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兩句有什麼不同啊?學渣看上去都一樣啊

問了另一個學渣,他說第二句是病句…

補充:有沒有大神用英文答一下題?這題大概20分,是某外語學院研究生複試樣題


好吧,我來試著答一下吧。英語的句法結構拆解起來不複雜。我來說一下其中的兩種基本句法結構。

1,偏正。

基本邏輯意義是修飾與被修飾的關係。

hot coffee是前面的hot修飾後面的coffee。偏正結構任何語言都必須存在,主要目的是為了解決信息的複雜化問題。任何語言都有一個先天性的弊端,那就是一切語言均是概括。我們的語言描述可以盡量逼近現實,但是永遠別想取代事實,偏正結構就是在描述一般事務的基礎上增加一定的修飾性成份使之稍稍不那麼一般。比如:I know the man. Which man? The fat man in blue.

我認識那個男人。哪個男人?那個穿藍色衣服的胖男子。

這裡的邏輯結構是fat 和in blue共同修飾man,以區別其他的man,讓信息更加具體化。我們的邏輯上接受man是核心成份,fat和in blue是修飾成份。

2,補充。

這種結構也是語言的基本結構。它的邏輯解釋是:對於陳述的結果加以補充使之邏輯完整。比如以下幾個句子如果沒有補充成份會讓人不舒服

Keep the room

We make him

My father ask me

這些句子缺少了一個能讓人知道動作發生的具體情況和結果的成份。雖然邏輯上有謂語動詞也有賓語,但是完全不知道動詞施加在賓語上是個什麼結果。上面句子分別加上clean, our monitor, to buy some beef就不會覺得難受了。所以語法上要把這個說明動作結果的成份加上,稱之為補語。試著分析I like the coffee hot,我想要這個咖啡熱的就是類似結構。

不知道這個答案有沒有解釋明白。


第二句不應該用定冠詞「the」,因此是個病句。

John喜歡(喝)熱咖啡。這句話裡面「咖啡」顯然是指一類事物。 the表明特定事物和前文已經提到過的事物,用在這裡不合適。

比較自然的表達方法是 "John likes his coffee hot."


Second one means he wants the coffee to be served hot.


第一句「John 喜歡熱咖啡」。

第二句「John 喜歡那杯咖啡熱著」。這個 the 意味著說這句話的時候語境裡面清楚 the coffee 是哪一杯咖啡。比如「在茶和咖啡之間,John 選擇了咖啡,而 John 喜歡(希望)那咖啡是熱的」。


第一句:john是主語,likes是謂語,coffee是賓語,hot是coffee的定語。

第二句:john是主語,likes是謂語,coffee是賓語,hot是coffee的補語,也叫coffee的賓語補足語。

定語表示賓語的屬性

補語表示賓語的狀態


一位匿名用戶翻譯得很到位,

「第一句「John 喜歡熱咖啡」。

第二句「John 喜歡那杯咖啡熱著」」

我再用個例子多啰嗦幾句,比如John是一位富豪,在一家餐廳用餐,這時候秘書就會告訴侍者,「他喜歡熱咖啡哦。」 所提供的信息是說John的是不是喜歡冰茶,也不喜歡檸檬蘇打水,就是熱的咖啡。

然後侍者把這個order告訴廚房,但是做咖啡的實習生忘記了具體是什麼樣的咖啡,於是跑來問,sir, would you like the coffee cold or hot? 這時候秘書就會說說,"他要coffee熱著端上來喝哦。"第二句中的the表示coffee已經是確定的,所提供的新信息是溫度。


第二句沒問題 是賓補結構

hot是 adj,補充說明coffee的屬性狀態


第一句意思是 阿強喜歡熱咖啡 (強調喜歡

第二句意思是 阿強喜歡熱咖啡 (強調咖啡的屬性


第一句,他喜歡的是咖啡

第二句,他喜歡的是(咖啡的)熱(的狀態)

分析句子主謂賓,很容易, @呂少南 分析很清楚了


第二句的hot跟left用法差不多


第二句的重點在他喜歡的咖啡(強調語氣的感覺)


john喜歡熱咖啡。

john喜歡(那杯)熱的咖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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