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2O 和 B2C 的核心區別是什麼?

請問這兩種電子商務模式的核心區別到底是什麼?


O2O是為了便於區別一個特定商業模式而取的約定名稱符號。

O2O與B2C的相同點,從我理解:都是一種服務形式。如果從消費零售服務角度來分,那麼,最大範圍是零售,其中包括傳統的各種零售業態(如大型超市、標準超市、便利店、專賣店、品牌店、品類店;以及有交叉分類,如連鎖店、和購物中心等等);從早期的零售服務方式分可以有:店鋪銷售,無店鋪銷售(包括電視、電話、目錄、互聯網等等)。

隨著互聯網市場越來越大,互聯網上零售服務獨立稱之為B2C,也就是我們所講面向消費者的電子商務,在過去10多年,電子商務在商品購物上發展迅猛,出現淘寶,京東等等,與傳統零售類似的網上零售業態。但,面對比購物更大市場的生活服務類,顯然,傳統B2C(C2C)無法滿足消費者需求,特別是隨著移動技術的成熟,智能手機已經成為個人的一個延伸,不僅是信息載體,也是身份識別的終端。在此需求成熟和可行的背景下,人們開始嘗試如何把網上生活與線下服務對接,這就引出線上到線下的服務,O2O(事實上,也會出現線下到線上消費)。在清理這些演化後,人們為了更好區分和識別這變化,就命名為O2O。

現在,我們也可以清楚地知道O2O與B2C區別:

1,O2O更側重服務性消費(包括餐飲、電影、美容、SPA、旅遊、健身、租車、租房……);B2C更側重購物(實物商品,如電器、服飾等等);

2,O2O的消費者到現場獲得服務,涉及客流;B2C的消費者待在辦公室或家裡,等貨上門,涉及物流

3,O2O中庫存是服務,B2C中庫存是商品

兩者相同點是

1,消費者與服務者第一交互面在網上(特別包括手機)

2,主流程是閉合的,且都是網上,如網上支付,客服等等;

3,需求預測管理在後台,供需鏈管理是O2O和B2C成功的核心;

O2O未來發展一定是為消費者服務提供跨界無縫的、良好體驗的服務;而不是為了O2O而O2O,這意味著,零售服務的融合,也就是,互聯網服務者,生活服務商都會採用O2O的模式來實現服務,其中在線上這個O (online)會涉及到不同數字終端:手機,電視,PC,pad,特定場合販賣機,甚至遊戲機等等。

註:以上提到「線上」都包括互聯網和移動手機等等。


去年夏天

我們開始在一個叫做珠江綠洲家園的小區試點做小區里的網路超市(仿1號店)

我們用了2個禮拜的時間寫代碼,用了一個多禮拜時間,拍照、上傳,弄了近千種商品(快消品)到網站上,然後網站就上線了……

運營了半年時間後,網站的外觀雖然還是那個網站,但核心已經完全變了

我們做出了一個什麼呢?

我們網站上整合了珠江綠洲家園小區周邊幾十個商鋪(餐館、洗衣、美容、超市、水電煤氣代繳等各種),小區的住戶能在這個網站上非常流暢的(如果不流暢他還不如下樓去買呢)就近購買各種商品,只需要10-30分鐘就能在家收貨。

每次別人問我「你們的核心是什麼」,我都不知道怎麼回答他。

現在,我說我們是做O2O的


最最最主要的區別是:物流的不同!!!!!!!!!!!!!!!!!!!!!!!

B2C是把產品送到你家;使用的物流系統。

O2O是把你送到產品家;使用的是交通系統。

前提是:必須先網上支付。

**不要被其他人的教科書型的解釋,以及當下案例的枚舉,迷糊了你的眼

相信我,本質類的區別應該是在一句話就能概括的,說得越多的人,答案越是錯的。


線上撮合線下交易。

線上交易。


C2C涉及到地域,甚至可以具體到區、街道,所以天然不是大眾產品,

這導致流量難以低成本的、順暢的獲取甚至採購

但是B2C大多數天然就是大眾產品,至少不是過分小眾;


今天剛好有朋友問我這個問題。我來說兩句吧。

首先這些概念是創投圈提出來用來裝逼用的,是一種語言。電商鏈接商品,又分為自營的(多為B2C),平台的(多為C2C);O2O連接非標服務。去定義這些概念沒有意義。

其次現實中一個公司的商業模式是很複雜的,也是不斷演變的,很難單純的用一個B2C或者O2O就可以解釋了。

與其去搞這些概念的區別,不如去拿幾個代表性的公司把它們的商業模式搞清楚。


受邀作答,簡單說一些自己的理解吧

B2C其實目前主要是指實物產品的交易(也可以理解為第二產業的在線交易),目前大家認知電子商務交易的對象其實主要還是實物產品

O2O其實目前來看可以理解為服務業(第三產業)的在線交易服務。

如果這個角度來理解,就有一些差別:實物產品一般的直接快遞寄送;服務則需要線下消費,這個不同導致服務業的這種電子商務和B2C會有很大的不同。當然目前是很多做互聯網的搭了一個平台(Online),然後去吸引線下商家接入,不過我相信以後服務業的商家以後也會逐漸的自己來做Online這一塊,並且他們來做我個人認為更靠譜些,這個其實和電子商務的發展也是一樣的,原來一些商家在淘寶上賣,後來自己建個站搞獨立B2C,我相信O2O也會經歷這個階段。

O2O模式的一些難點:

1.服務目前用戶已經習慣了先享受服務後付款,而O2O其實希望先付款後享受服務,所以這裡面其實有一個很需要去解決的問題是如何讓用戶在消費前付款,團購依靠低價,其他的O2O通過什麼來吸引用戶提前付費是個需要考慮的問題,如果不提前付費,錢先到線下商家的口袋,變成了一個預訂的平台;

2.信用體系的問題:實物產品是標準化的產品,所以通過某些維度的評價建立標準體系,比如淘寶購買之後的評價;而服務而言,非標準化,要建立信用體系相對較難(一個服務好或不好更多是主管感受)

3.移動支付,移動支付不解決,很難使交易閉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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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個人認為主要的區別在於O2O主要賣生活服務,B2C賣實體產品。可能有人覺得我的理解比較狹隘吧。對於亞馬遜與711合作這樣的O2O,我認為更多還是收貨、取貨方式的創新而已,為用戶體驗而加分的同時降低成本。

至於流程上很多都是相通的,如B2C的下單、支付、物流、收到貨、簽收等等相當於O2O的預定、支付、用戶自己去店裡面、用戶到店裡面、出示消費憑證。。。B2C的支付方式有線上也有貨到付款,O2O除了線上支付同樣也可以的線下付款,當然前提是你要能有辦法區分線下付款的用戶確實是你線上帶過來的。反正將O2O和B2C對照起來一步步拆分,很多都是類似的。

當然細節肯定有不少差異,這個得根據具體的行業來分析了。


O2O的意義在於整頓無序的傳統行業,內化完善消費流程,用線上的方式縮減成本,提高效率。重點還是在offline,如果本身的消化能力跟不上擴張的速度,最終還是會讓糟糕的服務反咬一口,後果很嚴重。問題是往往線下的整頓才是大工程,每個環節的負責人的投入程度和配合程度以及他的戰略高度都會影響他在流程中扮演的角色。在打造好線下服務的基礎上,通過技術手段把信息和消費流程整合到線上,才是正常發展的步調。B2C相對來說更注重線上的消費體驗,適合操作的商品也偏向快速消費品,並不會牽扯到過多的售後細節,只要產品質量過硬,營銷手段到位,消費體驗就是重點了,客戶的粘度往往是受購物體驗影響的,線上品牌的成長過程也是大起大落的,能出頭的基本是抓住了大數據的大鱷。O2O更注重的是客戶關係管理,CRM決定了對單點客戶的深度挖掘能力,花大錢去做個線上的行業門戶也是不現實的,往往一個好的客戶的價值遠遠大於一堆普通客戶,傳統行業更看重小範圍的點面輻射,而不是指望短時間收攏半壁江山,深化服務,穩固品牌,打得是持久戰。B2C要做好服務幾乎是不可能的,搶灘時機和市場細分定位決定了存活狀況。而O2O做得好,那就是百年基業啊。


O2O是基於地理位置的,而B2C沒有。


為什麼要放在一起比較呢?O2O和B2C本來就是電商下不同維度的模式,一個強調的是購買流程的模式,一個強調的是買賣雙方的角色。

O2O可以是B2C、B2B或C2C。


感謝成遠邀請,我覺得這兩個詞不在同一層面,o2o是方向,b2c是商業模式。


一、從名詞釋義看

Online To Offline,從線上到線下,可以意會為指空間的商業連接,Business To Customer,企業對用戶,則是社會關係的商業互動。所以,從字義上理解,這是兩個不同維度的概念。

二、從時間維度看

B2C被提出來的時間早於O2O接近十年,阿里巴巴創建之後,B2B的交易模式在中國傳開,而隨著互聯網的發展,B端需求下沉至C端,衍生了B2C的模式,比如國外的亞馬遜,國內的京東,乃至今時今日,B2C依舊是國內電商行業重要的組成部分,而O2O是隨著前幾年團購的出現才逐漸普及的概念,但由於定義比較寬泛,或者說是模糊,即線上到線下,所以包含了許多行業和產品,幾年發展,O2O已然是個萬花筒的發展形態。

三、從模式角度看

B2C是商品交易的創新和替換,O2O則是將原本的大眾需求和場景做拆分再結合,而某種程度上,O2O是在B2C發展成熟的基礎上逐漸衍生出來的模式需求,即從商品需求到吃喝玩樂需求的延伸,沒有百分之百的承上啟下的關係,但兩者存在前後的啟發作用。B2C是商品交易的創新和替換,O2O則是將原本的大眾需求和場景做拆分再結合,而某種程度上,O2O是在B2C發展成熟的基礎上逐漸衍生出來的模式需求,即從商品需求到吃喝玩樂需求的延伸,沒有百分之百的承上啟下的關係,但兩者存在前後的啟發作用。B2C是商品交易的創新和替換,O2O則是將原本的大眾需求和場景做拆分再結合,而某種程度上,O2O是在B2C發展成熟的基礎上逐漸衍生出來的模式需求,即從商品需求到吃喝玩樂需求的延伸,沒有百分之百的承上啟下的關係,但兩者存在前後的啟發作用。B2C是商品交易的創新和替換,O2O則是將原本的大眾需求和場景做拆分再結合,而某種程度上,O2O是在B2C發展成熟的基礎上逐漸衍生出來的模式需求,即從商品需求到吃喝玩樂需求的延伸,沒有百分之百的承上啟下的關係,但兩者存在前後的啟發作用。

四、從體驗層面看

即從用戶的角度,用戶對於B2C本身的模式結構沒有多大的感知力,因為無論是C2C還是B2C,在體驗的角度,都是一種交易行為、一種購買氛圍,屬於電商的範疇,而O2O,兩個O之間對於用戶的感受則較為強烈,因為整個體驗過程是用戶須從線上端直達線下端。即從用戶的角度,用戶對於B2C本身的模式結構沒有多大的感知力,因為無論是C2C還是B2C,在體驗的角度,都是一種交易行為、一種購買氛圍,屬於電商的範疇,而O2O,兩個O之間對於用戶的感受則較為強烈,因為整個體驗過程是用戶須從線上端直達線下端。即從用戶的角度,用戶對於B2C本身的模式結構沒有多大的感知力,因為無論是C2C還是B2C,在體驗的角度,都是一種交易行為、一種購買氛圍,屬於電商的範疇,而O2O,兩個O之間對於用戶的感受則較為強烈,因為整個體驗過程是用戶須從線上端直達線下端。即從用戶的角度,用戶對於B2C本身的模式結構沒有多大的感知力,因為無論是C2C還是B2C,在體驗的角度,都是一種交易行為、一種購買氛圍,屬於電商的範疇,而O2O,兩個O之間對於用戶的感受則較為強烈,因為整個體驗過程是用戶須從線上端直達線下端。

五、從應用場景看

互聯網時代常用的一個應用場景區分維度,即線上和線下,所以顯而易見,B2C是依託線上信息網路存在的模式和服務,而O2O更多的是通過線上或互聯設備連接線上的傳統生態,做到便利高效的滿足大眾需求。互聯網時代常用的一個應用場景區分維度,即線上和線下,所以顯而易見,B2C是依託線上信息網路存在的模式和服務,而O2O更多的是通過線上或互聯設備連接線上的傳統生態,做到便利高效的滿足大眾需求。互聯網時代常用的一個應用場景區分維度,即線上和線下,所以顯而易見,B2C是依託線上信息網路存在的模式和服務,而O2O更多的是通過線上或互聯設備連接線上的傳統生態,做到便利高效的滿足大眾需求。互聯網時代常用的一個應用場景區分維度,即線上和線下,所以顯而易見,B2C是依託線上信息網路存在的模式和服務,而O2O更多的是通過線上或互聯設備連接線上的傳統生態,做到便利高效的滿足大眾需求。

六、從發展趨勢看

相關性的角度,B2C是開始,O2O是演變進程,B2C這些年的發展路徑主要是將產品和服務不斷完成質量的提升,以及資源的聚合,O2O是更多地撒網覆蓋,讓這個寬泛的概念套入到不同領域,帶來更多的效率結合,甚至演變出另外的模式,得到創新。相關性的角度,B2C是開始,O2O是演變進程,B2C這些年的發展路徑主要是將產品和服務不斷完成質量的提升,以及資源的聚合,O2O是更多地撒網覆蓋,讓這個寬泛的概念套入到不同領域,帶來更多的效率結合,甚至演變出另外的模式,得到創新。相關性的角度,B2C是開始,O2O是演變進程,B2C這些年的發展路徑主要是將產品和服務不斷完成質量的提升,以及資源的聚合,O2O是更多地撒網覆蓋,讓這個寬泛的概念套入到不同領域,帶來更多的效率結合,甚至演變出另外的模式,得到創新。相關性的角度,B2C是開始,O2O是演變進程,B2C這些年的發展路徑主要是將產品和服務不斷完成質量的提升,以及資源的聚合,O2O是更多地撒網覆蓋,讓這個寬泛的概念套入到不同領域,帶來更多的效率結合,甚至演變出另外的模式,得到創新。


核心都是2啊,沒什麼區別


O2O從線上角度看可以為是電子商務的延續,從傳統行業看是網路銷售的營銷方式,都是為了增加用戶體驗,線上線下相結合,增加銷售為目的


對於實物交易而言,B2C跟O2O的區別主要體現在以下兩點:

1.物流的區別。送貨速度不可同日而語。

2.售後服務。對於附近的門店,用戶購買時更加有安全感。


個人初見,O2O只可視為一種服務模式或者服務屬性,而非商業模式 。與B2C的關係,可算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交集互輔。


當B2C僅以網上商鋪形式展示商品,網上客服提供服務(無商家對顧客的面對面互動),所有消費行為僅限於網上時,此為單純的Online B2C.


當B2C的營銷系統和服務體系觸及線下,併合作延伸至各種線下相關領域,即可稱之為O2O。舉些例子來說:網上商城的客服裝扮成空姐服飾,在街上進行品牌路演和解疑,是為O2O行為之一;網上商城的商品打著商城平台的名稱在超市裡銷售,也算是O2O行為之一;and so on。


B2C和O2O事實上有許多共同點,比如都依賴於互聯網,尤其是移動互聯網的發展;都依賴於線上支付,尤其是移動支付;都是利用了線上獲取信息和交易方便快捷的特點來完成交易等。但是最終消費體驗如何實現,卻是有著較大的區別。

借用前面張鋒的回答

B2C是把產品送到你家;使用的物流系統。

O2O是把你送到產品家;使用的是交通系統。

前提是:必須先網上支付。

消費體驗是商務行為基本要素之一,如上,消費體驗的實現在當前B2C和O2O的消費模式中仍存在較大的差別。但是這種差別是否一定不可打破?我認為需要分情況討論。

1. 在生活服務消費中,某些消費行為必須依託於線下活動的互動,如電影院服務、餐飲服務(除快餐)、醫院服務等。在這種情況下,消費體驗不能完全和實體店面割離,因此物流系統不能完全滿足消費者的需求,就會存在O2O和B2C的區別。

2. 只要該消費服務可以完全依賴物流網或者互聯網,比如快餐配送、知識教育、各種實體零售、各種諮詢服務等,那麼這時候B2C和O2O並沒有區別。在這種情況下,整個消費行為可以完全在線上完成,那麼O2O並不適用;或者整個消費行為可以完全依賴發達的物流網路體系,那麼O2O也同樣不適用。

基於以上兩點分析,我們可以認為,客流物流之分只是表象,根本的區別在於消費產品的性質是否需要依賴物聯網不可替代的線下活動。

下面舉一個藥店的例子幫助說明。

若一個消費在醫院診斷後,得到了醫生開的處方,需要購買藥品。這是他選擇去藥店購買。他通過某APP搜索到附件某藥房可以滿足他買葯的需求,如果他決定去該藥房買葯,那麼整個消費模式就是O2O模式。APP搜索引流併線上交易(線上)→到藥店拿葯(線下)。若藥店提供及其便捷的藥品配送服務,保證在線上交易結束後馬上就可以配送到家,或附近的物流點。那麼「在APP搜索併線上交易→回家拿葯」整個模式可以認為是B2C模式,O2O這裡並不體現。

而現實生活中,這兩種模式是可以在同一家藥店共存的,這依賴於真正發達的物流系統和電子處方管理系統。

所以這兩者的界限其實並不是涇渭分明的。


個人覺得雖然O2O與B2B、B2C構詞相似,但是O2O顯然與B2B、B2C的劃分處於兩個不一樣的維度,B2B、B2C本質上是傳遞交易雙方的身份地位,暗示不同的交易情況,但是O2O則是在描述一個交易如何完成,通過什麼樣的方式完成,是包括營銷在內的交易全程全都是在線下進行的,還是線上營銷,線下消費的。


有無實體店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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