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下部分動物保護人士的極端行為到底是保護還是侵害?

事件1. 2011年4月15日,狗保護極端分子安先生和志願者將一輛載有520隻狗的運狗車在高速速路上高速行駛過程中被強行「別緻路中間」,最後被攔截,造成「高速公路進出口均已封閉並拉起警戒線。」

事件2. 抗議書貼滿狗肉店   中新浙江網1月11日電(記者趙言民 實習生 蓋幸福) 繼去年11月16日眾多市民到海鮮市場一宰狗店抗議後,今天上午,又有十餘名愛狗人士堵住匡山小區的「趙家狗肉」店,隨後記者採訪了狗肉店店主,他一口否認有當街殺狗的行為,並稱所殺的狗都是自己養的。當記者問其是否有衛生許可證和動物檢疫證明時,店主稱:「殺自己養的狗,混口飯吃,還需要什麼證明?」

事件3. 據媒體報道,6月17日下午,近百名動物保護者來到方記貓肉丸店,抗議方記貓肉丸店當街宰殺貓咪,彙集起來的保護者在店門前手舉自製宣傳牌,向過路行人發放宣傳單,倡導市民「抵制不良飲食觀念、拒絕吃貓狗肉」、「愛護動物,尊重生命」、「關愛生命,做文明都市人」。據當時在場的記者描述,「激動的愛貓者們曾一度衝進貓肉丸店」,活動期間,很多路人、附近居民包括小學生駐足觀看。

事件4. 大慶市人力車夫被逼向死狗下跪   據新華社專電近日,黑龍江省大慶市一位人力三輪車夫在躲避車輛時,不慎將一隻跟隨主人散步的寵物狗軋死。狗的主人竟然逼迫三輪車夫當眾給死去的狗磕了三個頭,又向車夫索要了200元錢。(竟然發生在我的家鄉~丟臉)

事件5. 5月10日,因流浪狗嚇到自己的孩子,烏魯木齊的王先生一氣之下將狗嘴打歪。11日,王先生遭到人肉搜索,妻子接到500多個恐嚇電話,孩子也被嚇得驚醒大哭,更有甚者爬上王先生的車頂狂跺。12日,王先生就過激行為向愛狗人士道歉,並答應支付1萬元給狗治病。

我討論的不是保護的對與錯,是當下這種極端行為,砸日本車4S店傷害的中國人,然後去日本旅遊了~~~喊著腐敗分子滾出中國,其實自己也在占著小便宜~~~

以上所選例子是近年來部分愛狗人士的保護動物的極端行為。

這個現象到底是在保護還是在破壞?是誰在縱容?難道這種危害不應該制裁?保護動物我同意,但是當人文或博愛進行到這種狀況,我們該怎麼辦?人肉搜索到底是誰提出的,難道這個危害你們都不害怕么?就在那裡冷眼旁觀么?

我想問的是,對法律的衝擊者為什麼還在自由?~

我想問的是,正大光明的違法,哪怕你的危害還比較小,就是你開始的權利?!

我要問的是,是什麼原因引起的近年來我們看見了越來越多的偏激,越來越多的盲從,哪怕走向違法也無畏?!

當下法制社會,不要告訴我還有不懂法的~可以說如果把憲法,刑法等倒背如流,那是扯淡,但是這麼基礎的法律知識有誰不懂?

那麼造成這種現象的原因!對這種小規模小範圍的違法事件是否應該縱容?我們是不是已經感到了威脅?

所以在我的問題里的回答,請盡量避開這個偏激的保護動物話題,我們應該發掘的是其背後的種種

歡迎大家深層次發掘,謝謝,請把你看們看到的威脅都列舉出來~然後表達你的觀點

對於認真回答者,感激不盡(^O^)(^O^)


好了,題主已經把題目改了

不知道那些極端人士什麼時候改呢?

都不說他們,以前在西安,公安局規定遛狗要帶鏈子的,有幾個做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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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組織要想獲得認同很難,獲得反對卻很簡單,有那麼幾坨屎就夠了

這些極端人士就是那幾坨

比如說,你看題主題目,「動物保護人士」前面是沒有「部分」二字的


我在另外一個類似的問題寫過答案,這群人是打著愛狗名義踐踏法律侵犯人權的的暴徒。

這個題目有點意思,當下動物保護人士的極端行為到底是保護還是侵害。

首先我們來明確幾個定義。動物保護人士,我們可以理解為,關愛動物,主張保護動物的人。

這是一個值得肯定的群體,所有的生命都需要得到應有的尊重。這同樣也是一種愛,也是人類道德發展的一個很好的趨勢。我們可以看到國家也出台法律來保護珍稀動物,野生動物,當然更多是出於生態保護的目的。這個見仁見智,至少我是這麼理解的。

我們再分析一下,什麼是人類。人類是目前世界上處於統治地位的生物,屬於靈長類動物,具有極高的智慧和精神文明。所以人類也是動物,只不過是高等動物,與其他的動物在生命上並沒有本質的區別。

從人類對待動物態度的發展史來看,從捕獵動物以獲得肉食,再到馴化動物來幫助人類以及飼養動物,直到現在,出現了保護動物的組織。是因為隨著社會生產力的發展,社會道德體系也在不斷地改變,這也是一種價值觀的轉變。對於動物保護主義者,基本上可以分為三種,一種是因為可愛而去愛,一種是因為價值觀而去愛,一種是為了保護生態環境。

第一種是覺得動物很可愛,很喜歡動物,和動物相處會得到心理上的滿足,同時看見動物受到傷害會產生移情從而出現同情心理。

第二種是因為價值觀,眾生平等,人和動物都是生命都值得尊重。佛有捨生飼虎,正是很好的例子。

第三種是出於生態保護的觀念而去保護動物。

這三種並不存在衝突關係,一個人有其一,或者二者,三者都有,並行不悖。

但是這裡有一個很有意思的地方是,愛護動物並非是人的一種本能,同樣也在過去的一兩千年里並非是一種主流的價值觀,而是社會道德發展的產物。這個為了避免爭論我就不做太多的解釋了。

其實題目中的極端行為也給這個問題定性了,都極端了,肯定是損害到他人的利益了,不然怎麼能叫極端呢。所以我個人認為極端的動物保護行為其實對於動物保護本身就是一種傷害。

益處是可以警醒世人,同時宣揚動物保護理念,但是會產生極大的不良影響從而使得整個群體的名譽和形象受到損傷。損益比較是完全划不來的事情。

這裡我們看看世界上幾個著名動物保護組織是幹什麼的:

1,世界動物保護協會30餘年來長期致力於動物保護事業。我們活躍在全球50多個國家,積極加強和推動動物保護的觀念和實踐。國際上,我們憑藉在聯合國的全面咨商地位,確保將動物保護納入全球亟需解決的議題之中,致力於在全球範圍內終止動物虐待,向世界說明保護動物就是保護人類。

2,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IFAW)致力於在全球範圍內通過減少商業剝削和野生動物交易, 保護動物棲息地及救助陷於危機和苦難中的動物來提高野生與伴侶動物的福利;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積極尋求途徑,喚起公眾參與,制止對動物的殘酷虐待,推動政府機構制定使人與動物和諧共處的動物福利和保護政策。

3,國際愛護動物基金會以宣揚公平,仁慈對待一切動物為宗旨。改善動物的生存環境,保護瀕臨滅絕的種群,杜絕對動物的殘暴虐待,倡導對所有生命的尊重和愛護

發現又一個有趣的地方沒有?1,保護動物就是保護人類。2,使人和動物和諧共處。3,倡導對所有生命的尊重和愛護。

這裡其實我還是想談樸素正義觀,得其所應得。動物沒有做錯事,人去傷害它,動物得其所不應得了,所以要去保護它,尊重它。但是如果動物損害了人的利益,那麼它也是要受到懲罰,得其所應得。動物追著咬人,警察肯定要打死他,因為它損害到人的利益了。這個時候再提什麼動物保護不是扯淡么。所以我們可以這麼認知,所有的生命都值得尊重,人是強者,但是強者不應無故去欺凌,踐踏,傷害弱者,應當對其進行適當的保護。而且保護動物同時對人類也是一種保護。這才是動物保護組織的意圖。

而這裡的極端保護者,不分青紅皂白,認為只要有人傷害動物這個人就是沒有愛的人,就應該受到懲罰,這種邏輯恕我不能接受。

法律是道德的底線,而不能為了所謂的道德而去踐踏法律。

如果一個人無緣無故,看到街上一隻流浪狗 ,上去踢它打它,他是不對的,因為這隻動物得其所不應得了。如果一個人被狗咬了,把這隻狗打死了,我們認為這隻狗其實是應該受到懲罰的,但是罪不至死。

這個時候一個有趣的事情又發生了,就是題主所說的這次事件,因為孩子被狗威脅到了安全,男主打了狗一頓,然後被一群打著愛狗名義的人光明正大的違法法律侵犯名譽權隱私權等等法律賦予人的權利,施行公眾暴力。我只能說這是一群暴徒。因為他們其實根本就不是愛動物,如果真的愛動物,你是不是應該懂得尊重所有的生命,尊重它們的權利?你為了動物,去傷害人,本來就是人類所不能認可的事情。可是他們恰恰這麼做了,為什麼?

1,這麼做可以顯示自己道德高尚,站在道德制高點指責他人本來就是一種很「爽」的事情。

2.,可以發泄自己的戾氣

他們不配被稱為動物保護人士。他們以侵犯人的權利為代價去施行所謂的動物保護,本就是一種不正當的違法行為。他們的行為會影響到真正的動物保護群體的公眾形象,對於動物保護行為恰恰是一種莫大的傷害。


請諸位明確一點,他們不是動物保護人士,他們只是「寵物」保護人士。他們的所作所為,就是侵害:侵害了正常的動物保護人士所做的努力,依靠嘩眾取寵的方式吸引了大眾的目光;而真正需要被保護的動物,則卻沒有辦法引起相同的注意。

雖說沒有真正的蘇格蘭人,但是描述里這群人根本不是真正的動物保護人士。他們只保護自己喜歡的動物,雖然保護自己喜歡的動物的確無可厚非,但是他們卻使用了不正當的方式。他們只在乎可不可愛,只在乎能不能吸引捐助,更有甚者就是在利用同情心來賺錢。他們所保護的動物,並不是真正意義上的保護動物。

而正常的動物保護人士一點也不極端,或者說根本沒地方可以去極端。那些岌岌可危需要被我們所關注的動物,卻沒有辦法得到幫助。

今天剛去給我家麝香龜看了看病,由此想說幾句。

不知道知乎上有多少人是和我一樣的兩爬(兩棲以及爬行動物)愛好者?

可能對於非愛好者而言,一提到爬行/兩棲動物,大家想的都是「冰冷」,「噁心」,「可怕」這類的形容詞吧。

但又有多少人知道,我國爬行動物的處境極其堪憂,而且並沒有引起重視?

我想請大家想一想,說起狗,你能想到多少種?貓呢?不說日常寵物,鳥又能想起多少種呢?

那龜又能想起多少種?蜥蜴呢?或者換個大類,你能想到多少種爬行動物?是不是有可能比貓狗內部的種類想起來的都少呢。

在中國目前的教育環境下,對兩爬的知識教育其實是少於其他物種的。所以能引起的關注自然就不比不上那些常見的動物。

但事實上,兩爬的關注度之低,和瀕危程度之高形成了鮮明的對比。

圖片上的蜥蜴是瑤山鱷蜥,和雪豹,大熊貓,蒙古野驢一樣是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知道這幅照片是哪裡來的嗎?

你沒看錯,在 QQ 里竟然能以 800 塊的價格買到國家一級保護動物。

我們很難想像能在 QQ 里看到賣藏羚羊的,但是賣瑤山鱷蜥?司空見慣,同為一級保護動物,待遇差別如此之大,真是令人唏噓。我國的保護動物名錄里,爬行動物本來就少;一級保護動物尚且如此,更遑論那些不在名單里的了。至於兩棲動物,則沒有一個成為一級保護動物(但實際上並不代表他們就沒有生存危機)。

更令人心寒的是,瑤山鱷蜥的悲慘境地並不是個例。

圖片里提到的四爪指的是四爪陸龜,同樣是我國一級保護動物。

這還只是被作為寵物的爬行動物的狀況,那麼能作為食物的呢?能做文玩的呢?

玳瑁,國家二級保護動物,同時是 CITES 瀕危野生動植物物種國際貿易公約名錄中的 I 級物種。但現實中很多人並不知道玳瑁是保護動物並且生存狀況堪憂,玳瑁製品也並不罕見。

以上只是兩爬現狀的冰山一角,還有更多如海南守宮,紅點齒蟾,各類疣螈等兩棲爬行動物亟待人們的注意和保護!

那麼這些「寵物」保護人士(我更傾向於叫他們偽動保)的危害在哪裡呢?那就是偽動保們的存在讓很多對動物保護並不了解的人,誤以為攔車救狗就算是保護動物;把明明非法的事情,當成一種「義舉」;讓這些連整個物種都處於存亡邊緣的生靈,失去了應有的關注。

我文中的有一個「邏輯缺陷」——就是本來動物之間的注意度就有高有低,貓狗更常見所以關注度自然高。誠然,兩爬相比於貓狗不算常見,但這絕不代表我們應該無視。而大眾的注意力是有限的,這些偽動保們做著違法的勾當,在微博找各路「大V」搖旗吶喊,佔領輿論,那麼原本應該分配給這些不被重視的生靈的注意力,只會更少。

我再做一種更深入的假設:如果這些偽動保們的行為成為了社會的主流,成為了人們心中對動物保護的標準;那麼我們會不會只是因為救助流浪貓而沾沾自喜,感覺自己做的已經夠多了(餵養個流浪動物不算難事),而失去了繼續去幫助其他動物的心?新聞天天著眼於貓狗的保護,那麼被非法當做寵物的霸王嶺瞼虎還會被報道嗎?

最後有一句話想分享給諸位:悟以往之不諫,知來者之可追。

引用來源:

這位博主舉報的非法販賣瑤山鱷蜥:Sina Visitor System

舉報非法販賣四爪陸龜的微博:Sina Visitor System

舉報非法販賣玳瑁的微博(BTW,這位博主是在舉報,雖然他也是賣文玩的但卻不販賣違法物品,不要誤傷):Sina Visitor System

四爪陸龜圖片:http://image.iltaw.com/20130618/109/85/cVw3CE7fGXDaDjmU.jpg

這裡有一個微博,希望大家可以關註:兩棲爬行動物保護協會CSAR Sina Visitor System

//誰能告訴我為什麼 iOS 客戶端看的一直是我修改之前的版本?十多分鐘了都沒更新啊。


妹子 20歲出頭 對網路的防範意識差

手頭有三個小貓 對貓咪不差 貓玩具 貓草 都有布置

一隻是網上買的 一隻是店家賠的 還有一隻是樓下車棚阿姨那領養的

貓太多一時衝動想賣了 但是理智告訴我還是等等再問問朋友送給需要貓的朋友吧

就沒管在網上發的想要領養以及賣貓的帖子

一個自稱是愛貓組織的極端組織瞄準了我

一個大姐很熱情的問我貓 並要求來看貓 我也沒多想就告訴地址並帶到家(租的房)里

期間一直在拍攝我 小視頻吧應該

過了十幾分鐘上來5-6個人把我的貓全抓到貓包里並指著我鼻子罵

我特別慌

其中有個大媽說我賣貓怎麼不賣人

還有個阿姨威脅知道我的學校以及姓名

還逼我拿出我餵養的貓糧說我餵養的貓糧差(朋友有隻貓從小吃那個貓糧長大身體超棒)

我住的地方是老房子一個勁說貓呆的環境差

我很害怕 她們說什麼我都答應 我希望她們趕快走

貓她們拿走了 兩個女的平分了貓 最早跟我聯繫的那個大姐把我買的貓養著 另外兩隻另外一個女的養著

我覺得她們這樣闖我家真的好嗎?晚上我在法律貼吧發了法律諮詢 第二天早起看看有沒有人回復 我剛打開貼吧軟體 屏幕上方就有一條彈出 我只看到 有人回復 就看清拿你貓是應該的 你活該

我嚇得趕緊刪帖

接下來幾天大姐都有給我發貓的小視頻 證實貓現在過的很好 我們是動物保護組織 貓給我們一定會養好的 後面我說別給我發了 我看見了很難受 然後她安慰我 那個罵我賣人的阿姨還要我的聯繫往事和微信要徹底曝光我 說我是貓販子 但是大姐拒絕了 幫我好話說我認識到錯誤就會改的

那個大姐前段時間告訴我

她覺得她有義務告訴我那隻貓死了 得了貓瘟 給安樂了

我真的很無語 我感情最深的一隻 給我搶走後 還養死了

這個事我想起來都會發抖 我以後有足夠的錢再養寵物吧

我不知道她們會怎麼評價我家樓底下那個阿姨在車棚養流浪貓 都是剩菜盛飯喂的 生了小貓就賣

我送貓糧下去估計都是流浪貓的上等糧食


期待大V光臨~占樓一會補充回答~


以愛心為借口的暴力


你看不到合理訴求的部分,只看到了極端。

沒人願意走極端,樓頂的討薪者,車站的上訪者,抱煤氣罐的釘子戶,受虐待的殺夫者,甚至成都男司機……看深點,看廣點,真的沒有壞處。

題目改了,算是給了一點說話的空間。想到哪兒說到哪兒吧。

首先聲明,這不是學術論文,也不是法律論證。討論歡迎,罵戰謝絕。

1,什麼是極端,什麼是極端分子?為什麼會走極端?

人是受情感、情緒、法律、道德、社會規則、知識修養等各種因素控制的社會性動物。人的行為是這些因素綜合作用的結果。所謂極端,基本屬於被情感情緒控制,超出道德、法律、社會規範的語言和行為。誰都走過極端,因為誰都被感情控制過。那種大馬路上一跪幾小時求愛的人,基本屬於此類。只有傷及他人和社會的極端行為,才能被稱作極端分子。

如果訴求無法通過其他渠道得到滿足,必然通過情感情緒表現。極端是表現之一。隨便百度一下「恨不得殺了他」,就能看到一大堆這樣的帖子:

孫英傑:昔日教練就是變態 很多隊友恨不得殺了他

陝西毆打小孩男子親屬:看了視頻 恨不得殺了他

男朋友打我 恨不得殺了他

父親很討厭,真想殺了他

仇恨我媽,總想殺了她

我爸打我媽,好想殺了他

有的真的付諸了行動:妻子殺夫

2,極端行為有什麼危害?

傷害自己,危害社會和他人。

3,極端行為如何根除?

根除不了。法律、道德、社會規範,所有的外在約束,都不是萬能的。人最終還是被感情控制的。極端行為和憂傷、幸福、快樂、孤獨等各種情感交融,構成完整的人生。就算有人一輩子找不到幸福(比如我)一樣,有人一輩子也不會有極端行為。但這並不是說他不可能走極端。每個人都有一個點,超過那個點,必然爆發。一個男人大街上打一個老太太,我們可能會把他送派出所。如果那個老太太是你媽,對不起,先扁回去再說。成都女司機為什麼挨打,因為她觸動了男司機的爆發點。烏魯木齊打狗事件也一樣,雙方都觸動了對方的爆發點。

關於極端的回復已經完結了。我想,這不是很多人要的答案。或許,有人手握重器,在等我出招。看情況,決定是否繼續……


狗粉們從不檢討,為什麼那麼多養狗的不牽狗鏈?還有很多狗襲擊甚至咬死了人,卻沒有響應法律處死狗並懲辦狗主人。要立法啊,可以啊,先立法解決不牽狗鏈、狗亂交、狗咬人自己大小便的問題。這些狗粉通通迴避。人打死了狗就叫囂要殺了虐狗者全家,甚至圍攻。狗咬人,甚至咬死了,狗粉不吭聲!

還有,牛比狗更通人性,也更難殺。牛要耕田、拉貨、擠奶,比狗更辛苦。很多人都有騎在牛背上吹著牧笛映著晚霞的童年,牛難道不是伴侶——憑什麼只保護貓狗不保護牛?貓狗粉能給我個答覆嗎?殺牛比殺狗更血腥更殘忍。憑什麼只保護狗不保護牛,怒問狗粉!


你有那個責任去保護比你低等的動物 卻沒有那個能力去抗衡和你同等的生物


生命本來就不平等,人類就是萬物之主這無庸置疑。保護動物說明了人類的慈愛,但不保護動物絕對也不是大錯誤。虐待動物固然不對,但殺了他們當食物,理所當然。如果你感覺這不對,那麼請問,你每天吃不吃飯?做飯的材料是什麼?它們曾經有沒有生命?而它們又為什麼而喪命?

還有,如果你真的慈悲為懷,是不是首先要善待人類?像你們這樣,為一條狗讓人下跪!像你們這樣,為了救狗,甚至不惜引發交通事故!像你們這樣,為了狗讓一家子不得安寧!這他媽就慈悲了?慈悲個屁!我要是大權在握非他媽槍斃你們!中國有那麼多大事急待解決,你們不去幫忙,反到在這裡給政府添亂,給人民添堵。不客氣的說你們和打砸掄燒的暴恐分子無異!萬惡的極端愛狗分子,該死!


生命之間心靈相通,我們對動物越殘忍,大自然的負能量就越多,人類的天災人禍也就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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