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2012年電影《林肯》?


事先說明,自問自答。知乎上沒有合適評價這部電影的問題,要麼是問歷史知識,要麼是問感想,不能準確涵蓋我影評里的內容,所以我只能自問自答了,請諸位見諒。以下是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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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講電影之前,先要講一下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的意義,否則非美國觀眾(即便是美國觀眾,如果不了解南北戰爭也是一樣的)就不能理解林肯為什麼不惜代價地推動憲法第十三修正案。

南北戰爭,無論你們怎麼理解戰爭的起因,宗教也好,文化也好,道德也好,哪怕經濟利益也好,它的癥結都在奴隸制上。要麼起點是奴隸制,要麼落腳點是奴隸制。南北之間的所有矛盾,只要解決了奴隸制就全部煙消雲散了。但如果不解決,那麼即便南北戰爭結束,只要一有機會,新的戰爭還會再打起來。南方的投降只是一場漫長的停戰而已。北方付出了巨大犧牲,付出了成千上萬年輕小伙的生命和未來,無論如何一定要有個勝利果實出來。怎麼讓南方永不再反,必須要有個說法。解決辦法只有兩個,要麼永久解除南方的武裝,要麼廢除奴隸制,前者顯然不可能且不說有憲法第二修正案,每個南方人都能拿起武器,將一部分州永遠處於劣等地位的做法是完全不可接受的,那麼解決途徑就只能是後者,即廢除奴隸制。

那這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是個什麼玩意呢?美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全文如下:第一款 在合眾國境內受合眾國管轄的任何地方,奴隸制和強制勞役都不得存在,但作為對於依法判罪的人的犯罪的懲罰除外;第二款 國會有權以適當立法實施本條。

而當時,作為共和黨內激進派的賓夕法尼亞眾議員Thaddeus Stevens(就是影片里看誰都像欠他三百兩銀子的瘸子)其實想要的修正案是這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人都不得將他人當做奴隸。國會有權以適當立法來保證美國境內任何地區對此宣言的執行。」

兩相比較就會發現,現在這個憲法第十三修正案其實連法律上的平等都不能保證。所以才會有後面的第十四、第十五修正案。電影里的Thaddeus Stevens在國會辯論中為了推動憲法第十三修正案而違心地只承認法律上的平等,否定眾生平等的情節其實是藝術虛構。現實中,激進派當時的政治主張其實也僅限於到法律上的平等這個層次。

所以憲法第十三修正案是最低程度的廢奴法案。如果連這個法案都沒有,那麼南北戰爭等於是白打了。因此憲法第十三修正案是林肯的底線,是絕對不能商量和交易的東西。這是理解電影《林肯》的關鍵。電影很多部分都體現這一點,比如林肯夢到自己坐著小船即將到達對岸就是暗示廢奴法案就是那個最後的對岸,是整個南北戰爭的封刀動作,又比如開頭戰爭的殘酷,士兵敘說親人的犧牲,背誦葛底斯堡演講都是在暗示廢奴法案勢在必行,否則將士們的血就白流了。所以林肯推動廢奴法案決心在電影開頭就已經確定好了,不可動搖,問題就在於林肯為此要付出多大的犧牲。

另外,我們還要注意到,電影雖然講的只是林肯強力推動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的故事,但實際上還是一部傳記片。影片的關注點終究是在林肯本身,而不是第十三修正案的意義。第十三修正案只是個線索,一個說故事的布景而已,目的還是為了刻畫林肯這個人。所以電影會有大量的和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無關的家庭戲,林肯莫名冒出來的各種冷笑話,以至於電影還借戰爭部長之口來了個官方吐槽。而憲法第十三修正案的意義的呈現則是模糊的,只在必要的幾個地方稍微提及一下,比如一個開頭,一個結尾,好讓觀眾不要忘記這幫人到底為什麼要干這件事。

因此,再反過來看,這個電影劇本是非常高明的。從林肯漫長的歲月里擷取這一段故事的原因就在於高潮、懸念好設置,衝突人物集中,以此為線索可以隨便插進去你想表現的內容,比如林肯的慈父形象,林肯的平易近人,林肯的政治手腕和務實態度,而不會讓電影呈現出支離破碎的感覺。

對於林肯的刻畫,劉易斯的一座小金人已經說明問題了,我就沒不必多嘴了。我就來聊一下配角。有兩場配角的戲我認為是比較精彩的,蠻打動我的。一個是斯蒂文斯眾議員為了修正案通過違心說話。當斯蒂文斯猶豫的時候,鏡頭掃過等待中的記者,意識到他現在的發言將會改變歷史,然後是羞辱過他的瑪麗和凱克利(黑人),前者是自己的尊嚴,後者則是黑人即將到手的幸福,一對艱難的選擇,最後是阿什利和利頓,同樣是對立的兩面,阿什利的殷切期待和對昔日同僚的威信(斯蒂文斯在之前的劇情里可是嘲諷過利頓的),並提示觀眾一起矛盾的關鍵在斯蒂文斯要說的話,他的言行將決定歷史。然後斯蒂文斯就低著頭用最快的語速把這段「我不認為眾生平等,我只認為他們法律上平等,除此之外別無其他」的違心話說出來,之後不管對方說什麼像復讀機一樣把這段又說了一遍,直到被彭德爾頓激怒才正面迎戰,最後昂頭又說了一遍。三次感情都不一樣,第一次羞愧、不情願,第二次逃避,第三次就徹底接受了。這就是干噁心事的經典三段心理階段。當然,參與對手戲的彭德爾頓也讓我印象很深刻,發現自己的先鋒伍德看上去要丟陣腳了,先是幫腔,眼看實在不行,再跳出來親自上陣,最後那句「how dare you?」憤怒同時不失身份,和年輕伍德的表現是有差別的。

這段劇情是一個小高潮,情緒的醞釀相當精彩,時刻提醒觀眾斯蒂文斯是經歷了怎樣的內心煎熬才做出這樣的選擇,讓觀眾感受到斯蒂文斯的犧牲是有多麼偉大,讓人心生敬佩和感動。

另一段緊接著的劇情是大兒子羅伯特的。首先要感謝劇本,的確出乎意料,羅伯特先是立個flag說:「你嚇不倒我,我就是要參軍。」結果看到斷肢殘腿嚇尿了。然而參軍的念頭不但沒有打消,反而更加堅定,不容置疑。這個處理讓羅伯特的形象上升了不少。認識到自己的恐懼,還能直面自己的恐懼,那才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無知者無畏。虎父無犬子。

其次還是想說一下兩個演員的表演,羅伯特在被林肯呼喚的時候,第一張表情其實還是孩子那樣渴求父母安慰的表情,彷彿在說「爸,好可怕。」,但等他站起來時,這個表情已經收回來了。而林肯是先作為父親也同兒子羅伯特一樣的語氣斬釘截鐵地表示不同意,然後羅伯特說出了非常傷人的話:「你就是怕我媽,而不是怕我死(才不讓我參軍的)。」然後林肯控制不住甩手一個巴掌,之後立刻意識到自己錯了,趕緊去抱住兒子的臉,似乎在問臉是不是很疼,剛才真的是對不起,然後羅伯特一把甩開,氣呼呼地離開。林肯像一個犯了錯的小孩一樣,不停地搓著手,讓人看了特別難過。等羅伯特走後,林肯才喃喃地自言自語到:「I can`t lose you(我不能失去你,孩子)。」典型的感情內斂的父親。

我不得不說,看名導、名演員參與拍攝的電影,雖然不能保證影片一定是佳作,但絕對不會讓你失望。另外,推薦另一部將南北戰爭的電影《瓊斯的自由國度》,雖然從題目就可以看出和《林肯》一樣,翻譯是垃圾,但可以從另一個視角看待南北戰爭,推薦大家欣賞。我也寫過這部電影的影評如何評價電影《瓊斯的自由國度》? - 包思聰的回答大家可以事後結合起來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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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說一點題外話,這個影評撰寫耗時整整三天。前兩天都在收集各種歷史資料,關於南北戰爭,關於林肯,以及電影中各種配角的故事,看傳記片就是這麼慘,最後一天才開始寫。寫影評還是很辛苦的。任何事情只要認真做,都辛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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