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北航虐貓事件的處理結果,是否過於嚴重?

更新

現在就是覺得這是一個殺的過程,虐殺這個詞似乎不太合適,而大家好像也針對虐這個字強調了很多,而自始至終,虐這個字的定義是否正確好像出現了問題。

原提問

我所了解的過程大概是學院路有兩隻小貓被人殘忍虐殺,校方開始查兇手,關愛動物協會與院系領導協商後進行了以下處理,包括休學回家等待心理健康評估。

我覺得作為一個成年人,虐貓確實是很殘忍的行為,但是這個行為應該是建立在不違法、不犯法,違反的是道德和大部分人的同情心。小時候那個男生不會逗一逗小貓小狗,雖然這個人的做法過激,但是我覺得這樣的行為並不至於強迫人家去叫家長,做心裡評估吧。那麼追查這件事情並且讓這個男生做心理評估是否過重呢?

有不當地方及有失偏頗的地方希望大家指出來,我會改的。

更新:

協議內容解釋說明

1、休學不是由協會提出,是由其父母提出的。 2、發生這種事件,院系方面有義務對學生的心理問題進行評估,因為保持學生身心健康是學院責任。 而且根據當事人的陳述,這種行為是瞬間的衝動。而一旦衝動發生,就是我們現在所知道的貓的死亡。沒有人能保證他今後不會有其他的傷害行為,所以進行正規的心理診斷和干預是恰當的。 3、當事人公開道歉會隱去全部個人信息和院系信息。我們協會以及所在院系希望他在徹底反省改過後能重返校園,繼續大學生活。

以上內容,當事人所在學院及我協會均明確,並已經寫在協議中。但協議原件由於對方院系要求,不能公布,敬請諒解。

貓貓已走,我們不希望發生二次傷害。 希望大家不要傳播他的個人信息及所在院系信息。輿論的威力大家都清楚,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

來自答案中。

本來提出這個問題只是因為看到了有人轉發推送,想了解一下事情的經過。個人原因始終是覺得同學本性都是好的,所以對於學生的處罰才會覺得是否有一些過重。我也核實了上面的答案,評論全是很中肯了,希望大家保護隱私,刪除所有的涉及同學身份信息的答案部分,總是希望就算他做錯了也是我們的同學,我們還是應該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的。

可能小的時候覺得「招貓遞狗」這個詞是沒什麼的,因為自己是個比較中立的人吧,看到吃狗肉之類的,雖然自己不吃,但是也不會去干涉他人。

其實問這個問題的出發點就在於法律和道德的關係。是不是我們只需要遵守法律就可以。就是普通動物不在法律的保護範圍之內,我們是否可以不保護他們。


心理評估不是懲罰,是保護。在出現心理問題先兆時學校領導就積極主動地關心,以免其壓力過大,進一步發展為更嚴重的精神疾病,高度體現了該校的人文關懷。

認為心理評估是懲罰,才是把心理疾病患者逼向絕路。


我記得本科時候有個動物實驗學習,家兔耳緣靜脈注射。

有個同學的兔子不知怎麼了特別活躍,特別不配合,一直處於一臉呆萌任你打針不需要按住我啦的樣子,針一進去就從耳朵到尾巴全部一陣亂動。

結果整節課那哥們都在和那隻兔子較勁,最後血管全稀爛打不了。

當時條件也艱苦,一人一個,沒法換兔子。

快下課時候,那個同學勃然大怒,揪住兔子一把扔進垃圾桶,啪一聲響。

估計摔扁了。

可以說,這個同學完全沒有虐待動物的習慣,精神也非常正常。

已經很多年過去了,他仍然心理健康,在臨床一線奉獻,付出汗水辛勞,家庭幸福美滿。

他的行為,更多的是類似於做數學題,十次算出十個答案後暴怒撕作業本的行為。

或者打手游被血虐後摔手機的行為。

我是反對虐待動物的。

或者說,殘忍虐殺比較可愛的動物。

畢竟我也是虐待過動物的。小時候做作業特別無聊,飛進來的各種小蟲子都成了我的玩具。

可能是在實驗室待得多了,看到虐待貓貓狗狗的視頻圖片不會覺得特別痛苦,但內心也是不認可的。

你要虐待你家貓狗或者流浪貓狗,我不管你。

你要虐待我的狗我會跟你拼了。

當然這個拼也是酌情拚命,那種身高一米九體重兩百斤脖子上掛著金項鏈胸口紋著關公肩膀上還扛著大砍刀的,我就只能再買條狗了。畢竟我可以再買條狗,總不能讓我爹媽一把年紀了再生個兒子吧?

但你要虐待什麼亂七八糟蟲子,隨便你。

我覺得北航事件處理的沒什麼問題,尤其是心理評估一項,這是保護不是懲罰。

我不贊成的是知乎上各種奇葩言論,把虐待動物和連環殺手放一起。

什麼虐貓就是不尊重生命,不尊重生命當然可能算計身邊的人,我們要離這種人遠一點巴拉巴拉。

的確,連環殺手暴力犯罪與虐待動物有一定相關性。

但是虐待動物到底與這些犯罪多大的關聯呢?有沒有相關統計學或者心理學的考證呢?

比如人群中虐待動物的比例是多少,暴力犯罪者虐待動物的比例是多少,樣本量有多大,有沒有統計學差異。

即便真的有這樣的考證,我們也不能把這個東西直接往人家腦袋上扣,什麼北航附小就在邊上,你放心虐貓的人在小學邊上?

我放心。哪怕我的孩子就在那個學校里上學。

不然我們就打個賭,賭個幾百萬,我馬上去買只貓虐殺了,賭我這輩子不會成為連環殺手。

話說如果不算虐殺而算虐待的話,囚禁、閹割這些虐待,我對我家的狗也有。

獸醫是幫凶。

我一哥們,女朋友喂流浪貓的時候手被撓破了,他指著流浪貓說:「你信不信,這玩意要是長到兩百斤,能把你吃了。」

他女朋友一臉不服氣,說什麼萌啊,什麼可愛啊,什麼人家就是這麼弱小永遠不可能吃你啊。

那哥們說:「要是一個人,長了一副好皮囊,當你下屬時候阿諛奉承,等他成了你領導時候立馬就會整死你,你喜歡嗎?」

我當時聽得一愣,但也不知怎麼反駁。

畢竟貓給你賣萌是因為你比它強大。

不信的,你可以去找只大貓來試試,看人家給不給你賣萌。

哪裡有大貓?野生動物園裡的猛獸區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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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說虐待動物者的危險程度。

的確有說法是什麼尿床縱火虐待動物三元素,我記不清楚了,但是首先這玩意到底有沒有顯著統計學意義我們就不清楚。

好吧,就算有,又能如何?

童年時期的家庭暴力與成年後暴力犯罪關聯更強。

那今天我們送走了北航虐貓的大學生,明天要不要送走被家暴的北航附小的小學生?

話說,你只能調查暴力犯罪者虐待動物的比例,你怎麼調查普通人群虐待動物的比例?

沒有對比,你何來結論?

用刀殺死同學的大學生,購買刀具比例基本100%,普通大學生肯定達不到這個數據。

北航大學生買了把水果刀被休學?

好吧,不詭辯。

與犯罪有關的東西很多,虐待動物只是其中一項。

其實,比較公認的一項你們知道是什麼嗎?

貧窮。

看來,有必要讓貧困大學生全部休學接受心理評估。

話說,你們真的不擔心我暴力犯罪嗎?

我可是有虐待動物經歷的人。

而且虐殺的動物很多,很多……

年少的我,坐在書桌前,用筆蓋和墨水玩死了不知多少只奇怪的小飛蟲。

哦,原來如此。

你們喜歡貓,所以不能虐待貓。

你們不喜歡蟲子,所以能虐待蟲子!

貓符合你們的審美觀,所以誰虐待了貓誰就是未來的連環殺手。

你們儘管扣帽子好了,把你們不喜歡的人,用各種各樣奇奇怪怪的理由打入萬劫不復。

為什麼不讓警察把這個大學生給抓起來呢?

罪名就定個「反革命殺貓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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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更新一次。

評論區持不同意見的人互相爭論。

彼此都有雞同鴨講的感覺。

這很正常。

貓狗可愛不可愛?我在評論區都被人說成心理不正常了,但我還是覺得,貓狗很可愛。

我也養過狗,對我的狗,有移情與投射。

這隻狗,對我來說,已經超越「物」的存在了,更接近於人,更接近我的親人。

就好比EX送過我一隻手錶,其實既不好看,又不準時,也不昂貴,但是我仍然珍愛。

這隻手錶早已超越了「物」。

你出500塊錢買這塊手錶,我一定不賣。雖然這塊手錶市值50已經不能再多。

但是,我的移情只針對於我的狗,而不是所有的狗。

就像我也只針對那一塊手錶,而不是所有的手錶一樣。

但是,有那麼一批人,移情以後,覺得所有的貓狗都是人,自己養的是自己的親人,別人養的是別人的親人,無主的是流浪漢……

那麼虐貓,和虐人其實也沒什麼差別?

這完全是扯犢子。

貓也好,狗也好,其根本屬性,是商品,是物,是可以交換,可以買賣,可以隨意處置的物,不是人。本質上和一個杯子也沒什麼區別。

評論區里滑坡謬誤玩的6,不知在哪裡看到一些虐殺動物與連環殺手的相關性,於是以此為理由給那位北航學子扣帽子。

我已經說了,你要真從這個角度扣帽子,也不是不可以,幼年的家暴、貧窮都是可以扣的帽子,你去扣去啊!

怎麼不扣了?根本不是因為你們在預防犯罪,只是你們不喜歡這樣的行為,你們在為自己的施暴找一個好借口而已。

其實,仔細想想就能覺得不對了。

今天殺貓,明天就能殺人?

我把我的狗送去做了絕育手術,將來也會把我的孩子送去做絕育?

今天,你用繩子拴著狗,明天也會用繩子拴著人?

今天有人賣貓,明天他就是人販子?

哈士奇這麼萌,你們居然用它拉雪橇,以後肯定也會抓一些人來拉雪橇的!

進一步,那就是你為了錢居然殺豬,那將來是不是也要為了錢而殺人?

扯淡吧!

這麼說吧,虐待貓可以讓某一部分人獲得快感,但還遠不能代表他將來會出現暴力犯罪。

第一,虐待貓和虐待人完全是兩種事件,如我所說,貓的根本屬性是物,是商品。

就像有人生氣會摔東西,會拍桌子來發泄,貓是貓,人是人,把這兩個完全不同的概念放在一塊,真的不合適。

話說,你們去問問自己的長輩,當年有沒有虐待過老鼠,什麼開水燙,什麼火燒,什麼搬磚拍。

難道,你們不覺得老鼠很萌嗎?虐待過老鼠的人,是不是有反社會傾向?

我用各種動物做過實驗,我打賭我這輩子不會用人做這種階段的實驗的。

第二,即便真的有人存在殺人的想法,和他真的殺人中間還差了一萬個瘋子。

我看見銀行里花花的鈔票我想不想要?當然想!我也沒搶銀行啊!

就算是5歲孩子抱著一堆錢從我邊上過去,我也不會去搶的。

不是因為我視金錢如糞土,而是因為法律和道德約束著我。

看見一個美女我想不想啪啪啪?說不想是假的。我到今天也沒犯強姦罪。

於是你們還覺得,虐殺了貓,很快就要殺人了么?

恕我直言,移情不是錯事。

但你首先要分清,到底什麼是人,什麼是物。

把貓狗不當成物,你得先想想,你要賦予貓狗什麼樣的權利。

自由要不要?要的話先把你家籠子給拆了,牽引繩給扔了。

像哈士奇這種撒手沒的,你不能追,追上了也不能強行把它帶回家,人家想去哪就去哪,關你屁事?

你既不能買狗買貓,也不能領養流浪犬流浪貓。

你只能邀請人家來你家吃吃喝喝,吃完喝完人家拍屁股走了你只能恭送。

做絕育手術?讓貓貓狗狗同意再說。

不然就把獸醫和送來的人一起抓起來,反革命騸貓罪。

你們想好了?

那我們先去農村抓一批人。

這些人真的是罪大惡極。

他們養狗,不把狗當家人親人朋友,就用一根繩拴在門口,當成報警器。

不買狗糧,也不管狗的飲食健康,就扔一些剩飯剩菜,難道不知道狗不能攝入那麼多鹽分嗎?

借一句知乎上流行的話,養狗不需要考試,真的太可怕了。

更可怕的是,他們對狗毫無感情,養著養著,老了,叫不動了,看不了門了,直接殺了打牙祭。

這些人率先槍斃。

第二批就是那些釣魚的人了。

你為什麼要釣魚?

借評論區一句,是不是餓極了要靠自然法則吃魚謀生?

如果是,無罪釋放。

如果不是?

你知道魚鉤在魚嘴裡,給魚帶來多大痛苦嗎!

想吃魚,不能用漁網撈嗎?不能去菜市場買嗎?

這種人就該定個反革命虐魚罪,抓起來!

補一句,其他方式捕魚者,活魚出了水,趕緊注射苯巴比妥鈉安樂死!

否則一條反革命虐魚罪也跑不了!

第三批,就是一部分獸醫了。

因為我自己養過狗,接觸過不少獸醫。

不討論學歷和行醫資格,我就說說,以我觀察到的南京某頂級寵物醫院手術室情況。

首先,手術室條件堪憂。

無影燈沒有就算了,估計手術室內也沒什麼消毒。畢竟手術室里還有冰箱。

我的天!全麻啊,你連心電監護儀都沒有!

麻醉醫生呢?外科醫生兼職麻醉?

其次,醫生無菌觀念太差。

居然先換手術服再洗手?exo me?

隨便洗個手就開始戴手套?卧槽,手套也不會帶!

居然沒換鞋!

我這種庸醫都看不下去了好嗎?

術區消毒,直接伸手拿個棉簽沾點碘伏?

等等?你怎麼消毒的?你是拖地嗎?

中心向四周懂嗎?執醫怎麼考的?

鋪巾……算了,不說了,擱人身上,我能被護士罵死。

而且這已經算是極好的了,大部分寵物手術遠達不到這個水平好嗎!

抓起來!定一個反革命庸醫罪!

對了,還有個重要問題。

手術前的簽字與風險告知。

你和我說了風險,我簽了字,有個屁用?

我又不是我家狗的直系親屬!直系親屬也沒授權代理!

像這種情況,絕育手術嘛,又不是救命的,直接拒做!

真是急救時候,像這種找不到直系親屬的,報告醫院主管領導,備案,記入病歷然後手術。

反革命亂做手術罪是跑不了了。

來,我們一起努力,建設和諧新中國!

嗯,中華動物共和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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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闡明下我的態度。

我從頭到尾都沒有說,虐貓是神聖的行為,號召全社會來虐貓。

我只是反對無限拔高虐貓這一行為。

就好比我沒捐款給貧困孩子,我道德品質沒雷鋒高,你們當然可以建議我學習雷鋒,但你們不能把我口袋裡的錢搶出來放進捐款箱,更不能因此推斷我冷血,將來要殺人。

我也沒覺得這位學生遭受了不公平待遇,心理評估,有問題就治療,這是好事,哪怕是個正常人也可以去接受一下心理評估。

我們聊聊虐待動物。

首先是虐待自己的動物。

如果不允許虐待自己動物,那就意味著什麼?

人對自己的財物失去了處置的權利。

這是一個很嚴重的法律問題。

有人會說,貓貓狗狗和財物能一樣嘛?

事實上,就是一樣的。

其實,你們都在虐待貓狗,只是你們為了滿足自己的慾望,主觀忽視了而已。

將剛出生的孩子從母親身邊掠走,是不是虐待?

將活蹦亂跳運動量需求巨大的寵物犬關在家裡,是不是虐待?

為了獲得純種狗讓人家近親交配呢?

這些叫善待嗎?

人家犯了什麼錯,要妻離子散,要被關進牢籠,要被剝奪生殖權利?

沒犯什麼錯,只不過它們根本就沒有這些權利。它們是屬於人的財產而已。

你們覺得吃豬肉吃狗肉吃牛肉是因為蛋白質攝入需求?那吃蒼蠅吃蚊子也可以嘛。

就算真的要吃肉,要當屠夫,你怎麼不安樂死再殺呢?

科研需要動物實驗沒錯,科研還需要臨床實驗呢!臨床試驗效果更佳!

直接把動物實驗提高到臨床試驗的審核程度不就行了?

你們怎麼又不同意了?

我終於明白了。

你們要養貓貓狗狗,所以以「善意」為名的虐待是合理的。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是你們的需求。

你們要吃肉,所以殺動物又合理了。

話說你們以為殺豬殺狗是以最低痛苦送他們上路?動物安樂死成本太高,你們又不想掏錢,這時候的虐殺你們又覺得合理了。

你們需要科技來提高生活水平,動物實驗很重要。於是正當性又來了,這又不是虐待了。

打獵和釣魚給動物帶來多少痛苦你們又想過嗎?沒有,不過是你們覺得樂在其中罷了。

老虎吃人是叢林法則?是因為生計所迫?

來來來,看見對面動物園了嗎?我告訴你,裡面的老虎我剛剛餵飽,我讓它吃撐了都行,你要不要進去和它互動一下?

信不信人家會用爪子和牙齒和你玩一玩?

小時候虐殺幾隻蟲子就是不懂事,怎麼就不是心理變態了?因為可能你們小時候也虐殺過嘛!

你們唯獨不需要從虐殺動物獲得快感,於是你們堅信這是心理變態。

的確,這種快感大部分人都難以獲得、難以理解。

但請首先拿出過硬證據表明虐殺動物與暴力犯罪之間緊密的關聯,至少比童年家暴要強。

否則虐殺動物只是少部分人需求的、合法的權利。

動物保護者當然可以建議甚至譴責這些人。

「你這樣做是不對的,看到貓慘叫時候你難道不感到同情和悲憫嗎?」

「我X你媽,你這個傻X,你是不是變態,我祝你全家爆炸!你遲早會變成變態殺手的我們離他遠一點!」

前者叫譴責,後者叫侮辱。

關於侮辱,法律有怎樣的懲罰,我就不多提了。

我沒有虐殺動物獲得快感的需求,但我不覺得我們要藉此侵犯他人。

同性戀也是少部分人啊!我們要把他們燒死嗎?

我不是同性戀,但我尊重他們。

你們不過是剷除異己罷了。

對了,你們別再以那是一個生命啊這種理由來說話了。

這麼尊重生命,以後別煮飯煮菜了。

知道高溫烹飪時候,會死多少細菌嗎?

都是生命啊!

你們並不尊重生命,你們和我們一樣,都只是尊重人類。

但我知道尊重和自己不同的人,你們不同意。


下面評論我已經回復不過來了……真的很意外,在這裡得到了這麼多的支持,還有數以百計的朋友關心我,我特別地感激。

其實本來在這裡寫回答是本著爭論的決心來的。這件事在我們學校的BBS上討論的時候,有很多自稱「理性」的發言,但那種語氣和表情讓我和不少同學感到嚴重的不適,最後版主關閉了討論。

也許這和這幾年學校BBS變得比較冷清有關吧,活躍的其實就是幾個老人,說不定氛圍就是那樣的。

我現在狀態應該還不錯,有這麼多朋友關心我,我都感到惶恐了。其實我這次能拍案而起說幾句話,應該已經說明我沒有那麼封閉了,朋友們一定放心。

如果說要理性地討論這件事,在評論那裡我有一個得到了很多網友贊同的回復,那是我一以貫之的態度,我不會要求整個社會付出更大的成本來保護這些並不算珍惜的動物。

但還有幾個關係要明確,主要是針對北航社區內部的成員而言的。

首先是這個事件影響有多壞,主要的評價資格還是應該來自於和這兩隻貓朝夕相處的人們。所以我們阻止肇事者信息在網上公開,就寫一些自己的實際感受。

其次有一些網友關心我們校園裡其他的小動物的,也許在這個場合對我們質問不太合適,但我也理解你們的擔憂。回答這個問題最好的辦法就是考察一下我們校園裡的生態。我們校園裡是非常適合聽鳥叫聲的,每年也可以看到小麻雀健康成長,另外草坪上最常出現的是喜鵲,一切都挺和諧的。

另外我們愛貓協會負擔的最主要的工作就是絕育,每年的這個時候就是一個高峰。說真的喂貓的好心人有很多,但抓捕絕育還是需要投入一些精力並具備一定技能的。其實兩年前送白毛君去絕育算是我第一次參加活動吧。

我對絕育工作的解釋也是取得最大的社會共識吧。對於不喜歡貓的人來說,絕育可以避免貓發情帶來的嚴重騷擾甚至傷害;對於一般喜歡流浪貓的人來說,其實喜歡的就是常常出沒的親人的貓,那麼絕育讓它們變得溫順,能多陪大家幾年。

再深入地說我們要不要考慮貓怎麼想呢?反正一個普遍說法是城市裡完全放任不管的流浪貓平均壽命是2-3年。也許這是上升到哲學層面的問題了吧。

最後我要說一下,我看過白貓受害的現場了,距黃貓受害點也就30多米,手法如出一轍,只不過出血量不大,可能只是眼睛鼻子嘴這些粘膜部位少量出血。鑒於白貓受害更早一天,肇事者一開始所說殺死黃貓的動機有很大可能是在撒謊。

肇事者應該道歉,除了對我們死去的兩位朋友,還有他傷害的關心兩隻貓的所有人,並承擔造成惡劣影響的相應後果。

下面是我原先的回答:

同情肇事者的是不是應該按其邏輯先來「關注」一下我,畢竟你們普遍地「關注」人嘛?

這次出事地方是北航附小對面實驗樓,我的實驗室就在這裡,兩隻死亡的貓我餵了整整兩年,長期跟它們玩的除了我們這邊的師生,還有附小的小朋友和旁邊來散步的居民。

兩隻貓不怕人,喜歡它們的隨便玩,摸肚子也沒事;不喜歡它們的也就笑著說又肥又臟又懶。

這次殺貓之所以造成惡劣影響主要是其中橘貓死亡的現場。橘貓是在欄杆尖角處被摔打致死後拎到三十米遠處垃圾車拋屍,時間在5月2日凌晨,主要血跡在2日整個上午被清洗,我當時不在,只有事後拍下殘留血跡。

這是出事點上方兩米高處殘留的血跡

這是出事點西側最遠三米處殘留的血跡

這是實驗樓正門地上拋屍路上滴落血跡的殘留

這是拋屍垃圾車下方滴落的大量血跡

因為場面太殘忍,且地點敏感,經申請保衛處幫助查看了事發前後的錄像,殺貓者可能看到公開回復,就迫於壓力「認領」了其行為。

據他第一次交待殺死橘貓是因為「投喂不成」,一怒之下抓住其尾巴摔死;但因為另一隻白貓也失蹤了,且白貓更親人,追問之下其交待白貓在更早一天也就是5月1日凌晨也被殺死了,拋屍到幾百米遠的校外宿舍區(因時間更久沒找到屍體)。

我是不相信其能在1日凌晨殺死白貓之後,在2日凌晨還能繼續投喂橘貓,並因「投喂不成」將其殺死。

看見一部分網友非常關心殺貓者的心理健康,我覺得按這個邏輯他們也應該來關心一下我這個長期喂貓者的心理健康。我因為抑鬱障礙在精神科接受了很長時間的治療了,現在情況有所好轉,但還沒停葯。整整兩年前是我最困難的時候,這幾隻貓是唯一能在凌晨陪我的,這種狀態持續有好幾個月吧,我對它們是有特殊感情的。

這次出事我第一時間居然沒有震驚悲傷,可能我早就準備會有這麼一天,只不過印證了我的擔心而已,即使在4月30日下午我還餵了白貓一個罐頭,沒想到沒過幾個小時它就死了。昨天凌晨我到實驗樓那裡坐了一小時,出事後學校加強巡邏了,所以三位保安大哥注意到了我,他們在勸我「不要等了,那隻貓不會再來了」的時候我才哭了。

我個人對學校怎麼處理這件事提不出什麼要求,我沒有這種思維方式。有人說可以去微博擴散,我是覺得微博水太深套路太多。倒是知乎的貓話題我看得比較愉快。

下面是我拍過時間最晚的橘貓跟白貓(我個人稱呼是黃毛君和白毛君)


鐵一般的事實再一次證明,北航學生的人權不如貓。

我指的不是虐貓的學生和貓相比,而是同樣受到北航內部人員侵害的學生和貓相比。

女生被偷拍,開始想不了了之,鬧大以後裝模作樣要公正處理,最後還是不了了之了;輔導員挨打,反而被開除了;學生通宵猝死,封鎖現場捂著;至於像瞎折騰學生幾個月搬一次宿舍、空調有協議達到某一溫度就開結果不開、食堂無數同學吃出異物這種事情,更是從沒有人管。

現在有兩隻貓被殺了,立馬抓到肇事者處理了。這下也不考慮肇事學生的前途了,也不調解了,也不在乎學校聲譽捂著不讓人知道了。很有一種普通中國人報案除重大刑事案件以外的案件警力一概不足外國人丟了自行車馬上就能找到的感覺。

——————聲明——————

我強調的不是處理結果合不合理,而是學校對自己學生的關懷態度還不如貓。學生受到了侵害,犯罪分子送到跟前學校都極力和稀泥,還藏著掖著通過各種方式不許學生討論發聲。死了兩隻貓,某些人卻頓時如喪考妣,不僅不和稀泥了,還主動放下身段配合一個學生組織迅速抓捕到肇事學生,作出嚴肅處理並且允許該學生組織發推送昭告各方。

虐貓確實不對,作心理評估也是有必要的,說心理評估是對他的保護是正確的,因為壓力過大或其他心理問題都需要及時疏導。但休學的處理應該依據相關規定,說他殺貓有傷人的潛在危險也沒錯,但不能據此就逼人休學,否則有在寢室抽煙酗酒熬夜打遊戲等行為的人已經造成了傷害別人的既成事實,能不能讓他們休學啊?

——————補充說明——————————

總有人一直說是家長自願提出休學的,那麼可以針對這一點進行兩種情況的考慮:

1.假設家長真的是發自內心的自願提出休學,那麼很可能是因為他們意識到了兒子心理上的問題,並且要帶回家自己觀察照顧,沒有像不負責任的家長一樣甩鍋給學校說我兒子我管不了老師你們多費心,也沒有為了兒子的前途鬧事胡攪蠻纏。別說什麼休學不是退學過一年再來這種話,都不用讓你延期畢業,讓你來個二次答辯你說對你影響大不大?因此我們可以認為這個學生的家長是通情達理的,是有一定文化水平的,是懂得教育兒子的。

可是一個有家教的家庭教育出來的子女,竟然在北航變成了一個虐貓的變態。對學生來說,家庭對他們的影響是最大的,其次就是學校。現在家庭教育看不出什麼問題,那麼究竟是什麼讓他變成了一個虐貓變態的呢?

2.家長並不是自願的,而是因為某些原因被迫的。可能這家家長是平民百姓,沒什麼文化也沒什麼社會背景,不是會鬧事的刁民,而是個老實巴交的人,碰到事情不知道如何處理,只能被人牽著鼻子走。那麼是誰在欺軟怕硬呢?


別一個個的在這裡裝外國人。

還講什麼要依法,誰不知道現在是依鬧治國?

擱在社會上,路邊死個小貓小狗沒人去管的。可大學裡多的是無所事事精力旺盛的人。這就跟中學的男生愛打架一樣,精力旺盛,無處發泄。

這個男生不走,精力旺盛的大學生們自然有自己的方法人肉他,圍攻他。或是在未來花園,或是在朋友圈。花園學校還有辦法處置,朋友圈怎麼辦?

禁止朋友圈轉發,把幾百上千個轉發這件事的學生都記過處分,自然不現實。如果任其發酵,這個虐貓的男生明顯又性格偏激,到時做出什麼事情來,學校的不作為可就坐實了。

所以,在事情有可能發酵到不可收拾之前,讓這個男生回家呆一年,避了風頭再回來,對校方來說,是最穩妥的做法。


知乎的問題出的太快。。麻煩不要搶發。搶了就會出問題

這個問題提得就很有誤導性,題主怎麼就判定「接受心理評估」 和 「休學」是學校處理結果呢?好吧,北航里的事兒,確實,由於學校在學生中的印象,不管對錯先把學校批判一番總沒錯。

在內部討論當中,學生對各方面包括法律、倫理等都做了激烈的討論。首先,目前國家沒有相關法律規定,學校應該是無權作此處理的。其次,根據同學們提供的各類資料,目前初步判定該「兇手」(暫且加引號以示合法公正)是自願接受心理檢查的。照片未獲得轉發權利暫不發上來,等待那個截圖的同學自己可能會來發。

圖片大概解釋了「兇手」作案經過為:該同學經常用貓糧喂貓,某日拿貓糧喂貓,貓不理,貓多次不理,該同學突然發怒將貓虐殺。原因可能是學業壓力和科研壓力較大導致的突發即興行為。而接受心理治療也是該同學事後對自己的行為也感到不可思議甚至恐懼而自願的行為。

在確定「案件」事實(「結案」)之前,請在提問時不要帶節奏。正確的問題,是關於虐殺動物的,比如同命不同罪,可愛就會得到保護等等社會心理的問題。還值得一說。

最後,為民樓的貓在北航待了很多年,大家都很有感情。但請大家不要利用自己和其他人的同情心來帶節奏把輿論搞成一邊倒。甚至從指責虐貓行為,到多於應有限度地指責可能心理被壓垮的和表現出了極大社會不認同行為的同學,甚至指責學校的處理方式是輕了還是重了,或是指責國家立法(當然這個確實需要推動,但顯然不是我們。想推動,好好學習,提高知識水平,或者好好搞房地產、好好說相聲、好好演戲、好好打球、好好跑步,干出一番成績以後去當人大代表搞大新聞)。

請大家將 @陳瀚瓏 同志的官方回答上頂以減小社會各方的誤會以及其他不良影響。理性看待,平靜討論。


名為「群眾」的神明發怒了!

他們怒吼著著「平等」和「權利」,向我們劈下了「輿論」的閃電!眼看我們就是要毀滅啦!

不行!快獻上祭品!讓他在神明面前省罪,再剖開他的肚皮,扯出他的腸子!

神明息怒了……

誰知道下次又會因為什麼發怒……又誰知道下一個祭品是誰……


貓在自然界沒有天敵,而繁殖能力卻很強。愛貓的人四處投食,餵養野貓,虛偽愛心變成一場野貓泛濫的生態災難。這個災難新加坡已經承受過了。新加坡比較發達,很久以前就已經發達到人們可以任意以愛心為借口,投食餵養野貓,結果是野貓鋪天蓋地,最後發展到野貓擾民。政府只能進行捕殺,但是,所謂的「動物保護主義者」反對,其實這些動物保護主義者只是偏袒惡貓,根本不憐惜被凶貓吃掉的可憐小鳥。政府沒法,只能給貓做絕育手術。政府絕育野貓,花費巨大,卻依然收效甚微。 這項絕育計劃原本預料能把野貓的數目穩定下來。但實際上,它沒有取得成效。不但如此,在一些參與計劃的地區,市鎮會甚至接獲越來越多有關野貓的投訴。 新加坡政府在長期的實踐下終於清醒認識到愛貓人士大力推薦的絕育是一種完全錯誤的思路!新加坡政府中止「野貓絕育計劃」(Cat Rehabilitation Scheme)下的野貓絕育工作,加緊消滅野貓的工作。 新加坡政府勇敢抵制愛貓人士的壓力,捕殺野貓,有效控制了泛濫成災的野貓。 新加坡的事例告訴我們的是:野貓一旦泛濫,除了捕殺,人類沒有其他辦法。

中國如果任意讓人們餵養野貓,並且用假仁假義的絕育替代捕殺,總有一天,情況會糟糕到無法控制。

野貓大量繁殖有幾大害處:1、破壞環境,野貓的叫聲擾民;2、破壞生態平衡,野貓吃小動物,可能導致某些小動物滅絕;3、野貓傳染疾病。野貓傳染狂犬病,會造成人類凄慘死去!

很多有良知的人的共識是:大家不要餵養野貓。

政府應該重視流浪貓的巨大危害,全面捕殺流浪貓!


虐貓的不對,愛貓的也不對。

虐貓者可恨,做個心理評估完全合理,但那什麼動保組織一插手,事件就變味了。這人估計會被口誅筆伐,所謂愛貓人士將會給予其過分的處罰。當然,這人心理肯定有問題,但是愛貓人士的影響力之大也是夠嚇人的了。

還有,我從來沒見過國內那些動保組織保護野生動物,甚至連救助安置流浪貓狗都很少見。民間動保貌似只是放生和劫道,關鍵的比如救助被取膽汁黑熊什麼的這種事還是得靠專業人士。


·················再更新·········

不少人對微信推送中的幾句話有看法。為什麼要」公開道歉「?你這不是不給人活路嗎?還有你們怎麼今天才說了保護隱私,推送里沒說,是臨時改口嗎?

下面來講講這個問題

1、協議原件中明確寫了不泄露一切個人隱私和院系資料,而我們的微信推送中沒有寫這一點,這是我們的錯誤。由於當天協商至晚上11點,而很多同學都在等待我們的商討結果,我們也是快馬加鞭編輯好發出推送。對於我們在微信推送中的不嚴謹和不仔細表示非常抱歉,讓很多人誤解了。

2、協議原話為 「涉事人本人公開道歉(可隱去個人信息和院系信息)」 。公開道歉和隱去信息是在同一條的,可以理解為只公佈道歉內容而不公佈道歉人信息。這個也是由於我們推送內容存在漏洞導致誤解產生。在此表示非常抱歉。

所以,我們一直提倡保護涉事同學個人信息,不再發生二次傷害。

·················更新············

協議一出,肯定有人說重了,有人說輕了。但是這個結果已經是我們討論2天後的,對當事人、當事人所在院系、協會來說都相對合理的,綜合來講較為合適的方案。

為什麼不曝光信息,為什麼要送醫就診。這都是權衡利弊後的結果。總而言之,我們不希望再有任何人因為此事受到二次傷害,不論是當事人、在校師生亦或是其他動物。

請大家知悉。

·················

協議內容解釋說明

1、休學不是由協會提出,是由其父母提出的。
2、發生這種事件,院系方面有義務對學生的心理問題進行評估,因為保持學生身心健康是學院責任。
而且根據當事人的陳述,這種行為是瞬間的衝動。而一旦衝動發生,就是我們現在所知道的貓的死亡。沒有人能保證他今後不會有其他的傷害行為,所以進行正規的心理診斷和干預是恰當的。
3、當事人公開道歉會隱去全部個人信息和院系信息。我們協會以及所在院系希望他在徹底反省改過後能重返校園,繼續大學生活。

以上內容,當事人所在學院及我協會均明確,並已經寫在協議中。但協議原件由於對方院系要求,不能公布,敬請諒解。

貓貓已走,我們不希望發生二次傷害。
希望大家不要傳播他的個人信息及所在院系信息。輿論的威力大家都清楚,給他一個改正的機會。

——北航關愛動物協會


原來我是挺反感某些動保人士上綱上線今天怎麼著明天一定怎麼著之類的話

直到我真見過虐殺動物...

我想說

這人心裡一定有問題,就是再不違法,我也願意離他遠點

當然,法治社會應依法辦事


如果這個人是我的室友,我絕對會不惜一切代價離他遠點。畢竟我想活著

認為處罰過重的,不如設身處地想一想,如果這樣一個虐待摔打動物,在學校里留下一灘灘血跡的人就在你身邊的話,你會不會歡迎他


現在問題在於,《動物保護法》只是提案階段,所以殺貓無罪,而人有人權,所以罵虐貓的人或者讓他心理鑒定是有罪的。這也是你乎炸毛的主要原因之一。你乎很多人拿吃肉舉例子。我喜歡和人類談戀愛難道你還逼我,說不敢和ISIS交往就不配和人類談戀愛嗎?這種例子叭叭叭叭沒有盡頭。今天蟑螂螞蟻,明天草履蟲,酵母菌,噬菌體,每天都在殺死感冒病毒,這種舉例有意思嗎?

====================2017.05.05 22:00更新,見最下方==================

說不定明天他就覺得殺貓沒意思,用美工刀劃幾個女生才有意思。鑒定有什麼不妥嗎?

可恥的匿了。也不是動物保護人士,也不知道為民樓還有這兩隻貓。本來不想趟這個渾水的,但是這群要把兇手洗白成竇娥的人硬是把我炸出來了。這個「清醒」真是可以可以。

==============================更新線===========================

「說不定他明天怎麼怎麼樣......」
勿以未發生之事懲罰人,判斷人。
我碾死個螞蟻,是不是你們就覺得明天我會殺人,讓我公開道歉,休學?滑坡滑的不錯啊。
你們只是覺得貓特殊而已。所謂關愛動物協會,向來是關愛可愛動物協會,對不可愛的動物和人都是不管的,一個個恨不得把殺貓的直接槍斃,來體現自己多有愛心。
不管犯了什麼錯,都得按照學校和國家的規定處理,而不是按照你們所謂的道德和輿論,你關愛動物協會愛怎麼說怎麼說,但輪不著你們以什麼高尚的理由管怎麼處罰。

首先,很多殺人犯都是從殺貓狗開始的。你可以說我不能以偏概全,我也不想以偏概全,但是從貓狗開始,到殺人這種情況是事實存在的,案例一抓一大把。我回答中說的也是「說不定」。我們不知道他是否殺貓就一定會傷人,但是你能一定保證這位同學肯定只殺貓,不傷人嗎?如果你不能保證,又怎麼能說我的推測是邏輯滑坡呢?
其次,有人說我用未發生的事情為當前定罪。定罪的不是我,定罪的依據也不是他未來殺人了,而是他現在殺貓了。精神鑒定這種溫和的方式也很難與「定罪」掛鉤。休學是家長提出的。不是我們這些人逼的。

如果我正常表達我的擔憂就是邏輯滑坡,那麼這位把我的「滑坡」誇大麴解成↓

我碾死個螞蟻,是不是你們就覺得明天我會殺人,讓我公開道歉,休學?滑坡滑的不錯啊。

豈不是邏輯「雪崩」?


【更新】鑒於評論區已經變成人身攻擊的戰場,我覺得有必要讓討論重回問題本身,請大家看 @胖頭魚 的文章「如何看待校園動物保護」,篇幅較長,但是是很有意義的一篇科普。希望對廣大知友有所幫助。

另外,我把特別能撕的評論區的知友們放到精選評論了。大家看看就算了,全當開闊視野。

分割線–––––––––––––––––

不匿,怒答。

如果措辭過於激烈請大家指正。

這個處理結果一點也不過分。這位同學你問的問題的確可以改進。首先字面上,「不違法」和「不犯法」表達的就是一個意思,看出來同學你的語文功底不過硬,所以在理解這次的虐貓事件上出現偏頗是情有可原的。再次,你的這個提問,給了無數白蓮花綻放的機會,給了許許多多噴子和鍵盤俠大放厥詞的機會,一而再的模糊道德底線。

為什麼說這次的處理結果不過分。首先,就動保協會而言:第一,從措辭上,動保協會已經很溫和了。我個人認為,這根本不是虐貓事件,而是殺貓事件。第二,動保志願者保留了最大的剋制,第一時間和當事人、學校進行溝通,最大程度避免情緒激動的動保人士訴諸暴力的可能,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當事人的人身安全。第三,動保協會在和學校談判過程中,出於對學校聲譽保護,對當事人隱私的保護,不公開當事人的個人信息。第四,動保協會對這件事的重視,不僅體現在對所有小動物生命的保護,也體現在對當事人的保護。無論是激情犯罪,或是一時衝動,當事人目前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這絕對不是一種過分解讀,不同於某位好心同學說的「碾死螞蟻就推測會殺人」的荒謬推理。出於當事人心裡狀態的不確定性,動保協會主動提出讓其父母來接其去檢查治療,而不是讓他獨自面對。

再次,說到這次的殺貓事件和當事人的處理態度。第一,我個人,作為平常從不喂貓,不逗貓的人,我都感到憤怒和心寒。這是一個極其惡性的事件。難道就是因為動物在我國法律中不處於主體地位,它們就不值得被保護?那也是生命!從來沒有見過理智的成年人會蹲在地上刻意踩死多隻螞蟻,因此無意踩死螞蟻和有意殺死貓完全是兩碼事,任何答主混淆這樣的概念我都會去評論。第二,當事人的解釋不能令人信服。本意喂貓,貓不吃食,則將貓殺死?一個願意喂貓的愛貓人士,怎麼捨得傷害貓,更何況是以徒手這樣殘忍的方式殺死。在這個過程中貓不會叫?如果貓的痛苦掙扎都不能使得當事人醒悟並及時收手、停止殺貓,他一定不是愛貓人士,所以也應真誠地承認自己的錯誤,而不是厚顏無恥地亂找理由、迴避問題。

最後,動物保護協會第一時間站出來,向校方反映、尋找當事人,體現的不僅是協會對於小動物的保護,也是協會努力維護平安校園的決心。協會在第一時間對外公布處理共識(這既不是動保協會的一意孤行,也不是最終處理結果),為的是向愛護小動物、關注事態進展的廣大師生交代,不是讓噴子們亂噴的。多讀書,多講道理,拒絕暴力。要不是因為我的人性告訴我傷害他人是犯法的,我會安安靜靜地寫這個回答嗎?


【再更新,請大家送我上去,多謝】

虐貓事件最新進展:當事人已在北航校內BBS公開道歉,具體內容及事件過程全記錄、還有一些問題的說明歡迎各位移步本人主頁最新貼《北航虐貓事件最新進展及全過程回顧與說明》鏈接走https://zhuanlan.zhihu.com/p/26889449

該文同步發送於北航關愛動物協會公眾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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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我們深深理解大家對於虐貓事件的憤怒,但包括我們在內的各方出發點都是解決問題而不是激化矛盾,在此協會呼籲大家理性等待校方處理,涉事人相關治療、道歉等舉措我們會及時跟進並予以反饋,希望大家不要私自發布關於涉事人及相關院系的信息,等待最終處理結果。」

這是5.4那條推送最後的結尾部分,題主沒截到,在這裡放一下。結合回答里我以及各位協會內成員的解釋,希望可以少一點誤會。

【以下原回答】

不匿。

我是北航關愛動物協會成員之一,也是這次虐貓事件的處理過程親歷者。昨天剛開了賬號,先發一篇去年的舊文,關於校園動物保護的,有興趣可以去我主頁看看。

關於這次的虐貓事件我會在整理材料之後發布一篇全過程記錄,同時也會回答一些重點問題,大概下周吧。

先說幾個重點,

1,我們與涉事人院方的討論過程中涉事人本人是在場的,心理健康治療也是涉事人和所在院系共同提出的,並不是我們逼迫的結果。

2,公開道歉可以是書面道歉的照片,也可以是本人公開文字性說明,有很多種方法可以做到既隱去個人信息又公開致歉,我們並沒有限定具體道歉方式。(至於道歉的必要性,我會在自己的文章里詳細說明)

3,這並不是協會單方面要求的處理方式,也不存在協會逼迫學校一說,推送中的三點均為雙方共識,與協會單方面訴求是分開的。

4,涉事人休學也不是我們要求,是其所在院系的第一步處理辦法,連同心理健康治療,都徵得了其家屬同意。

關於微信推送有些闡述不明確造成的誤解,在此表達歉意。其他問題會儘力在過程記錄中講清楚,近期就會發。


不可能存在匿名道歉這種事,才是協會作惡最嚴重的地方。一段時間內全學校休學的人數一隻手就能數的過來,除去時間不對的ABC,打籃球骨折的D,做手術住院的E,只剩下兩個FG同學了,隨便推理一下就知道這個人就是F。

最可怕的是,很有可能另一位休學的無辜的同學G也被流言安上虐貓的名號。

*****************

如果還有貓狗保護主義者來跟我辯論的話,請你們看一下這張圖

養雞場不能下蛋的小公雞,傳送帶下頭就是絞肉機,屍體被用作母雞飼料。

@北航動物保護協會 你們不應該做點什麼嗎?

************************

貓比人高貴,很奇怪。

我認為能夠帶這個孩子去做心理諮詢(如果是認真的)是一件好事,因為其他人確實不太會殺一隻貓。這件事上,至少確實說明我們的教育在進步,出了這種事學校想的是「我們的孩子也會犯錯,也會生病」,而不是開除了事。這是學校

然而,北航的孩子們,這個孩子不是你們的同學嗎?相煎何太急。

你們讓他公開道歉是向誰道歉?公開道歉豈不是讓全天下都知道這個人是誰?向誰道歉?死去的貓還是死貓家屬?如果是向公眾道歉,請問這件事是否有傷害到公眾?他拍視頻傳到網上,還是你們親手把這件事傳到網上呢?他傷害了一隻貓,你們這樣做豈不是要傷害一個人?我承認,做出這樣的事確實有心理不健康的可能性,但是你們這樣究竟是伸張正義,還是非要把他逼死?

這個同學為什麼要虐貓?是受人欺負了,還是家裡有困難壓力過大?這些問題你們都清楚嗎。一個上學的孩子犯了個錯誤,並且也只能算是犯了個錯誤,你們就要把他拖出來打死,究竟誰的錯誤更大?

協會的同學們,你們不過是再一次用公權力自以為伸張正義,其實在殘害一個人。我認為,你們的協會會長應該引咎辭職,這是你們協會歷史上的污點。

如果是我發現這種事會怎麼做?悄悄向有關老師彙報,他們自然會在不傷害這個孩子的前提下把問題解決,會為他找心理諮詢、安排休學。最重要的是,最可能了解他為什麼要傷害一隻貓。而不是向你們一樣,整天想搞一些大事出來,最終什麼問題也解決不了。

當然,即使你們年滿十八歲,也都是一些孩子。你們自以為思想成熟,你們自以為伸張正義,其實就是把一件根本不宜公開的事情擴大,把一件本來能秘密、快速、有效解決的事情弄到無法挽回。

孩子們,消滅惡人靠的不是嚴刑峻法,而是讓每一個惡人都受到良好的教育、能有一技傍身維持生活、正確看待自己的人生。


更新

我覺得我已經把這件事交待的比較清楚了,如果有人仍然覺得這樣的行為是正常行為我也是無f**說。

現在唯一清楚的結果就是學生回家進行修養或者進行心理治療了,沒有任何人「逼迫」這個學生做任何事,在這件事第二天涉事學生就說了覺得自己的行為很害怕,感覺自己心理出了問題,希望能離開學校一段時間進行心理治療。人家自己都承認了,有些人還在毫無邏輯的各種洗只會暴露認知能力的下限。

任何過分腦補和引申都是不合適的,無論是把他作為殺人兇手的候選人,還是用踩蟲子來類比殺貓行為是正常的。

————————原答案分割線—————————

經過這幾天的冷靜,作為一個各方面信息得到的算比較多的人,好好回答一下這個問題。

看了一眼其他答案,不少已經開始偏離這件事本身,也有很多亂扣帽子的。沒有充分了解事情的時候,發表很過激的評論顯然是不合適的,我打算從我了解到的比較可靠的信息,認真分析一下這個事,如果我的答案里有錯誤的地方歡迎批評指正。

首先聲明,我雖然算是喜歡貓,不過並不是愛貓協會成員,所以會盡量客觀的回答這個問題。

我非常慫,果斷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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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被殺的兩隻貓的介紹

二、涉事學生的一些情況(不涉及暴露身份的信息)

三、殺貓過程

四、學校的處理

五、個人的一些思考和感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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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被殺的兩隻貓的介紹

很多人看到只知道被殺的是兩隻「流浪貓」,但事實上,這兩隻貓算是有非常固定的窩,每天有不少人來看望餵食的「半流浪」狀態的貓。兩隻貓常駐的地點在北航為民樓南,成為這裡的住客至少有兩年,學校里的不少同學應該都知道或者見過這兩隻貓,都是比較大的貓,一隻橘色長毛,一隻純白異色瞳(一藍一黃),都已經絕育。兩隻貓的性格是很不錯的,不怕人,經常卧在樓前,基本上隨便摸是不會咬人撓人的,吃的也是來者不拒。因為兩隻貓出現的地點較為固定,性格溫順,所以有不少人很喜歡這兩隻貓,每天至少有三四波人來給他們餵食,有學生,也有大爺大媽。我也很喜歡這兩隻貓,30號的時候路過還看了他們,那天還對朋友說起,其實被領養是最好的結果,不過現在這兩隻貓也沒有造成很大的危害,在這裡好吃好喝,常駐這裡也還好吧。結果第二天就發生了這樣的事情,真是打臉。

二、涉事學生的情況

這個學生並不是虐貓狂魔,甚至在一段時間裡還經常擼貓喂貓,被殺的兩隻貓也應該是他比較熟悉,會經常去喂的。 @Nina Einstein 說這個同學自我交待他殺死黃貓是因為「投喂不成」,這個信息是比較靠譜的。我了解到,這個同學在實驗室里並沒有很明顯的異常舉動,屬於很勤奮的學生,每天基本是在實驗室學習和做實驗,性格稍顯內向沉默,不過和實驗室同學相處基本融洽。

三、殺貓的過程

這兩隻貓並不是一起殺死的,而是在兩天的時間裡分別殺死。先殺死的是白貓,我不了解具體的殺害過程。之後殺死的是橘貓,手段可以說是非常殘忍了,是拎著尾巴砸在欄杆上砸死的,在 @Nina Einstein 的答案里有現場的血跡照片,說是虐殺是沒有問題的。

四、學校的處理

到目前為止,唯一可靠的處理結果的內容是愛貓協會發的處理結果的報告。該報告的截圖在問題里也可以看到,我這裡就不放了。涉事學生現在已經不在學校,不過我並不了解現在說的「休學」是辦理了手續的正規的休學,還是只是和學校請了假回家進行心理治療。

五、我的思考和感想

前邊基本把這件事情的背景交待清楚了,我現在說說我的一些想法。

首先這件事本身我認為並不是一件簡單的「虐貓」小事,一個平常看來一切正常的學生,突然在兩天的時間內連續殺害兩隻熟悉的動物,而且是用比較殘忍的手段進行殺害的,這件事本身就已經很讓人震驚了。這件事並不是什麼「殺了一隻貓就把別人作為罪犯的候選人」,而是這樣的行為的確暴露出涉事學生存在比較嚴重的心理問題。

其次,現在從處理結果來看,我認為不重。這個處理不僅僅是對於學生所謂「虐貓」這件事本身的處理,也是對於一個「表現出心理存在問題」的學生的處理。在這個學生可能對自己或者周圍同學造成傷害之前,及時離開學校進行心理治療,是目前為止無論是對涉事學生還是周圍師生都是最好的解決辦法。

再次,說一下對於學校里流浪動物的問題的一些看法。除了家屬區,北航其他地方的流浪貓我基本都見過了,而且我注意到的流浪貓都已經做了絕育,我覺得著應該是愛貓協會的努力(因為沒有其他人或者組織有能力有動機給校園裡的流浪貓做絕育)。至少從這點看來,愛貓協會並不是那種被妖魔化的動物愛好者組織,而是的確做出了不少努力和實事的。這件事發生之後,我更加堅定的認為,儘快為校園裡的流浪動物找到靠譜的領養,無論對於動物還是學校師生都是最好結果。

最後,說一下學校對於同學們的心理關懷。在這件事發生後不久,學校的一些組織就發了介紹北航心理中心的推送。北航確實是有心理中心的,而且設施齊全,有專業的老師,但是平常卻幾乎沒有對於心理中心的宣傳,學校也幾乎從來沒有主動調查學生們的心理情況,更多的感覺是一種被動。我不知道涉事同學是否了解到學校有這樣專業的心理中心,如果涉事同學在殺貓之前感覺到自己心理出現了問題,儘早得到疏導和治療,這次的悲劇可能也不會發生了吧。在心理問題這件事情上,不是批評北航,可能全中國的大學都一個樣,但是總要做到更好是不是?在追求世界一流大學的道路上能夠給予學生更多心理上的關懷,對於學校和學生都是一件很好的事。

最後的最後,無論是流浪動物還是在校學生都應該被更好地對待。這樣的悲劇發生了之後,不應該諱莫如深,而是應該努力讓這樣的事情不再重演。兩隻貓已經回不來了,希望兩條生命不會白白逝去,希望在這之後是對於校園流浪動物更好的解決措施,和對於學生心理問題的更加主動的關懷。

最後的最後的最後,放幾張我拍的這兩隻貓,也算是最後的留念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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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討論虐貓這件事本身。我就講述一下我們社區經歷過的事情,能很好說明流浪貓對於城市太重要了!!!

我們這片社區原本有些流浪貓,似乎一直都有,數量也似乎一直沒有多大變化過。

我們樓棟一樓有位睡眠極端差、潔癖、討厭一切動物、脾氣暴躁的女士。曾經因為隔壁通宵打麻將,麻將洗牌的聲音讓她睡不著(其實一般人都估計聽不到),就差點給人家麻將桌掀翻了。這點聲音都受不了別說貓叫春了,每當貓叫春時估計她恨不得給貓碎屍萬段,曾經向社區多次投訴流浪貓叫春問題(其實一年也沒幾次)。

之後也不知道是什麼時候開始,突然人們發現我們社區內全部貓都逐漸消失不見了。不是社區居委會所為,是職業下籠子的偷貓賊所為,小區保安甚至抓到過偷貓賊,但流浪貓即無主人又無無法達到立案標準,偷貓的的據說就是附近吸毒人員,保安也害怕報復,無可賴何讓他離開了。

就在人們發現所有流浪貓消失之後最多不超過三個月,最多最多三個月!!老鼠開始肆掠。肆掠最嚴重時期社區垃圾堆夜晚老鼠多到讓沒有密集恐懼症不害怕老鼠的人也會被噁心都嘔吐。毫不誇張夜晚我家窗戶要是忘記關半個小時就准有老鼠進入屋內,悲劇的是尼瑪我家還是比較高的樓層!對於更低層的住戶不敢想像。不過倒是我家斑點狗高興壞了,成夜成夜的廢寢忘食的屋內抓捕老鼠,但就是抓不到。老鼠肆掠到如此地步,最後無可賴何情況下也算是我們區政府有才,你猜猜怎麼樣??

花錢引進了一批黃鼠狼!!囧。為了怕大夥不信,去百度了一下,沒想到這件事還真上過新聞。也不知道他們具體哪裡買到的。

(不知道是黃鼠狼不適應城市,還是又有人籠子誘捕,似乎黃鼠狼也不見蹤影了,老鼠又多了起來)

不過現在社區又出現幾隻流浪貓,一次我居然看見之前介紹的那位女士叫喚流浪貓過來餵食它魚刺。據說老鼠肆掠最厲害時期她家老鼠都安家了,還生崽了,囧,老鼠舉家安營紮寨。老鼠夾、老鼠籠、老鼠膠、都用過了,最後不得不請捕鼠公司,之後陽台門和窗戶都不敢開。可能她現在才意識到流浪貓的重要性。

城市真沒流浪貓了試試?老鼠似乎與蟑螂一般神一樣的存在,在與人類生存抗爭中一直完敗人類,目前滅鼠最高效的辦法鼠藥也由於一些因素無法被普遍使用了,甚至在許多地區根本不允許銷售。何況有鼠藥的年代老鼠也無法很好控制。貓從被人類馴化與人類共同生活開始就是作為人類防患老鼠的幫手,與人類互惠互利共同生活幾千年了。城市真沒流浪貓試試?(貓和黃鼠狼還不一樣,貓抓老鼠很多情況下不是為了吃而是出於本能)。


我就是覺得吧,如果馬加爵也和這個人一樣,可以在殺人之前就做次心理評估,回家休學,那該多幸運啊!


不知道虐貓者的行為是否有觸犯明確的規律條文,其所受處理是否過重也不知道。整件事件是否是民意的狂歡與惡意的發泄我也不清楚。

但如果這個人在自己身旁我會覺得很可怕,今日對貓的暴力虐待傾向蔑視生靈,缺少對於生命的基本尊重,不知道會不會有一天升級為對人的算計。

自私一點,我覺得關愛協會做的挺好的,我想自己安全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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