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看待聖經里眾人因聽到「你們中有誰沒同樣的罪惡,就拿石頭砸那女人……」這句話而讓女人免懲的現象?

如同《射鵰英雄傳》里,襲千仞被眾人圍攻臨危時,說出類似「你們誰平生沒犯過錯的,就來殺我……」這句話後,把眾人都聽得慚愧退下。這句話蘊含的道理、邏輯是否合理?

謝謝各位指教!


這句並非那個女人說的,而是耶穌說的。

更準確的說,是耶穌在希望定那個女人罪的人群中說的。這句話的主體並非那個女人,而是圍觀群眾。定罪/赦免的語句在後面,具體經文可參考 @Xizhi Zhu 答案。

這句話的道理是,不可律人以嚴,待己以寬。在以律法定他人罪時,先思考自己是否無罪。自己先做到,才有資格評論他人。這是很合邏輯的。

不同意@Vein Xing 的答案,法官資格中有一條是曾因刑事犯罪受過刑事處罰不可以擔任法官,所以現代也是認同不犯罪的人才有資格審判他人的。只是法律要求(法律是道德的底線)比基督的律法(至善是道德最高追求)低,所以才不會出現無人有資格審判的情況。


不妨先看看上下文,約翰福音8:1-11:

8:1 於是各人都回家去了,耶穌卻往橄欖山去。

8:2 清早又回到殿里,眾百姓都到他那裡去,他就坐下教訓他們。

8:3 文士和法利賽人帶著一個行淫時被拿的婦人來,叫她站在當中。

8:4 就對耶穌說:「夫子,這婦人是正行淫之時被拿的。

8:5 摩西在律法上吩咐我們,把這樣的婦人用石頭打死。你說該把她怎麼樣呢?」

8:6 他們說這話,乃試探耶穌,要得著告他的把柄。耶穌卻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7 他們還是不住地問他,耶穌就直起腰來,對他們說:「你們中間誰是沒有罪的,誰就可以先拿石頭打她。」

8:8 於是又彎著腰用指頭在地上畫字。

8:9 他們聽見這話,就從老到少一個一個地都出去了,只剩下耶穌一人,還有那婦人仍然站在當中。

8:10 耶穌就直起腰來,對她說:「婦人,那些人在哪裡呢?沒有人定你的罪嗎?」

8:11 她說:「主啊,沒有。」耶穌說:「我也不定你的罪,去吧!從此不要再犯罪了。」

第六節我加黑的那一句,點名了這些人的目的。既然自己的花招被揭穿,當然不好意思繼續呆下去了,誰也不敢第一個動手,不離開還幹嘛?


那是因為這些人都是成名人士,要臉皮。

你要是用同一招對付現在中國人,分分鐘被點天燈,

誰教你戳到人家的痛處,被滅口是穩穩的。

所以題主才會來問這問題(我可沒有說現在中國人比古人不要臉的意思歐)


第一,這個女人是淫亂罪,應該被砸死,但是問題是淫亂罪時兩個人的,男的也應該被砸死,結果這些人只抓了女人而沒有抓男人,選擇性執法。本身就是有問題的。

第二,淫亂罪的核心是主動淫亂,典型案例是大衛王搞烏利亞的妻子巴士巴,但是最後你會發現神重罰大衛,巴士巴除了死了個頭胎似乎什麼事都沒有。為什麼?因為大衛是王,這種淫亂有逼迫的成分。很難說清楚巴士巴是害怕還是主動淫亂,相信巴士巴主動淫亂如果不是大衛王去勾引的話,這種概率是很低的。這也是神審判的基礎,從這個角度上看,大衛王應當承擔主要責任,巴士巴罪很輕。

第三,對比這個女人和巴士巴,你會發現相似之處。一個是被大衛王勾搭後半推半就,另一個是被一個眾人都不敢得罪的男人(眾人不敢抓這個男人)淫亂了,其結果也是一樣,都是罪輕。

第四,觀看眾人的作為,卻是嚴重有罪的,大衛王時一個人都沒出來指出,直到最後祭司被上帝指派去譴責大衛王。眾人要求耶穌打死女人,缺選擇性遺忘了男人,這都是罪惡的。而且這個罪惡比女人還重,女人淫亂可能是因為生存,而吃瓜群眾選擇性執法就是謀殺罪了。

第五,遇見耶穌自然是神的旨意成全。


這句話蘊含的道理在於,大家都是罪人,你我都是罪人。罪人沒有資格定罪人的罪。

此外,罪並無明顯的大小、輕重之分。

而相反,耶穌不是罪人,而耶穌不定那女人的罪,又恰恰赦免她。

而這句話在現今社會往往是不適用的,因為某些東西的存在,

就會得出一種「 我不是罪人,而你就是罪人,你就該懲罰的」 變態理論。

大家都是人,都是罪人,得饒人處且饒人。


邏輯不合理,但道德上有一定的合理性。雖然也只是一定的合理。

女人/裘千仞是否構成犯罪,與在場眾人是否構成犯罪無關,一個人考試作弊被查處,然後舉報別人考試作弊沒被抓而為自己洗白,邏輯上並不通順,甚至是可笑的。

但是在道德層面上,具有一定道德水平,較為自律的人,會因為自我的過錯而羞於懲罰其他的人,也有一定的道理。道理在於,其中確實存在不公平的因素。在一個戰火紛飛的國家,某人因為隨地吐痰被罰款,合理合法,但欲加之罪的嫌疑就很大了。

我們界定這個矛盾的時候,可以參考其他人的所作所為。(雖然其中也存在某些羅輯漏洞,但也是一種不錯的解決方案)裘千仞罪惡滔天,禍國殃民,其他人雖然也有過錯,但是懲處他的時候,就不應手軟。(洪七公這段帥爆了,當年我年少讀之,真是漢書下酒,正氣浩然。)

以下原文

「好,大英雄大俠士,我是奸徒,你是從來沒作過壞事的大大好人。」洪七公道:「不

錯。老叫化一生殺過二百三十一人,這二百三十一人個個都是惡徒,若非貪官污吏、土豪惡

霸,就是大奸巨惡、負義薄倖之輩。老叫化貪飲貪食,可是生平從來沒殺過一個好人。裘千

仞,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

你是第二百三十二人,正義總要到來!


這句話蘊含的道理、邏輯是合理的。因為:沒有律法(猶太人外在的律法)的外邦人(非猶太民族)若順著本性(內在的道德律法)行律法上的事,他們雖然沒有律法(外在),自己(內在)就是自己的律法。這是顯出律法的功用刻在他們心裡,他們的良心同作見證,並且他們的思念互相較量,或以為是,或以為非。——《聖經.羅馬書》2章14節~15節。所以,猶太人不但有外在的律法還有內心道德律法,面對能夠洞察人心的耶穌,豈敢自稱問心無愧、並且大言不慚呢?


行淫的女人很可能不是和男人行淫,而是自己一個人行淫。因為文士和法利賽人目的是試探耶穌得把柄,所以不可能故意放跑男人讓自己被動。

一個人行淫這種事情,普遍到幾乎和說謊同等,很難找到沒有做過的人。所以當耶穌說,誰沒有罪誰就可以拿石頭打她,讓人們的良心發現,大家都知道自己和她其實是一樣,只是沒有被抓到而已,因此才放下了石頭。

所以題主認為和裘千仞那句話有異曲同工之妙,是說得過去的。


襲千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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