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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朋友是基督徒,想知道兩人結合之後會不會給日後生活帶來很大困擾?

女朋友性格善良,人很好,但是一個虔誠的基督徒,有很多原則性的東西與自己的認知存在很大的差異,比如相信萬物是上帝創造的,禁止婚前性行為,每個月要把收入的10%捐給教會,所在的城市必須有教堂.....想到這些,自己會對以後的生活感到焦慮,擔心會遇到不同的矛盾。已經跟女朋友聊過這個,兩個人都不知道該怎麼辦.....朋友建議多接觸,多了解,但有些事情可能是必須結婚之後才能體會到的,但拋開這些信仰,感覺跟她在一塊兒的時光又很開心,如果分開又很痛苦,到底該怎麼辦?


沒有任何一個婚姻,是婚後沒有困擾的。而一個良好的婚姻,離不開二人共同的經營。

愛是恆久忍耐,又有恩慈;愛是不嫉妒;愛是不自誇,不張狂,不做害羞的事,不求自己的益處,不輕易發怒,不計算人的惡,不喜歡不義,只喜歡真理;凡事包容,凡事相信,凡事盼望,凡事忍耐。

(哥林多前書 13:4-7 和合本)


知足吧

你女朋友一沒有加入邪教

二沒有逼著你信教

已經算是個難能可貴的 正常的 中國新教徒了。

我相信應該不會有什麼大問題。


她應該找一個三觀更合的,否則你大概會受不了她每周日必須聚會,每頓飯前必須禱告,早起睡前必須禱告,將來有了孩子,孩子也要去主日唱詩讀經禱告,孩子飯前也要感恩禱告,早起讀經禱告,睡前禱告等等

出遠門前要禱告乞求平安順利,平安回來要感恩禱告,遇到事情順利了也要禱告感恩,不順利了還是禱告懇求

你大概會受不了

你們的孩子,很小的時候,就要學著背經文,唱讚美詩,學著大人禱告,你大概也會受不了

總之,這些都是她的日常,你能接受嗎?


看了這個問題,不知道你女朋友是不是你的初戀。其實啊,分手哪有不痛苦的,但相比於人生這幾十年的陪伴,還真是長痛不如短痛。

如果你真的很愛她,注意,是愛,不是簡簡單單的喜歡,你願意為她改變,為她付出,甚至為她做一些犧牲,我建議你可以接受福音,成為基督徒。

如果認真嘗試之後還是接受不了的話,分開還是一個比較合適的選擇,好聚好散嘛,兩個人都遇到更合適的,結局可能是更好的。

總而言之,婚姻大事要深思熟慮,三觀不合的話在一起真的是痛苦,當然,如果雙方都願意在一起而且也做出了盡自己所能的改變,達到了一個合適的關係的話,自然會有幸福快樂的生活。

希望你可以做出不後悔的選擇


分手。三觀不同別勉強。


作為一名慕道友,還是建議你,要麼跟她一起信要麼分手,只有這兩條路,而且是早做決定早好。


個人觀點,你不適合和你女朋友在一起。


如果你和一個女基督徒結婚,困擾是必然的,一定會後悔的。請看「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教導你就知道我為什麼這麼說了。

「聖經」「新約」對婚姻和性生活的態度是清清楚楚明明白白的:

1)「聖經」「新約」明確鼓勵基督徒們獨身!這一點,清清楚楚,毫不含糊。

2)為什麼「聖經」「新約」鼓勵基們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因為結婚之後,基們就不能用全部的身體全部的思想全部的靈魂去愛基們的主子了。這一條理由,顯然對所有的基們都成立!

3)「聖經」沒有要求基們都獨身。「聖經」說得很清楚:結婚不是「罪」,如果「慾火燒心」,與其犯罪,不如結婚。可見,婚姻是「慾火燒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4)就算是結了婚,基督徒們也應該儘可能減少性生活的次數!!!

下面是相關的經文和詳細的分析:

(1) 「聖經」「新約」白紙黑字鼓勵基們獨身:

歌林多前書 7:8 我對著沒有嫁娶的和寡婦說,若他們常像我就好。

Now to the unmarried and the widows I say: It is good for them to stay unmarried, as I am.

7:27 你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脫離。你沒有妻子纏著呢,就不要求妻子。

Are you married? Do not seek a divorce. Are you unmarried? Do not look for a wife.

這裡,中文的翻譯有些不清楚,所以我把英文也列出來了。歌林多前書 7:8 更準確的翻譯是:「我對沒有結婚的人們和寡婦們說:最好保持不結婚的狀態,就像我一樣。」

第7:27節就更清楚了:如果你已經結婚了,不要離婚。如果你還沒有結婚,就不要去尋找一個妻子。

大家看清楚了嗎?白紙黑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聖經」旗幟鮮明地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的!

(2)為什麼「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呢?「聖經」也說得清清楚楚:

歌林多前書
7:32 我願你們無所掛慮。沒有娶妻的,是為主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主喜悅。
7:33 娶了妻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妻子喜悅。
7:34 婦人和處女也有分別。沒有出嫁的,是為主的事掛慮,要身體靈魂都聖潔。已經出嫁的,是為世上的事掛慮,想怎樣叫丈夫喜悅。
7:35 我說這話,是為你們的益處。不是要牢籠你們,乃是要叫你們行合宜的事,得以殷勤服事主,沒有分心的事。

原來,「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是因為一個人一旦結了婚,就會分心去照顧(取悅)自己的配偶,就不能全心全意地侍奉基督徒們的「主」了。而用全部的身心去侍奉主子是耶穌同學給基督徒們的「最大的誡命」!

(3)

當然,「聖經」也沒有禁止基督徒們結婚。但是,「聖經」鼓勵基督徒們不要結婚。結婚,是基督徒們「慾火攻心」之後迫不得已的選擇:

歌林多前書
7:9 倘若自己禁止不住,就可以嫁娶。與其慾火攻心,倒不如嫁娶為妙。

(4)即使「慾火攻心」不得不結婚了,「聖經」「新約」仍然要求基督徒們盡量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看「聖經」:

加拉太書 5:17 因為情慾和聖靈相爭,聖靈和情慾相爭。這兩個是彼此相敵,使你們不能作所願意作的。

基督徒們必須順服「聖靈」,而「聖靈」是和情慾是「彼此相敵」的! 所以,基督徒們應該盡量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

有基督徒狡辯說這裡「情慾」的意思比較廣泛。我反問:性慾算不算情慾的一種?嗯?

而且,邏輯上講:耶穌給基督徒們「最大的誡命」是什麼?看「聖經」:

馬太
22:37 耶穌對他說,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
Jesus replied: ""Love the Lord your God with all your heart and with all your soul and with all your mind."

22:38 這是誡命中的第一,且是最大的。
This is the first and greatest commandment.

「你要盡心,盡性,盡意,愛主你的神」,對照英文看,意思就清楚了:你要用你全部的心全部的靈魂全部的思想去愛你家的「主」!!!

那麼問題來了:基督徒們和配偶做愛的時候,欲仙欲死之際,心裡還想得起你們家的主子嗎?嗯?所以,綜上所述,即使基督徒們結婚了,也應該儘可能減少和配偶做愛的次數!!!!!!!


這個問題不應該在知乎問,因為他們沒有這種經歷,但是大都是無神論。所以他們對你日後生活大多持悲觀態度。我媽是基督徒,我爸不是,還去買過那些佛墜子或者說啥算卦先生說過啥啥的。但是兩人關係一直很好。

我現在都20多了,也沒啥小時候被帶著去教會的經歷。至於基督教,我確實了解不是很多。教徒的話,我媽認識不少,有時候他們旅遊會帶著我,我感覺我這邊的教徒都挺好的。我不知道知乎上的人都接觸過多少教徒,但是知乎大佬們好像比教徒自己都了解他們。

婚前如果一切都好,再多相互了解一下結婚後的觀念,這種事情只能靠自己。

我覺得在任何宗教信徒面前說他的信仰是假的,比如世界上沒有耶和華,沒有安拉,或者沒有誰誰誰。都是一種不禮貌的行為。

同理,直接跟一個無神論者說宇宙沒有大爆炸,宇宙是神創造的也是不禮貌的行為

當然,這只是我自己覺得


長痛不如短痛……


如果有什麼事只有婚後才體會得到,那就是信仰不同所帶來的痛苦!


寫這個回答就是為了兩點。

第一:是為自己發聲,我在上面有位答主回答里跟他討論了一下。自認為並沒有用攻擊性的語言來討論,但是不知道為什麼那位答主就把我屏蔽了,讓我不能發言,我認為這是不合理的。

第二:題主和他女朋友之間的事我不好評論,畢竟實際情況只有當事人最清楚,題主也不是傻子,自己有分辨的能力。

我想說的是,似乎很多回答只是把題主講述歸類為抱怨、不包容、甚至幼稚。

這樣是不對的,任何兩個人剛在一起時都會有不同,文化、習慣、飲食等,宗教信仰就像以上的不同一樣。只是不同而已,並沒有對錯。

題主只是提出了不同,並且認為這些不同給他帶了困擾,這並沒有什麼不對。

讓人感到困惑的是,很多回答只是要題主去包容,似乎題主不去包容就是錯的。包容的結果就是讓題主去接受那些他以往沒有的習慣。

那現在問一句,為什麼就是一定是題主去接受呢?為什麼不能是女孩去放棄那些習慣呢?

所以題主有不包容、不接受的自由。不接受女孩的習慣不代表題主就是錯的。

每個人都有自己評價事物的標準,題主如果你認為女孩的習慣只是小問題你可以接受,那就完全可以去包容。如果認為自己接受不了女孩的習慣、知識,那也不必抱有內疚感,不必認為自己是錯了。


看來你女朋友也是沒什麼主意的人,不行讓她去問牧師好了。

如果牧師是溫和派,他會勸你女朋友不要太在意形式主義,心中有神就好,生活上可以對相愛的人妥協。而且這話從牧師嘴裡說出來你女朋友會聽。(我現在的牧師就這麼勸過人)

如果牧師是激進派,不管你女朋友去不去問他,他早晚都會給你們攪黃了。那就長痛不如短痛吧。(我之前在另一個城市生活,那裡的牧師就拆散了好幾對,)


你能娶一個信主耶穌基督的妻子會非常幸福滴,她若不是掛名基督徒,主會引導她孝敬父母,愛你一生,不離不棄,你試著了解一下這個信仰,你就會覺得自己找到了寶貝,會驚喜的發現一切原來還可以這麼美好!反過來,對女方來說我到不建議她找個不信基督的男朋友,因為信與不信的原本不相配!


你也可以去教會啊,認識一下信仰。基督教指出了人是活在罪性及其結果死當中,神為了救贖所揀選的人,就讓自己的兒子擔當了我們的罪,讓人可以脫離罪及死的控制,活在福音恩典所帶來的自由當中。慢慢你可能就理解你女朋友的做法了。


兩個世界觀價值觀不同的人對生活的理解是不同的,生命目的生活目標都是不同,那麼即便是暫時可以通過感情維繫關係,長期會如何?信仰不同生命之路根本就是兩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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