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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是不是有問題?

你們覺得這話合理嗎?要怎麼理解好,為什麼?


現代很多人的語文水平越來越差,仔細的去觀察很多網路用語就能發現問題。我真的認為,在過一些日子,古時的所有的成語諺語都會被曲解。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首先這句話非常好,古時有很多道理都非常精準,你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就不要要求別人做到,沒有任何問題。

題主根據這句話,自行繁衍出這這句話:己所欲,可施於人。這樣的繁衍本身就是一種自以為是喜歡鑽牛角尖的人才會幹的。

首先,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這句話的對立句子不是己所欲,可施於人。他們之間沒有因果聯繫,我不明白你的邏輯在哪裡。

其次,你不了解這句話的語境,在監獄裡一個犯人罵另外一個犯人「你真是壞透了!」與一對男女在床上,女人罵男人「你真是壞透了!」他們的語境是不一樣的。

孔子說這句話的時候,你能想到是什麼語境么?

他是一個大師,他教導他的門徒,實際上這句話想表達的意思是:多要求自己,少要求別人。或者你可以這樣理解:你在要求別人之前,先想想自己能不能做到這件事。

總而言之,這句話表達了與嚴於律己寬於律人同樣的道理

為什麼咬文嚼字是個貶義詞?就是要我們去理解一個東西的時候,多思考,去思考這些文字背後的含義,而不是去摳字眼,摳字眼對於文字來說是種災難。

周杰倫說,愛音樂的小孩永遠不會變壞。如果按照你問題的邏輯,得出的結論就是:不愛音樂的小孩肯定會變壞。天阿,這樣的邏輯會讓人瘋掉的。

所以,不要在自作聰明了。

8/27 補充 憤怒的群眾評論,歡迎大家評論這條評論。

平方根

羅哩羅嗦不得要領,避重就輕因小失大,這就是你對「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解釋么?按照你跟我說的話所有的語境,這個知乎網原來就是這種水平,是嗎?你或者,知乎網的任何一個人都可以回答這個問題。講音樂居然說周杰倫,他的歌我沒聽過,我想聽聽閣下對巴赫的看法,您不是講孔子嗎,我想聽聽閣下對《碣石調幽蘭》的心得,相傳它是孔子寫的。順便說一句,我是有三十年經驗的音樂愛好者,只聽古典音樂,爵士樂都不帶玩兒。趕緊準備準備,回答我給你提出的問題,你現在對這句話的解釋太差,必須重新回答。我等著你。

我的回復在評論里,另外,居然還讓我「必須重新回答」,你是在隔壁停車場做領導做習慣了?你說重新回答就重新回答?真是莫名其妙。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做人的底線,老是己所不欲,卻施於人,你是在耍橫。

己所欲,施於人」是人之常情,「汝之蜜糖,亦求同享

己所欲,勿施於人」是大道,要明白「汝之蜜糖,彼之砒霜」並不難,難的是做到,且成為準則。

己所不能"那是另一件事。

題主,我覺得你的邏輯不太好。我該不該建議你好好學邏輯呢?


說說我的理解吧

這句話完整的語境是學生問孔子「有一個字可以終身照著做嗎?」孔子回答:「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我以前一直不理解孔子前後兩句話有什麼聯繫,直到高中語文課上突然意識到後面這句話其實是對前面「恕」的補充和解釋。我們一生中需要以寬容的態度看待世界、看待他人,理解、原諒他人與你的差異。具體到這句話就是,當你想要他人去做某些事時,是不是應該抱著「恕」的心態想到,這些你自己也不願意去做呢?而這又是為什麼?這種「恕」其實就是對他人的包容和理解,「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它在生活實例中的體現,而不是必須遵守的行為準則。


我想到這句話:我不喜歡你。

但是把它理解為我討厭你,是不是很牽強?

我們是要學著理解話背後的意思,

也不要矯枉過正吧


你不喜歡,就不能強加他人。。。

合著你喜歡的,就可以不用顧及別人的感受了???

你覺得儒家這句話簡直胡扯了對吧。。。

但是任何人都不喜歡自己受到傷害

所以,任何人也不應該傷害別人

所以我覺得:儒家有些話,不是本身錯了,而是我們自己德行不夠,理解錯了


也不全對 比如說 你不愛吃肉 可以做肉給我吃


不要對別人共產主義,對自己資本主義。


自己不願意承受的事情也不要強加在別人身上。

這句話沒有任何問題。


真命題的逆命題和否命題未必為真。


沒問題。

我自己都不喜歡的,為什麼要別人喜歡?那人是我仇人還是咋的?

題主為什麼會覺得這句話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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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喜歡的,不要施加給別人,至於你喜歡的,要不要施加給別人,要看別人怎麼看待你喜歡的,如果他也喜歡你喜歡的,那你就可以把你喜歡的給他,如果他不喜歡你喜歡的,那你就不可以把你喜歡的給他。

你給不給他,與你喜歡不喜歡無關,與他喜不喜歡有關。

而且,建議考慮全文。

子貢問曰:「有一言而可以終身行之者乎?」

子曰:「其恕乎!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孔子估計是想讓人活得真實點吧,你想想,己所不欲,要施於人,那你滿口所言於人有利之語,不全是違心之語。你說你不違心,那你不喜歡,你卻要給別人,他是仇人啊?

這個問題,不能用數學的邏輯來理解。你看它有不,有勿,給人整個逆否命題,若施於人,則己所欲。。。這不對的。。。不和勿是與後文連起來的,是一個完整的詞,你不能拆開啊。。。


人要學會的終究是如何跟自己相處。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按照道德邏輯上正確的,但按照人性上來說,人會天性的想施於人,而不會在此之間摻雜很多概念思考,從而勿施於人。


現在社會太多元化了,不同的人要求是不一樣的,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才不會扭曲原則。


「己所欲,也勿施於人。」

「你以為你在伸張正義,可你所伸張的卻並不一定就是正義。」

蘿蔔青菜還各有所愛呢,我爸就特別喜歡吃甘蔗,我和我媽因為急性子肝火旺習慣性口腔潰瘍的原因就不喜歡吃這種硬的食物。


不完全對,部分情況不適用。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你自己不喜歡的事物,就不要施加給別人,不完全正確吧?你不喜歡或者不需要的東西,別人不一定用不著啊!有句話叫「用別人的絆腳石給自己鋪路」,也可以用自己的絆腳石給別人鋪路啊!


這句話我理解的有這麼幾個意思:

1.你自己不想做的事,就不要強加給別人來做

2.你自己做不到的事,就不要要求別人來做到

3.自己不想被別人用某種方式對待,那麼你自己就不要用這種方式去對待別人。

打個比方,如果你早上睡覺不想被吵醒,那麼當你早起的時候就手腳輕點,不要吵著別人。否則,你被別人吵醒,那你就沒資格生氣,沒有臉生氣。因為你也是這麼對別人的。

總之,這句話的意思就是,推己及人,多多設身處地的為對方想一想。當別人這麼對你的時候,想想自己是不是當初這麼對別人的。以彼之道還施彼身。

就是這個道理啊。

當你不喜歡聽我對你呵呵的時候,你自己就不要整天在這兒呵呵。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意思是:自己打心眼裡不想的幹事,就不要(施)強迫別人去干。咋聽起來,確實很美,但仔細推敲覺得此話有毛病,孔子強調是「己」,又在「不欲」的前提下,才去「勿施於人」。同樣,反過來,假如這個「己」,忽然間「欲」起來了呢?是不是就可以去「施加於人」呢?。我想孔子的潛台詞:「己」假若「欲」將起來了,便可以去強迫「施加於人」。

其實「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適用範圍很窄。如小偷公司經理,不願下基層,脅迫小孩去偷,但主觀上小偷經理還是有「欲」的,所以,在這裡「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也不適用。最適用要算丐幫盟主了;如丐幫盟主嫌丟人再加年齡大,自己實在不願去乞討,於是,逼迫小孩乞討,還有就是;毒奶粉,自己造的自己絕對不吃,但也不存在「施」強迫的意思,只是種欺騙行為。唯一適用的就是,假如一個將軍去命令一個士兵衝鋒陷陣,而士兵又怕死,但又不得而已的情況下最適用「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翻開歷史事件,有哪一件事是謀劃者或領導者,非但自己不願干,反而還要求別人去乾的事?沒有!除去神經病!,再反過來說,歷史上哪一件事,不是謀劃者既想干,又去鼓動別人的事。


認為「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否命題【「己所欲,施於人」】不合道理,同意,同意,不能再同意了!!!!!!
——————————————————————————————————————————————————但是,【原命題】的【對錯】與【否命題】的【對錯】【沒有關係】。比如:命題{a大於9→a大於0}正確,但其否命題{a小於等於9→a小於等於0}錯誤;命題{a是正數→a大於0}正確,其否命題{a不是正數→a小於等於0}也正確。因此,從原命題的對錯,不能判斷其否命題的對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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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己所不欲,勿施於人」這句話可以這樣說:自己不想做的事情,不要強迫別人去做。從命題的角度來看,如果它正確的話,可以推出它的逆否命題也對。它的逆否命題是這樣的:「施於人,己所欲」,即——在你需要讓別人按照你安排的時候,這件事對於你自己來說一定是你想做的。但是,命題「己所欲,施於人」是命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的否命題,它成立與否與原命題「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是否成立沒有關係。
根據樓主的話,他認為從原命題成立可以推出原命題的否命題成立,存在邏輯上的錯誤。接下來看「施於人,己所欲」,在社會經濟生活中,廣泛存在的是合作,合作的基礎就是組織性,領導人再安排成員做事情的時候先想一想自己是否對這件事存在心理上的排斥感,這樣做是很自然的。在領導準備安排事情的時候,判斷是否會引起成員反感可能是他第一時間考慮的事情。
而且,「己所欲」僅僅是「施於人」的必要條件而非充分條件,考慮完「己所欲」之後,還需要考慮成員是否有能力去做,是否一定要讓這個人去做等等問題。
我舉出組織中的合作關係的例子只是這句話的應用場景之一,人們可以將這句話應用於各種合適的場合。


17年4月23日更新了回答,更新部分在最下面,原文一字沒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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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根本上講,這句話的深層含義是利他。而利他只是人類的道德觀,而並非客觀真理,甚至是對於個體生存本身是有害的。真正的法則是弱肉強食。弱的敵不過強的,強的就可以對弱的做任何他願意且能夠做的事。不過不得不承認的是,動物或多或少都會有利他這樣的品質,而這點在人類身上體現得也尤為明顯。細究的原因有三。其一,人類作為地球上最強的種族,必定有一些基因更適合生存,而族群內的利他在宏觀上有助於整個族群發展(所以很多利他宏觀上還是利己,當然,對待其他族群利他就是對於人類這個族群真正的利他,不過還可以繼續宏觀下去)。其二,現今大部分人不愁飢餓病痛,自己的利益有保障,於是就不必很追求這方面的利益,相反,更注重維護內部的平衡,也就出現了道德體系。其三,在這樣的社會下,人們更注重精神,不再那麼在乎生命本身。

然而這樣的道德正是意義所在。

於是我衍生了一個設想:當一個文明強盛到一定程度是,是否就會越來越注重精神感受,也就是這些意義,而忽視生存,於是導致族群滅亡?而這是否正是一種「大過濾器」?

最後,話說回來,當武力佔優時,強者選擇按照他的道德行善,放過弱者,可是,也是強者的選擇。

哈哈,辣雞終究還是辣雞,選擇的權力,永遠在強者手裡。

補充一點題外話:答主有虛無主義傾向(注意只是傾向),認為這世界本身是沒意義的,所以弱者也並不就是真的「弱」,而且,在目前的我看來,精神勝利似乎比現實勝利還要重要。難道要由我要帶領人類族群走上這條不歸路了么(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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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研究成果(於17年4月23日):

關於弱者為什麼不一定真正是「弱」:

好比一塊石頭,它在我們所處的世界中看似沒有生命,沒有意識,可也許它活在另外一個世界中,那個世界有著我們完全不懂的物理法則,一旦物理法則顛覆了,一切就都有可能,一切的概念都將被重新認識,也許連「概念」本身的概念都沒有...這簡直無法可想,這個世界也無從談起,因為沒有一丁點的基石。但不能說沒有可能。我覺得既然我們能想像出來,那麼它至少存在在我們腦子裡,這何嘗不是又一種存在方式呢?

關於我現在認為的道德並不能說是完全基於利害關係的基礎上的:

我現在的想法是:道德的衍生是遵從利害關係,為人類提供統一準則,從而有利於人類族群的內部合作,共同抵制外敵。可是道德的衍生已經超過了利害本身,比如我們平時做事,有時候真的只是單純地想自己這麼做是善是惡,而這種想法只是單純地指向了善惡,並不牽扯利害關係。也許道德的初衷是為人類思考提供簡化的途徑,就像化學之於物理一樣,但它的發展已經大大超出了初衷,成為了一個相對獨立的存在,所以,可以說「善惡」是真正存在的。它的存在,是依託於人類的「理想」上的。也就是說,我們認為有「善惡」,也就真正有了「善惡」。

這裡附加一個我前幾天自己記的東西,和這個有關:

人類的愛是否屬於對基因的突破:可以說突破了也可以說沒有

之所以說沒有:人類永遠在基因的控制之下,況且其他動物的母子本能的愛也是出於基因,這在我們人類看來,也是一件比較崇高的事情,那麼可以說動物們也成就了突破

之所以說有突破:人類的反省可以真真切切是純粹的,人類專註於反省的時候,是真的可以說連基因、自我也懷疑,而常理是任何行為都是出於基因和「目的」,但反省也許是出於「目的」,但在浸心於反省時,可以說是沒有「目的」的(或者說目的就在於反省本身)。同理,也可以說明人類並不完全是自私的,以及人類的愛和善良的真實性,因為人類在考慮道德的時候,是真的浸心於善惡而不是利益。

關鍵在於「浸心於」

所以說這些東西可能是基因演變出來的,但又超越了基因

再引申一下,從理性而不是道德的角度分析(所以不牽扯諸如平等這樣的人類的理想):人類社會的道德是為了人類族群整體更強,從而分配到每個人身上的利益更多的角度考慮(非零和博弈,即雙贏):

「種族」是個沒有絕對界限的說法,它旨在表現個體之間的差異性。所以在三角貿易中,白人拿黑人當畜生,而到了現代,共同組成了一個群體。

造成這種變化的原因是什麼?1,黑人在受到教育之後和白人一樣能工作。黑人並沒有明顯的劣勢於白人。於是他們也有能力為自己獲取應有的地位。2,黑人和我們的相似程度太高了,他們很容易讓我們聯繫到我們自身,而看著另一個自己被當做畜生對待,人類是無法承受的(道德上)。

由上文也可以看出,對我們來說,標準在於兩個方面。1能力。2與我們的相似程度。(這也帶來了雙方更容易感同身受,更好溝通,也就更容易接納對方,更難於起衝突)

所以我想,如果到了太空時代,人類也許會和外星人共存,但無疑要考慮到上面兩個方面還有博弈,博弈帶來的也可能是損人不利己,即雙輸。

這讓我想到了黑暗森林理論,雖然這是科幻設定可能不夠科學,但顯然是十分值得思考的。理論上講,黑暗森林永遠也無法變成光明森林,因為即使沒有猜疑鏈,資源也是有限的。

從理性上講,道德也許是避免囚徒困境的手段,就像一套大家公認的習慣法。

所謂「國家」也是一樣的道理,利益共同體。


其實這也是 己所不欲勿施於人 呀

你願意別人把自己覺得喜歡的事情強加在你身上嗎,不是一樣嗎


沒問題,只會死在字面上照本宣科就是大問題。古人木訥說話簡單直率,所有的訓誡都是箴言似的,其論證過程只能靠每個人的悟性體驗和人生經歷去補充,所以,變數非常大。反過來講,我們這個民族所以開始特聰明,越往後越笨以致數典忘祖忘了本,與此有直接關係。在越發展越複雜的歷史進程中面臨的新生事物越來越多而難解,要補充這個論證過程實在太難了,我們甚至不得已怪罪我們的老祖宗:您就不能花點兒時間多說兩句,老祖宗在天之靈還是那麼木訥:笨蛋,我都說了還要你們幹嘛。如此如此,到了現當代,人類生活發生了質的飛躍,我們不能不也跟著飛,就連背書的機會都沒有了。今天我們重又拿起古書,看著那麼通俗簡練的文字著急生氣,為什麼?愣是看不懂!我們發現,我們和祖先的距離就像和這些文字的距離一樣,是如此之近如此之遠,可謂咫尺天涯。我們的祖先仍然一如既往地木訥,說:我沒住在海南島。

補充說明:

這句話沒問題,問題出在對「欲」的理解上。這裡的「欲」是動詞,代指一個閃念,不是我們通常以為的作為名詞的慾念好惡。這種用法在古文和現代漢語中不乏其例,很容易想到,不舉例了。這裡的「不欲」可理解為通常說的「不忍」,引申為「惻隱之心」。

那麼,兩種理解有什麼不同嗎?區別大了,甚至南轅北轍。

我們要知道,任何道德訓誡都是以一定價值觀為基礎的,這句話就潛在著人性本善的前提,它認為在人與人接觸過程中出現的不忍之心惻隱之心,恰恰是活在每個人身上的善的種子,發現這顆種子並克服自身局限培育其成長,人就會回歸本心或說實現自己的潛能。因為,此種價值觀認為善是人的本來面目,人在後天獲得了很多不是自己的東西(即異化),向善就是發現和去除這些虛妄回歸本心的過程。相反,性惡論則認為惡是人的本來面目,人無法擺脫它的動物性,所以,人先天帶著自己的罪(原罪)。向善是人與人接觸過程中,為了不導致所有人反對所有人的一場戰爭,而立下的契約,是人很難達到又不能不為之鬥爭的目標,所以,善在這裡,並不是人的本心的反映。孔孟所講的訓誡都建立在人性本善的基礎上,先秦儒家三位大師只有荀子講性本惡,所以他說:禮者,偽也。反過來,人定勝天這句話也是荀子說出來的。梁啟超曾說過兩千年來一直講孔孟之道之學,今天(指五四以後)是該講荀學的時候了。荀子的學問即使在儒家獨尊的古代也很少講,主要是他講性本惡,和法家脫不了關係,韓非子李斯都是荀子的學生,可見法家意味濃厚。不過,荀子思想不只局限在政治方面,他是先秦思想的集大成者,是那個大時代最後一位大師,今天已經考證出《易傳》和《中庸》的作者很可能是荀子的學生或荀子一派的人所作。

現代更強調人的動物性,將人的所有意志衝動理解為本能慾望,當然,這不為現代所獨有,三大宗教也是這麼看,剛才引用了基督教原罪的概念,佛教同樣把人的慾念理解為必須破除的妄念。他們和現代的區別,可以說是一種反證法,是在澄清惡的存在的同時,證明善的必然性,因此往往以斷滅為手段。你說的:己所欲,勿施於人。」就是感覺到了這一層,是把「欲」理解為主觀的慾念好惡,站在此種角度,你的看法沒錯,但和原句的意思是反的。現代的理解更多強調本能慾望的複雜性合理性,在多元性的名義下側重價值相對主義,或乾脆講價值無涉,比如今天很多在工具理性指導下的實證主義科學主義就愛排除價值問題。這是現代社會的主流意識,影響之深之頑固之不自覺,不是一兩句能說完的。

所以說,一個字詞理解上的不同帶出的是兩種價值觀的矛盾衝突,這一層不可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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