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獨夫妻可生二胎的規定,會不會導致非獨生子女在擇偶的平衡體系中受歧視?




和房價帶來的影響相比
可以忽略不計


這個問題可以換個思路提出,父輩為社會做出了貢獻能做為孩子享有社會政策支持的理由嗎?
或者父輩沒有做出犧牲,那麼孩子需要為此承擔不利益後果嗎? 權利繼承的問題 很有意思


歧視,是在大量樣本產生的因果條件下(有時是不完全取樣導致的偏見),忽略這個個體的因果。

比如說。招聘程序員的公司歧視胖子,或者黑人。他們可能認為大多數胖子自控能力差,或者黑人受教育程度低。但是他們忽略了眼前的這個胖子或者這個黑人的能力。這種不計直接因果的行為才叫做歧視。

所以,不能說擇偶中存在對非獨生子女的歧視。首先,這個政策是針對「每個」獨生子女的,它的因果是必然的(至於其它因素干擾下面說)。其次,擇偶本來就是很私人的事情。你說我就不喜歡這個那個,也不算是不合理的因果。它並不像其它場合(比如招聘)可以找到不和因果的界限(比如人種和是否勝任工作)。

另外,以非獨生子女生二胎為目的擇偶,不是歧視,但是短視。生活中如此算計的人,下場往往堪憂。因為世事無常,你算不過來。如果後來你發現其實自己幾年後可以去國外生活,而錯過了自己本來喜歡的人。再比如,你就像要孩子,結果眼前這個非獨生子女身體有缺陷,還不如那個身強力壯的獨生子女 ……


不會,
有能力撫養2個孩子的不會付不起罰款金
沒能力撫養2個孩子的, 就不會在乎能不能生2胎
沒能力撫養2個孩子, 但有生了一堆孩子的, 你收不到這種人的罰金.

ALL in ALL, 無論何種情況, 這一政策, 基本為錦上添花型政策.


我覺得不可能。

很簡單,你只要問自己一句,身邊有人因為是非獨而分手的么?

答案就出來了。



如果家裡經濟條件不是特別好,造成婚戀劣勢是顯而易見的。
現在單獨二孩兒也出了,對於有錢的生兩孩獨生子女政策早就不是問題,是什麼人相應政策號召決定生二胎的顯而易見,我知道自己條件有限,只想生一個給他(她)全部,我會介意跟這種沒多少錢還生二孩的家庭拉親家。


在中國的規定製度下不是雙獨生個二胎很困難?
二百塊錢找個熟人吃個飯辦個准生證在中國都不叫事兒

PS:以上回復雖然很那啥,但是我覺得比這個規定本身好多了


現在年輕人在生育問題上最大的矛盾在於生不生孩子,至於生幾個想得還真不是特別多。大部分都是看情況而定,畢竟現在生孩子容易養孩子太難。就算政策允許,經濟條件和精力體力也要允許才行。

所以現實生活中,還沒見到僅僅因為對方非獨而分手的例子。不過,作為加分是很可能的,對於雙方父母尤其如此。親身經歷表示,一個姑娘向未來的婆家表示能生並且願意生二胎,公婆會眉開眼笑視作珍寶


一定會。
首先,計劃生育政策不是一條正常的「政策」,是在特殊條件下的產物,不過不能否認在某個特定時期,計劃生育政策在推動社會前進方面有幫助。因此雙獨夫婦其實是在「畸形政策」下的產物(我沒有歧視的意思),如果他們有生育方面的訴求,我會認為這可能並不是出於他們內心自願,而是僅僅是因為雙獨的身份。
其次,生育問題其實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是生還是不生,然後才是生是幾個。據我了解,很多結婚的人沒有打算要孩子,或者說其實他們還不知道為什麼要孩子,僅僅是因為是別人都有了孩子,咱們不生是不是就不正常啊。就這一點來說,對於生育的選擇本身就是非理性的,來自他們的歧視,也算是非理性的吧。儘管歧視好了。(我有一個哥哥 ^_^


會!因為涉及到財產。


一切偏離自然規則的產物都會走向滅亡


對於我而言,在擇偶的充要條件就是對方必須是獨生子女——我要生二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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