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嗎?


我記得看過一個stand up comedy,喜劇演員的名字我忘了,其中一個笑話是:如果總統競選是完全自由的,當選很有可能是奧普拉溫福利(脫口秀主持人)或者Homer Simpson(動畫片辛普森一家主角)。

美國的政客們,在競選過程中其實也是帶著鐐銬跳舞的。比如任何的政客都不敢聲稱自己不是基督徒,如果這麼做了,那麼意味著他政治生命的終結。比如奧巴馬,他作為第一個黑人總統,他必須假裝自己「Super Christy」,但是你從他個人成長經歷和執政風格來看,他像是個超級宗教的人么?

每個黨也有每個黨的政治正確,比如在共和黨裡面「氣候變暖是假的,是陰謀」這種看法就是政治正確。而且他們的論據是:去年下雪了。這種邏輯和說:「太陽是不存在的,因為昨天晚上天黑了」有什麼區別?你也許會驚訝,這不都21世紀了么?怎麼還會有以陰謀論為政治正確的大黨?但是這並不妨礙他們撈取選票。

經過文藝復興,工業革命,世界大戰。也許這個世界大多數社會都「啟蒙」了。但是你真的去跟人接觸,你會感嘆,啟蒙的人到底有多少,甚至在最發達的國家和地區。76%的美國民眾信仰基督教,28%的美國民眾認為聖經中的每一句話都是真的,需要嚴格踐行,但是《聖經》說:「如果你看到你的鄰居在周日工作,用石頭砸死他。」,「如果一個人在同一身衣服裡面參雜兩種布料,用石頭砸死他」,「奴隸必須無條件服從主人」。摩門教徒甚至認為美國憲法是上帝賜予的,他們有一副畫,上帝把憲法遞給湯姆斯傑斐遜。這種想法甚至是間接禁止了一切憲法修正案。在這種框架下,法制都達不到,還怎麼民主?

美國民眾對政府政策的了解是驚人得低的。多個美國媒體對保守選民做過調查,當他們詢問民眾是否支持「奧巴馬醫改」法案時,絕大多數人都反對;但當給他們念幾個「奧巴馬醫改」中的條款,而告訴他們這是「另外一個方案」的時候,大多數人都表示支持。正因為如此,在反對醫改方案的遊行中,還有打出標語「KEEP YOUR HANDS OFF MY HEALTH CARE」這樣的烏龍事件。屁股決定腦袋,不得不說這是最大基數群眾的共性。對於大多數人,立場是高於理性的,而他們自己都不知道。

我去過兩次台灣,在賓館看過他們的「政治綜藝節目」,我終於體會到:哦,天吶,還有比CCAV扯淡100倍的媒體啊!媒體和政治團體都在玩弄基數最為龐大的民眾,並給他們一個idea,你們比XXX,民主多了。他們不知道他們的民意,比專治國家的民眾還容易被操縱。

美國肯定不是最民主的,歐洲很多國家,日本,甚至台灣,都比美國民主的多。但是這些社會到達「歷史的盡頭」了么?顯然不。

伍迪艾倫有一部電影《非強力春藥》,主角說過這樣一句話:共產主義是一套完美的體系,但是問題不出現在結論,也不出現在推導過程中,而在於前提,它假設人性在基礎上美好的(It assumes that humen are fundamentally decent)。看到這句話,我有些想笑,「民主「不也一樣么?

柏拉圖在《理想國》中敘述了他對於實現最普遍民主的先決條件,那就是人人都成為哲學家,君主也是哲學家。於是他開辦了Academy,也就是現代大學的雛形。

我認為,在可以預見的未來,世界上主要國家的領導人都是「哲學家」並不是什麼遙不可及的幻想,問題是這個「哲學家」的圈子有多大?是不是會慢慢變大?對此我持謹慎樂觀的態度。但是我不相信哪個國家,即使是斯堪的納維亞的歐洲國家,能在可見的未來,達到「人人都是哲學家」的境界。

我現在有些傾向「民主」這個概念和「共產主義」或者「社會主義」一樣,像數學裡面的「無窮大」概念一樣,永遠達不到,但是可以趨近。你覺得前蘇聯或者改革開放前的中國算是「社會主義」國家么?

前面提到,要是美國的民意這麼有威力,連法制都達不到。但是事實呢?美國的法制是全世界最健全的之一啊!原因是什麼呢?美國的政治家比美國民眾聰明得多,所以這個國家實在政治家的意圖下運作,而民眾覺得在以他們的意志運作。所以,回答題主的問題:不,美國不是民主國家,這個世界上沒有真正意義的民主國家。

僅代表個人觀點

Don"t let the political ideology fool you


右上角還有一個法國。


民主不能脫離階級和範圍而談論

民主不能脫離範圍而談:這個世界上除了金字塔形的極權社會之外,都是存在一定的民主的——30人的民主?500人的民主?全城的民主?亦或是全國的民主。

除此之外,民主不能夠脫離階級而談:

我們在討論民主的時候,一定要思考「Cui bono?」(誰受益?)的問題

如果是封建貴族的民主,顯然對於資產階級和無產階級來說就是專制獨裁

如果是大資產階級的民主的話,這樣的民主對於無產階級來說也是一種專制獨裁

如果是無產階級的專政的話,這對於資產階級,尤其是大資產階級來說,就是不民主的

脫離這兩個標準談論民主就好像——評價一個人是不是好人一樣。是沒有任何意義的。


但是你如果想要把民主程度劃分等級,想要了解美國的民主程度在世界上排第幾,你就走上了獨裁的道路


1、不是傳統的歐洲式民主國家,而是具有美國特色的民主國家,差別是美國國會無權解釋憲法,只有聯邦最高法院有權解釋憲法,通過判例進行解釋。美國的民主不同於歐洲、南美和亞洲的民主他們是帶有自己特色的民主。美國是不是民主國家,他們的開國先賢都已經有非常完整的論述,經常聽見美國政府宣稱自己是自由世界的領袖,很少聽見宣稱自己是民主世界的領袖----因為美國是一個實行代議制民主的共和制國家,立國的核心是自由和憲政。美國的民主跟歐洲的民主有著根本的不同,歐洲國家一個政黨或政黨聯盟只需要在議會取得三分之二以上席位就可以獲得多數黨席位成為執政黨,在國家元首的任命下出任政府首腦,這被稱為議會制民主。而美國則被稱為總統制民主。兩者的核心差距在於選區,議會制民主國家對於選區格外的重視。美國總統既是國家元首,也是政府首腦,總統由選舉人團間接選舉產生,選舉人團由普選產生。以英國和日本為例,兩國都是君主立憲制國家,政府由下議院選舉產生,也就是說,政府部門首長必須是議會議員,政府對議會負責。美國則截然相反,總統當選後不對所屬黨派負責,也不對選民和國會負責,只對憲法負責。

2、《聯邦黨人文集》里已經論述得很詳細,漢密爾頓認為民主是低效率的,且容易產生多數人暴政,因此必須時刻警惕民眾,因為他們天生缺乏理性,因此權力必須由智識卓越的人來掌握,但智識卓越由於能力強,擁有權力,反過來又會形成新的暴政,從而喪失自由,因此又必須對執政者保持警惕,所以借鑒了孟德斯鳩的三權分立的學說,防止政府獨裁。由此產生了《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確立的憲政制度:聯邦主義、權力分立、司法審查。麥迪遜認為,一個大眾政府(popular government)中,對人權最大的威脅來源於多數人的暴政,如果某個派系控制了政府權力並利用這種控制以犧牲其他利益為代價促進自己的特殊利益,暴政就會出現。他認為,全國政府各州政府的權力劃分是防止這樣一種災難的最好辦法。

3、中國人對民主有相當大的誤解,現代西方的民主概念起源於亞里士多德的《政治學》,書里依照誰統治誰獲益的標準將政體劃分為六種,綜合比較後認為只有共和政體(多數人根據所有人的利益進行統治)是最為可行的。亞里士多德主張一種結合平民和貴族要素的「混合」政體,政府掌握在既不富足又不貧困的「中產階級」手裡,此被美國國父們所採納。早期自由主義者洛克寫的《政府論》則認為主權在民,而不是在君,主張建立有限政府來保障自然權利,尤其是生命、自由和財產權,該觀點很快就被北美居民所採納,被用來作為抗爭英國的主要思想武器,成為後來的政府組成準則。美國建國時,歐洲大陸的主要大國還是君主制國家,1835年法國貴族托克維爾寫了《論美國的民主》高度讚美了美國立國的精神和原則,認為他們選擇了聯邦這一正確的政體,肯定了美國是孟德斯鳩筆下所描述的國家,特別對於最高法院對憲法的解釋可以起到自我糾正的作用大為驚嘆,使社會變革能在和平的環境中完成,與法國每一次社會變革都發生政治分裂、社會動蕩和戰爭不斷形成了鮮明對比,僅托克維爾一生中至少經歷了拿破崙時代、波旁王朝復辟時代和第二共和國時代,目睹了歐洲大陸的四分五裂互相戰爭認為美國必將崛起,與俄國成為全球的主宰勢力。

4、對美國民主的塑造還有最高法院的憲法審查權和州權,如果說國父們塑造了美國的立國精神和基本原則,那麼怎麼維持下去就成了繼承者的事。美國的司法系統發揮了至關重要的作用,尤其是聯邦最高法院,通過馬歇爾法官建立的違憲審查有時可以凌駕於白宮之上,對美國的發展產生了深遠影響,在一定程度上使美國的共和制度能夠不走向邪路。


謝謝邀請,

知乎上對美國政治了解的用戶讓我印象深刻,剛翻了一下發現答案區已經有很好的答案,並且說的比我專業。但因為問題還沒有由真正的美國人回答,我覺得還是我有資格,來說一下我的觀點。

最簡單的答案:是,美國是一個民主國家。法律上,每一個18歲以上的(未坐牢的)美國公民都有投票權。我們每年兩次可以投票各級別的代表人以及其他的(法官,警察局長,財政部長,學校委員會員等)崗位。大家都熟悉總統選舉,但還有很多領導可以投:國家參議員,國家眾議員,州長,州參議員,州眾議員,縣長,市長。在部分州,我們還能直接通過一些影響我們日常生活的法案,比方大麻合法化,籌錢裝修學校,禁止塑料袋,強制AV演員帶套什麼的(沒錯,今年大選舉我們就可以決定AV演員帶套:California Condoms in Pornographic Films Initiative (2016))。

可是,「民主」這個東西很複雜,在史上有不同的表現,不同的定義。美國的民主有毛病,國的民主有很多缺點。美國的民主一直都不是完整的。建國時候,民主權只給擁有地產的男性白人。如今很多公民的民主權還是受了傷害。很多州執行投票的時候嚴格檢查,要求投票者提供各種資料,駕照,證據。對於很多少數民族,窮人來說這些要求可能難滿足,結果他們就失去投票的權利。還有,有些州由於人停車被罰款了就不允許投票。

不過,美國民主最大的問題無疑是:

我們的代表人不代表我們,而代表利益集團。這個問題我在歐美髮達國家的政府機關是否存在腐敗現象?的答案已經闡述過,可以去參考一下。就是每次選舉,我們的選舉很有限,幾乎都是被利益集團操縱控制的,沒有一個真正的為人民服務的選擇(Bernie Sanders這類政客真是例外)。在沒有,競選任何政治崗位需要錢。很 多 錢。所以政客們不斷地忙找捐贈者,一切政策都是為了捐贈者的利益著想。

怪不得那麼多美國人覺得美國政府七零八落,對白宮對議會都非常不滿。這也能解釋Donald Trump為什麼那麼討人喜歡。因為他本身就很有錢,他不需要依靠捐贈者,所以人民相信他的政策會是為人民著想的。的確是,他的經濟政策和共和黨典型的經濟立場左很多。他的支持者是美國白人最底層,那些遭遇全球化的受害者,那些喊「我們的工作崗位都被中國人偷走了」。實際上,我相信玩意川普上台,他會一樣為利益集團的利益而執行政策。因為他畢竟是商人吧,政府的遊戲商人也都會玩。

答案相關(英文)資料:

  • America"s Flawed and Fragile Democracy
  • What is Really Wrong With Government
  • Four threats to American democracy

我真是又氣又喜,
剛才被邀了一個話題,火力全開懟一波, 話題被刪了。

好多知友給我說不過癮,那我就改改發在這裡吧。

民主?

拉倒吧,現在哪裡不是金喇叭政治?
各種立場的媒體瞎忽悠,你知道哪個是真相?很多人的那個分辨是非的能力,我都不想說。

建議先看看這個帖子:
什麼事件會讓你覺得大多數群眾是愚蠢的?
https://www.zhihu.com/question/31141761

中國的政Z,一般人能了解多少,大部分還不是鍵盤俠,當然,我也是。

外國表面民主就是民主了?

群眾治國,英國脫毆投票,你們也看到了?其起因真的是老爺們大發好心,讓權於民嗎?傻逼才信,這不過是卡梅倫想撈點政治資本,選民借投票表達對現實的不滿,結果玩脫了。

這個問題再說深一點,為什麼是英國脫毆,德國為啥不脫?答案是德國是重要的生產國,通過歐盟體系,他可以把商品賣到歐盟內其他國家下,愉快的剪小兄弟們的羊毛。換句話說,德國是歐盟的既得利益者。

所以,不要動不動就妄談.政.阿就治。

以為上街遊行幾次,就是民主了?
美帝清起場來比誰都狠。

美國肯特大學慘案,自己百度一下吧。

還有,川總是個實在人,人家說了
u think our country is so innocent?

台灣,用你們的觀點夠民主了吧。
民主不能交易

結果怎麼樣,太陽花女王轉頭就去賓館賣B了

民主不能交易,但老娘能。

在看看美帝的佔領華爾街清場。

乾淨利索。
(突然發現這個小哥表情莫名喜感)

那些參加遊行的人,屁股就乾淨了?
俄羅斯烏克蘭危機之前,有個大遊行,怎麼樣。

其實不止這些,烏克蘭當時遊行,白天搞反對,晚上性派對,不信自己百度嘍。

當初川普登基,可是相當的不易,

我翻譯一下,
反川普遊行-最多1500/周
立刻僱傭,今天打電話明天就上班
15-18刀一小時,還有加班補貼,一周可以干77小時。開車來還有汽油補貼。
不要求工作經驗,全職兼職均可,周末零工也行!

看到沒有,美帝的的民主,

只是一門生意!


1500美刀一星期,米果爸爸!這比劉喬安賣肉效率都高。


一本正經的說別人,五大流氓的屁股,就沒一個乾淨的!

關注答主,及時獲得各種猛料


我是來吐槽這個問題下面一票「沒有絕對的民主」的。

民主程度是用民眾參與公共事務的權利和程度來衡量的。我們來假設可以把民主程度量化為一個1-100的數值,1表示所有的公共事務都是一個人決定的,100表示所有的公共事務都是所有人共同決定的。那麼,每個國家的民主程度一定都在1-100之間。

說「沒有絕對的民主」是對的,因為沒有國家能得到100分。試想,任何一件公共事務,大到國家領導人誰來做,小到單位今天中午吃什麼,怎麼可能有所有人都同意的結果呢?

但是這種說法沒有意義,是廢話。你在「美國是不是民主國家」這個問題下說「沒有絕對的民主」這種話,絲毫不比你說「打雷要下雨嘞哦,下雨要打傘嘞哦」更靠譜,因為你的這個論斷沒法給出一個「是」或者「不是」的答案:沒有絕對的民主(沒有100分的國家),也沒有絕對的專制(當然也沒有1分的國家,即使是朝鮮都不只有金正恩一個人呢),所以中間2-99分的地帶算什麼?你什麼也說不出來。

當然你也可以試著給出一個答案:比如說「沒有絕對的民主,所以美國不是民主國家」。不過這樣推論下去就有意思了:沒有絕對的民主,所以挪威也不是民主國家,英國也不是民主國家,日本也不是民主國家,當然俄羅斯中國伊朗朝鮮都不是民主國家。於是我們就得到了一個推論:因為沒有絕對的民主,所以沒有民主的國家,所以民主根本不存在。

對這種邏輯,我只想賦詩一首:
沒有絕對的A,沒有絕對的B,沒有絕對的天與地;
沒有絕對的愛,沒有絕對的恨,也沒有絕對的我和你。
在你們的邏輯之下世界都是不存在的,我們還討論什麼呢?繼續渾渾噩噩得過且過地活著吧。

當然你還有另一種選擇:沒有絕對的民主,所以美國是民主國家。但是這句話邏輯上根本不成立,肯定還要去找其他的前提才能得出這個結論。所以「沒有絕對的民主」在這個結論下是句累贅的廢話。


所以說,每當被問「XX是不是XX」就搬出萬能金句「沒有絕對的XX」的人,一定是些沒什麼想法,卻非要裝出一副高深睿智的樣子,最終不得已只能拿出幾句貌似高大上的廢話來充門面的傢伙。

補充閱讀:請自行到微博搜索」國產邏輯「。


這個問題本身沒什麼營養,值得玩味的是兩方人的態度:

某些左派認為美式代議制民主就是資本主義統治階級的統治工具(你們這套論調1919年就有位叫戴博斯的美國人替你們說了)。這類左派需要了解「美國鐵路工會」(American Railway Union)的創始人戴博斯、美國共產黨創始人之一的查爾斯·盧森堡、美國工人黨的創始人洛思·哈立特和一個威斯康辛議員維克多·博格的故事。這四個人活躍時期大致都是十月革命前後,但是他們都是原裝美國左派,當時和蘇俄(聯)沒有利益相關。左派的朋友喜歡激情彭拜的佈道也好,無腦黑嘴炮也罷,了解完這四個人總是會產生一些思考總歸是好的。

某些右派認為美式民主是福利主義濫觴,首先翻出你的護照仔細看清楚是什麼shei(色)的,然後檢查一下你是不是在微博或者微信上關注過一個叫「布爾費墨」的傢伙。


我認為可以參考《毒菜者手冊》一書的觀點。

決定是否為民主政權的,並非程序和形式,而是不可或缺的、對取得以及維持政權至關重要的核心支持者規模。

核心支持者規模極其龐大(例如美帝,無論再怎麼爭奪選區配置選票,總統當選和連任至少也要奪取20%的選民支持),無法通過腐敗行賄手段換取他們的支持,主要靠推行有利於支持者的公共政策來回報支持者、維持他們的忠誠(如奧黑玩醫保,布希愛軍火,跟選票來源息息相關),這是民主政權的特徵;以直接的個人利益和前途為交換(腐敗),換取少數人支持(幾個、幾十個關鍵人物)奪權、掌權的,則相反,三胖、普大帝等恐怕都可歸為這一類,


當然,大家關心的是哪個國家大家都清楚,我認為這個說不得的國家有些方面很民主、有些方面則一點都不民主,總體來說是個灰色地帶;並且從個人利益的角度來看,不民主的地方有好有壞,民主的地方也有好有壞。

PS:民眾愚蠢容易被忽悠並不能說明不民主,愚蠢的民眾把國家引入歧途,這可不跟民主衝突。


美利堅合眾國憲法第四條提到:「保證本聯邦各州實行共和政體」(guarantee to every State in this Union a Republican Form of Government)。

美國的國父們一面批判民主制度,一面反覆強調:我們建立的是共和國!關於這一點,美利堅的國父們有非常縝密和詳細的闡述。美國的建國基石是共和形式的聯邦,而不是民主。當然,這和美利堅體現出民主的特點並不矛盾。但不能說美國是民主國家,應該說美國是聯邦制國家或者共和國。比如,美國憲法明確規定,任何州不得脫離聯邦政府-----除非全美國人都同意。而當年魁北克獨立公投時,是魁北克人投票,而不是全加拿大人投票;蘇格蘭獨立公投是蘇格蘭人投票,而不是全英國人投票。因此,加拿大和英國是民主國家;而美國如果哪個州想獨立公投,必須全美國人一起投票(事實上這樣說並不準確,請往下看),這不能叫民主,這應該叫共和。民主和共和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請看中國的全稱:中華人民共和國 ----- 請注意最後三個字
按照共和國的概念,誰想獨立,必須全部公民都投票,比如台灣想獨立,那就是台灣人民+大陸人民十幾億人一起投票---即使從中華民國的角度講也是如此,因為中華民國是位於東亞的共和立憲制國家(維基百科)。而根據中華民國憲法,中華民國包括中國大陸和港澳台。當年國父孫文先生在立國時,雖然搞了「五權分立」的詭異的制度,以此制度可以說中華民國是「民主」的,但孫文建立的首先是一個共和國,其次才是別的。而按照純民主的概念,台灣想獨立,只要台灣人投票即可。

民主的對立面是獨裁;共和的對立面是皇室。
德克薩斯州想獨立,卻要全美國人都投票,這是不民主的。民主強調個體自主權、個體不受任何約束。
英國用納稅人的錢養著皇室,這是不共和的。共和強調一個國家沒有皇帝而有一個中央政府。


=============================民主和共和是否矛盾============================
這個問題主要是從「地區性獨立公投」到底是全部公民參與還是當地公民參與而引申出來:
已經發生過的獨立公投,諸如上面提到的,多是當地公民投票,而非全部公民投票。
美國是否允許這種地區性獨立公投?
答案是不允許。
那麼美國不民主嗎?
不,美國民主。
美國憲法沒有給各州以各州人民公投的形式從聯邦政府中分離出去的權力。但是美國憲法給了美國人這樣一種方式:你可以去層層說服美國三權分立中的「司法系統」,只要司法系統最後說你的州獨立沒有違憲,那麼你就可以獨立了。這當然會涉及到美國的最高法院。換句話說,美國的州不能單方面靠州內人民公投的形式獨立。而最高法院是根據美利堅合眾國憲法去判斷你的訴求是否違憲的。而這部憲法是美國人民共同確立的。所以這就等於在說,如果最高法院說你的獨立訴求沒有違憲,就等於全美國人都同意了。

因此,我們可以這樣說,民主的表現形式是多種多樣的,事實上它並不和現代的任何政治名詞矛盾,如果你認為有矛盾,只能說明你誤解了其中的一些名詞的含義。

========================美國特色的民主制度===========================
美國的民主屬於間接民主,以總統大選為例,美國是這樣做的:
選民投票選出代表自己的人,代表自己的人再去投票選總統。所以這是間接民主,而非直接民主。
另外,更具美國特色的是:
當一個州有超過一定比例的代表投票給某位總統候選人時,則視為整個州都投票給了這個人。這種制度會帶來出乎你意料的結果。我們來做個簡單假設:
比如我們先規定:在一個州獲得超過50%的選票則視為獲得了該州的全部選票
假設有四個州ABCD,每個州有10個代表。有兩個總統候選人XY。
A州:6票給X,4票給Y;
B州:6票給X,4票給Y;
C州:0票給X,10票給Y;
D州:6票給X,4票給Y。
如果按照規定的話,X得票是10 + 10 + 10 = 30。Y得票是10。所以X獲勝。
而如果直接按照票數算的話,X得票6 + 6 + 6 = 18。Y得票是4 + 4 + 10 + 4 = 22。所以Y得票更多。
因此在美國,總得票數少的總統可能最後獲勝。2000年的美國大選就是這樣的。
只要上面那個比例不是100%,總會有「得票總數少的人獲勝」的事情出現。

這就是美國特色的民主制度。


看你是論心還是論跡了,如果覺得民主是善,那就論心不論跡,美國顯然不是民主國家;如果是覺得民主無所謂善惡,那就論跡不論心,美國就是民主國家。取決於看問題的角度。


顯然不是,看了這麼多史書和野史發現貌似民主社會只在沒有剩餘價值的部落制下出現過。
連天朝和老毛子GONG黨都沒出現過主席的兒子當主席、主席的媳婦競選主席這種事,美國和加拿大這種號稱西方民主的國家竟然全出現了,艾瑪,光榮抽臉。
還有人說是精英民主,去食大便吧,明明是既得利益者民主。選出來的人代表了這一波既得利益者的根本利益。


這個問題問的其實有點奇怪,看你問的民主究竟指的是政治體系還是一種概念或者說理念了。如果說的是理念的話,其實現在全世界現代國家裡一點民主都不存在的國家是很少的,或者是基本不存在的,這是由社會需求決定的。只要政治地位不是由血脈而世代相傳的,我們都可以認為這樣的社會需要一定程度的民主。
其實美國的政體並不是民主制,它的政體形式是共和制。
我們國家其實政體跟美國是比較像的,從名字里也能看出來,我們國家的政治制度也理論上是共和制(我覺得這個主要從我國憲法還有黨派政治限制等等中可以體現出來)。
民主制和共和制的區別在這個網頁上討論了不少,感興趣的可以看一看:
Democracy vs Republic
最主要的區別體現在對政府的限制,主權,對個體保護的方式等等方面。
談這種問題建議最好談的細一點,具體到政治結構,具體事務或者是對概念本身的深入探討剖析。這種廣大空泛的問題是比較沒什麼意義的。
總結一下,如果民主談的是概念上的,那麼美國確實是民主的,但是不僅僅是美國,全世界大部分的現代國家都可以說是民主的,只不過民主的程度不一樣罷了。
如果談的是政治體系上,那麼美國不是民主制,美國的政體跟代議式民主很像,不過憲法才是最高準則,政府本身也受到憲法的約束和保護。


「是不是民主國家」這種問法本身就好LO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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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避免有人說我文不對題,我來講講我對美國民主的看法。

美國的民主程度,比上不足比下有餘,比廣大第三世界國家肯定是好的,比老歐洲肯定是不足的。但個人覺得美國的民主制度還是不錯的,不錯在哪呢?

願意當豬的可以混點福利被當豬養,有基礎有能力更進一步的人有機會跳進第二階層那個圈子裡。(最頂層就不要想了)可以說是各取所需,整體來看大家都比較滿意,不會出現中國這樣明明是想當豬的被迫和想當接班人的扔進一個場子里廝殺,有能力的又看著最頂層的圈子眼饞。

當然啦,美國的最頂層要是再這麼被自己打造出來的某些信條綁架下去,後果就不好說了。


當然不是!美國怎麼能是民主國家!他知道啥是民主嗎?共產主義才有民主!他不過是聽著好聽拿來用了罷了。


我有個問題。

是否只要是」民主國家「,所有的問題都可得到解決?社會將會步入天堂境界?不會有壓迫、不會有頹廢、不會有欺凌、不會有凍餒、不會有不公………………??這一切,只要戴上個」民主「的名頭,立等可取?

這民主是YHWH么?只要信了,就有天堂?只要信了,就不需要就事論事、不需要對具體事務做具體分析、不需要對具體問題做出具體方案,一步就跨入天堂了?


民主是手段,不是目的。
民主是限制權力的手段;是賦予體制本身糾錯機制的手段。其目的是避免公民個體的權利被國家公權侵害。
民主,作為一種制度設計方法,當然有其本身的弊端,但跟國家公器被某些個人/團體壟斷或有被壟斷的風險相比,關鍵看你怎麼平衡取捨,關鍵看你怎麼評價。
但無論如何,民主給你提供這種取捨、評價的機會。

回到題主的問題:
美國是一個民主的國家嗎?
單純以民主與否為維度,民主與集權之間,是一個連續光譜,所有國家都分布在這光譜之上。沒有絕對的黑和絕對的白。但如果就是需要一個簡單明確的回答,那麼我覺得,「美國是民主國家」。
——其實,如果你看完了我上面那段文字,也許不會再覺得「美國算不算民主國家」這個問題重要。

以上,全是,個人觀點。


三年前 剛在加拿大獃了兩年的時候寫的 懶得改了 僅供參考

通過我自己的一些感受 以及所見所聞

多少對於泛北美地區有一些些了解

談不上什麼深刻 抓這點皮毛 揪著些思路 惱人的驚醒無眠 就這樣動筆了

我的感覺里 民主這東西 你不去拿著它當傢伙使 它平時就註定跟你無緣

非得到要命的關頭 才能從厚厚的字典里翻出這兩稀罕字

在國內 跟我抱同樣想法的人不在少數

這也是中國民主思想的現階段發展跟歐美髮達地區業已成熟的民主體系最大的區別

一個是被動式民主 一個是主動式民主

加拿大人事吃飽了閑著

美國人是吃飽了找事做

中國人是吃不飽還得打腫臉充胖子

善於藏拙 確實是中華美德

而民眾的不反應 也就間接的導致了政府的不作為

本就不完善的民主體制 在市場經濟的衝擊下

更凸顯弊端

但隨著信息傳播技術的發展

民眾對於民主這個辭彙的敏感以及關注熱度卻在逐步提高

但民主不是停留在口頭的煽動性口號

界限的把握不明確 也容易陷入反動的偏差

正是如此 按照國人的思維 明哲保身的辦法 永遠是可取之道

可以不痛不癢的賣力喊幾聲 能站出來的卻沒幾個

最近air canada 鬧罷工 post union 也鬧罷工

無非是福利待遇要求談判協商不成

但罷工是手段 不是目的

誰也不願意丟了飯碗 更何況外面還有龐大的亞裔勞工眼睜睜的盯著

鬧兩天 互相找個台階下 雙方達成妥協

繼續返工 見到領導還得打聲招呼

這就是一個正常的體制內民主表現

在許可的範圍內表達出對自己意願的要求 甚至採取不退讓的強硬態度來達到目的

用以維護自身權利的體現

這是一個長期穩定發展的社會形態到了某一階段的必然結果

我無意去扯些社會學的亂七八糟的東西

但我們應該從中學到點什麼

我們對於自身權利的認知是不充分的

而大部頭的法典註定讓人興趣索然

這又要牽涉到我一直在探討的思路

普法 不是簡單的普及法律常識 從法律規制社會行為的角度來向民眾普及法律

而應該是以從普及個人權利及其細則為切入點 輔以個人行為對社會影響及其後果來強調法律的重要意義

只有當人深刻意識到法律對自身的保護作用 對其他個體的同樣保護作用 人們才不會去違背它

因為同樣的後果會平等的作用於每個人

只有當健全的法制與法統思想 深入人心的時候 才真正的可以去體現民主價值觀

我很討厭 單純的從民主問題上去抨擊中國政府

因為某種程度上來講 是不公平的

社會的發展程度 跟民眾的受教程度

沒有一個長期的穩定環境來保持一種循序漸進的人文化進程

是無法達到真正意義上的民主的

而中國的發展是畸形跳躍式的 物質發展的大躍進跟精神文明發展的放緩甚至倒退

是這些年中國發展的硬傷

民智漸開 開的應該是集思廣益 謀求國進 民進

而不應該是 簡單的噴 罵 損 跟風不可取 不作為更不可取

社會的發展是不可逆的 只有當真正的完整意義上的發展成果顯現時

這種發展形式才會成為一種風潮

隨著未來發展的穩定定位 略顯激進的發展策略 這些年也在逐漸微調

而從近年國家政策制定的一些細節上 也多少能看出 中國政府一些決心

不管怎樣 更多的話 還是 拭目以待

民主源於雅典 最開始的目的只是粉飾統治者的制度

給予公民【可以說是特權階級】的選舉權 而在相當長的一段時間裡 甚至至今

其本質 我覺得是沒有太大變化的

而怎樣去爭取 去實現其字面的意思 以及幾百年來無數人文學家為其賦予的高尚意義

依舊 任重道遠


我是個美國學生。

美國是不是民主國家這就要看你怎麼理解民主。根據民主的理論,真民主等於「一人一票」,意思是每一個人有權為了解決每一件事而能表達他的看法。


根據這個定義,美國不是一個民主國家。實際上,美國是一個「憲法共和」的國家,意思是我們的憲法決定我們政府的制度。人民不直接決定每一件事,但是能選一個人有權做決定。另外,有些政府官員不是人民選的,是別的官員選的。


美國的建國元勛在起草美國的憲法時不太相信純粹民主,認為那種民主等於「暴民主宰」。

美國肯定有民主的成分,但是如果你讀美國的憲法,你會發現選舉政府官員的工程不見得是具體解釋的。實際上,有很多是後來決定的。


好像很多外國人以為民主是美國的核心,但是我覺得美國的核心最重要的部分是基本權利與獨立。在歷史上,先來美國的人大部分是天主教徒和其他少數基督徒,他們不想要英國的王室決定他們能相信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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