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陸實體書店,售賣港版書、台版書、或其他原版書籍,是否有法律風險?

子問題:

- 目前所能看到的「外文書店」,是否都有特別許可或批准?

- 原版新書與原版二手書,是否在相關政策上有所差異?


內地最早的書刊進口書店應該是1949年成立的中國國際書店,後來先後劃分或成立中國外文書店、中國進出口圖書總公司(見中國圖書進出口(集團)總公司)、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見國圖信息)等。天津、上海、武漢、廣州、重慶、瀋陽、大連、哈爾濱等城市有分店,後來也改成了外文書店。其他地方的外文書店大規模成立之前,外文書報刊征訂發行基本由各地新華書店外文部負責,外文書店亦由新華書店系統發展而來。1978年7月,國務院轉批國家科委、國家出版局聯合報告,要求各地建立省一級外文書店,擔負外文書刊資料的收訂、發行和統一管理全省外門書刊發行網點工作,這些外文書店一般隸屬各省市出版局。(見INFOBASE)這是早期外文書店的由來,當然其中一些已經不復存在了。

現在除了國營書店、中圖、世圖,也有一些民營、港澳台合資或外資書店在銷售進口原版圖書,比如PageOne、庫布里克、時尚廊、方所、聯合書店等等。樓上這位同學已經提到,這類機構由國家廣電新聞出版總局審批,才能獲得資格。(見gapp.gov.cn 的頁面)外資企業還要遵照《外商投資圖書、包紙、期刊、分銷企業管理辦法》(見《外商投資圖書、報紙、期刊分銷企業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網站) 港澳投資者的出資比例則不能超過65%。(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2號) )

除了書店本身需要具備銷售進口圖書的資格之外,對進口圖書也有嚴格的審批流程和渠道,進口出版物目錄備案核准由國家廣電新聞出版總局負責,2011年施行的《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中有提到:「發行進口出版物的,須從依法設立的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進貨。」(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2號))因此貿易性印刷品的進出口由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中國教育圖書進出口總公司、中國國際圖書貿易總公司等幾十家公司經營。更具體一點,有針對中圖的審批管理規定,1984年執行的。(見中國圖書進出口總公司進口書刊資料審批管理規定)同時,海關負責執行印刷品進出口管理。至於新書和二手書,我想政策應該是一致的。

因此經過這樣流程的書店以及銷售的原版圖書理論上來說是符合法律規定的,而且書店也會有意識的做一些自我「審查」,比如PageOne中國區總經理提到說「我們首先會收到港台暢銷書的銷售資料,之後根據銷售排名逐一篩選,以保證內容沒有問題。一般來說,我們不進口歷史政治類圖書,畢竟在內地開店,遵守法律法規至關重要。」(見內地外資書店「寒潮突圍」)所以在內地實體書店能買到的原版圖書局限性挺大的。不過,逛書店的時候,還是能看到一些尺度相對較大的好書,畢竟規章制度是死的,審閱的人是活的,有「漏網之魚」也不一定。

更多關於外文圖書採購,不妨參考一下這篇文章,雖然裡面的一些提法已經有變。(見http://xbbj.zust.edu.cn/oa/pdfdow.aspx?Sid=200601013)如有錯漏,還請專業人士指正。


糾結了一下,還是回答的詳細一點吧。建議你按照我所寫的步驟一步步看,上述答案貌似出發點是有點問題的。

如果你只是想賣書的話,有圖書零售業務就可以開展,鑒於你已經是實體書店,這個業務應該是有的,這算是共識的前提吧。你要賣的書籍其實可以統稱一下:境外出版物。這裡就有兩種情況,有沒有被具備出版物進口經營業務的單位引進。

1、被引進了:很簡單,找那些單位進貨就可以了,別的應該沒有限制了,保險起見建議你找當地新聞出版局(零售許可證發證機關)確認下,所涉及的法律只有一個《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撐死的上位法就是《出版管理條例》。

2、沒被引進:那麼你不能從境外出版、發行單位直接引進,這樣會涉及違反《出版物市場管理規定(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2號)》第三十三條,具體罰款請看《國務院關於修改《出版管理條例》的決定》第六十三條,不贅言(分銷業務取消在這裡有提及)。

這裡還有兩條路可以走,要麼可以找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溝通,合作引進出版物,提醒一句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都是有具體的業務範圍的,在溝通前請先確認你要引進的出版物在其範圍內;要麼自己申請資質。

如果你想依法進口,那麼你就得具備出版物進口經營資質,具體材料要求請找當地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諮詢,總署的要求是這個:(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1978/195983.shtml)。提醒你一句,具體看下許可條件的第二條並參照下 @吳瑤老師的答案。

在申請下來資質後,你還要對你具體引進的出版物進行內容審查,然後去省級出版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具體可以看下《國務院關於修改《出版管理條例》的決定》裡面的內容


簡單的說 如果這些書經過引進了,就是經過國內圖書進出口公司引進,銷售就是沒問題的,否則的話,達到一定數量了,如果被舉報或被行政機關,可能會受到行政處罰。沒收、扣押、罰款。


行業原因之前曾接觸到一家公司的設立。

詳見「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設立審批」http://www.gapp.gov.cn/govservice/1978/195983.shtml

許可條件

一、有出版物進口經營單位的名稱、章程;

二、有符合國務院出版行政主管部門認定的主辦單位及其主管機關;

三、有確定的業務範圍;

四、具有進口出版物內容審查能力;

五、有與出版物進口業務相適應的資金;

六、有固定的經營場所;

七、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其他條件。

所以你從大陸正規渠道買到的書籍已經通過審查了。至於通過不審查的,先不論讓不讓賣,你確定有幾個人買...Amazon都基本只進行業書籍、名著、小說,實體進些冷門書就等死吧...

好像跑題了。噢對了,之前說的那家公司因為批不下來放棄申請了...


睡前看到的。本人現任中圖公司進口圖書採購。各位已經把國家基本政策回答地差不多了。我就想說吳瑤老師轉的那篇論文簡直扯淡,我們中盤商面臨客戶和出版社兩方面壓榨經常很難做人,有38家,行業競爭其實還蠻激烈。價格,目錄,備貨,到貨等經常被人詬病的地方其實也是無奈之舉。進口圖書首先是一個國際貿易事件,和國內買書完全不一樣。。國外中盤商的政策和國內其實也差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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