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無神論者而言,為什麼有神論者犯錯就怪罪整個宗教,而無神論者犯錯卻不會認為是無神論的錯呢?

想了一下無神論者也有同樣的思維方式對待自己人。

打比方,一個小學生殺了人,鍵盤俠會跳出來說中國教育悲哀。某些人闖紅燈,會說國人沒紀律balabala。

但無神論者本身就沒有神的概念,當然就不會把問題跟神不神扯上關係了,只會認為是所在團體的問題。但很少會有人覺得有神論者本身也有個體差異,出幾個奇葩就認為整個團體都一樣。這種無差別AOE很暴力。

下面有回複比較中肯,對待問題就事論事,看犯錯是不是因教義而起。


科學有一個好:價值無涉。

這和宗教可不一樣。

具體來說就是,宗教都會定義什麼是好的,什麼是壞的;就比如說基督教,就是「屬上帝的」和「屬魔鬼的」。

而科學不會。

此處容我也用個比喻。

比方說這裡有個正方體,宗教會告訴你這是神聖的,你要好好地保存它,或者這是邪惡的,你要趕緊摧毀它。

而科學只會給你把表面積、體積、質量等數據列出來,至於你覺得它是好看還是難看、是要留著還是要扔掉或者是要砸掉都隨你。

這就導致了一個結果:

將教義作為共識的(同一宗教的)教徒會在很大程度上共享同一種價值判斷,就比如說在幾乎所有的穆斯林眼裡《古蘭經》都是真理(好的),豬肉都是不清真的(不好的)。

將科學作為共識的無神論者則只應用科學進行事實判斷,價值判斷則由於各自不同的立場而有所不同,就比如說有些無神論者喜歡吃肉,有些則不怎麼喜歡吃肉(比如我),但雙方都不覺得對方有什麼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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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說說「犯錯」。

就大多數人的觀念來看,一個人會犯錯一定是由於他的價值判斷,也就是說在他自己眼裡他並沒有犯錯,他做的這件事是對的。

但他的所作所為影響到了別人,所以造成這種結果的價值判斷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因為宗教徒的價值判斷是共享的,所以每一個教徒犯錯時這種共享的價值判斷(也就是教義)都會被認為是有問題的,並受到指責;無神論者犯錯時則不會牽連到其他無神論者,因為他們並不共享價值判斷,被認為有問題的這種價值判斷只屬於他自己。

這就是教徒犯錯時宗教會受到指責,而無神論者犯錯時無神論本身不會受到指責的原因。

最後指出這個問題本身的問題:

有神論者並不等於宗教徒,非宗教的有神論者(比如自然神論者)犯了錯也不會牽連其他持有同樣信仰的有神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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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pdate:多謝輪子哥點贊!


因為無神論本身並沒有承諾什麼。無神論沒有誇下海口,你一定去天堂,好人有好報,72個未婚女性。。。
這些無神論通通沒有承諾說會給你,所以你犯事了,也找不到無神論那裡。
誰承諾,誰忍受,我沒說給你自行車,你埋怨我不給你自行車?這一點不管什麼論都說不過去吧。

就醬,


一個傳銷組織在向它的下線們兜售一種號稱吃了能治百病的神奇藥丸。儘管很多人覺得這種藥丸沒有任何藥理依據,所謂治百病的療效純屬扯談,但還是有很多人選擇服用這種藥丸。

但是吃著吃著,人們發現,一部分服藥之前本來就體弱多病的人,依然是該頭疼頭疼,該咳嗽咳嗽,來一陣流感他們也跟著其他不吃神奇藥丸的人上醫院。
而另有一部分吃了神奇藥丸的人,本來身強力壯沒病沒災,吃藥之後反而出現了各種各樣的毛病,有的人甚至患上了看到「豬」字就爆炸的絕症。

人們於是對神奇藥丸議論紛紛:這葯怎麼非但治不了病,反而叫人生病了呢?

面對信任危機,兜售神奇藥丸的人氣憤地站了出來,辯解道:
你們的質疑通通都是胡說八道!那些吃了神奇藥丸還治不好病的人,那是因為他們吃的神奇藥丸的分量不夠,吃的姿勢不夠準確。
還有你們說的那些吃了神奇藥丸之後發病的人,那是因為他們吃的不是真正的神奇藥丸,真正的神奇藥丸都是吃了治病的,吃了發病的都不是真正的神奇藥丸。

見群眾的質疑聲小下來了,他於是又補充道:你們這群不吃神奇藥丸的人啊,雙重標準就是玩的賊溜,憑什麼你們不吃神奇藥丸,生了病就不會反省是不是自己沒吃神奇藥丸的問題,反而是我們這些吃了「能包治百病的神奇藥丸」的人,生了病就得被你們質疑神奇藥丸的療效呢?

圍觀群眾頓時啞口無言。


這世上還有7個國家規定無神論者可判死刑呢。所以你看,無神論者哪裡需要犯罪嘛,無神論本身已經被很多教徒當做罪大惡極了


@索薩·希爾二號義體 的答案一針見血。

有神論者常稱「上帝」為「阿爸父」。

「子不教,父之過。」 那我們就需要把這個「父」處罰批評教育一番。

在亞伯拉罕三教之中,信徒們認為——因為亞當、夏娃兩個人犯錯,全人類都跟著遭殃,人一出生就要受原罪的詛咒。

你們覺得上帝是正義的,這條教義是恰當的。

現在,你們倒反過來,用「牽連」來批判我們恰當的邏輯判斷。

耶穌說,只見別人眼中有刺,卻不想自己眼中有梁木,說的就是你們這幫無恥的法利賽人吧。


哦...

可能是因為無神論者不會在做

砍人

斬首

自爆

打砸搶燒

把活人綁在十字架上燒死

等行為

的時候大喊:「以無神論者之名!」或者「無神論者至大!!!」之類的話吧。

也不會有無神論者對人說:

「如果你信教就會下地獄哦~地獄裡你會一直被火燒被強行劈叉然後被木樁爆菊花割舌頭挖眼割雞雞一片一片的被割肉(此處省略一萬種刑罰)直到永遠哦~」

「如果你不信教死後就可以得到72個處女哦~還可以上天堂享受榮華富貴哦~退教保平安哦~」

「無神論者永遠愛你,不管你做過什麼偷拐搶騙燒殺搶掠奸淫擄掠的下三濫勾當,只要你誠心誠意的懺悔就可以免除一切的罪過哦~」

「如果你生下小嬰兒後不以無神論者之名在ta的小額頭上灑幾滴水的話,你的小孩就會死後在地獄裡一直被火燒被強行劈叉然後被木樁爆菊花割舌頭挖眼割雞雞一片一片的被割肉(此處省略一萬種刑罰)直到永遠哦~」

「如果你搞同性戀就會死後下地獄並一直被火燒被強行劈叉然後被木樁爆菊花割舌頭挖眼割雞雞一片一片的被割肉(此處省略一萬種刑罰)直到永遠哦~」

「如果你吃蝦,死後就會下地獄一直被火燒被強行劈叉然後被木樁爆菊花割舌頭挖眼割雞雞一片一片的被割肉(此處省略一萬種刑罰)直到永遠哦~」


「如果你還沒結婚就和你女朋友發生性行為,死後就要下地獄一直被火燒被強行劈叉然後被木樁爆菊花割舌頭挖眼割雞雞一片一片的被割肉(此處省略一萬種刑罰)直到永遠哦~」

「如果你吃豬肉.....無神論者至大哦呀啊啊啊啊!BOOOOOOOOM!!!」

所以,人們總是不去想想一個做壞事的人是不是無神論者,這些天殺的地獄預備班成員真是走運!


相對於宗教,科學(這裡約等於無神論)不對人應該做什麼進行指手畫腳。


宗教在乎的是秩序,宗教的目的是創造並穩定某一社會結構。宗教的信條通常包含三個部分:倫理判斷,事實聲明,以及倫理與事實的結合。比如在豬肉問題上,倫理判斷是人不能吃「不佳美」的食物 (2:172-173) ,事實聲明是豬肉「卻是不潔的」 (6:145) 。因此,作為倫理和事實的結合,穆斯林不能吃豬肉。


科學在乎的是力量,科學的目的是通過研究自然規律獲得力量,用來製作工具,治療疾病,提供食物等。通常的,科學本身不提供倫理判斷,換句話說,科學不會說吃豬肉是道德的,或者是不道德的。

進而的,當某些宗教信徒犯錯誤的時候,我們會對他所信仰的價值觀進行評價,進而怪罪宗教,因為同教者有相同的倫理判斷,事實聲明,及推導出行動方法論。而無神論者的倫理判斷各不相同,批判則只能止步於他自身的道德修養,不會涉及群體。


更深一步來說,當下來看,宗教的最大問題是並不是神學崇拜,常常將事實聲明轉化為倫理判斷。


在現代社會中,與宗教相對的不是科學,而是人文主義。宗教之間的歸罪與苛責,不會出現在科學學科之間,但會近乎完整的復現在主義之間。如:共產主義黨派和自由主義黨派之間會大打出手,如伊斯蘭教信徒和基督教信徒之間的衝突一樣(詳細的可以看這裡:意識形態到底有什麼用? - 知乎)


不管有神論者還是無神論者,都有好人壞人,都會犯錯。
有神論者犯錯,這就相當於領導責任制,信教的人他們是有組織的,他們的boss就是神,所以教眾犯了錯當然老闆也要負責,甚至有些壞事就是老闆教唆的(教義),所以當然要怪老闆領導下的整個組織(既宗教)。
無神論因為不信這些老闆,並沒有組織,相當於自由職業者,每個個體自己就是老闆,所以犯錯是具體某個個體的事,當然由犯錯個體負責,與他人無關。


因為——受到群體組織約束(無論這一群體組織是否具有法人屬性)的人在從事群體組織相關事務時的過錯:如是疏忽,群體組織承擔連帶責任;如是主觀故意並且未經授意,群體組織承擔監督不當責任;如是主觀故意並且經過授意,群體組織承擔主要責任……例如:員工毆打顧客,企業承擔責任;男性員工性騷擾女性員工,企業承擔責任……相關準則應用在宗教組織上的例子有Davis v Black, 591 N.E.2d 11 (Ohio 1991),該案涉及到的宗教組織為St. James Episcopal Church(之所以被告人不是St. James Episcopal Church而是Black,是因為在1991年,還沒有支持宗教組織這類不具法人屬性的組織作為一個整體作為法律原告方或者被告方的條例Uniform Unincorporated Nonprofit Association Act (UUNAA),而在這一條例已經頒布的現在,宗教組織終於可以作為被告人出庭了,但即使是在沒有這一條例的時候,宗教組織整體依舊是承擔法律責任的)……

現在你告訴我,無神論者有自身綱領,對其成員有約束權的群體組織在哪裡?這些群體組織的相關事務有哪些?……


怪不怪罪看的是邏輯。

這個錯誤為什麼會犯,這個錯誤的根源是什麼?

像走路上,突然旁邊的人自爆了,而他自爆的原因是炸死異教徒可以上天堂,那當然是宗教的原因。。。

這個錯誤的原因是什麼造成的,這才是怪不怪到宗教頭上的原因


題主不要胡亂下定論。題主所說的有神論者犯錯,無神論者就怪整個宗教,這個說法準確嗎?一個人在社會上偷搶盜,會有人關心他的信仰嗎?

但如果是一種宗教信徒特有的行為,比如因尊奉宗教教義而採取某種不法行為如消滅異教徒,那不怪罪宗教的鼓動和信徒的愚蠢狂熱又怪罪什麼?


這明顯是兩個不對等的概念。一群綠綠做了壞事,我們肯定不會去怪基督教對不對。那這種無神論的人做了壞事,為什麼要怪另一種無神論的人?


人類解決問題總是想偷懶。而偷懶的方式就是歸納和總結。

舉個例子。一個人被一個花蛇咬了,痛了好多天。然後他歸納總結這次教訓,比較了兩種方法,一種是以後見到每一個長條狀的東西都仔細分辨一下它是不是蛇,一種是躲開每一個他遇到的長條狀的東西。最後他覺的還是後一種方法省事。這就是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繩。

我們會躲開有大量紋身的人,我們會躲開小白帽,我們會抓取某些特徵,把所有具有這種特徵的人屏蔽掉……

我們總是在歸納總結,然後採取最簡單的方式規避風險。至於這種方式對井繩是否公平,是否對井繩構成歧視,說實話,我們並不在乎。

我相信你們中有好人,但我為了省事,懶得去分辨,所以乾脆全部拉黑。


為什麼有部分信教人士道德高尚素質優良,科學水平卓越,總被提出來說教徒都這樣呢?

我也很疑惑啊。


那你因為你居住在無神論主導的國家。在宗教國家,無神論是道德敗壞的代名詞。人家說你道德敗壞是無神論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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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白了——無神論也是一種信仰。信仰是三觀基石。


對無神論者而言,為什麼有神論者犯錯就怪罪整個宗教,而無神論者犯錯卻不會認為是無神論的錯呢?

信仰宗教=否定客觀世界=沒腦子

沒腦子的一群人里有個人做了壞事,我們說:你看,這個人未必是壞,他只是個沒腦子的蠢貨。對這種沒腦子的笨蛋,你還能說什麼?你還能有什麼期待?教育教育就得了,教育不了就乾死,不是有句話叫: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么?

看起來是對整個有神論(沒腦子)群體的指責,其實是替其他有神論(沒腦子)的人開脫,這是一種變相保護。怎麼還不領情了?

無神論者=承認客觀世界=有腦子

有腦子的一群人里有個人做了壞事,我們說:這個逼做壞事不是因為蠢所以不知道自己在做壞事、這個渣子純粹是明知道自己做壞事還一意孤行、專註於做壞事、這個孬種發自內心的壞透了、這個壞胚骨子裡壞的流膿、乾死他!不幹死他哪兒來的朗朗乾坤?!

我們擺明了是要把無神論者里的壞人往死里干,怎麼就變成我們無神論者護短、甩鍋了?

這完全是否定了我們無神論者嫉惡如仇的客觀事實、否定了這個世界對無神論者的道德要求高過有神論者無數倍的客觀事實!


看來題主的無神論和我理解的不太一樣?

我認為無神論是認為神不存在。

題主你認為無神論是沒有神的概念?

無神論者對神這個概念一定是清晰的,否則根本判斷不了存在不存在。

如果判斷不了,咋能叫無神呢?應該說不知道啊


沒有那麼複雜吧,比如一個人做了什麼讓大家不爽的事情,你指責他,然後他為自己的行為辯解:

「我這麼做是因為我就是這麼任性!」
那麼責任就全在他自己身上唄。

「我這麼做是因為XXX教我這麼做的!」or「我這麼做是因為XXX提倡這麼做!」
那麼XXX就有連帶責任唄,或是你不爽他自然要連帶著XXX一起不爽,特別是可以證實XXX確實有這個意思的時候。
這個XXX可以是宗教也可以是任何團體個人啊。

當然你也可以指責他說:你連獨立思考的能力都沒有嗎?
他也會回擊你:你所謂的獨立思考就沒有受到任何環境的影響嗎?

言外之意,你以為你代表自己,你真的代表你自己嗎,你所相信的就是你所相信的嗎?


所以這個事情吧,要知道其實宗教內部也有各種流派還爭得頭破血流,但其實他們很多所謂的神聖血戰和世俗爭鬥沒有區別,本質上還是爭權奪利。
權力鬥爭從來都是骯髒邪惡的,不接地氣的東西沾染了世俗權力,自然也變得相當骯髒邪惡。這裡不排除某些宗教的本質就是世俗權力鬥爭,甚至是爭權奪利洗腦集大成的產品,專門研究的就是如何把人聚在一起的行動。

這種事情做過頭了都會被吐槽,並不會只針對有神論者,比如無神論的三胖。

所以說還是要看他們做了什麼,以神的名義還是人民的名義有什麼區別。當然要是上升到團體鬥爭的級別就是站隊問題了。


許多有神論者做了好事,自己或其他信徒總是歸因於「信仰的力量」,或者「神的指引」。那「壞事」自然也難以免責。
好事掠美,壞事甩鍋……不帶這樣的


因為在你看來,無神論也是一種宗教。但實際上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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