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一對一形式的開放式婚姻,未來有可能像同性婚姻一樣得到主流社會的寬容嗎?

如果真的有好幾個人彼此相愛,且出於自由意志。請問支持同性婚姻的論據是否也可以被用來反駁那些反對開放式婚姻的人呢?

如果20年後,一個孩子在辦理身份時說,我有3個爸爸,2個媽媽,他們對我都是平等的存在,我並不以生物學意義的「雙親」來定義我的父母,並且我不想因此被視為異類。我們是否應該像對今天的同性戀那樣去諒解這種多元價值觀?

理論探討,不具有傾向性。謝絕宗教論述。


一個事物A

當,一個人群中的壓倒性多數,都認可:

1,少數人應該服從多數人的意志,但屬於個人的最核心權利除外

2,該事物A不屬於個人最核心的權利

3,A是「不道德的」、「有罪的」

那麼這個人群中,事物A就是「不道德的」,甚至是「有罪的」


當一個人群中的壓倒性多數,都認可:

1,少數人應該服從多數人的意志,但屬於個人的最核心權利除外

2,事物A屬於個人最核心的權利
或者
3,不認可事物A屬於個人最核心的權利,但認為A是「不違反道德的」、「無罪的」

那麼在這個人群中,事物A就是「不違反道德的」、「無罪的」

以上是為了說明,人類社會的行為規範,有且只有某個時點上的人心歸納,卻沒有一個亘古不變的客觀標準。從homo sapiens在非洲發跡,到科技如此發達的今天,力都等於質量乘以加速度,但人類的結合方式卻始終在變換,而沒有一個貫穿始終的絕對是非標準。

所以,如果有人問我,現如今,這種觀念能否在地球上迅速被認可,我會說:沒可能。

但如果問的是,未來的某一天,這樣的觀念是否有可能能被我們的後代認可,我自然也會說:當然有可能了 -- 只要說的是人類社會的行為規範,在不限制時間尺度的情況下,答案都是「有可能」

補充:大體可以預料,徹底變革人類社會行為規範的下一步生產力大突破將會圍繞以下兩到三個技能點:

1,受控核聚變技術使得單位能源價格無限趨近於零
2,基於廣義認知科學大發展的虛擬現實技術使得現在看來的很多高價格的享受,有可能變成可全民免費提供的社會福利,進而讓「私有財產」對絕大多數人失去意義,讓以貨幣計量的國家/地區經濟總量統計不再有價值
3,人工環境下的妊娠過程,社會化的未成年撫養和教育


婚姻的實質根本不是感情,是財產權利義務關係啊~~


所謂愛情,是高等生物在需要交配繁殖時大腦受到包括性激素在內的各種荷爾蒙刺激時產生的一種高級神經活動;而婚姻是人類社會開始私有化後用來在兩個族群之間交換財產交流信息的一種固定的財產分配方式;而婚姻法是現代社會用以保障和規定婚姻關係中雙方的權利與義務的法律。

如果認可這些,那麼不難發現,愛情是兩個人的事,只要人類還是能被叫做人類,愛情就不會消失。愛是人的本能,並不是建立在婚姻和財產上的(而婚姻是,注意區分)而愛情是之於繁衍的,所以強烈的排他性不會出現多名異性相互愛慕的情況,愛情在某一確定的時刻肯定是一對一的;而愛情之於婚姻,只是一個借口罷了,婚姻源於兩人愛慕的關係,但卻摻雜了財產,可以說婚姻的本質還是財產的分配的方式,婚姻既不是愛情的延續也不是愛情的墳墓;所以婚姻法保障的是人們在婚姻關係中的財產問題,婚姻法不是愛情法,兩個人是不是還有感情,是不是存在背叛,已經不歸婚姻法管了。但隨著人類的生產力的提高,婚姻不在是交換財產的重要方式,所以婚姻的愛情屬性才越來越被重視,但愛情並不都是婚姻的主旋律。

那麼婚姻一旦失去分配財產的作用,固定的婚姻關係就會自然而然的瓦解,婚姻的存在意義會完全建立在感情上,題主描繪的婚姻模式就會形成。那時候人類可能已經可以開始擺脫私有制了。這可以是因為高福利(育兒教育養老都歸國家),高就業率,處處自由平等,即所謂的社會主義高級階段(婚姻關係發展出類似共產共妻的形式,當然也是共夫);也可以是人類突遭變故,被迫放棄私有財產和個人情感(類似戰時共產主義的社會模式),這一點大劉的一些科幻小說中,比如《流浪地球》中有少量描述,感興趣可以拿來印證一下題主的想法

一家之言,歡迎討論


我說一下我的看法 不對的地方請指正。
曾經歷史上羅馬帝國非常開放自由,羅馬人想同性戀就同性戀,想群P就群P,想不生孩子就不生孩子。
他們有這樣的自由他們也享受了這樣的自由。
同時在帝國北方,日耳曼人在野蠻生長。日耳曼人不搞基,不丁克,他們生機勃勃繁衍壯大。他們沒有羅馬人那麼多的自由與文藝,但是他們的族群越發強大。最後日耳曼人徹底顛覆了羅馬帝國。日耳曼民族的鐵蹄踏遍世界,而羅馬帝國一去不復返了。

在宗教上也有一個例子。羅馬帝國開始奉行宗教包容,他們信奉各種神靈。可謂是宗教寬容,宗教自由。
但是有一個宗教,堅定的一神論,堅定的不接受其他宗教神靈,堅定的發展自己的勢力…
最後這個宗教征服了羅馬帝國,把其他自由而文藝的宗教全部掃進了垃圾桶。

我的意思就是,在一個野蠻仍然存在的世界,太過文藝是找死。


本來我覺得挺支持的,後來我發現這事兒很難做到同時保證所有人的利益,也就是讓所有人同時一拍即合,且堅持到底的這個行為實在太理想化,而且就算同時同意,但是如果在進行的「開放」的期間,突然出現一個「她/他」感受到了傷害,希望得到一對一的佔有,那麼這個開放式婚姻就無法進行下去,那麼就形成了糾纏和痛苦,然而糾纏、痛苦和「開放式婚姻」的宗旨是相悖的。可是誰也無法保證這個「不和諧音符」永不出現,所以這風險很大。

婚姻本身就是給對方一個長久且安穩的承諾,這和開放就挺難共存的。我一點都不反對開放,只是開放的時候就不要涉及婚姻,因為有人受傷害的可能性太高了。然而「同性戀」和開放式婚姻完全不一樣,不能說「小眾」就得類聚,畢竟同性戀是沒有傷害第三個人的事情,是一對一的相戀,從父母來講,他們的不理解所承擔的「痛苦」,是因為這種關係不受當今社會認同,不受街坊四鄰認同,然而隨著時間的推進,當社會認同之後,父母也會接受,對他們的「傷害」就不再產生。可是開放式婚姻不同,無論社會認同不認同,第三個人都會極高的可能性受到傷害,單方面撕毀「條約」,所以這種高危關係還是不要產生。

要麼好好「開放」,要麼好好「婚姻」。


不管為了什麼,人類設立了婚姻制度。理想狀態的婚姻當然是感情、性和婚姻的統一,但現實往往與理想相違背,曾經相愛的夫婦如今一言不合就劈腿,出軌事件、離婚事件層出不窮,婚姻演變成「愛情的墳墓」。

婚姻制度雖然為相愛的人提供了愛情契約和部分約束力,但是並不能成為相愛的人們長相廝守、永不變心的準則和保障。

Groucho Marx曾說:「婚姻是一種美好的制度,但是誰又想生活在一種制度里呢?」


世界各國的婚姻制度大致相同,略有小異,我們可以先來了解一下:

一妻一夫制國家:

菲律賓:只有配偶亡故才能再婚

菲國法律規定:夫妻之間只有配偶亡故之後方可再婚。否則,雙方必須忠誠廝守一輩子不得離婚。有關當局也只辦理結婚證而不辦理離婚證。

該法律雖然省去了很多婚姻家庭中的麻煩問題,但當地人士指出,由於缺乏離婚手段的保護,婦女正逐漸成為家庭暴力的首要受害者,禁止離婚已經在菲律賓造成了嚴重的家庭和社會問題。


馬爾他:即使配偶亡故也不能再婚

馬爾他是個信奉天主教的宗教國家,其法律規定:男女結婚後不許再婚。男女結婚時需在教堂里互相承諾:「只有死亡讓我們分開」,因此無論以何種理由再婚,都將視為違背誓言。


愛爾蘭:不能離婚,但是能協商婚姻期限

愛爾蘭人以高度的智慧,創造了一種兼顧傳統和自由的婚姻制度。男女雙方可以協商結婚期限,比如十年、二十年,最多一百年,結婚期限到了之後,可以根據雙方意願選擇延期或解除婚姻關係。

辦理結婚登記的費用,也因婚期的長短而不同,如果婚期為1年,需要2000英鎊;如果婚期為100年,則僅僅只需要0.5英鎊。最高收費是最低收費的整整4000倍,政府鼓勵長久婚姻的政策一覽無餘。

但從1995年,愛爾蘭公民以50.28%的投票率廢止了這項延續了58年的禁離婚法。愛爾蘭現在雖然可以離婚了,但是離婚率還是很低。

一夫多妻制的國家:


越南:用糧食表示老婆的地位

越南人由於長年戰亂導致男人數量減少,女人無依無靠,於是出現"一夫多妻"現象。並且他們喜歡用糧食來表示老婆在家中的地位——大老婆是"大米飯",二老婆是"二米飯",三老婆是"米粉",四老婆是"麵條",五老婆是"速食麵"。

其寓意也頗為貼切:"大米飯"作為主食,不可或缺;"二米飯"也還算主食;"米粉"是主食的補充;"麵條"是很餓時拿來充饑的;"速食麵"則是很隨意的東西,想吃就吃,不想吃就放一邊。

雖然現在越南法律也已實行一夫一妻,但一夫多妻仍舊流行。


馬來西亞:最多可以有四位太太

馬來人最多可以有四位太太,但是後面的三位太太都需要第一位合法妻子的點頭許可,如果第一位妻子沒有同意,該男子是不能與她們結婚的。


孟加拉:有錢繳稅就可以多娶老婆

孟加拉想要多娶老婆的前提是有錢,只要你有錢繳稅就可以多娶老婆,第一個老婆免稅,第二個老婆交1萬塔卡,第三個老婆3萬塔卡,第四個老婆4萬塔卡......以此類推。


阿富汗:多妻是富有的象徵

一個男子可同時擁有四個妻子,但需具備相應的經濟能力,平等地對待她們。因此大部分阿富汗人認為,多妻是有錢人的特權,只要養得起,就能擁有多位妻子。畢竟,一個窮光蛋能擁有數個妻子是不可能的。


坦尚尼亞:老婆是用牛換的

坦尚尼亞有個馬賽部落,馬賽人以牛的數量和妻子的多少來衡量這個男人的窮富,老婆是用牛換來的。牛越多,換來的老婆越多,這個男人就越有面子。

一妻多夫制國家:


中國藏族部分地區

藏族傳統的一妻多夫家庭有兄弟共妻、朋友共妻和極個別的父子共妻幾種形式。但在康區最主要、最普遍、占絕大多數的為兄弟共妻。

對多夫家庭的妻子,社會上有一種普遍的評價標準,如果能搞好幾兄弟的團結又孝順父母,一家和睦相處,則受到輿論的稱讚。反之,如果弟兄婚後鬧著要分家,則說妻子偏心,會受到輿論的指責。這種觀念根深蒂固,大家都知曉。


美國的摩門教徒

既可以"一夫多妻",也可以"一妻多夫"。該教分支"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雖然已於1890年正式宣布結束多妻/多夫制度,但教會的標準經文中,關於多妻/多夫制度的《教義和聖約》第132章仍然保留著。


非洲國家

目前非洲依然有許多是一妻多夫制的國家,主要有塞內加爾、烏干達、利比亞、史瓦濟蘭、衣索比亞、沙摩洛哥、索馬利亞。


無論哪一種婚姻制度,都是真實存在過的,而開放式婚姻,並不會作為某一種法律制度統一下來。確實如上面答友所說,婚姻是一種權利和義務,更多於情感。


我始終堅持一個觀點:任何出於自願又對他人無害的事情,我做不做是一回事,但我絕沒理由也不會反對他人去做。

當然,有的人會覺得你做的事(比如同性戀和一x多x制)讓他看了心理不適就是對他有害,我只能對他說:"你要這麼想我也沒辦法"。


婚姻是社會中的智者為了使族群穩定發展而發明出來的一種社會契約,其他很多法律也是這樣。
然而這種契約的作用也僅限於穩定族群,跟真愛並沒有直接關係。
所以對於同性戀非要結婚,我是不太能理解的。真心相愛,有很多種途徑可以證明,但是婚姻真的只是一個形式。況且如題主所說,在這件事上開了先河,以後其他形式的伴侶想要結婚又怎麼辦呢?
隨意摧毀一夫一妻這種契約,必然會造成社會動蕩。只是動蕩的程度如何,要拭目以待了。

總結一下,婚姻這種契約應該只存在於男女一夫一妻之間,這是婚姻在現代社會應該具有的唯一形態。其他形式的愛,不應該把自己套進婚姻的框框里。只要有愛,不結婚又沒什麼大不了。如果有人要推行多妻多夫,那麼人類必然要承擔其後果。


摘自——渡邊淳一《男人這東西》

「為了從這種不健康的狀態中解脫出來,我覺得在不久的將來人們會不拘泥於一夫一妻制,而向一夫多妻或一妻多夫制方向邁進,屆時人們會認可豐盈駁雜的夫婦型態。比如說一位妻子找到一位工作勤奮,收入豐厚的男性與他生下孩子,然後在另一方面又擁有一位感性豐富可以滿足自己性慾的男子。這是過去男強人同時擁有妻子和情人之一夫多妻制的翻版,這樣想來也沒有什麼彆扭的感覺。

總之,今後不向某一位男性尋求全部而是讓若干男性分別扮演不同角色的女性也許會日益增多。也就是說,人類最好重新回到動物的原點上,慾望強烈的雌性可以同時臣服若干雄性;同樣慾望強烈的雄性也可以同時擁有若干雌性。

毋庸廢言,一位男性與一位女性共度一生,心無旁騖地只愛對方一個人的形式,以動物界的原理來看,的確是非常偏頗的現象。然而,在現代社會,人們用理性控制本能,用法律等約束人類的動物天性,勉強支撐著倫理大綱,難道這樣果真能使人類幸福嗎?想必還存有諸多疑問。非但如此,我倒覺得,這樣下去的話,實際上會使人類更加鬱悶、焦慮,失去作為生物的光彩。

說實在的,現代婚姻制度已遠遠不能適應時代的變化了,在它身上出現了諸多偏差。這就是人們所說的近代精神主義的盲點。看看歐洲,離婚、再婚現象那樣興盛,我們也許可以說現代婚姻制度實質上正在崩潰。」


我覺得婚姻這個名詞很有意思。

作為一個沒談過戀愛,更沒有經歷過婚姻的小蘿莉(女神經),所有對這個詞的認識來源於傳統的觀念、社會的普遍認同,以及身邊人的間接經驗。

一部分處於婚姻中的人很幸福,但不得不承認大多數人都處於或深或淺的混沌之中。

在我媽媽還是個未出嫁的姑娘時,她的伯母很是冷嘲熱諷,說我媽肯定嫁不出去。後來我媽經過她親姑姑介紹,和我爸爸相親,沒多久就在家人的安排下訂了婚。我媽不太同意這門婚事,被我外公打了一頓,強逼著嫁給了我爸爸。然後是懷孕生子處理婆媳關係以及為家裡的經濟孩子的教育發愁。

我媽和我爸肯定是有感情在的,畢竟這麼多年綁在一起,只要對方性格不至於太壞,將就下來也就處成親人了。

但在最開始的時候,所謂的愛情肯定是沒有的。我仔細想想,覺得我周邊很多親人朋友都是以這種模式來締結婚姻的。

那麼,是不是可以認為,婚姻其實就是找一個過日子的合作對象?

我越來越覺得愛情只是婚姻的充分條件,既然如此,法律又為何要把婚姻的條件設定得那麼嚴苛?非得要一男一女一夫一妻?

我曾經看一本書,講一個俄羅斯女人,成功地和包括尼採在內的兩個男人建立了一種三位一體的關係,以便於他們對於知識和人生的探討。

這個女人的想法真是好瘋狂?可是,為什麼不可以呢?假若我有三個閨密,從小一起長大,我們彼此信任彼此關愛,我認為和她們一起共度餘生會是很美妙的藍圖。此時,如果婚姻法允許,我便和她們結成一種忠誠的關係,我死了遺產留給她們,她們替我照顧父母,所有的事情都成了名正言順。

很多人把婚姻與性等同。為什麼非得要這樣呢?對性愛關係的維護一定要通過婚姻嗎?很多人即使締結了婚姻關係,還不是要往在發展?

多元婚姻,只是給了更多人更多的有利選擇而已。我想能接受這樣的婚姻狀態的人都是充滿理性的,他們同樣也要受法律的束縛,與濫交無關。

再說,夫妻雙方過多方關起門來怎麼樣,關你什麼事啊?你又不參與。


開放式婚姻才是婚姻的終極形態

開放式婚姻是我對於未來人類社會婚姻狀態的一種描述,是不同於現代社會一夫一妻制和古代一夫多妻制的另一種人類婚姻狀態。是人類社會發展到一定階段的產物,也是一夫一妻制的升級版。下文將對於什麼是開放式婚姻進行詳細說明,並嘗試給出開放是婚姻出現的原因。

什麼是開放式婚姻?

人類的婚姻發展史大約經歷了這樣幾個階段:雜亂性交時期、群婚(血緣群婚、族外群婚)、對偶婚、一夫一妻制。每一種婚姻制度都符合了一個時代的特徵,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觀念的不斷更新,新的婚姻形式「開放式婚姻」將應運而生。

開放式婚姻是不同於古代一夫多妻制以及現代一夫一妻制的另一種人類婚姻方式。簡單點說就是在保持一夫一妻制的基礎上,不用婚姻強行捆綁兩個人,夫妻雙方在婚姻之外,也可以尋找自己的伴侶。

為什麼未來可能出現開放式婚姻?

1、人類生性多情

幾乎每個人從情竇初開之時到結婚甚至婚後,都會對不同異性產生好感。古代人有三妻四妾,皇帝更是後宮佳麗無數。顯然,人並非是專情的,現代人用愛情來維繫婚姻,也導致婚外情等現象頻頻發生。(我在寫這篇文章之前,特意百度了一下這個問題,發現偉大的恩格斯先生已經思考過這個問題...)

2、個人主義和自我意識的覺醒

人類社會進步的標準,是對於每個個體意志的充分尊重。回顧整個人類社會發展的軌跡可以看到,每個個體變得越來越自由,逐漸擺脫各種各樣的枷鎖和束縛。而今後每個人對於自我的意識將越發強烈,每個人越來越關注自身的真實需求,而逐漸擺脫陳舊道德觀念等對於人性的束縛。

未來人將越來越追求個體的最大自由,越來越多人會明白,每個人是為了自己而活,而不是婚姻,不是家庭,更不是子女後代。

3、一夫一妻制將難以適應社會發展潮流

從原始社會的無婚姻制度,到逐漸產生群婚到封建社會的一夫多 妻再到目前世界各國普遍採用的一夫一妻制,可以說每種婚姻形式是每個階段人類社會發展的縮影,也是每個時期人類文明的展現。

原始人尚未形成社會和秩序,婚姻當然也沒多大存在的必要。而隨著城市、國家的出現,人類財產的私有化,一夫多妻制開始出現。

擁有更多生存資源的男性可以獲得更多配偶,這本身沒什麼問題。但是一夫多妻制最大的問題是這是一個以男性為主導的制度,女性是男性的附屬品,沒有自己的選擇權。而隨著人類文明的不斷進步,女性權利的不斷提高,一夫一妻制應運而生。

一夫一妻制相對於一夫多妻制,是一個巨大的進步。它充分尊重了女性的利益,也表面上實現了相對公平。(男女新生兒出生比率近乎相同,所以規定一夫一妻也就能最大程度保證每個人都能結婚)

但是一夫一妻制是近現代社會的產物,隨著時代的發展,人們觀念的逐漸開放,個人天性的徹底解放,越來越多的人將不願被死板的一夫一妻制所束縛,這時候,開放式婚姻便應運而生。

越來越多的未來人會意識到,婚姻其實是對人性的束縛。每個人完全可以在人生的不同階段和不同的人相愛,又何必讓婚姻束縛起來,從此和自己的配偶之外的異形保持距離?雙方多給對方一些空間,對誰都沒壞處。

開放式婚姻存在的前提條件

1、生存條件的極大改善

隨著社會的不斷發展,人們的生存條件得到了極大改善,撫養下一代變成了極其容易的事情。在此基礎上,夫妻雙方自然不必在經濟上過多的依賴對方,對於對方的資金去向自然也就不會過分在意,這是開放式婚姻能存在的基礎。

2、一夫一妻制的基礎婚姻形式不變

一夫一妻制的基礎婚姻制度將保持不變,其作用有二:1、年輕時共同承擔撫養子女、贍養父母等責任。2、年老後互相扶持,老來作伴。

3、履行責任和義務

夫妻雙方在共同承擔婚後的子女撫養以及贍養父母等責任和義務的前提條件之下,不過多的干涉對方的私人生活、情感狀況、財務狀況等。

開放式婚姻並非置對方於不顧,其更像是有婚姻關係的異性朋友關係。在給與對方關愛和照顧的同時,也給與雙方更多的個人空間。

開放式婚姻將會帶來哪些好處?

1、婚外情將不復存在

其實婚外情沒什麼不對,那些出軌的人不過是坦誠地面對了自己的內心而已。開放式婚姻本來就是讓婚外情合理合法、合乎道德,當然也就沒有所謂婚外情了。

2、每個人的本能都將被徹底喚醒

婚姻再也不能變成束縛人性的工具,每個人在婚後都可以光明正大的和別的異性正常交往,而不用受到道德的綁架和心理負擔。

關於道德這件事,其實每個時代人們對於道德的標準是不同的,在古代認為是道德的事情,放到現在也許就是不道德的。在現代習以為常的事情,放在古代或許就是不道德的。如果每個人都認可並接受開放式婚姻這個形式,它自然就不是不道德的。

其實關於一件事是否道德,有一個簡單的評判標準就是看這件事是否影響了別人的利益,顯然開放式婚姻並沒有影響到任何人的利益。相反,它使接受這個形式的每個人都受益。

3、讓婚姻不至於變得乏味

很多人的婚姻到後來都變成食之無味的雞肋。長時間的朝夕相處,難免會相看兩生厭。有些人選擇在婚姻之外尋找刺激,卻永遠見不得光,還要擔心一旦事發會受到輿論的譴責和內心的自責。而有些道德感強的人會選擇在乏味的婚姻里繼續煎熬。

無論是哪種選擇都不是一個好的選擇。其實又何必如此互相束縛,只要對方履行了做配偶的義務,不妨多給對方一點空間,也給自己一點空間,不要讓婚姻制約了人性的自由。這樣也能給越來越枯燥婚姻生活不斷地注入更多的活力。

其實開放式婚姻也不是什麼新觀念了,只是尚未普及。我相信隨著社會的發展,人們生活水平的提高、思想觀念的日益開放、以及對於自我天性的逐步解放,開放式婚姻將會被越來越多的人接受,並逐漸成為未來人類婚姻形式的主流。


什麼時候不結婚能得到寬容就好了,唉…


法律認可等於主流社會寬容?


以前考慮過這個問題,曾經有人反對同婚合法化的理由是:

如果同婚合法了,那麼多方婚姻(兩人以上的結合,印度其實有先例,三個男人),近親婚姻(指生小孩會有遺傳學疾病的那種),老幼婚姻(主要是未成年人),背倫婚姻(父女,母子等),跨種類婚姻(人和獸),甚至與非生命體結婚(韓國好像有個宅男和抱枕結婚了)都可以合法了。
所以我們反對同婚合法。

然而我們知道這個邏輯是有謬誤的,但是似乎說不出哪裡不對,以兄妹結婚為例。
比如同性戀結婚,你支持,為什麼?真心相愛。那兄妹也是真心相愛,為什麼不讓結婚?
生下來小孩會得遺傳性疾病。那同性戀都不生小孩,而且難道說避孕做得好就能結婚?
不合倫理。可同性戀過去也不合倫理。

這麼深挖下去就會發現,這個問題你無法證明為什麼同性戀結婚該,而兄妹不該。

後來我就想,如果科技進步到一定水平,可以明確做到優生優育,或者完美避孕,並且實際考察以上所提到的一切形式的婚姻中的雙方關係,認定以上的婚姻形式合法,也不是不可以啊。

可是問題來了,你如何去認定其婚姻關係的合理性呢?
我設想一種方法,可以靠相愛與否來判定,比如一對母子相戀,母子鐵了心在一起,那就同意婚姻,當然,不允許生育。可這個不太適用於老幼婚姻,因為未成年人的思想容易被引導控制,是不是相愛很難考察,同理對於跨種類,與非生命體等婚姻形式也非常難以考察。
於是我考慮加限制條件,不能違反當事人(或物)雙方(或多方)的個體意願,這樣未成年人的個人意願沒有法律效用。我們就可以先排除老幼婚姻的一些問題,但同時也產生了父母包辦婚姻的問題,比如父母代表女兒,讓她嫁給怪爺爺——這個先不提,再考慮別的。
可是思考一下,光用相愛與否,人的情感變化這麼快速,很容易導致結婚與離婚發生得更加頻繁,大量消耗社會資源。所以我嘗試去考慮是不是去加大結婚或離婚的成本,但沒有根本解決問題。
綜合上述,我得出結論,特殊類的婚姻,首先給予承認的話,首先,對於能否結婚,就需要一個很複雜的判定,而同樣,結婚後的離婚問題,也需要進一步考慮。


我覺得獸交大概也會解禁,因為它也沒有明顯的害處,只能說是一種多數人無法接受的個人癖好。

我沒有想諷刺任何人,也沒有任何惡意,這只是我自己的一點想法。

我覺得獸交可以類比使用器具進行自慰。這本身是沒有什麼的,只是舊道德不允許這麼做。

我知道肯定有人要為動物鳴不平。但是既然動物可以殺死吃肉,那麼意味著它的生命權都屬於其主人,作為次於生命權的交配權,當然也屬於主人。狗主人可以強迫狗之間配種,那麼拿它進行自慰應當也是合理的


從黑人運動,到如今的女權運動和同性戀運動,這些運動的共同點是牽扯到一個群體的利益,這些運動的出發點是追求人類普世的價值觀:平等和自由。一個人不該因為ta與生俱來的膚色/性別/性取向而遭受非議和不公正對待。但是多配偶制的出發點是什麼呢?一個人同時愛上了多個人?可能一個男性希望有幾個妻子,但作為女性能否接受與其他人共享一個丈夫呢?在封建社會,皇帝對於後宮佳麗也並非一視同仁,有些格外寵愛有些則是冷落,反而會帶來後宮裡爭寵的內鬥。那假設社會實現了男女完全的平等,一個女性也擁有多位丈夫,難道可以保證不出現相同的問題嗎?我個人覺得一對多的問題不僅僅在於要滿足每個人的性需求(前提還要大家的觀念高度開放),還要分配時間滿足每個人的情感需求,而這往往是很難做到的。
至於題主提到的三個爸爸,兩個媽媽,我把它理解成每個女性都是每個男性的妻子,反之亦然。一對多存在的問題在這裡似乎可以迎刃而解,但是要怎麼實現呢(ˉ皿ˉ)凸 多對多必然是從一對多而來的啊→_→
我個人觀點覺得多配偶制很不靠譜,但是不排除我思想迂腐跟不上時代的腳步,在未來的社會,主流觀點會變成怎樣依舊是不可知的。
的確,一個人一生會愛上幾個人,但是比起同一個階段愛幾個人,更多的是一個階段愛一個人,所以我覺得未來更可能實現的是結婚和離婚的高度自由,或者說根本不存在婚姻,男女之間的結合高度自由。
我又看了一遍題目,發現我跑題了。好吧,題主假設多配偶已經可行,那這是否能被主流社會寬容取決於同樣的權利是否適用於所有人。就這樣:)


也許在未來,婚姻制度將不復存在呢。


並非不可能。

按Friedrich Von Engels的設想,等到社會進步到了消滅私有制的階段,影響男女結合的因素就只有感情,那麼今天跟你好,明天跟他好是完全可行的,完全不會有性別壓迫或者歧視的存在。

雖然我本人樂於見到這一點,但據當前的科技發展水平來看,可能百年後才會有實現的可能了。


有人的地方就有不同,有不同就會有分類,有分類就會有所謂的「多數人」和「少數人」。在很多社會問題上,多數人的暴政似乎總是難以避免。異性戀的話語權多過同性戀,結婚的話語權多過不婚主義,生小孩的話語權多過丁克主義,男權社會男性話語權多過女性權利等等等等。社會一步一步發展,以前覺得女子無才就是德,以前覺得自由戀愛就是鬼扯,以前覺得離婚對於女人就是天塌下來,以前覺得無後就是大逆不道,以前覺得沒了皇帝這個社會怎麼運轉,以前覺得黑人有自由了那是不是猩猩也該有自由,以前覺得給了女性投票權那是不是阿貓阿狗也可以去投票了。可事實就是這樣,沒皇帝了中國也在發展,黑人自由了也沒見社會亂套,給了婦女投票權也沒見貓和狗可以投票。所以回頭看看,曾經的擔心似乎都是想太多。現在也是如此,社會對於同性戀越來越寬容,婚姻從一個男與女的兩性概念漸漸在過渡到一個無性別的概念。但是當代婚姻對於忠貞的要求依舊是主流,所以開放式的婚姻也許會繼續存在,但是主流社會的認可度依然很低,比同性婚姻平權的認可度低。一個直男不會因為同性戀婚姻合法了,就算不喜歡男人也去找男人結婚。所以同性婚姻不會損害異性婚姻。如果有一天,開放性的婚姻能夠找到其存在的正當性理由並為越來越多的人所接受,到時候再說唄。如果題主相信一夫一妻,看重忠貞在婚姻中的地位,那無論婚姻關係在將來開放到何種境地,你還是你。


英國男子與兩雙性戀女組建家庭 期待新人加入(圖)

人民網4月14日電 美國洛杉磯有個非常奇特的家庭,34歲的Adam Lyons(化名,英國倫敦人)與兩個分別是26歲和25歲的女朋友共同生活。Adam透露,心理學方面的知識讓自己變得更有吸引力,並成功找到兩個願意共同生活的女友。

這一男兩女都表示,期待著將來能有第三個女子前來「入伙」。Adam稱,自己的兩個女友都是雙性戀。他們在一張大床上共寢並輪流單獨出去約會。這個家庭有兩名未成年兒童,是26歲的Brooke(化名,美國人)與前男友和Adam生下的倆兒子。

《每日郵報》報道,25歲的Jane Shalakhova(化名)生於俄羅斯。她說,自己很高興給兩個孩子當「二媽」。這三個人稱,非常享受現在這種「開放自由的生活方式」,並相信他們可給新生兒帶來幸福快樂的家庭生活。

(原標題:組圖:英國男子與倆女友一起在美生活 期待第三女友加盟)

(人民網)


不過都用化名,看來美國主流社會對他們也不怎麼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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