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許多網路文章喜歡使用短自然段?

許多網路自媒體的文章,如微信公眾號文章、知乎文章等,每個自然段都很短,通常一兩句話就獨立成段。和傳統的分段方式相比,這樣做有什麼特殊的作用?(如:減輕讀者閱讀壓力?)這樣做又有什麼弊端?

(如下圖,出自@SME情報員 文章《有什麼因為一個小細節釀成的大空難?》)


有些文章,不管是在哪個社交平台上發的,老網蟲一眼就能看出來,肯定是來自某個公眾號。經過多年的廝殺,它們逐漸形成了統一的文風:短自然段,多斷句,句式簡單,用詞基礎,「金句」加粗並獨立成段,生怕你記不住。

一個典型的公眾號文風

為什麼會這樣呢?

這就要說到信息的加工流暢性。

加工流暢性指的是在人的認知體系中,信息的流動快捷且簡單。我在關於「爽文」的一篇回答中曾經提到過:

暗涌:所謂網路小說中的「爽文」,是怎樣讓人感覺到「爽」的?

如果你有留意過爽文的文筆,會發現他們並不講究文學性、藝術性,甚至成語都很少用幾個,在閱讀上絕對不會給你造成任何的麻煩。

但很大一部分網文寫手,都有紮實的文字功底。換句話說,他們本來有80分的實力,但在網文中只體現出60分的水平。

真的只是為了遷就讀者,不得已而為之嗎?

不完全是這樣的。比起複雜的文字,簡單的文字的確會讓人更爽一點。這是因為人加工信息的流暢性會對人的情緒產生影響。

加工流暢性一般分為三種。而公眾號們為了提高我們對信息的加工流暢性,在每一種上都下足了功夫。

  • 知覺流暢性。什麼意思呢?就是第一眼看上去就很舒服。研究表明,知覺流暢性越高,人對信息的反應時越短。題目中說的短自然段,就是一種提高知覺流暢性的方式。但你以為短自然段、多斷句就夠了嗎?na?ve!素雅的封面,精緻的排版,金句的加粗都是標配好不好。

這種封面和排版,熟悉嗎?

  • 提取流暢性。也就是說,有些已經存在於人們記憶中的信息,再次出現時也會影響到人們的認知。比如引用個名人名言啦,廣為人知的例子啦,通俗的比喻啦,追時下的熱點之類的。
  • 概念流暢性。這指的是我們看懂「它在說什麼」有多容易。有些書你看得懂每一個字,但是連起來就什麼也看不懂了,比如高數。對我們來說,高數的概念流暢性就很差。而公眾號們為了提高概念流暢性,傾向於使用簡單、普通、常用的句式,舉各種鮮活的例子,生怕一不小心讓讀者產生阻滯感。

流暢的信息傳遞過程會導致積極的影響結果。因為它表明我們熟悉這些信息,並且和它的交互很順利。這會帶來一種微弱而短暫的積極情緒,成為後續認知評價判斷的重要線索,從而讓我們更願意看下去。

而如果信息傳遞變得困難起來,那麼某件事情進行不順的信號就會產生,認知過程就會放緩。

這些網路文章的「公眾號文風」,就是在小心翼翼地讓閱讀體驗順暢一些,再順暢一些,好讓讀者稍微提得起興趣。起點爽文啊,公眾號文章啊,知乎上的故事啊,幾乎都走這個風格。

但是這樣就一定好么?

不是的。

  • 當我們的審美水準提高之後,對複雜內容的加工流暢性會更高,我們也會喜歡更高級的東西。這也就是為什麼相比新手而言,專家喜歡更複雜的作品。
  • 低流暢性的文字一樣可以帶來美感。在減緩認知速度的同時,也加深了對內容本身的思考。魯迅瘦削、凌厲的文風降低了文章的流暢性,卻加深了他的思想性。要是他的文章也是兩三句一段,還有穿透人心的力量嗎?
  • 當我們真正被好的作品所打動、所震撼時,會經過認知、分類、識別或者編碼等更多的過程,才能領略到強烈的審美情緒。文學震撼人心的美,不是「爽文」能夠帶給我們的。

網路文章慣用短自然段,是為了讓你的閱讀體驗更順滑。但是,別因此放棄那些艱難晦澀的閱讀體驗。也許那才是真正能拔高我們境界,帶給我們深度的精神大餐。


因為現代人對文字的忍受能力越來越低了。

其實我之所以用這句話開頭,也是因為這個原因。不信去翻翻我主頁,90%的答案都是先用一句話來個頭,後面才是正文。就是為了讓讀者先接觸一下文章內容,省的一看一大段話望而生畏直接退出去。

之所以這樣,是因為從網路時代開始,人們對圖片和視頻的愛好就在逐步增大,對文字的忍受度越來越低,越來越低。一大段話幾百字,無論是忙碌著擠地鐵的上班族還是在家裡犯花痴的宅女,都根本沒有興趣讀完,大部分人會直接選擇退出。而自媒體為了流量,只能把這一長段話掰開揉碎了一點一點喂讀者吃,生怕把讀者噎著。

其實大部分人對大段長文都是沒什麼忍受能力的,這方面的反面典型就是知乎上那些提問情感問題的題主們。你說你問就問吧,一上來從自己八百年前的陳芝麻爛穀子的事兒開始說,說來說去好幾千字全是一些雞零狗碎的破事兒,敘述能力極差,而且一段到底連標點符號都沒幾個,你又不是明星,誰對你那點爛事兒感興趣?

而自媒體為了極力避免這種情況,做了很多努力。

一方面比如咪蒙,咪蒙沒文化嗎?絕對不是,咪蒙相當有文化。可是咪蒙寫的東西全都是「卧槽」「他媽」「lowB」,完全看不出一點有文化的樣子,為的就是讓她這些文化水平不高的粉絲們能看懂,閱讀起來沒什麼障礙。

另一方面,就是盡量分段,能分多少段分多少段,讓讀者看起來不累。其實這樣並不好,這種風格會讓現代讀者沒耐心的惡劣習慣被縱容的更嚴重,最終一點耐心都沒有了。

還有插圖,現代人對於圖片的執念極其強烈,看啥都想看有圖的。所以我很多答案都硬插幾張圖,其實沒什麼必要,不過是做個視覺緩衝而已,為了讓大段文字看起來不太嚇人。

還有一種可能,就是某些自媒體的作者根本沒有駕馭大段文字的能力,只能靠分段來掩飾自己的拙劣寫作技巧,畢竟,

分段,

多了,

就成了,

詩。


給小約翰補充一點

以前我在寫網文給編輯看的時候,老編輯曾經給我一個建議

「把你的分段頻繁一點。」

當時不解,就問編輯為何這麼做?

「你現在看小說是用手機多還是電腦多?」

「手機多。」想想自己已經沒在電腦上打開過起點一年,我就如實回答道。

老編輯一本正經的說道:「那不就得了。你電腦看起來很短的段子,在手機上看起來就像是整整一頁。誰沒點密集恐懼症呀!你這密密麻麻一頁子,人家讀者怕是直接點X的心都有了。」

舉個煎蛋的栗子,這是《西遊記》的一段話:

 大聖在他肚裡,聞得外面鴉鳴鵲噪,鶴唳風聲,知道是寬闊之處,卻想著:「我不出去,是失信與他;若出去,這妖精人面獸心。先時說送我師父,哄我出來咬我,今又調兵在此。也罷也罷,與他個兩全其美:出去便出去,還與他肚裡生下一個根兒。」即轉手,將尾上毫毛拔了一根,吹口仙氣,叫「變!」即變一條繩兒,只有頭髮粗細,倒有四十丈長短。那繩兒理出去,見風就長粗了。把一頭拴著妖怪的心肝繫上,打做個活扣兒,那扣兒不扯不緊,扯緊就痛。卻拿著一頭笑道:「這一出去,他送我師父便罷;如若不送,亂動刀兵,我也沒工夫與他打,只消扯此繩兒,就如我在肚裡一般!」又將身子變得小小的,往外爬,爬到咽喉之下,見妖精大張著方口,上下鋼牙,排如利刃,忽思量道:「不好!不好!若從口裡出去扯這繩兒,他怕疼,往下一嚼,卻不咬斷了?我打他沒牙齒的所在出去。」好大聖,理著繩兒,從他那上齶子往前爬,爬到他鼻孔里。那老魔鼻子發癢,「阿口妻」的一聲,打了個噴嚏,卻迸出行者。行者見了風,把腰躬一躬,就長了有三丈長短,一隻手扯著繩兒,一隻手拿著鐵棒。那魔頭不知好歹,見他出來了,就舉鋼刀,劈臉來砍,這大聖一隻手使鐵棒相迎。又見那二怪使槍,三怪使戟,沒頭沒臉的亂上。大聖放鬆了繩,收了鐵棒,急縱身駕雲走了,原來怕那伙小妖圍繞,不好乾事。他卻跳出營外,去那空闊山頭上,落下雲,雙手把繩儘力一扯,老魔心裡才疼。他害疼往上一掙,大聖復往下一扯。眾小妖遠遠看見,齊聲高叫道:「大王,莫惹他!讓他去罷!這猴兒不按時景,清明還未到,他卻那裡放風箏也!」

現在我給他修改一下:

  大聖在他肚裡,聞得外面鴉鳴鵲噪,鶴唳風聲,知道是寬闊之處,卻想著:「我不出去,是失信與他;若出去,這妖精人面獸心。先時說送我師父,哄我出來咬我,今又調兵在此。也罷也罷,與他個兩全其美:出去便出去,還與他肚裡生下一個根兒。」

即轉手,將尾上毫毛拔了一根,吹口仙氣,叫「變!」即變一條繩兒,只有頭髮粗細,倒有四十丈長短。

那繩兒理出去,見風就長粗了。

把一頭拴著妖怪的心肝繫上,打做個活扣兒,那扣兒不扯不緊,扯緊就痛。卻拿著一頭笑道:「這一出去,他送我師父便罷;如若不送,亂動刀兵,我也沒工夫與他打,只消扯此繩兒,就如我在肚裡一般!」

又將身子變得小小的,往外爬,爬到咽喉之下,見妖精大張著方口,上下鋼牙,排如利刃,忽思量道:「不好!不好!若從口裡出去扯這繩兒,他怕疼,往下一嚼,卻不咬斷了?我打他沒牙齒的所在出去。」

好大聖,理著繩兒,從他那上齶子往前爬,爬到他鼻孔里。那老魔鼻子發癢,「阿口妻」的一聲,打了個噴嚏,卻迸出行者。

行者見了風,把腰躬一躬,就長了有三丈長短,一隻手扯著繩兒,一隻手拿著鐵棒。

那魔頭不知好歹,見他出來了,就舉鋼刀,劈臉來砍,這大聖一隻手使鐵棒相迎。

又見那二怪使槍,三怪使戟,沒頭沒臉的亂上。

大聖放鬆了繩,收了鐵棒,急縱身駕雲走了,原來怕那伙小妖圍繞,不好乾事。

他卻跳出營外,去那空闊山頭上,落下雲,雙手把繩儘力一扯,老魔心裡才疼。

他害疼往上一掙,大聖復往下一扯。

眾小妖遠遠看見,齊聲高叫道:「大王,莫惹他!讓他去罷!這猴兒不按時景,清明還未到,他卻那裡放風箏也!」

這個時候看起來,相信各位是舒服許多。

對於公眾號,文章也是同理

PS:知乎的手機排版就是一坨X,我明明開頭空格都被吞了,兩行間距也沒有了。閱讀體驗極差


真不敢相信,這才幾年啊,已經成未解之謎了。

早在榕樹下以前,網文就是一句一行。因為那時候BBS都是右岸PTT風格,也就是沒邊際,屏幕有多寬,一行就有多長。沒有任何技術手段可以解決這個問題。

在網上看長文,頭是左右搖動的。

這樣下去當然不行,於是當時講究點的論壇,置頂頭條都是《排版規則》。一般是讓你手動換行,20字左右一行。

手動換行……

動換行……

換行……

本來想在這個回答里展示手動換行,想想對手機用戶太不友好,就算了。

就是自己控制行寬,手動左對齊。不排版的長文可以被刪帖,粗暴執法你能怎樣,因為大家都不排版,文字太難讀了。

一般中文的規則,比如冒號跟上一行,上引號跟下一行,都要手動執行。不執行還會被群嘲。

當然, 因為我是00後少女,這些事是我媽媽告訴我的(編乎的各位大家好)。

這實在是太傻了!讓手動換行不那麼傻的做法,就是一個停頓一段,行寬自然就控制在可以接受的範圍。現在右岸人在網上說話還是這個風格,和喘不上氣一樣。

歷史路徑不可抵擋。

還有小腦殘跟他們學,覺得每個停頓都用句號特別有腔調。真夠了,這樣裝逼特別DOS,特別DOOM,特別吃豆人!

一句一段又能自然表達,使最早的流行網文都是韻文

韻文韻文韻文……(可搜索「痞子蔡」)

為什麼一行是20字左右?這是學的書報。

禮崩樂壞以前,報紙一個縱欄的寬度是13個字,大報一頁四欄。

雜誌一個縱欄20字左右,一頁三欄。

32開的書一行25個字。現在已經很少見標準32開書了,但現在印刷字體也大了。以上說的都是小五號字。

一個媒體使用的行寬,是為了應對讀者要求的閱讀速度。

報紙的目的是傳播消息,讀者應該眼睛盯著一欄中間,視線從上往下移動。13字的行寬,不需要轉眼球,靠瀏覽就能速讀。為了迎合這個需要,新聞的寫法是實在、準確、簡潔。因為多用實詞,讀者一掃過去就知道大概怎麼回事。

雜誌的目的是娛樂,文章寫得花里胡哨,讀者自己掌握閱讀速度。要求速讀的時候,也能快得起來。

書籍是讓你坐下靜靜看的,一行就比較長。特別是文藝類書籍,作者一般期待你「讀出聲」,所以文字的韻律也要磨鍊。

網路閱讀,是默讀、速讀,而且讀者換台成本很低。比如說,以前你買一本小說,自己花的錢,跪著也要讀完。現在一個網文不好看,看三行就默默點了小紅叉,一點心理壓力也沒有。後面還有一萬篇文章在等你看。

所以網文比其他媒介更在意讀者感受。為了讓讀者舒服,可以犧牲文學性和以前的老規矩。

很多人都有這種情況,看到一篇網文,它的信息對你很重要,但是文字太枯燥了。於是你收藏下來,想「有空再讀」——然後你再也不會去看它。

這種文章,一般是用傳統媒體的方法寫的。字句長、段落長、詞句工整但不靈巧,甚至有韻律性,但讀者根本不會讀出聲。

網路文章的寫法,應該用新聞的手法寫故事。類似以前的《故事會》。

大家都說手機閱讀怎麼怎麼樣,你的手機,行寬相當於雜誌的一欄。快速閱讀本來就應該多分段,傳統媒體不多分段,是為了省紙。

紙張是重量,是成本,是運輸費,是最後的定價。

網路傳播,從出現的時候起,傳位元組花錢,傳空白不花錢。所以玩得起。再為了讓讀者舒服,排版鬆散基本上是行規。在今天看來,小五號是非常非常小的。省錢啊。

到了手機上,文章的行寬被控制了,上下長度也被控制了,速讀的時候,讀者的視線轉圓形。這就導致一句話的韻律不重要、詞序不重要、感嘆詞不重要,人物、動作、互動關係才重要。

題主貼出的那篇文章,其實並不好,分段太多了,在手機上一行半、又一行半,看著不順。但是在網頁上,這篇文章效果就很好。一句一行,作為新聞,你只看每句前半部分,也知道發生了什麼。

媒介就是訊息。——麥克盧漢

很多人覺得自己搞文藝,不喜歡寫網文。正相反,文藝存在的價值,就是去實驗新科技。文藝應該在時代先鋒,應該去思考網路傳播。都這個年代了,文藝老三套:出軌、性衝動、環保,還有個屁先鋒性,實驗新媒體才有先鋒性。


照顧手機用戶,而且拆短了比較容易快速閱讀和理解,不然一個馬虎眼過去就不知看到哪了。

現在一些網路小說也是這樣,因為移動端成為了閱讀主流,不能再一段話弄個十幾行了,讀者看一會就會視覺疲勞。

對比一下PC端和移動端的感覺:

像這種一段佔一屏的已經很少了。


這個技巧我十年前就發現了,帖子好像發在NTRPG,搜不到了。

簡單說結論:

文章碎片化,強行拆散上下文的邏輯關係。

讓讀者本應每讀完一個自然段並思考消化,改為快速讀完每一個句子且不假思索。

將細嚼慢咽,改成小口快吞。

文字無需精雕細琢,只要簡單粗暴,就能解決問題。

加大行距,拉開段間距,降低了關鍵詞密度,讓重點內容更加突出。

代價是有效信息減少,否則變成關鍵詞大轟炸,彷彿期末重點劃滿整本書。

對於閱讀能力和思考能力較強的讀者,能有效掩蓋文筆和邏輯缺陷。

一段話里三處重複用詞很扎眼,分散在三段話里就不顯眼了。

分散在三屏里的邏輯想要找出問題,需要自行腦內整合,難度立刻提高。

有快速閱讀能力的讀者,容易因為眼睛和腦子「塞不飽」而快速下劃,漏掉一些本該注意到的細節。

網路時代的讀者討厭長篇大論,更深的原因是討厭閱讀長篇大論時的邏輯思考,太累。

網文簡單,快速,一目了然。

看到下一行,下一段,前面的內容也剛好消化完畢,並且因為有效信息少而置之腦後。

讀了後面忘了前面,看到結尾忘了標題是什麼,這都無所謂。

一路引著讀者「好像是這麼回事」就夠了。

最後再來個總結性的結尾,Done。

總之,如果你想引導讀者快速接受某樣東西,就別給他們機會去想。

把一段話拆分成若干短句,前後文不要有關聯,最後塞個振聾發聵的結論。

他們就不明覺厲啦!

補充:

開頭一個段子吸引點擊。

接下來是真假不詳的八卦細節。

夾敘夾議,注意引發讀者共鳴。

過半後開始跑題。

邏輯陷阱放在2/3到3/4處。

最後1/5全是私貨。

高端技巧:最後一段照抄四平八穩的官樣文章,與前文的割裂感越明顯越好。


其中一個原因,是把寫作當聊天了。

而導致這個的重要原因是網路時代聊天軟體的影響。

由於網路聊天,無論是微信還是qq等,大多數情況下成為了交流的重要模式,而和語音不一樣的是,我們用文字代替了語音,過去的你一言我一語變成了你打一句子我打一句子。

而這種模式的影響很重要。

也許最初的時候可能還能意識到分別,越往後越難以區分,甚至在你寫作的時候,也和聊天一樣的模式,最後變成了統一的「短模式」。

於是,輸出者習慣了短句子輸入,觀眾也習慣了短句子觀看。


手機屏幕窄


因為和網文比較接近的是輕小說,就是簡單輕便,內容少,側重抒情而非內涵。

比如網文常常在兩三章節以內搞定主角的童年(這還算多了),毫無鋪墊的給主角外掛,主角爹媽不是拿模板套毫無特色就是毫無描寫。這樣再不「流水賬」短段落寫,就連抒情都做不到了。

如果按照「經典」寫網文,先把主角穿越/踏上龍傲天之路前寫個100000字以上,門派里叔叔阿姨哥哥弟弟日常灌個幾篇再說,這樣姑且算把前期世界觀鋪好了。然後一個門派五六個以上的重要人物,各個性格上下點功夫,岳不群、岳靈珊、令狐沖、林平之、寧中則等等各個編點生平事迹。然後該門派編出兩位數個以上的武功還都自帶介紹。這類門派一口氣編出七八個來,OK,可以認真寫劇情了。劇情里女二女三男二男三都別無腦套模板,都寫點生平事迹,都有點特色,萌點,每個都寫個5000以上的背景和生平介紹,每個都占幾個重要劇情(別讓鏡頭只追著主角),達到死任何一個讀者都想寄刀片的水平。

你要是這麼寫,會發現,「流水賬」寫不下去。不用長自然段就難以把很多事情說明白。比如完整介紹郭靖楊康他爹們的愛恨情仇,按照網文那種短自然段寫,能寫的讓你自己覺得彆扭。

(當然,也有一種辦法,就是敘事詩模式加大量倒敘,把描寫壓到非常低的地步。我就這麼乾的。)

你看,上面介紹網文的段落就很短,接下來那段就長了吧?這就是「重量」所在啊。網文不但分段短,分章節都短,什麼都是短平快。

順便,手機屏幕窄和網文輕便也是相輔相成的。


評論區有一些爭執,這個是在意料之中的。文無第一,因為這是很感性的東西,有人覺得《命運交響曲》委婉,有人覺得《十面埋伏》溫柔,有人聽《二泉印月》都能聽笑了,觀點不同,沒什麼不好。

評論區有人提到《斗破蒼穹》,我早年看過,,正好最近在重讀,不得不承認,《斗破蒼穹》是類似的網文里很出類拔萃的,在情節的設定上、懸念的伏筆上可以算得上十分優秀,故事人物之間的矛盾層次在同類型的作品裡算得上差不多是登峰造極,首先:抓人眼球,其次邏輯正常,其三文筆過得去。

至於說我能不能寫出比《武動乾坤》更好的東西,當然能,不光我能,看到這篇文章的大部分人都能,但是怎麼在網文已經成熟的市場營收呢?想在市場上獲得成功,不是一個人的筆頭子就能決定的。所以想「我行我來」的人估計要等很久了。小白文我不知道是誰起的名字,但是我如果練了三年的書法,把自己的水平命名為「X體」會被笑掉大牙吧。

接下來是一個邏輯問題:小白文面向的是低文化群體,但是讀小白文的不一定是水平低的人,並不是像有人指責我認為讀小白文的就是傻逼。

它存在,它有市場,在文章上我的意見是很不好,在市場上我為作者嘆服。也就說到這就差不多了,自古武人相忌,文人相輕,說多了都是秀才爭閑氣。


最近我找了本特別流行的網路玄幻小說看

看之前,我的目的是:從中找到該書流行的原因和語句特點。

翻了2頁,我的目的變成:大概翻翻,找到其中的亮點。

翻了20頁,我的目的變成:堅持看完

看了2%,我的目的變成:哪怕跳著看也要看完

昨晚上翻到了13%,我放棄了。

在手機屏幕閱讀、網上閱讀、零碎閱讀的環境下,大部分這類書的受眾本來就看不懂長句子,短促、簡單、直白的話才能讓他們看懂。於是裡面的故事是,三天打一次、七天遇到一個「皮膚潔白、美眸一瞥」的美女.....

哦,我找的這本書是《武動乾坤》

我隨機翻幾頁貼上來你們看看

其實道理很簡單:彷彿一個初中二年級的學生,心裡怎麼想的怎麼寫


據有些「有識之士」說這樣做是為了降低閱讀門檻,因為以現在很多人的閱讀能力,超過兩行的文字他們就本能地抗拒,更不要說去理解了。

而自媒體的目標不是提高大眾的閱讀能力,而是無底線迎合他們的口味,把整段整段的文章分成小段,再把小段分成小短句,就相當於把饃掰成一小塊一小塊,一口一口餵給那些閱讀障礙讀者,如果還咽不下去那就和上口水,咪蒙是這種口水文的集大成者。

而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對某些自媒體而言,讀者閱讀理解水平越低對他們越有益,畢竟傻瓜的錢最好騙。

現在越來越多的自媒體開始在這條路上狂奔了,哪怕是知乎,你說你把一句話整成一段我還能忍,但有的人把一句話都在分成三段,不知道的還以為寫的都是詩呢。

說實話,我看著那分段的逗號簡直都快被逼死了,在我這種強迫症眼裡一段話再短也應該用句號結尾吧?

最可怕的是現在這種人越來越多了,還有人噴我動不動就寫長文,看不了長文去微博多好呀,一百多字。


很多答案都在胡說八道,寫文章一句話一行這麼做的始作俑者是古龍,不算什麼公眾號時代的做法,大家後來都是學他的,古龍對為什麼這麼做有很具體的解釋,他說有一次他在喝花酒的時候和摟著陪酒的妹子說自己是武俠小說作家,問她看不看小說,陪酒的妹子說:武俠小說啊,密密麻麻的字好多看起來好複雜哦,看不懂。從此古龍發誓要寫出陪酒小姐也能輕鬆讀完的寫法 ,後來他寫了這種一句話一句話的小說 其標準就是希望自己嫖娼時小姐姐能看懂,所以每次他嫖娼喝酒主要也都也是為和妹子探討文學,這種嚴謹的文學創作態度和白居易寫詩要問老嫗聽不聽的懂是一樣的嗯,沒毛病。

ture story

古龍本人真這麼說過。在哪篇小說的自序里說的,具體的出處我給忘了。


因為沒有人想看那麼多的字,自然段看起來文章短一點


哈哈哈。。。這才幾年。。。都有代溝了呢。。


看起來顯得很多,看起來文章很長


手機屏幕太窄,段長了的話,一段話就是一屏幕了。


個人認為是排版比較好看

讀者比較容易接受

而且只保留關鍵信息

讀者獲取信息速度比較快

如果是一堆密麻麻的字

讀者可能就看不下去了

說到這個

其實還可以適當加一些圖片

把大段文字分成小段

個人認為效果也不錯

這裡就不再舉例了

事實上如果全部都用小段文字來寫

雖然有以上好處

但是顯得很蠢

不信你看我剛剛寫的這些東西

不信的話,你看看上面那段字和下面這段字,哪一個比較容易接受?

個人認為是排版比較好看,讀者比較容易接受,而且只保留關鍵信息,讀者獲取信息速度比較快,如果是一堆密麻麻的字,讀者可能就看不下去了。說到這個,其實還可以適當加一些圖片,把大段文字分成小段,個人認為效果也不錯。事實上如果全部都用小段文字來寫,雖然有以上好處,但是顯得很蠢。不信你看我剛剛寫的這些東西。

如果你覺得下面比較容易接受,那可能是因為字數比較少

如果字數多了你還是覺得文字密集形式比較容易接受

那你當我剛才什麼都沒說

謝謝觀看


嬰兒食品都是糊狀的。


同理,

一個短評,

加幾個回車,

你會覺得我說了很多的樣子。

但是你看我打了這麼多行字,

其實屁也沒說,

難道不是么?

哈哈哈嗝,

以上。


因為這能使文章看起來更容易懂,關鍵內容掃一眼就能看到,不用費腦去找。有的還喜歡單獨一句就一段,還加粗,生怕你沒看到,沒看懂他的意思。

其實一開始各種寫作方式的人都有,但那些喜歡用長自然段的人,看的人少,而那些喜歡用短自然段的人,看得人多。比如知乎上就很多人說文章太長不看。

這會導致一個結果:

越來越多作者放棄了長自然段,而改用短自然段。後來加入的作者,也會模仿那些受歡迎的作者的文風。

為什麼呢?

因為任何寫作者都希望自己受歡迎,在知乎上是點贊,微信上是閱讀量。當然有人還在堅持用長自然段,寫深奧的內容,甚至用繁體,但這種人越來越少了。

因為讀者不愛看啊。

如果讀者都喜歡看長篇大論,喜歡繁體字,信不信現在自媒體會完全換種風格?

所以縱然有作者自己的問題,但根本原因還是市場選擇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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