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樣的情況下手術是非做不可的?

詳細說明一下,無論怎樣的手術,都可能造成機體的損傷,帶來出血,誘發感染,如果有麻醉,還有相應的風險。我的外婆07年的時候胃痛,其實也就是痛而已,屬於可以忍受的範圍,但是當時醫生建議需要做手術。全麻之後的日子裡,外婆的記憶力每況愈下,到了11年的時候已經完全喪失語言表達能力了,整個人變成了老年痴呆。家人很懊悔當時遵從醫生的決定,如果當時不做手術也就胃痛而已,做了之後反而整個人都傻了。 很多時候父母年紀大了,腦袋糊塗,他們生病的時候,做不做手術以及治療方法怎麼選擇,醫生徵求的是我們做子女的意見。我們的決定很大程度影響著父母的後半生甚至他們的壽命。 所以怎樣判斷手術(或者某一治療方法)是不是必要的呢?到一個什麼程度,這個手術是非做不可的呢?


手術的收益大於風險,且家屬能夠理解誰是手術收益的獲得方,誰就應當承擔全部風險的時候,手術就該做。反之,家屬腦袋不清楚或是裝不清楚,在手術前的病情告知和治療方案告知有著完善機制的情況下,時隔多年居然還把主訴當診斷,把正常的生理變化歸咎於手術,這樣的手術就應當告知「該做, 但是病情複雜,我們醫院廟小做不了,請去京滬穗的大醫院進行就醫修鍊旅行,讓那裡能力比較強的醫生幫你提高認識,端正態度」。


謝邀

回答主要問題:當一個手術帶來的效果大於其風險的時候,這個手術才可以做。比如說骨折切開複位內固定,不做手術,就可能會疼痛,畸形癒合,影響功能,做手術,可能出血,可能感染。這個時候利益是大於風險的而且風險可控。

但是:在現在的醫療環境下醫生只能提供建議和選擇,最後決定的依然是患者及家屬。你有權利否決一切治療,只要你簽字。


最後,儘管你的描述跟提問沒有太大關係,還是告訴你,你描述的癥狀跟麻醉沒有必然聯繫。


一般醫生提出手術建議的時候,手術是利大於弊。不過做不做手術的選擇權在患者及家屬。對不做手術就立即死亡的疾病(比如顱內出血),醫生會極力勸說甚至說「非做不可」,不然病人馬上就死了;除此以外,醫生只會「建議做手術」,比如很多惡性腫瘤、外傷骨折等。

全麻之後的日子裡,外婆的記憶力每況愈下,到了11年的時候已經完全喪失語言表達能力了,整個人變成了老年痴呆。

麻醉藥物對人的不良影響主要集中在麻醉過程中,此時可能發生過敏反應等麻醉意外。麻醉結束後(手術後),藥物被肝臟代謝,被腎臟排除體外,血葯濃度下降,然後患者就蘇醒了。以常用的芬太尼為例,在體內半衰期為3.7小時。通常一兩天以後體內的麻醉藥物就經歷了洗脫期,換句話是:肝臟代謝或者腎臟排泄完了。一兩天以後就沒有什麼影響了。
雖然從醫學角度看,患阿爾茨海默病(老年痴呆症)與麻醉並無因果關係,但是我能理解你的心情,畢竟作為醫務工作者,也見識到:有的母親把兒子成績不好歸因於自己懷孕之前打局麻藥拔過牙,還有的家長把兒子的唐氏綜合征(21三體綜合征)歸因於破腹產的失誤。因為疾病的不期而遇會給患者和家屬帶來苦難,除了醫生以外似乎沒有人更適合為這一飛來橫禍負責(畢竟總不能去找歸罪於教師、警察、城管、商店售貨員等路人甲吧)。


麻醉跟老年痴呆有關係……你這個問題我也是醉的不行……如果真的有關係,我覺得發一篇sci不成問題


我想說的是你家老人在出現這種明顯老年痴呆癥狀情況的時候,你們是否帶老人去醫院進行檢查和確診?而且正如樓上所說,麻醉劑是不會引發所謂老年痴呆的。


全麻和老年痴呆沒有必然聯繫。老年痴呆是神經元逐步變性壞死的結果,而麻醉藥不可能對神經元造成長期損傷。畢竟藥物在一周內就會被代謝完畢。


單純胃痛肯定不是非手術不可。你要麼是遺漏了診斷信息,要麼就是故意隱瞞病情來獲得「同情」?
胃痛可能是難治性潰瘍,可能是胃癌,可能是穿孔或出血。以上都有手術的絕對指征。
題主提到的記憶力減退,老年痴呆。無法證明與手術有關,不做手術的老年人也可以隨著年齡出現一樣的癥狀。年齡才是很多疾病的第一相關要素。


沒有!你可以拒絕所有治療。


正如前面所說,無論進行哪項醫療措施,都是需要權衡利弊的。比如一個人是胃癌,就算全麻會導致老年痴呆什麼的(雖然未被證實),那有些人也認為老年痴呆活著總比死去好,也會選擇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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