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教中,人是有靈、魂、體的;體比較好理解,但靈和魂怎麼區別?

聖經中是否能找到依據來區分他們。


加上一句開頭的話,我們不是在討論一個歷史、流派、民主政治,不是誰這麼說或者多少人這麼說的問題,而是一個聖經問題,聖經怎麼說的問題。既然是聖經問題,要論證,請用聖經證明。歷史如何、多少人如何都不管用,畢竟「地心說」也流行過對不對?我也不想用「幾元論」這種詞,我知道不論幾元,都有學者能講得頭頭是道引人入勝,但能不能讓我們放下各種很有道理的哲學,簡單來看看聖經里純正的話?

聖經中有非常多的例子,甚至還有各種層面的例子。先簡單講講層面的問題。

在新約裡面,不光有靈魂體,還有至少兩套配套的詞,對應如下:

靈(pnuema) —— 魂(psuche) —— 體

屬靈的(pnuematikos)—— 屬魂的(psuchikos)—— 屬肉體的

神聖生命(zoe) —— 魂生命(psuche) —— 身體生命

聖經中比較鐵的直接例證至少有三處,分別在帖前5章、來4章、林前15章。

  • 帖撒羅尼迦前書5:23
  • 且願和平的神,親自全然聖別你們,又願你們的、與、與身子得蒙保守,在我們主耶穌基督來臨的時候,得以完全,無可指摘。

這一處用兩個【與(kai)】連接靈、魂、體三個部分,是聖經中對人內里所是最直接的講論,也是一切學習、研讀聖經者最直接的根據。

這話有力的指明人有三部分:靈、魂與身體。靈是我們最深的部分,是裡面的器官,有神的知覺,使我們能接觸神。(約四24,羅一9。)魂是我們的自己,(比太十六26,路九25,)介於我們的靈與體之間,有自己的知覺,使我們有個格。體是我們外在的部分,是外在的器官,有世界的知覺,使我們能接觸物質的世界。體包含魂,魂是裝靈的器皿。那是靈的神住在靈里;我們的自己住在魂里;物質的感覺是在體里。神聖別我們,首先藉重生得著我們的靈;(約三5~6;)其次將祂自己這賜生命的靈,從我們的靈擴展到魂里,浸透並變化魂;(羅十二2,林後三18;)最終,經由我們的魂,賜生命給我們必死的身體,(羅八11,13,)並且憑著祂生命的大能,將我們的身體改變形狀。(腓三21。)

  • 希伯來書4:12
  • 因為神的話是活的,是有功效的,比一切兩刃的劍更鋒利,能以刺入、甚至剖開魂與靈,骨節與骨髓,連心中的思念和主意都能辨明。

這一處的基本意思是,神的話好像鋒利的劍,能分開靈與魂。

前面的經文指出以色列人跌倒,不能進入美地的安息。就他們而言,有三個地方:(一)埃及,是他們被救出之地;(二)曠野,是他們飄流之地;(三)迦南,是他們進入之地。他們在這三地的歷史,表徵他們有分於神完全救恩的三個階段。這預表我們新約信徒有分於神完全的救恩。第一階段,我們接受基督,得救贖並蒙拯救脫離世界。第二階段,我們在跟隨主時,成了飄流的人,這種飄流總是發生在我們的魂里。第三階段,我們完滿的有分於並享受基督,這是我們在靈里所經歷的。我們追求物質的享受和罪中之樂,就是在埃及所預表的世界中。我們在魂里飄流,就是在曠野。我們在靈里享受基督,就是在迦南。以色列人在曠野飄流時,總是發怨言,起爭論,責怪人,那必定是在魂里,不是在靈里。但迦勒和約書亞相信神的話,順從主,向著目標竭力往前,這必定不是在魂里,乃是在靈里。接受本書信的希伯來信徒,當時正不知如何對待他們老舊的希伯來宗教,這種在心思里的猶疑,就是在魂里遊盪,並不是在靈里經歷基督。所以本書作者說,神的話,就是引自舊約的話,像兩刃的利劍,能刺入他們的猶疑,將他們的魂與靈剖開。骨髓如何深藏在骨節里,靈也照樣深藏在魂里。要使骨髓與骨節分開,主要的是骨節必須破碎。同樣的原則,要使靈與魂分開,魂也必須破碎。希伯來信徒的魂及其猶疑的心思,懷疑神救恩的法則,考慮到自己的利益,必須被神活的、有功效、能刺入的話破碎,好使他們的靈與魂分開。

還有一處是一個側面的很強的證明。

  • 哥林多前書15:45-47

  • 經上也是這樣記著:「首先的人亞當成了活的;」末後的亞當成了賜生命的

  • 但不是屬靈的在先,乃是屬魂的在先,以後才是屬靈的

  • 頭一個人是出於地,乃屬土;第二個人是出於天

這裡連續三節有一個很有意思的對比:首先的【亞當——活的魂——屬魂的——屬土的】vs 【末後的亞當(基督)——賜生命的靈——屬靈的——屬天的】。很明顯前面一組是消極、負面的,後面一組是積極、正面的。

在這裡,和合本將45節的【活的魂(psuche)】譯為【有靈的活人】;卻將46節的【psuchikos】翻譯為【屬血氣的】。同樣在這一組對比中,有【靈pnuema】和【屬靈的pnuematikos】。我相信看得懂羅馬字母的人都能看出這兩組詞是同一字根,是有緊密聯繫的。需要感謝許多年前和合本的譯者們,雖然他們對靈與魂不太清楚、沒有直譯,但是在46節兩個形容詞的領會上,他們提供了很強的證據。今天你若要強行說,【psuche】和【pneuma】是相同意思,你就沒有辦法解釋他們的形容詞為什麼一個正面一個負面。

還有一處很厲害的,差點都忘了,需要提一下,但是就不具體講了。

  • 羅馬書7-8章,三個律:肉體中罪與死的律(體);心思的律(魂);生命之靈的律(靈)。

聖經中還有許多例證側面說明這件事,或者在三種不同的生命上說到這件事,不過因為不是很直接,就不用講太多。但是我想指出一點,傳統的翻譯裡面,有許多基督徒將【魂、魂生命、psuche】的英文翻譯【soul】當做【靈性生命】,這是不正確的。因為聖經裡面凡是提到我們人信主重生而得到一個新的生命、永遠的生命、基督是生命、神是生命、靈卻因義是生命(羅馬書8:10這一處說出了這個積極的【生命】跟【靈】有關,我們的靈就成為這樣的一個神聖而永遠的生命),這些含有積極正面的,都是用【zoe】,這個【zoe】是不能死的,也就是神聖的生命。提到主耶穌為我們死捨去的那個生命,我們要恨惡的,消極含義的生命,才是用的【psuche,soul,魂生命】。

而反過來說,如果有人要說,靈與魂這兩個字從原文的意思上就沒有分別,是指一件事,那我也要請他給出來自聖經的清楚證明。二元論者沒能成功給出充足的聖經根據,他們的核心論點是,【psuche】和【pneuma】在聖經中有「交替使用」,說明這兩個詞是同一個意思,指同一樣東西。我這樣說,如果兩個詞在聖經中真的在同一件事中交替使用,的確可以作這樣的推論沒錯,但前提是他們真的「交替使用」了。

事實上,我從前曾經看過一篇神學的論文,這篇文章的中心就是證明三元論對而二元論錯,他們的證明中間很大的一塊就是反證法,來駁對面的一個論點說聖經中【靈】與【魂】兩個字是交替使用的,證明這兩個字是同一個意思。他們說,你不是說這兩個字是相同的嗎?那麼好我們今天選了一些經節,請你試試把其中的【靈】與【魂】互換試試,看看可不可以。結果當然很明顯不可以,也說明這兩個詞根本不是交替使用(誰能說帖前5:23是交替使用呢?),相當一部分是有「消極/積極」的不同褒貶屬性,有一些甚至是兩個詞同時出現很強烈的對比(如林前15章這一段)。這也是和合本的一個缺陷,因為譯者在翻譯過程中沒有直譯,而是人為的交替使用了「靈、魂、靈魂、心」來翻譯幾個不同的字,所以要看出這件事,需要輔以原文,或者照原文直譯的其他譯本。我們不能說,因著我們領會他們是同一個東西,反過來證明他們交替使用了,對不對?這樣就是循環論證了,也正是因為這樣錯誤的領會,使人看不出來其中的差別。

——補充線——

我想再做一點補充。有一個答案提到路德宗,有一件事是馬丁路德也講過的,就是帳幕預表人,我們去讀聖經,很容易知道帳幕有外院子、聖所、至聖所,這三樣對應體、魂、靈。如果一個人說,他認為至聖所和聖所應該算一部分,因為他們不夠大,加起來才算一部分,我不太反對這個。事實上這種尺度上的不同無關緊要,你可以說全人就是一部分,或者把身體或者魂再分細一點,一元、二元、三元、多少元都無關緊要,只要你知道靈和魂在聖經中是有不同意思的詞。你如果認為應當僅僅區分看得見的身體和看不見的靈和魂,那也可以,你如果要再把心思(悟性)和意志分開,把魂當做好幾個不同的部分或者「元」,那也可以。但是有一件事是確定的,並且可以用經文嚴格證明:聖經中【靈】和【魂】是兩個不同的詞,指不同的意思。

以上引用部分來自http://www.recoveryversion.com.tw/gb/bible_menu.php中的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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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撇開一些神學思想所持的靈魂與肉體觀點(即二元論,他們認為靈與魂無法分開),簡單區分如下——

  • 靈,是指人內在與靈界溝通的部分,這部分與上帝、天使以及魔鬼這類存在屬於同一種形式。

  • 魂,通常指人的自由意志所包括的一切,比如人的個人意志、理性、感性、思想、理念等意識形態層面的部分。

  • 體,特指人的物質存在的部分,即人的軀體。

  多數時候,我們會把肉體/情慾指代同一件事(這裡的肉體並不是指人的物質化軀體,而是專指人的思想意識),聖經中說因為肉體的私慾和聖靈敵對,聖靈也和肉體敵對;這兩樣互相敵對。(加拉太書5:17「聖經新譯本」),說的就是我們人類總會因著自己的理性、慾念、計劃等等個人思想觀念,妨礙我們去認識、理解並遵行上帝的旨意。

  也就是說,我們人類的自由意志、思想意念(魂)在絕大多數時候,在阻擋我們相信基督、接受救恩、遵行聖道。甚至我們在信奉宗教的時候,也會因著宗教理念的緣故阻擋了我們真正地跟隨、信仰基督。

  因此我們有時會看到,很多基督徒(包括一些教牧人員)在教會的事工上並不是靠著基督的指引、聖靈的帶領,而是憑藉自己的的意志、肉體的意念去作工,從表面上看彷彿是大發熱心,實際卻偏離了基督的安排,跑在上帝的前頭,這樣去工作並不蒙上帝喜悅。

  實際上,聖經中並未直接講明靈、魂、體的區分或關係,的確是部分神學家在研究聖經要義時候逐漸得出這樣的結論。

  就我本人來說,我比較支持這個觀點,因為這樣的區分能讓我很清楚明白是什麼原因導致基督徒在這個世界上常常感覺信仰之路非常艱難,正是因為我們從這個世界所習得的各樣屬世生存法則、思維理念進入了我們內在的某一部分,導致我們的內心受到屬天與屬地的兩種力量拉扯,或偏向上帝的聖潔和公義,或偏向罪的污穢和敗壞。

  我們的靈是與靈界相同的渠道,只要是基督徒,聖靈就住在我們的靈中,如果我們說是靈被拉扯,這並太不合理。

  我們的身體只是一個軀殼,是盛放我們靈魂的器皿,作為一個工具,物質化的工具只會隨著使用時間推移而朽壞,卻不會被非物質化的罪影響而敗壞。

  但人的敗壞必是靈魂中的某一部分。如果不是,剩下的就是

  或者說,我們將這部分稱之為,或情慾,或肉體,或自由意志

  人的自由意志最容易受到魔鬼的引誘、罪的侵蝕而墮落沉淪,因為自由意志是指導一個人生活學習、行事為人的源頭動力。

  我們應該很容易就能發現,人靠著自己的自由意志,總是拒絕上帝、拒絕基督的,也是不願意奉行公義之道的,因為自由意志的根本就在於以我為中心,正是自由意志導致人的犯罪墮落。

  換句話說,人的罪性正是居住在人的自由意志(魂)中,自由意志(魂)也是罪的溫床

這就是為什麼基督徒要常常借著在主耶穌基督面前的禱告認罪,去對抗自身自由意志中因罪性導致的趨噁心理,以抵擋來自世界、撒但的攻擊(引誘、試探),從而保守內心的聖潔,努力做到在罪上死、在義上活,使自己的靈能夠與聖靈、與基督、與父神保持暢通無阻的交流。

  就是這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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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督教神學從來不是只有三元論的,二元論和一元論都各有其位置。而且,就新教的歷史來看,二元論,即人由身體和靈魂構成,才是主流的思想。希望題主不要把三元論看成基督教的代表,路德宗和改革宗都表示不服。

至於如何分析三元論的觀點,我這裡給出幾張圖,來自古德恩的《系統神學》。


體,就是指自己外在的身體,普通意義上的;魂,指自己的意志;靈,是耶穌給我們的,通過靈我們耶穌相通。這是今天一個基督教女生告訴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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