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政府不會阻止優步滴滴合併,以防止價格壟斷?

rt感覺乘客司機都會損失各自的利益。


價格壟斷的大公司才好管理,才好分股份,搞合伙人制度,識得唔識得啊?


以下轉載自金融之家

滴滴UBER都姓柳

滴滴/UBER/柳青/金融之家 2016-08-02 09:30

我還是覺得在資本層面上Uber領先那麼一點點,因為Uber最新一輪的投資方是沙特主權基金,投了35億美元。滴滴和Uber一樣,股東裡面都有來自美國的錢,日本的錢,老歐洲的錢,新加坡的錢,中國的錢,唯獨少了來自海灣石油土豪的錢。 滴滴收購Uber中國之後,柳青和程維在公開信里驕傲地宣稱,他們成為了唯一一家同時獲得百度、阿里巴巴和騰訊投資的互聯網公司。 在經過大約七輪融資和兩次驚天動地的合併之後,這家公司的股權結構已經非常複雜。

今天,滴滴的天使投資人王剛還在朋友圈裡Po出了一張聊天記錄,顯示滴滴CEO程維在一個命名為滴滴股東的群里宣布收購Uber中國,這個群里有45人,應該包括了最核心的滴滴股東。

但是說出來你們可能都不信,滴滴出行的完整股東名單現在已經一張A4紙都打不完了。而且這還不包括通過各種專項基金和信託進來的散戶。

滴滴和快的合併幾乎是按照一比一的比例完成的。天使投資人分別上王剛個人和阿米巴,A輪分別是金沙江和經緯創投,B輪分別是騰訊和阿里巴巴。到了C輪,中信產業基金和環球老虎基金接盤,騰訊阿里追加投資。D輪的時候軟銀、DST、淡馬錫這些Deep Poket進場。

一般來說,大部分的創業公司到這一步就該準備IPO了,DST、軟銀、老虎環球基金、淡馬錫這些名字每一個都意味著上岸。

但是打車在阿里巴巴和騰訊爭奪支付入口的時候被賦予了更大的意義,所以已經是阿里騰訊拖著自己的投資人軟銀、DST一起投入這場曠日持久的補貼大戰。

一直到2015年上半年,滴滴快的應該來說都是姓馬的,因為馬化騰還是馬雲還是一個姓,最後雙方以接近一比一的比例換股合併,阿里巴巴和騰訊在新公司的股份比例都被稀釋到20%以下。

滴滴和快的合併之後的第一輪融資在去年下半年,融資額從20億美元追加到30亦,估值從120億美元漲到165億美元。

這一輪融資中國家隊大規模進場,平安、招行、民航、中信、中金甲子、北汽集團、還有上海國資委背景的賽領資本。

這輪融資之後,雖然騰訊仍然還是最大的外部股東,但是股份已經被稀釋到10%出頭,而整個公司管理層包括員工持股計劃加在一起股份已經不到20%。

這一階段也有不少老股東套現,一些參與了滴滴出行融資的機構開始發起了專項基金或者信託理財計劃,向個體投資人開放了滴滴出行的股權投資,起投金額100萬到500萬不等,有些份額還被眾籌網站拿出來當噱頭,數千名土豪散戶成了滴滴的股東。

今年上半年開始,滴滴出行開始按照250億美元的估值進行融資,6月份塵埃落定,這輪融資的過程也是《網路預約出租汽車經營服務管理暫行辦法》徵求意見最終定稿的過程。最終迎來網約車合法化的結果也是波瀾不驚。

最終估值傳聞是280億美元。累積融資金額73億美元,其中包括45億美元的股權融資、招行牽頭的25億美元的銀行團貸款還有中國人壽的3億美元借款。

股權部分蘋果投了10億美元,中國人壽投了6億美元,阿里和螞蟻金服投了4億美元,這就佔了一半。

雖然阿里巴巴和螞蟻金服在這一階段投資了4億美元確保滴滴打車用高德地圖替換原有的騰訊地圖,但是這輪融資之後,滴滴出行應該已經沒有兩位數股份的外部股東了,管理層的股份算起來也將將超過10%。

到收購Uber中國的時候,Uber中國作價大約70億美元,換了滴滴20%的經濟權益,其中百度為首的中國投資人佔2.3%,Uber全球佔17.7%。但是這只是經濟權益,真正享受完整權益的股權,只能按照3比1的比例換算成5.89%。

到此為止,國內BAT三巨頭、各路國家隊、跨國資本掮客,美國上市公司市值最高的蘋果,未上市公司估值最高的Uber,還有數千土豪,成為了滴滴打車的股東。

雨露均沾,沒有誰一家獨大,這個股權結構,基本可以反映當下中國的社會架構。

現在Uber全球估值680億美元,滴滴出行估值350億美元,也和G2兩國的GDP對比驚人吻合。

所以很多人說,柳青和程維的公開信說「雙方是偉大對手、史詩對決」。很多評論說,至少在資本層面,滴滴現在已經是和Uber相同量級的公司。

但是我還是覺得在資本層面上Uber領先那麼一點點,因為Uber最新一輪的投資方是沙特主權基金,投了35億美元。

滴滴和Uber一樣,股東裡面都有來自美國的錢,日本的錢,老歐洲的錢,新加坡的錢,中國的錢,唯獨少了來自海灣石油土豪的錢。

讀者可能會問這能說明什麼。我想說的很簡單,就是和Uber相比, 「滴滴打車還不清真。」


政府認同的壟斷 是好的壟斷、

政府不認同的自由競爭 是壞的自由競爭

中國特色的市場經濟,得植根於中國國情

反壟斷法,選擇性使用就好,多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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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真實的原因,是在於產業,產品和服務的多樣性,經濟的開放性,

使得某個廠家的壟斷帶來的損害消費富力的嚴重程度顯著下降了,

當然,處於其他目的的反壟斷調查就不是國內專利了,到處都一樣,,,,,


uber收購滴滴可能會阻止,滴滴收購優步,反壟斷法自然就不存在。


蟹妖。業餘。

好象從各方面看,都不擔心這個壟斷。

從社會商業、司法大環境看,我們國家各方面明顯還沒有成熟到較精細地控制壟斷的程度,有更多更大更迫切的問題需要解決。也有客觀上壟斷性更強更要命的領域,我們也還放手不管哩。

就這個行業而言,它還形成不了壟斷暴利,實際上它正在打破出租行業的壟斷,還在多多少少讓利補貼給消費者。

綜上,從各方面看,彷彿還都不到時候。


在出現網約車之前,你知道開計程車公司需要多少錢嗎?知道一輛計程車牌照值多少錢嗎?我是外行,但聽計程車司機說一個牌子大概值50萬。

開一個小出租公司都這麼費事費力,開一個全國性的計程車公司你能想像嗎?能想像政府會允許嗎?

但就是有那麼幾家敢於砸多少億在政府從未說過允許的情況下就去做!

而且政策出來了,允許。

說明他們是極具眼光的「先知」!

別的不說了,他們不掙錢誰掙錢?!

我要是也有先知的法力,就去算算明天哪只股票會漲,賺點小錢。可惜我沒有,但是別人有沒有啊?


我國對反壟斷不太重視。我們當下追求規模經濟,在消費領域的壟斷和價格壟斷,都是次要矛盾。

至於說營運車輛運營過程中的壟斷和價格壟斷,那不是一種都這樣做的嗎?


是什麼讓題主有一種我國反對並致力於治理價格壟斷的錯覺的?

小到電信通訊,大到房價醫藥,哪個不是價格壟斷?只要有稅收,大丈夫。


大家不知道。滴滴已經姓趙咯…


對政府來說,以前是從兩個口袋裡掏錢,現在兩家合併,改成從一個口袋裡掏錢,錢又沒變少,還更加方便了,為什麼要反對?

至於乘客的利益,「自己的問題自己解決,不要麻煩別人」,連小學生都懂的道理,莫不成還要政府來教你?


領導不需要打車。就噶


還有神州專車,易到。


也就一個月,這一個月讓太多人感受到了坐車貴了,讓司機師傅們知道了收入低了。相信新政實施方案出台了,一切都會規範了,也不存在什麼抱怨了,定好怎樣就怎樣。方便,快捷,實惠,穩定,還是最關鍵,個人認為分時租賃並不能馬上代替網約車,趨勢還是讓道路上的車盡量少增加,個人出行不那麼堵,能就業的人更多。要是拼車方案能調整個不那麼費勁的,就好了,可惜這些都不是我能明白的事,還是先觀望吧。


壟斷?滴滴優步合併叫壟斷?你要搞清楚,壟斷的前提是界定市場範圍,在計程車市場上滴滴優步有壟斷地位還是計程車公司有壟斷地位?繼續探討,請問如果考察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滴滴優步有什麼壟斷地位?公交,地鐵,公共自行車都不算了?

所謂壟斷,根本就是個偽命題,只要國家不設置行政壟斷門檻,任何所謂壟斷都會最終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美國標準石油被拆分之前,油價最低,微軟合併了ie在系統中,也沒有任何消費者受損。

騰訊壟斷嗎?手機簡訊不是即時溝通軟體嗎?最高法的明智,豈是爾等能看懂的!


滴滴出行部分股東名單:平安、招行、民航、中信、中金甲子、北汽集團、賽領資本(上海國資委)

哪裡壟斷了?


因為壟斷是暴利的根源,企業能賺到大錢,國家也能有高的稅收,雙贏的局面。


滴滴優步天天打價格戰,受傷的是誰?是計程車。

計程車受傷之後,想的不是提升服務質量,降低價格,而是罷工,堵路,拉橫幅,打人等等。

這讓維穩第一的政府相當頭痛。

所以你們可能想不到,分別約談滴滴和優步禁止他們的營銷行為也是維穩部門的工作之一。

而現在,這個麻煩的源頭沒有了,政府開心還來不及,有什麼理由反對?

至於壟斷,就算壟斷了,也損害不到趙家人的利益嘛。


回答這個問題首先要搞清楚一個基本概念,就是什麼叫壟斷?根據教科書上的定義,壟斷的基本原因是進入障礙,也就是說,壟斷廠商能在其市場上保持唯一
賣者的地位,是因為其它企業不能進入市場並與之競爭。從這一點上判斷,滴滴和優步合併並沒有阻止其他企業進入這個市場,現在還有神州專車、易到用車等企
業。

此外,如果滴滴和優步合併可能涉及壟斷,我覺得他們的法務部門比誰都會清楚後果,他們沒有進行集中申報就說明涉嫌壟斷的可能性很小。大家想想,如果沒有申報,最後被商務部查出來可能面臨巨額罰款。

什麼是「經營者集中」呢?按照我國《發壟斷法》的規定,經營者之間合併,或者取得其他經營者的控制權、影響力就是經營者集中。

《真話財經》最近就這個問題採訪過一個很著名的反壟斷律師,他說:「判斷一項經營者集中是否存在關鍵是看集中方是否存在業務交叉(橫向重疊或者縱向關聯),如果不存在交叉其中一方所佔的市場份額再大也不會被認定為經營者集中。」

另外,參與集中的所有經營者上一會計年度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其中至少兩個經營者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都需要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滴滴和優步很大一部分收入其實都被司機拿走了,前兩年他們都是補貼的,所以基本上應該沒有營收。

最後一點,用經驗來判斷,滴滴和優步合併不會是壟斷。從2008年8月1日《反壟斷法》生效至今,商務部一共受理審查了864個申報。其中838無條件批准、24個有條件批准、2個沒被批准,因此該案不被通過的概率很小。


滴滴收購Uber中國到底是壟斷嗎?

8月1日下午,滴滴與Uber全球達成戰略協議,收購優步中國品牌的消息被證實。彼時,圍觀的人群中瀰漫著這樣幾種心情:驚訝、竊喜、恐懼、擔憂。

  • 不明真相的吃西瓜群眾聽到這個消息後,第一反應是有些吃驚,愚人節嗎?以後的補貼是要暫停的節奏嗎?

  • 易到、神州們看到消息後,你們以為他們是恐慌嗎,no no no,他們的心情是竊喜,就像去年,滴滴和快遞合併後,才使得優步迅速崛起,因為那個去爭第二的人,往往能和第一相提並論,哪怕是再小的企業。就如當年的蒙牛和伊利···

  • 計程車主們看到消息後,先是一個破口大罵,接著油然而生的是一種恐懼,因為出租者和網約車是兩個世界,一個世界近乎壟斷的迅速發展將會是另一個世界的災難。滴滴佔據超過80%的專車份額,而Uber中國之前也對外宣布擁有30%的專車市場份額,如今兩者合併,毫無疑問中國的專車市場會誕生一個新的巨無霸。

  • 而優步與滴滴,即使作為故事的主角,他們面對此次聯姻,對未來的世界難免會有所擔憂,有關部門的態度會如何?這樣是否真能一勞永逸地止息「補貼大戰」?這會否影響滴滴將來的海外擴張呢?

官方發聲,未申報的不得實施兼并

昨日(8月2日),對於市場關注的滴滴出行收購優步中國一事,昨日商務部發正式回應稱,目前尚未收到滴滴和優步中國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兼并,不申報的話,往下走不了。

是的,這樣的態度很官方,因為從國情出發,加上反壟斷法的阻礙,他們的合併是需要經歷一些坎坷的。但也沒有表現出太絕對的態度,申報是必須的,先申報了,接下來的事情就好說。

當然,滴滴和優步更明白這條路將面臨的阻礙,所以選擇了恰到好處的時機,就在上周,交通運輸部剛剛公布的:網約車的合法地位得到確認、私家車可以有條件從事專車運營。到這周一,滴滴和優步中國合併的消息火速傳開。

寬鬆的政策是易到、神州、滴滴、快的們多年奮力爭取的成果,更重要的原因是政府希望在可管可控的前提下刺激內需、增加就業。所以,網約車的確創造了需求,讓數以百萬計的司機持續獲得收入,不僅不能「一棍子打死」還要在適當的時機、以適當的方式給予扶持。但是對於巨頭的合併,應該如何引導?真的會形成壟斷嗎?

對於壟斷的擔憂,是多慮的

從市場份額上看,太有壟斷的跡象,根據第三方數據研究機構中國IT研究中心(CNIT-Research)發布的《2016年Q1中國專車市場研究報告》,今年一季度,專車市場內滴滴專車以85.3%的訂單市場份額居行業之首,優步和易到用車分別以7.8%、3.3%位列二、三位。滴滴優步中國合併後,將佔據93.1%的市場份額。

但是從滴滴的回應可以看出,壟斷目前是不存在的:「我們認為,目前滴滴和優步中國均未實現盈利,且優步中國在上一個會計年度營業額沒有達到申報標準」。

是的,人家未實現盈利何談壟斷?從目前已經公開的數據來看,滴滴與Uber中國的合併案尚未達到審批標準:滴滴2015年在華凈收入超過60億元人民幣,超過所有經營者在華收入的申報標準20億元;但Uber中國2015年會計年度凈收入卻不足4億元。根據一份2015年7月傳出的有關Uber中國的財務報表顯示,該公司2016年預計凈收入為2.56億美元,但2015年預計凈收入為負數。

經營者集中是否需要反壟斷申報參考的正是併購的上一會計年度數據,很明顯從收益來看滴滴與Uber中國的合併案並不須申報反壟斷審查。但《國務院關於經營者集中申報標準的規定》第四條也規定,經營者集中未達申報標準,但按照規定程序收集的事實和證據表明該經營者集中具有或者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競爭效果的,國務院商務主管部門應當依法進行調查。

所以官方發聲滴滴和優步中國需要進行相關交易的經營者集中申報,未申報的不得實施兼并,不申報的話,往下走不了。

總之,現在談壟斷可能還為時尚早,整個出行市場遠遠還遠未達到壟斷的能力,但是合併之後將來的發展軌跡,還是需要考慮如何管控在可控範圍內,就像「新美大」出世、滴滴快的合體一樣,合併背後最關鍵的推手是資本,資本永遠是利益至上、唯利是圖的。缺乏必要的競爭、制衡因素,市場和服務將不受控制。不過在滴滴收購Uber之後,這反而對市場上的其他玩家來說是一個機遇。正如當初的視頻領域的老大優酷和老二土豆合併之後,它們不僅沒有順利的實現壟斷市場,反而由於移動視頻的爆發,導致視頻市場從此進入愛奇藝、騰訊視頻、合一集團三國鼎立的格局。

對於今後市場格局的的發展,我們還是靜觀其變吧!

作者:張小曼,本文為互聯網新鮮事(webtech)原創內容,轉載和白名單事宜,請聯繫微信號:zhusk888,備註轉載加入白名單群。

最新爆文:

【1】滴滴和Uber 合併,熱點營銷借勢杜蕾斯依然最沒節操啊~~

【2】沒總統!沒錢!沒安全!里約奧運會被封史上「最搓」奧運會...

【3】又故障?! 假如沒了微信,你我將會怎樣?


一、行業劃分不明確,不一定能構成壟斷

二、反壟斷法里還有一條是國務院批准的合併可以(大概這意思)

三、國家鼓勵的業務可適度放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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