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評價衛計委提出的「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用藥原則?


這原則非常好。我認為這是好事,只是需要一個大前提:做出「能」與「不」判斷的應該是醫生而非患者。

1、我國過度治療的情況普遍嗎?
非常普遍。不過這種趨勢正在被扭轉。

2、為什麼會出現過度治療?
過度醫療的原因有兩方面,其一是醫生由於利益驅使主動增加治療項目。針對這一點,正規醫院裡,現在有處方點評制度,有各種合理用藥考核,醫生本身已經有了一定的合理用藥的覺悟。

第二原因,也是現在更為普遍的原因,是患者主動要求過度治療,而同時醫生沒有制止。比如感冒了,患者會主動要求打個點滴迅速緩解癥狀,以免耽誤工作學習。大多數門診大夫會提醒患者這樣做不會縮短療程,但並不會堅持,還是順水推舟的開了七天液體。畢竟醫生自己也有利益因素在裡面。
針對第二個原因,需要做的就是提高居民的健康觀念。患者往往認為多花錢就會有更好更快更安全的療效。在經濟許可的前提下,患者總傾向於選擇最貴的治療方案。要糾正這種錯誤的觀念,就需要主流媒體的宣傳。媒體宣傳中不一定像教科書一樣精準,但確實可以讓患者及時意識到過度治療的危害,從而在診療過程中會適度考慮醫生提供的更為合理的基礎的治療方案。

3、患者如果知道的太多了,會不會干擾治療?
前面有人舉了很多極端的例子,但這是本末倒置,沒有考慮到醫患之間的具體合作模式。1956年, 薩斯( Szas) 和荷蘭德(Hollander)在《內科學成就》上發表了《醫患關係的基本模式》,文章中將談到醫患關係模式包括三種類型:

  • 1、主動-被動型,醫生處於絕對主動地位,患者無條件服從醫生的任何指令。這見於各類危重疾病,在搶救患者的時候醫生有最高的權威。這種模式是生物醫學模式的具體體現。
  • 2、指導-合作型,患者在醫療過程中有一定的主動性,可以對醫生的決定提出疑問並尋求解釋,但醫生仍處於主導地位,仍具有權威性。這是最多見的醫患關係模式。衛生部通過主流媒體發布的各類健康宣傳就是為了提升患者的健康意識,從而更好的參與到這一合作模式中來。
  • 3、共同參與型,醫患雙方具有同等的主動性和權力,互相了解,共同協商,最後尋找到一種雙方都滿意的疾病防治措施,並在醫生指導下由病人及其家庭主動去執行,維護健康的責任主要由病人自己來承擔,而醫生只扮演幫助者、教育者或指導者的角色。這種模式多見於各種康復治療活動中。

4、為什麼需要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識?
從臨床治療來說,看病並不總是打針吃藥,醫生無法二十四小時盯著患者的一舉一動,更無法準確察覺患者的主觀感受變化,所以我們需要患者配合醫生,嚴格遵守醫囑,並及時察覺自身的各種變化,患者有良好的健康意識,就能更好的理解治療方案,也就能更準確的執行治療方案。
從預防的角度來說,三級預防中都需要患者的積极參与,所以這更需要提高患者的健康意識。在這方面,我們歡迎主流媒體更多的報道這種政治正確的健康觀念。

所以,患者在治療中保持一定的自主性有利於醫患雙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能使治療活動更合理也更準確。一味的愚化患者並強調醫生的權威,並不總是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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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再來說說那幾個極端的例子:低血鉀症患者拒絕注射鉀劑,這是並不是主流媒體宣傳錯誤,而是患者個人的認知錯誤。因為這種情況並不是「可用可不用」,而是必須要用。患者看了報道以後可以詢問醫生自己是否必須要靜注藥品,醫生有職責明確解釋為什麼必須用。如果患者拒絕醫生的合理建議,那麼醫生可以向其家屬說明情況,請求家屬配合說服工作。

這種極端例子往往見於偏執的病患,此時更應該體現指導合作模式的重要性,即醫生要充分解答患者的疑慮,幫助其打消疑慮。如果常規說服無效,可以考慮患者有認知功能障礙,此時就不是一個普通臨床大夫能處理的了。


提問問的很寬泛,「如何評價」,只要沾點邊的都算是評價,所以我可能會扯得比較遠。
一看到這個問題我挺奇怪的,衛計委作為一個國家政府部門,閑著沒事幹嘛要出這麼個用藥原則啊?這個原則說的是沒錯的,但是太空洞,屬於「正確的廢話」,就好像我向你諮詢該怎麼找女朋友,你回答找女朋友的原則就是要兩情相悅。這就是正確的廢話,我還是不知道該怎麼找女朋友。醫生如何用藥,都是按照臨床疾病的相應診療指南來的,藥物名稱、用藥劑量、給藥方式上面寫的清楚明白,該怎麼用藥就怎麼用藥,根本不需要你一政府部門再來出台個什麼原則約束。所以我就到網上搜了一下,看到了這條新聞,就明白了:

國家衛生計生委新聞發言人姚宏文昨日說,我國城鄉居民用藥知識普遍匱乏,用藥行為不規範現象普遍存在。他公布了國家衛生計生委等部門聯合制定的合理用藥十大核心信息。

這十大核心信息包括:

  1.優先使用基本藥物。

  2.遵循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

  3. 買葯要到合法醫療機構和藥店,注意區分處方葯和非處方葯,處方葯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購買。

  4.閱讀藥品說明書,特別要注意藥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項、不良反應和藥物間的相互作用等事項。

  5.處方葯要嚴格遵醫囑,切勿擅自使用。特別是抗菌藥物和激素類藥物,不能自行調整用量或停用。

  6.任何藥物都有不良反應,非處方葯長期、大量使用也會導致不良後果。

  7. 孕期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要注意禁忌;兒童、老人和有肝臟、腎臟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藥應謹慎,用藥後要注意觀察;從事駕駛、高空作業等特殊職業者要注意藥物對工作的影響。

  8.藥品存放要科學、妥善;謹防兒童及精神異常者誤服、誤用。

  9. 接種疫苗是預防一些傳染病最有效、最經濟的措施,國家免費提供一類疫苗。

  10.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藥品。

原來這原則不是給醫生看的,而是向大眾進行宣教的。那麼我要對衛計委的做法表示強烈贊同了。

題主問如何評價的這條原則,只是這個「核心信息」中的一條,那我索性就都評價一下。


從在臨床工作中的體會來看,這個「核心信息」應該針對的是病人在用藥時最常見的誤區而給出的,是的,是病人的誤區,不是醫生的,這些信息對醫生來說是最最基本的常識,如果連這個都不懂,那是沒法通過執業醫師考試,拿不到執業醫師資格證的。

從這個「核心信息」中可以看出病人的這些常見誤區:

  • 以為用的藥物越新越好,或者越貴的葯治療效果越好。很多新葯比較貴,是因為研發成本,用了很久的經典藥物,研發成本已經被稀釋了,所以會相對便宜,但是效果還在,而且用的久了經驗更豐富,對副作用的了解更詳細。所以,在選用藥物的時候,沒必要盯著貴的葯,能解決問題就行,優先選用基本藥物。
  • 為了圖省時間,以為靜脈用藥病好的就快。很多病人去看病,就是去討鹽水掛,覺得這樣見效快。其實給藥方式有很多種,不同疾病不同藥物都各不相同,具體可以看一下在挪威,只有快要死去的病人才打吊瓶,這是真的嗎?怎樣輸液才是正確的?里的介紹。
  • 沿用以前抓中藥的思路,以為不管什麼葯,只要到了藥店就可以買。藥物是應該被嚴格管制的商品,這一點國外比國內做的好很多。用藥不是吃飯,不管是處方葯還是非處方葯,都最好有醫生的指導,不要自己想當然的亂來。
  • 用藥僅憑個人生活經驗對症用藥,忽視藥物藥理反應。其實很多人有點身體不舒服,大體思路是這樣的:先看看能不能熬一下,如果過兩天就好了,那麼就繼續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然後這事兒也就忘了。如果過兩天還是不行,那就不能熬著了,再想想以前有沒有類似情況,或者聽說哪個親戚朋友同學同事的也有過這種情況,他們是吃了點什麼葯還是用了個什麼偏方,那麼我也試試,如果管用,那麼就繼續過著幸福快樂的生活,這次的「治病經驗」可以留著下次再用或者傳播給周圍的人。如果還不管用,這才想到去醫院看醫生。而這裡的一個很大的問題就是,你自己的經驗或者周圍人的經驗,大多可能僅僅是針對癥狀的,而同一個癥狀可能背後的疾病並不相同,這就容易出麻煩。而且用藥的時候,如果感覺癥狀好起來了,就以為疾病痊癒了,擅自停葯或者改葯,這都屬於盲人騎瞎馬的行為,還是很危險的。
  • 對藥物副作用認識不足。比如以為中藥就是調理調理的,是不會有什麼副作用,只有西藥這些「虎狼之葯」才會出現不良反應。這顯然是一個誤解,這個「核心信息」很明確的告訴大家,任何藥物都有不良反應。我在中藥是否有副作用?里也比較詳細的介紹過藥物副作用的概念。而且要強調的是,只要是用藥,就一定存在風險,不要以為非處方葯或者中藥就是安全的,長期服用照樣可能出問題。
  • 對疫苗過度恐懼。這可能是針對近期一些關於疫苗的負面報道而言的。既然只要使用藥物就存在風險,而疫苗屬於藥物,那麼使用疫苗當然也是存在風險的。但是,我們需要權衡利弊,當用藥的利明顯大於弊時,還是建議使用的。所以,為了預防某些疾病,雖然存在一定風險(其實是很小的風險),一些疫苗還是建議使用的。
  • 混淆保健食品和藥物。這主要還是因為對藥物的認識不足,把藥物的不良反應過於誇大,而忽視了藥物的治療作用,以為用保健食品沒有風險,但是同時保健食品也缺乏治療效果啊,延誤了疾病的治療,結果可能更糟糕。

總的來說,這十條信息針對性比較強,建議的也比較到位,對於大眾健康是有幫助的。

至於問題單拎出一條來強調,我想可能和之前人民日報的幾條微博有關。本來衛計委的前幾條建議,我估計是要配合將來提高醫保支付比例,先給大眾打打預防針,以儘可能的減少浪費,減少因為病人要求而帶來的過度醫療。但是,經過那幾條微博這麼一轉,再加上下面的評論,好像醫生又幹了什麼缺德事兒似的,弄得好像這條建議是針對醫生來的了。其實,對於醫生來說,這些建議實在太低端了,根本不需要衛計委來出台,還是普通大眾應該好好學習一下才是。


它想表達的意思是不要濫用藥

但我相信一個星期後媒體和網民的關注點會變成醫生亂開藥、假藥、醫院亂收費等無關問題上

然後那些人繼續感冒去打針,睡覺從床上掉下來要照核磁共振


原則不錯,但是這原則被媒體宣傳之後就變味了。

今天的微博,我看是要出事了:


是句廢話,說給不懂醫學的人看的。

這原則書上雖然沒有但醫生都懂。

病人在我面前,情況危及與否只有我清楚,還用得著你來教我用藥?

說到底還是擺個樣子。


衛生部的原則是下達給醫院的。不是給公眾的。

作為患者,還是請遵醫囑。尊重、信任你的醫生。

最最不該做的,就是擅作主張,用上面的政策給醫生施壓。——說白了,怎麼治療,這是個技術問題,而不是政治問題。

真生病了,你是信救你的醫生,還是宏觀政策?

這就好比,談起了轉基因,你是信生物博士,還是主持人?


兼聽則明,偏信則暗
相信xx委的出發點是好的,但任何事情,如果演變成極端意識,就失去了原有的意義。

以上是2014.1.9 20:20分在新浪微博的「輸液」熱門微博檢索結果

央視新聞 【緊急擴散:過度醫療嚴重 用藥請記住一句話!】央視記者發現,過度醫療並不罕見。在北京某醫院,輸液大廳早上就座無虛席,有人感冒輸液,有人換季也輸液……其實小病輸液,有害無利!記住一句話:能不用藥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擴散周知!

幾家權威(官方)媒體發布新聞信息時的用詞不夠妥當,拿央視的來舉例:
緊急擴散,說真的,我第一次看見這四個字,我以為又是哪兒爆炸或找骨髓呢,往後一看是關於輸液問題的通知,輸液問題不是第一次被大家關注,用緊急擴散這四個字讓人覺得好像特別特別的重要,更尤其用了「有害無利」、「公認最危險」等字眼,您這麼突然的發這通知,真不怕把群眾嚇到?難道之前我都白活了?我輸液是忽悠我的?騙我錢的?你xx委早不普及這個常識,今天冒出來幹什麼?

而這種問題突然被央視xx委等關注並發通知,讓人有一種措手不及的感覺。甚至會讓有的人匪夷所思,甚至浮想聯翩:「咦? 我以前感冒發燒都輸液,為什麼現在突然又禁止輸液了?是不是出什麼大事了?」

眾所周知,關於輸液,如果醫生不給你開藥輸液,難道患者自個兒可以輸液?這其中醫務工作者也有一定的問題,比如有人會說是為了利益什麼的。

其實xx委、央視等想表達的主旨,就是想讓民眾和醫生意識到要科學的就醫,合理的用藥,不要過度的濫用藥,不僅危害身體,甚至會給我天朝添麻煩。

但如此突兀的宣傳方式,個人覺得很不妥。

想改變老百姓長久形成的意識和觀念,需要慢慢滲透到群眾,應該採用更科學的方法去普及這些醫學常識。不僅是群眾,還有醫生、護士、醫藥器材、醫藥生產等。

(不對的請指正,請補充)


巴不得醫生少開點瓶呢。但現在的國情,哪那麼簡單,嘴上說句話容易,真正解決起來太難。


當餐廳告訴你「小心地滑」有人傻逼去小心翼翼去滑然後摔倒了,你就告餐廳誤導要負責?那餐廳以後不再放告示,有人摔倒還得再被告。賤人就是矯情,感冒藥里還寫著請遵醫囑,還不照樣有人自己吃死。科學表明腦殘無藥可救。


嘿嘿,作為這麼官方的一個微博,居然發出這種不具操作性信息,實在令人惋惜,如同醫學上血鉀低於3.5mmol/l是為低鉀,需要補鉀處理,所謂的「能不輸」是什麼情況下,「能少輸」又是什麼標準,當然,我們在這討論這些事,其實真正最廣大的受眾是看不到的,他們只能相信所謂的xx日報,然後再次受傷


同意衛計委提出的原則。中國人輸液多,這已經是事實。
有人認為這種原則不具有可操作性而大加批駁,我個人認為這應該從兩方面來看,對在醫療口上乾的人來說,這確實不具可操作性,但複雜多變的病情表現,怎麼可能用幾句原則來給你可操作性?這其實也反映出臨床一線的醫生對於實際工作的「弱勢感」,期待有個可操作,又能在出了病情發展超出預料保護自己的「細則」。
但是對老百姓層面來說,如果政府層面能夠多宣傳這這種原則,讓更多的人明白,其實有些輸液是沒必要的,那也不是件好事?


過度醫療是不是無解,那要看患者對過度的定義。有海外生活經歷的人會有親身體會:中國大陸醫療過度的程度,遠超合理水平(濫用抗生素就是典型)。作為曾經的醫藥代表,朋友圈也有很多為醫院提供各種產品和設備的廠家代表,我個人看法:利益是很重要因素。政府投入不足,就動患者的錢包,長年累月醫患矛盾才到了今天的地步。

有人可能覺得這個問題只有醫生才最有發言權,我就以我以及家人這些年的就醫經歷為例:
我們家如有需要通常就近在一家三甲醫院就醫,門診居多。有些時候我對大處方存疑的時候,如果恰巧有同學、熟人也是同一科室醫生(其他城市),我就會諮詢他們。熟識的醫生一般會告知用藥方面的過度問題。(多做的檢查我姑且可以認為是醫生自我保護,至少葯的回扣我還是清楚的。有醫生可能會說沒見過回扣,你按領導的意思用藥,回扣這問題你得問你們領導,總之患者是變相承擔了這部分回扣的。)

有婦產科醫生說:美國一半的剖宮產是不必要的。那我們要問美國剖宮產順產比例是多少?中國比例是多少?這些年政府主管部門都在以行政命令的形式,限制過度醫療。要是沒有這些強制性命令,整體醫療環境很可能會更糟。很多醫療系統的問題不強制就根本看不到解決的希望。衛計委下達行政命令之前也是諮詢過很多醫學界專家意見的。如果那些行政命令大型知名醫院做得到,其他醫院實施難度也不會更大。(有一說一:醫保中心正常費用不該拖欠,危重患者醫保定額應靈活些)


葛蘭素史克事件只是大環境的縮影,如果放任自流,劣幣驅逐良幣,醫療界遲早全變成莆田私人醫院那副德行。當今社會,為了職業道德致利益不顧的畢竟是極少數,所以才需要更強有力的監管。

再嚴下去還有人願意當醫生嗎?這個問題就像再反貪腐、削減三公經費還有人當公務員嗎一樣。醫生群體人員流失主要原因還是醫患矛盾,不是因為窮。醫生群體作為一個整體收入不算低,哭窮的把靶子對準內部收入分配不公的問題吧。至於醫患矛盾的解決,我希望監管嚴些,再嚴些!

有些人一邊為收紅包、大處方、過度檢查、濫輸液這種行為洗地,同時又要希望醫患矛盾得到緩解。無異於放棄釜底抽薪,而去揚水止沸。


去甲腎上腺素口服和肌注可導致局部血管收縮,組織缺血壞死,一般靜注

大部分青黴素類口服吸收不穩定,不易控制血葯濃度,一般肌注

蛋白質類葯比如胰島素口服會在消化道內被分解掉失去作用,一般注射

硝酸甘油口服被肝臟大量代謝排出體外,一般舌下給葯…

用藥方式和劑量由藥物自身來性質決定,不是發布個原則能說了算的,還是遵醫囑。


少說了四個字,請遵醫囑。


大半夜看到這個問題突然就跳起來了想說點什麼···
這個用藥原則是說給民眾聽的,而並非醫生。

  1. 接受過正規醫學教育的人應該都知道輸液是風險最大的給藥方式,它在以最直接的方式改變機體內環境的穩態(如有效血容量、電解質平衡等)。
  2. 同樣學醫的人也知道,不同的葯給藥方式是特定的,引用一位匿名用戶的回答

去甲腎上腺素口服和肌注可導致局部血管收縮,組織缺血壞死,一般靜注
大部分青黴素類口服吸收不穩定,不易控制血葯濃度,一般肌注
蛋白質類葯比如胰島素口服會在消化道內被分解掉失去作用,一般注射
硝酸甘油口服被肝臟大量代謝排出體外,一般舌下給葯…


用藥方式和劑量由藥物自身來性質決定,不是發布個原則能說了算的

那為什麼衛計委還要發布這個用藥原則呢?
原來這是在向民眾普及醫學知識。
我的一位燒傷科老師說過,在中國為什麼抗生素輸液泛濫?很大一部分原因在於民眾醫學常識不夠。病人及家屬總想著用藥效果立竿見影,所以很多患者能輸液就絕不吃藥,他們認為吃藥刺激胃所以對身體傷害更大,而輸液好得快、好的徹底。最初醫生也會根據自身醫學知識對患者進行科學治療,併合理控制藥量,可是很多國人的體質已經是「百葯不侵」了,所以治療效果很差。這時患者和家屬可就不幹了,他們認為這個醫生醫術不行,強烈要求醫生輸液並使用更高級的葯。在緊張的醫療環境下遇到態度強硬的患者,醫生也是很無奈。好吧,既然你想要效果,那我就給你換更貴更好的葯,我就給你提高藥量(保證你生命安全的前提下),我給你輸液。這樣一來,短期內效果立馬提升,醫生省事患者高興,雙贏!何樂而不為呢。

所以,要解決這種類似的問題,不能只是用一系列嚴格的規章制度來限制醫生的行為,可能更好的辦法還是向民眾普及一種思想,「能不用就不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這種用藥原則雖然不太科學,但是朗朗上口,通俗易懂,效果也是相當好啊!
所以出現了下面這條微博

當然,這只是一個極端案例,所以醫生還須恰當引導病人,路還很長。


怎麼這個問題被莫名其妙的扯到了微博和傳媒上,題主是不是很無奈?除了@唐旭 就沒人正面回答你的問題,拍肩……

首先這話的出處,確實是衛計委說的,我們醫院是在上個月接到了相關文件(不是正式文件,也就是說這個非通知、非規定、非強制性)具體內容如下(需要說明的是,我們接到的文件和這個有些不同,這個是在網上複製的,文件在辦公室):

合理用藥十大核心信息

一是合理用藥是指安全、有效、經濟地使用藥物。優先使用基本藥物是合理用藥的重要措施。
二是用藥要遵循能不用就不
用,能少用就不多用;能口服不肌注,能肌注不輸液的原則。

三是購買藥品注意區分處方葯和非處方葯,處方葯必須憑執業醫師處方購買。
四是閱讀藥品說明書是正
確用藥的前提,特別要注意藥物的禁忌、慎用、注意事項、不良反應和藥物間的相互作用等事項。
五是處方葯要嚴格遵醫囑,切勿擅自使用。特別是抗菌藥物和激素
類藥物,不能自行調整用量或停用。
六是任何藥物都有不良反應,非處方葯長期、大量使用也會導致不良後果。
七是孕期及哺乳期婦女用藥要注意禁忌;兒童、老人
和有肝臟、腎臟等方面疾病的患者,用藥應當謹慎,用藥後要注意觀察;從事駕駛、高空作業等特殊職業者要注意藥物對工作的影響。
八是藥品存放要科學、妥善,
防止因存放不當導致藥物變質或失效。
九是接種疫苗是預防一些傳染病最有效、最經濟的措施,國家免費提供一類疫苗。
十是保健食品不能替代藥品。

出處是原文的第二條,你看,和微博沒什麼關係,是一個新聞發布會裡下發的倡議性文件。
關於第二條的解讀:
用藥應循序漸進。不同的給藥方式各有優缺點,不要盲目輸液。輸液見效快,主要用於危重患者的治療,但其不良反應的發生率和嚴重度高於口服,嚴重者可導致休克危及生命。肌內注射吸收速度在口服和輸液之間,可能引起局部疼痛。口服是最常用,也是最安全、最方便、最經濟的給藥方法,不過也存在著起效相對較慢,
可能引起胃腸道不適等問題。(來源於網路)

為什麼這條意見會這麼火爆?因為衛計委完全搞錯了方向(這麼說上級主管部門是不是要被查水表?)
這十條建議里其他的都是對普通患者說的,而且這一條是在對醫生說,恰恰這條最不應該說給患者聽的話被各個微博傳的沸沸揚揚,媒體斷章取義的威力實在是恐怖。

希望大家注意,在醫患關係里沒有強買強賣。醫生只有提出建議的醫療方案,而決定權在患者本身。也就是說讓你輸液你不輸,醫生不能強制,只能無奈的看著你離開。不需要輸液你強烈要求也可以,這個大夫不給開藥總有一個願意給開藥的。

我從不否認醫生里有追名逐利者,有庸醫,有騙子,哪個行業里都有。不要以為事關人命就都是聖人。但是,好醫生一定是大多數,是絕大多數。找個好醫生,聽他的話。


明天考試。就隨口答了。作為醫生的兒子,我雖然完全不懂醫,但闡述一個事實,我從記事開始只輸過一次液,小時候大約七八歲副傷寒輸過一次頭孢,同時這也是記事起唯一一次使用抗生素,包括口服。問過父親,他說用藥輸液本來就是有醫療原則的,但是常常病人要求輸液,不輸液不放心,所以在原則允許的情況下可能會根據病人的要求輸液,但其實不到真正需要輸液的時候本來根本就不該輸液,至於甚麽是真正需要輸液的時候,這要醫生結合病情和臨床經驗具體判斷,不是知乎上看一兩個答案就自己能決定的。至於你去看病,可操作的方法,直接問一句醫生是不是有必要輸液?解釋一下你是相信大夫診斷的,但是也沒有特別喜歡輸液的特殊情節,不會覺得大病小病非得掛個瓶子才能治好,請醫生拿捏一下吧。


中國人不知有多喜歡輸液


遵醫囑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建議。
但是,前提是有一個好的醫療環境。沒有好的醫療環境這句話就是放屁。
基本上,現在的醫療環境是,以上提出的建議是患者覺得。不管他得了什麼病,他想吃藥就吃藥,不吃藥就不吃藥,還得看好。
然後,還有的就是,有些醫生覺得,這樣子賺錢,所以應該這樣子來。
我自己也是醫生,深深覺得,醫改這個事情,還要深入再深入。現在就是摸了個皮。當然,這會深深地觸及到既得利益者的利益,遭到強烈抵抗。
我不曉得什麼時候可以實現這個建議。
中國的醫療環境,我可以這麼說,這不是患者或者醫生的錯,大部分情況,他們就是受害者。也不是體制的錯。錯在腐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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