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響樂團演出時打擊樂聲部應如何分工?
交響樂演出時經常看到打擊聲部中一個人負責好幾樣樂器,是因為這些打擊樂器間沒有重複小節?還是因為人手不夠?
卸腰。
一般管弦樂作品在寫作時會安排兩到三個打擊樂手。每個樂手分別負責一到兩件大件打擊樂器以及若干件小件打擊樂器。不是打擊樂器沒有重複小節,而是作曲家在寫作的時候就會做到統籌規劃,讓兩三個打擊樂手發揮最高的效率,在不同的地方用不同的樂器。其實,某些作品用到的打擊樂雖然多,但是同一時刻用到三件打擊樂器(即需要三個打擊樂手同時演奏)的機會可能也並不多,同一時間用到三件打擊樂器,效果應該就會很好了,並不是打擊樂器同時使用的件數越多,效果越好的。這個是看曲目的。歐洲的國家交響樂團一般是兩個定音鼓(或者一個),一個Soliste(行政權力和定音鼓一樣,負責高難度的樂器,有點像聲部長的這樣一個職權),兩個小打這樣的配置。有時候曲目打擊樂戲份多,會外借。
跟你按照樂團人數來確定打擊樂手的都特么是業餘的
首先,定音鼓一般是一個固定的人來敲,這個人稱之為打擊樂首席,也有樂團把定音鼓這個職位分開單獨算,這個人一般是樂團打擊樂組綜合能力最強的那個人,很多時候會負責對整個打擊樂組的協調與音色做要求
然後小軍鼓,這個人一般樂團中是打擊樂聲部長的身份出現,也有職業樂團對這個聲部長的概念很模糊,如果是,那他就來做打擊樂組除定音鼓以外其他人員的協調樂器安排
還有一個旋律打擊樂手,就是很多回答的人所說的,馬林巴,木琴,鋼片琴,管鍾等等,其實交響樂團用馬林巴很少,如果有人說馬林巴和木琴一樣,叫他滾粗,不懂別裝
一般較為固定的就這三個人,但是除定音鼓外基本並不是一定固定的,具體要看樂團排練的曲目
樂團的常任一般是五人,而且有的時候的曲目需要十個人,那可能就需要外援
手機打先說這麼多,有問題,直接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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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為根本不需要那麼多人,交響管弦樂團一般曲子三四個人足夠了,不過現代的樂曲、交響管樂團的也許會多一些。作曲家會安排好讓這幾個人發揮最優的效果。試想一下,好幾個人同時丁玲桄榔的敲打擊樂是怎樣一種感受。
120人或以上的管弦樂隊打擊樂聲部應在8至10人,固定的打擊樂器一般有定音鼓、大鼓、小鼓,通通鼓,馬林巴等。
定音鼓要求一人,且空閑時間較少。大鼓一人,空閑時間多,這時候就可以兼職鈴圈,沙錘,三角鐵等。
小鼓和通通鼓一個人負責,即架子鼓譜子也可以。
馬林巴一人,還有鋼片琴,顫音琴和管鍾。看具體曲子了。
像鑼,鑔,棒戈鼓,康家鼓等小型打擊樂,一般編曲部分比較少,這些打擊樂器的分配基本就四個字。
誰閑誰來。除了部分樂曲會單獨有打擊樂solo的樂章,絕大多數情況下打擊樂器並不會有全體同時發聲的機會。
最常見的,亦即人數最多的,如雄壯的樂章(樂曲開篇或結尾部分),基本配置為:定音鼓,大軍鼓,小軍鼓,(這兩人多組成CP,共用同一張譜子,多為前後半拍的配合),大鑔/吊鑔。配置為4人(參考《加勒比海盜》高潮部分)。
輕快的樂章,會需要用到鈴鼓,沙錘,Agogo,三角鐵等樂器,而此時很少再會用到大鼓、小鼓,大鑔等,也就是說,上面的那幾個人進入這一樂章後就可以換樂器了。
舒緩的樂章,大多用到三角鐵,音束,同理。偶爾會出現一小節吊鑔的滾奏漸強以加強。人的配置同上。
在這兩種情況下,定音鼓的運用不是絕對的,基本上有小件樂器時,定音鼓都會有需要演奏的內容,充當必要的低音擔當。但也不是絕對的,有時定音鼓的譜子上也會出現鈴鼓/三角鐵的部分,這就是說,這些打擊樂器需要定音鼓手來兼職。特別地,很容易出現整個打擊樂聲部只有定音鼓一個人在戰鬥的情況,因為最不吵而和諧。
還有一些具有特色的打擊樂器,會在比較大配置的樂曲中出現。如康加鼓,邦戈鼓,甚至非洲鼓,中國打擊樂器(如小鑼小鑔,排鼓,中國大鼓,拍板,木魚,碰鐘,串鈴,大海鑼,雲鑼,十面鑼等等等等)自然是在有特定情境的音樂環境下運用,參照如《五聲神韻》---王和聲。一般出現這種不常見的打擊樂器時,打擊樂聲部的人員配置就不能按平常的標準進行了,視曲子的龐大係數而定,可能會需要外借打擊樂手,或者讓別的聲部的演奏人員臨時兼職,(例如民樂交響樂《雪鄉》選段中,有一段打擊樂合奏是重現東北農民收割麥子時的場景,除了本身就有的打擊樂手們,剩下所有的樂團成員都拿起鼓槌敲打、刮「竹簸箕」,模仿麥子在簸箕上顛簸甩乾的聲音,此時全團的樂手都是打擊樂手。)當然最常見————實在不行只好割捨不必要的打擊樂器,選不得不打的。
另外,單獨來談一下打擊樂中的旋律樂器,如馬林巴,木琴,鋼片琴,顫音琴等等,這些樂器當然都歸屬為打擊樂!一般會在旋律性很強的樂曲中運用(甚至SOLO,參照《音樂之聲》選段),或者在樂曲的開篇作為引子(鋼片琴,顫音琴使用居多)。這種旋律樂器往往也是同傳統打擊樂器如小鼓,大鼓不同時出現的,所以可以互替。
最後來說一下架子鼓/爵士鼓,看名字就知道會在哪種風格的樂曲中出現,爵士,流行(如《我心永恆》)居多,此時傳統的打擊樂器,如小軍鼓,大軍鼓等等就不是那麼使用頻繁,因為也有重複的嫌疑。
綜上,最最最常見的情況是:一人定音鼓,一人小鼓,一人大鼓,一人鑔。剩下的時候,如果一首樂曲里有其他打擊樂器出現,就只好靠打擊樂手在台上走來走去完成了。一個打擊樂手在一首曲子里兼7件樂器的情況也不是沒有。這也是考驗樂手水平的時候了。
所以,這也體現出鼓手與打擊樂手的區別。一個鼓手如果是流行樂隊的鼓手,那他可能確實就只會打架子鼓。如果一個鼓手是樂團出身(管樂也好,民樂也好),那麼他在會打架子鼓的基礎上,還會10幾20幾件打擊樂器,也就不足為奇了。打擊樂人手不夠其他聲部也可以客串的,比如今天就看到彈古鋼琴的去敲鈴鼓…
國內樂團配置根據規模大小都有點不同,比如我所在二線省會省交是定音鼓當打擊樂首席,聲部長的概念很模糊,要說聲部長肯定就定音鼓了唄。由於人數較少偶爾還需要民打友人來客串一下,比較閑的小號圓號偶爾也會客串。再比如友團某音團是定音鼓首席和打擊樂首席是分開的,他們團人多。當然我是敲小打,除了定音鼓和小軍鼓外樣樣都要敲,如果一首曲子需要使用的樂器比較多,都是兼著敲的,一人看兩份譜子甚至三份,小打一般不會從頭到尾都有,兼著敲沒什麼問題。有些有衝突的地方適當省略。
感謝邀請。
有的是作品裡作曲家會安排,有的是指揮排練的時候會安排,打擊樂聲部裡面也可以安排,每人負責幾種。反正一般打擊樂之間是互相穿插演奏,大軍鼓什麼的也不可能從頭打到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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