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裂是不是最殘忍的刑罰?


車裂是極其殘忍的酷刑,不過仍當不上「最」。

誠如Zpuzzle所言,酷刑的目的,往往在於延長、加劇受刑者的痛苦,或者為公示群眾,體現法律的威懾力,以儆效尤。

歷代刑罰,大抵有兩類,一類殘害肢體,一類剝奪人權。後者暫且不論,中國古代肉刑極多,正史野史相雜,揀選幾例。

一.水火

  • 炮烙

一說夏桀以此殺關龍逢,但大多傾向於商紂創始說。

史載的炮烙,是架銅柱於炭火上,受刑者行走其上,跌落燒死。後世演義成綁在燒紅的銅柱上炙死。

  • 紅繡鞋

清《嘯亭續錄》描述的一種別緻酷刑,特製鐵鞋燒紅,強套在受刑者腳上。

燒死。按《漢書·匈奴傳》的說法,始於王莽。中國正史中罕見用作官刑,一般只是燒燒屍體,極少像王莽一樣活活把人燒死。作為私刑則常見於各種雜記、小說。

《權力的遊戲》里,鼠廚師的傳說,讓人想起東方歷史上一個吃兒子的人,周文王,傳說他被迫吃下了長子伯邑考。

《帝王世紀》:「(紂王)囚文王,文王之長子曰伯邑考質於殷,為紂御,紂烹為羹,賜文王,曰『聖人當不食其子羹』。文王食之。紂曰『誰謂西伯聖者?食其子羹尚不知也』」伯邑考就是被烹死。

比起西方動輒把人燒死,中國人更喜歡烹刑,二者差異,與烹飪習慣似乎也相吻合。中國上古之刑,多從炮製牲畜衍生而來,往往與吃有關,烹、醢、脯(殺死晒乾)。《左傳》記載的宋國烹伊戾、楚國烹石乞;《史記》齊國阿大夫為官不為,齊威王直接把這懶政的官兒烹了;秦末漢初的酈食其,以及「請君入甕」都是烹刑例證。烹刑大盛於周及秦漢之間,秦時是常刑之一。

  • 沉河

投水溺死。史上只有元魏一朝用作官刑,當時巫蠱者「負羊拖犬」沉於淵,死則死矣,還得搭上一口羊,一條狗命。私刑常見,一般是受刑者身上掛重物,拋之水中。

  • 浸豬籠

私刑,把受刑者裝進豬籠淹死。

  • 灌鉛

漢廣川王劉去的王后陽城昭信妒忌而暴虐。劉去寵愛另一位名叫榮愛的美姬,多次和她一起飲酒,昭信妒性大發,就向劉去說:「榮愛看人時,神色有些不正常,大概是和誰有私情」。劉去信以為真,他見榮愛正在給他繡衣領上的花紋,就一怒之下奪過衣服投進火中燒掉了。榮愛見劉去生氣,非常害怕,投井尋死,劉去命令人把她撈出來,不幸沒有死。劉去杖責榮愛,她招認私情,榮愛受刑不過,胡亂說出和醫生有情。劉去越發惱怒,就把榮愛綁在柱子上,用燒紅的尖刀剜掉她的兩隻眼珠,再割下她的兩條大腿上的肉,最後用溶化的鉛灌入她的口中,這樣一直把榮愛摧殘至死。

  • 梳洗

野史有載,施刑者先將受刑者衣裳脫盡,將其裸身置於鐵床上,再用開水澆淋。繼以鐵梳刷其皮肉,直至受刑者皮肉刮盡,白骨外露,受刑者往往不到刑畢早已氣絕身亡。

二.死刑

  • 斬首

清《嘯亭雜錄》記了一則故事:

清初武將阿里瑪坐法當斬,囚車將過宣武門,突然無法前行,原來是被阿里瑪伸腳鉤住了城門瓮洞,馬匹驅之不動。犯人提出不能讓漢人看著自己被殺,要在城門內受刑,監斬官無奈准許。行刑時,劊子手連下數刀,不能損其頸項。監斬官又不得不屈身請問,您受累,要怎麼樣才能砍掉您的頭?阿里瑪說,先割斷我的脖筋再砍!劊子手照做,才完成斬首。

絞刑常與棄市相配,隋開皇律定為正刑。春秋時多稱「縊」,自漢代起多稱「絞」。絞刑不等於弔死,以弓弦、繩索等勒死都算絞。

  • 磬(弔死)

原為打擊樂器,懸掛敲擊。作為死刑,取其懸吊之意。中國有為刑罰文飾的習慣,《資治通鑒》:「(唐代酷吏索元禮等)訊囚酷法,或以椽關手足而轉之,謂之鳳凰曬翅;或以物件絆其腰,引枷向前,謂之驢駒拔撅;或使跪捧枷,累甓其上,謂之仙人獻果;或使立高木之上,引枷尾向後,謂之玉女登梯……」

  • 盆弔

蒙著頭倒吊而死

  • 腰斬

古所謂「斬」,一般指腰斬,而非斬首(彼時多稱斬首為「殺」)。行刑時,受刑者趴在椹質(墊子)上,以斧鉞截其腰。鐵器廣泛應用後,斧鉞改成鍘刀。腰斬後,如動刀部位講究,受刑者可能不會馬上就死,甚至有劊子手將被腰斬者上半身放到桐油板上,使血不得出,遷延數個時辰才死,苦不堪言。

  • 笞殺

《楚漢春秋》記,昔劉邦敗走彭城,被楚將丁固窮追不捨,劉邦急了,哀聲道:「丁公何必相逼太甚!」丁固遂勒馬而回。待劉邦得天下,丁固入朝請功,劉邦道:「項羽失天下,就是你造成的,為人臣而二心,不忠。」笞殺之。

笞殺即杖殺、棒殺,比起斬首、絞刑之速死,被笞殺者受刑時間顯然更久。

  • 斷脊
  • 鋸殺
  • 射殺
  • 射鬼箭

本是遼人軍禮,契丹族每每征戰歸來,將戰俘縛於柱,舉箭亂射,射到箭盡為止,戰俘們矢集如蝟。這種儀式意在驅鬼辟邪,因此叫射鬼箭。

  • 生瘞(活埋)

適合大規模執行死刑,如焚書坑儒,以及長平之戰後白起坑殺四十萬降卒。

  • 投崖
  • 獸咬:比如蠆盆。

三.碎裂

  • 轘(車裂)

秦人極好此刑,除商鞅外,蘇秦(在齊)、嫪毐、趙高都是死後又被車裂。在鐵器出現之前,由於青銅質軟,所制兵刃不容易砍斷骨頭,車裂一度是主流死刑。《說文》對「斬」字的釋義,就是「從車斤,法車裂也」,後人在車裂的基礎上,發展出了各種斬刑。

分裂肢體,然後暴屍。凌遲又稱「寸磔」,可見是肢解、俱五刑、磔刑等進一步演變。磔刑出現極早,《周禮》「掌戮掌斬殺賊諜而膊之」,膊,就是磔刑。磔又有張、關兩類,區別在於是否開膛:「刳其胸腰而張之,令其乾枯不收」,肚皮剖開,懸屍於木,自然風乾。

由於歷代史載不詳,後世無從學習,磔刑漸漸與棄市、凌遲等合併。

剁成肉泥。商紂時的梅伯、九候都遭此刑。《史記·殷本紀》「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憙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因為對媳婦兒不滿意,殺了岳父並且剁得稀爛。

《史記·黥布傳》「漢誅梁王彭越,醢之,盛其醢遍賜諸侯。」彭越被剁成肉醬,並分賜各地諸侯,駭人聽聞,以收震懾之效。

  • 凌遲

作為刑名,最早見於《遼史》。凌遲之意,全在於「遲」字上,務必使受刑者不得速死。由於幾乎登單人刑罰之極,關於凌遲,後世傳說極多,受刑代表者如明代劉瑾、袁崇煥、清石達開等。凌遲之刑,大約從斷人肢體、剖腹剜心、車裂等分屍刑發展而來,所以最初凌遲刀數有限,經過歷代演進,到明朝時技術大成。

據說聖旨特批,讓劉瑾受刑三天。監刑官張文麟載:

是日,予同年陝西司主事胡遠該監斬,錯愕,告於上述劉先生璟曰:「我如何當得?」劉回言:「我叫本科幫你。」予因應之。過官寓早飯,即呼本吏隨該司掌印正郎至西角頭,劉瑾已開刀矣。凌遲刀數,例該三千三百五十七刀,每十刀一歇,一吆喝(防止劉瑾昏厥)。頭一日例該先剮三百五十七刀,如大指甲片,在胸膛左右起。初動刀,則有血流寸許,再動刀則無血矣。人言犯人受驚,血俱入小腹小腿肚,剮畢開膛,則血從此出,想應是矣。至晚,押瑾順天府宛平縣寄監,釋縛,瑾尚食粥兩碗。反賊乃如此。次日押至東角頭。先日,瑾就刑,頗言內事,以麻核桃塞口,數十刀,氣絕。時方日升,在彼與同監斬御史具本奏奉聖旨,劉瑾凌遲數足,銼屍,免梟首。受害之家,爭取其肉以祭死者。銼屍,當胸一大斧,胸去數丈。逆賊之報亦慘矣。

第一天割了三百五十刀,晚上還能喝兩碗粥。第二天又割了幾十刀,終於熬不住死了,劊子手仍然按標準完完整整割完三千多刀,最後銼屍碎骨。

崇禎朝以「杖母」、「奸妹」處死的進士鄭鄤,也被割了三千多刀,最後把屍身吊起來示眾時,據說他背上肌肉被割成細縷,但都沒有切斷,隨風飄舞。

莫言在《檀香刑》里,細細寫過一段凌遲

首先劊子手要猛拍犯人的心窩一掌,然後操著刀子,靈巧地一轉,要把一塊銅錢般大小的肉,從犯人的右胸脯上旋下來。這一刀恰好要旋掉乳粒,留下的傷口酷似盲人的眼窩。這時劊子手用刀尖扎住那片肉,高高地舉起來,向左右的看客們展示。他的徒弟或助手要在一旁高聲報數。接著劊子手要將手腕一抖,那片扎在刀尖上的肉,便如一粒彈丸,飛到很高處,然後下落。這第一片肉是謝天。第二刀從左胸動手,還是那樣子乾淨利落,還是那樣子準確無誤,要旋掉左邊的乳粒。第二片肉摔在地上,是謝地。這兩片肉的學名叫錢肉,專祭天地!現在犯人的胸脯上,出現了兩個銅錢般大小的窟窿,流血,但很少。原因是開刀前那猛然的一掌,把犯人的心臟打得已經緊縮起來,這就讓血液循環的速度大大地減緩了然後,劊子手用一塊乾淨的羊肚子毛巾,蘸著鹽水,擦乾犯人胸上的血,讓刀口猶如樹上的嶄新的砍痕。劊子手在犯人的胸脯上切了第三刀。這片肉還是如銅錢大小,魚鱗形狀。新刀口與舊刀口邊緣相接而又界限分明。這凌遲刑別名又叫「魚鱗割」,的確是十分地形象貼切。第三刀下去,如果露出的肉茬兒白生生的,只跳出了幾個血珍珠,預示著凌遲有了一個良好的開端,成功的凌遲,是流血很少的,開刀前,突然地一掌拍去,就封閉了犯人的大血脈。他的血此時都集中到腹部和腿肚子里。這樣才能如切割蘿蔔一樣,切夠刀數,而犯人不死。否則血流如注,腥氣逼人,血污肉體,影響觀察,下刀無憑,勢必搞得一塌糊塗。情況正常的前提下,劊子手會把第三片肉甩向空中,這一甩謂之謝鬼神。

優秀的劊子手總有一些辦法來對付第三刀的特殊情況。如果碰到血流如注、無法下刀的情況,應急的辦法是劈頭蓋臉地澆犯人一桶冷水,讓他突然受驚,閉住血道。如果涼水閉不住,就澆上一桶酸醋。《本草綱目》認為醋有收斂之功,劈頭澆醋,蓋取其收斂之意也。如果此法也無效,那就先在犯人的腿肚子上切下兩塊肉放血。但這種方法往往會使犯人在執刑未完時就因血竭而死。這時眾看客的目光都會隨著劊子手的刀尖轉,更準確地說是隨著刀尖上的錢肉轉。錢肉上天,眾人的眼光上天;錢肉落地,眾人的眼光落地。古代的凌遲刑,要將切下來的肉,一片片擺在案頭,執刑完畢,監刑官要會同罪犯家屬上前點數,多一片或是少一片,都算劊子手違旨。宋朝時一個粗心大意的劊子手執凌遲刑時多割了一刀,被罪犯家屬上告,丟了寶貴的性命。所以這個活兒並不好乾,干不好還會有性命之憂。你想想吧,既要割得均勻,又要讓他在最後一刀時停止呼吸,還要牢牢地記住切割的刀數,三千三百五十七刀啊,要割整整的一天,有時還要按照上邊的吩咐,將執刑的時間拖延三五天,這就使執刑的難度更加巨大,一個鐵打的劊子手,執完一個凌遲刑,也要累倒在地。後來的劊子手們學精了,不再把割下來的肉擺放在案子上,而是隨手扔掉。老刑場的周圍,總是有大群的野狗、烏鴉和老鷹, 所以每逢執凌遲刑,就成了這些畜生們的盛大節日。

  • 肢解

廣義上,凡肢體解裂都算肢解,包括凌遲、車裂。狹義上的肢解,一說指死後分解肢體;另一說則傾向於與凌遲區別,凌遲偏於碎剮,肢解偏向於大塊剁掉。

  • 披麻拷

不見於正史。把人身上打的血肉模糊,先是把麻布條蘸上熱膠,粘在囚犯赤裸的皮肉上。魚鰾之性最黏,粘住了就別想分開,待到涼幹了之後,倒拽麻布條,一扯之下,就能連皮帶肉撕下一塊,所以也稱「扒皮問」。

四.損傷肢體

  • 剖心

第一人又是紂王,想看看比干是不是真的有七竅玲瓏心。有些刑罰,不列為正刑,但軍中常用,剖心即是一例。

  • 抽腸

見於明人野史。具體做法是把一條橫木杆的中間綁一根繩子,高掛在木架上,木杆的一端有鐵勾,另一端縋著石塊,像是一個巨大的秤。將一端的鐵勾放下來,塞入犯人的肛門,把大腸頭拉出來,掛在鐵勾上,然後將另一端的石塊向下拉,這樣,鐵勾的一端升起,犯人的腸子就被抽出來,高高懸掛成一條直線。犯人慘叫幾聲,不一會就氣絕身亡。

明末張獻忠抓到的明朝官吏使用的酷刑也有抽腸這一項。做法是,先用刀從人的肛門處挖出大腸頭,綁在馬腿上,讓一人騎著這匹馬猛抽一鞭向遠處跑去,馬啼牽動腸子,越抽越長,轉瞬間抽盡扯斷,被抽腸的人隨即一命嗚呼

  • 剝皮

中西各國普遍具備的酷刑,據說印度人是先用小火烤,然後再剝(更脆?)。中國史書偶見剝臉皮。野史多有朱元璋剝皮懲戒貪腐的記載,《安龍逸史》有一段:

永曆帝御史李如月彈劾秦王孫可望未准奏,孫可望即命黨羽李應科將李如月剝皮示眾。

應科使人先將李如月綁縛至朝外,搬來石灰一筐、稻草一捆。

如月問:「如何用此?」

答曰:「是揎你的草!」

如月叱道:「瞎奴,此株株是文章,節節是忠腸也!」

應科等把如月臉孔朝下死按在地上,用利刀剖開脊樑及臀部,如月大呼:「死得快活,渾身清涼!」對孫可望罵不絕口。等剖斷手腳轉至前胸,如月還微聲恨罵;一直剖至頸部,才氣絕而死。

黨羽就用石灰漬干剝下的皮,再用線縫合起來,塞上稻草,移至北城門通衢閣上高懸。

  • 刳胎

針對孕婦的酷刑,將胎兒活剖出來。

  • 鑿顛:鑿開頭顱。

宮刑設立極早,《尚書·舜典》即有「五刑有宮」之語,可見上古時即有此刑。

《周禮·司刑》:「宮者,丈夫則割其勢,女子閉於宮中」。女性的宮刑,也稱「幽閉」、椓刑,《說文》:椓,擊也。將女性恥骨擊碎(擊打致恥骨骨折)。由於恥骨此處骨折,故而此處無法被觸碰,以達到禁淫的目的。另外的說法,明朝人王兆雲在《碣石剩談》中說:「用木槌擊婦人胸腹,即有一物墜而掩閉其牝戶,只能便溺,而人道永廢矣」。 清人吳薌又有不同見解,他說,婦女陰道深處有塊小骨叫「羞秘骨」,一旦施加外力使它墜下來,就會像閘門一樣閘封陰道,無法行房。

褚人獲的《堅瓠集》中,有多則幽閉事,如:清初亳州有一個儒生和他家中的一名婢女相好,儒生的妻子非常妒忌,她得知此事,就「搗蒜納妾陰中,而以繩縫之。」

宮刑是五刑中的次死之刑,言其慘酷,僅次於死刑。

  • 抽脅
  • 琵琶刑

《明史·刑法志》「其最酷者曰琵琶,每上,百骨盡脫,汗如雨下,死而復生,如是者二三次,荼酷之下,何獄不成。」據說是以尖刀在兩脅間來回撥動。

  • :割耳
  • 貫耳
  • :砍掉腳,獻和氏璧的卞和就被兩次用刖刑,雙腳俱殘。

  • 髕:挖掉膝蓋。

  • 斷腕

  • 斷腳筋

  • :割鼻子。

  • :即黥刑,臉上刺字。

五.族

  • 夷三族、七族、九族、十族

「族」的分法,無非縱向橫向,縱向從祖到孫;橫向遍及親戚。

又稱「緣坐」、「孥戮」,一人犯事,禍及親族。緣坐所指不僅限於殺戮,也包括將其族人收為奴、流配等等。下面的「夷」,則專指滅門。

三族:範圍隨時代屢有變動,或父母、兄弟、妻子;或父族、母族、妻族;又或只殺父母輩、兄弟妻妾、子孫。《漢書·刑法志》說漢初承秦制,保留有夷三族。主犯死的尤其慘:先用黥刑(刺字)、劓(割鼻子),再砍下左右手腳趾,笞殺(活活打死),梟其首,軀幹剁成碎肉棄於市。李斯、彭越、韓信都被處夷三族。

七族:據說荊軻身後被滅七族(《史記·魯仲連鄒陽列傳》)。關於七族的範圍,一說從曾祖到曾孫,然而這樣實際上殺不了那麼多族,倘若只三代同堂,那就只能殺三族了。

九族、十族相似,隋煬帝時楊玄感造反,被誅九族;明初方孝孺被殺,宗族親友前後坐誅者數百人,據說在方孝孺之前,夷九族已是極致。明成祖朱棣初得天下,請方孝孺草詔,方不從,「投筆於地曰:「死即死,詔不可草!」帝大怒:「汝焉能遽死?朕當滅汝十族!」」(《通鑒輯覽》)。

  • 連坐

狹義上的連坐與緣坐區別在於:緣坐針對親族,連坐針對鄰伍。

六.死後

  • 梟首

「梟」字,從鳥從木,砍了頭懸於高處示眾,是為梟首。

  • 戮屍

古來侍死如生,折磨屍體的刑罰,還是為了震懾生者,別以為死了就一了百了!體現律法權威上天下地不處不在,不受生死約束。最早見載於《韓非子》,齊桓公不滿當時齊國的厚葬之風,令管仲治理,管仲就想出戮屍的辦法,一舉見效,簡直喪心病狂。不過管仲用的戮屍,與後世應該不同。後來的戮屍,指破棺梟首。又把鞭屍、銼屍等也歸為此類。

  • 棄市

秦漢多是斬首之刑,然後棄於市;魏晉之後,多是絞刑棄市。


我知道的殘忍的刑罰(此答案乃重口味,瀏覽時請三思):

磔刑:也就是凌遲,3600刀一刀刀割,這滋味……

梳洗:把人用熱水燙,然後用鐵刷刷,直到刷掉全部皮肉,只剩下白骨。唐有一位大臣就是被這種刑罰給處死的,後來朱元璋又發揚光大之。

大辟:就是斬首。但這裡不是指拿鬼頭刀直接一砍了事的那種,還有一種是用鈍刀鋸人,只用於罪大惡極,死有餘辜,罪無可赦者。據說戊戌六君子就是這樣被鋸死的,你能想像一個人的首級不是瞬間落地,而是被摁住,然後一刀刀給鋸下來,而且還不是機械化裝置,是鈍刀。

動物刑罰:比如扒光犯人的衣服,在人的肚子上扣上一口鍋,裡面放入老鼠,然後將鍋加熱,裡面的老鼠因為溫度升高到處亂竄,最後咬破犯人的肚皮,進而竄進人體內,接下來腦補吧 -_- 或者在犯人的腿上,屁股上塗上紅糖,引誘螞蟻群來啃食,一匹馬在四十八小時之內會被啃得只剩一副骨骼,人也不例外。(見於18世紀中葉的摩洛哥)。當然,除了老鼠、螞蟻之外,昆蟲、老鷹、獅子、鱷魚、大象也是常見的「劊子手」。

餓刑:飢餓也是一種漫長的折磨,在這基礎還可以玩出很多花樣,比如給人套上面具,然後用鐵棍撐住人的嘴巴,或是其它東西塞進嘴巴使其無法進食(見於古代歐洲);抑或是先填飽犯人,再堵住其肛門(還有用水泥堵的&>_&<),使其無法排泄= =(見於古代波斯);或者先填飽犯人的肚子,然後把人固定在一個封閉空間,再在犯人身上塗上牛奶、蜂蜜等容易招蟲的東西,最後犯人的結局是餓死,外加排泄物招來了大量的蒼蠅、蛆和寄生蟲,其體內的內臟早已被這些生物給腐蝕一空了。

碎身:通常會用到輪盤,就是一種用手搖,中間的輪盤就一圈圈地轉的裝置。一般在輪盤上裝上鐵刺,這樣轉上十幾圈,犯人基本就被剮碎了。(《黃河絕戀》里好像有這樣的鏡頭)

碾刑:讓大象踩死犯人/犯人腦袋,或者把犯人/犯人腦袋放入特殊裝置,一點點擠壓,直到……

烤刑/炸刑:顧名思義,烤刑就是把人串在木棍上,然後放在火上烤。炸刑就是將犯人扔進滾燙的油鍋。也有變種,曾經有一位國王把四位犯人扔進滾燙的錫鍋,然後冷卻,做成了人體雕像。。。炮烙也是其中的一種,據說商紂用來懲罰犯人的一種方式是讓犯人在燒紅了的銅板行走,犯人一旦忍受不了,就掉進下面的火堆被活活燒死。

水刑:這裡的水刑不是指讓人溺死的那種,是那種讓人喝許多水,然後綁住其陰莖,阻止其正常排尿,最後膀胱爆炸= =

檀香刑:用尖木樁插入人的肛門,然後再從肚皮、胸部或者嘴中取出,有時木樁也用鐵棍代替,或者靠犯人自身的重力逐漸下降插入木樁。

割喉:就是割開犯人的喉嚨。進入20世紀之後似乎只有柬埔寨的紅色高棉還在使用這種行刑法,還加以改良——用尖利的棕桐葉割開犯人的喉管,在犯人的頸動脈附近來回不停地割。

佚名:把犯人和屍體綁在一起,「手手相連,唇唇相觸」,最後屍體腐爛,腐血流了一地,而活人= =

最後奉上《人體蜈蚣》的創意:把一個人的肛門和下一個一個人口腔相縫合,以此串聯,猶如蜈蚣,當然最後這些人的結局無疑是飢餓而死,除此之外,還要忍受前面的,前面的前面,前面的前面的前面………Nx前面的排泄物。

PS:想了解更多刑罰嗎?去看《人類死刑大觀》吧。


只要能讓人在短時間內死亡,無論死狀多麼凄慘,都不算是殘忍的刑罰。

真正殘忍的刑罰,要麼是從精神上打擊你,要麼是盡量延長死亡的時間。

前者,比如黥,後來演化為刺配,是終生之恥辱。再比如,古代懲罰女犯人時的騎木驢,也是非常有效的肉體和精神的雙打擊。很多時候,對於女犯人,甚至都不需要任何刑罰,只要脫光了她們的衣服,放在大街上,就足以讓她們痛不欲生。另外,鑒湖女俠秋瑾臨刑之前,唯一的要求就是行刑時不脫衣服,你就知道這是怎麼個情況了。

後者,比如凌遲之類,總是就是盡量延長痛苦的時間。


腰斬凌遲才是最殘酷

周代的死刑有車裂、斬和殺三種。其中的「斬」就是腰斬,而「殺」就是殺頭,即後來所說的斬首。(參見本書《斬首》)「斬」字用「車」作部首,是指它的本意和車裂相同,都是使人的肢體分裂;偏旁為「斤」,即斧斤的斤,指行刑時用斧或鉞。《周禮·秋官·掌戮》篇的註解說:「斬以斧鉞,若今要(腰的通假字,下同)斬也;殺以刀刃,若今棄市也。」這已經把斬和殺的區別說得很清楚了。

春秋、戰國時的史籍中,寫到將人處死,多是指腰斬。《莊子·胠篋》篇:「昔者龍逢斬,比干剖。」這裡的「斬」即「腰斬」。《韓非子·說疑篇》列舉了關龍封、比乾和春秋時隨國的季梁、陳國的泄冶、楚國的申胥、吳國的伍子胥等六人都是因為直言進諫而得罪了國君,或被殺,或自殺,「要領不屬,手足異處」。又魯定公十年(公元前500年)魯與齊兩國之君在夾谷會盟時,倡優和侏儒上前演戲,孔子認為不合禮節,向齊國提出抗議,齊君不得不讓有司依法懲治優人等,使他們「手足異處」。上兩例所說的「手足異處」,顯然是指腰斬。

最初,腰斬使用的刑具稱為鈇質。鈇即是大斧,質或寫作鑕,或稱椹質、鍖鑕等,即是用斧砍人時下面墊的木砧。《公羊傳·昭公二十五年》有「君不忍加之以鈇鑕」一句,前人註解說:「鈇鑕,要斬之罪。」《戰國策·秦策》中記范睢說:「今臣之胸不足以當椹質,要不足以待斧鉞。」此語之意是謂瘦削的胸不值得放在砧板上,纖細的腰經不住斧鉞一砍,所指的是處死方式,分明是腰斬。又《漢書·項籍傳》的「孰與身伏斧質」一句後顏師古註解說:「質謂鍖也。古者斬人,加於鍖上而斫之也。」從這句話的意思可以看出,腰斬在行刑時,人伏在砧板上,劊子手舉斧砍斷其腰,這斧與質是分離的兩件東西。

後來,這一套刑具發展為用軸連在一起,鈇演變成為鍘刀,質則演變為鍘床。所以,漢代許慎的《說文解字》就將「鈇」釋為「莝斫刀也」,即鍘草的刀。《漢書·戾太子傳》中的「不願斧鉞之誅」一句後也註解說:「鈇所以斫人,如今莝刀也。」王綠友更明確指出:「鈇,今謂之鍘;鍘床,古謂之椹質,又謂之蒿砧。」 鈇質演變為鍘,這大概是漢代的事。

秦漢之間劉邦、項羽爭霸,韓信開始離楚歸漢時,還不出名,有一次因犯軍法當受「斬」刑,一同被處死的十三人先斬過之後,輪到韓信,《史記·淮陰侯列傳》寫道:「信乃仰視,適見滕公,曰:『上不欲就天子乎?何為斬壯士!』」細觀文意,韓信一定是躺在砧板上了,他才能有「仰視」這個動作,可見當時的「斬」是指腰斬。

漢代還有兩人與韓信有相似的遭遇。一個是張蒼,他曾因罪當斬,而且已經「解衣伏質」,王陵在旁看見他身材長大,皮肉白嫩,認為是一個罕見的美男子,就在劉邦面前講情,沒有斬他。另一個是王欣,他在任被陽縣令時將被繡衣御史暴勝之處斬,「欣已解衣伏質」,仍然「仰言」一番,暴勝之聽他言語豪壯,也赦免了他。從張蒼、王欣的情形來看,那時的腰斬在行刑時,犯人必須脫光傷神衣服,使腰部裸露出來。

從春秋時起,腰斬的刑罰常被使用。商鞅變法時,曾明文規定對百姓實行連坐,一家犯罪,鄰家不告發者,要處以腰斬。當時究竟有多少人被腰斬而死,難以統計,據說商鞅在渭河邊處決囚犯,死者的鮮血把渭水都染紅了。秦末,趙高誣陷李斯謀反,李斯於是在二世二年(公元前208)被腰斬於咸陽。

漢代法律規定,大逆無道者腰斬。許多被判定為謀反或犯上等罪者,都要腰斬處死。漢武帝元鼎五年(公元前112年),樂通侯蔡欒大因誣罔罪被腰斬。征和二年(公元前91年),司直田仁因失縱罪被腰斬。征和三年(公元前90年)六月,郭穰告丞相劉屈氂夫人用巫術詛咒皇帝及打算立昌邑王為帝等情節,有司劾奏說劉屈氂大逆不道,漢武帝大怒,降旨將劉屈氂腰斬於東市。漢昭帝始元五年(公元前82年),成方遂(一說張延年)被衛太子誣告,也受了腰斬之刑。

漢代以後,只有北魏承襲漢律,法律明文規定有腰斬的條款。崔浩定律令,就寫明:「大逆不道腰斬,誅其同籍。」其他朝代雖然法律條文不再規定有腰斬,但實際上仍然偶爾採用腰斬的刑罰。

唐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變時,宦官仇士良指揮神策軍逮捕李訓、王涯等人,把他們腰斬於子城西南隅獨柳樹下,並且讓百官都到場觀看,之後梟首於興安門外示眾。五代時,後漢史弘肇為大將,高祖劉暠死後他受命輔佐劉承祐,當時有一天,太白星在白晝可以看見,人們驚異不安,史弘肇便下令,民眾凡有仰視大白星者,就腰斬於市。仇士良專權時對與他為敵的朝臣非常仇恨,用法外的殘酷手段進行報復,史弘肇在特殊情況下用嚴刑來安定人心,這都不奇怪,但在宋代的太平盛世,朝廷懲治某些有罪的官員,也常常破例使用腰斬。

宋太宗太平興國三年(978)正月,殿直官霍瓊借徵兵之機劫掠民財,被人揭發,腰斬處死。宋神宗熙寧八年(1705),將作監張靖、武進士郝士宣都被腰斬。南宋初高宗時,宋齊愈因謀立異姓、危害宗廟社稷等罪,腰斬於都市。

本文來源:中國歷史故事網


古之安南有象裂焉,有象踏焉~


殘酷這種詞是非標的,按照不同標準去衡量會有不同結果。

比如,可能我們認為肉刑很痛苦,可是秦時的髡刑、耐刑、完刑(割頭髮鬍鬚鬢毛之類)這類恥辱刑對他們而言往往更為痛苦,因為他們認為身體髮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頭髮是人的精魄和元氣所在,剃髮等同於自毀,甚至會危及生命,所以他們認為恥辱刑甚至比肉刑更為殘酷。

按照現代大眾的標準,論殘酷的話我認為當屬殷商時期的(把人剁成肉醬)和(把人殺死晾成肉乾)。

《史記-殷本紀》里有這樣的記載:

「九侯有好女,入之紂。九侯女不熹淫,紂怒,殺之,而醢九侯。鄂侯爭之強,辯之疾,並脯鄂侯。西伯聞之竊嘆。崇侯虎知之,以告紂,紂囚西伯羑里」

相傳在商朝末期,九侯有一個漂亮的女兒,「入之紂」,但九侯的女兒不喜淫,紂王發怒,就把九侯的女兒殺了。九侯因此受到牽連被紂王處以死刑,行刑後被剁成肉醬。商紂王醢九侯之後,鄂侯因對九侯案不滿而與紂王發生爭辯,被紂王處以死刑,行刑後晒成肉乾。

論及殘酷性的話我認為三國兩晉南北朝之前的五刑(墨、劓、臏、宮、大辟可以與之相比,之後確立了新的五刑體系後就人道多了。

墨、劓、臏、宮、大辟等傳統奴隸制五刑也是極盡殘忍的。

墨刑(黥面)在臉上刺字染墨,黥刑相對而言比較輕微,但是也會傷及筋骨皮肉,可以說既是刻人肌膚的具體刑,也是使人蒙受精神傷害的恥辱刑。

劓刑(割鼻):「劓」字由鼻和刀組成,涵義顯而易見,就是以刀割鼻。劓刑也是一種羞辱刑,雖說鼻子被割掉不會危及生命,但是鼻子是進行呼吸和辨別香臭的重要器官,真的很影響市容啊!!!外貌有多重要大家都知道的!!!如果是黥面的話還可以像上官婉兒一樣仿效劉宋壽陽公主搞一個梅花妝,鼻子被割了總不能時刻戴個口罩吧。

宮刑(割生殖器):沒錯就是割生殖器,割掉男孩子的小丁丁,用木棍敲擊女孩子的下體。

司馬遷受過宮刑估計大家都知道,據說每每憶起,也仍會發汗沾背,會想引決自裁,可想而知有多難受。

臏刑(砍膝蓋骨):類似的還有刖刑,刖刑則是指砍掉受刑者左腳、右腳或雙腳。

大辟(砍頭,也就是常說的死刑):秋後處斬大家都不陌生,我印象里是因為古人遵從「秋罰冬刑」,也就是他們認為慶賞刑罰與春夏秋冬應該相對應才能獲得相應的好處,否則會產生不利的影響,古人一般也是遵從這個節律變化來進行慶賞刑罰的。不過秦朝是個例外,四季行刑。

另外秦時還有一種刑罰叫俱五刑也是殘酷的不要不要的,相信大家也有所耳聞。

先黥(在人臉上刺字)、劓(用刀割掉鼻子)、斬左右趾(砍掉左右腳),笞殺之(用藤條或荊條將人活活打死),梟其首(斬首並將首級示眾),菹其骨肉(將屍骨剁成肉醬)於市(在人群聚集的鬧市區執行),其誹謗詈詛者又先斷其舌(有誹謗漫罵行為者,先割斷其舌)。

==========================

三國兩晉南北朝之後新的五刑體系的話,不同國家的五刑也有區別,比如魏國法律受西漢廢除肉刑的影響而減少了刑罰種類,以死、髡、完作、贖、罰金五刑為正刑。西晉的主要刑罰有死、徒、笞、罰金、贖等刑。北齊刑罰正刑包括死、流、耐、鞭、杖五刑。北周則是以死、流、徒、鞭、杖五刑為正刑。

三國兩晉南北朝、隋唐、宋初刑罰由於考慮到健全勞動力以及其他一些原因而更多由肉刑轉變為笞、杖、流、徒這些減少生命流失的刑罰,所以相對也比較人道化和文明化。(雖然宋之後刑罰又殘酷了起來,比如流行大家比較了解的車裂、凌遲、釘剮、滅十族.....)

車裂聽起來很殘酷,但是,車裂究竟是不是五馬分屍目前還沒有定論,有說法是說車裂並不是五馬分屍,也有說法說車裂是死後再進行五馬分屍(成屍體了也就不痛了,這時候要焚屍揚灰也不在乎了)

雖然現在的刑法也還有很多值得改革的地方,

但是自由刑和財產刑相對而言真的非常人道了。

所以那些說要用古代刑罰去懲治現代官員的,建議自己先引決自裁。


駿楊介紹的刑罰我以前也在網上了解過,不好說和車裂比哪個更殘忍 後面還想介紹一下古代對女性的殘忍刑法,圖片均來自網路,多圖預警!

1. 剝皮 把人埋在土裡,只露出一顆腦袋,在頭頂用刀割個十字, 把頭皮拉開以後,向裡面灌水銀下去。由於水銀比重很重,會把肌肉跟皮膚拉扯開來,埋在土裡的人會痛得不停扭動,又無法掙脫,最後身體會從從定的那個口「光溜溜」的跳出來,只剩下一張皮留在土裡 皮剝下來之後製成兩面鼓,掛在衙門口,以昭炯戒。最早的剝皮是死後才剝,後來發展成活剝。

2. [圖片未上傳成功] 這是中國歷史上專門針對女人的刑具,將被懷疑與其他男人有染的女人四根手指置於刑具當中,大力壓擠。十指連心,隨著指骨的斷裂聲和一盆盆涼水潑醒後的反反覆復,一般女人都挺不過去。 @滕騰做過一個關於疼痛的實驗, http://m.zhihu.com/question/20189523

全身最怕疼的是手指甲啊!容嬤嬤用針穿透了紫薇的手指啊!真是忍耐力驚人〒_〒

3. 腰斬: 由於腰斬是把人從中間切開,而主要的器官都在上半身,因此犯人不會一下子就死,斬完以後還會神智清醒,得過好一段時間才會斷氣。 雍正帝殺俞鴻圖就是用腰斬,傳說一刀下去之後,俞鴻圖還以肘撐地爬行,以手沾血連書「慘」字,一共寫了七個才斷氣

4. 俱五刑: 把砍頭,刖,割手,挖眼,割耳和一,即「大卸八塊」,通常是把人殺死以後,才把人的頭、手腳剁下來,再把軀幹剁成三塊。 漢高祖死後,呂后把他的寵妾如意夫人抓來,剁去手腳,割掉鼻子耳朵舌頭,眼睛挖出,丟在豬圈裡餵養,取名「人彘」.結果呂后自己的兒子看到,給活活嚇死 初中的時候看過一本小說叫《綰青絲》,裡面開篇就描寫了穿越之前女主的原身的父親被男主削成人彘,好像還用他的內臟養毒蜘蛛。

5.宮刑/幽閉 首先要拿繩子把小弟弟綁起來(包括子孫袋)讓血液不流通,自然壞死,後拿利刃一刀割掉(全部喔!不是只有小弟弟)。割掉了以後拿香灰一蓋,止血,還得拿根鵝毛插在尿道里。等過了幾天把鵝毛拿掉,如果尿得出來,閹割就算成功了。要是尿不出來,那個人就算廢了,大概最後會死於尿毒症吧.。所以如果是要閹來當宦官的話,最好趁年紀還小就閹掉,年紀大了危險性高很多。上廁所很不方便,小太監工作又多,做完事就沒什麼時間洗澡,因此小太監一般身上帶著尿騷味 此刑常被貴族沖抵死刑 [圖片未上傳成功] 針對女人的宮刑叫「幽閉」,開始於秦漢。即使用木槌擊婦人腹部,人為地造成子宮脫垂,是對犯淫罪者實施的一種酷刑。

6. 除晦烙印 一種針對「進門寡」女性的酷刑。所謂進門寡,就是一些閉塞地區稱呼那新婚不到百天,丈夫便死掉的女人。婆家人最是忌恨她,認為她是「八敗克夫命」,所以就施之以「除晦」、「烙印」。指使幾個粗壯女人強行用剃刀剃去她的陰毛,以消除晦氣,叫做除晦;接著,又使人用特製烙鐵,燒紅後按在她的**上,留下印記,或者烙上其夫的名字,這叫烙印。

7.封陰 一種針對「偷情女」的私刑。強行將受罰女赤裸綁縛在一塊門板上,然後用生豬血泡一團金絲線,穿在針上,使人將此女的大**一針一針地縫合起來,使其終身不能嫁人。

8.接銅陽 一種土匪虐待女性的酷刑。將赤裸受刑女綁縛樑柱上,使其兩腿叉開,下面放一熊熊火爐,火爐上放一可以活動的銅製JJ。打手一踩踏板,銅JJ便飆升起來,向女人陰部狠狠地戳上去。如此一踩一放,銅JJ一伸一縮,女人受其燙傷,痛苦無比。

9.吊手指 就是用細繩或鐵絲將女犯雙手的大拇指捆紮在一起,懸掛在刑架或房樑上,然後將吊綁女犯雙手的繩子慢慢地向上拉,最終使身體的重量全部落在兩個大拇指上。這種刑法是很能折磨人的,常常兩三分鐘便會使受刑人大汗淋漓、渾身顫抖。這時,無論對女犯施加什麼樣的手段,她都無法抗拒。

10.吊乳頭 這是專門用於女犯的刑法,即用細繩拴住兩個乳頭,將女犯懸吊在空中,僅僅讓兩個腳尖著地。 一些人還進一步發揮想像,不斷創造出新的花樣。 國民黨特務機關發明了一種叫做「飛機掛炸彈」的刑法。這種刑法是先將女犯的衣褲剝光,然後將其雙手和雙腳的拇指(拇趾)從身後捆紮在一起,面朝下懸吊起來(有的還用特製的鐵鉤勾住女犯的鼻孔懸掛於樑上,迫使其仰起頭來)。行刑者一邊審問,一邊推動受刑人身體,使其在空中搖蕩,這叫做「坐飛機」;如果此時女犯仍不招供,接下來便實施第二步:將兩隻竹編的小筐分別弔掛在女犯的兩個乳頭上,然後不斷向筐內加入磚頭、石塊等重物,這稱為「掛炸彈」。

11.刺指甲縫 行刑前,先將女犯的雙手固定在木架、椅子扶手等物體上,迫其十指伸直。然後,將大號縫衣針一根根地從手指甲底下刺進去,刺一根,問一句,直到招供為止。這種刑法的疼痛感極強。俗話說「十指連心」,手上紮根刺尚感疼痛,而寸把長的鋼針刺進手指,那種疼痛是任何人都難以忍受的。在「中美合作所」集中營,女員江竹筠便遭受過這種毒刑,只不過劊子手們用的不是鋼針,而是削尖的竹籤子。 和第二種類似

12.刺乳頭 乳房是女人身體最脆弱、最敏感的部位之一,被稱為女人的「命根子」。對女犯的乳頭施刑,是行刑者慣用的一手,而鋼針刺乳頭又是最常用的一種婦刑。一般情況下,打手們都是用大號縫衣針扎刺女犯的和乳諧頭,一場刑訊下來,女犯的兩個乳頭常常被扎得鮮血淋淋、慘不忍睹。如果這一招不能奏效,打手還會將更粗更長的鋼針釘入女犯的乳頭深處,從而對女犯的身體造成更大傷害。

13.刺陰蒂 除了刺手指和乳頭之外,一些更為狠毒的打手為了發洩慾望,還常常用鋼針刺女犯的陰蒂。人們都知道,生殖器官是女人身體最珍貴、最脆弱的地方,而陰蒂又是女人性神經最集中和身體最敏感的部位,當尖利的鋼針刺入陰蒂時,那種疼痛足以使受刑者神經產生竭斯底里的顫抖,任何女人都絕難忍受。同時,這種酷刑對行刑者產生的感官刺激也異常強烈,行刑者可以從中獲得極大快感。凡是女人身上的敏感部位,都可以用來施加這種毒刑。

14.刖 刑 關於刖刑,大家的說法不太一樣。 有人說是把膝蓋以下都砍掉,也有人說是把膝蓋骨削掉,以後者比較可信。 總之,刖刑是一種類似截肢的酷刑。 戰國時代,孫臏受師兄陷害,受的就是刖刑。 聽說他名字本來叫孫賓,受刑之後,才改為孫「臏」。 如果是把膝蓋骨削掉,大腿小腿之間失去了保護,這個人可能連站都站 不起來,所以稗官野史上說,孫臏受刑之後,上陣打仗連騎馬都沒辦法,必須要坐車(馬車或人力車)。

15. 棍 刑 即木樁刑. 這裡要說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這裡說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從人的嘴或肛門裡插進去,整根沒入,穿破胃腸,讓人死得苦不堪言。 正史上沒有看過用這種刑罰的記載,不過金庸小說《俠客行》里有提到,還給這種酷刑起了個美名叫「開口笑」。

16. 灌鉛   在佛教關於閻羅的故事中,有閻羅黑白二相的說法,白相即為地獄之主,有百官所命,美女圍侍;黑相即每天有兩個時辰,要受銅汁灌腸之苦。與此相似,人間有灌錫或灌鉛的酷刑。錫的熔點是攝氏二三二度,鉛的熔點是攝氏三二七點四度,無論灌錫或灌鉛都能把人燙死。而且溶化的錫或鉛一入肚腹就會凝固成硬塊,這種重金屬的墜力也能致人死命。 15/02/23 暫時寫到這,還有一些比起車裂很小清新的刑罰比如 縊首、烹煮、活埋、白綾、毒酒等等就不詳細介紹了 國外古時候也有很多殘忍的刑法


當然不是,這裡有一些別樣的死刑方式,出處不可考。

沙漠是西北隨處可見的風景,但是亦為死亡之地,在擁有越野車和直升機的時代,沙漠依然是一個巨大的考驗,更何況在依賴畜力的古代,如果沒有精妙的規劃與優秀的嚮導,貿然進入沙漠就意味著死亡,這是大自然的饋贈。

1,將犯人押到刑場後,在腰眼上來一刀,使犯人失去行動能力,然後大家就可以散了,犯人會慢慢地被太陽烤熟,或者被渴死,或者被沙漠的夜晚凍死,或者死於失血過多,或者在半死的時候被烏鴉禿鷲什麼的補刀,誰知道呢,反正過個十天半個月過去連骨頭渣子都不會找到的。

2,將犯人捆好,用長繩子牽著,去戈壁灘上跑馬,樂樂呵呵地跑上幾個時辰,那個人也就沒什麼稜角了。

3,這個不算死刑,因為是打仗時用的,做法是準備一個活結繩圈,套馬杆也行,套住對方士兵的脖子後用馬的力量拖行一會,人就死了。

4,灌鉛,把鉛熔化後倒進人嘴裡,通常用於那些牙尖嘴利的傢伙。

5,萬馬奔騰,把犯人扔在刑場,然後策動馬群去刑場跑馬,場面十分壯觀,就是不容易找到屍骨。

完。

別往下翻,下面是私貨。

私貨:什麼上蒸籠下油鍋,上刀山下火海之類的應該大家已經司空見慣了,至於什麼鉤子插入肛門把內臟鉤出來啦,什麼用大石頭把人搗碎啦這些十八層地獄中的玩法,現實中都有人重現過,玩得很開心,對,在解放前有很多土匪、軍閥、地主就是以殺人取樂,尤其是虐殺,這也是我不信教的原因,那麼多樸實的老百姓就這麼被白白虐殺,沒人管,要不是老百姓翻身做了主人,他們還會虐殺下去,現在的孩子們覺得用子彈打進人腦袋就很殘忍了,卻不知道在老百姓不是人的年代,能吃一顆槍子那是運氣,多數情況下犯人不值那一顆子彈,他們死前一般都會吃盡苦頭,紅岩之類的文學作品作為文宣材料,肯定不能寫太慘,結果現在很多二十多歲的大人還以為酷刑就是個皮鞭抽,打屁股,卻忽略了我國在漫長的冷兵器年代發展出了多少種具「觀賞性」與「趣味性」於一體的殺人方式,要多變態有多變態,比如一些高贊回答。死後有沒有地獄我不關心,但是人間確有地獄。


古希臘的一種刑罰:

把人手腳捆住,放進鏤空的金屬牛腹中,然後在牛肚子下面放一個火盆,把牛烤的通紅,裡面的人的慘叫聲從牛鼻子里出來,就像真牛在叫。


推薦《什特凡大公》《火與劍》這兩個小說,可以了解一下中世紀晚期和近代初期的東歐,有一種叫「尖樁」的酷刑


漢代以前的車裂主要還是肢解屍體,而不是直接把人拉死。


沒人提到人彘么?


聽說過檀香刑嗎

截圖來自丁香醫生的回答

截圖不全,感興趣可以移步原回答

emmmm不知道怎麼放鏈接


繩刑吧

參見高群書導演的《風聲》里,周迅飾演的顧曉夢被王志文飾演的王田香刑訊逼供的那一段。

類比到我們男性身上是不是把蛋蛋砸碎?


你看過莫言先生的《檀香刑》嗎?


最起碼這些可以最終告別這個塵世,我個人覺得冷暴力的精神折磨叫人生不如死才是最高境界!


突然想起來,現在朝鮮還有炮斃。


不是。

基本上中國古代的酷刑是超級噁心的。車裂只能算一般般的手段。


太平天國的點天燈! 把人在易燃液體中泡幾天,然後把人倒過來,從腳開始點火開始燒,一般燒到腰部才會死!


船刑

很早以前看過的書中記載,沒記錯的話應該叫船刑。

首先對犯人從頭到腳精細地測量,整個過程類似倒模。

第二,根據測量數據製作上下兩個模具,除口、臀外其餘皆密封。

第三,將犯人嚴絲合縫嵌入其中,即便指頭屈伸已為不能。

第四,喂之或強灌以各類美食,一日數次。

第五,任由犯人排泄招引蒼蠅產蛆。

最後,………


推薦閱讀:

如何看待「日本第一個未成年人被判死刑的案例 」?
注射死刑的屍體器官還能用於器官移植嗎?
注射死刑是個怎麼樣的過程?
如何看待記者對 林森浩父親在聽到兒子被判死刑後泣不成聲的連續拍照?
上海「殺妻藏屍案」檢方認同對被告人朱曉東判處死刑,你怎麼看?

TAG:歷史 | 死刑 | 冷知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