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多新人在進入律所後總在不斷重複著翻譯、打電話、百度檢索等工作,職業發展成了業內公知的難題。回首看看,周圍的同伴確也大都經歷了這樣的過程。很感謝題主的問題,讓我們有了檢視自己職業生涯和與同行者共勉的機會。我曾向律師助理提過這樣一個問題:在中國銀行經營的一般狀態下,A挾持了B走進了銀行,讓銀行的櫃員C交出2萬塊錢,並以將B殺死作為威脅,C拒不支付,最終A殺死B後逃逸無蹤。B的遺孀一紙訴狀將銀行告上了法院。作為律師,當我們站在不同的立場時,應該如何進行分析呢?以下是我認為如何thinking like a lawyer的一些基本方法,文末我們再一同分析本案。
我一直覺得和在校學生提「think like a lawyer」,可以啟發思考,但實際意義不大,因為只有把人真的扔到律所或法務部去,才會在環境和業務的作用下,真正地改變思維習慣。反過來說,等你真的形成了這種思維習慣,又需要開始進行反思了,因為你會發現,行業內的頂尖律師都不只是「think like a lawyer」的。
think like a lawyer這個題目很大,光是專門講這個的書就好多,但我覺得至少得執業七八年的人才能有資格講這個問題吧。可看到問題說明中講的是moot,竊以為我還是可以管中窺豹地講一講。我大三那年第一次參加moot,貿仲杯。zju向來不是強隊,學校不是很重視,帶隊老師也非專業對口,我參加的前一年zju歷史性突破進了八強,所以說之前選手能給的經驗也不多。我那時候呢,屬於基本不去上課,剛剛退出ZJU-LEG dota戰隊,一邊在考高級口譯證書一遍在看TOLES,正在琢磨將來幹嘛。所以純粹是去碰碰運氣報名的參加的,然後領隊老師看中了我英語不錯,就要我了,準備一整子後覺得我反應挺快,就讓我上場了。前面說過,zju不是強隊,我小組賽第一場除了我們小組賽的其他對手,基本沒有旁聽的。這裡我要說一下,貿仲杯用的是vis moot一樣的題目,全程英文進行,這兩年全國法學院的英語水平都在上升,但是至少在我參加的那兩年,貿仲杯選手的評價水平是:英語發音不錯,書面能力也不錯,但是交流能力普遍不強,rebuttal的時候大多是根據之前對方給的書面文書來rebuttal,而不是現場對方的實際表述。在這樣的情況下,我的優勢就顯現出來了,因為我在準備高級口譯,我的聽力和速記能力都非常好,我可以把對方現場說的每個分論點都記下來,然後作出反應。結果就是,我打第二場小組賽的時候,房間爆滿,而我又是大賽型選手,人越多越亢奮。我記得我在rebuttal環節給對方挑了將近二十個刺兒,說到十幾個的時候身邊就一片驚嘆,結束後全場掌聲一片,我當時也是自鳴得意,覺得出線是妥妥的。
OK,講完故事重點來了,學生黨很容易重形式輕實質,主次不分,這點在一些搞辯論賽後參加moot的選手身上尤為明顯。然後呢,司法考試是幫助在校學生think like a Chinese lawyer最好的途徑,BAR是幫助學生think like a American lawyer的最好途徑(這也是為什麼國內律所偏好美國llm的原因)。這種東西只有大量訓練,大量接觸案例分析,看到一個問題腦海中就自動IRAC(issue, rules, analysis, conclusion)。
Anyway,對於剛剛參加moot的學生來說,不要對自己要求過於嚴苛,這是一個極佳的學習鍛煉途徑,you are on the right path, just enjoy~BTW,幫題主把typo改了,think like a lawyer暫時做不到的話,至少write like a lawyer吧~
比商人思維更高級的思維,我個人以為是政客思維。政客思維的特點是」形式服務於實質「,」手段服務於目的「。和主題遠了,就不展開了。
蘇力《法律人思維?》一文反向論證了think like a lawyer在中國的誤傳,整文極有啟發性,看完了應該能啟發你形成自己對think like a lawyer內涵和外延的理解
Think like a lawyer 是美國法學院最早提出的,命題宏大,只說說和你Moot court最相關的:
把複雜的事件分解成一個一個最基本的元素,把這些元素兩個兩個鏈接起來得到你的結論,分清個人情感和客觀事實,讓你的意見緊密聯繫證據和法律。這是你糾結細小的fact的意義,而不是把「糾結」本身當作法庭辯論的基礎。
有一本書就叫Think Like a Lawyer。亞馬遜地址《Think Like a Lawyer》 Gary Fidel Cantoni, Linda Cantoni, Gary Fidel【摘要 書評 試讀】圖書 進口書籍都比較貴,想要便宜的可以去網上找找電子版。法學院教授強烈推薦,介紹了各種邏輯思維,不僅僅能幫助模擬法庭,而且能讓你更好地思考每一個遇到的問題。
合伙人經常講,要站在客戶的角度去思考,你的邏輯、理論只是律師形成意見前的內部推演,卻不一定是客戶需要的。
最後,再次感謝各位的回答。謝謝。
Think like a lawyer 我一直覺得這一點在美國法學院培養人的基本宗旨 Think like a lawyer 從我接受的教育至少具備以下三個方面: 1. Every argument is arguable. 這點包括兩個方面:一是能夠從繁雜的事實中提取實在的論點;老師曾經說過,在法學院我們總是教你們法律,但是在實踐中所有的都是有關事實。如何做到能夠關注細節,又能升華成論點是很重要的能力。我相信這也是筆者最初提出這個問題的困惑;二是能夠做到每個論點都是從正反兩面辯。雖然我自己的實踐經驗沒有很豐富,但是至今沒有碰到一個論點是絕對的黃金論點。任何論點都是有迴旋的餘地的。這也是體現律師創造性的方面。2.不要假設,凡事講證據。每一個論點都是需要證據支撐的,無論是做訴訟還是非訴,都是同樣的道理。3.秉承律師的職業精神。個人認為credibility是律師的生命。這一點要求:一是思考的角度是從維護客戶的最大利益出發。律師是一個take sides的角色,最簡單的體現是同一個案子的memo, 站在不同的當事人立場寫的內容肯定是不同的。二是時刻知道ethical rules是底線。律師既要為客戶最大利益服務,也要學會保護自己,更要知道confidentiality是法律義務。個人是可以有可以有感情的,但是個人感情不可以逾越法律的底線。 美國法學院如此注重professional responsibility的教育不是沒有意義的。
說點本土化或者與中國國情有關的think like a lawyer。老闆是訴訟出身,出道時在歐洲各國干仗好些年,訴訟mentor是個美國律師。他原來一直有和我抱怨,說中國律師很多法官思維,很多提出來的要求和想法,得到的答案都會是法官不會同意的,法官不是這樣想的,等等等等,例子可以是訴前行為保全,可以是買賣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是否適用於侵權訴訟。由於之前基本做的是非訴業務,聽的嘮叨雖多,但並無太多體會。這兩年轉訴訟後,真的體會到了什麼叫for
god sake, you are a lawyer, not a judge。更有甚者,對於有不同解讀的條款,且在主流意見對客戶有利的情況下,居然和我爭執難道不是哪樣解讀嗎!
因此,就我看來,在中國法律及整個行業仍處於英美同行所說的嬰兒期的現在,think like a lawyer所指並無特別複雜,單從訴訟方向來講,首先你不是法官,其次搞清你代理的到底是哪一方,如果要求再高點,有點創造性,更不要常常說no。
基層法官答!其實看了排名第一的答案覺得太扯了!第一我極其討厭中英混合第二學的像一個法律人一樣思索本身就是個錯誤答案,學術界與現實法律界有融合有分歧!在現實中一個純粹的法律人根本沒有!作為一名普通律師,考慮最多的不是法律的公正而是業務的高低!甚至可以做到律師費以外跟當事人要錢,咱們這個事情辦的不賴,是不是需要叫法官吃頓飯!然後自己裝腰包了!雖然法官不廉潔現象屢又發生,但作為一名法律者,法官真的是一個相對公平的個體,出於對法律的了解,所以對法律會有畏懼感!只是律師沒有,除非名氣大到足以影響審判!但很少!因此作為一名法律者,切記不要先入為主,了解雙方訴求,充分掌握證據,法院判決前提,事實為依據,法律為準繩
像法律人一樣思考,而不是像律師一樣思考
stay skeptical, think critically and assume nothing. 忘了是哪個學校法學院播客的結束語了。
有人把Think like a lawyer總結為以下幾點: 1,客觀得看待事件,並且從事件的各個方面給出意見; 2,把你的情感從事件的客觀事實中分離開來,讓你的意見緊密聯繫證據和法律; 3,把複雜的事件分解成一個一個最基本的元素,把這些元素兩個兩個鏈接起來得到你的結論; 4,法律語言,這樣你可以不用通過冗繁的術語解釋,就與其它律師有效交流; 5,相信以你的能力一定能夠找到適用事件的法律條文。 也許還應該包括良好的研究技巧,出色的溝通能力以及不錯的記憶力。
Think like a lawyer,其實與美國法學院的蘇格拉底式方法密不可分,所謂蘇格拉底式的問答就是用來培養律師思維的,但這個也不是個小話題,礙於本人能力有限,還是以後再討論,願諸位看官見諒。
我們不停得在說Think like a lawyer,但哥倫比亞大學法學院教授MICHAEL C. DORF卻認為:不存在所謂的Think like a lawyer,只有清晰的思路與混亂的思路。
亞里士多德說過:法律是遠離激情的理性。一個好的律師要與法律共舞,就要把一個複雜事件冷酷地分解為若干個環節,在這個分析和決定的過程中,沒有所謂的「痛苦」、「悲傷」、「不幸」、「羞愧」、「氣憤」,「預判」以及「震驚」這些感情因素。這個律師要能夠「獨立」並且「封閉」得分析事件每一個環節,一步一步,得到結論。而且,通過改變任意一個環節的某個條件,能夠得出一系列不同的結論。
Well, it"s something that requires both academic preparation and practice. Lawyers use and think in a language that"s incomprehensible to ordinary people. Most of the thinking revolves around the process called subsumption - applying the facts to a given norm of the law.
像姥爺一樣思考
為什麼我想起來那個台詞
Fuck me like a cop not a lawyer
可恥的匿了
求摺疊
請重視證據鏈。這對中國人來說太重要了。
其實美國人所講的think like a lawyer主要是指你需要具備進行做出counterargument的能力,簡單說就是把對抗主義思維融入自己的思維方式中,在自己提出一個argument的同時馬上想到對方會用怎樣的argumendo來對抗你,再直白點說就是精神分裂成兩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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