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世紀英國的境地?

十六世紀在光榮革命前後英國王室的處境如何?首相內閣與議會的關係又如何?王室與議會與首相的關係又如何?順便,十六世紀的英國高層是怎麼樣的?謝答。


被貴乎關小黑屋了,周末有更新

十六世紀在光榮革命前英國王室處境很差,後來很好;英國首相一職最早可以追溯到1721年,光榮革命時並沒有首相和內閣的概念;16世紀的英國是都鐸王朝時期,期間國家大權掌握在君主手中。不過,英國議會在16世紀大有發展,西敏制當中最重要的「議會至上」準則就是在16世紀時奠定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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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君權之下的議會

1.刺人的玫瑰

玫瑰戰爭(Wars of the Roses;1455~1485年)是英王愛德華三世的兩支後裔——蘭開斯特家族和約克家族的支持者為了爭奪英格蘭王位而發生斷續的內戰。兩大家族都是金雀花王朝王室的分支,約克家族是愛德華三世的次子及第四子的後裔,蘭開斯特家族是愛德華三世的第三子的後裔。玫瑰戰爭是約克家族的愛德華三世的第五代、第六代繼承人對蘭開斯特家族的愛德華三世的第四代、第五代繼承人的王位戰爭。

在老教堂的花園摘取紅玫瑰與白玫瑰

該戰爭大部分由馬上騎士和他們的封建隨從組成的軍隊所進行。蘭開斯特家族的支持者主要在國家的北部和西部,而約克家族的支持者主要在南部和東部。貴族力量在整個戰爭期間被大大削弱。例如,在戰爭爆發前的1425到1449年間,有25個家族滅絕消失,在戰爭期間的1450 到 1474年間,有24個家族滅絕消失。隨著雄心勃勃公然叫陣的貴族們在戰爭初期大量戰死,接近戰爭後期,越來越少的貴族願意在不確定的戰爭中以他們的生命和頭銜冒險。這是貴族封建力量削弱的主要原因之一,也進而導致了都鐸王朝統治下中央集權君主專制的發展。

這場聽起來頗為浪漫的「玫瑰戰爭」,對於英國騎士階層來說,簡直就是一場噩夢。戰爭大部分由騎士和他們的隨從組成的軍隊所進行。據統計,15世紀末期,英國所有的下級貴族,包括騎士,數量大概在兩千到三千之間。不過,這些人當中很大一部分在不斷的征戰中陣亡,英國的騎士們,在數十年間被內戰折磨得不成人形。

在慘烈的家族戰爭面前,貴族階層的血統已經變得不再重要,殺戮就是一切。在這種情況下,「貴族的身份已經無法再給貴族們提供任何指引,貴族們不能再繼續履行職責,維護地方封建主的權力,從而鞏固英國國國王在整個英國的權力。」換句話說,貴族是封建制度的守衛,支撐著英國傳統封建制的基礎,但在武力的破壞之下,這個基礎開始動搖。

「玫瑰戰爭」給貴族和騎士階層帶來的不是玫瑰,而是玫瑰身上扎人的利刺。這些利刺扎進他們的肉里和心裡,讓他們流盡最後一滴血,如今,戰爭結束、和平時代到來,人們悲哀地發現,貴族和騎士們已經悉數倒在玫瑰園的血泊中

「玫瑰戰爭」所導致的貴族和騎士的大量傷亡,是貴族力量的削弱的只要原因之一,英國的大小貴族們在這場爭奪王位的混戰中耗盡了自己的力量,這位一個強大的專制王朝——都鐸王朝的崛起創造了條件。

2.都鐸——一個王朝的背影

1486年,亨利七世與約克王朝愛德華四世之女約克的伊麗莎白結婚,宣布約克和蘭開斯特兩大家族合併,結束了玫瑰戰爭。

亨利七世】在亨利·都鐸的新王朝建立時,他卻發現,經過長時間戰爭的摧殘,這個片土地上的貴族越來越稀少。有人開玩笑似地說:

在都鐸王朝第一位統治者的時期,真正的大貴族不超過50個,並且直到都鐸王朝最後一位統治者伊麗莎白去世時,這個數字還是保持在50個。

那麼,更為下等的騎士們還剩多少呢?1524年的時候,大概還有200個騎士家庭,社會地位更低的鄉紳大約有四到五千人。

那些存活下來的貴族們,儘管還保持著貴族的尊號,但元氣大傷,不復往日榮光。例如,當時的第三任白金漢公爵,在赫爾福德、斯塔福德、北安普頓等多處擁有地產,歲入達6000英鎊,但是所有的地產都是被分成碎塊,因此,他的權力被分散開來。 白金漢公爵所代表的不是他一個人,而是當時的普遍情況。很少有貴族能掌握一整片地區的權力,即使在某些地方有,那也是基於其他一些因素而絕非土地

與貴族的愈發沒落相對應,王權在這一時期得到了極大的加強。這可以從當時議會開會的情況看出來。英國著名法律史家梅特蘭在《英格蘭憲政史》中提及議會對國王債務的減免時,他寫道:

都鐸時期(由騎士亨利八世統治時期)議會對國王及其順從,亨利可以隨意差遣他們······1522~1528年間,亨利通過(一種並非不包含強制的)常規程序索取了大筆貸款,1529年議會便勾銷了其所有債務。1542年,他故伎重演,1543年的議會又再次將他的債務勾銷得一乾二淨。

本來,議會的建立就是在經濟源頭上限制國王,讓國王不能隨心所欲亂花錢。可是都鐸時期的議會,卻不但沒有把錢這個問題上死死卡住國王的脖子,反而為其大開綠燈,這隻能說明,在高度強大的王權下,議會在向國王做著迂迴的妥協

不過,這裡的妥協恐怕還是應該作為一種「鬥爭策略」來理解,而不能說是議會對王權的徹底投降。畢竟,英國的政治博弈遊戲中,每個玩家都很清楚自己所扮演的角色,既不會出現過分僭越的行為,也不會做丟失原則、喪失底線的事情。一切都安排得寬嚴得當,自有分寸。

比如說,雖然由於王權的強勢,都鐸時期的整個議會對國王的態度確實比以前要和顏悅色了許多,但在表面的笑臉下,人們爭取自己權利的努力一刻也沒有停止過。自亨利七世開始,議會上議院的人員構成與之前相比並沒有太大的變化。但是下議院的議員人數卻在增加,人們參與政治的熱情並沒有因為王權的強大而消失

下議院議員人數增加,那是因為國王希望通過下議院把更多的權力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從而排擠貴族勢力,限制上議院的權力。於是,國王想到了一個辦法:在全國設立自治市,因為自治市的市長以及委員會是完全由國王提名的。他們做什麼想什麼都是過往一個人自己所得算。但是,增設自治市的結果就是該市也必須按法律派代表去參加議會,於是,隨著自治市的增多,下議院議員的人數也隨之增加。

人一多,想法就多,發出自己呼聲的願望也就更高。但下議院的議員們卻發現自己說話的權力老是被打壓,壓力不是來自國王就是來自貴族。他們大概還記得,當年那個代表自己的下議院議長彼得·德拉梅爾爵士是怎樣被大貴族岡特派人抓起來,關進倫敦他的。最直接的原因嘛,就是因為彼得·德拉梅爾說了某些人不愛聽的話

下議院的人們已經看不下去他們頭頂上老爺們繼續作威作福了。於是,他們利用一次議會立案的機會,讓議會裡的「言論自由」,成為了有強制作用的法律條款,捍衛了自己的利益。

事情原委如下:理查·斯特羅德(Richard Strode)是下議院的一名議員。1512年,他在對達特茅斯地區的錫礦開採做了調查之後,與另外幾個議員聯名,要求對這一地區的錫礦開採進行法律上的規範,以便改善當地礦工的生活狀況。但是,這個提案損害了當地礦主的利益,於是,在他們的指使下,錫礦區法院(Stannary Court)審判了斯特羅德,並宣布判處他監禁,理由僅僅是:他在議會裡提了一個不好的建議

這件事讓下院的議員們炸開了鍋,因為他們馬上想到了因言獲罪的彼得·德拉梅爾爵士。他可以說是金雀花王朝統治下,英國貴族政治的犧牲品。但到如今,貴族勢力漸弱,錫礦老闆再想勾結貴族勢力在議會裡搞文字獄,也太開歷史倒車了。我下議院議員眾志成城,怎會讓爾等得逞?

所以,議員們借這件事,讓議會通過了一項重要的法案,該法案不僅承認了議會實際上已經擁有了特權,並且還要在未來保護上下議員的人們,不會因他們的言論而遭到法庭的質詢。為了紀念仗義的議員斯特羅德,這項法案乾脆就叫做《斯特羅德法》。

在1541年,一張在會議開始時就已經在援引這項法案,將言論自由列為平民向國王請求的、古已有之且毋庸置疑的權利和特權,自此,議長在開會時主張該項權利即成慣例。雖然這一慣例在後來的時間裡反反覆復幾經考驗,但畢竟讓議會裡不因言獲罪、自由討論的氣氛逐漸成為了一種英國固定的政治傳統。

當然,爭取權利的鬥爭從來不會從來不會一帆風順,下議院議員們的「說話權」在16世紀後半期的英國政治里,始終是一個熱門話題。皇權時而強硬,時而做出妥協,不少下議院議員還為此蹲監獄,亦有不少貴族因此丟失了性命。原本,下議院的崛起是由於國王為了進一步限制貴族勢力而刻意扶持議會,但下院的議員們沒有在國王面前奴顏婢膝,而是瞅准了這個機會,為自己爭取到了「說話的自由」。在這場博弈中,議會的權威,也得到了進一步的加強。很難想像,在歷史上曾經碌碌生活一生、不問政治的佃農、騎士和市民,這些根本橋不起眼的「沉默大多數」,此時居然能在議會裡暢所欲言。

正如伊麗莎白時期的國務大臣托馬斯·史密斯爵士1589年出版的《英格蘭王國及其治理模式》中所說:

英格蘭國王至高和至上的權利存在於議會······經其同意之所作所為將被視為有強制性、永恆性和合法性,會被視為法律。

可以說,「議會至上」的準則,其基礎已在16世紀的英國被確立起來。在都鐸王朝背影的籠罩之下,騎士階層走向沒落,而議會裡的新貴,正用他們獨特的方式,在接下來的英國政治史中,講述著自己的故事。

3.「帶著錢,去議會吧!」

這群議會裡的新貴,都是些什麼人呢?它們包括騎士、沒有封號的小貴族、富裕的自耕農、城市商人、手工工場主、律師等形形色色的社會各色人等。在賺到錢之後,這些人購買鄉間土地,成為地產所有者。他們被統稱為鄉紳(gentry)。

地位低微的鄉紳們獲得地產,前提是國家有地產可以出售。但在英格蘭的大地上,自古以來,每一塊土地都有名有姓,屬於特定的所有者,這些祖上流產下來土地,象徵著財富和權力,試問誰會拱手讓人?然而,在16世紀的地理大發現之後,貴金屬流入歐洲,引起物價飛漲,英國的食品價格提高了3倍,商品價格平均提高了6倍。前所未有的苦惱在蔓延,從通貨膨脹到失業。高昂的農產品價格,讓農民們願意把產品拿到最貴的市場出售······事實上,16世紀不斷增長的人口,帶來了充足的廉價勞動力,這是的物價更不穩定。而土地貴族一般都靠收地租為生,地租的特點是周期長、獲利慢,有的土地租期長達數十年。在這期間,物價飛漲,但是土地的租金卻沒法往上漲,而且貴族的生活方式奢侈,因此日常開銷頗大。為了對抗16實際的高通脹,土地貴族只有依靠出售土地來補貼家用。而肯花錢買土地的,大多都是鄉紳們。

不過,除了從地主貴族手裡購買土地,另一個土地的來源,這是來自英國的教會地產。完全不受通脹影響的教會為何會出賣自己的地產呢?各種原因,都要從都鐸王朝的第二位國王——亨利八世的政治婚姻說起。

亨利八世

亨利八世1491年出生於格林威治的普拉森舍宮,是亨利七世和王后的第三個孩子。亨利七世奪取王位以來,對外推行睦鄰政策,方法之一就是通婚。它把兩個女兒嫁給蘇格蘭和法國王儲,又讓長子娶了西班牙公主阿拉貢的凱瑟琳。西班牙在當時是歐洲大國,他們能和亨利七世結親,說明了歐洲君主對新生的都鐸王朝的承認。

按理說,英國的王位是要傳給亨利七世的長子亞瑟的。但不幸的是,這個亞瑟命不夠硬,結婚才幾個月就得病死了。帶你是亨利七世不想與西班牙的結盟關係被破壞,因此,他讓日後會成為國王的次子亨利取代哥哥的角色,娶了寡嫂,以求維持兩國的外交關係。

亨利八世對於父母要給自己包辦的婚姻早就感到不滿,本來,這樁政治婚姻中,亨利的就是一個「替補隊員」,作用不過是頂替自己過世的兄長而已,他和凱瑟琳之間的婚姻,更笨沒有建立在愛情的基礎上。到1527年,亨利八世的王后已年逾40,人老珠黃,而且膝下無男嗣,都鐸王朝的王統面臨斷絕的危險。

越看王后越不順眼的亨利八世決定斷弦再娶,一方面傳宗接代之需,更重要的是,他不可自拔地愛上了在法國宮廷受過教育,面容姣好的貴婦安娜?波琳,一心想要娶她為妻。然而當時,這樣一樁婚姻違反了天主教教規。亨利八世想娶安娜?波琳,首先得和現任妻子離婚,但離婚一事,必須得到羅馬教皇的特許才行。亨利八世立刻向羅馬教皇提出離婚請求,但教皇此時完全受制於神聖羅馬帝國的皇帝查理五世,亨利八世的老婆恰好是查理五世的姨母,查理五世當然向著「自家人」。在他的授意下,教皇橫豎就是不批准亨利八世離婚的請求。亨利八世心急如焚,但面對教皇他徹底沒轍。

看來,婚是離不成了。在極度的自我為中心主義的驅使下,亨利擁有一種完美而致命的武器—— 對於自己權力的堅信。他並不指望自己將來會得到一個更有吸引力的妻子,但他確信,自己和凱瑟琳的婚姻是有罪的。於是,執著的亨利八世索性單方面宣布離婚,不再經過教皇的許可。1533年1月,亨利八世秘密與安娜?波琳結婚,英國隨即宣布立法脫離羅馬教廷,大主教克蘭麥接著宣布之前亨利和凱瑟琳的婚姻無效,與安娜?波琳的婚姻才合法。6月,安娜?波琳正式加冕成為英格蘭王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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