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歲生孩子,戶口怎麼上?觸犯國家法律嗎?懷孕了不生又怎麼辦?

17 歲的堂妹和同學戀愛,現在懷孕 4 個月了,孩子能要麼?


刪除原答案。新的一年希望一切變的越來越好,希望表妹能有新的生活,希望小侄子健康長大。

生活選比想像得來得複雜。

步入婚姻需要慎重,孕育生命更需要慎重。

以上。


17 歲的堂妹和同學戀愛,現在懷孕 4 個月了,孩子能要麼?
能不能要由表妹和她的監護人(父母)決定,父母有強大的心理準備和素質,兒孫的未來才能有保障,而不僅僅是生下來,活下去。

孩子生下來戶口怎麼上?
一是等到每五年一次的人口普查時再繳納社會撫養費(前提是這個孩子一直沒被計生部門發現),按當地城鎮居民年均收入2至5倍算。很多沒取得准生證的「黑戶」孩子在人口普查時會集體上戶口; 二是直接繳納社會撫養費,取得准生證。未達婚齡的女性生育在管理上比超生還嚴格,各地標準也不同,可查看當地的計劃生育條例。一般是落戶在有資格生育孩子的人家(有直接落在自己父母家的,當成弟弟或妹妹養):三是直接找有資格生育孩子的人家落戶,父母的名字登記的是別人,孩子在自家養。前提是別人同意,保密工作做得好(一般是通過賄賂計生部門實現,賄賂金額比社會撫養費少,但可能出現送錢無門的現象)。

觸犯國家法律么?
未婚先育(就是沒有結婚證,領取結婚證也有要求,你的表妹顯然沒達婚齡)和超生一樣,違反了《人口與計劃生育法》。這是繳納社會撫養費的法律依據。

不生又怎麼辦呢?
不生的辦法大家都說了。記得術後善加保養,小姑娘不懂得這些,大人要注意。


這讓我想起我的表妹,不過我的表妹生下小孩的時候已經20歲了,但是由於男方未夠結婚年齡,所以到現在還沒結婚。
我表妹成長的家庭環境不太好,雖然物質條件還不錯,但是姑媽不懂得怎樣和她溝通,基本上一見面就是吵。更糟的是表妹還有個很懶的弟弟,在家裡啥事也不用做,但是姑媽就是很寵他。這樣表妹的心理更加不平衡了。所以一開始懷上了也不敢跟家裡的大人說(我也是她懷孕六七個月才知道的),就找她自己的堂姐商量,堂姐都勸她生下來,怕墮胎後以後不能再生育。
結果呢?生下來的是個女兒,男方的父母當然不太高興了。開始嫌棄表妹家庭條件比不上他們的另外一個媳婦,擺酒的事情一直沒談妥。另外,表妹的男朋友比她還像個小孩,一天到晚只知道吃喝玩樂,想法又幼稚,又不會在父母面前為女朋友說話,又不去努力找工作賺奶粉錢……一大堆麻煩的事接踵而來,小孩的戶口問題,抓計劃生育的過來追交社會撫養費等等。
很多次聽到大人們說,如果那個男朋友還是像個二吊子,還是和男方談不妥的話,就叫表妹丟下女兒,跑回娘家,當什麼事情都沒發生過,過幾年就沒人記得這些事了,但是再找人嫁了。而且不要給小孩喂人奶,因為要不要她還不知道。
我聽到這些話心都涼了,小孩是無辜的,為什麼要用大人的錯誤來懲罰小孩?嬰幼兒期對於人的成長來說是非常重要的,在一個缺乏愛的家庭中成長,我很怕她又會又上表妹的老路。
所以,我堅決反對把小孩生下來。沒錯,大人應該為這條生命負責任,但是把他生出來就算是負責任了嗎?顯然這個小孩是題主的堂妹及其男朋友意料之外的產物,他們並沒有做好迎接這個新生命的準備。連他們自己的心智都不成熟,還指望他們來養育這個小孩?恐怕到時候他們只會覺得小孩是個負累,在無意中給小孩灌輸這種觀念,小孩怎麼有可能培養出健康的人格呢?
至於領養,如果小孩的運氣好可以得到較好的成長環境,但是如果領養家庭再次遺棄這個小孩會給小孩留下多大的創傷可想而知。
正是因為這是一條生命,才要為他負責,如果不知道怎麼面對這個小孩,怎麼養育這個小孩,怎麼安置這個小孩,還是不要把他生下來吧!


堅決反對生下來!求你堂妹饒了這個孩子吧!
堅決反對生下來!求你堂妹饒了這個孩子吧!
堅決反對生下來!求你堂妹饒了這個孩子吧!

大家捫心自問,能不能接受自己是一個17歲少女「無知」的禮物!
大家捫心自問,17歲的時候生下的孩子能不能好好撫養!
別說什麼生下來就能養!
如果只給一口飯就算養大了孩子,那我們辦學校,聘老師,出版一本又一本的教育書籍,研究各種材料的嬰兒服裝面料、奶嘴材質、輔食營養搭配幹嘛?沒事閑的?


求你們這些把女人看做子宮的漂亮載體的鍵盤俠饒了這個未成年少女吧!她的人生才剛剛開始,不應該因為兩個人的錯誤而結束!

實名反對所有支持孩子生下來的!不然孩子10年後去豆瓣小組「父母皆禍害」吐槽的時候,你們能幹嘛!你們只會在鍵盤上敲打「這樣的父母有什麼資格生孩子」而忘記了自己當初是怎樣勸別人把不該生的孩子生下來的!


我在一個貧困縣鄉下派出所工作。
來上戶口的新生兒,很多,很多,都是非婚生子。
我說的非婚生子,是指父母不到法定婚齡而沒有領取結婚證,導致出生證明上孩子顯示為單親。
但是小孩的父母不這麼想——不,十五六歲的孩子不會有什麼想法,應該是小孩的爺爺奶奶不這麼想。他們覺得農村辦過婚禮就可以了,十六七歲無所謂,雙方家長都同意就可以。大不了等以後補辦結婚證。
這樣的未成年父母來給孩子上戶,父親能來的很少,大多是母親單身在「公婆」的陪伴下來的。小孩的父親呢?那些十七八歲的父親呢?在外打工,他們往往初中畢業就不再上學了,出去干一份流水線的工作,或者司機,或者保安。我沒有任何看不起以上職業的意思,但是大多數初中畢業就能從事的工作是沒有任何保險和休息保障的,甚至沒有合同。
但是無所謂了,反正在農村老家有房子也有新農合,住房公積金什麼的完全沒必要。那些小小的母親就挺著肚子住到了「丈夫」家在農村的房子里,而孩子的父親,配種成功就繼續進城打工了,整個懷孕過程甚至孩子出生以後,他們很可能都不會出現,大家也都習以為常。
然後這些女孩,很少有父母管教的。有的同樣初中畢業就出去打工,懷孕了就回來待產,也有的根本從來沒有工作過,畢業了在社會上混,玩,然後早孕。孩子出生了之後,有的把孩子扔給公婆,出去和丈夫一起打工,然後就是製造出同樣缺少父母管教的下一代;也有的不再出去工作,吃住在男方家裡,因為長時間不見面,有些會離婚,但是農村的女孩一般不愁嫁,於是餘生的價值就只剩下嫁人。
不管是哪一種,一眼下去,都能把她們一生看完。
而題主,你的妹妹不應該有這樣的未來。人年輕時候犯錯不可怕,為錯誤買單一生是誰都不能承受的。


基於女性的生命價值僅為「子宮」二字,所以當然要把孩子生下來,堂妹怎麼活怎麼死觸不觸犯法律,很重要嗎?
西方堅定反墮胎黨多為宗教原因,中國這群「聖母」是為了什麼呢?
17歲的媽媽,
1身體、卵子未達最佳生孩子狀態,
2心智、經濟能力、社會能力未達最佳養孩子狀態。
這個時候生下孩子何止是對她自己的摧殘,對孩子也是摧殘。
當年臭名昭著的父母皆禍害網路社區曾發起話題:如果讓你回到出生那天,你會做什麼?出人意料的是,下邊居然不少人回答「希望自己不要被生下來」。
並不是生下來,孩子就會感恩,痛苦的人生只會讓人痛恨出生。許多人的父母並未對孩子的到來做好充分的準備,這對孩子的成長而言是非常可怕的。你們準備好怎麼解決孩子在成長中面臨的普通小孩不會遇到的困境了嗎?準備好讓流言閉嘴了嗎?準備好解決孩子的社會撫養費了嗎?孩子生出後的事你們又不管。
這兒反墮胎的人不是站在人道主義,而是為了自己看著心裡舒坦,誰又不是呢?我看著一個大好年華的姑娘被你們建議著匆忙走上不能回頭的困境人生,以及一個即將帶著悲劇出生的孩子,我也不舒坦,很不舒坦。
而且我必須坦白,我反對的原因不僅僅是因為當事人個體,也是因為一味強調未出世胎兒「人權」的現象,對女性整體而言絕對不是一件好事,這能直接牽扯上對女性的性禁錮,而性禁錮裡邊水可深著呢。
早就已經不是隨便生一堆孩子起一堆阿貓阿狗的名字扔地頭他們就能自己長大的年代了,上一輩人中不少都有或多或少的心理問題,只是大家都這麼整所以人們意識不到有什麼問題。


有人說要少女生下孩子,他們收養。我想問問他們有沒有考慮這個問題,如果生下來的孩子不是一個你心中預想的健康完美的嬰孩,而是帶有某種程度的缺陷,你還會收養嗎?
這個問題已經好久了吧,看見被頂上來好幾回了。無論決定是什麼,希望你們早就已經決定了。


樓上的人扯了太多沒用的東西,樓主只是來問實際問題解決的,問什麼你們答什麼不就好了嗎?

1、戶口怎麼上?
你可以到派出所上,按非婚生子女落戶你堂妹家中。具體事宜請諮詢當地派出所。
2、觸犯國家法律嗎?
觸犯,需要交納社會撫養費。具體事宜請諮詢當地計劃生育部門。
3、懷孕了不生又怎麼辦?
如果沒有其他禁忌的話,可以流產。具體事宜請諮詢正規醫院。
4、孩子能要麼?
根據自身、胎兒和家庭條件自行選擇。具體事宜請諮詢她和父母。

另:本人一貫遵紀守法,不想背上教唆的罪名,故不提供諸如改變新生兒名義父母進行落戶之類的答案。


四個月大的胎兒不是生命!28周(或說24周)以前的胎兒都不算是生命!未出生的胎兒不算是人!
如此之多的人從道德方面對懷孕生產進行判斷,既然本題加入了法律標籤,我就從法律方面說說。一點淺見,謝謝指正。
先說結論。
對於孕28周以下的胎兒,母親有權選擇終止懷孕。這是屬於母親的「隱私權」,而無關胎兒的「生命權」。
生物學對於生命的定義是:生物是自我組織和自我製造的。由於28周以前的胎兒離開母體以後,是無法生存的,即是此時的胎兒可以組織和製造,但是無法「自我」。也因此,胎兒屬於母體的一部分。
隱私權屬於個人權利,個人權利是「基本的」和「絕對的」自由。本題中的隱私權主要是母親對於自己身體的支配權。
其實看過美國聯邦最高法院「蕾兒墮胎案」和「凱塞墮胎案——對蕾米案判決的複核」這兩個關於墮胎合法化的案例,對墮胎著部分內容也就沒有太多疑問了(中國也是墮胎合法化國家)。
蕾兒墮胎案(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
該案是對德克薩斯州墮胎法的質疑,該法規定:「凡實施墮胎均屬犯罪,除非為了挽救母親生命由醫生建議墮胎」。提出訴訟的是一懷孕的單身婦女蕾兒、一對妻子不能生育的夫婦約翰、道兒以及一位執業外科醫生赫爾福特博士。他們指控該墮胎法不符合憲法。
判決裁定該州墮胎法不符合美國憲法第九修正案。
依據:
隱私權的保護範圍,包括婦女的「墮胎權」。
憲法上的人應該僅適用於出生後,至於未出生胎兒,並非憲法增修條文第14條中所稱的「人」。
法律對婦女墮胎權的保護,採取「嚴格審查」標準,州可以主張,基於保障懷孕婦女的身體健康、維持醫療標準、以及對於未出生胎兒的生命權等具有「重要利益」,當此種利益已達「不可抗拒利益」的程度時,州可以立法的方式,對於婦女的墮胎權作一定的限制。
最後,法院提出「三階段標準」。(a)在懷孕三個月以內,孕婦和醫生可以自行決定和實施墮胎手術;(b)懷孕三個月以後,州可以基於對孕婦健康的保護,對墮胎的條件進行合理的規定;(c)到懷孕七個月(即離開母體可以存活的胎兒時期),州為了保護潛在的生命的合法權益,可以選擇禁止墮胎,除非根據醫學判斷,為了保護母親生命和健康不得不墮胎。
凱塞墮胎案(Planned Parenthood v. Casey)基本保持了羅訴韋德案,但是對墮胎法進行了細化。與本題有關的包括:

  • 州沒有權利准許丈夫干涉妻子墮胎,丈夫沒有權利在妻子做出個人判斷之前要求妻子須徵得他的同意,丈夫對潛在生命的權益還不至於超過妻子的自由權利。
  • 18歲以下的未成年少女懷孕,必須有她和她的父母之一或監護人的書面同意才能墮胎,醫療緊急情況除外。

從某種方面說,本題中胎兒的去留,和諸位沒有任何的關係,和想要領養的人沒有任何關係,和支持流產的人也沒有關係,甚至和她的小男朋友也沒有權利選擇是流產還是生產。只有未成年母親本人以及她的監護人有選擇權。
最後多說幾句。
私以為,說「生下來吧」以及「流掉吧」的人,有些「無禮」了。因為這些話已經涉及別人的隱私權——在不危及他人及公共利益的情況下,個人有充分的使用、支配自己身體的權利。
善意以及喜好,都不應該成為過分干涉或者壓迫他人的理由。
對於墮胎,田醫生在「意外懷孕應該怎麼選擇葯流還是人流?各有什麼利弊?」中有很詳細的醫學指導,其中關於孕28周不得引產的法律依據就在於此。
認同李默然先生的見解,請諸位多從母親的權利考慮吧。


上面一幫人權衛士,看著真叫人呵呵。
lz不要聽他們的,孩子堅決墮了。上面那幫人權衛士們,無非是為了滿足自己道德衛士的虛榮心而已,不信你把孩子生下來要他們帶,他們誰會幫你帶哪怕一天?
他們誰會幫你買尿布?哄小孩睡覺?買奶粉?送孩子上學?交學費?……


如果是我的話, 我不會把孩子生下來.

很多人提到責任這個事情. 沒錯, 就因為責任感, 我不會選擇讓自己最重要的人從一出生就處於劣勢, 從一出生就缺少父愛母愛(沒有父親,單親媽媽必須工作養家沒時間陪小孩).

如果我是那個嬰兒的話, 我也寧願母親不要生我下來.

我看到有人說"很多人家庭收入不高父母離異父親暴虐, 小孩不都這樣長大了."

是的, 沒錯, 很多人, 在父母棍棒下, 只要給一口吃的, 就長大了. 但是, 套用進擊的巨人裡面一句話. 有的畜生只是長得像人而已. 讓一個小孩活下去很容易, 長大成人很容易, 但是人如果只是吃喝長大, 跟腦殘巨人有什麼分別?

如果我有孩子的話, 我不會讓她和世界上的任何孩子相比有任何劣勢. 我不指望她出人頭地, 但是, 如果她想學習, 想要獲得愛, 想要探索這個世界, 一句話, 這個世界上別的小孩能有的任何機會, 我會讓她也擁有.

如果別的小孩能有的, 無論是接受教育的機會, 擁有一個健康的成長的機會, 我因為經濟能力不能給她的話, 我覺得, 我不配做她的母親.

正因為敬畏生命, 才不會草率地把她帶到這個世界上來. 我們領養動物的時候常說 "要負責任, 要尊重生命, 所以如果不能對它好的話就不要隨隨便便領養, 尤其是學生不要輕易領養." 怎麼就沒有人說"動物也是生命, 如果你不領養的話他們就要被安樂死, 所以不管你自己處境多不穩定都一定要把寵物帶回家"?

還有人說"一個可愛快樂的、整天圍著你轉、口中喊著"爸爸抱抱"的孩子,從此再不會有機會降臨到世上了。"

請問你生孩子, 僅僅是為了他們的可愛, 為了他們圍著你轉, 求你抱抱? 孩子不是你的洋娃娃, 孩子是有活生生的生命的, 是有獨立意志, 痛楚快樂和獨立人生的一個個體, 他們不是為了滿足你"想要一個可愛的孩子"的願望而活在這個世界上的. 如果你想要可愛的, 圍著你轉求你抱的東西, 我覺得你不如買只狗來養算了.

我沒有說墮胎不是一個殘忍的事情. 如果可以, 我希望每個胚胎都能生下來, 每一個未婚媽媽足夠強大, 收入足夠多, 意志堅定, 能給自己的小孩別人的孩子一樣的成長環境和機會. 但是, 這個世界也是一個殘酷的世界, 每天都有很多嬰兒胎死腹中, 很多小孩夭折, 很多小孩長大變成小偷, 貪污犯, 強姦犯, 每天都有很多生命被殘忍地殺死, 很多生命活在恐懼中, 很多生命不知道希望是什麼東西, 這個世界就是這樣, 只是溫室出生的人看不到而已.

前幾天有人微博上發帖說, 自己內蒙古老家的養了十年的牛要被殺了, 然後自己就能吃牛肉乾了, 引來幾千人留言說博主好殘忍, 應該把牛當家人一樣養老送終等等. 博主發言澄清, 並聲稱轉發者送牛肉乾一包, 結果呢? 一下子引來幾十萬人轉發. 君子遠庖廚, 但你不能一邊吃肉一邊說著"啊啊啊殺戮好殘忍"啊.

為人父母是這個世界上最難的工作之一, 可惜為人父母的門檻比世界上大多數工作都要低. 如果以為把小孩喂成年了就算圓滿完成撫育孩子的任務了的話, 跟畜生有什麼分別.


1,孩子能要。
2,在一些地方,可以上戶口。不能上戶口的地方,等女孩子到法定結婚年齡也就可以上了。
3,
4,不生就儘快流掉,肯定越早越好。
==
但事情不是根據上面幾個問題就能決定的。

至於如何決定,得看女孩、女孩男友、女孩父母、男孩父母的態度。

有關一條人命,兩個大孩子,兩個家庭,我也不敢說個人意見。
==
提醒家長對女孩子做好避孕教育。


讓我驚訝的是知乎對這種問題的回答往往都是男權立場的,大言不慚的;對那位小小的母親的權利幾乎是從未考慮的,生不生的權利在這個母親手上,而不在那些上
嘴皮碰下嘴皮大談一個未出生的胚胎「人權」,讓明顯沒有撫養能力的十七歲女孩承擔起她不能承擔的責任的人的手上。什麼時候大家能第一想到這件事件的真正當
事人是這位懷孕的小母親,而這個母親也是個人,更需要「光明的未來」。那些說領養,不許打胎的人,和那些生孩子的時候保小孩不要大人的人一樣,可怕。


第一的李哥,是種辦法,但是根本不認識你真是不敢這麼做啊!建議還是引產吧!對孩子大人都好,17歲自己都養不活怎麼養活孩子啊!ps,那些說中國這個神奇的國度的人,待到你去過國外你會明白天朝真心真安全舒服!儘管我們有很多不足,但是我們有改的意願,我們有決心!


好吧,有些人好像看不懂,理解反了,那我補充一下:
1.人,才有人權。
2.受精卵沒有人權,只有卵權。俗稱「有個卵權」。
3.胚胎沒有人權,只有胚權。俗稱「有權?有個胚。」
以上。

天賦人權。
嬰兒剪斷臍帶之前不算人,但嬰兒的母親早就是人了。


對於那些贊成孩子生下來的人,並承諾如果家長不願意,他們願意領養小孩的這種人真心不理解,現在這只是一個個案,社會中像類似的事件,不可能是一件孤案,是不是他願意把類似遭遇的小孩都領養來。另外站在家長角度考慮問題,他們把小孩生下來,到時候轉手送人,他們從中會得到什麼好處。


我媽媽同事的女兒也遭遇同樣的事情。大概是兩個月的時候發現,之後做了人流。對方男生是個混混,生下來是個禍害。家裡堅持要打了。後來,女生打胎了,又跟那男的跑去廣州,男的沒能力賺錢,女生每月找家裡要錢。
我的建議是女生假如還是有想法讀書,過上大多數人認為正常的生活。就一定要打掉。(男方是個渣,女生務必要跟其斷絕關係,徹底的。)
觀點自私。但是也想不出更好的方法了。


上天正是用快感來引誘人們繁殖,否則我們思考人生的時間會更長。

建議別要,也別送人了。

要了孩子,生下來是一大關,女人生孩子是有很大風險的,哪怕現在醫學如此發達,還是有風險。
養孩子,這就不說了,誰養誰知道。
各種證件是麻煩
頭疼腦熱是麻煩
以後的教育是麻煩
連爹媽都不能承擔責任,這孩子能成長得好嗎?
這是不負責。

如果說生下來送人
也是對自己和孩子的不負責,親生的和非親生的能一樣嗎?不擔心嗎?
何況生下來畢竟是個牽掛,對孩子、自己的人生又有什麼樣的影響?
送人之後,和陌生的別人家庭有了牽連,以後還有另外一堆麻煩

好了,不多說了,鼓勵生下來的那些人,不是欠考慮就是沒經驗
要收養孩子的人,很偉大,但是還是別害了孩子和孩子他媽,反正我對此沒信心。


事到如今說什麼都晚了,生下來就好好養,沒生下來就好好學習吧。
反對@李正筆 的答案。

1.女性有生育權,包括生育的權力不生育的權力。所以生還是不生,應該讓女孩自己來選擇。(自行考慮自己的家庭狀況,和自己的打算。當然因為17歲仍是未成年,監護人的想法也很重要。)另外讓孩子來選擇基本是最扯淡的……
2.用"流產就是剝奪了生命"的話來讓女性產生不道德感和用"未婚生子就是失去貞潔"來讓女性產生不道德感是相同的行為。
3.如果生之前就打算送他人領養,就不要生。因為女孩根本不想承擔這個責任(育),完全是被「流產就是剝奪了生命」的觀念所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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談保護生命之前,請先考慮下已經有生命的人。有人說"一個可愛快樂的、整天圍著你轉、口中喊著"爸爸抱抱"的孩子,從此再不會有機會降臨到世上了。"。但是事實是,孩子都沒生呢,扯這虛幻的未來有什麼意義?

活著的意義不僅僅是活下去。既然生下來,就應該讓孩子活的像人,這才是對生命負責任。


守護自己的孩子,是偉大的道德和義務。
要求別人這麼做,是可怕的……暴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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