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意外懷孕之前未備孕吃過氟哌酸能否留住這個孩子?

老婆意外懷孕正好趕上正月,因為不知道懷孕也未有備孕服用葉酸等而且口服過氟哌酸一日劑量,因為正月還喝了不少酒,現在大概懷了20多天了!請問我該怎麼辦?


孕初期如果有影響,就會自然流產,現在沒流產,說明這個因素沒影響。(氟哌酸的代謝周期很短,後面不要吃了就可以)

不要擔心,多了解孕期知識,放鬆心情開心迎接寶寶到來。


摘自《冀連梅談:中國人應該這樣用藥》一書

很多育齡女性,因為一些小病吃了葯,或者單位組織體檢,去照了X 光,過了月經該來的日期才發現自己的「大姨媽」遲遲不來。去醫院檢查,被告知意外懷孕了。這真是一個讓人又喜又懼的消息!為什麼她們會驚懼呢?是因為將有一個很大的問題困擾她們:懷孕早期吃了葯或者照了X 光,這個寶寶還能不能要?

孕早期照X 光或吃藥,要麼導致流產,要麼全無影響去醫院問醫生,如果遇到的是個不負責任的醫生,他可能想都不想就會建議打掉寶寶;如果遇到的是負點責任的醫生,他通常會想著去查查藥品說明書,但中國的藥品說明書上通常都只是標明「禁用」或者「慎用」,這些警示並不意味著孕媽媽吃了這些葯胎兒一定會畸形,可有時醫生為了保護自己,可能就會直接建議吃過這類警示藥品的孕媽媽將寶寶打掉。這樣做,真的對嗎?

事實上,國外大量的臨床證據表明,孕早期(注意:這裡特指孕4 周之前,也就是從末次月經第一天開始往後數28 天的時間內)用藥或者接受了X 光照射,對肚子里的寶寶的影響只有兩個結果:第一種結果是寶寶接受了全部不利影響,自然流產;第二種結果是寶寶沒有受到不利影響,自然正常生長下去。這就是目前國際上公認的孕早期「全或無」的理論。也就是說,在孕4周之前用藥或者照X線,不會出現人們所擔心的生出畸形寶寶的結果。

因為在早孕階段(即孕4 周之前),精子和卵子才剛剛結合,正忙著在子宮安營紮寨呢。這個時候,受精卵只是進行了簡單的細胞分裂,實現了相同細胞數量上的增加,但還沒分化出不同的細胞,也沒分化出組織和器官,既然還沒分化出器官,也就談不上形成器官上的畸形,所以根本不會生出人們所擔心的畸形寶寶。另外,胚胎在細胞分裂過程中,有一個自我糾錯功能,如果細胞分裂順利,胎兒就會健康成長下去,如果細胞分裂不順利,寶寶就會被自然淘汰掉。

很多人,包括有些醫務人員,都不一定懂得這個道理,一聽說懷孕早期吃了葯或者照了X 光,就建議把胚胎打掉,由此產生了很多人間悲劇,很多孕媽媽為了保險起見,聽從醫生的建議把胎兒打掉,其實打掉的卻是健康的胎兒。有些人打掉胎兒後身體還能恢復,可以再懷上寶寶,但有的人運氣很不好,很可能就再也懷不上了。還是要強調一下,這裡說的情況是在孕4 周前,意外懷孕的狀況下吃過葯或者照了X 光,如果胚胎沒有被自然流產流掉的話,可以考慮按照「全或無」的理論來保留寶寶。但對於計劃懷孕以及備孕中的夫妻,為了避免因吃藥或者照X 光導致自然流產的情況發生,應該在每次吃藥前或者照X 光前先做是否懷孕的檢測,確認沒懷孕再照X 光。還有,保險起見,照過X 光後的3 個月內應該避免懷孕,包括男女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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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早孕期,99% 的藥物都適用於我前面提到的「全或無」的理論,未必會給胎兒帶來傷害,但不容忽視的是,確實存在幾種不適用於這個理論的特例藥物,這些藥物包括利巴韋林、異維A 酸(曾用名:異維甲酸)以及預防麻疹、風疹、腮腺炎的疫苗。由於這些特例藥物在人體內的清除半衰期長,身體要把藥物完全從體內排出需要很長的時間,有時甚至是幾個月的時間,同時這些藥物又明確致畸,所以不僅孕媽媽,連備孕期女性也絕不可接觸,否則藥物殘留在體內會增加胎兒畸形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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