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海外品牌簽代理協議要注意什麼?


由於在之前看到很多xx品牌中國區代理協議實際上說的是經銷協議(甚至還看過實際上包括商標許可在內的特許經營協議也叫做代理協議),因此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協議內容究竟是代理還是經銷?

實際上,經銷和代理的區別非常大。經銷是指外國公司向中國公司銷售貨物,然後中國公司將這些貨物以其自身名義,直接或間接轉售給中國的最終消費者。因此中國公司是通過貨物差價賺取利潤;代理則是外國公司指定中國公司作為其代理人銷售貨物,並且銷售是以外國公司的名義名義進行。中國公司通過賺取傭金獲得利益。

假設擬簽署的就是一個代理協議,根據我的經驗,中國公司需要注意的要點包括:

(1)是否為獨家代理權。中國公司需要考慮代理的地域範圍,以及在此範圍內是否有獨佔權利,地域範圍需要儘可能精確,以免在日後產生爭議;

(2)委託方義務。代理商的責任主要是在品牌推廣、營銷、渠道建設、售後服務等,但必須要在協議中明確外方應當為代理商實現其責任提供哪些便利。例如經代理方合理要求提供一切合理必要書面信息和資料以支持代理方的營銷服務,履行代理方以委託方名義與第三方簽署的有關銷售產品的書面文件和協議,出現產品質量問題委託方如何處理和賠償代理方損失等等;

(3)代理方義務以及代理許可權制。主要關注有關「錢」的條款,特別是代理方是否有保付付款的義務。由於委託方為外國公司,因此以其為合同主體與中國客戶簽訂銷售合同時,均會指定代理方為發票出具人和收款人,代理方再將貨款匯給委託方,因此,如果買方拒絕或未及時付款,代理方是否仍需要承擔付款責任,這是需要注意的;

(4)傭金。這是商務條款,雙方需要協商一致。代理方注意規定委託方遲延支付傭金時的責任;

(5)適用法律和合同語言。強勢的委託方可能會要求適用當地國家法律,有可能的話當然約定適用中國法更加有利,至於合同語言,還是以「中英文均有效」比較好。

以上僅供參考,協議中具體表述仍需要仔細組織,另外要注意中英文一致,以免有疑義。


陳自強 答主的基礎上,從代理商角度碎片化的提一些注意事項作補充:

其一,商務條款的談判

品牌代理,不論國內、國外品牌代理還是比較依賴於委託方的市場口碑、專業形象的,也即市場的支持。所以,委託方在代理區域的市場投入、售後布點、技術指導、價格策略等支持還是蠻重要的,一般的規範品牌或者說重視中國市場的外國品牌都會有這方面的專門支持。

上述內容一方面體現在雙方權利與義務條款里,比如:給予乙方(代理商)每年一定的市場預算或者直接在代理區域投放一定的市場渠道;達到一定業績或條件後設立多少個售後點;乙方對某類產品的市場價格調整權等等。另一方面會作為合同附件,除了對代理商的規範列明規則與禁止行為,也會有關於定期的技術指導,銷售培訓等規範管理的支持。

上述內容作為商務條款的一小部分,目的是提醒代理商在前期談判時候盡量爭取到商務條件上的有利支持,減少學習成本和管理成本,畢竟個人接觸到的許多代理商對商務談判以及對品牌代理的具體內容的了解還是比較模糊的。


其二,代理的細則

1、代理區域和範圍:比如說代理區域表述是中國,那麼是否包涵台灣、香港兩地;代理某省或市,以合同簽訂時行政區劃為准還是什麼? 代理範圍主要是指對委託方XX品牌或XX公司下全線產品的代理還是某幾個產品?表述一定要明確,不然出現了爭議麻煩。

2、代理許可權:「獨家代理權」是委託方某產品在代理區域的獨家代理還是委託方所有產品;是否有在代理區域內發展和指導下級代理商的許可權等;

3、訂單下達方式:代理商是直接與客戶簽訂合同後再向委託方下達訂單;還是與客戶簽約前經委託方審批後簽訂合同進行下單。

4、傭金結算:是以代理商簽訂的訂單數額計算還是以實際收款數額結算,結算周期是多長。

5、市場准入:食品、化妝品、化工產品等生產都是需要許可的,簽合同前應當了解委託方是否具備資質,或者說是否能夠辦理相關許可。

6、產品供應:代理的產品直接由委託方所在國發貨到客戶,還是在中國的某個倉庫發貨。。。不同的供應方式,供貨周期、成本相差很大。


其三、法律上的條款

1、代理商的主體性質:一般是作為委託方的分公司,或者委託方直接為代理商(個人)開具授權委託書,以委託方名義開展代理活動,相關法律責任由委託方承擔。

2、政策風險、市場波動的應對:一般會體現到不可抗力條款裡面,作為合同中止履行或解除的觸發條件;還有的受政策、市場影響比較大的產品會單獨列一條或數條做說明。

3、知識產權保護:主要是委託方對其持有商標或專利的合法權利聲明以及發生知識產權爭議後時的處理。

4、保密:一般會要求代理商對客戶信息、價格策略、技術資料等內容的保密。

5、競業限制:代理期限內或者代理期滿後,對於代理人個人(也有可能包括其親屬)在競爭行業的從業限制,一般是代理期限內。


以上,從個人經驗做一些補充,希望能夠對題主有所幫助。

可以堅持一個原則:代理是以委託方名義代為進行相關市場活動,相關法律責任歸委託方負責。

同時,網上去多看看一些代理協議的範本(非經銷),最好的能夠提前諮詢好專業律師。

PS:
實際操作中,外國品牌代理的合同內容都不少(不少於10頁A4吧),一定仔細審定每一條款,特別是對代理商的限制與保護條款。
曾經有個客戶以特許的方式加盟一個外國品牌,前期談判都挺好,說明了加盟區域內的獨家保護。。。然後,沒有形成到合同裡面就簽署了。
之後客戶就開始在核心商圈租賃店鋪、裝修,花了快500萬把。。。
2個月後。。客戶聽聞在其選址的距離不超10KM範圍內另一商圈內又開了同樣性質的加盟店,裝修更快,店面更大。。。
客戶直接找到外國品牌的中國總公司去理論,外國品牌一方擺官話說雙方沒有這麼一條約定直接避而不談。。。
客戶找我們尋求幫助,但是客戶找不到證據證明有過這麼一條約定。。。
最終,客戶自己找領導出面協調解決了。。。


其他的法律條款我就不多說了,上面的該說的都說了。這裡特彆強調一下,要查證對方品牌的保護情況,即對方的品牌在哪些國家註冊,是否還處於有效等,以免後續惹上不該惹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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