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概念是實實在在的東西」這個命題?

在看哲學導論的時候,看到了關於「概念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和「概念只是人想出來的東西」的爭論。

概念(例如「馬」)怎麼會是實實在在的東西呢?怎麼理解這句話?

當我們在說「概念是實實在在的東西的時候」到底想說的是什麼?


被批評了,說這評論要放到答案里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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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供幾個思路吧:

1,概念是以理性才能把握到的對象,這種對象儘管是抽象的事物,可是未必是不實在的。

首先是確實有很多抽象但又很難否認其實在的東西,比如實數以及各種高度抽象的數學對象等。那麼概念在同等合理的情況下也可以是實在的。

反過來說,眼見未必為實,我們不能以對象是否會被知覺到來作為其實在的標準。否則,不在你眼前的妹子、過去記憶中的自己、書上的歷史人物、物理學中的那些微觀粒子等就都是不實在的或想像出來的東西。而如果我們要求實在的事物一定要有物理結構(也就是物質對象),則一方面同前,純粹抽象的數學對象仍然可以被視為實在的,這是個反例;另一方面,物理結構本身即未必不呈現出抽象對象式的實在性(尤其是考慮到現代物理前沿與數學的關係),那麼為什麼我們只容許物理結構實在而不允許抽象對象實在?

第1點主要是個駁論,就是為了反駁那些只信奉可知覺的或物質的對象實在的觀點。第2、3點則是立論,正面闡述概念作為抽象對象的實在性,而且強度逐漸增加:

2,概念有合理的和與可知覺或物質對象等不相關的個體化和同一性條件,這個是形而上學上判斷其確實實在的標準。

3,概念甚至可以比物質對象的實在性更「強」。其中一個比較顯著的理由是概念作為理性才能把握的抽象對象,有其與物質生滅無關的永恆性。比如恐龍滅絕之後幾千萬年,我們仍然能夠使用恐龍概念、探討關於恐龍的知識;我們同樣能夠良好地運用概念預測數十億甚至數百億年以後人類、太陽系等統統滅亡之後的宇宙,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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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補充一點吧,這個問題的哲學背景就是Andy Lee說的唯實論(我喜歡叫實在論)和唯名論之爭。這種爭論在任何抽象對象領域都是常見的,而且大抵可以追溯為柏拉圖主義和亞里士多德主義之爭,比如數學對象、虛構對象(如小說中的人物)等都有類似的問題。我以前寫過一個關於數學對象的爭論,裡頭的內容基本也適用於概念:數學是完全先驗,不存在經驗部分的嗎? - oldgoat 的回答——而且數字本身即可以被視為二階概念。


這要扯到唯物和唯心的問題了。不過我不是哲學方面專業人士,就著自己的理解說一下吧。

為什麼「概念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呢?因為當你說到馬這個詞的時候,腦子裡所出現的恐怕不是白馬也不是斑馬也不是汗血寶馬,也就是說,我們說到「馬」的時候,所想到的並不是現實世界中存在的任何一匹馬,而是一個馬的形象的聚合物,這個聚合物既不是黑色也不是白色,但是有四條腿大長臉脖子有毛屁股有尾巴,是不存在於現實的東西。

當我們現實中看到一個生物的時候,我們就會把它和這個名為「馬」的什麼都不是的東西相比較,當它和這個聚合物很像,我們就會認為這個現實中的生物是一匹馬。

也就是說,這個聚合物就是「馬」的概念。

那你說這個概念如果不是實實在在存在的,我們為什麼會依照一個不存在的東西,來界定一個現實中的東西是不是一匹馬呢?或者說現實中的每匹馬都不一樣,假如不存在一個「馬」的概念,那我們憑什麼說一個生物是不是馬呢?

所以哲學家就說了,萬物都是有理(概念)的,理事世界的根源BBBBBBB.....

蘇格拉底還是柏拉圖的反正是某個聖人有個很經典的理論,在現實世界之上有個理論世界(也就是概念世界)現實世界的一切東西都是仿照概念世界生成的,也就是說每一匹馬都是模仿了「馬」的概念,當一匹馬模仿到了極致的時候,我們就會覺得這是一匹很漂亮的馬。當然這又要扯到美得概念了,不再贅述,自己發散理解吧。


其他答案在知性層次上進行回答,我從辯證邏輯上來談下這個問題。

同樣是「馬」這個例子。我們能夠見到的只有個體的馬。這些個體的馬擁有不同的毛色、身高、尾巴長度等等。但是他們也有很多共同的地方,例如都有四條腿,一個頭,一個尾巴等等。

我們,也就是意識,對所有見過的個體的馬進行了歸納,將他們所有共同的地方都歸納起來作為一個概念,將這些共同點作為一個概念的內涵,而擁有這些共同點的東西,作為這個概念的外延。

這個概念,也就是「馬」的概念誕生的過程。這與柏拉圖的理想國是完全不同的認識過程,意識中的概念是從實踐中來的,並不是原本就有的。

這些共同點,被稱為馬的普遍性。而那些個體的馬,被稱為馬的個體性。每一個個體的馬與普遍的馬之間的差異,被稱為這匹馬的特殊性。因此你就可以理解,馬的個體性是馬的普遍性和馬的特殊性的統一。進一步抽象,概念的個體性是概念的普遍性和概念的特殊性的統一。

知性就到這個層次了。然而知性並不足夠。如果我們有了對馬的定義後,我們經常會遇到一些令人困惑的事情。

例如,斑馬是馬么?如果斑馬是馬,角馬是馬么?西方的高頭大馬是馬,南方的矮馬是馬么?如果這些都是馬,那驢是馬么?哺乳動物不斷進化不斷分支,到底在哪一根分支上,馬突然出現了呢?從馬的遠古祖先一直到馬的進化過程中,無數中間形態,這些中間形態是馬么?

死馬是馬么?怎麼算死?心臟停止跳動了算死么?大腦停止思考了算死么?如果一匹馬只剩一個大腦,那麼這個大腦還是馬么?

所以你看到,馬作為一個經驗概念,存在著邊界。而這些邊界,對於客觀世界來說,是很模糊的。我們總是期望一個理想的形態,可是客觀世界並沒有理想形態。

為了解決這個問題,黑格爾說,我們要進入概念論。辯證邏輯中的概念,是用來描述運動的客觀世界的。所以,馬這個概念,被用來描述所有的馬,所有的死馬,以及那些腐爛的屍體等等。從一顆受精卵到腐爛的馬屍,只不過是馬這個概念在不同階段的不同形態。他們都是馬。

這樣看,概念仍然只是存在於意識中。

然而黑格爾更進一步,認為所謂客觀世界,不過是絕對精神的一個階段,一種體現,絕對精神異化成客觀精神後,必然會進一步產生主觀精神。主觀精神不斷的認識客觀精神,從而回到絕對精神。因此,概念從絕對精神的邏輯階段,進入到具體化的客觀精神,又被主觀精神也就是意識所認識,形成意識中的概念,經歷了感性、知性和理性的各個階段,最終回到自己。

所以如果從這個角度來說,概念就是實實在在的東西。

當然我不同意黑格爾的這個說法。

敲了這麼一大堆之後,再看題目,始終覺得,所謂「實實在在的東西」和「想像中的東西」,恐怕並不是我所以為的概念,而是指概念是從哪兒來的,是從實踐中來,還是從理性中來。如果是這樣的問題,我傾向於二者皆有。


這大概就是「唯名論」和「唯實論」之爭。

說概念是實際存在的,差不多就是唯實論。說概念只是人類想出來的名字,差不多就是唯名論。

就我們21世紀的人來說,也許大部分人都很容易理解,概念是名字。概念怎麼會是實際存在的東西呢?我眼前的這台筆記本電腦才是實際存在的,而「筆記本電腦」這個名字只是名字罷了。

但是,唯實論也不是我們想像地那麼愚蠢。

柏拉圖認為,存在一個理念的世界,在這個世界中的東西才是真的。馬的理念才是真正存在的東西,現實生活中的一匹匹馬,只不過是「分有」了那個理念世界中的馬,才被稱之為馬。那個理念世界中的馬才是最完美的,現實中的馬不那麼完美。

這個理論還有一些好處,比如,現實生活中的每一匹馬都不同,為什麼我們都把它們稱之為馬呢?這是個麻煩的問題,但如果引入柏拉圖的理念世界,就比較容易解釋了。還有,「一個人怎麼可能知道他從來都不知道的東西呢?」這確實是一個問題,如果一個東西他從來不知道是什麼,那他怎麼可能在這個東西出現的時候,知道這個東西是什麼呢?柏拉圖的理念世界也給出了解釋,是因為我們不朽的靈魂曾生活在理念世界之中,而靈魂進入肉體時,記憶模糊了,但看到某個東西時,能回憶起這個東西分有的那個「理念」。這就是學習的「回憶說」。

還有,說概念的實際存在的,還有一些好處。比如數字「3」,數字「3」顯然不是像現實生活中的馬那樣存在在草原上。但說數字「3」不存在,又有些奇怪。或許,存在一個3的概念,這個概念有很多表示方式,比如3、three、三、tre、trois、???、drei……

如果你對這個問題有興趣,你可以去看看形而上學,語言哲學相關的內容。我在一個推薦哲學公開課回答裡面有推薦書。


不知道是不是很多人都有這個感覺,就是我們理解東西不一定白就是白黑就是黑,而是不同維度的灰,而且一件事有在維度之間轉換的概率,然後這個概率隨著經驗積累而變化的,也就是貝葉生的。

好比「概念」這個事情,如果你認為它代表一種抽象化的話,那麼抽象化程度也是可以不同的。假設抽象化程度本身是一個階梯(連續的階梯也行),最低是最具體,最高是最純的抽象,那麼也許可以認為所有具體事物的起點都是最低那層,而最高處是不會到達的,哪怕你永遠在往上走。然後你把自己想像成掌握不同抽象級別的能力,也就是說,你愛去那個階梯去哪個階梯(除了頂點不會達到)。

那麼,當我們說起任何一個概念到底是「具體」還是「抽象」,我們指的其實是那個事物和你位置之間的相對位置。如果你實在無法感受到某個概念的具體之處,那多半因為你沒有把自己放在比它更高的位置。

永遠不要認為你的位置是永恆不變的,哪怕從小到大所有老師都試圖說服你這點。


概念是實在的,然而又是不實在的。

如果眼前有一個美女挑逗,我能擼一管。如果性致上來了,對著A片里的姑娘,也能擼一發。實在很high,看黃色小說中的美人,還能擼一炮。

從實用主義的角度來說,實在,並不是指實際存在,而是指發揮作用,並且獨立存在。

從這個角度說,三種情況下的美人,都是實在的。實實在在發揮了作用,而且她們都能獨立的長久的存在。

但是,如果我眼前的美人、A片中的姑娘,黃色小說的美女,你都沒有看到,對你來說沒有發揮作用,由於流傳範圍小,只有個別人才看到,那麼,她們就不實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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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黛玉是實在的么,西施是實在的么?

大眾會認為,西施是實在的,林黛玉不是實在的。

我們認為的實在,大概有一條界限,真的實際生存在這個世界上。而不是被創造出來的。

但是,假設有足夠的考證證明,西施其實是被創造出來的,那麼,西施還是不是實在的?關於西施的一切影響都還存在著,她是四大美人之一,她生活在吳越之爭的時代,她還被詩人、被世人所傳誦。只因為她被證明了不是真實的人物,她就不實在了么?

實際上,西施是不是真的存在,很被懷疑,那麼西施到底是不是實在?

我把「概念是不是實在」這個問題,落實到一個實際的問題上。如果我們能回答出西施是不是實在這個問題,也許也能回答概念是不是實在的問題。

第一階段,我們仍然可以保有普通大眾的觀點,認為一定要實際生存在這個世界上的,才是實在。西施是不是實在這個問題,一定要考據出是不是真實的,我們才能得出結論,她實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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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我們談到具體東西的時候,用實在這個概念就有會些問題。具體東西是存在與否更恰當,用實在的話,我們不得不讓他變得更抽象一些,否則這個東西就不會有

為什麼我們要認同概念是實在的? 因為,你不得不承認它的影響。

如今的世界早已經不是原始的物質世界。在現在這個世界裡,每一樣東西都浸透著觀念,是概念的產物。環顧四周,任何一樣東西都是人的意念所為。而萬事萬物之所以能呈現出現在的樣子,就是因為,有一種概念在他們的腦海中。

你意識到這一點,就會明白概念是多麼實在的。而且,不要忘了,即使你、我、這一代人都不存在了,關於所有事物的觀念仍然會一直流傳、發展下去。而當一個人試圖要做什麼事情的時候,所有需要的概念都會紛擁而至,影響著他的所作所為。

當我們說到美人,大概都會想起范冰冰。那種精緻的五官,小巧的瓜子臉,苗天的身材似乎已經統一了我們的美女的概念。所以,楊冪的鞋拔子臉出現後,網上一片戲謔。

當我們說到愛,愛是什麼? 是天雷勾地火,是日常瑣碎的生活,是華麗盛大的婚禮,還是攜手同行白頭到老?你所認定的愛的概念,大概也決定了你的愛情的走向。當你採納一種愛的概念時,不要忘記了,還有別的愛的概念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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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沒有iphone之前,所有的手機都是類似諾基亞的那種樣子。他們也用過智能手機的名字,但那時的智能手機這個概念,所包含的含義,與今天的智能手機所包含的概念,已經有了天壤之別。

為什麼我們變化太慢,因為還是被概念所束縛。我們理解事物的框架,還是在概念所限定的範圍內。

如果我們承認我們被概念所塑造,我們懂得了他的局限性。那麼我們可以採用唯名論的方式改變概念,或創造新的概念。

唯名論,所有的概念都是被建構出來的。從一些事物中逐漸發展,構造出來的一個名詞。也許它真的指向了什麼,也許它犯了些錯誤。

1、首先你必須深入得了解現有概念,了解它的源頭、發展、變化、所達到的境界;

2、然後才能談如何創新出新的概念。

ps:太凌亂了,寫了我3個多小時··· 希望解釋清了我所想的。非科班出身,讀了幾本書,又想得多,所以這樣,請多多指教。


不知道你想問什麼。語言學?

你可以看看 納美語,這門語言只有 1670 個詞,然後就沒了。

http://fanfou.com/Toruk_Macto


六塵緣影,捕風捉影


若這個概念不局限人的限制被認可就是真實存在,不被認可就是不存在。


1.概念是人想出來的,而後實踐,最後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人們把它稱為"概念"

2.廣義上概念包括人未想到的,卻實實在在存在的東西。

3.在我看來,概念也可以稱為遊戲規則


感謝 @柯茗耀 君的邀請,可能是因為我自稱唯名論者所以邀請我吧?

不過不太想答這個題目。這無非是個唯名論、唯實論之爭,理解這個問題無非要做一些簡單且枯燥的哲學思想史梳理工作,相關內容其實有很多嚴肅研究者文獻可供查閱,我也不能寫的更好——而且寫了也不會有多少人用心看。

所以就直接複製了一段基本材料,供大家參考。匿名了。

唯名論(Nominalism)與唯實論(Realism),通常是指西方在公元十一、二世紀「共相問題」(The Problem of Universal)的兩支對諍學說。但是,在西方哲學史上,這兩個名詞使用得相當松泛,譬如:當它們用來指稱十七世紀的經驗主義與理性主義,或者二十世紀的邏輯實證論與士林哲學時,意涵就有不同。然而,不容否認的是,無論是何種形態的唯名論或唯實論,在基本立場上,它們仍有許多相似之處,而且很明顯地是繼十一、二世紀的唯名與唯實之爭發展出來的。

共相問題,也就提普遍概念是否具有客觀實在性的問題,或者,抽象觀念與感覺個物的關係系究竟如何的問題。它的發生背景極為複雜,最早可溯源到柏拉圖與亞里士多德對理型的主張,但直接的導火線則是緣于波斐立(Porphry,二三二~三○四)在Isagoge,即「亞里士多德範疇論之導言」一書里,提出了有關「類」與「種」的本質問題,諸如:它們是存在於吾人心靈中,抑或事物之中?它們與感覺經驗的內容分離存在,抑或存在於感覺內容里?-卻未加以解決所致。

柏拉圖的理型說認為感官所對的經驗世界流變無常,只有理念才是真實無妄的,而一切經驗中的個別物,均因分享了理念的真實才能以不完全的方式存在。但是,柏拉圖的這種主張,明顯地與常識相悖。因此,亞里士多德修正師說,認為經驗中的個別事物才是真實的,吾人心中的共相是理智抽象的產品,雖然具有知識上的客觀性,卻以個體事物為基礎,不能離個體事物獨立存在。結果,柏拉圖的學說成為中世紀唯實論的濫觴,而亞里士多德「共相不離個物」的主張,則鼓舞了唯名論的立場。當波其武(Boethius,四八○~五二五)將波斐立之Isagoge譯介為拉丁文,在初期士林哲學專務邏輯學的探討風氣下,終於演為兩種極端對立的學說,聚訟不決,相持不下,一直到今天,仍然成為許多哲學家主要關懷的問題之一。

唯實論,在共相之爭的階段中,由於受到教會立場的支持,較佔優勢。嚴格論之,它應區分為過激的實在論(Exaggerated Realism)與溫和的實在論(Moderate Realism)兩種,前者與唯名論對立,而後者則是批判唯名與唯實之爭的調和立場。過激的實在論,以安瑟倫為代表,主張種與類能獨立存在,具有比個體更高的實在性,是天主創造萬有的模型,而為人類心靈所能認知者。由於這種主張屢受唯名論攻擊,後經阿貝拉(Abelard,公元一○七九~一一四二年)批判修正,認為共相乃人類理智經抽象作用才從個體中把握到的本質,雖然並非主觀虛構,但卻以個別具體的事物為基礎,同時也不能窮盡個別實體的全部內涵。阿貝拉這種主張較符亞里士多德原義,後為多瑪斯繼承,成為士林哲學知識論的基本立場,一直秉持到今日的新士林哲學中。

唯理論承認理性認識的可靠性,否認理性認識依賴於感性經驗。分為唯物主義的唯理論和唯心主義的唯理論。唯物主義的唯理論以斯賓諾莎為代表。他承認規律是客觀的,主張只有理性才能把握規律,認識的對象是客觀存在的自然界。唯物主義的唯理論在承認認識對象即自然界的客觀性這一點上是唯物主義的,在反對信仰高於知識的宗教觀念的鬥爭中起過進步作用,但它片面誇大理性的作用,所以是形而上學的,在認識論的全體上是錯誤的,並且實際上會導致把理性看作是主觀自生的東西,對唯心主義讓步。

經驗論又譯「經驗主義」。它是「唯理論」的對稱。認識論的一種學說。認為感性經驗是知識的唯一源泉,主張一切知識都通過經驗而獲得,並在經驗中得到證明。有唯物主義的經驗論和唯心主義的經驗論。英國哲學家洛克(1632—1704)是唯物主義經驗論體系的代表。他批判天賦觀念說,認為「我們的一切知識都是建立在經驗之上的,而且歸根結底是來源於經驗」的。主張經驗按照其來源可分為外部經驗和內部經驗兩類,前者即感覺,後者指反省。唯物主義的經驗論在其對感性經驗作唯物主義的說明這一點上是正確的,在反對中世紀經院哲學的鬥爭中也起過積極的作用,但它片面誇大感性經驗的作用,不懂得從感性認識到理性認識的能動的飛躍,所以是形而上學的,在認識論的全體上是錯誤的。


概念和概念的對應物不同,例如「獨角獸」、「美人魚」,這個概念真實存在,但對應物並不存在。


都什麼亂七八糟的。

題主,別看上面那些高深的長篇大論,這就是個很基礎很入門的問題。

這個爭論是關於後面這句話的。一切概念都是存在的,但許多概念沒有指稱。

答案是 你理解的詞義和人家理解的詞義不一樣

所以哲學家說,許多哲學問題只是語言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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