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區分「真相/假相」與「真象/假象」?


本質上是「象」與「相」意義上的區別。二者語音固然清濁有別,但在意義含混的情況下,語音只能用以判別既有詞,卻無法指導新造詞,甚至在引入外來詞語時,還會因為字形錯誤而導致讀音跟著出錯。

譬如,方言中「使人發笑」的「dòu」在「規範字」中寫做「逗」。但其本字是「鬥 (簡化字併入「斗」) 」,是從「鬥」本義引伸出「招惹、引、撩撥」,再專於「惹人發笑」得到的,與表示「停留」的「逗」並無關聯。區分清濁但本不使用這個詞的方言,在引入該詞時,如果盲從於其字形「逗」,將淸念為濁。

言歸正傳,「象」與「相」有什麼差別呢?

「象」的本義是動物大象,古人對其引伸用法解釋為「人希見生象。而案其圖以想其生。故諸人之所以意想者皆謂之象」,似乎有些牽強。竊以為,由於「象」的智商很髙,能夠模仿人之行為或聲音,因此在上古大象還很常見時,古人將「模仿」也稱為「象」,譬如「象胥」就是能夠模仿外族言語的「翻譯官」。從「模仿」引伸出名詞如「塑象」「畫象」等,以及表示「與……相似」的介詞「象」,名詞再進一步抽象為「外形」「物體」「樣子」等。在演變過程中,「象」單從字形上分化出了「像」,連同語音一起分化出了「樣」。

因此,「象」的指稱範圍擴展到了一切可感知的,具體的形象,抽象 (抽去表象) 的現象 (顯現出的樣子) ,譬如「氣象」「天象」「脈象」「異象 (異常現象) 」「物象」「徵象」「對象 (對方,另一方) 」「倒象」「成象」「照象」(又是一例因為寫做「照相」而在諸多方言中讀若淸聲的) 。

「相」的指涉範圍就小得多。其本義是「觀察、審視」,其引伸出的「通過觀察面、掌等來占卜」的含義沉澱了「面相」「手相」等詞,並且從此提煉出「特徵」(與「象」之「徵」對舉) ,即歸納的、排他的「狀態」。因此,「相」只能用在以下幾種情況: (1) 面貌、表情 [面相, 手相, 兇相, 少相, 亮相] (2) 具有特徵、範式的姿態 [吃相, 站相] (3) 具有特徵、範式的狀態 [月相, 金相, 相位, 液相] 等。

「假象」是指與本質不相符合的「表象」,因此用「象」。另一個回答中提到的哲學概念「眞象」,即是根據「假象」反構的「與本質相符的『表象』」。

「眞相」則是「真面目」的比喻義。因此,「眞相-假象」是「真里-假表」的對舉,而非「真表-假表」的對舉。


一、真象與假象

1.真象是指那些從正面直接表現本質的現象。而假象是指那些以否定方式從反面歪曲地表現本質的現象。

2.例如,蘋果落地的現象,是真象。月亮在晚上發光的現象,是假象,月亮本身不發光,但皓月當空時,使人感到它是個能發光的天體。

二、真相與假相

假相,就是存在於人們頭腦中,嚴重妨礙人們對客觀世界形成正確認識的偏見。

為了只是人類認識產生謬誤的根源,培根提出了「四假相」說。

(1)「種族假相」,是一種植於人類本性之中,人所共有的一種假相。人們往往以人的感覺和理性為尺度,而不按自然的本來面目去認識事物,結果歪曲了事物的真相。

(2)「洞穴假相」,由於每個人在環境、教育、性格、愛好和思維方式等方面存在著差異,人們在認識事物時,往往把自己的個性滲透到事物中,從而歪曲事物的真相。

(3)「市場假相」,指人們在交往中由於語言的不確定和概念的不嚴格而產生的思維混亂。

(4)「劇場假相」,是指人們不加批判的盲目順從權威或當時流行的各種科學和哲學和科學原理、體系從而形成的錯誤。

培根的「四假相」說深刻的解釋了導致人們認識主觀性和片面性的種種認識論根源,具有重要和深遠的意義。


讀音不一樣233

-------論清濁的重要性


在日常語境中,應該只有「真相」和「假象」兩個詞。

@潤思祁紅 的答案說的可能是哲學中的用法?我從來沒見過。


相象二字本來就相通,相字是後來轉注為象的容貌外觀之意,就我的理解來說,在2015年的今天,這兩個字應該還是可以互通的,再過50年,大概容貌外觀之意會固定到相字,而完全從象字脫落掉。

所以,不需要區分。

哦,補充一下,其實這裡應該還要扯到「像」字上去,這三個字應該也糾纏了很長時間了,我不是專家,也說不清楚,等達人來展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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