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爵士的英文不是「jazz」?

雖然公侯伯子男..爵位是東方古時候就有的..但是爵士這個詞應該也是音譯過來的吧?..

那麼爵士這個中文詞和jazz這個英文詞究竟有沒有聯繫..他們的意義有什麼不同.請賜教!~

百度內容:

爵士的英文翻譯:

knight(歐洲君主國的最低封號);

Sir(放在姓名前, 用於稱呼);

chevalier;

jazziness (這個是指爵士舞);

Jazz的英文解釋:

n.爵士樂,爵士舞(曲);〈美俚〉爵士音樂風格;浮華而不實的行為;陳腔濫調的廢話

vt.把…奏成爵士音樂;使活潑

vi.誇大,欺騙

adj.爵士音樂的;不調和;(色彩等)花哨惡俗的

兩者貌似毫無聯繫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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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某專收知乎回答的單位和個人, 你拿了我回答你好歹吱一聲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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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意冒犯, 但確實是一個讓人看完餅臉一囧皺成菊花的.....好問題...

"為什麼受封后成為的"爵士們"的英文不是Jazz?"

簡化回答下拉在斜體字部分.

沒耐心看歷史故事的請跟我大聲念:

因為產生封爵的中世紀根本就沒有"爵位"這種籠統的描述官員品級的概括詞.

順便再跟我吼一句: 信你妹的百度啊魂淡淡!

來來來我們開始講歷史故事:

統一了大半歐洲的法國文盲大老粗查理曼大帝 (King) 為了建立自己強壯的中陽統治, 把一些法國大貴族們召集起來授命為Grafen (counts: 伯爵). 這些Grafen們除了享有終身任期外還身兼要職, 比如說軍事司令官, 大法官, provincial governors (咳, 省長) 和皇家眾議員.

為了協助這些Grafen們, 當時又設立了Viscount (子爵) 和scabini (審判員)來給這些大佬們做些跑腿工作.

以上這兩種行使Royal authority的office holders都隸屬於中央內部管理, 因為大佬們有下手們的助理作為"省長"護衛帝國, 邊境地區就交給了Markgrafen (margraves: 侯爵/總督). 因為要駐守邊疆, 侯爵們手裡的兵權要比伯爵們實在一點兒.

同時為了加強監管, 查理曼設立了missi dominici (messengers of the lord), 用來在地區間傳遞法令和檢查政績.

要勉強用中方君權來說, 就是三省六部疆域都護和欽差大人了.

同時因為那會兒教會宣傳工作做得好, 大家出門辦事兒都是很講忠誠和美德的. 查理曼就利用了這一點要求這些身為伯爵子爵侯爵的大貴族們宣誓對自己效忠. 當時社會對跟宣誓相關的事情看得特別重, 所以這種效忠方法反而比直接受封地位財產要有效得多. 因此, 可以勉強籠統的說, 這些對查理曼效忠過的皇權持有貴族們有了一個比較概括的名稱: Vassal (封臣/諸侯.)

可惜世界上只有一個查理曼大帝, 卡洛林王朝 (Carolingian Dynasty)後期的國王們一個比一個熊且慫蛋, 掌握了大好皇權的這些"爵爺們"手握皇權在各自的領地上要風得風要雨得雨, 自然讓其他一些沒有受封的一般貴族們眼紅. 這些些普通貴族們開始"代天子行"的在自己的貴族統治區內設立自己的法律刑法什麼的, 後來經過這種"banal revolution"之後不管是身為高級工職的各種"爵爺"還是自發不自覺的普通貴族們都開始在各自領地濫用皇權/ "代天子行權", 毫不在意自己是否被真正授予過. 大體稱這些在自領地皇權濫行者為"bannus" (別問我具體中文, 這詞兒英文解釋都查不出來==)

所以歐洲貴族的封爵封臣非要找出個職位統稱的話, 勉強只有"Vassal"和"Bannus"了, 並分別代表不同時期實權掌握者的身份性質.

至於"Knight"...

之前已經提到了這是個基督教盛行的時代, 或者可以說, 中世紀的歷史就是基督教的發展史. 因此當時的社會形態被宗教和政權三分為:"Those who pray, those who fight and those labour."(出自Carmen ad Rothbertum regem).

"騎士"這個稱號最早是授予基督教內部的先驅, 烈士和一些為教廷做出過重大貢獻的教士們的. 但首先因為當時冶煉技術促進了農業需要, 鐵器和馬匹逐漸代替了笨拙的木犁和牛; 其次各大貴族為了確定自己的轄區統治都有圈養私兵的行為, 尤其以裝甲騎兵為主. 因此教廷為了更好的召集東征耶路撒冷的十字軍兵力遂稱拿槍騎馬聚在一起的大家為"騎士". [其實教廷為了達到更煽情的效果更多的會稱為"兄弟們/ 手足們".]

又因為教廷這種"宗教性質"認證實在是太有社會影響力了, 不管去沒去耶路撒冷, 各大小國王貴族們也開始以騎士自稱. 就跟現在坐辦公室的大家經常會說:"身體或者思想, 至少有一個要在路上"是一樣的. 當時的一些貴族用工藝品上也能夠看出這種自我身份認知的轉變. 不管是詩歌還是圖畫中, 大貴族們更多的被描繪成騎馬打仗的騎士而不是頭戴冠冕手拿權杖的執政模式.

由此, "騎士"從一種身份變成了一種社會現象, 有馬有槍有盔甲(最好還有一位心上人)的純爺們兒們都可以以騎士自居. 就算是普通人, 貧民或者農民, 只要他裝備了時代認證的騎士標配, 就能夠走在大馬路上贏得一片尊重.

但是貴族們不願意了, 大家都是有身份的冷艷高貴之人兒, 而且當時的文學把所有非貴族都描寫的野蠻兇殘茹毛飲血, 自持身份的貴族們必然不願意和普通民眾尤其是農人們被一視同仁.

因此社會的認知趨勢把Knights先根據其家庭背景被分為"出身貴族的騎士"和"出身非貴族的騎士"; 之後再在這兩個基本點上細分為"通過戰功或其它成就被授封的騎士身份"和"從騎士老爹那裡繼承來的騎士身份". 也就是先看出身再看功勛.

對於普通民眾來說有沒有騎士頭銜或者頭銜是否得到官方認證都是可有可無的事情, 得到它並不意味著就能多吃飯了. 然而對繼承了老爹騎士頭銜的貴族們而言, 要想把自己變成實打實的騎士也太難了. 那會兒能被騙出來調戲的公主們數量有限, 打擊賊寇土匪又沒那個膽兒. 教會的意思是你要沒個人成就那就來交錢提供騎士頭銜授予儀式吧. 面對這種紅果果的獅子大張嘴和可以想像的"騎士日常生活準則", 很多年輕貴族們, 慫了. 大家明智的決定還是當鄉紳 (Squire) 在自己封地里好好待著吧.

關於"鄉紳是騎士的兒子, 還沒有通過儀式或得騎士資格"這種繞口的概念, 可以參考《坎特伯雷故事集》(The Canterbury Tales)的總序 (The Prologue)中是這樣介紹騎士和他帶去朝聖的鄉紳兒子的:

He (the Knight ) had his son with him, a fine young Squire,

A lover and cadet, a lad of fire

...

He was some twenty years of age, I guessed.

所以鄉紳真的不是影視劇裡面那種留著八字鬍七老八十的"索多利克老爺"(參見《劫後英雄傳》 Eng: Ivanhoe ).

雖然Knight雖然在品級上算得上是貴族的最低封號了, 但別忘了國王們經常會嚷嚷:"我身為一個高尚的騎士balahbalah...".

當時因為教會和"宮廷文化"宣傳和洗腦的結果, 大家都比較喜歡以騎士自居( 不過非騎士自稱/冒稱騎士的話是會被處重刑的. ), 騎士代表了所有對品德和靈魂的溢美之詞, 所以大家都喜歡這麼自贊, 就跟現在我們說自己是"這樣一朵男紙", 是一個道理.

因此細細算來最低的"行政封號"是"Bannus", "Knight"只能算是貴族們基本的身份象徵.

至於表示音樂形式的Jazz, 這個在起碼比百度靠譜的wiki上還是可以查到詞源的:

As with many words that began in slang, there is no definitive etymology for jazz. However, the similarity in meaning of the earliestjazz citations to jasm, a now-obsolete slang term meaning spirit, energy, vigor and dated to 1860 in the Historical Dictionary of American Slang, suggests that jasm should be considered the leading candidate for the source of jazz.

由此可見, Jazz只是Jasm這個美式俚語去繁化簡後的單詞. 而對歐洲君主授予的大小封號, 只因為早期中文翻譯將這些被封貴族的地位和中文語境一比較, 結合實際被翻譯成了各種"爵"而已, 和幾個世紀後出現的音譯單詞"爵士樂"沒有任何關係.

只不過在中文語境中研究歐洲史的話還是會用"爵位"來概括這些君權授職.

所以這只是兩個勉強能說到一起去的"同音異形異意詞"而已. 而學好這種帶有Cross-cultural的詞兒對生活是多麼重要啊! [如上圖]


按你這個邏輯麥當娜是麥當勞的妹妹么= =


這個話題很有意思,我還曾經專門在我的一堂課里講到。中文的」爵士「有兩個意思,一個是音樂(或指音樂延伸的舞蹈風格),另一種是皇宮貴族的爵位的一種。據我所了解,Jazz一詞的來源正如樓上「拖延症」兄所說,來自於jass一詞。這個詞是一個曾經是一個動詞,意思是「有節奏地、有激情地做某事「,比方說造句的話,你可以說是"Let"s jass it up on the dance floor",大概可以譯成」我們來一起跳個熱舞吧!「Jazz的意思和Jass幾乎完全一樣,到今天,仍有一些英語母語使用者會把jazz當作動詞使用。

而說起詞的演變,跟爵士樂確實有很大的關係。爵士樂起源於美國路易斯安那州的密西西比河沿岸的黑人中,早期是一種混合了黑人自己的Work Music, Gospel, Blues, Country和一些簡單的,沒有歌詞或是很簡單的歌詞吟唱,以及法國殖民者帶來的一些歐洲音樂元素,如古典和進行曲一類的一種大雜燴。當時這種音樂的認知度不高,僅在南方人的酒館、妓院一些非高雅場所,以及黑人中自己玩一下。由於美國南方的大片領土又稱為」Dixieland",所以,最早的爵士樂被稱為Dixieland Music(當然早期對爵士還有很多叫法,不只一個)。

那麼據說20世紀初在New Orleans一代,爵士樂就開始越來越流行了。但是當時的爵士和我們今天所聽到的那種很慢很柔的爵士不一樣,是節奏鮮明很歡快的那種,因此人們找到了當時的JASS這個詞來稱呼這種新的音樂流派。最早使用這個詞的,是一個在當地很火的爵士樂隊叫 The Dixieland Jass Band,在很多當地的酒吧里巡迴演出。而這種火爆,引起了一些音樂同行的不滿,據說,據說,據說,據說(之所以強調是據說是因為無法考證,而且我自己也覺得這種說法很扯)有一次這個樂隊在某酒吧演出時,掛在酒吧外面的海報上樂隊名稱里的jass一詞,被同行惡意挖掉了字母J,樂隊名字成了「南方屁股樂隊」。因為ass一詞很不雅,而類似的事情在隨後發生了多次,因此樂隊在對名字不做大的改動的基礎上,將jass改成了今天的jazz。

中文對爵士樂的翻譯,純粹是一個音譯里的巧合罷了。實際上這個翻譯會帶來很多誤會,爵士一詞本身帶有貴族色彩,而 Jazz 音樂卻出身卑微,跟皇宮貴族沒有半毛錢的關係,甚至早期就是給一些社會底層的人聽的,類似中國古代茶館裡說書說相聲的吧,至少在當時不是什麼高雅藝術。傳到了中國,翻譯成了「爵士」,一下子賦予了貴族的或是小資的色彩,因此有一些小資的場合就各位喜歡放爵士樂,而一些不懂爵士樂歷史、也不懂音樂,但是喜歡裝品味的人,也喜歡自稱喜歡聽爵士。我自己就是一個狂熱的爵士愛好者,但是我從不覺得聽爵士就會比聽鄉村要高貴有品位,無非都是自己的喜好而已。


Jazz最開始叫做Jass,來源自一個新奧爾良的樂隊Diexiland Jass Band,也是他們錄了歷史上第一張爵士專輯。

後來人們用Jazz取代了Jass。Jazz本身的意思是"Baseball players with pep"

所以這個名字可謂是取得相當的隨意。翻譯也只是音譯。拿一個音譯過來的音樂流派名字去反譯西方爵位不是很無理取鬧嘛。

個人感覺爵士這個翻譯對於Jazz這個詞來說還算是不錯的。雖然導致了一些和爵士knight的混淆,但聽起來莫名其妙的高大上呢 。


Jazz之所以叫爵士,是因為諧音所以中文直接翻譯它為爵士,如果當初人們把它翻譯成加士,也許你就沒這種疑問了


翻譯而已,你想翻譯成「扎絲」也可以~


準確貼切回答你的答案應該是Roger Dong。

通俗點說jass在前期發展,而jazz是隨著音樂類型的不斷補充融入得到的,而這一點在Roger Dong的回答解釋的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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