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生女(未婚)有義務給父母還貸款買房嗎?
我是獨生女(未婚),今天21,家裡最近要拆遷,拆遷款只夠市區房子首付,父母打算以後二十年的還款讓我承擔,房產證上寫我本人的名字,本人也是在一家私企上班,一月三千多一點,單身,想到自己還沒嫁人,就要還那麼多年的貸款,壓力特別大,但也考慮我媽身體不好,我爸也沒什麼錢,除了我給貸款,真的就沒什麼選擇了。所以我想問問各位能有什麼方法能幫我解決的。
這不叫義務……
名字只寫你的話,等於你父母給你出了首付,然後你自己給你自己的房子還貸,他們跟你住一塊罷了……
我覺得很合理。
獨生女,家裡又不富裕,結婚可以住男方買的房子,這房子就歸父母住……日後父母不在了,想住就住想租售都可以。
這就是最大的底氣了,以後日子過得不開心散夥總有落腳的地方。付首付
房子名字寫你的你爸媽也沒什麼錢等於,你爸媽傾盡全力為了讓你有個房子,只能做到付個首付,讓你自己還貸,房子是你的,這不叫幫你爸媽還貸,這叫你自己給自己還貸。
如果你不想要房子,可以直接跟爸媽溝通,用拆遷補償款給爸媽租房子,自己解決自己住宿問題。
可以溝通解決的問題,就不要因為這個和父母之間有什麼隔閡。有點擔當吧,那是你父母啊。你除了攬下貸款,努力變得成熟穩重點。和放著父母生活條件不顧,自己再瀟洒自由點。還有別的選擇么?還想什麼辦法?這個現實好像本就沒太大迴旋餘地吧?我的生活經歷就是,14歲父親突然發病死亡,欠了大把的銀行貸款和房貸款。家裡積蓄稀薄,母親無學歷無手藝原是鋪助父親謀生。她義無反顧的接下了沉重的壓力,還要顧我高中大學的學費。
一句想想以後二十年就感到壓力山大,就能迴避掉本就沉重灰色的生存問題?而且買房不是一個不公的事情,它可以有真的收效與作用。它可以在未來是一個踏實後盾。現在不買以後也要為這個問題更加苦惱。
想找什麼捷徑,想抱怨點什麼家庭貧苦。一點用都沒有,芸芸眾生都是這麼生存的。妹子,隱忍不息點,還是堅定的往前走吧。我覺得題主的意思是,這房子實際上是父母住的?也就是說,就算還完了貸款,就算自己再怎麼要用錢,也不能動這套房子?在題主起碼60+之前,反正這套房子她是沒什麼決策權了……
買買買。像我這種非獨生女,想要父母出首付都是不可能的事。講實在點,很多人結婚後不是也要共同承擔房貸。現在這個房子可是你一個人的。而且,收入會上漲啊。擔心什麼。
可以買。前提是,你要努力賺錢,起碼到本地平均工資加房貸這種程度。因為你這房子既不是婚前全款而且你家裡人在住。我未婚,也在供房子,房子總價不高,100萬多點,當時家裡人給了50萬首期,我自己出了20萬裝修,商業貸30公積金20,15年,剛開始每月好像5000房貸忘了應該差不多,第二年吃不消,家裡人又幫我提前還了30萬商業貸。對了,我年薪稅後20萬,剛好比本地平均工資多一倍,不用給家用。底氣不是房子那麼簡單,而是,你家裡的支持和你個人能力的綜合。家裡的支持勉強不來,自己努力一把把收入提上去吧,要是你光有房子,生活水平抗風險能力配套不上。。。。。。那不如把錢花去打扮自己提升技能上面
其實就是到底買不買房對父母來說肯定是買房有個保障,同時也是一種底氣,留個退路,但相應題主就要負擔貸款,這種情況以後會面對一個尷尬的局面,即題主以後結婚後的還貸問題,男方是否願意一起還貸。
如果不買房,則題主一家只能租房住,如果對自己理財手段有自信,這筆拆遷款可作為資金,但等以後題主要結婚,就要考慮父母的安頓問題,畢竟按照題主的描述,父母經濟情況堪憂。
你爸媽只有你一個你怕啥?不過要寫你的名字!
同獨生女,未婚,最近打算買房給爸媽,家裡的房子是當時父母單位分房,太老了附近環境也不好,工作幾年沒什麼錢,只能買小戶型兩室一廳的給他們住,估計還要申請25年的房貸才能減輕每月還款壓力。看得出來父母也想搬家,可惜經濟受限,一直不同意,但我還是想在結婚前給老兩口安置好了。題主,這麼說不是為了比較什麼,畢竟房產證上寫他們名字最後房子還是落我手裡,何況你家房產證還是寫你名字呢。父母包吃住20來年,想想現在我們只還20多年房貸最後落套房子在手裡也挺划算。關於房子問題,肯定要買,你父母也是想給你置產,如果經濟有壓力,可以適當考慮交通方便非市區地段。當然,最好的是化壓力為動力,努力工作升職加薪。畢竟父母只有一個孩子,賺錢太少供不起他們晚年幸福生活呢。
其實這個問題的題目應該可以改一下,就是~在父母幫助付首付的前提下,未婚單身獨生子女應該為自己買房背負二十年房貸嗎?
根據你的提問,就是這個意思,而不是說未婚單身獨生子女為父母買房替父母還房貸。
總的來說,如果不想讓自己~一個未婚單身獨生子女在以後二十年承受如此巨大的買房還款壓力,最好的解決方式就是不買房或者買一個地段不那麼好價格偏低的房子,這是目前最為明智也是最為經濟的方法。
但是鑒於不買房則無處安身而且老人未來可能面臨居無定所的風險(如子女不孝、父母大病等引發各種問題),所以買房是必須的。不要覺著這些可能出現的風險都是不可能的,可能總會有,誰也無法保證。
接下來你就需要和父母協商買房的地段以及價格,因為決策和後續還貸都是一起的,徵得彼此同意才是正理。
如果不能改變買房的地段和價格,而只能選擇買,那麼就只能慢慢還貸款了。
還有,就這個問題,我還想說一點,【獨生女(未婚)有義務給父母還貸款買房嗎?】,本來就是個問題。
只要經濟允許,子女為了父母生活的更好,為父母做任何的事情都是值得而且是值得被讚賞的。贍養父母本就是子女的義務,而讓父母生活安心也是子女的責任。
所以,先要端正態度,其次再談買房。
所有的困惑和爭執都只是在於經濟收入不足,已經無力撐起巨大的消費開支,所以好好工作,早日升職加薪是解決所有問題的根本解決途徑,加油。謝邀。既然房本要寫你的名字,那麼你有兩種選擇:
1、不要房子,拆遷款給父母租房子用。2、讓父母付首付,自己還房貸。自己選擇最優選項考慮到你母親身體不好,建議還是留點現金救急用更保險。京東有個可以每月可取的理財產品,年回報率4.8%,如果30萬做理財,每個月也有1000多,應該夠用於支付房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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