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蘭西第五共和國與法蘭西第四共和國在政治制度上有何不同?


這個話題太大了。。

簡而言之就是四共延續第三共和國「議會共和制」轉向了第五共和國的「半總統制」。

首先,我們要知道第四共和國是建立在戰後由45年的全民公決所建立的戰後「拼湊」政府。這個政府的真正任務,首先是對於二戰時期前維希政府的一切遺留做清算。

包括懲治貝當等人的實質性叛國政府;

其次,包括處理納粹佔領時期法國的企業資產,最主要的方式是將其國有化。

但是這次政府最大的問題在於政府機構和國民代表機構以及民眾本身三個群體之間的脫節。

首先,政府部門主要還是第三共和國和納粹佔領時期的遺留政府成員。實際上第四共和國初期對於前時代遺留的行政機構,在清算力度上是不強的,甚至偏向於保守。這很大程度上,為了保證45年法國可以迅速重組,並且參與到戰後盟軍各類談判會議中,以「一個大國」的身份參與到「世界和平體系」中去。戴高樂在阿爾及爾時期,就很擔心法國的殖民地體系會由於戰後無法成為主要戰勝國,而被其他大國任意宰割和清算。而法國投降已經成了既定事實,那麼戴高樂很想通過外交體系的制衡(簡稱「臉皮厚」),讓盟軍中英美兩巨頭不得不將法國「架」到大國的位置,就算沒有實質性的話語權,但是可以保證法國不被單方面切割。這也是為什麼雅爾塔會議排除了戴高樂這件事情,會讓戴高樂本人對於美軍非洲司令部的一群人大動肝火。當然在丘吉爾的斡旋下和盟國對於地緣制衡的考慮下,法國進入到了戰後政治大國的地位,雖然這國家對於二戰的貢獻很小。而46年,法蘭西聯盟這個外交體系的設置,就是法國保全殖民地體系的一個保守舉措,最後在五共時期被新戴高樂主義親自打破。

而左翼工人階級,自由法國的成員,以及民眾在訴求上與此發生了嚴重的不一致。

知道這件事情以後,就理解第四共和國政治體制的問題了:

1,政府機構和國民代表機構權責不清而且利益取向不一致,政府希求的是一個保守派意識下精英執政聯盟,並且具備統領權,但是國民議會在規定部長級會議才能質詢議會解散命令之後,基本上就凌駕於政府機構之上了。

2,由於第四共和國制憲初期就形成了事實上的多黨制,使得制憲會議中大部分黨以黨團聯盟的形式進入到議會中。比如法共,社會黨,人民共和黨之間的合作,三黨組閣以後,這個黨團聯盟就實質上破裂了。而自由法國運動時期的主要人員形成了保守派聯盟,以戴高樂為精神領袖的。

3,議會掌管主要權力,包括預算,行政命令審核,立法權,行政組織(包括內閣)的授權等等。這使得總統為首的政府體系在中央事務中只是一個行政代表機構,大部分行政法令都不無法得到執行,以至於第四共和國組閣多次,多沒有實質性的進展。

4,由於巴黎公社這段歷史,大部分工人階級不僅僅要求與第三共和國做出分割,而且對共和國就沒什麼好感,所以希望保留工人聯盟以及社會運動在共和國時期的實質話語權,以至於法共獲得了最穩固的基本盤。而法共作為左翼聯盟的代表,首先要無條件支持工人階級,其次在議會制憲中希望通過中間路線,實質性像蘇聯等社會主義國家的變革方式靠攏。但是同處左翼聯盟的其他兩黨並不這麼看,而保守陣營更是認為這是不得民心的行為,民眾在戰後只是希望快速建立一個經濟可以讓他們安心生活的法蘭西,而根本不關係祖國的政治顏色。於是作為工人運動代表的法共在這種情況下,積極尋求政治變革實際上有些不切實際,以至於從第一次組閣後,整個法共就在全程拉仇恨。。

5,這種執政效率使得其在50年代的經濟危機中表現得一塌糊塗,而左翼聯盟也認為遭到了背叛。五月風暴成了爆發點。

補充這段歷史之後,就可以說四共和五共在政治上的不同了,實質上就是新戴高樂主義的內政改革,從58年修憲開始:

1,削弱了議會的立法權,主要方式是通過政府控制法律草案和議程來進行對於議會立法權的限制。五共時期,總統可以實行擱置否決權,並且議會必須無條件接受。

2,憲法11條,總統可以越過議會對於某些法案或者行政命令進行全民公投。

3,憲法12條,總統在某些「重要」政令與議會不一致的時候,可以解散議會。

4,憲法16條,總統在「緊急狀態」具有「非常權力」。

5,總統由選舉人團選舉,剝奪議會直選總統的權力。選舉人團實行地方和選區代表制。

以上幾條是針對於第四共和國時期,議會權力進行的拆分與改革。第四共和國中議會的權力佔有絕對地位,很大程度上是從以上五條的反方向來確立的。

其次是總統--總理二元制:

1,憲法20條,政府決定並領導國家政策。

2,憲法21條,總理代表政府,執行國防以及法律的執行。

但是好玩的又在於:

總理的任命權取決於總統而可以繞開議會,總理的人事任免令又要從總統手頭過,而部長會議(法國意義的內閣,總理即部委成員)又由總統主持,但是法理上總理又是對議會負責的。這造成了而一個非常混雜的共治,所以後來密特朗之後左右共治的場面就非常好看了。

但是這些都是中央機構的改革,而地方機構方面除了選舉人團對於地方行政體系中地方議會的重要性上升,和第四共和國延續第三共和國一樣,幾乎都保留原有的地方行政體系和省區各級政府職能範圍。但是地方政治中的黨團影響力開始加重了。

而黨團政治在法國議會依然存在,多黨制導致了黨團聯盟的存在並由其中一個黨來做代表,一個黨團不僅僅是執政備選機構存在,而是一個完備政治團體,下轄旗下黨委,各NGO,各工會/行會等等。當然,這也造成了青年團政治的存在,比如說一個政治明星的成長路徑基本上是在巴黎三大或者巴黎政治學院學習,在畢業前就參與到了某黨團青年組織中發揮作用,然後畢業就被任命到市政機構中,成長一段時間做一些行政工作,然後下放到地方議會機構中去積累十來年,最後有機會的話回到巴黎來,參與到黨團中央或者是部委中去。。

暫時這麼多吧,想到啥就更新。。寫得好累,折磨我的記憶力啊。

最後瀉藥@姜委員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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