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女王擁有怎麼樣的地位?

小時候一直以為英國女王只是個沒實權的傀儡,現在發現,奧巴馬,以及許多大人物都很尊重她,於是很好奇到底英國女王的地位如何?


昨天一篇回答下的評論涉及到這個問題上了。感覺不如單獨寫篇回答。
(用半諷刺的態度寫了,大家閱讀不要太認真好嗎)

目前伊麗莎白擁有下面這些稱號或官職:

Queen of United Kingdom (聯合王國女王)
Queen of Great Britain (大不列顛島女王)
Queen of England (英格蘭女王)
Queen of Scots (蘇格蘭女王)
Queen of Ireland (愛爾蘭島女王,53年改成了北愛爾蘭島)
Queen of Canada (加拿大女王)
Queen of Australia (澳大利亞女王)
Queen of New Zealand(紐西蘭女王)
Queen of Papua New Guinea (巴布亞新吉尼亞女王)
(等等十五個比較小的獨立國家;人口都不到一百萬,比如巴哈馬)
The Queen Lady (女王女士;在牙買加)
Vunivalu / Paramount Chief Queen (斐濟最大酋長女王?)
Kotuku (白鶴女王;在紐西蘭土著人眼中?)
(夏威夷好像也有類似的奇怪稱呼)
etc...

Queen of Gibraltar(直布羅陀女王)
Queen of Bermuda (百慕大女王)
(等等二十幾個更加小的英國海外領地的女王,人口都不到十萬,各有類似的說法)

這些地方(無論是不是獨立國家)往往會有以下這種正式說法:
Her Majesty Elizabeth the Second, by the Grace of God, Queen of X and of Her other Realms and Domains。伊麗莎白二世陛下,上帝保佑的,X 及其它地方的女王。
就是說,在澳洲她叫 「澳大利亞及其它地方的女王」,在英格蘭她叫 「英格蘭及其它地方的女王」。

(在每個地方,女王也有不同的家族象徵和個人象徵,比如下面是加拿大的)

(應格朗、蘇格蘭、愛爾蘭、法國、加拿大這幾個象徵組成的)

還有一些比「王」級別小的,她也要負責;
Duke of Normandy (諾曼底公爵;雖然現在屬於法國北部,也是英皇室最早的爵位起源)
Duke of Anjou (安茹公爵;法國西部)
Duke of Aquitaine(阿基坦公爵;法國西南部)
Duke of Rothesay(羅薩西公爵;蘇格蘭西部)
Duke of Cambridge (劍橋公爵)
Duke of York (約克公爵)
Duke of Cornwall(康沃爾公爵;英格蘭西南部)
。。。
Prince of Wales(威爾士公爵)
Elector of Brunswick/Luneburg(德國北部一些地方)
Earl of Chester(柴夏侯爵;英格蘭中部)
Earl of Carrick(卡里克侯爵;蘇格蘭北部)
。。。
Count of Ponthieu(龐蒂奧伯爵;法國東北部)
。。。
Baron of Renfrew (倫弗魯子爵;蘇格蘭中部)
。。。
Lord of Hannover (漢諾威領主;德國西北部)
Lord of Mann (曼島領主)
Lord of the Isles (赫布里底群島的領主)
。。。
Mother of All People (人類之母;在加拿大British Colombia省?)

還有長期屬於皇冠直轄的Stirling、Windsor幾個小郡縣。

上面那些大的小的繼承下來的爵位。最早通過婚姻之類的而獲得。
在德國、法國的那些早就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像Queen of France或Empress of India一樣,可能已經放棄了任何實權,不再怎麼提了。
(之前英國君主好幾百年一直說自己也是法王)
然後在英國周圍的那些,一般都是國王暫時封給(借給)幾個孩子和孫子的。已經是習俗。

還有完全沒有實權的,或者一些協會:

Head of the Commonwealth / Sovereign of Commonwealth (英聯邦元首)
(英聯邦總有24億人口,可是就算是元首什麼的,也沒啥用,最多只是一個組織協會)
Sovereign of the Imperial Order of India (印度)
Sovereign of the Indian Order of Merit (印度)
Sovereign of the Order of Burma (緬甸)
Sovereign of the Order of St John (馬爾他那個騎士協會的元首)
(等等幾十個)
。。。
Grand Commander of Order of the Federal Republic (奈及利亞共和協會大統領)
Grand Commander of the Order of Republic of Gambia (甘比亞共和協會大統領)
(等十幾個)
。。。
(類似統領或元首級的協會最高職位很多很多)
(同時他也是100多國家的「騎士」級以上)

然後他也每年封好多新騎士。。。

(fake news of course)

另外她也是「聖公總」 Anglican Church 的 「Defender of the Faith」(信仰保護者)。
基督教第三大宗派(僅次於天主教、東正教)。女王在這個宗教裡面有點類似教皇的地位。

最後;伊麗莎白擁有以下幾個軍事職位:

Commander-in-Chief of British Armed Forces(英國軍隊總司令)
Commander-in-Chief of Canadian Armed Forces(加拿大軍隊總司令)
Lord High Admiral of the Royal Navy (英國皇家海軍最高將軍)
Commandant-in-Chief of the Royal Air Force College(皇家空軍學校總司令)
Air-Commodore-in-Chief of the Australian Citizen Air Force (澳大利亞空軍總司令)
Air-Commodore-in-Chief of the Territorial Air Force of New Zealand (紐西蘭空軍總司令)
Head of the New Zealand Defense Force (紐西蘭國防軍頭領)
Commissioner-in-Chief of the Royal Canadian Mounted Police
Admiral in the Great Navy of the State of Nebraska (美國內州海將軍,這個比較逗)

(還有一百多個小軍銜,比如具體負責什麼兵團什麼部隊之類的)

(連新的這個航母級都以她為名,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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幾千個官職,女王其實挺忙的!!!

再說,英國女王享有好幾種特權和責任:

1)唯一能夠宣布與其他國家開戰或停戰的人。
2)隨時可以「拆議會」,讓全國馬上進行新的一次投票。
(實際上呢,她會按照慣例,輪流每四年拆一次)
3)理論上可以從議會裡面選擇或拒絕誰當首相。也可以通過「拆議會」方式炒掉不喜歡的。
(不過各部門領導什麼的是首相自己決定的)
4)上下議會所批准的一切新法律,也需要經過她批准,她的簽字。
(實際上,她都會直接簽,從來沒拒絕。最近一次拒絕是她爺爺當王的年代)
5)2-3%的英國土地屬於她。還有89%的加拿大土地,23%的澳大利亞土地,等等。理論上,一切沒人居住也沒封過(包括封給土著)的地方都默認屬於她。伊麗莎白是世界最大的地主了。
6)她也可以隨便剝奪任何私有的土地。但是她從來沒這麼做過。
7)上下議會各黨領導必須每個禮拜和她見面討論國內發生的事情。在加拿大等,這個責任由女王指定的Governor-General來代替。另外,政府每天早晨會送她一箱,含有任何政府文獻的備份。
8)她不能被任何人控告,因為「國家不能告自己」。(在英國,所有公共法庭案例是皇冠vs誰)
9)她不需要護照去任何國家。英奧加等國家所有護照都是女王提供給公民的,為公民保證安全。他為什麼需要來保證自己?因此她也可以拿掉剝奪人家的護照。(雖然她也沒做過)
10)她可以隨意分封新爵位(和騎士),也可以剝奪爵位。每年元旦封幾百個新爵位只是慣例。
(不過剝奪爵位只發生了少數幾次,因為人家壞事幹得太多)
11)不需要駕照,也不需要車牌照。
12)唯一不需要交稅的人。
13)不受法律控制,也不能在法庭扮演任何角色(因為他就是每一個案例的最高審判者)。所以不能被交來當witness。另外,她也不能被Freedom of Information等法律控制到。政府和所有政治人員都沒有這個權利;所以即使公民能申請調查政府一切內部information和秘密,就是不能申請調查女王的秘密。這一點在西方真的無敵特殊。
14)媒體不能直接批評,與上一條相關。媒體可以過分批評分析一切,就不能批評女王及其家屬。

還有很多條,寫不完。跟任何其他公民的權利對比,明顯不在一個量級。
據說MI6等情報局機構背後的真正控制者也不是政府而是她。

(Cersei、Varys、Jon Snow、Ygritte。鬼知道女王在想什麼?)

哦,還有每年給她交3000-4000萬英鎊的工資。從政府預算摳出來的。聽上去很多,但是也只有政府預算的0.003%。相當於每個公民每年交給她五毛錢左右。

責任也很多。
幾乎每天都要接待各國領導和使者、內外名人、各路諸侯。這方面比較忙,每天搞大宴會。
也確實給政府減少了很多這方面的壓力。

每個人到了一百歲,也會收到女王親自寫的賀卡。每天幾百個。也只是他每天簽字工作的一個微小部分。像法庭,公安局,郵政,軍隊;很多本來就屬於她管轄的東西,她也得時時刻刻負責閱讀了解情況+處理。更重要的是每天若干新法律更改法律都需要她看。
還有好多慈善由她管理。發生什麼內外大事件,也都得出來講兩句。
每天也要保持那麼中立客觀的態度,當然很辛苦。

(到處都是ER:Elizabeth Regina,也挺煩的)

至於他在民眾的地位怎麼樣;難道還看不出來了嗎?
只能說大多數人仍然很尊敬他。也不止英國一個地方的人是這樣的。

多少國家的錢上面現在還是她:

(英格蘭;這一張20的另一邊是Adam Smith:算是經濟學創造者。另一些是達爾文、牛頓、等其他科學家。可是每一張正面都是女王)

(蘇格蘭)

(加拿大)

(澳大利亞)

(紐西蘭)

(加勒比一些地方)

(太平洋一些地方)

etc...

現在年輕人有一種比較「無所謂」的態度。直接反對君主制的人是極少數(比如科爾賓)。可是這也是未來的唯一合理方向。伊麗莎白死後,君主制應該很難再堅持下去多久。只是因為女王可愛又從來不惹事,所以還沒發生什麼危機大矛盾。大家很放鬆、不介意。
(難道女王的兒子查理繼位會那麼討人喜歡?)
長期來看,大家還是會選擇理性的。會改進。


  • 英王統而不治,議會權利至上

法律層面說英王統領國家,但不治理國家。但是在維多利亞時期,女王對政事依然有很大作為,首相有事都會與女王商量。

即使法律沒有賦予她權力,但她的權威無可替代。
之前看到一個說法,權力和權威。

政府有權力,英王是權威,無可替代。

(加冕套裝)

英國法律規定女王有最終罷免權與任命權,同時有軍隊的最高控制權和戰爭的解釋權。

但是英國又是一個君主立憲的體制,體制規定國家的管理是依靠內閣與議會。例如首相和議會成員為民選推舉,最終由女王來決定是否任命。女王也可罷免首相解散當屆議會,當然一般來說女王是不會違背民意的。(現任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從未使用過)

所以,不能說女王沒有實權,可以說女王統而不治,但不能說沒有實權。

英國女王全稱:托上帝的洪福大不列顛及北愛爾蘭聯合王國與其屬地及領土的最高元首英國女王
這代表英國女王不僅僅是英國的女王還是 1、加拿大 2、澳大利亞 3、紐西蘭(英王兼任庫克群島的元首) 4、安地卡及巴布達 5、巴哈馬 6、巴貝多 7、貝里斯 8、格瑞那達 9、牙買加 10、巴布亞紐幾內亞 11、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 12、聖文森及格瑞那丁 13、聖露西亞 14、索羅門群島 15、吐瓦魯 的女王

(女王加冕)

  • 英王作為凝聚國家力量的象徵存在,以前英國各黨派爭鬥非常激烈,底下的人民並不會慌亂,因為他們覺得只要女王在,我們就是一個統一的國家,我們一定能度過難關。女王與我同在。

(女王肖像,嘉德騎士團的服裝,嘉德勳章在英國地位僅次於維多利亞十字勳章和喬治十字勳章)

(女王和撒切爾夫人)

  • 外交方面

女王是個出色的外交官。她使英國外交出現了很多的緩衝地帶。
現任女王伊麗莎白二世在在位的70年間她見過四分之一的美國總統,五分之一的英國首相。出訪過120多個國家。她和善而不失皇家尊嚴的皇家氣質不斷延展著英國的外交彈性。

(1986年,鄧小平會見首次訪華的女王)

(時任國家主席的李先念)

  • 王室效應

提到女王就必須得提到英國王室,英國王室為英國旅遊業做出很大的貢獻(當然也包括上一段的外交作用)。英國王室作為世界最著名的王室之一,一舉一動都受到世界各人民的注意。比如威廉王子和凱特王妃大婚的時候,看新聞說全世界有20億的人關注和觀看他們的婚禮。還有喬治小王子每次穿的衣服引起人們爭相購買等等。

女王不論走到哪裡,都會穿著非常鮮艷的套裝,赤橙黃綠青藍紫樣樣俱全

(彩虹女王~~)


歡迎補充

感謝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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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得需要再完善一下(加了點圖0.0)

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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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手指莎白,然後自指曰:「天下英雄,唯陛下與民耳。

莎白聞言,吃了一驚,手中所執匙箸,不覺落於地下。時正值天雨將至,雷聲大作。莎白乃從容拾箸曰:「一震之威,乃至於此!」


地位很高,權利很大。之所以有人覺得她沒什麼權利,那是她不用。是英國人恰好碰上了個可愛端莊熱愛臣民的女王,誰知道萬一上來個川普似的怎麼辦?


女王是英國的神好嗎!
因為男朋友超級崇敬女王,所以耳濡目染,前2位高票回答已經說的比較具體了,女王並不是沒有權利,只是她不用而已,雖然有些首相不認可王室制度,但是定期的議事彙報工作還是必須給女王走起來,而且必須站著!女王曾宣誓將自己的一生奉獻給英國,所以她這麼大歲數還不退位!偉大的女性,值得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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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地說,就是統而不治。英國女王是一國統一的象徵,是一國形象的代言人,有代表國家對外宣戰媾和的權力。但是她並沒有治理國家上的實權。就像伊麗莎白女王曾說,每一位首相都由她任命授權,儘管他們當中有些人她個人並不一定贊可,但只要是議會代表人民選出來的,她都會進行任命儀式。女王是一國權力的象徵,也是英聯邦的最高首腦。但英國首相才是政治首腦,與議會相互制約。包括其他英聯邦國家也是一樣,例如澳大利亞等,它們的最高首腦也是女王。這也就是為什麼英國首相訪華,同級接待的是我們的總理的原因,因為他上面還有一級是女王


吉祥物~~
我覺得這個是目前女王現狀的最好闡述~~~


她老人家的幾百上千個頭銜、稱號中最「顯赫」的幾十個其實都屬於國家元首。世界各國國家元首普遍的工作也就是她的主要職能,比如任命政府首腦(我國總理作為政府首腦,其產生程序是國家主席提名後由人大通過)、簽署法律(我國一般以「主席令」的方式頒布人大通過的法律)、任命駐外大使、授予新任駐外大使由元首親筆簽名的國書、接外國派駐本國大使遞交的國書、對外國宣戰媾和等等。這些工作其實理論上都不是某個具體的人以某個身份來做,而是這個國家本身在做。國家元首就是這個國家的象徵,是「國家」這一抽象概念的具象化身。記得中學政治課本有句話,意思是「國家主席是個機關部門」…我們還以為他是個人呢……
女王作為國家元首也差不多。說是「花瓶」也對,也不對。她往這兒一站,曾經那就是「大英帝國」,現在那就是聯合王國和其他幾十個主權獨立國站在這兒。
至於澳大利亞、紐西蘭、加拿大等國,女王長期不在,偶爾來轉轉,巡視一下。她不在的時候,她派駐當地的總督,其實就是以女王的名義代行國家元首的職能。
前面有朋友詳細介紹了女王在政治、法律上的種種特權,很多是英國國家元首的特殊性,不是國家元首的普遍特徵,但也可以看出這個「花瓶」有多牛「嗶」。
另外,這種虛位君主對國民、對各個政治派別、特別是對軍隊有個影響力很大的心理干預能力,這是其他全民(或者議會)票選國家元首(比如義大利總統、德國總統等)所沒有的。比較經典的例子就是前些年剛退位的西班牙胡安卡洛斯國王,他年輕時曾成功把國家從內亂的邊緣挽救了回來。類似的事情,去年駕崩的泰國國王也做過很多次,差不多是做了一輩子…

說的很亂,不過應該能說明白「英女王不是花瓶,而是一個地位超然的存在」這個觀點了。


超長待機,你值得擁有

話說老太太還是很受人愛戴的。


英國女王並不是沒有實權,只是她基本不行使而已,現在的英國女王是國家的象徵,英國上下乃至世界都是承她的地位的,女王更不是傀儡,傀儡是要被操控的,這世界上有誰或者哪個組織操控英國女王?沒有。

只要有女王的最高權威在,英國政黨們無論怎麼對罵打架大家都知道我們是一家人,這種凝聚力和認同感是無可替代的,在其他地方,人們也普遍敬重這樣一位兢兢業業一輩子的老人,也是對那個紳士時代的懷念。

想像一下去英國訪問受到女王的接見,這是世界上僅此一家的待遇,其他國家只能是總統總理這樣的充滿政治意味的職務,而女王是至高無上的,是那個逝去的時代最後的遺產,就像回到電影小說中一樣。


順便說一點英國女王自己成立了一個獎學金!也是蠻豐厚的…我的大學裡面就有,可以在牙買加和肯亞這種英聯邦國家免費讀書


建議打開高中歷史人教版教科書必修一有關於

英國政治體制改革那一課,寫得十分清晰。

無可置否幾百年後的今天由於時代變遷和英國

國情變化,當今英國女王的地位的定義和光榮

革命後的定義會有一定程度上的不同,但是我

認為課本上的算是簡潔易懂且正確的解釋了。

另外,女王的確無實權,但我認為不應該稱之

為傀儡,這個用詞不太正確。

更詳細的分析請參考高票答主答案哦


政治權利的本質是來自於支持率,也就是支持者的多少。。。只要支持者夠多,什麼法律你都可以改,什麼法案你都可以否。。。。英國女王的隱形支持率,呵呵。。看看那些錢上印的頭像,看看他扶持和運作的整個貴族,爵位團體,各種協會,聖公會教會。。。。。你敢說他沒支持率?你敢說他沒權利?


國家元首,象徵著國家,不僅是英國(聯合王國)的國家元首,還是英聯邦多個國家的國家元首,可以說是多個國家的共主。你需要跳出我朝官本位的思想來看尊敬,不能從是否有權力來談尊敬。從個人德行來講,英女王這麼多年的元首同樣值得尊敬。


類似星球大戰里 納布星球女王的地位


好比大熊貓在中國?


基本就是國家形象代言人,沒有實權但是國家的象徵,有實際地位


英女王本質是議會的橡皮圖章,因為她一旦跟議會作對,就要被打倒,說她是傀儡雖然過分,但也是有道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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