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最喜歡《老爸老媽浪漫史》當中的哪一個?為什麼?
目測會被uncle Barney刷屏………
一開始喜歡ted,畢竟主角。
後來喜歡barney,有他在就有各種精彩。最後喜歡lily。這個變化和我對尋媽記的感情變化有關係。
最開始喜歡它的喜劇色彩,感覺非常有意思,後來喜歡它腦洞頻出的劇情和敘事。最近看第n遍的時候,突然感覺尋媽記某種意義上是個悲劇。
gang裡面其他四個人個人都帶有超現實色彩。ted設計師不幹了就可以當哥大老師,隨隨便便就可以設計紐約的天際線;robin富豪家庭,人也很美,還當過偶像,最後在新聞業也完成了自己的理想;marshall要考哥大就考上了,想進大公司就進大公司了,要當環保律師也當了,最後成為大法官;barney不用講。只有lily,她也有夢想,繪畫事業的夢想,甚至為此傷害了最愛她的人。
一開始我不了解她,覺得她是很bitch,但當自己步入社會後也有了一些小小的追求後,能理解她對於心中那個理想堂吉訶德式的衝鋒。但很顯然,和其他人不一樣,她沒有在這個超現實喜劇中被賦予天份,她失敗了,和你我他一樣,她是個在情景喜劇中少見的普通人。她回到了幼兒園老師的崗位,回到了結婚,相夫教子的平庸人生軌道。記得是第八季還是第九季,lily和ted的一段對話,她袒露了她的內心,她有時早上起來看見馬文希望拔腿就走遠遠的離開。不是因為不愛她的家庭,而是夢想的翅膀被拔掉後的幻肢在隱隱作痛。她可以理解ted求不得的心情,因為她其實就是最求不得的那個人。喜歡lily,因為她是美好童話和the one美夢中一道血淋淋的傷口。
在人生的各個階段,我們都會做取捨和選擇,大學選什麼專業?要不要出國?談不談男女朋友?是否考研?去A公司還是B公司?要和這個人結婚嗎?放棄喜歡的事情去更「踏實」的生活嗎?
無論你做什麼選擇,
在某個凌晨三點的夜裡,你從睡夢中起夜,四周是完全的黑暗,只能隱隱約約的看見帶著灰暗的天花板,房間里沒有任何聲音,像死了一樣。你會忍不住問自己:為什麼要做這個選擇,如果當時堅持、勇敢、努力一點點,生活是不是就會不一樣?但一切都過去了,你所有的只是下一個今天。但這就是你無悔的人生啊!巴尼。
或者說是尼爾-帕特里克-哈里斯 這個演員。
沒有他用生命來演繹,巴尼這個用花心來掩飾真情的西裝美男子,這部劇不會有如此大的成功,更不會延續九季。

仍記得barney對robin在S08E06「表白」後說的話:"因為Robin和我彼此相愛。我愛她。我愛她的一切。你要知道我並不是一個能隨意說出這種話來的人。我是那種不相信什麼「真愛」的人。我曾經以為真愛只不過是一種SB們覺得他們能感受到的一種東西,但是這個女人抓住了我的心,我想走都走不了。曾經有那麼幾次我想過要走,但我根本無法控制自己,在這種強大的力量面前感到自己無比卑微,有時甚至非常心痛。但是我無法不愛她,就像我無法不呼吸一樣。我是如此不可救藥而又無法挽回地愛著她。而她可能對此一無所知。"
這麼可愛耍寶的角色,真的很難讓人不愛,uncle barney 的演技水平不知道比呂子喬高到哪裡去了!這是可惜,這部劇在中國並不是大紅大紫,在美國最多也只有1200萬收視率,在CBS也只是接近前五的節目存在,遠低於平均收視率1800萬的 生活大爆炸和破產姐妹,有些遺憾,有些惋惜。
如果說老友記是六人平分秋色,那麼這裡的話barney佔據了絕大多數笑點和劇情走向,硬生生把TED這個絕對佔主導地位的主角給泯然成配角,硬生生成了引領劇情走向的男人。

一見君,誤終身。
實在是太搞笑了,真是討喜,好可愛的Barney。在《gone girl》裡面短暫而出彩的表演也真是空前絕後。

說實話,barney並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好萊塢帥哥,但是渾身都是戲,能唱會跳,多才多藝。主持人和童星出身的他,表演渾然天成,並沒有Ted那麼優柔嬌作,用力過猛。自然平和的塑造了一個奇妙的花花公子形象。
雖然barney說的話,基本都不正常,但是總有自己的獨到之處,總有一些發人省思的閃光點。

很喜歡他和robin,就像我喜歡chandler和monica一樣。
最後,我覺得應該改片名叫,how i hanged out with your uncle Barney.

或者 Barney and his friends .

To Neil!
來張男神barney的生活照,好迷人的全職奶爸。
「我愛你,從未放棄,直到我停止呼吸。」
Ted......的前女友Victoria. 特別喜歡做甜點做cupcake甜得像出自她手底下蛋糕一樣。
她是我少見地認為拎得清的姑娘。
Victoria跟Robin和Lily乃至把Ted丟在婚禮現場的Stella都不一樣。Robin直到自己婚禮當天還在問Ted哎你說我是不是嫁錯人了該嫁給你因為你更居家?
Lily則是因為Marshall的原因再也沒有在自己的事業上更前進一步。出走三番事件給他們倆都留下了一個巨大的傷疤,從此再不敢輕易碰觸。後來Robin婚禮他倆吵架,Marshall翻舊賬導致Lily 傷心奪門而出也是很明顯的一個情節。
Stella 其實並不適合Ted,她住在new Jersey,而Ted對扭腰愛得深沉。不過Stella 其實是另一個版本的Victoria,都是逃婚新娘。可是寶寶就不喜歡她,任性。
Victoria和Ted的相遇就很美又浪漫。他們在一個婚禮上享受了一天對方的陪伴,然後Victoria要Ted閉上眼睛,她輕輕地離開。當時我就想這個姑娘真的是難得地有趣。不過真正讓我喜歡上Victoria的那個情節是她選擇離開的時候,她拖著行李,馬上就要上巴士。沒有什麼矯情的告白,也沒有任何歇斯底里的憤怒。她平平淡淡坦坦蕩蕩地對Ted說,你要在我和Robin之間選一個,如果我們在一起,你就不要再和Robin聯繫了。
所以你看這個姑娘看得多清楚。她看清楚了Ted,看清楚了Robin,也始終明白自己。我相信她沒有後悔跟Ted一起逃婚,也沒有後悔自己踏上離開的巴士。後來Robin結婚,Ted到處找那個掛墜項鏈甚至打電話到她那裡去,她也笑得甜甜的帶著點揶揄,還附帶給Ted郵了一盒甜點,沒有因為Ted的選擇而對他生出一絲怨氣,因為她始終都知道啊,而且尊重Ted的心之所向,她無法接受,就和平選擇自己退出,而不是逼著Ted一定要放棄Robin.
Victoria太可愛,五人幫里都有我愛和不愛的地方,但因為他們是一個整體,我愛的是他們所有人 [也就是團飯 ] 。可是真要在所有角色里挑一個,那就是Victoria沒得跑了。主角五人組個個都喜歡!
想成為Robin
想和Ted談戀愛想嫁給Marshall想和Lily當閨蜜想上Barney很多人吐槽第九季,可我卻覺得,第九季是我看過所有美劇的最終季中做的最精緻的。二十多集的劇情圍繞著48小時展開,過去八季中出現的人物一一出現並交代了結局,過去的梗一一回顧過,有條不紊。做的這麼有誠意,真不知有什麼可黑的。
但是大結局我也不喜歡。我是BR黨,始終覺得TR不合適啊。
如果拋開主角光環,其實Robin最好的另一半應該是Kevin,Barney和Quinn更合適(Nora很可愛但畫風差太遠了)。如果老媽沒有出現的話,Victoria和Ted也是很合適的。
而我心中最愛最愛的Couple,永遠是我們的Marshmallow和Lilypad。另一個答案http://www.zhihu.com/question/22848529/answer/22852959中提到 Barney的單集片酬是21w刀 其他人是12w刀 這劇有一半的笑點都是巴叔撐起來的 剩下的不多說 看我簽名就好
特別喜歡Wendy the waitress。

一個出現了九季但是始終沒有last name的女孩。
永遠是wallflower,偶爾和光芒萬丈的Barney來了一段,但是也是無疾而終。Wendy the waitress彷彿一下子就看出來了Barney那時候愛無能的本質,知道他不能和人過於親近,分手的時候還能給他一個愛的抱抱,分手後還能一如既往地在酒吧里招待他和他的朋友。
Wendy活得很平凡,很像我們。畢竟,你身邊有幾個人是設計紐約摩天大樓的建築師呢?有幾個人是Columbia law school畢業然後成了紐約某區一名法官呢?又有幾個人是年少紅遍大江南北然後成為名記者或主持人呢?又有幾個人是帥而多金,一天到晚折騰致死不休呢?(好像Lily的履歷和其餘四人比起來稍微平凡,但是她性格和為人處世真的不可多得)
我們喜歡Ted的情有所衷,喜歡Robin似漢子般酷炫又不失美貌,喜歡Marshall體貼可愛,喜歡巴叔的一切,但是我們絕大多數人,都不能成為他們這些。我們只是很多大場面的wallflower,是很多legendary的見證,是別人精彩人生中的一粟。她穿梭在人群中,卻不曾麻木,總能感受到他人的痛與苦。她活得簡單,一句I hate Marshall Erickson為她帶來了愛了一輩子的人。
她總是記得身邊的人,若干年後在機場偶遇Ted,她還能叫出名字,而Ted,對於這個serve他們gang無數次的女孩,卻連first name也記不起來。

喜歡Wendy,喜歡我自己。
喜歡老媽 Tracy McConnell鍾情 睿智 優雅 風趣,彈的一手好ukuleleTed的最終歸宿,卻沒有Ted的濫情,對自己的感情把握的很清楚Barney追求Robin的啟蒙者,卻沒有Barney對感情的無所適從,堅定的家庭主義者Marshall和Lily都超愛老媽,老媽卻又更多幾分仙氣和超脫平凡的感覺
相比Robin老媽知道自己要什麼,也善於經營自己的感情,不會患得患失

主角團都蠻喜歡的所以我說說配角看到有兩個提nora的 嗯 我最喜歡Quinn巴叔女友質量比起Ted真的不要太高啊啊啊啊最近恰好在做他倆cp剪輯 於是重溫了劇情圖片豆瓣挑了幾張 手裡沒其他資源————————————————————
正文開始
Quinn是個一出場就讓巴叔眼前一亮的姑娘 巴叔在見她之前說希望他是個胸大無腦的姑娘 然而真正見到了 卻被她的聰慧吸引nora和Quinn都是一開始假意應和 然後給巴叔當頭一棒 巴叔內心欣賞的 其實還是這種不吃自己套路 卻會套路自己的類型然後Quinn的技術又讓巴叔神魂顛倒……巴叔開始時時刻刻想她
在小野貓再遇巴叔 一如既往的聰明 沒有因為相識而真誠 反因此而欺騙 這點壞和巴叔如出一轍 卻能降伏巴叔
咖啡店再相遇 讓巴叔知道她對自己的事也很上心然後順理成章談戀愛 一上來就給四個人一個下馬威 迅速進入同居

她是個能帶給巴叔認同感和共鳴感 又十分了解巴叔 願意為巴叔作出犧牲的人
最重要的是 她也能讓巴叔再度想結婚 想和一個人相守一生我喜歡他們在一起的感覺 喜歡這個聰明獨立又可以很小女人的姑娘可惜緣分還是不夠吧
謝邀嘿嘿~我相信很多人跟我一樣都最喜歡uncle Barney,尋媽記看了四五遍,論最喜歡的還是巴尼叔,帥氣多金很可愛,撩的一手好妹,playbook里多少技能,劇集追到最後,我想很多人都跟我一樣除了想看看老媽長什麼樣,最想看的就是巴尼還有多少招數沒有使出來。但其實這些都不是喜歡巴尼的真正原因。巴尼其實最深情,年輕時單純善良卻被渣女欺騙,本就缺失父愛,心裡畢竟缺乏安全感,於是那顆心便永遠封存,留給別人的永遠是風流不羈。。但其實呢,遮不住他其實只是一個長不大的小男孩,雖然嘴硬但仍然渴望爸爸後院的那個籃球架。,嘴上說討厭小孩,但卻偷偷拿走來家裡做客的小嬰兒的小襪子(其實巴尼有一集明確表示過自己不想結婚,但想要一個孩子)。,害怕孤單所以要自己的每一天都過得legendary。,平日里鄙視婚姻,然而卻是他挽救了Marshall和Lily的愛情,理由是,你們是我見過的最好的一對,地球人需要你們在一起。Marshall和Lily的婚禮也羞羞的流淚了。 他最好的朋友在我看來不是Ted,而是Lily,lil最懂他,甚至有時像他的母親。所以他們兩個住在一起讓人覺得多麼和諧卻不會多想,所以巴尼去檢查心臟病自己不敢去非要拉上Lily。 然後就是Robin,這個巴尼深深愛過有深深傷害了巴尼的女人。play book里最棒也是最後的一章便是the Robin,多麼讓人感動,多麼讓所有女孩嚮往,求婚的那一刻多少人淚流滿面。然而巴尼和羅賓太像,兩個同樣缺失父愛,缺乏安全感又都那麼酷的人卻沒有如我們所想的一直走到白頭,巴尼苦於每天追隨飛來飛去的羅賓,這段婚姻走到盡頭也只能讓所有人坐在電腦前罵娘。 尋媽記的結局我已不想吐槽,只是覺得編劇對巴尼真的仁慈,此時巴尼已與羅賓離婚重新過上了夜夜笙歌的風流日子,比從前更甚,然而此時卻意外讓他擁有了一個女兒,這是上天多麼大的恩賜,上天讓巴尼被女人傷透了心,卻送給了他全世界最可愛最漂亮並且永遠也不會傷他心的女孩。女兒的出現最終終於改變了巴尼,多麼暖心。巴尼發誓,我將用我全身心永遠愛你。 我喜歡巴尼,喜歡的其實是那個永遠口是心非,害怕愛卻渴望愛的自己。

謝邀。
整部劇里,有兩個人讓我印象很深。他們不是主角,出現的篇幅不到半季,甚至在功能上來說,是真正意義上的的炮灰。他們就是Nora和Kevin。

Nora漂亮、性感、知性、有氣質,願意為了Barney作出犧牲。她是Barney遇到過的最優秀的女人,巴叔也為之神魂顛倒,但巴叔最後深深地傷了她的心。只因為她不是Robin。

Kevin聰明、學歷高、溫柔、善解人意、包容Robin的任性。他是Robin遇到過的最優秀的男人,整部劇里第一個向Robin求婚的人,但被Robin拒絕。只因為他不是Barney。如果不是因為主角光環,他們倆無疑是最適合BR的人選,卻因為要成全Barney和Robin那段曲折的感情而無奈成為炮灰。如果是現實中我的身邊出現了這樣的人,我是一定會好好珍惜的。
雖然論演員的話我是NPH的腦殘粉,但論角色的話,就不得不說是Lily了。


↑全季最喜歡的情節,沒有之一。
好吧有之一,比如Robin夢裡自攻自受的那段……作為看了尋媽記不下20遍的骨灰粉,必須怒答一記呀~最喜歡Marshall~理由如下:1.顏好~個人認為第一季和第二季的馬修顏值在三人中排第一。陽光,帥氣,溫暖,典型的鄰家男孩,每個妹子蘿莉時期暗戀的隔壁小哥哥,班級帥班長,高年級學長的形象。2.呆萌,少女心,從小就幻想自己的婚禮,還會為沒能在Lily參演的爛劇中露臉而憤憤不平,發現巴尼為泡保姆買的小火車興奮不已,當場就找電池組裝,童心未泯真是太可愛了。3.專一,深情~對莉莉始終如一,從無二心,從身體到精神。不能 fantasy threeway,連fantasy other girls都得先把莉莉killed off。4.仗義,泰德最好的朋友,總是支持他的所有決定,比如泰德買房的時候,其他人都覺得是big mistake,只有他懂得泰德希望settle down的心。還有勸羅賓搬出去,鼓勵泰德向羅賓表白等等,總之就是always on team ted。5.有責任感,能和妻子同甘共苦。儘管他一直想當個環保律師,但為了給莉莉更好的生活,還是去了其實很討厭的工作。在發現莉莉的巨額債務後也願意為妻子還債,也沒有過多的責怪。6.善良,不忘初心。最難得的是在為大公司工作,賺了很多錢之後,仍然沒忘記自己最初入行的原因,去了環保律所,fight for the little guy,實踐心中的正義。總之馬修在我心中就是絕種好男人的代表,正如barney所說,他和莉莉的愛情 make people believe in love
Kevin想嫁啊
TED因為1.戀愛經驗豐富,對待每一段戀情都是認真的。2.記性好,三十年的事情都忘不了。3.會製造浪漫,還記Stella的「一分鐘約會」嗎?4.脾氣好。5.開玩笑比較有分寸。6.即使愛情挫敗很多次,但仍抱定尋找真愛的信念。7.為愛好選擇工作,對工作有熱情。8.長相好像一條頭髮毛茸茸的狗。
最愛的還是wuli馬修 和小百合11年長跑修成正果簡直堪稱標配 而且對ted真的是感情好到可以eyecontact的地步 而且那麼大的個子可是少女心泛濫超級萌萌的 他爸爸死的那集我看著他真的哭成淚人
當然是加拿大猛女羅賓啦。她是美劇里少有的正面形象的加拿大人,其他加拿大人基本被黑出翔了。當然,羅賓也是有一定程度被黑。順便一提,作為一個急性子,我根本沒有耐心追劇追到老媽出場的時候,極其不喜歡拖沓的敘事方式。到現在我都不知道老媽長什麼樣。只知道羅賓猛性感猛性感的。
必須nora!顏值即正義!還有那一口性感的英音!圖來自豆瓣兒,沒有劇照,都是演員照片兒





Ted..平凡的像世界上每一個文藝青年..
這是一道多選題才對啊。
一定要選的話,uncle barney已經是人人愛了,我選老媽啊。
Robin。來自女性的力量和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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