都是對歷史有興趣的人,都是熱愛歷史的。像王威或者淚痕春雨那樣根本就是對歷史沒有一點嚴肅的感情的人,是極少數,而不是大多數。

無論你是搞哪個領域的,愛好哪個領域的,都不應該互相攻擊謾罵。

認識不同,互相批評,不接受批評,就保留意見,都行。互相謾罵,不會帶來任何進步。

多講團結,少搞割據,多栽花少栽刺,這樣版塊建設才能越搞越好。

這一點也要批評一下知乎的管理方式,認真說,管理方式真的要改善一下了。

歷史版塊也是需要運營的,而不是為了流量就可以採取放任自流的態度,否則品牌如何建立起來?

當然如果這是知乎的一種戰略和態度,那就當咱家沒說這話。

這是你們的主場,你們說了算。

我們說了等於放屁,甚至還不如一個屁,至少屁有一個響。

說了這麼多,前途是光明的,道路是曲折的,總是這兩句話。


日戰史這地方是討論學術的殿堂,還是單單為了意氣撕逼,烏煙瘴氣的刑場?兵來將擋水來土掩,文斗不行非要武鬥?不去撕學術分歧反而改人品批鬥大會?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學術分歧講道理就該堂堂正正用知識和乾貨貼解決,而不是這種所謂「約架」和互撕。


評論區有更新對話。

我的觀點是,雖然女生信息泄露的地方只限於QQ群,但是畢竟戰場已經在微博和知乎也展開了,我認為真心要道歉的話,在這三個平台都發對女生的道歉聲明不算什麼問題,如果是知道女生的QQ,即使加不了對方的話,起碼郵件是要發送一封的不是么?再不行,發郵件給等人大通過其轉達也沒什麼問題把?其他的,大家即使是算老賬,一個十幾歲年輕時的錯誤認知,認錯就認也沒什麼大不了的,至於新賬,還是那句話,雖然社科類的東西基本談不攏,但是看法有衝突大不了大家互相翻書找更多證據來證明自己的觀點,也能藉機把自己的知識點溫故知新不是,這對自己的思維也是一種進步。至於有業無業,第歐根尼活得像條狗,照樣也是大儒不是么?學問的高低並不在於一個人的身世如何,我說的有道理吧?所以請放棄去現實中接觸對方,多用點心思去辯駁他的觀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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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附 又在評論區回復了那麼我更新一下吧。那麼你說了這麼多,但還是在打轉轉,你第一點舉的例子也很明顯舉錯例子了,很明顯時間地點全是靠的你對等人大言論的反推理,而不是對方對你的親口確認了地址,那麼一個對方連標的物都沒寫明白的合同談何契約呢?你大可找律師問問一個正常的合同要包含幾點要素吧?第二點,看來你賭性很大啊,張嘴閉嘴就是賭,但是要說跟我賭這件事你也繞不過為什麼要把女生信息抖露出來這個動機,明白么?這件事的關鍵點可並不在等人大赴不赴櫻雪丸的約,也不在於櫻雪丸是不是自己親自人肉,而在於櫻雪丸現在手上有女生信息並且抖露出來了。我倒是想知道這件事怎麼處理才能繞得過這個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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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結束,來更新一下。評論區里的 @網附 貌似是櫻雪丸本尊或者是櫻雪丸在知乎的傳話人,根據他的回復,我把前面幾個問題的結果整理一下

1.到底誰先約的架我們吃瓜群眾依然不了解,因為我們即使根據網附在評論區里說@等人大 說過的」有種你來找我「這句話來看,這並不能成為約架條件,就比方說如果A沒有說過去B的地方找B的麻煩的情況下,只看B說來信砍這並並不充分。所以在雙方沒有更多的聊天記錄之前我們根本不可能判斷是誰先要求「戰國一石有多重"這個問題要用約架這個方式解決。況且約架的「約」字很重要,正是需要雙方協商過「在哪裡打,怎麼打,幾個人打",最低限度起碼得侯聚森那樣。所以我們在這一問里我們看不到這個「約」。

2.網附同志在女生戶籍資料上還是沒有說明,為什麼有女生的戶籍資料。如果說等人大真的住在女生家裡,並且因為「遇人不淑」被人把物流信息給泄露出來,也並不能解釋櫻雪丸本人為什麼有女生的戶籍資料,並且是機關單位存檔的形式,網附解釋為這個格式是PS的。那麼問題來了,按照常理,找等人大自己在網上遺漏的個人信息就足夠了,為什麼要找他的「女朋友」的戶籍信息?而且人頭照是哪裡來的?我想這不是一般網路聊天曝照會自曝出來的東西吧?按照常理有誰會為了展現自己很有信息收集能力特地去PS一個戶籍資料存檔呢?打幾個關鍵字不就對方心裡明白了么?

3.網附同志說櫻雪丸根據別人為等人大代購的地址來推斷等人大住在這位女生的家裡。那麼是不是可以證實等人大根本就沒有告訴櫻雪丸要到這個地點約架?一個對方不提供地點的約架能算得上是約架么?網附同志說這並不是第三方地址,那麼櫻雪丸曬出女生的戶籍資料的動機依然很有趣,比方A要找B約架,卻把B的女朋友C的戶籍資料曬出來了,如果這位女生不是第三方,或許櫻雪丸是想要找上門跟這位女生打一架?

4.櫻雪丸通過聊天記錄得到的信息推測「等人大在屋裡知道自己沒有敲門而是只是按了門鈴」,那麼對於雙方這都是個非常精妙的文字遊戲,「我按門鈴你都沒開門」「你說你敲門敲了門嗎",但是這樣的遊戲沒什麼意思,那麼你們不如互相發個定位如何?我很中立客觀不是嗎?

5.櫻雪丸在Q群里發"XX男友帶綠帽」紅包,涉及侮辱女性,請道歉。另外櫻雪丸的「應該是等人大岳母的檢查單」又是從何而來的?靠找來的女生的戶籍資料知道的還是單純的進行精神攻擊?畢竟不是很熟絡的朋友是很難知道對方母親的姓名不是?

6.還是之前第一問的問題,一個歷史討論為什麼要用約架來解決?如果是在觀點上的糾紛,請圍繞著觀點去爭辯,不應該去翻以前的爭論剩下來的老賬更不要涉及別人的出身和牽扯到其他更多的人。

如果櫻雪丸不能提供等人大親口約櫻雪丸到哪裡哪裡的聊天記錄的話,這算不上約架不是么?更好的方式明明是要求等人大給出自己的手機號碼並且雙方確認,不想跟你約架的人連手機號碼都不給他會給你住址嗎?這個邏輯很簡單不是么。而且女生戶籍信息這個東西怎麼來的還是要好好解釋解釋清楚呀,解釋不清楚的話女生是可以運用法律武器來保護自己的權利的。總之這件事櫻雪丸同志大可以認為對方是慫,但是現在吃瓜群眾們怎麼看待這件事的,櫻雪丸同志可得加把勁扭轉這個局面呀。

PS:本來得了11個贊了,怎麼只顯示8個,是不是有另外三個人點的踩,我是知乎小白誰來告訴我一下哈,還有那三位太過分啦,我花了這麼多時間問的問題你們還踩我,我哪裡說得不對嘛,還我的贊啊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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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上那位匿名用戶貌似就是櫻雪丸本尊了,那麼有幾個問題想問,各位看官也可以看一下

1.到底誰先約的架?約架的目的是為的什麼?用拳頭來證明戰國時期一石的重量?

2.是誰先拋出這位女生的戶籍資料?假若說知道 @等人大 的資料是因為他長期在網路上的留下來的痕迹,那麼這位女生的戶籍資料這麼專業,到底是誰弄出來的?可否解釋一下?

3.不是很能理解所謂的「約架引向女朋友家」的說法,如果是 等人大 提供的地址,可否出示證據?如果是櫻雪丸本人依靠聊天記錄對這位女生和 等人大 進行人際關係推測並且並非從 等人大 手中拿到的女生的家庭地址,諸位不覺得正常的茬架應該去找個「中山公園」茬架比請人到家門口或者去人家門口更好么,何況是第三方的家庭住址呢?(笑)

4.如果只是證明一個人慫的話,所以此話題下的「日本歷史」「日本戰國」標籤是什麼回事?

請諸位用四點對比著前三點來觀看。


還以為是NTR呢


事情過去二十天了 怎麼又出現了日本戰國的title?

本來這個無聊的標題已經取消了 又是哪個好事者加上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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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有些作品,往往並非必要而偏在對話里寫上許多罵語去,好像以為非此便不是無產者作品,罵詈愈多,就愈是無產者作品似的。其實好的工農之中,並不隨口罵人的多得很,作者不應該將上海流氓的行為,塗在他們身上的。即使有喜歡罵人的無產者,也只是一種壞脾氣,作者應該由文藝加以糾正,萬不可再來展開,使將來的無階級社會中,一言不合,便祖宗三代的鬧得不可開交。況且即是筆戰,就也如別的兵戰或拳斗一樣,不妨伺隙乘虛,以一擊制敵人的死命,如果一味鼓噪,已是《三國志演義》式戰法,至於罵一句爹娘,揚長而去,還自以為勝利,那簡直是「阿Q」式的戰法了。
接著又是什麼「剖西瓜」之類的恐嚇,這也是極不對的,我想。無產者的革命,乃是為了自己的解放和消滅階級,並非因為要殺人,即使是正面的敵人,倘不死於戰場,就有大眾的裁判,決不是一個詩人所能提筆判定生死的。現在雖然很有什麼「殺人放火」的傳聞,但這只是一種誣陷。中國的報紙上看不出實話,然而只要一看別國的例子也就可以恍然,德國的無產階級革命(雖然沒有成功),並沒有亂殺人;俄國不是連皇帝的宮殿都沒有燒掉么?而我們的作者,卻將革命的工農用筆塗成一個嚇人的鬼臉,由我看來,真是鹵莽之極了。
自然,中國曆來的文壇上,常見的是誣陷,造謠,恐嚇,辱罵,翻一翻大部的歷史,就往往可以遇見這樣的文章,直到現在,還在應用,而且更加厲害。但我想,這一份遺產,還是都讓給叭兒狗文藝家去承受罷,我們的作者倘不竭力的拋棄了它,是會和他們成為「一丘之貉」的。
不過我並非主張要對敵人陪笑臉,三鞠躬。我只是說,戰鬥的作者應該注重於「論爭」;倘在詩人,則因為情不可遏而憤怒,而笑罵,自然也無不可。但必須止於嘲笑,止於熱罵,而且要「喜笑怒罵,皆成文章」,使敵人因此受傷或致死,而自己並無卑劣的行為,觀者也不以為污穢,這才是戰鬥的作者的本領。……

——魯迅《辱罵和恐嚇決不是戰鬥:致文學月報編輯的一封信》

以下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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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題主
你要懟等人(我就不加大)
我是樂見其成的
嗯 就屬於看熱鬧不嫌事大那種
不過你把這問題擱在日本史話題下是幾個意思?


想打架的人一點也不比逃跑的人帥氣,甚至更幼稚。


@網附 請勿隨意編輯問題。請問你加的這些話題跟本體有何相關?

先撂明觀點,首先這現象是絕對幼稚且不可取的。

其次,題主如果指控一個事件,那就給出實錘。
關注過D先生一段時間,現在取關是純屬因為其答案里確實有一部分具有反諷意味存在,讓人有時候會覺得不舒服,但其對於知乎上的問題的解答還是十分精闢認真的。不關注他但依舊尊重。
至於Y先生,見過他最近在關於等人大的矛盾之間的一個問題下的論述。但從未關注過所以不評價。


最後,現在題主你的問題已經不在「日本歷史」、「日本戰國」的內容範圍之中,你還偏偏加入了這兩個話題,
這屬於在讓其他知乎用戶困惑的同時,
一下子掛了倆人。你這麼干真的大丈夫?
(我這平時只是給人點贊的之所以要答一發,就是因為被騙了:一開始我還以為是問日本戰國時期的誰跟誰約架,結果約到自己正室側室家裡去了…)

還是希望知乎歷史,尤其是日本歷史和日本戰國歷史板塊能夠和睦,畢竟能具體給相關問題進行準確回答的人不多。


櫻雪丸事件始末

哈哈,一開始我就覺得這事兒不太像是真的。

幫忙貼一下吧。

不認識等人大,也不想判斷櫻雪丸和等人大誰對誰錯,但是覺得櫻雪丸這種明明是主動人肉主動上門,然後還動用網路暴力傷及無辜的行為,之後還用小號跑到知乎提問試圖混淆是非。

挺噁心的。

如果 @等人大 等當事人追究, @網附 以及櫻雪丸(大概率是同一個人)會因為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而被判刑。

@等人大

一、之前我與櫻雪丸素不相識,此事起因是我和櫻雪丸在群里因為「日本一石多重」產生的分歧。現在看來,這個分歧已經不重要了,簡單一提,是2017年9月13日下午15時許:

此人聲稱「日本戰國一石米180公斤」,並指出這是「中學歷史教科書的數字」,而我對此進行反駁,並給出維基作為證據:

京枡(きょうます)とは、日本の中世末期から昭和戦後期にかけて公定の枡として採用されていた枡の様式である。內法(うちのり)は縦橫ともに曲尺4寸9分(約148.485ミリメートル)四方、深さ2寸7分(約81.818ミリメートル)

ただし、この時の京都十合枡(京枡)は、今日知られる京枡よりも小さく、內法は縦橫ともに曲尺5寸(約151.515ミリメートル)四方、深さ2寸5分(約75.758ミリメートル)

古京枡は縦橫5寸、深さ2寸5分で、62.5 立方寸、容積は 1.74 リットル、新京升の 0.964 倍であった。

新京升は縦橫4寸9分、深さ2寸7分、約 1.8039 リットルであった。

此外,我還給出了該篇專欄文章日本戰國的一石米到底是多少?以及其中所引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糙米GB/T 18810——2002》容重標準。

維基中沒有直接說明一石重量的詞條,但有相關的片段:

米1石は約150kg。

米150kg(1石)。

一般に言われている米の重量である1石=150kg程度としても籾米150kg。

1石(米約150キログラム)。

人夫の日當は米1升(1.5kg)。

當時米1升(1.5キログラム)。

白米 1 合が 150 g であるので、米一升は 1.5 キログラムである。

而後此人又改口稱,他所謂的「日本戰國一石180公斤」是他自己根據「中學教科書」,以「真空包裝大米」的形式自己「乘算」出來的,總之是拿不出證據。

二、9月15日下午15時35分後,此人開始嘗試調查我的身份,並公開將結果發到群里:

此人對我用過的「標籤」有:山東大專生、窮X、啃老、無業游民、IP都在山東等等,這是個前提。

三、9月13日晚20時55分,我在群里戳穿他加受害者好友探聽消息的行為,而他以「猜測」的方式,認定我與受害者是男女朋友關係,並在此後堅持這一觀點。注意,此人「猜測」我與受害者的關係在前,說出受害者姓名在後,這是很重要的一點:

9月13日20時58分後,此人說出了受害者的姓名,此處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打碼處理。

9月13日21時08分後,此人稱「分手了也別來罵街」

至此已經完全可以確定,9月13日21時前後,此人已經在群里表示他通過自己的「推理」,咬定我和受害者為男女朋友關係,並在此後將群名片改成了受害者的姓名,還在群里發口令紅包稱受害人男友戴綠帽,並稱其現在主要針對受害者。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打碼處理:

9月13日21時之後,此人開始調取受害者戶籍信息。

再強調一下過程,是9月13日20時55分此人在群里「猜測」並咬定我與受害者的關係,然後在群里對受害人的姓名展開攻擊的。順序為:

咬定關係、指出姓名、開始攻擊。

並且聊天記錄可以證明,我跟他發生爭執是9月13日15時之後,調查我身份的時間是15時35分之後,而他咬定我與受害者關係是9月13日21時左右,如果他想反咬我,是不是應該給出【我】在9月13日21時之前確認與受害人關係的【直接證據】?

而不要以這種非常幼稚可笑的方式偽造一份沒有年、月、日、時和人物指向的假證:

而且即便捏造這種錯誤的時間點也毫無意義,因為此人認定我與受害者是男女朋友關係的這件事,是他在9月13日21時左右自行推理出來的,從時間上根本講不通。

四、9月13日21時44分至9月14日凌晨1時後,此人分別在群里公開發布對我和受害者的人肉信息,包括姓名、生日、住址等信息,並表示是他「查了一圈」得到的。

9月14日11時17分後,此人在群里公開發布受害者的照片,我為保護受害者隱私,對照片進行打碼處理:

至此可以證明,受害者的個人信息顯然是此人自行調取到的,而絕非我為其提供的。

五、我於9月15日下午2時38分在專欄內發布了一篇給櫻雪丸作品「史上最強日本史」糾錯的文章,文中揭露了書中的嚴重錯誤五十餘處:對櫻雪丸「史上最強日本史」一書的糾錯,此人看到後,在14時56分表示,要前往受害者的居住所在地,並在群里「直播」上門過程:

9月15日15時41分,此人公開在群里發布了受害者的戶籍信息照片(我為保護當事人隱私打碼處理),此截圖可以充分證明此人是自己通過調取戶籍信息得到了受害者的住址,且櫻雪丸在此時明確知道該住址不是我的。

但此人卻轉而改口稱是王某某給的地址,距自己發布戶籍信息僅僅過去12分鐘便如此健忘。

9月15日16時10分之後,此人發布了受害者住所附近的照片及視頻,並在明確知道此住址不是我的情況下,叫囂讓我來開門(此前它已經確認過我的身份是王某某,且在15時22分明確指出「那房子不是他的」)。也就是說,此人在自己不敢來我家、明確知道自己走錯門的情況下,說我裝死不開門(為保護受害者隱私,我已對其公布的照片進行打碼處理):

此人還在9月15日15時15分以加群信息宣稱要前往受害者住址所在地之後的15時17分,以單獨加好友的形式表明「你又不在」的情況,也就是說,他非常清楚我並不在受害者的住址。

此前他已經明確表示,知道我是「山東大專生」、是「窮X」、是「啃老」的「無業游民」,尤其是知道我的IP地址所在地是山東的,並且知道受害人的住址並不是我的、且明確知道我並不在該地址。結合他所提供的信息來看,我沒有任何條件和可能居住在上海,特別是我的IP地址在山東。並且此人在完全有能力調取戶籍信息的情況下,特意沒有選擇前往我個人的戶籍地址,而是選擇了前往受害者的住址,並徘徊蹲點約一小時之久,卻在群里前後矛盾的聲稱我不敢開門。

六、9月15日17時31分,此人以「櫻雪丸」的加V認證微博公開發布了受害者住所小區、單元樓、門牌號等照片,和受害者住址的地圖定位。並稱「拿他碰瓷沒那麼輕鬆」,以圖混淆是非。

其中不乏某大V的無腦轉發與嘲諷,我對此深表遺憾。

9月17日,在當事人明確要求櫻雪丸刪除微博之後,此人反咬一口,聲稱地址是我給的、還表示我自稱在裡面,並且承認他闖入了那個地址。此人不僅沒有刪除此條微博,還變本加厲予以置頂,直至今日(9月21日)仍處於置頂狀態。

9月18日,又在微博發布信息,歪曲事實,以混淆視聽:

9月20日,此人又在微博表示該問題的其中一條匿名回答是他的:匿名用戶:如何評價跟人約架卻把對方引向了自己女朋友家這種行為?,並發布虛假信息稱我「約架報自己女朋友地址」。

根據以上截圖證據可以證明以下事實:

1.我與此人的矛盾始於9月13日15時之後。

2.此人出於報復,於9月13日15時35分開始調查我的個人信息。

3.9月13日21時左右,此人在群里猜測並認定我與受害者是男女朋友關係,並對受害者的姓名加以侮辱

4.9月13日21時44分至9月14日凌晨1時後,此人對我與受害者展開人肉,獲取了部分受害者的個人信息

5.9月14日11時18分,此人在群里公開發布了受害者的戶籍照片,說明此人已經獲取了受害者的戶籍資料。

6.9月15日14時56分之後,此人在群里公開發布受害者的戶籍信息,開始入侵受害者的住所,並在群里公開發布過程的照片、視頻及定位信息

7.9月15日17時31分,此人在微博發布受害者的住所照片,並在受害者要求刪除之後反而置頂,並在日後企圖扭曲事實

總結:

此人對我的三個反咬毫無根據,因為此人自行確定我與受害者關係是在9月13日21時,此人自行發布受害者個人信息是在13日21時44分之後,且此人發布受害者戶籍並闖入受害者住址是15日14時56分之後的事。請注意:

1.我與受害者的關係明顯是此人自行判斷的。

2.受害者地址明顯是此人調取戶籍信息而得知的。

3.此人在明確知道我不可能在場的情況下故意闖入受害者住址。

可笑的是,此人有一條反咬稱我在16日晚上向他「約架」,讓他17日來,且沒有留下任何地址信息,而現實情況是此人在是9月15日便已前往受害者住所「赴約」,難道他是掌握了穿越之術能夠操縱時間不成???

除此之外,此人的諸多不實指控均存在時間問題,如果此人試圖證明是我「約架」,則有必要給出15日14時56分之前我向他約架的證據。如果此人試圖證明「是我說受害者是我女朋友」,則有必要給出9月13日21時之前的證據。至於發地址的事就不難為他了,證據確鑿是他發的了。另外,此人在9月13日15時35分之前並不知道我的身份,給出的證據應該在此時間之後。

如果他想證明某個說法,就必須像我一樣給出直接證據,證據必須附帶年、月、日、時、分、秒,並用滑鼠選中其中一條記錄以示真實。以圖證明身份的,則必須有明確的身份指向,或必須可以通過上下文準確指向。

我是絕不可能向黑惡勢力屈服的,無論付出多大的代價,我都會全力維護正義和真理。


約架倆人無聊幼稚。

提問的人更無聊幼稚。

回答的人無聊幼稚(我在內)。

回答寫的越長越無聊幼稚。

約架的,無論生理年齡多大,心理年齡都是小屁孩。

倆毛孩子要打架有什麼可評價的?打吧,打得你媽都不認識你,輸的吃泥巴。打完了快點回家,別鬧。


單要說的話很難理解這種操作,但題主的邏輯我表示更難理解。。。


首先,先來道個歉,因為我輕信某些以謙謙君子自稱的讀書人的誤導,在撕逼的過程中把我的讀者給牽扯了進去,沒錯,後來我才知道,那姑娘看過我的書

所以在這裡,無論你是否接受是否看得到,我很認真地道個歉

說難聽點對某些人來講女朋友也就三五年,而對我來說,讀者是一輩子的~真的

然後,點主題,怎麼評價?很簡單,機智又勇敢,宛若當年的王二小~

再來個標題

玩找茬踩他人只求上位,踢鋼板坑女友禍水東引

接下來是正題

先概括一下

1.約了有兩次,但去了一次,沒有碰上面而已

2.如果只以截圖論事實的話,那麼先後兩次,當事者等大人都非常明確地,把我引向了他女朋友家

3.第一次去的時候,等大人也在他女朋友家裡,只不過沒開門罷了

4.等大人口口聲聲說我心裡清楚他不在上海,其實我心裡並不清楚,所謂山東IP,那是老黃曆了,至少15年時候傳的事兒了吧

作為被約架的另一方,我覺得我有必要來講一下這個故事

首先,當天確實是在群里撕逼,撕逼參與者有兩個,一個是我,另一個知乎名叫作:等大人,QQ名字叫給點小魚乾吧。

且說雙方撕得熱火朝天,決定互相肉碰肉地交流一下感情~然後第二天,在上海325交規的高壓之下 ,我開著我那輛被扣得僅剩3分的小破車 ,從古北趕到了「疑似是他所在處」,老閘北和寶山的交界處。

上海人知道,這個地方有個專有名詞,叫彭浦新村。

放心,這地方戶籍人口都有12萬多,說出這四個字是不會泄露任何人的隱私的。所以接下來,我們也將用「彭浦新村」,來指代那個具體的地點。

去之前,我給他發過一條消息,大意是我現在過來,你可別裝死

這個是他自己提供的圖,被打碼的是地址和群號

然後他的回復是

換言之,第一次約的時候,他非常清楚我要來,並清楚我要去哪裡,也很清楚那裡有誰,在這三個清楚的基礎之上,試問 @七海春歌 這個是否滿足了你「什麼時候來」,「來哪裡」的「約」的條件?當然「怎麼打」這個肯定不滿足,因為從一開始我就沒想過要靠「打」來解決這件事情~

因為剛才說了,我沒有他的電話或者微信,連QQ好友都沒加,唯一的聯繫方法就是在群里at他,或者加他的群留言,但從未上車到 下車,到樓門口,進了樓道,摁了 門鈴,等了一個多小時,他都毫無音訊,最終直接退群了。

於是讓我跟他的一個共同的朋友H傳了幾句話過去,大致就是我去過了,你特么的人呢?

他也沒回,我么以為這個事情就過去了,該幹嘛幹嘛了。

結果第二天晚上,他突然跟H說了一段話

他自己也承認 ,這個H是我跟他的共同好友,而且在這件事上小夥子也的確是保持著非常中立的立場,我曾經開玩笑問他現在是你選擇東軍和西軍的時候了,結果一言不發直接匿了一剛...

所以以H的人品 ,並不存在故意歪曲篡改他說的話的情況,這點我相信等大人自己也該是認同的吧。

然後我們來仔細地看一下這段話的幾個關鍵點。

「原本打算報警」,「五點趕到」,「已經溜了」,「有種『再』來」

我是當天四點半進去的單元樓,這個他是知道的,四點四十五分左右又催了他一次讓他來開門 ,這個他當然也看到了,在長則半個小時,短則十五分鐘的時間內,他先是打算報警,之後放棄報警趕了過來。

心理波動兩次,實際行動一次。

換句話講,等大人離這裡很近咯?而且他是知道這個地方的咯?很熟門熟路的咯?

那麼下面這段話是在扯犢子咯?

所以他知道自己的很多講法站不住腳,因此一直試圖 從道德層面上攻擊我,比如說我人肉他。

拜託,你自己也說過,你我素昧平生,以前既不認識也沒啥交集,就靠著個QQ能知道你那麼多事情?而且才短短一個小時不到吧,就什麼都知道了?你以為蓋世太保呢?

除了我之外你有沒有得罪過人得罪過幾個人得罪到是否被人家查過底細程度,你自己心裡沒點逼數的嗎?

行吧,你說人肉那就是人肉,你說不是那就不是,我也不在乎你潑污水,反正就是我焚黃紙升香煙,掐指一算香灰倒扣,浮現出五個字——哦草彭浦第一炸?!

話再說回正題,當時我其實是一直懷疑其實等大人根本不在上海,那個地址應該就是他女朋友一家的,所以當H給我轉述了那段話後,我也是實在沒忍住,問了一句,他在上海?

之後又跟了一句——他要在上海么我現在再過去一趟咯。

大不了三分扣完去學前班重新改造,要麼索性從此叉頭代步。

這句話被轉述過去之後,等大人的 回答是這樣的:

關於這段對話,等大人自己也是承認的,並且自己也發過截圖

在上圖 中,那個「共同的朋友」,正是H

這段話的關鍵詞是:「讓他明天來」

明天去哪?

聯繫上下文,我相信是個人都會判定,等大人讓我明天去的,1.是按原文直接取義的「上海」;2,是我之前去過,他也去過,雙方卻沒碰到,都感到非常遺憾的彭浦新村

顯然,誰都知道我人在上海,不可能騎驢找驢,所以1排除,只可能是2

之前的那個「有種『再』來」的「再」字,也足夠充分地說明,他的意思,是要我故地重遊

話說到這裡,就需要總結一下了,等大人到底在不在彭浦新村?彭浦新村那裡,到底住的是誰?

因為地址是之前就有的了,住的人也有,我們現在姑且管住在這裡的那個人叫A

房子確實不是等大人的,這個不假。可問題是上海現在外來人口早就過了千萬,你一個外埠的,租個房間或是借個房間,豈不是很正常?可那房子當然不是你的咯,我說一句房子不是你的,怎麼就能被你腦補成我 「很清楚你並不在那裡」呢?

還有,上面的截圖裡,等大人親口說過,「連敲門都不敢」

請問,我連門敲沒敲這種細節,你居然都能知道?

而且,當天我確實沒敲門,因為有門鈴

但你連這種事情都能知道,那請問當天你沒在房子里,你又是在哪裡知道的呢?

以及,A和等大人之間的關係是什麼關係呢?

根據等大人在9月17日下午1點的講法,兩人毫無關係

打馬賽克的那個,也是等大人的QQ好友 。

我們就事論事——既然對方跟你毫無關係,你為何還要讓一個明知道可能要跟你親自面對面撕逼甚至發生其他衝突的人,以抱著來找你要說法的想法,跑去那個人的家?

特意攀扯無辜,意欲何為?人品何在?

當然人品多寡各人不同,我們也並不關心這種事情。只不過有一個很關鍵的問題,那就是等大人曾經親口承認過,A是他的女朋友

當然不是對我承認,是對他的朋友承認的

下面那個小魚乾,就是 @等人大 本人,自己把這張圖給截過去吧,別只截別的容易斷章取義的,謝謝

等大人跟那個朋友承認A是自己女友的時間,大致是在16號晚上7點左右,也就是說出讓我明天去彭浦新村這話之前

然後事後覺得這麼說忒沒人性,連忙對另一個人改口吃了吐——表示那是假的,我連朋友都騙,A跟我沒關係,你們千萬不能信哦。

於是現在就有兩種可能了,第一,A是等大人的女朋友;第二 ,A不是等大人的女朋友

如果是第一種,那沒的說,你約架都能讓人去自己女朋友家,天底下還有比你更能慫出一片天來的男人么?

如果是第二種,前面也說了,拉來一個姑娘,先說她是自己女朋友,讓人上門去約架,之後再否認,說根本沒關係,這世界上有比這更孫子的事兒么?

不過話說回來,第二種的可能性其實是0

我確實可以有 無數種方法來證明這兩人關係不淺,甚至還秀過恩愛,但真要證明起來,那根本不可能用ABCD這種字母來代替了,得真刀實槍地講了

一般情況下我不拿婦女兒童來搞這種事情,不然跟等大人之流沒啥區別了

對於這件事呢,等大人的情緒是很失控的,因為

奉勸未來的大名人一句,要出名 ,光靠踩別人,是根本不夠的

お前、まだまだだね~


我怎麼想到了薛之謙呢


正常人想的不應該是讓自己女朋友遠離是非嗎?竟然還有人主動把女朋友往矛盾中心帶?除非女朋友本身也是當事人,那就是共同勇敢面對的事了,另當別論。

當然人肉別人女朋友也是很沒品的,就算別人女朋友也是當事人之一,也輪不到你去肉。

還是希望加大網路監管力度,我在本科期間右過,後來慢慢還是左了,對國家大政方針意見最大的地方無非是谷歌、餵雞百科和U管。

雖然我遇到過比較牛逼的兩批人,一批人以人肉侮辱家屬為樂,一批人不知道是別有用心還是傻了來洗我腦,不去譴責搞人肉的垃圾,反來說垃圾侮辱我家人的根源是我沒把垃圾伺候好,說不支持我討好垃圾的人都是害我的人……我差點信了好不!要是真信了就把所有真正支持我的人當成以針對垃圾的形式破壞和平的人拉黑絕交了好不!垃圾有人肉的能力不代表垃圾是上帝好不?什麼時候垃圾的是非觀主宰一切了?如果垃圾以天氣為理由殺人,是不是要問責蕭敬騰啊?


人肉並貼女生戶籍信息,侮辱女生並在網上直接懟無辜的女受害者的傢伙,在微博上吐槽別人約架把自己引向女友家(如果是真的是他女友那麼這人確實也是慫,不過群里的大大確實指明他獻祭女友),到現在在微博連句向女生道歉都不,真是雙商堪憂啊。
更新,突然發現某東西在人肉過程中還曝光女受害者的信息,甚至侮辱女性。

還有敢問題主,對女受害者道個歉就有那麼難么?在評論區居然認為人肉成人家女友不算錯
兩隻都挺噁心的,一隻坑女友(也可能是跟當事人完全不認識的路人甲,畢竟說法有N種),一隻明知人肉錯死不要臉懟受害人。然後到現在為止都還沒在微博上道歉,沒為自己所作所為感到自責,尤其是還有臉直接懟受害者那位


學術問題搞人肉

看來後蘇的民間學界不過如此

人肉者飛嗎 我是一定贊同的

不過後蘇制度下約假有什麼意思 反正後蘇的人民公安又不會去管

畢竟粉日粉成法西斯擁躉又不是一個二個的事情

後蘇魔幻現實主義的又一個笑料罷了

學日史學個半桶水的玩意 怎麼不見你們像你日劍豪一樣死斗呢

評價 後蘇制度下的魔幻現實主義 有能耐拿刀互砍 不殺個人能叫什麼武士 哈哈哈哈


其實吧,這種問題跟日本戰國真的沒什麼關係,反正是看得我一臉懵逼


日本戰國史討論不是學術。很多年前我就清楚,他們更多是一種有一定原型支撐的寫作行為,而且很大程度是因為某些日本遊戲的影響。

他們有資料一般都藏著掖著,要不就是怕你知道來源,要不就是怕你知道他們也沒來源是在吹水,這樣你就沒有辦法反駁他,他就立足於不敗之地。
這本身是反智主義,這個和討論什麼臨高啟明也好,斗x蒼穹也好,還是三x演x,都是一個問題

今次,雙方看似是在學術,然後又互相人身,其實有經歷的同好都知道,這都是當年論壇貼吧的老一套,沒有什麼新意


@等人大 竟然開始打起了民族主義的牌,這是要搞一個大新聞批判一番的節奏,不過沒關係,大鳴大放大字報,大家都會的。

你 @等人大 死活不肯承認那個上門的是你女朋友,並且聲稱那就是一個無辜的路人甲,但你跟那個路人甲的關係卻能好到共用一個微博號。

列位看官牢牢記住這句話「對,跟我完全沒關係的人

@等人大 還說,那是櫻雪丸單方面自說自話上門騷擾,可櫻雪丸明明在上門之前跟等人大告知過

而你 @等人大 的也做出了回應

櫻雪丸去了,你 @等人大 分分鐘就聯繫上了那個你口中「完全沒有關係」的女孩,並且是這樣說的

嘖嘖,之前不還是「完全沒關係」的么?

而在這個時候,你從來沒有考慮到你女朋友的安危,想的滿腦子都是櫻雪丸的名譽損失

事實上櫻雪丸在樓道里呆了整整一個小時,都沒有被警察帶走,甚至也沒有警察上門

是沒人發現么?非也

@等人大 你的女朋友看到了,但沒有報警,為什麼?因為櫻雪丸只是摁了門鈴,靜靜地站在門口,拿著一盒月餅,等你或者是其他的人出來開門,在整個過程中,他沒有做出任何你口中「入侵住宅」等任何違法的事情,報警的理由何在?

等櫻雪丸呆了一個小時,離開了,你這才跑了過來,並且讓 @北條早苗 轉發了下面這段話

牢牢記住這四個字:「有種再來」

這就是 @等人大 你主動約架的證據了,不是么?

如果這句話不足以構成鐵證,那麼還有一張圖

「讓他明天再來」

@等人大 在櫻雪丸第一次來過之後,第二次是你主動發出的約架邀請,千萬不要不承認這一點

但是,你並不在上海

@等人大 回答我,你在明知道上海那個地址里只有你女朋友一家,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挑釁櫻雪丸,讓他一而再再而三地跑去,到底想幹什麼?你的女朋友在你心裡,就是如此的一文不值么?

就在你女朋友透過貓眼,看著門外的那個人,不知所措的時候, @等人大 你從未考慮過一絲一毫那位跟了你多年並且一心一意的姑娘,腦中仍然只有「她絕不會出賣我」

櫻雪丸也好,我們這一伙人也好,再過分再沒譜,也做不出那種把女朋友頂在風口浪尖,自己穩坐幕後談笑風生的事情來

@經略幽燕我童貫 相爺,您是知乎老前輩,堪稱德高望重,我希望您能夠看完這一篇小文,然後再來決定是否依然要幫 @等人大 點贊,僅僅只是為了剿滅某個根本不曾存在過的,所謂的「組織」

我跟櫻雪丸是一夥的,用匿名是為了不被 @等人大 拉黑而收不到我at他的消息

每一個跟我們有任何私怨的人,都可以來我這篇文下面攻擊我們,只要你們不怕日後被人說,為了攻擊和自己有過節的人,都肯給賣女友之輩站隊


我去,真的有這麼幼稚的嗎……

一個個取個中二id要個j8知乎整得和葉良辰一樣,貽笑大方


純屌絲一枚!


還不如引到憤青家


這種人都能有女朋友也是666 話說最開始想歪了.....


講兩句

第一點,@櫻雪丸不是好人,不要以為故事編的好玩書銷量高就是大神了,你還差得很遠,你回答最後的那句お前、まだまだだね~也同時請你自省

第二點, @等人大 從學術上來講,這個人跟他口中批判的赤軍沒有任何區別,「不懂日語」「文筆差「」拿別人的東西抄來自己用」,三條都妥妥的,唯獨一個差別就是你不火,所以你只能靠背後攻擊,靠知乎掛人,來給自己博存在感

@等人大 你要會日語我們馬上讓櫻雪丸用日語跟你對話,或者任何找一個日語N3的跟你拿日語對話,你在自己群里標榜自己什麼哥哥投資啦,日語N1啦也不是一次兩次了,沒人揭穿你是因為你是管理,怕被你踢出去,你所寫出來的東西,可讀性不講,學術乾貨都是QQ群里大家討論出來的東西,這一點你要否認的話,來我下面否認

第三點,我們來討論討論人品問題

@櫻雪丸人品之差有目共睹,就事論事,一言不合貼人家資料,開著車衝到人家門口,你想幹嘛?這次是真的碰到一個慫鱉,給的女朋友地址自己又躲起來了,要是人家真開了門,你怎麼弄?打不打?打了之後,贏了牢飯輸了病號飯,吃不吃?

貼的資料也是別人女朋友的,這個實錘,你肯定要道歉

至於 @等人大 ,你也別各種裝受害者,兩邊答案我都看了,就問你這幾個問題:1.你有沒有對任何人說過,櫻雪丸去的那戶人家裡住的是你女朋友?2.櫻雪丸說要來那個地址的時候,你有沒有跟他說,我不怕,但根本沒有當場澄清自己不在裡面?3.第二次再約,櫻雪丸還要去那個地址,你是不是讓他第二天再去? 圈你你肯定看得到,請來我樓下當面回答這幾個問題

你把人往自己女朋友家裡帶那也是實錘,不然你為什麼不當場說清?各種暗示別人往那裡去,就算到了樓下,你澄清過了嗎?居然還拉人給你站隊?

還有, @等人大 你掛人就掛人,用別人的專欄掛人,是什麼意思?挑撥離間呢還是借力打力?互懟是你跟櫻雪丸的事情,掛在不懂戰國的專欄下面蹭人氣,你這也叫漢子?

當年為了幾個錢,各種給自己的朋友搞事情,QQ群里吵幾句嘴就去貼吧掛人家,也活該你這種人碰上櫻雪丸這樣的流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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