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心理治療的角度,在遭受性侵多年以後選擇將過去發生的一切說出來,對當事人來說,可能帶來哪些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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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里提到:

現年46歲的拉普從未告訴過任何人這件事,從那以後也再也沒有同史派西有過交流。他表示現在看見史派西這位獲得了兩座奧斯卡、一座托尼獎,憑藉《紙牌屋》再次大放異彩的巨星,胃裡依然會打攪,依然不能從這件事里抽離出來,「感到深深的困惑」。

從心理治療的角度來看,將過去發生的創傷事件公布出來,對當事人可能意味著什麼?能否帶來正面意義?


假如一個人的腹腔臟器受過外傷,可能有異物殘留,有排異反應,有感染,後來形成了炎性包裹,暫時壓住傷勢。這個過程也算是自愈,只不過留下了後遺症和隱患。此後的生活質量仍要受此影響。正確的做法是?

對,找正規醫院做手術,該切的切,該補的補,該接續的接續,該替代的替代。

如果你對他說,暴露出來就好了。於是他在家裡,把自己開膛破肚,血淋淋地撕開陳舊的傷口,把病灶公之於眾。然後呢?你覺得接下來會發生什麼?不是說他的自愈能力進步了,就可以獨立完成整個手術,風險太大,不確定因素太多,很有可能病灶沒有摘乾淨,或是失血過多,或者直接疼死,最好也不過是重新包裹上,用一層更新更堅韌的肉芽組織,讓下一次手術花費更大的勇氣和更深的痛苦。

所以,心理治療不是「說出來就好了」。只開腹不關腹,靠自愈不靠醫生,實在太危險。


正面面對而不是逃避。


勇氣,用自己感受真實生活的勇氣和能力,而不是陷入強迫性重複而喪失一些可能性。


這個描述中有很多具體細節,也有更多為展現和可能性的細節。
如果更進一步分析工作,他會更深從個人和家族中理解這些個人化意義。比如明顯的青春期自我統一性的掙扎,哪些認同等

……
雖然我碰到傷害,但是我接受這樣不完美的我自己。
雖然我碰到傷害那個時候沒有找到能幫助的人,但那不是我的錯,我現在可以開始意識到自己的焦慮不安和痛苦,不用再去討好他人。我可以接納不夠好的我自己……

過去的事情只是過去的事情,不能定義我,我的人生可以重新定向,我現在想,我未來……


(基本上是以上處理思路)
已經從過去的傷害中生存下來了,過去的傷害不是我的錯,我理解自己的衝突和渴望,我能理解自己的憤怒和不滿……
就這些工作。

(之前在邵逸夫講培訓時候,有的諮詢師會說,說不出來,但是其實我個人覺得是可以說的。就好像有學員問的,說了,但是還是那樣怎麼辦?好像很沒用?


從腦科學角度是,皮層的意識和一次次重複,記憶和習慣性情感反應這些神經元通路是會變化的,而為什麼是長程一次次工作,中間有很多挫敗無奈憤恨不安等負面情緒,就是在工作中一次次耐受和走過去的。

有一天或許會發現自己不再是只能哀泣,不再是只有那麼憤怒,而且多些覺察,多些思索,多些自己個人化渴望的生活。)


說出來不僅僅是暴露療法,在認知治療上也有相關的技巧,太久沒看書忘記了,反正就是研究發現,在描述的當時,求助者焦慮增加,但是接下來的一段時間求助者焦慮下降,除了單純的描述之外,一般還伴隨給始作俑者寫信,在想像中表達自己的憤怒以及恐懼,這也是有效的。

具體為什麼會這樣,書上並沒有說,只是說有這個說法,這本書是認知治療技術。


作為一個曾經被性侵過的人。我想說這個世界最大的惡意真的不是被性侵留下的陰影或者其他心裡傾向,而是那些女貞主義者,男權主義者,看熱鬧不怕事大人的語言暴力。就算性侵的事情釋懷,但是說出來太多時候會遭遇二次傷害。


感謝邀答。 事實上, 我面對的病人里因為曾經被性侵而導致成年後各種心理問題的比率非常高, 估算了一下應該超過20%, 男性和女性都有。

從心理治療角度, "說出來"可以是兩個不同概念。 首先, 需要對自己"說出來". 性侵犯性騷擾,特別是被熟人,會帶來一種深深的羞恥感, 而這種羞恥感會讓被侵犯人不願意麵對或者回憶被侵害的過程, 下意識里逃避, 甚至用酒精用毒品來麻醉自己。 所以這些病人里co-morbid (並發其他心理疾病, 包括性格毒品酒精上癮)。 心理諮詢的第一步工作是要建立良好的治療關係, 然後讓病人自己把這段經歷對自己 "說出來", 然後明白那不是自己的過錯, 自己重新建立一個認知系統才能更健康的面對以後的生活, 還有面對外界的輿論。 還有就是在性侵犯受害者身上很容易看到「push」 和 "pull" 表現,那是羞恥感和自我保護感在做著鬥爭。

很佩服那些多年後說出過去經歷的被害者, 這些年應該也是做了很多自我的建設。


親身經歷。

剛說出來的時候會有一種多年壓抑的情緒得到釋放的輕鬆感。

心理諮詢師肯定的告訴我不是我的錯,老公也安慰理解,會有一種治癒感。

告訴我媽他生物學意義上的父親侵犯我以後,我很焦慮,我怕我媽以為我是神經病。但是我媽媽沒有,她很傷心,但是她說他相信我,表示跟那個人以後再也不存在父女之情了。

告訴我爸他哥哥騷擾我以後,我很焦慮,我怕我爸以為我是神經病。但是我爸說沒有那樣想。媽媽說爸爸很難過。

這些都是我小學時候的經歷。聽起來好像很慘,但是我有意識的封閉自己這方面的情感和記憶,所以我表面上一直都假裝一切正常。平常也不會總是去想。可能是出於自我保護吧,不然我早就瘋了吧。

讀研究生的學校有免費的心理諮詢,才去挖掘了這方面的記憶,因為裝正常不代表真的正常。你心裡難受,你選擇漠視自己的情感,但是你沒法百分之百的遺忘過去。所以我去見諮詢師。

現在最大的痛苦大概就是覺得不想回家吧,畢竟那個我一直叫外公的人住在街對面,我還是很介意,我不想看見他。我的伯伯就比較好,早早得癌症死了,這是我唯一感激他的地方。

其實我內心最掙扎的地方在於罪惡感。我懷疑自己是不是錯怪了外公。

哪年我七歲了,已經習慣自己洗漱(包括洗屁屁)。但是不知道為什麼他一定要幫我洗,我不肯他就大發脾氣。我實在拗不過他,讓他洗了。然後我記得的事情就是下體突然傳來強烈的刺痛,我不知道具體發生了什麼,也許是他的手指? 二十幾年過去了,我在想是不是有可能他一時不小心弄痛了我,其實沒有惡意呢?

所以我忍了二十多年才跟我媽說,就是怕錯怪他。後來說出來實在是覺得再不說我可能會瘋掉了。過年以後要回家,不知道怎麼面對。

可是如果他是一時不小心,為什麼我到了十幾歲的時候,看電視的時候總是把手放在我大腿上摸來摸去。好害怕,又不敢動。不斷在心裡催眠自己這是親人的撫摸而已,不要多想。

回了家如果我不去見他,過年也拒絕一起吃飯的話,家裡的三姑六婆會罵我不孝順吧,我媽是一個很重視親戚的人,我真的好害怕。

有很長時間每天晚上都做噩夢,重複可怕的經歷,甚至夢見比現實遭遇的更可怕的情節,半夜驚醒什麼的,家常便飯了,早上醒來就不再去想。

生活中單獨跟男性相處久會有些變扭,對肢體接觸很在意。


首先,能站出來將以前被性侵的事公布出來,讓更多人免受壞人的傷害,是很勇敢的,但我們不應該鼓勵這件事。

我們其實看過很多像史派西這樣的情況,包括之前的韋恩斯坦,都是一個人先站出來,然後越來越多之前有過同樣遭遇的人也站出來,這些受害者和大眾一起扳倒這些惡人,好像最後是一個皆大歡喜的結局。

所以後來大家越來越鼓勵受傷害的人站出來,說出自己的經歷,你不說出來,別人怎麼能幫你呢,不說出來,壞人怎麼能被打倒呢。

但鼓勵受害者站出來的我們,就像是一個很爛的心理諮詢師一樣,會一直讓來訪者回到之前的創傷中,讓他們反覆地體驗之前的痛苦,把傷口一次又一次的揭開,但不知道怎麼讓它癒合,就把傷口晾在那,展示給全世界看。

過去的創傷最好和專業的心理諮詢師在安全的諮詢關係中慢慢探討,可能會比較好。


說出來?別逗了

回憶總是痛苦的,尤其是不好的回憶,它並不會隨著時間的流逝而淡化。

七年了,我雖然忘記了那個人的樣子,他那天穿的衣服,他說過什麼話。但是下體的穿刺,渾身的淤青,臉上火辣辣的疼痛,那是一輩子不會忘的。

相比那一個小時被傷害得痛,之後被家人發現,報警,被周圍人指責不檢點不要臉等等。家裡人的不理解,同學背後的議論(還有人當面過來問我感受的)這些對我的影響會大的多的多。

那件事之前我還做著少女的夢,想著把第一次留給我未來的丈夫,可是現在再也沒有資格做這個夢了。

說出來?讓我把那天的細節再完完全全的告訴你一遍么?

我本來活的好好的,遠離了家人,遠離了家鄉,我終於有了一個不問我過去的地方可以重新開始了。你現在又讓我公之於眾了么?

用了知乎這麼久,關注過很多強姦之後的心理歷程,也關注過很多怎樣面對家人對你得傷害的帖子。


現在我知道這不是我的錯,但這確確實實是我人生的一個污點。

我很佩服國外那些敢站在鏡頭面前的女孩們,有勇氣把那些惡人的罪行說出來。

但是你有考慮過她們在面對鏡頭時,內心是怎麼想的么?

她們面無表情的臉的下面,內心是有多大的起伏。

哦,也有可能早已心如死灰了吧。

太殘忍了

我不知道我四十年後會怎樣看待這件事。然而現在說出痛苦,除了警示世人我們的男女還不平等,我們的法律還不是很有保障,或者想讓大家居安思危的話,完全可以有更好的方法代替。

寫這段話的時候思維很混亂,語言不通順的話請見諒。


謝邀

一個過去的事,是否能成為影響巨大的心理創傷是需要很多條件和機緣的;

遭受性侵對個人的影響無疑是極大的!

遭受性侵的年齡、受害狀況、是否被其他人得知及其他人的反應、加害人的態度、被性侵後的個人遭遇、個人的心理復原能力等都對當事人是否形成長期的心理創傷有很大的影響。

創傷事件的發生往往是突然的,事件發生時通常會讓當事人感到無助感,對此無能為力,甚至感受到了極大的死亡恐懼。當事人在短期內無法擁有控制感的話更容易形成長期的創傷。

一個個案在幼年被性侵,當時年紀小,並未有太多的體驗,而是家人的反應讓她體驗到自己經歷了很嚴重的事件,家人和周圍的人都覺得她很可憐,這些人的反應反而對她的心理創傷產生更大的影響。她會感受到自己變成了一個很特別的人,「我很糟糕」或「我永遠被毀了」。生活中不乏這樣的例子,有的人接觸了性侵的知識之後,突然想起了自己小時候的事,覺得那是一個被性侵的事件,此前並沒有這樣的意識,有了這樣的意識而惶惶不可終日,覺得自己不幹凈了。甚至原本童年常見的性遊戲也有可能被體驗為痛苦的性創傷。這是認知方面的影響。

心理創傷是蠻大的一個話題,想到什麼說什麼,啰嗦了那麼多,回到正題吧。

發生性侵事件過去多年選擇將事件說出來,說的時候心身狀態和生活狀態如何,為什麼要說,對誰說,說多少,有不同的影響?

在EMDR心理治療的培訓中,有一個很重要的概念叫做穩定化;心理創傷的治療,首先要評估當事人(心理治療中常稱為來訪者)現在的心身(及工作生活狀態)是否都達到了適合進行創傷治療的狀態,如果達不到,先協助來訪者找到自己的心理資源進行「穩定化」,等達到了足夠的狀態才逐漸開始進行。就好比,手術前要先評估病人的手術耐受性,有的人身體太弱進行手術就有可能無法耐受手術而死在了手術台上,要先進行保守治療待到心身達到足夠進行手術的狀態後再進行手術。

如果一個人在狀態不足夠好的時候說出來帶來的壓力過大無疑是雪上加霜。說出來後配偶、家人、朋友和周邊的人會怎麼看待你,在網路上看看性侵事件的評論就知道往往會讓當事人遭受二次傷害。

前段時間引起熱議的台灣女作家林奕含,13歲時被補課老師誘姦,將親身經歷寫成小說《房思琪的初戀樂園》。在她生前接受採訪時,林奕含曾說:「這個故事折磨、摧毀了我一生。」林奕含生前接受了8年的精神科治療。其他材料我沒有去深挖,個人認為她的自殺與接受媒體採訪和事情引起熱議有很大的關係,這個可能是給她帶來了原來無法預估的壓力。我看過她接受採訪的片段,聲音是顫抖的。

為什麼要說出來呢,說出來的意義,有的人說出來是為了讓加害者被懲罰,有的是為了不讓加害人繼續害人,不讓其他人成為受害者,有的人說出來是覺得自己對不起另一半,希望得到諒解---有的情緒是憤怒,有的情緒是悲傷,有的則是恐懼,還有的是羞恥….. 如果當事人說出來並不能達到預期的效果(例如:有的配偶會因此對當事人另眼相待;有的加害人不承認,所有人都相信他是一個好人,覺得當事人是個騙子……)會帶來很大的壓力,狀態不好的時候,爆翻出來有時候是致命的,尤其是未經處理的心理創傷。

安全的做法是找心理治療師進行一點一點的說出來,創傷是要一點一點的釋放壓力的。說出來是可以帶來正面的意義的,秘密的力量在於保守秘密,說出來發現沒有自己想像的那麼糟糕,自己不是唯一的(團體心理治療中),「那不是我的錯」,看到創傷之外的生活,放下了沉重的心理負擔心裡輕鬆多了,甚至是化蛹成蝶的感覺。

作為一位男性治療師,非常感謝我的女性來訪者對我的信任,讓我有機會作為一個她們遭受創傷時的「拐杖」,協助她們拋下包袱,勇敢的走出創傷的陰霾。

一位碩士女生在心理治療結束的自我總結中說:「被荊棘扎傷了之後,難道還要還要緊緊抓住它嗎?」這句話也送給其他遭受性侵正在走出陰霾的朋友,願你早日走出來。


Emmmmm.....我爸媽都告訴過我,我幼兒園的時候會被老師懟下體,具體怎麼操作的不知道,但我爸知道後去幼兒園大鬧了一場,然後把我轉學了。但我自己對這件事情一點印象都沒有,可能並不嚴重吧。。。

但那段日子整體給我印象很深。那會我爸媽離婚不久,我和我媽住。我媽那會特別狂躁,我每天,我的記憶是每天,都至少挨一次她的打。有時候是因為我在幼兒園裡打別的小夥伴,有時候是因為我在她外面面前表現不好,有時候是我太笨,或者是因為我早上起的太早,或者在她找不到東西的時候看到我坐在沙發上看電視,或者我吃飯的時候左手沒有扶著碗,或者僅僅覺得我那天看起來不好看,也有很多時候我都不知道她幹嘛又打我。總之她永遠有理由。

總之她基本每天都要發脾氣。我見證了她皺眉頭的時候從兩道杠到四道杠。他每次發脾氣的時候出了對我打罵以外,也會把我的衣服褲子脫下來撕掉,把我的作業和畫撕掉,把我的積木或者其他玩具砸壞。她那時最喜歡罵我"木",就是罵我呆瓜的意思,嘛可能我確實比較笨,但這讓我以後但凡聽感覺到別人有表示或暗示我腦子不好的時候就會特別心痛(沒錯就是心疼的感覺),儘管我自己也知道很多時候別人很可能不是這個意思。

當然她自己的各種傢具,從碗和花瓶到電視到玻璃桌子到檯燈,她都會砸了,也撕床單,書本,或者把鍋碗瓢盆全扔了,甚至多年後我初中的時候家裡的電腦,她也可以拿著釘鎚砸的稀爛,那天嚇加氣的我躲到床底下遲遲不出來,後來因為實在憋不住了。

由於她白天也要上班,所以我必須去幼兒園,但那會我是真心不想去,因為一我在那交不到朋友,那時我自己也不知道為什麼沒朋友,而且我還會去打別的小朋友,所以被排斥。然後老師也不喜歡我,我也常被老師打,然後如果老師把我的事情告訴我媽,那我回家肯定再挨打 。所以,那會我媽逼我上幼兒園的時候救十分有畫面感,她扯著我的腿,然後沿途我會一邊哭喊一邊試圖用手抓住我能抓到的任何東西以免被拖走,然後一次次因為力氣不夠而被扯開,一直從家裡(6樓)一直到樓外,現在回想起來場面是有些慘烈。

那段時間我每天都在嘗試,琢磨怎麼樣才能少挨打,除了努力做好她的要求和期望外,嘛反正我常常做不到就是了,還有就是比如我發現如果我起床比她晚她早上就大概率不打我,還有如果她在家裡竄來竄去煩躁的找東西的時候,如果我也緊張的在各個房間走來走去,假裝也在找東西,但多避開她在的房間,就很大可能不挨打。諸如此類的。不過有些起反作用的就是了。

和我媽住那會,我爸和我外婆也會偶爾來看我,我爸每次來都要和我媽吵架打架,我反而安心的看電視了,因為這個時候我是最安全的。後來我爸告訴我,他那會來常常看出我被打的痕迹,而且他覺得我營養不良(這個我自己沒感覺,但我外婆也說有次她發現我的午飯就是兩支雞爪),所以後來他打算把我媽告上法庭,還好在這之前因為外婆看不下去我的狀況所以把我接走了,我爸才沒有告她。

這段時間只有短短不到一年,但在我的記憶里感覺就像三,四年的時間。

後來我不在以後,我被家人要求要偶爾回我媽家住幾天。然後我爸總結出一個三天定律,就是我去我媽家,第一天我媽會很高興做很多吃的招待我,但第三天她一定會咆哮著把我趕出家門。

這段時間我媽和鄰居同事交惡,新找的男朋友雖然很有才,但是和我媽也不順利。後來我媽出現沒完沒了的幻聽偶爾幻視,醫院說是精神分裂。但她吃了一次醫院的葯後感覺不好,表示醫生要害她,堅決拒絕治療。大學的時候,她有次沖我我們學校,叫我和她一起自殺,我硬軟皆施拒絕了。儘管我在意識里我並不恨她,但我第一反應仍然是我就算去死也不會和你一塊。

幼兒園被老師性侵的事情我是真沒有印象了,事情都是家人後來告訴我的,但他們也不告訴我細節。對我來說這個事情和我媽比真的不算啥,當然這個性侵可能確實不算嚴重。我也是到大學才意識到,從我立刻我媽家開始,自己儘管當時沒有意識到,但我媽給我留下的深刻印象一直在左右著我的生活,這個影響一路給我留下了記憶同樣深刻的諸多事情。但就算現在我覺得我能明白這種早期受的罪給我帶來的諸多影響,我也不願意去好好面對。一是因為我一直不習慣把自己的過錯和失敗歸咎他人,儘管可能是事實,但這隻能更加說明我無能而已。二來可能是我不想承認我真的會受到我媽的影響吧。

所以,這個"創傷",我同樣討厭把這個詞和這類意思用在自己身上,因為這好像是暗示我在祈求他人的憐愛一樣。
所以,這個經歷,一方面我現實中是不會和別人說的,也不會讓人們感覺到這個經歷存在於我身上。另一方面,我好像是在無能又矯情地希望說出來,希望從別人的回復里找出一點點我想看到的東西,就像在垃圾堆里找幾顆糖一樣。當然我不是說可能會有的評論是垃圾。所以我才會這樣回答這個問題,反正幾乎不會有人知道現實中的我是誰。
所以,一個人的這類經歷,在無意識的作用下基本都是以負面作用為主的。現在你要對別人的這些過去做些什麼比如公開,但這這是手段而已,重要的是通過這個要讓當事人對這些遭遇形成什麼認識,除了公開以外我猜絕大部分情況當事人是需要他人引導的,從而達到你預期的所謂的正面影響。


我5歲被強姦,準確說應該是4周歲。
直到這兩年才跟我媽說起,但她覺得我一定是做噩夢。
可能年紀太小,現在完全不怕對自己伴侶說起,可能他們也都像我媽一樣一半覺得我在想當然。
很同情無抵抗能力被qj的人,畢竟ml是一件很美好的事,但一切美好的前提是I really want


因為曾經被強性行為,所以害怕性行為。寧願選擇自慰。性行為障礙症。


個人認為是有正面意義的。

在有安全感的保護者面前傾訴會更合適。

達到兩個目的:
1、卸下部份心理包袱,傾聽者幫助承擔了一部分
2、自我認知得到矯正。遭遇不幸不是我的過錯,我雖然有這樣的經歷,仍可以是一個正常的人。
3、相當於一個和過去不幸經歷的告別儀式。

但必須謹慎選擇傾聽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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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贊成輕易向媒體說出經歷,例如題主提出的個例,因為無法估算會造成什麼樣的輿論方向,對當事人的負面影響多大,就算內心非常強大的人,經過了很多時間的治癒,都可能會造成二次傷害。


嗯,不是很專業,是從自己的經歷來回答的。是小學中低年級時遭到的輕度傷害,在快上高中的時候選擇告訴媽媽。

我媽媽沒有給我造成一些額外的精神負擔,她很自責,(我看到她自責也挺難受的,畢竟一個人總沒辦法把事都考慮全面了)

在那之後,我媽媽更顧忌我的感受(我在大多數人不會覺得有危險的環境下,也會精神高度緊張,心跳的很快。)
比如她不能和我一起上電梯時遇到只有我一個女的跟男的要進電梯時會陪我到男的走了我進入另一部電梯等等。

我自己的心裡負擔會小一點。

不過遭遇的事對我還是有影響的,我沒辦法完全克服我容易對周圍事物極度敏感的癥狀。


我覺得這個因果關係顛倒了啊,能說出來是結果,是已經一定程度上能面對現實的結果。

性侵這種事情幾十年不對任何人說太常見了,這幾十年不是說把這事兒忘了,而是在做心理建設。


魂牽夢繞,這個一般人受不了的;存在你的記憶力,又影響著你的方方面面;當事人是在什麼機緣下說出來的,大家要考慮一下這個問題;是時候該怎樣,一個人的承受能力是有限的;我想他已無數次想過這樣做的後果,還好良心道德自身所受侮辱的委屈他一定已經想好了怎樣應對;好在環境和周圍的人。事的寬容度還好;自身的負擔,懦弱,膽小等等也是一個自我的救贖。關鍵是有過這樣經歷的好像不少。面對而不再躲避,在他的身上和心中,已經戰勝了那個魔鬼!


說實話,其實很多受害人都不會選擇說出來,但是一點他們選擇說出來他們所遭遇到的一切,那他們必定是下了很大的決心和勇氣才會這樣去做的。因為說出來意味著他們不得不去直視他們以前所遭遇到的一切,也意味著可能會增強自己大腦的創傷程度。其實這是一個進退兩難的情況了,他們的內心深處其實是想要說出來的,但是他們沒有這個勇氣去說出來因為他們沒有足夠的勇氣去正視過去的回憶,亦或是害怕一旦說出來,他們的家人或者朋友會受到當時對他們進行性侵的人的傷害。所以說他門的內心會掙扎很久很久,也有可能一輩子都在糾結和掙扎中。說出來對於社會來說是有正面作用的,因為會起到警示作用,但對於受害人他們自己來說,也有可能他們會從這裡面走出來,當然,也有可能讓他們感到更加痛苦。


創傷經歷對於每個人來說都是一段痛苦的回憶,有的人選擇性遺忘這段經歷,從此閉口不談;有的人選擇主動談論這一經歷,雖然談論相關經歷會給他們帶來痛苦甚至場景閃回等創傷體驗,但是願意談論這件事,從心理諮詢和心理治療的角度來看,意味著來訪者對此有足夠的動力,並且願意嘗試接受和改變這段經歷對自身的影響。

現在比較火爆的辯證行為療法DBT,強調的就是對於創傷或者負面影響的辯證看法。一方面我們要接受自身的不完美,這種接受不是假裝沒有發生過,而是願意去關注自己的傷口,承認消極因素的存在;另一方面我們要對此進行工作,即直面消極因素,去改變它們。不願意暴露創傷的來訪者往往仍處在第一個掙扎階段,即無法接受創傷,從這一點來看,願意暴露創傷,是心理治療中的一個積極信號。治療師要做的工作是幫助來訪者清理傷口,避免感染。


被性侵時,下體的撕裂痛,會伴隨終生。

說不出口。


說出來唯一的用處也許就是,

將來我自殺時,有人知道我經歷過什麼。


感謝題主的邀請。
作為一個進去行業並不深的新人,根據我目前知道的一些狀況,一般個體會在兩種情況下主動訴說自己的悲傷經歷。
1:時過境遷,事件對自己已經沒有了什麼負面的影響,或者說是自己已經從悲傷痛苦中熬過來了。這種情況下再敘說往事,已經不是什麼揭開傷疤,只是單純的對於事件的回憶,對於這一段經歷的回憶。從中個體會總結一些自己成功的經驗,並樂於與他人分享這段心路歷程。因為他們知道自己是多麼的難受,因此也希望能夠接著自己的經驗體會去幫助那些跟自己有同樣經歷的人走出困境,也可以從一定程度上幫助有危險而還未真正遭受苦難個體防患於未然。這種情況的個體已經看開了。比如張朝陽,不知道是魯豫有約還是楊瀾訪談里有這樣一段故事。
2:這一類型的人正在遭受苦難。曾經自己羞於啟齒自己目前的狀態,會有一種深深地無能感和自卑感。但是他們又想竭力改變自己目前的狀態,不願意總是如此。他們會先自己想辦法,自己幫助自己問題中走出來。在反覆的嘗試之後他們會感到無能為力,但又不甘於一直遭受疾病的困擾。這種時候他們可能會主動的向外人訴說自己,來尋求外界的幫助,藉助外力來幫自己走出困境。
3:可能是一種博取同情的行為。通過訴說自己的不行,來尋求他人的同情和安慰。當得到積極後,這種訴說的行為其實反而不會對其癥狀有好的影響,因為這樣會強化個體的「病人角色」,讓其不願意從病情當中走出,會對治療和諮詢產生阻抗。此狀況需要與狀況2進行區分。
精神分析認為,個體當前的癥狀是由被壓抑在潛意識裡的內容泄露到自我,擾亂自我的結果。針對當前的癥狀往往會追溯個體的過往經歷,探討過往經歷對當前的影響。當個體表現出去他不良反應時,我們可以從反應與經歷的角度做出探討。
如果來訪者的主要困擾就來自於所述內容,那在這裡我引用一下施琪嘉老師的兩句話,目前的我還不是太明白,希望能對題主有幫助:1.移情(從精神分析的角度講,施琪嘉老師認為一切的癥狀表現都可以用移情來解釋)即重複,重複的發生是因為記憶不在那裡;2.如果來訪者跟你談過去,那你就跟他談現在;如果來訪者跟你談現在,那你就跟他談過去。
暫時能想到的就是這些,希望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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