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是「猥褻兒童罪」,這個罪名能夠給出有效懲罰嗎?

本題已加入知乎圓桌 ?向兒童性侵「說不」,更多「兒童性侵」相關話題討論歡迎關注。


這個問題本身包含兩部分。首先來分析什麼是「猥褻兒童罪」。

既然要全面了解猥褻罪,那我們就扒到根上去。首先分析猥褻兒童罪在整個刑法體系中的地位。有些法律知識儲備的朋友可能會知道,刑法分總論、分論。總論中規定的是一些總則性的包括刑法的原則、刑罰的種類等等。分則才是規定具體罪名的條款。分則按照各種犯罪侵害的不同客體劃分為十章。猥褻罪列於侵害公民人身權利、民主權利罪一章中的第三節,侵害性的決定權的犯罪。緊接在強姦罪之後。

在談到「猥褻兒童罪」時重點要談兩個問題,一個是兒童的性自主權,一個是猥褻罪的行為類型。

在性自主權方面,我們都知道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的法律都對少年兒童採取了特殊保護的規定。比如我們國家猥褻兒童不要求使用強制手段,與十四周歲以下幼女發生性關係不管女孩是否自願一律按照強姦處理等等。

在這個問題上,我們冷冰冰的刑法也是會有那麼溫情那麼有人情味的一面的。張明楷老師在《嫖宿幼女罪與姦淫幼女型強姦罪的關係》一文中對幼女的性自主權論述如下:

姦淫幼女罪,是指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性交的行為。由於幼女身心發育不成熟,缺乏辨別是非的能力,不理解性行為的後果與意義,也沒有抗拒能力,因此,不論行為人採用什麼手段,也不問幼女是否願意,只要與幼女發生性交,就侵害了其性的決定權,成立姦淫幼女罪。姦淫幼女罪的成立,以行為人明知對方是或者可能是幼女為前提。

之所以刑法堅決否認幼女的性自主權,是因為幼女對性完全不懂,她們不知道性會產生什麼後果。試想如果刑法認可了女孩的性自主權,那麼猥瑣男的一塊糖果、五塊錢零花錢都可能讓一個幼女遭受一生難以磨滅的痛苦而不會被追究任何責任。所以,在保護兒童性權利的問題上,刑法扮演了一個霸道總裁的角色,說不準就不準,不服來戰!

在行為方面,所謂猥褻,是指以刺激或滿足性慾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實施的淫穢行為。刑法中一般認為的猥褻行為包括但不限於扣摸、吸吮、舌舔等非性交行為,同時也包括讓兒童為自己手淫、口淫等行為。還有一點,由於男童不在強姦罪的保護對象之中,所以,對男童實施的性交行為也會被定為猥褻兒童罪。

這裡要敲下黑板,也算一個冷知識吧。不僅僅是主動作為的猥褻兒童行為會觸犯猥褻罪,不作為也是可能犯猥褻罪的。比如一個兒童因為某種原因主動對成年人實施手淫或者其他色情行為時,成年人不能因為自己是被「性侵」的一方就想暗爽一把算了,哪一五!由於刑法否定兒童性自主權,成年人有義務阻止兒童的「性侵」行為,如果不阻止,則可能構成不作為的猥褻兒童罪!

說完罪名,我們再來看懲罰。猥褻兒童的行為輕則五年以下有期徒刑,聚眾或者當眾猥褻兒童的可能判五年以上十五年以下有期徒刑,發生幼童重傷或死亡後果的可能會觸犯故意傷害或故意殺人罪,最重可能會判處死刑。最被大家看好的化學閹割由於沒有被納入刑罰體系之中,不能實施。但是,個人認為,在兒童性侵問題上,不存在有效的懲罰。刑罰必不可少,卻不是萬能的,因為再嚴重的懲罰也只不過是損害後果發生之後的報復和泄憤而已。這種報復和泄憤只安慰了憤怒的大眾,對孩子受到的傷害卻沒有任何實際意義。

預防為先!預防為先!預防為先!


推薦閱讀:

南京南站猥褻女童事件過去一個月了,小女孩還在養父養母家庭嗎?
如何看待男教師猥褻女學生,女教師勇敢報警被迫離職事件?
《素媛》這部電影的結局是否過於理想化?

TAG:法律 | 犯罪 | 兒童保護 | 猥褻兒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