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看待學校不準學生帶手機?

如題,最近學校出了條規矩,不允許學生帶手機,如果要帶,要簽署協議並明確不能帶智能機。如果帶手機被偷了(簽署了協議和私自帶的),學校概不負責。如果被發現在學校內沒經過老師同意私自用手機(只要在學校,不管是否已下課或放學),沒收讓家長來領,扣思品分(關乎升學),並做全校通報。

特別想知道,學校這樣做有理嗎?手機是學生的私有財產,在不影響學校秩序的情況下,學校的沒收算不算違規?或者說單方面出台這些規矩,沒有經過任何一個學生同意的情況下強迫這樣做,學校是否有這個權力?且手機被偷還拒不負責!這種看起來並不公平的買賣是否合理?

補充:打了字在備忘錄硬是不能粘貼過來有點塞心


基本上國內高中及以下學校都不允許學生帶手機。再就是沒收手機。

在我上過的初中,高中里,

初中還好,學校規定禁止學生帶手機,不管任何原因,手機帶入校內直接沒收,初中畢業歸還。不過規定就是規定,政教沒收了學期末可以去要回來,班主任沒收了可能周末就能要回來。

高中就非常厲害了,發現手機直接就沒收,特殊情況銷毀,沒收手機絕大多數等到了期末才能要回來,政教每學期都能積攢一箱子手機,老師可以根據心情選擇沒收來的手機是否可以銷毀,不過好學生和所謂的黑社會學生可以提前歸還,雖然我曾經感受過所謂好學生的優待。

但這個國家終究是法律社會,個人私有財產不可侵犯,但學校有著「學歷」這個把柄,所有與學校相對的家長都要帶著孩子轉學,所有不合理的規定都可以合理化。

說白了,學校的管理層只是懶而已,試圖通過睜一隻眼閉一隻眼的「強硬手段」來保持這個學習環境的可控,明明可以有更好的辦法來阻止手機的適用範圍,但可能只有禁止帶到學校來方便省事。

對了,在法律里私有財產在沒有明確的法律條文的情況下是不允許任何企事業單位扣押和剝奪的。

但是要求學校歸還被剝奪的手機的時候,先想一想,你還要在這個地方待多久。

總有一天,學校方面會有全面可行的管控手機適用範圍的辦法。

說一下題主:

學校規定禁止帶手機到學校,目前來看只是一個規定,實際上帶著手機不拿出來還是不沒收的,但有什麼事給家裡打電話應該也沒有什麼問題,如果手機被沒收了,請先思考一下你用手機都做了一些什麼事。


首先呢,假設你還不到18歲,還是個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但是呢,你可以實施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

對於家人給你買的手機,如果家人說了,以後歸你所有了,那麼你就是基於贈與合同,對該手機就享有所有權了(所有權包含佔有、使用、收益、處分的權能)。

如果家人說,手機是我們的,只是給你用,那麼你就是基於借用合同,對手機享有佔有、使用、收益的權能了。

————————————————————————

好了,上面都是廢話。

學校這種諸如沒收、罰款、暫扣的行為都是在行使行政處罰權啊。行政處罰權,只有法律、法規授權的行政機關或組織才能行使。學校(指公立學校,私立學校更無權)是事業單位,屬於管理公共事務的組織,但是據我所知學校是沒有被授予這種權利的(可能也有……)。

根據我國《教育法》:

第二十九條 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行使下列權利:

(一)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二)組織實施教育教學活動;

(三)招收學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四)對受教育者進行學籍管理,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五)對受教育者頒發相應的學業證書;

(六)聘任教師及其他職工,實施獎勵或者處分;

(七)管理、使用本單位的設施和經費;

(八)拒絕任何組織和個人對教育教學活動的非法干涉;

(九)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國家保護學校及其他教育機構的合法權益不受侵犯。

這裡是沒規定學校有行政處罰權的。別的地方有沒有我就不知道嘍,誰能幫忙找找。對了還有個《義務教育法》,你要是中小學生的話,還適用這個,裡面也沒有規定。

若是學校根本沒有行政處罰權,那麼在你不自願時沒收了你的手機,在學校手裡的時候,他是無權佔有人啊,還是惡意的,當你是有權佔有時,可以行使佔有返還請求權;要是所有權人呢,不但可以行使佔有返還請求權,還可以行使返還原物請求權。學校不給你,你不但可以去起訴學校,還可以向學校的管理機關請求行政複議啊。

假如學校把手機給你父母了,那就又是另一個法律關係了。我太渣,就不分析了。

但是,說這麼多又有什麼用呢?你又不能真的去這麼做。不如把時間用來好好學習天天向上。

想當年,我們學校說沒收就沒收,說敲碎就敲碎,我們也沒有什麼異議。你這權利意識可以的,以後歡迎學習法律,更好的維權啊。

我百度了下,這種網上討論很多,比我說的好多了,你可以去看看。


統一回復一下評論里那些抖機靈的。

你爸媽贈與沒問題,但是學生屬於限制行為能力人,在處理贈與物品的時候,不受限制?就像這個手機,你覺得你敢不經過爸媽同意就把它買了,你還不會有問題的,請扣1。還有那些個不知道看過物權法沒有就在給我扯物權法的,我就好奇了,你們考試時候老師讓把手機放前台暫為保管時候,你們怎麼不去給老師講物權法?

順便,那些個抖機靈的,有點自知之明,帶著你們的腦子,圓潤的擦出我的評論區,污染空氣!

首先,看樣子這就是個高中生吧,未成年吧?限制行為能力人吧?講真是吧,你身上穿的,用的,沒有一件東西所有權是你的,你都是只具有使用權而已。所有權是你父母的。

然後,學校當然有權利制定相關制度,只要不違法,學生肯定要遵守校規校紀,這個教育法里寫的有。

所以,學校根本沒必要跟你們簽訂,直接讓你們把協議拿回家給你家父母簽訂就行了。而且,有效不違規。

現在,就算是學校收了你的手機,放學讓家長領取,侵也不是侵你的權,侵你父母的給你買手機這個人的權而已,要投訴也是你父母的事情,不是你的事情。

吐槽一下,現在的學生,都只會看中自己的權利,看不到別人的合法權利么?


當我坐在大學課堂上玩手機的時候,深深感謝我的高中嚴禁學生帶手機。要不然別說一本,連職高也怕是考不上了。


l學校的這個做法,的確不合理但是它合情,題主可以想一想,學校領導和管理層希不希望學生帶手機?各個班主任和任課老師希不希望學生帶手機?學生家長希不希望學生帶手機?

當然了,學生當然希望學校放開帶手機的規定,手機特別是現在智能手機的普及,對人的生活真的改變特別大,有好的一方面,資源最大限度地共享。對學生的學習肯定是有幫助的。但是所有的學生都能保證做到不被手機的娛樂性所吸引嗎?而且現在手機的娛樂功能強大到可怕,對人的吸引力也很可怕,題主應該在中學,生在中國,中學的重要性不講你也知道。

咱們這麼想,如果學校放開帶手機的規定,學生們幾乎是人手一部,那麼當你上課無聊的時候,你手機在你的身邊,彷彿在呼喚著你,你會不會打開看看信息?下課的時候,同學們齊刷刷的光明正大的拿出手機刷,昔日的下課嬉戲打鬧的歡笑已經沒有了,你喜歡這樣的課間嗎?我是一個快大三的學生,我正在經歷這樣的場景,我不喜歡,我懷念高中。

學校這樣做確實是欠考慮,沒有尊重學生的想法,學校應該聯合家長和學生一起商談關於手機能不能帶進校園的問題再逼你們簽署協議!

可能這話你已經聽了很多遍了,但是我還想說,珍惜你高中緊張而充實的生活,因為以後真的體驗不到了!(回答的時候太晚,好睏,思路挺亂的,你盡量看哈)


這種規定,其實只是自欺欺人,不玩手機=好好學習?我看未必,身邊很多例子,想好好學的,天天玩手機最後成績還是很好,不想好好學習的,不讓玩手機,他還會聽音樂,看小說,最不濟睡覺發獃和周圍人聊天,不想學習有很多種辦法,不止不讓帶手機就能改變的,所以最好還是能在教學方法上多下點功夫,而不是用重視這種雞毛蒜皮的事上來找成就感,來尋求心理安慰(沒有手機的干擾學習成績就上來了)。


好多學校都有,但我認為主要作用是被偷不擔責,因為我看老師們也大都知道我們會帶(逃


自制力這個東西大部分人雖然有,但不是太強,帶了手機總避免不了拿出來刷刷空間,看看微博,打打農藥,瞄一瞄知乎,等回過神來一節課也就過去了,既然自己管不住自己,那就讓學校來管住自己,總比多年後後悔當初怎麼把那麼多的時間給了手機這個東西,然後幻想著自己當初要是怎樣怎樣,現在肯定有不一樣的人生,說不定已經站在人生的巔峰迎娶白富美了。手機是個好東西,但是上課的時候帶著,真不是個好事情。


怎麼看待這個問題?作為一個高中時期不明令禁止帶手機並且一旦發現就罰款6000元的高中畢業的學生,看到這個問題,我只想說一個詞——變態。


1、學校在教學過程中為了保障教學工作的開展所制定的相關管理規定是具有約束力的

2、如果你認為條款涉嫌違法或侵權,應首先通過法律途徑對涉嫌條款進行認定,但在此之前該條款仍具有約束力

3、學校無論以沒收還是保管為名取得物品的管理權是臨時的,當物權所有人脫離教育環境時理應歸還,並承擔在此期間的保管責任

4、拒絕歸還、歸還時有損壞的可通過法律途徑要求賠償

5、雙方曾提前約定有涉及物權損毀條款的,按條款處理

6、學生多數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所以學校應該與監護人就相關條款達成一致

6、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等於無民事行為能力,也不是沒有權利的人,相關解釋請自行百度


怕學生玩多了影響升學率,學校賺不到錢……我自己想的。


國有國法,校有校規。學校可以在法律允許的範圍內製定獨有的學生必須遵守的校規校紀。現在想想,我們讀書那會,手機都是奢侈品,一個月30M流量都用不完,手機也就上個qq,刷個空間,還樂此不疲。現在的孩子太幸福了,當然,都有兩面性,過多的上網時間必然會影響到日常的學習,當你在自豪的大學教室里聽課的時候,你會感謝學校里嚴苛的校規。


手機被偷了~警察都不管!你讓學校怎麼管 ?


堵不如疏?不存在的

不做不錯就是最大的功。


說是不讓帶單還是有人帶,明令禁止了不讓帶都有帶,不禁止豈不人更多。況且在一個地方就要遵守一個地方的規矩。無規矩不成方圓


我認為學校是一個「非公共」場所,這個場所的主人有權力限制你。就好比你有權力限制來到你家的人。如果你不願意接受限制,你可以不來。


然後你宿舍管理員那裡收費充電,

高年級的都在用手機。

形式主義啊,

存在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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