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文《聖經》的翻譯是故意譯得那樣生澀難懂的嗎?

對照了一下英語原文,原文倒不是很生澀,中文反而故意寫的很簡略。


搜到一篇中文聖經翻譯史,或可提供參考。

http://www.chinacath.org/article/bible/edition/2008-01-29/1675.html

光新教的中文聖經就有很多個版本,不能說每個譯本都詰屈聱牙(見評論)。據說大家接觸最多的是和合本,經王童鶴提醒,我把文章里關於和合本那一段拎出來放這兒吧。

在十九世紀末二十世紀初,在中國開始有較通俗語言(官話)中文聖經,例如在北方有施約瑟為首的新舊約官話譯本(1878年);南方有楊格非(John Griffith)所譯的官話譯本。另加上其他已完成的譯本,此時期的宣教士都體會到有數種聖經譯本在中國同時通行,實在對傳教工作帶來諸多不便。於是在1890年(光緒十四年)在上海舉行的一次宣教士大會中,與會成員就劃一中文聖經譯本問題達成協議:分別就深文理、淺文理(淺白文言)及官話叄種和合譯本的工作成立叄個翻譯委員會,將南北兩部官話聖經合併(和合),加以改良,並以1885年版的《英文修訂本聖經》(Revised Version)為藍本進行翻譯。而各聖經公會可自行決定英文名詞God,Holy Spirit, Baptism的中譯詞。這叄個譯委會各有不同的工作進度,只有官話和合本的翻譯工作對以後一世紀有巨大的影響

這官話和合譯本翻譯委員會起初共有七位成員,在1906年新約完成時剩下五人,分別是狄考文(C. W. Mateer)、富善(C. Goodrich)、歐文(G. Owen)、鮑康寧(F. W. Baller)及鹿依士(S. Lewis)。自1891年第一次譯委會開始,以28年時間,將整部聖經譯畢,於1919年出版,定名為《國語和合譯本》。這譯本出版後不久,即通行全國,自始成為全中國的通用譯本。其翻譯共有四項原則:

1. 譯文必須為全國通用語言,不可用地方土語;

2. 行文須簡單,在禮拜堂講壇誦讀時,各階層人士都能明了;

3. 字句必須忠於原文,同時又不失中文的韻氣;

4. 暗喻應盡量直譯,而非意譯。

他們認為這些原則中,尤以第3項最為重要;然而在譯經的過程中,又漸漸傾向重視意義上的準確性。

補充一下,翻譯官話譯本時,官話尚未有確切的書面形式,委員會需要商量採用一個共通形式。當中狄考文推動用非常口語化的官話。狄考文逝世後,委員意識到官話逐漸成為文學語言,其譯本可能成為重要作品,因而把譯文全面修訂,使更具文學風格。1919年4月出版官話和合譯本。1939年改名為國語和合譯本。

也就是說,我們看到的和合本大致上是光緒年間文學化口語本。不管你糾不糾結,反正我糾結了......

PS.有個疑問,既然和合本譯自《英文修訂本聖經》,為何裡面人名譯音似乎沿襲的是希伯來文發音(如Michael譯為米迦勒),而不是英語(邁克爾)?英文聖經裡面到底怎麼讀Michael?


和合本年代足夠遠了。比較通俗點的是新譯本。


相對中國還未出現五四、白話文運動

中文聖經在文言與舊白話的基礎上能把中文譯的如此通俗、流暢、易懂,不得不說譯者傾注的心血

你可以回頭拿提倡新白話魯迅的「別嘴」的文章你再去對照看

其中從拉丁文譯的版本也有關係。


接受耶穌基督是我生命的救主,是讀懂聖經的充分必要條件。:)

聖經的各個語言的各個譯本,通常都是追求精確翻譯的典範。

你做對照時,用的可能是比較簡明的英文版本,例如NIV(新國際譯本)。

然而,英文世界研讀聖經一般會以KJV(英王詹姆士欽定本)為準,

而KJV里的句子,也不是我們日常熟悉的英文。

所以,在中文領域,你可以試試讀「現代中文譯本」,

但研讀中文聖經,通常還是以「和合本」為準。

實際上和合本有三個版本,我們平常讀到的是白話文版。

接受耶穌基督是我生命的救主,是讀懂聖經的充分必要條件。:)

願神親自賜你認識他的智慧!


《和合本》與《新譯本》兩版本的對比分析

1.《新譯本》較《和合本》用字更淺白易懂,取今棄古。考古的發現幫助現代讀者進一步了解舊的翻譯中難明白不理解的地方。

例1:創世紀 41:56

新國際:When the famine had spread over the whole country, Joseph opened the storehouses and sold grain to the Egyptians, for the famine was severe throughout Egypt.

和合本:當時饑荒遍滿天下、約瑟開了各處的倉、糶糧給埃及人.在埃及地饑荒甚大。

新譯本:當時饑荒遍及全國,約瑟就開了所有的糧倉,把糧食賣給埃及人,因為埃及地的饑荒非常嚴重。

例2:創世紀 41:57

新國際:And all the countries came to Egypt to buy grain from Joseph, because the famine was severe in all the world.

和合本:各地的人都往埃及去、到約瑟那裡糴糧、因為天下的饑荒甚大。

新譯本:各地的人都到埃及去,向約瑟買糧,因為各地的饑荒都非常嚴重。

例3:利未記 11:30

新國際:the gecko, the monitor lizard, the wall lizard, the skink and the chameleon.

和合本: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蝘蜓。

新譯本:以及壁虎、龍子、守宮、蛇醫、變色龍。

例4:創世紀 1:7

新國際:So God made the expanse and separated the water under the expanse from the water above it. And it was so.

和合本:神就造出空氣、將空氣以下的水、空氣以上的水分開了.事就這樣成了。

新譯本:神造了穹蒼,把穹蒼以下的水和穹蒼以上的水分開了。

2.《新譯本》較《和合本》內容更準確,避免了語義不清。

例1:馬可福音 11:3

新國際:If anyone asks you, "Why are you doing this?" tell him, "The Lord needs it and will send it back here shortly."

和合本:若有人對你們說、為甚麼作這事.你們就說、主要用他.那人必立時讓你們牽來。

新譯本:如果有人問你們:『為什麼這樣作?』你們就說:『主需要它,並且很快會送還到這裡來。』

例2:約翰福音2:15

新國際:So he made a whip out of cords, and drove all from the temple area, both sheep and cattle; he scattered the coins of the money changers and overturned their tables.

和合本:耶穌就拿繩子作成鞭子、把牛羊都趕出殿去.倒出兌換銀錢之人的銀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新譯本:就用繩索做了一條鞭子,把眾人連牛帶羊都從外院趕出去,倒掉兌換銀錢的人的錢,推翻他們的桌子

3.《新譯本》的編排與版面較《和合本》更舒服易讀。

例如:箴言 2:10

新國際:For wisdom will enter your heart, and knowledge will be pleasant to your soul.

和合本:智慧必入你心.你的靈要以知識為美。

新譯本:智慧必進入你的心,知識必使你歡悅。

希伯來詩歌的獨有特徵是以平行形式表達思想。在和合本中卻沒有翻譯出平 行詩句的特色,而在新譯本中將平行詩句排列的非常整齊,很容易看到是同義平行或是反義平行。

4. 《新譯本》增加了輔讀資料。

《新譯本》增加了分類的總論及每一章前的簡介。其中包括有書名,作者, 日期,內容剖析,大綱及讀經提示等等。

例如,在創世紀前有對摩西五經的總論。首先對其名稱進行闡述,之後對摩西五經重點做了簡介:是五卷抑或一卷;主要對象;主要內容。最後論述了摩西五經的釋經法。當讀者讀到這些參考資料時,能夠對聖經有一個概括的了解,對於許多在研讀聖經的人也有很大的幫助。

摘自原文:《聖經》和合本與新譯本之比較


第六條:「不可殺人。」

別宰了別人。

這就是普通話白話?你這什麼水平啊?

要也是說成

不能殺人!或者不可以殺人之類的。

你那是俗話好嗎?


和合本聖經是1919年出版的,用了幾十年才完成,是當時的精英們一句一句一點點完成的啊

當時是現代白話文的典範啊

你今天讀的不通順是不是和合本聖經的問題,是你的母語口語在100年里又有了新的變化

如果讀和合本不通順,那就用新譯本或現代譯本唄

再說,我覺得讀和合本聖經特別典雅~


當然。

把下面幾條翻成普通話白話是什麼味道?

第六條:「不可殺人。」

別宰了別人。

第七條:「不可姦淫。」

別偷人,別霸王強上弓。

第八條:「不可偷盜。」 

別摸別搶。

每個語言之中有語域的分層。

你不會拍著小朋友的頭說好子,

進了醫院你會找不到孩科,

翻開書你不會見到愛娃心切,

...


詰屈聱牙?那是相對於現代語言習慣的。

和合本聖經是1919年五四前出版的,在白話文出現的浪潮中,是比較早的,現代的語法和語言習慣尚未成熟,倒是對現代語法有很大貢獻。

有一些新譯本,但在忠於原文上,似乎有所不及。(出於讀者的語文水平考量)和合本修訂本沒有仔細讀過,但我知道的和合本一些不夠貼切的地方,在修訂本中都修訂過了。

和合本不完全是根據英文本,更不是拉丁文本翻譯的。前面有人提到人名和地名,都是名從主人,用希伯來語或希臘語音譯的。約翰,英文是莊,拉丁語是約翰納斯。雅各一詞就更明顯了。

聖經翻譯,是十分慎重的,質量一般來說,要高過於普通作品。

對於普通信徒來說,挑剔翻譯,說他們不懂裝懂吹毛求疵是準確的。

對於神職人員或者專業研究者,你們應該能運用專業的工具。若在公共場合挑剔,則是不明就裡,細微處馳騁才情,不足為訓。


根據國內一位正在進行譯經工作,也是不錯的不錯的翻譯家馮象的說法,之所以我們看到的和合本聖經那麼難懂,是因為當年譯經的傳教士水平不好。(詳見馮象《信與忘》


不是。我看過英文版的聖經,也對照過中文,我本人也是學英漢互譯的,已經翻譯的很好了。


聖經的人名地名譯法才是真真正正完完全全徹徹底底的喪心病狂…


Yea, though I walk through the valley of the shadow of death, I will fear no evil: for thou art with me. Thy rod and thy staff they comfort me.

這樣的英文翻譯不夠晦澀么……對照漢語:

我雖然行過死蔭的幽谷,也不怕遭害:因為你與我同在。你的杖,你的桿,都安慰我。


不懂。


上帝讓人使用不同的語言,就是為了讓不同的語言之間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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