劇集的片頭來自富蘭克林自繪一幅漫畫:一條蛇被分成很多節,每一節代表一個殖民地,畫的底下寫著「Join or Die」。這是1754年當時還是殖民地的軍官華盛頓和法國發生武裝衝突的七年戰爭爆發時,富蘭克林在自己的公報上用來號召各殖民地合則共榮,分則各亡的漫畫。這也是美洲出現的第一幅漫畫。(原來還是漫畫界的前輩……)
第三集的標題別惹我(Don』t Tread on Me)是18世紀一些地方和群眾寫在當時美國國旗上的文字,但並非官方的正式樣式。
This is history as I have never seen before. This is the best love story I have watched in a long, long time.
John Adams by Paul Giamatti
Abigail Adams by Laura Linney
John Adams
這部劇很符合CAVA君所說的「醜化歷史劇」的潮流,追求恢復古代的真實面貌:髒兮兮的環境,瘟疫流行,破破爛爛,胼手胝足的勞動。在「John Adams」裡面,不僅致力於真實還原客觀環境了,更重要的是它把難以掌握的、被反覆歪曲的、毫不光鮮毫不美妙的精神現實重現出來。 歷史傳記,尤其是所謂偉人的傳記,我一般不怎麼愛看,因為大家描述真人的手法,特別類似於童話/民間傳說,喜歡遵守既定的套路和規則。好人對壞人,朋友對敵人,正確對錯誤,戰爭對和平,失敗對成功,我們看待偉人的一生(或許非偉人也一樣),總是著眼於他的各項豐功偉績,或者重大失誤,punctuated with historical turning points,他怎樣扭轉乾坤,左右了歷史進程等等。也許在某些時候,偉人經受了挫折,但是他從失敗中吸取教訓,東山再起,終於贏得更大的勝利,在一片金光中,肩負眾人敬仰的目光,騎著高頭大馬走向遠方,名垂青史。 因為太過習慣了這些套路,看這部戲時常常覺得腳下虛浮,不知自己身在何處,因為它完全不理睬觀眾的期望。John Adams 以波士頓城中的名嘴律師起家,在一場動亂後,替廣受民眾唾棄的英國軍人成功地進行了法庭辯護。這第一件大事奠定了他一生政途的基調----總是堅定地站在自認為合理合法合乎道德準則的位置上,哪怕跟群眾/暴民/同黨/多數人的感情立場背道而馳,哪怕自己得罪天下人,也要哇啦哇啦地說出不順耳的真心話。 頭兩集敘述John Adams 怎樣參與殖民地議會,舌戰群儒,說服了一盤散沙的眾代表/特派員答應投票支持宣布獨立,脫離英國國王,建立一個沒有國王的新政權。其實那時候很多州都害怕而且反對獨立,紐約可是投了棄權票的哦。是他提名從未真正打過仗的 George Washington 做大陸軍 (the Continental Army) 的總統帥,是他說服 Thomas Jefferson 操刀撰寫 Declaration of Dependence,並且跟 Benjamin Franklin 一同參與修改定稿。他又在大陸軍缺錢缺裝備的時候四處奔波,誓把革命干到底。 看到這裡我還以為下一部是如何苦盡甘來,寫他在革命成功時如何意氣風發呢。錯!Adams 在獨立戰爭時被派到法國去搞外交,幫助 Franklin 解開路易十六的錢包,跟新生的美國結盟合力對付英國的喬治三世。跟八面玲瓏的F 老頭相比,他就是個土包子,偏偏還是個大嘴巴的土包子,在繁文縟節的法國宮廷處處碰壁,不僅壞事,而且招來老F 的反感。Franklin 寫信回國,把 Adams 外交無用幫倒忙的事兒都捅給了國會,讓國會把他調走到荷蘭替美國借錢打仗。結果他到荷蘭也成效甚微,還得了熱病,幾乎一事無成,又離家千里,總之十分的失敗。直到1781年美國打勝了,跟英國簽下合約正式分離,他才又出了下風頭,到英國見了國王一面。基本上這一段就沒使上什麼力。 回到家裡,本想退休務農,有人來勸他出山競選總統,結果George Washington 全票當選,他當上副總統。那時候根本沒有全民選舉,而是各地派出代表組成 electoral college,由他們來選總統。美國從一開頭就是共和制,精英制,少數人的民主,而不是純民主純大選。得票第二多的當副總。 作為副總統,其實沒有什麼實權,就是在國會投票平局時,投一個tiebreak的票而已,無所事事使不上力,讓他繼續苦悶。倒是樹了不少政敵,得罪了不少人。 美國本身的命運也不是象童話那樣happily ever after,革命成功,憲法立了以後萬事大吉,反而新政權矛盾重重風雨飄搖,隨時都有可能 fall apart。George Washington 幹了八年兩任,受不了撂下挑子,回 Mount Vernon 去做他的農夫了。 這時候 Adams 跟老朋友 Thomas Jefferson 已經產生了激烈的政治矛盾。法國大革命鬧得轟轟烈烈,路易十六被砍了腦袋,英國趕緊跟其他保皇勢力去鎮壓,法國上來找美國還它的六月債了。我剛幫了你打英國,現在你也幫我啊。美國民眾和政治家分成親英派和親法派。Adams 屬於的黨派 Federalists 裡面親英派特別多,他不得不得罪(例如Alexander Hamilton)自己人拚命保持脆弱的中立地位,因為他堅信美國實力尚弱,一打仗就完了。同時又跟 Jefferson 鬧翻,因為 Jefferson 骨子裡是個激進革命黨,恨不得自己跑到法國幫他們建立共和國。 結果拿破崙上台,跟美國講和,中立地位保住了,代價是 Adams 丟了連任選舉。Jefferson 當選。但他上台後也並沒有搞革命。 有一段戲,Jefferson 寫獨立宣言時,Adams 提了一些意見,Jefferson 問,你為什麼不自己寫,而特地請我寫呢?Adams 答道,第一我忙死了,沒時間寫,第二,我過去看到你的文章,你的筆可比我的強多了,第三,你在眾代表中十分受人尊重和欽佩. You are respected and admired. I am not. 他很有自知之明。他脾氣頗暴躁,口沒遮攔,明明站的地方是對的,但只會靠熱血和原則靠辯論戰勝對方而不會靠巧言令色和幕後交易買通別人。這樣的人,能做一任總統,也就是碰上了革命開國那幾年而已,等到政治系統一成熟,絕無存活道理。 話說回來,Jefferson 這樣的人,換到了今天也絕無政治成功的可能。他是個罕見的內向型政治家,靠筆而非靠嘴贏得人心和愛戴。他根本不怎麼信上帝,公開說新約里大部分的內容都是瞎編的,還特地在 Virginia 活動,起草了政治宗教分離的法律,並推動了憲法修正案里的宗教自由條款。如果讓今天的廣大美國人民聽說他這麼駭人聽聞的反基督教的言行,肯定被塗上"atheist" 標籤永世不得翻身。 (美國人民普遍視無神論者如洪水猛獸,認為他們比穆斯林更恐怖。如果不是1776年的美國有這麼一批不怎麼原旨主義的 Free Masons 和深受 Quaker 影響的人建國立憲, 有Jefferson 這樣的人參與,現在的處境大概比沙烏地阿拉伯好不了多少。原旨的新教徒搞起大清洗排除異己的狂熱,可以直追西班牙的天主教庭。) 劇中的幾個主要 Founding Fathers ,都是當時自由思想強烈的精英派,那時候情勢急迫,說獨立就獨立,說打就打,說干就幹了,就那麼一群人在夜裡摸黑著修樓砌磚,也不知道天亮後樓會不會轟地一下塌了,只是覺得這樓非造不可,先搭起來以後再慢慢地修補和加固。後來,至少沒有離開倒下來,卻也歪了又歪,補了又補,並非早先那批人所能料到,而後人修樓的也未必眼前亮了多少。差別在於,第一批蓋樓的人數少,自身利益也有限得很,後人則不同,指手劃腳的,邊砌邊拆的,都多了太多。 寫得好,拍得好,在於它並沒有鸚鵡學舌一樣重複主流教科書:靠了 Founding Fathers 超人的遠見和智慧,憲法和政府機制是天下無雙的完美髮明,從此抵禦風風雨雨百毒不侵,保證後代的幸福生活。其實完全不是那麼回事,即使是一開始建立的憲法和政府也不得不與時俱進,不停地修補和改善。大家都在摸著石頭過河,也有很多窩裡斗和掙扎。而且,歷史也沒有定論這就一定是最好最正確的標準答案。也可能有比美國憲法和制度更好的alternative history,但既然已經走上了這條路,就只好一直走下去。 至少,那些 Founding Fathers 絕大多數都堅信憲法中的原則和理想,宣誓捍衛憲法的精神。聯想到現在的大領導,做主人(the "Decider"),唯一的使命就是盡量擴大自己的權力,把憲法撕得粉粉碎。恐怕古人在墳墓里都恨不得要跳出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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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人物的傳記還有一個普遍的特點,就是生硬地把偉人的私人生活東灌一點西灌一點穿插在各大紀事之中,好像湯里的幾滴油,明晃晃地浮在上面。好像偉人只生存在重大歷史事件中,而在私人生活里只是個過客,而私人生活對於偉人,似乎也只是個點綴。 John Adams 此劇(我想應該是原著的好處)特別特別高明的地方,就是把這個完整的人畫給你看,他是這麼一個人,所以他在政治里,在公眾面前,在朋友和敵人(或者朋友兼敵人)身旁,跟他在家裡,卧室里,兒女前,都是同一個人,他的個性和原則和脾氣和理想和優缺點,在各種環境內展現出來,內在的人性不變。一個人不可能在外面是個欺人太甚的asshole,到家裡卻純情忠貞,平等待人。John Adams 的道德準則,固執脾氣,對政治的熱情,說話直率的脾氣,決定了他於公於私的行為和處境。在政治上惹麻煩,在外國得罪人,在黨內孤立,在家裡也跟二兒子和女婿產生矛盾,都是同一個人干出來的事。當二兒子酗酒墮落時,他又氣又傷心,跑去教訓兒子,跟他吵架,但終歸說不出「你回家來吧,我原諒你」的這種話。 內在一致不等於簡單不等於one note,一個人物寫得真實可信,需要表現他的個性中矛盾的地方。John Adams 生性固執己見,原則很強,倒不太複雜。Thomas Jefferson 卻是個極度矛盾的人,所以他時刻有搶戲的危險。不知為什麼,此劇找了英國演員Stephen Dillane 演 Jefferson,比畫像里的Jefferson 帥了很多,好象故意要跟 Adams 形成對比似的。
Jefferson by Stephen Dillane
Thomas Jefferson
這裡讓我非常喜歡非常欣慰的寫人手法,在於並不人為抬高主角,也決不會為了抬高主角而故意踩低主角周圍的人,尤其是敵人和競爭對手。Jefferson 跟 Adams 做人做事都是鮮明對比。Jefferson 來自南方世家,養尊處優,家裡大莊園僱傭奴隸無數,學識深廣,會很多種語言。所以他到了法國後如魚得水,很習慣很快樂。而 Adams 是北方中產階層,自己務農,也把土地出租給佃戶。Adams 夫妻都十分痛恨黑奴制度,認為有違天理,一直鼓吹廢除奴隸制。Jefferson 卻很矛盾,他一方面十分激進,認為黑奴制度是錯的,一方面卻又至死都沒有解放自家的黑奴----一說是因為他負債纍纍,無以為繼,不得不留著莊園上的人手(他的確一生缺錢,死後庄子里的黑奴全部被賣掉抵債)。我又覺得也許跟他的出身有關,習慣了被黑奴纏繞左右的生活,即使在理智上知道不對,卻沒有直覺的反感。Adams 家庭(相對)幸福,而Jefferson 卻運氣很不好,兒女和太太都很早就夭折和去世了。Adams 是外向的,善辯的,管不住大嘴的人,而 Jefferson 卻是內向的,愛寫的,城府頗深的人。 二人先在革命中建立友誼,後來掌政是因為政見分歧而交惡,退休以後兩個小老頭又和好如初了,南北書信頻繁,留下他們對政治和哲學和一切話題的討論。很有意思的是,激進的 Jefferson 對「貴族」 觀念,對高尚的人性和fraternity 之類的理想存有幻想,而 Adams 卻認為法律和制度需要多考慮和監督人性黑暗面。晚年時他們變成了最親密的筆友,尤其是Abigail 去世後,兩人無所不談。最後死在同一天----1826年7月4日,獨立宣言正式發布的50年紀念。John Adams 的最後一句話就是"Thomas Jefferson survives..." 他不知道老朋友已經早他幾小時死掉了。 劇中的 Jefferson 很有光彩,很吸引人,卻並沒有掩蓋 John Adams (至少對我來說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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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ohn Abigail Adams,一場五十四年的戀愛。 都說畫鬼容易畫人難。年紀越長,見得越多,能忍受的的浪漫文藝作品就越少,因為到處都是神乎其神的橋段,欲仙欲死的激情,萬里挑一的美貌,跟大活人有什麼關係呢?我要看外星人情節,不如直接去找科幻好了。難道真實的人生里沒有好看的感人的戀愛嗎?我不信,每天有那麼多人墮入情網,卿卿我我,吵吵鬧鬧的,難道一上銀幕都是千篇一律的老俗套?看一眼就知道結尾。 最精彩最難料最不俗的故事,總是真的。 Abigail Smith 是牧師的女兒,19 歲嫁給大她10 歲的John Adams。她跟他在這個婚姻里,精神上是完全平等的。她並沒有受過特殊高級的教育,也不會七國語言琴棋書畫,但她的正大光明的智慧和堅強自信的性格,讓他信賴和依靠,她是他的夥伴和戰友。 獨立之前 John Adams 作為麻省代表到費城遊說獨立,然後打仗,然後被派到歐洲搞外交。聚少離多,他們之間通過大量信件,都被保留下來,成了他們愛情的見證。也是給我們的見證:平等而又深情的夫妻之愛是存在的。 John Adams 十分依賴太座的見解和判斷,什麼工作內外的心思都倒給她,問她的意見。而她比他明智,看人准,但跟他一樣的率直和忠實。 劇中最精彩的台詞都被演 Abigail 的Laura Linney 說去了,轉述不能得其真髓,還是得自己去看上下文。John Adams 吐苦水,說跟英國打仗已不可避免,但費城大家還在扯皮,Abigail 說我真想跑去揍他們一頓,不讓女人參與這些事關戰爭與和平的決定,但是"Do we not live the war?" 後來她留守在家獨自拉扯大幾個兒女,丈夫和大兒子John Qunicy 在歐洲搞外交,女兒問:為什麼都是男人在外面闖蕩干大事,而我們女人只能在家等他們回來?她答:"Because we let them." 導演 Tom Hooper (英國人)明顯是鐵杆的「還原派」,不僅致力於表現環境的髒亂泥濘,夏天的汗冬天的煤,簡陋破爛的(未建成的)白宮,法國貴婦的狗和臉上的白粉,治療乳腺癌的手術。。。而且讓古人怎麼難看怎麼來,John Adams 假髮下面的禿頭,Abigail 從來不上make-up,人人到老都塗黑牙齒(我私下以為,如果可能他會讓演員把牙齒都拔光了演老年),手上畫滿老年斑。習慣了光鮮華麗的古裝戲的觀眾大概會被嚇著,但這才是真實的生活狀態,細節的真實時刻提醒觀眾設身處地想像這些熟悉的名字,忘記教科書,把他們當成活生生的人看待。 在這裡說Paul Giamatti 和 Laura Linney 演得多好多好,肯定大家會假設是我個人偏見的溢美之詞,所以還是請自己去看看吧,你決不會後悔。 一開始讓我很不習慣的是, Giamatti 演的 Adams 十分不討人喜歡,即使有少數慷慨激昂的片段,多的是碰壁和爭吵和有心無力的鬱悶情節,而且很多麻煩簡直是自找的,讓人不能放手去喜歡他。這跟 Giamatti 平時的形象和過去的角色頗有不同。直到最後一集,跟化了老裝的 Linney 打情罵俏,忽然擠了擠眼,嫣然一笑,哇,突然又回到了平時charming 的模樣! 這時我可明白了為什麼前面幾集讓我感到有些彆扭,Giamatti 自己的純真可愛氣質在劇中被他刻意壓住了,因為跟 John Adams 的性格不吻合,就不去施展平時的自身魅力。這唯一的真情流露,或許是他不小心泄露出來的真面目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