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如某宗教中的唯一的神向某一教徒現身,並要求其殺死全家父母兄弟姐妹以獻祭神,此教徒是否應該動手?

獻祭之事可參照聖經中亞伯拉罕殺以撒獻祭上帝之事。 =================================================================== 擴展問題,也請其他宗教的信徒參與回答。


請果斷將該「上帝」制服並扭送公安機關


其實看看之前所有基督徒答案就明白了,他們會殺。或許會有猶豫會求饒,但只要神堅持,那他們最後一定會動手,這必須的。畢竟是主的意志。
因為所有的基督徒都說的是不會,但是理由全是側面否定,是通過試圖證明神不會這樣要求來否定,比如上帝是善的/上帝愛人/耶穌已經完成了最後的獻祭不用再獻祭了/這是神的考驗祂會在最後關頭讓我住手/這是神的考驗祂會把他們復活巴拉巴拉……總之就是試圖說明『主不會這樣做』。
但就是沒有一個直接說我不接受神這樣過份的要求,祂敢提我就翻臉之類的正面反駁的。
這態度其實已經很明顯了。
我們不會這樣做,因為神不會這樣要求。
但萬一這位神真的這樣要求了呢?他們不敢提,因為這是很痛苦的抉擇,但其實他們的態度已經說明一切,不言而喻。

但『主不會這樣做』這邏輯的根基是很脆弱的,它其實是在用人的想法揣測神,試圖用自己的人性來推測神性,用自己人遇到類似問題會做出的反應來推測神的反應。
而神的想法怎麼可能會是凡人能揣測的?那萬一祂就是要你們殺全家來獻祭吶?哪個敢說神提了這個要求祂就不配是神了?又有哪個信徒敢說自己對神足夠了解,甚至可以推測祂的想法,算準了祂不會這樣做?真要有人這樣說,那這位信徒豈不是比神還牛逼了?神會怎麼做都被你算準了?
按照基督教的設定,這位神可是全知全能的,神想做啥就做啥,祂需要讓自己的行為符合凡人的想法嗎?需要嗎?
所以這類說法根本上是說不通的。
實際上他們大部分人也只是找個理由自我麻醉罷了,說服自己不會遇到這種事。但是要是真遇到這事兒大部分人還是會聽神的話的。畢竟他們是神的羔羊嘛。


所以以我看來,假如神真的現身,施展神跡證明了自己就是神,然後要求選一個信徒來獻祭,只要沒落在他們自己身上,這幫基督徒肯定會聽話。
被選中的人要是敢用這類言論反駁,那都不用神親自動手,馬上就有其他信徒認定此人異端,直接架上火刑架給燒了。
假如神就如題目所說 ,要求某基督徒殺全家來獻祭,那這位基督徒或許會有些痛苦不舍,甚至有可能會向神哀求:主啊,換成其他祭品行不?
但是只要主堅持,那他最後一定會動手的,畢竟主的意志是不可違背的。
以一般人的反應,大致會經歷震驚(卧槽怎麼會遇到這種事)痛苦(太殘忍了我怎麼下得了手)哀求(主啊,換成其他祭品行不)自我麻醉(這是主的考驗/主會讓他們死後復活的)四個階段,然後就該動手了……
如果是虔誠信徒甚至會跳過前三個階段,直接進入最後一個階段,動手殺人獻祭了。

……減少爭吵的修改……
大部分有信仰的知友還是能夠理性討論的,但是林子大了啥鳥玩意兒都有,有少數狂信徒講不出任何理來,就只會直接罵人,我反罵他一句無腦還被舉報了。為減少無意義的爭執,特意說明下立場。
我並不反基督教,準確說我不反任何宗教信仰,我所做的類似回答全部都是就事論事,此答案並不是為了反基督教信仰,我也不存在什麼想要與任何宗教較勁的想法,僅僅只是我看到了這個題目,然後思索後得出了這個答案,只是答題,本身不代表任何立場。
以上。

評論區有位@孫子昂的評論太經典啦,引用粘貼一下
孫子昂
看了眾位信徒的回答我覺得亞伯拉罕當時面對耶和華應該這麼說:「你居然這麼殘忍,你還是不是神?」「你讓我幹啥就幹啥,但為什麼提出這樣的問題?」「原來你是個邪神,再見」「我信你是因為我相信你是好的,現在你讓我殺兒子,我覺得你不好,我不信你了」「以我的判斷能力,我認為你不是神,神不應該這樣做,你應該聽我指揮」


如果飛面大神這麼說了,我會把他吃了。


謝邀。。
我記得我在微博上回答過這個問題。
這樣的混蛋神靈,信他幹嘛!
不孝莫入道,無情莫入道。
要是這樣的邪神蠱惑,拿起磚頭砸死他!
如果一個人連家庭都不能捍衛,連道德都要喪失,信仰說起來再光明的神,都是糊塗蛋!


謝邀。

亞伯拉罕是基督徒中對上帝有最大信心的人,號稱信心之父。我們看這位信心之父是如何處理的呢?
當快到獻祭的時候:

亞伯拉罕就伸手拿刀,要殺他的兒子。耶和華的使者從天上呼叫他說:「亞伯拉罕!亞伯拉罕!」他說:「我在這裡。」天使說:「你不可在這童子身上下手,一點不可害他!現在我知道你是敬畏 神的了,因為你沒有將你的兒子,就是你獨生的兒子,留下不給我。」亞伯拉罕舉目觀看,不料,有一隻公羊,兩角扣在稠密的小樹中,亞伯拉罕就取了那隻公羊來,獻為燔祭,代替他的兒子。——【創22:10-13】

那麼我們要問,憑什麼亞伯拉罕認為自己聽到的聲音來自耶和華的使者?當一個聲音與上帝之前的命令相違背的時候,我們理應懷疑該聲音是不是上帝的聲音,是不是魔鬼假扮天使欺騙自己,誘惑自己不服從上帝;又或者那聲音只是自己的幻覺,由不服從的心而生?

在上帝向某基督徒現身,並要求其殺死全家父母兄弟姐妹以獻祭上帝時,基督徒會有以下選擇,任選其一,都不違背聖經。

  • 執行。(效仿摩西,西奈山下誅殺同胞)
  • 告訴自己,這逼其實是魔鬼。(效仿耶穌受試探)
  • 告訴自己,我內心接受到上帝最新的指令:汝不可害他。(效仿亞伯拉罕臨陣變卦)

主教甲:那個叫xx的教徒姿勢水平太差啊,嚴重影響了我們在中國的傳播行為,也影響了我們收智商稅的利益,該怎麼辦?
主教乙:這還不簡單,跟中國的臨時工特色一樣,宣布xx是教徒中對教義理解不夠深的那批人,教義沒有錯,是他理解錯了!
主教甲:成嘞,這主意好!
主教乙:這麼簡單的方法還要我教……聖經雖然我們改編了這麼多年,但是總有編不圓乎的地方。你記住我們教的三大無敵辯論法。一,一個說話做事被人抓住漏洞的教徒是個人對教義理解不正確,而不是教義有問題;二,如果對方拿聖經中的某句挑聖經里的毛病,就讓他去通讀所有聖經再來說話,放心,我們編造了幾千年的東西,不會那麼容易看明白的,就算是我們都沒讀明白。三,如果遇到某些通讀聖經的非教徒,無法回答他的問題,就說,主的想法不是普通人的腦袋能理解的。


問這個問題是出於不了解聖經、不了解基督信仰。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死,已經以自己的身體獻上最後的祭(說「終極的」也不為過,英文用ultimate),所以他咽氣前,說「成了」。此後便不再有,更不必再獻燔祭。因此,上帝不會要求任何人殺什麼人來作祭獻上(再說,什麼祭能比耶穌基督更完美呢?)。如果有什麼靈要求誰殺人獻祭,那你可以肯定,這靈必是邪靈!

相反,上帝要求我們基督徒在盡心儘力盡性愛神之外,要愛人如己,甚至要愛仇敵和逼迫我們的,為他們祝福,不可詛咒,因為,神就是愛。


不謝葯。

請注意上帝在最後時刻是用牲畜替換了以撒!

這個問題下,充滿了外行的猜測!這幫外行的這種理解基本上是對「以撒的獻祭」的context的無知,這個故事表達的歷史主旨恰恰跟題主琢磨的相反——沒錯,通過考古發現,當時中東是有「人牲習俗」的(我們中國歷史上也都有過),所以,這個故事本身是為了反對「人牲習俗」(human sacrifice)的——上帝阻止了人倫慘劇的發生。

這在歷史批判法的研究上,還曾經被視為是一種生產力進步(逐漸珍惜勞動力)的表現。這就是馬克思主義用來批判聖經的一個結果。

總之,凡是這個故事讀了一半而沒有讀下一半的都是可恥的!


另外覺得這跟神學沒什麼關係的,也沒讀過什麼神學著作的,就不要在那裡yy神學是如何看待這個問題的。

如下內容引自拉辛格的《禮儀的真諦》:

人的宗教意識越高度發展,他就越明白到任何獻禮都微不足道,甚至是矛盾的。這個自知不足的感覺,在歷史上曾一度衍生出一些荒誕和駭人的崇拜形式,其中最極端的就是人祭。表面看來,這是把最好的東西獻給神明,但看深一屑,卻是最可怖,也是最應擅棄的崇拜方式,因為這無疑是人逃避作真正自我的奉獻的表現。因此,當宗教越加發展時,人祭這種可怖的尋求贖罪方式便越被廢棄,但這也更清楚顯示,在一切崇拜中所呈奉的,並非那真正的獻禮,只是個替代晶( Ersatz)而已……

亞巴郎為了聽命,相反天主給他的使命:祭獻自己的獨生子,即應許的繼承人依撒格。他這樣做便會喪失一切,因為沒有了子繭,應許給其後裔的土地便形同虛設。天主在千鈞一髮之際制止了亞巴郎作此祭獻。他取得了一隻公綿羊——一隻羔羊,來代替他的兒子作祭品。如此,代表性祭獻在天主令下訂定下來,天主賞了亞巴郎一隻羔羊,而他把羊又獻回給天主。


遇見活得不容易趕緊抓住扔進實驗室啊


不匿

引言:阿喀琉斯永遠追不上烏龜。

利益相關:天主教徒(六代)

前面那麼多抖機靈的犬儒根本就是自己不信,然後自己先定好了一二三四五,告訴別人這些就是基督宗教,然後好再拿出來批判一番,弄個大新聞,自以為取得了對「迷信」的精神大勝利。水平還不如芝諾佯謬。

基督宗教不僅僅是一本聖經那麼簡單,可以說是建立在早期諸多教父著作和一系列信經、信條基礎上的信仰體系(天主教、東方正教、東正教、諸誓反教等)。基督宗教經過這麼多年的發展,基本已經根絕了這種情況出現的可能性,不信請看異端裁判所(前提是歷史上的真正的異端裁判所,而不是英國和低地國家印刷物上的魔窟)。
即便出現這樣的情況,基督徒首先應該做的是分辨,說明如下:

1、「現身」這一行為主體的問題:
聖父沒有形象,能看見絕非聖父;聖神/聖靈的顯現絕非人形,也不可稱之為「現身」;如果要現身,只可能是耶穌基督他老人家自己,其他一切都是虛假邪祟;關於耶穌基督形象本身,下面再談;

2、即便是以「耶穌基督」形象「現身」,也要分辨是否為魔鬼假扮,是否為敵基督:
舊約·創世紀上來第一課就是:魔鬼的化形與其誘惑/試探;對應新約中耶穌基督他老人家禁食40天以後上來就是曠野精靈的三次試探。如果你仔細閱讀上面兩段相關經文,就會知道實際上魔鬼試探的層次已經要遠遜於「殺人祭神」的程度(「殺人祭神」的事情下面再談)。

3、魔鬼也善於引用經文
聖經本來就是需要整體理解的,喜歡斷章取義的一般都不是基督徒。還是耶穌基督他老人家的例子,三退魔誘中魔鬼玩經文比你們不知道要高到哪裡去了,不是照樣談笑風生?而且聖經經文處處充滿矛盾,不看上下文的話,我來幫你一個,為什麼任憑亞伯被兄弟殺死?

4、」殺人祭神「問題說明:
耶穌基督死在十字架上已經為全人類做了祭獻,無需再祭。在實際發生的古代以色列人的祭祀中,也是用羊做燔祭,並無人祭。人牲人祭的多見於異教。即使是魔鬼也並沒有提出這個要求。
如果你提出在舊約體系框架之下,如何看待這個問題,那麼請找猶太教和伊斯蘭教或其他一神信仰體系,或者請回到耶穌基督之前。其實這一點也可以作為結論性的說明:基督宗教信仰體系因為耶穌基督在十字架上的祭獻已經徹底否決了該假設的前提。
如果你認為這是狡辯,那麼我問你:假如你的第二條尾巴長了皮癬,你是不是應該割了這條尾巴?


如果問的不是「是不是」而是「該做啥?」,這個問題對基督徒來說還有值得探討的餘地。


謝邀。

謝邀,佛教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佛弟子大概把那個所謂的「神」綁起來,送精神病院吧。

至少我會這麼做。

如果他真的是綁不住的「神」,那我就把自己送精神病院去。


上帝不是全知全能的么,為什麼他不能讓你去殺死全家父母兄弟姐妹?還要看你自己願不願意去?

所以只有飛面大神這樣的寬厚的神,才不會提出這麼【beep】的要求,而飛面大神這樣寬厚的神,也不會在乎你聽不聽從他的要求。和那些狹隘虛榮的妖艷賤貨不一樣。


煮不在乎!
R"amen

啊對於我教的話
如果煮堅持
我會把它吃掉的


題主的問題本身有問題,因為上帝不會讓基督徒做這樣的事情。

我不認為亞伯拉罕獻以撒是上帝要他去做駭人聽聞、違反道德、良心的事情。實際上亞伯拉罕那個時代以色列周邊國家的拜多(假)神的「外邦人」多有「人祭」的殘酷之事,而敬拜真神的以色列人卻沒有「人祭」。我也絕不相信絕對公義慈愛的上帝會呼召我去做任何駭人聽聞、違反道德、良心的事情。在我的信仰生活中,確實有很多很真實的掙扎,其中主要就包括當我感到上帝在呼召我去
做真正有價值能榮神益人的事情但是我卻知道我自己需要做出犧牲的時候我常常都是缺乏信心而不願意順服上帝的旨意的。我知道自己是個非常軟弱小信的人,時時需要上帝的憐憫和恩典。

亞伯拉罕獻以撒的故事重點在「信心與順服」。唐崇榮牧師說:

「當亞伯拉罕把以撒獻上的時候,他清楚知道,這是唯一使他得著後裔的種子。把這個獻上,就等於把以後的前途完全抹煞了,沒有再有別的盼望了。但是他的信心不讓他在這種思想的中間,走一條不信的道路,走一條懷疑的道路。他的信心,相反的給他看見既然這個兒子是未來後代的一個
真正的源頭,是他留下後代的種子,那麽,在以撒所生的才算我的後代,現在上帝在以撒還沒有結婚以前就要我把他獻上,這件事一定證明「我就是把他殺死,上帝會叫他復活」。所以這種偉大的信心,就在願意獻上的時候產生出來了。」

亞伯拉罕知道以撒是上帝所賜,他甘心樂意的獻上,正是上帝所喜悅的。上帝看重的不是以撒的身體、生命,而是亞伯拉罕的心意。上帝最終並沒有擊殺以撒,而是為他準備了替死的羔羊,而亞伯拉罕的「信心」是上帝即使收去以撒的性命,他也能夠讓以撒從死里復活(希伯來書十一19),
正因為如此,亞伯拉罕是基督徒的「信心之父」,他對上帝的信心跟相信上帝讓耶穌基督從死里復活的(新約時代的)基督徒是可以「類比」的,都是「因信稱義」的信心(羅馬書四1-13)。我曾經看到過一篇非基督徒學者的文章,作者認為對亞伯拉罕來說無論是從時間上還是從邏輯秩序上,信仰與啟示都是先於倫理法則的。從時間上,是上帝先與亞伯拉罕立約,然後才有亞伯拉罕獻以撒;從邏輯秩序上看,對上帝的敬畏順服和忠誠是遵守倫常法則的前提。這種「神本」的道德判斷跟一般人的「人本」的道德判斷當然是截然不同的。

同時,聖經也用以撒預表耶穌基督的救贖。(這也是舊約「指向」耶穌基督的一個例子)。你我沒有亞伯拉罕那樣的上帝與之立約的經歷,沒有亞伯拉罕那樣的跟上帝的親密關係和對上帝旨意的了解順服,沒有亞伯拉罕那樣的超越的信心,要我們犧牲自己的親生兒子,當然是做不到的。但是從以撒預表耶穌基督的角度看,恰恰是這一點上帝自己卻真的做到了--上帝犧牲自己的獨生愛子耶穌基督為你我這樣的罪人贖罪,這個「福音」正是上帝在十字架上彰顯的犧牲、舍己、絕對、無條件的愛!


謝邀。

聖經對於基督徒的勸告:
約一3:15 凡恨他弟兄的,就是殺人的。你們曉得凡殺人的,沒有永生存在他裡面。
約一4:8 沒有愛心的,就不認識神。因為神就是愛。
約13:34 我賜給你們一條新命令,乃是叫你們彼此相愛。我怎樣愛你們,你們也要怎樣相愛。 約13:35 你們若有彼此相愛的心,眾人因此就認出你們是我的門徒了。

關於亞伯拉罕聖經這樣說:
來11:8 亞伯拉罕因著信,蒙召的時候,就遵命出去,往將來要得為業的地方去。出去的時候,還不知往哪裡去。
來11:9 他因著信,就在所應許之地作客,好像在異地居住帳棚,與那同蒙一個應許的以撒,雅各一樣。 來11:10 因為他等候那座有根基的城,就是神所經營所建造的。 來11:11 因著信,連撒拉自己,雖然過了生育的歲數,還能懷孕。因他以為那應許他的是可信的。 來11:12 所以從一個彷彿已死的人就生出子孫,如同天上的星那樣眾多,海邊的沙那樣無數。 來11:13 這些人都是存著信心死的,並沒有得著所應許的,卻從遠處望見,且歡喜迎接,又承認自己在世上是客旅,是寄居的。 來11:14 說這樣話的人,是表明自己要找一個家鄉。 來11:15 他們若想念所離開的家鄉,還有可以回去的機會。 來11:16 他們卻羨慕一個更美的家鄉,就是在天上的。所以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因為他已經給他們預備了一座城。 來11:17 亞伯拉罕因著信,被試驗的時候,就把以撒獻上。這便是那歡喜領受應許的,將自己獨生的兒子獻上。 來11:18 論到這兒子曾有話說,從以撒生的才要稱為你的後裔。 來11:19 他以為神還能叫人從死里復活。他也彷彿從死中得回他的兒子來。

關於獻祭,上帝的話語聖經從來沒有要求亞當夏娃的後代獻上人作為祭物,而是譴責信奉假神的人有這樣的習俗:
申18:10 你們中間不可有人使兒女經火,也不可有占卜的,觀兆的,用法術的,行邪術的, 申18:11 用迷術的,交鬼的,行巫術的,過陰的。 申18:12 凡行這些事的都為耶和華所憎惡。因那些國民行這可憎惡的事,所以耶和華你的神將他們從你面前趕出。 申18:13 你要在耶和華你的神面前作完全人。

聖經的觀點:人
詩49:7 一個也無法贖自己的弟兄,也不能替他將贖價給神, 詩49:8 叫他長遠活著,不見朽壞。因為贖他生命的價值極貴,只可永遠罷休。

上帝為了救贖人類獻出自己的獨生子作為贖價,
弗1:7 我們借這愛子的血,得蒙救贖,過犯得以赦免,乃是照他豐富的恩典。

以上,供參考。


樓上各位答主都談到了亞伯拉罕,似乎都忽略了聖經里還有一段關於人祭的記錄,就是耶弗他獻女兒的那段經歷。這裡簡單談一談,希望對各位有幫助。這段經文在士師記第十一、十二章,可以參考一下。
耶弗他做士師的時候,上帝派他去和迦南人打仗,耶弗他去打仗之前,對耶和華許願說,「你若將亞捫人交在我手中,我從亞捫人那裡平平安安歸來的時候,無論什麼人,先從我家門出來迎接我,就必歸你,我也必將他獻上為燔祭。
後來耶弗他打勝仗回來的時候,第一個出來的是他的女兒。耶弗他很痛苦,但最後因為自己在耶和華面前許了願,就把女兒獻上。
關於這段經文,如果不仔細看,會以為上帝竟然接收人祭。這裡我們可以看申命記第十二章29-31節。

12:29 耶和華你 神將你要去趕出的國民,從你面前剪除,你得了他們的地居住.
12:30 那時就要謹慎、不可在他們除滅之後,隨從他們的惡俗,陷入網羅,也不可訪問他們的神,說,」這些國民怎樣事奉他們的神、我也要照樣行。「
12:31 你不可向耶和華你的 神這樣行,因為他們向他們的神行了耶和華所憎嫌所恨惡的一切事,甚至將自己的兒女用火焚燒,獻與他們的神。
12:32 凡我所吩咐的,你們都要謹守遵行,不可加添,也不可刪減。

參考這裡,我們就知道,上帝是不喜悅人祭的,上帝同情人類,也正當地對待人性。在這裡,耶弗他實際上是自己造成自己的痛苦,因為他好勝心切。他年幼的時候因為是私生子被趕出家門,後面族人求他回來,讓他帶著他們打仗,他對族人說,」你們從前不是恨我,趕逐我出離父家嗎?現在你們遭遇近岸為何到我這裡來呢?「後來他答應了族人,回去帶領他們打仗。這個時候,他強烈的自尊驅使他,讓他好勝心切。儘管上帝的靈已經降臨在他身上,他卻覺得不夠,還要用迦南人人祭的風俗去討好上帝,結果就是讓自己陷入了網羅。
再聯繫亞伯拉罕的事迹來看,上帝也絕不會真的讓亞伯拉罕把以撒作為燔祭,因為他並不喜歡這種祭祀,這是異端邪教的祭祀方法。有一種說法是,上帝讓亞伯拉罕獻以撒,既是堅固亞伯拉罕的信心,也是讓他遠離異教的風俗。我們都知道亞伯拉罕的侄子羅德一家的悲劇。上帝也許就是藉助這段經歷,讓亞伯拉罕認識到異教的風俗是多麼邪惡。
具體的討論,可以看釋經難題:耶弗他和他的女兒(圖文)--不寐之夜--鳳凰網博客,這篇文章寫的很好。很多信徒,甚至作為士師的耶弗他,都不了解上帝,結果以自己的小聰明、誤解去對待上帝,最後招來痛苦的代價。希望答主可以多參考聖經,避免斷章取義。一知半解的半吊子理解,是信仰中很大的障礙,共勉。


亞伯拉罕,獻祭所預先表達的是神獻上獨生子耶穌,事已經成了,救贖也已經成了,無罪的代替了有罪的全部人類,人做不了基督這角色,天父說那是我的獨生子。


那個是全能神


總要驗貨一下吧,請「神」擲一百個骰子都是六唄


基督徒問這個問題之前應該先問:如何分辨神的聲音。

因為假基督們和假先知們會出現,行大神蹟和奇事,如果有可能,甚至迷惑那些蒙揀選的人。馬太福音 24:24
我的羊聽我的聲音, 我也認識他們, 他們也跟著我。約翰福音 10:27

上帝在要求亞伯拉罕獻祭之前,已經多次向亞伯拉罕顯現,和亞伯拉罕說話,並且行了使亞比米勒的妻子,並他的眾女僕能生育,以及使絕經的撒拉生育等神跡。

在亞伯拉罕的前半生中已經有很多次經歷 神,他認識 神,和 神有深切的個人關係。因為清楚了解 神的本質,亞伯拉罕知道自己所信靠的到底是誰。

亞伯拉罕獻以撒,與其說是實體的獻祭,不如說是屬靈的獻祭。耶和華是忌邪的神,祂不容許任何人事物攔阻在祂和祂所揀選的子民之間——這也正正是十誡之首:不可敬拜別神。

現今世代的基督徒,與其想著向 神獻祭牲,不如好好省察自己,專註與主同行。

耶和華喜悅燔祭和平安祭,豈如喜悅人聽從他的話呢?聽命勝於獻祭,順從勝於公羊的脂油。撒母耳記上15:22
行仁義、公平比獻祭更蒙耶和華悅納。箴言 21:3
我喜愛良善,不喜愛祭祀;喜愛認識神,勝於燔祭。何西阿書 6:6
世人哪, 耶和華已指示你何為善。 他向你所要的是甚麽呢? 只要你行公義, 好憐憫, 存謙卑的心, 與你的神同行。彌迦書 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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