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韓國,要想讓朴槿惠下台得需要什麼機制和程序?


看憲法嘍。

韓國1988年2月的《?6??? ??》第65條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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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 ?? ?? ????? ?? ??? ? ????? ????.

④????? ?????? ???? ???. ???, ?? ??? ????? ???? ??? ????? ????.

意即:①總統、國務總理、國務委員、行政各部長官、憲法裁判所法官、法官、中央選舉管理委員會委員、監查院長、監查委員及其它法律規定的公務員在履行職務中違反憲法或法律時,國會可對彈劾的追訴進行議決。

②第一項規定的彈劾追訴要有國會在籍議員三分之一以上的提議,其議決要有國會在籍議員過半數贊成。但對於總統的彈劾追訴要有國會在籍議員過半數提議和國會在籍議員三分之二以上的贊成。

③受到彈劾追訴議決者行使其職權直至進行彈劾審判為止。

④彈劾決定僅限於公職的罷免。但民事或刑事責任並不因此而免除。

然後送交韓國憲法法院。憲法法院共9名法官,全部由總統任命。其中3人從國會提名人選中任命,3人從大法院院長提名人選中任命,3人由從總統提名人選中任命。審判時必須有7名以上法官出席方有效力。相對普通的案件(到了這個級別其實都不是一般案件)一般出席的半數法官贊成就能通過。但涉及彈劾案就看下面規定了。

憲法第113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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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 ???? ???? ????? ??? ?? ??, ????? ????? ?? ??? ??? ? ??.

③?????? ??? ?? ?? ??? ??? ??? ???.

意即:

①憲法裁判所作出法律違憲決定、彈劾決定、政黨解散決定或憲法訴願承認決定時,應經6人以上審判官的贊成。

②憲法裁判所在不抵觸法律的範圍內可制定審判相關程序、內部規律和有關事務處理的規則。

③憲法裁判所的組織、運營及其它必要事項由法律來規定。

簡而言之,假如朴槿惠不辭職,則彈劾分三步:一是需要有二分之一的國會議員提出彈劾案。二是三分之二的議員贊成彈劾案,然後送交憲法法院。三是6名以上法官贊成,朴槿惠就下崗了。

不過朴槿惠的新世界黨雖然不是國會多數,但也佔據300席中的120席,只要黨內不出現問題,彈劾案基本在第二關就攔住了。


作者:局勢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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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知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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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打朴槿惠的閨蜜門這事鬧出來之後,韓國人從此多了一項周末集體活動,那就是舉行集會抗議抗議自家政府。上周六的聚集人數達到上百萬之多,還抬著一口棺材,你說這大冷天的這麼多人呆在一起多不容易,看來是鐵了心要讓朴槿惠阿姨下台才肯罷休。假如一直這樣的耗下去的話,說不定關於朴槿惠的彈劾議案真會出現。所以為了應對這種可能性,為了出現這種情況時方便大家搞清楚這裡面的規矩,我們今天未雨綢繆地先聊一下韓國總統的彈劾流程,看看究竟該如何合理合法地讓朴槿惠失去工作。

(韓國百萬人的集會抗議)

總統是一個國家的元首,同時也是這個國家的行政首腦,是有非常大權力的,比如可以任命政府官員,可以統帥全國的軍隊,可以和其它國家締結友好關係,可以批准一些條約的生效,還可以任命和派遣外交官員,以及向國會提出議案等等,作為韓國總統的朴槿惠當然也有這些權力。由於位高權重,總統必然會受到更多的監督,假如犯了大錯也必須要有辦法懲罰她甚至解除她的職務。當然一國元首的辭退肯定不像普通公務員一樣說免職就能免職,總統的免職過程要複雜得多,這個免掉總統的流程就是彈劾。彈劾其實並不是給總統量身定製的,它適用於很多的政府高級官員。高級官員一般犯了錯會被總統免職或自己辭職,所以針對他們的彈劾很少發生,但也不排除出了事自己呆辦公室不走,總統也沒權力或不想解除他職務的情況,這種時候反對者就可以咬牙切齒地說,你自己不願意走是吧,那咱們按老規矩辦事,這個老規矩就彈劾。

(標語上寫著:朴槿惠下台)

在全世界很多國家,彈劾的發起人永遠是國會的議員,韓國也不例外。也就是說只有韓國國會那300個人中的其中一個才可以發起對朴槿惠的彈劾,其他人比如站街上抗議的群眾們是沒這個權力的,他們忍著寒冷挨著餓甚至被警察拿水龍頭噴,唯一的目的就是為了施加壓力讓某個政黨的議員發起彈劾。大多數國家的國會都是兩院制,比如美國是參議院和眾議院,俄羅斯是聯邦委員會和國家杜馬,英國就是上議院和下議院,日本也是參議院和眾議院,再多我們就不舉例了。不過為了增加互動性,我們在此提出一個問題,請問我們國家的國會是哪個機構呢?答案我們結尾公布。兩院制的議會彈劾總統時,總是從下議院到上議院再到特別法院這樣層層審批層層投票最後做出結果,有一個環節不通過這事就停了。但韓國的國會是一院制,沒有上下院之分,所以當有議員提出要彈劾朴槿惠時,首先要搞一個非正式的半數通過才行,具體就是這個發起人憑本事從這300個議員里找出至少150個人簽字支持,業內管這個叫簡單半數通過。這個事情有時很難有時容易,當發起人所在的黨派在議會佔領半數以上席位時,那就比較容易了,召集黨內同志簽字就可以;但是如果沒有佔據多數席位,那這事就不那麼好辦了,除非被彈劾的人的確幹了引起眾怒的事情。發起彈劾一般都比較謹慎,因為這事一旦啟動,後續的影響都非常大,結果也未知,一旦搞砸了丟人不說還樹立了政敵,甚至給自己的政黨帶來麻煩,所以目前彈劾韓國總統的呼籲聲很高,但韓國反對黨和在野黨都沒有輕舉妄動發起對朴槿惠的彈劾。

(標語內容還是朴槿惠下台)

當發起人籌集了一半以上的簽名後,這個彈劾案就可以正式提交到國會了。這時候國會需要在24小時之內開會來進行表決得出結果,超過24小時沒結果就自動失效,這說明有議員對此事不關心不願意參加,得不到大部分人的支持,自然沒必要往下走。這個表決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人通過,也就說,韓國國會的300個議員里需要有200個人舉手同意彈劾朴槿惠,認為她應該被辭退回家,這個彈劾案才能繼續往上走。目前朴槿惠所在的新國家黨在國會佔據著122個席位,而最大的反對黨大民主黨佔據著123個席位,這就意味著這個彈劾案如果指望國會通過的話,不但所有在野黨的議員要同意,而且朴槿惠自己黨內同志也要至少有22個站出來反對她。一般這個環節是最難的,假如有至少22個新國家黨成員投了贊成票,那就說明朴槿惠的所作所為實在不得人心,連自己黨內同志也看不下去了;或者黨內同志覺得因為總統這事本黨支持率持續下跌,不得不犧牲朴槿惠來止跌。一般自己黨內同志發起彈劾或同意彈劾自己人的情況極少發生,政客也是有行業底線的嘛。假如此彈劾案從國會通過,那麼下一步這個案子就要提交到憲法法院進行最後的審理了。

(最拉風的莫過於這個棺材和送葬隊伍)

需要插播一下的是,一旦這個彈劾案通過了國會的表決,那麼從那一刻開始,朴槿惠就不能再做總統了,因為總統這時候就好比一個犯罪嫌疑人,需要把權力和工作暫時交接給總理,自己呢在家休長假不得外出,將來是繼續做總統還是做老百姓,就看憲法法院的裁定結果了。

憲法法院是一個比較特殊的法院,很多資本主義國家都有這樣一個法院,這個法院規格很高只辦大案專案專辦。辦什麼案呢,比如裁定對總統或政府高官的彈劾案,決定是不是要解散某個政黨,審查國會要通過的法案是不是跟憲法有衝突,或者解決國家機關之間、地方政府之間的糾紛等等,總之憲法法院只管涉及到法律層面的大事,涉案人員要麼是政府要麼是朝中大員,普通吃瓜群眾是享受不到的。憲法法院規模不大,法官只有9人,而且法官都是總統指派的,不過為了防止總統指派親信,這9個人中有3個人由總統提名,有3個人必須由國會提名,還有3人必須由最高法院大法官提名。也就是說掌管立法、行政、司法的三個部門各指派3人,達到一種相互制約的平衡。在此我們再提出一個問題,各位同學認真思考一下,從這個憲法法院的工作性質來看,它相當於我們的什麼機構呢?答案我們依舊在最後公布。

(棺材的頂部標語為朴槿惠下台)

當這個規模不大但權力很大的憲法法院接到對朴槿惠的彈劾議案時,他們可不是9個人湊一起投個票那麼簡單的事。我們普通人到法院起訴一個人,法院也是有嚴格的流程根據法律來處理,引經據典有理有據告訴被告人為什麼要這麼判。憲法法院審理總統的彈劾案當然就更嚴謹了,不然為何給總統彈劾案6個月的審理時間呢!這些法官和他們的工作人員要針對彈劾案中提到的總統的瀆職行為進行調查取證,然後嚴格地跟憲法和相關的法律進行比較論證看是否真得違法,整個論證完畢後開庭審理公布最終結果,這個結果由9名法官投票產生,需要至少6名贊成,彈劾議案才能最終通過生效。

如果憲法法院通過了對朴槿惠的彈劾議案,那麼停職在家的朴槿惠就徹底從總統變成了路人,那麼這時候代理朝政的韓國總理也是不會變成總統的,國會要舉行新的總統選舉,在60天內重新選個總統出來;而與此不同的是,其它國家總統被彈劾後一般是副總統轉正,干到任期結束,比如現在的巴西。假如憲法法院沒有通過對朴槿惠的彈劾案,那麼朴槿惠長假結束,恢復一切職務繼續回青瓦台干總統,之前彈劾他的議員及其政黨就多少有點尷尬了,這抬頭不見低頭見的。不過介於朴槿惠的任期還剩下1年零1個月,假如即便發起了彈劾,如果憲法法院那邊拖個半年的話,那麼朴槿惠即使被彈劾下台,也相當於提前幾個月結束任期而已,損失不算嚴重,就是結束的不體面而已!

(棺材的正面寫著「青瓦台」)

韓國歷史上唯一被彈劾過的總統叫盧武鉉,他是一位出身草根比較勵志的總統。他在自己任期的第2年因為選舉資金腐敗問題被反對黨發起了彈劾,而深層次的原因也是因為韓國經濟不好,他的各項政策效果不佳引起各方不滿。彈劾案最終因為憲法法院沒有通過而失敗,所以他得以干到了2008年任期結束。但卸任後第二年又因為受賄問題被調查,他選擇跳崖身亡結束了被繼續調查,算是保全了個人聲譽。

最後我們公布一下那兩個問題的答案。我國的國會是什麼呢?當然我們是沒有國會這麼一個機構的,如果根據國會可以立法的職能來判斷,那就是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了,所以我們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相當於西方國家的國會。另外我國沒有憲法法院這個單位,但是繼續根據職能判斷,有權力根據是否違法違規任免朝廷大員的那個機構這兩年因為反腐打老虎的原因經常出現在媒體上,這個機構就是全國人大常委會。你答對了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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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眾號:局勢很簡單(talkforeasy)


只剩個位數的支持率還能賴著不走,真民主


美國爸爸說不行


按照韓國法,按照公職的法,當然國會的彈劾權也很重要。


發過來就是的那份感覺是大家發給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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