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有的人研究《聖經》多年,但卻堅持不信基督教?


我不算研究聖經多年的,跟著教會學過一段時間。

基督教讓我怎麼信呢?你給我個理由?

講聖經的時候,創世紀,講師給我解釋,這是人在地上看到的情景和順序。

然後我心裡默默吐槽,上帝還沒創造你呢,到底這是誰看到的?要是上帝看到的,應該是空中視角。

講後面的時候,講師說,聖經是不同時期不同的先知在上帝的啟示下分別寫就的,但是你看,他們互相之間渾然一體沒有絲毫矛盾。

我心裡默默吐槽,新約舊約幾乎就是倆宗教,懲罰完全不一樣,還說沒有絲毫矛盾呢。再說了,你當我不知道聖經經過了幾次大的修改,把有問題的地方全砍了么?

講愛的時候,講師說,神愛世人。我問講師,所多瑪也是愛的結果?大洪水也是愛的結果?講師說,神把他們cut off了。

我心裡默默吐槽,騙鬼咧,我用我心中的大愛來把你cut off,難道你開心?

當初學習宗教是因為想了解西方文化,順便聯繫英語。跟那幫老頭老太太的確聊得比較開心,只要不是質疑教義,他們還是很輕鬆的。

可是真讓我信這玩意兒,這是對我智商的侮辱。

但是,正所謂,百樣米養百樣人,偏偏有這種人,蹦出來教育我:

這個人對邏輯的理解在形式邏輯的層次,彷彿只要不違反同一律,就是邏輯嚴密了。只不過我的征途是星辰大海,所以我客氣的表達了自己的看法:

結果慘遭嘲諷:

愁死我了。這種一看就沒讀過哪怕是近代哲學的人,總是這麼狂妄自大。

這裡做一個科普,「全能的上帝能否造出一個自己不能搬動的石頭」這個命題,是標準的悖論,屬於「自相矛盾」,違反了形式邏輯的矛盾律。如果上帝能夠造出這個石頭,那麼他就搬不動;或者他造不出來。無論如何,上帝都不是全能的。

這個提法充分體現了嚴謹的思維是如何讓神棍陷入混亂的。這位 @自由人給出的「不能與不欲的區別」,是基督教神棍的一個標準解法。大概意思是說,神沒那麼無聊,就TM你事兒多,不要揣測神,小心神一矛捅死你。如果有人有興趣可以去找找他們的詳細解釋,我印象里就這樣。

經院哲學曾經討論過這個事情,得到的結論就大概如此,在黑格爾的《小邏輯》中,黑格爾把他們很是嘲笑了一番。相信我的粉絲都更喜歡嚴肅的思維,那麼我把黑格爾的解法放在這裡,到底誰在胡說八道其實一眼就看出來了。

下面這段,黑格爾指出了這種簡單的規定性的有限性。

  但是,這樣的一些潛在的精神的規定,在一般表象之內在的抽象的普遍性的較廣基地上,也同樣地個別化了。在這種個別化的情形下,這些精神規定都是簡單的,不相聯繫的;例如,權利、義務、上帝。在這種情形下的表象,不是表面上停留在權利就是權利,上帝就是上帝等說法上,就是進而提出一些規定,例如說,上帝是世界的造物主,是全知的,萬能的等等。象這樣,多種個別化的、簡單的規定或謂詞,不管其有無內在聯繫,勉強連綴在一起,這些謂詞雖是以其主詞為聯繫,但它們之間仍然是相互外在的。就這點而論,表象與知性相同,其唯一的區別,在於知性尚能建立普遍與特殊,原因與效果等關係,從而使表象的孤立化的表象規定有了必然性的聯繫。反之,表象便只能讓這些孤立化的規定在模糊的意識背景里彼此挨近地排列著,僅僅憑一個又字去聯繫。表象和思想的區別,還具有更大的重要性,因為一般講來,哲學除了把表象轉變成思想——當然,更進一步哲學還要把單純抽象的思想轉變成概念——之外,沒有別的工作。

而在下面這一段中,黑格爾明確指出,上帝是無限的,不可用一個謂詞與一個有限的範疇連接到一起,這樣將上帝從無限變成了有限,從而此上帝非彼上帝。見加黑部分。

舊形而上學的思維是有限的思維,因為它老是活動於有限思維規定的某種界限之內,並把這種界限看成固定的東西,而不對它再加以否定。譬如,就「上帝有存在嗎?」一問題而言,舊形而上學家便認這裡的存在為一純粹肯定的、究竟至極的、無上優美的東西。但以後我們便可看到,存在並不單純是一種肯定的東西,而是一太低級的規定,不足以表達理念,也不配表達上帝。又如再就世界是有限或無限這一問題而言,他們也以為這裡的有限與無限是固定對立的。但這卻很容易看出,當有限與無限兩者互相對立時,這本應認作代表全體的無限,僅表現為偏於一面,被有限所限制著的一面。但被限制的無限仍不過只是一有限之物而已。

  在同樣情形下,當我們問及:「靈魂是簡單的或複雜的?」一問題時,他們還是認為「簡單」是一個足以表示真理的最後規定。

  但須知,簡單正如存在一樣,都是一個異常貧乏、抽象、片面的規定,我們往後便可看出,它本身並不真實,不能夠把握真理。如果把靈魂認作僅是簡單的,則靈魂將會被這種抽象看法說成僅是片面的和有限的了。

  由此足見,舊形而上學的主要興趣,即在於研究剛才所提到的那些謂詞是否應用來加給它們的對象。但這些謂詞都是有限制的知性概念,只能表示一種限制,而不能表達真理。

尤須特別注意的:這個方法的特點乃在於把名字或謂詞加給被認知的對象,如上帝。但這只是對於對象的外在反思,因為用來稱謂對象的規定或謂詞,乃是我自己的現成的表象,只是外在地加給那對象罷了。反之,要想得到對於一個對象的真知,必須由這對象自己去規定自己,不可從外面採取一些謂詞來加給它。如果我們試用謂詞的方式以表達真理,則我們的心思便不禁感覺到這些名言無法窮盡對象的意義。從這種觀點出發,東方的哲人每每稱神為多名的或無盡名的,是完全正確的。凡是有限的名言,決不能令心靈滿足。於是那東方的哲人不得不盡量搜集更多的名言。無疑地,對有限事物必須用有限的名言以稱謂之,這正是知性施展其功能的處所。知性本身是有限的,也只能認識有限事物的性質。譬如,當我稱某種的行為為偷竊時,則偷竊一名詞已足描述那行為的主要內容,對於一個審判官,這樣的知識已算充分。同樣,有限事物彼此有因與果,力與表現的關係,如果用這些規定去表述它們,則就其有限性而言,它們便算被認識了。但理性的對象卻不是這些有限的謂詞所能規定,然而企圖用有限的名言去規定理性的對象,就是舊形而上學的缺陷。

這並非偽命題,而是知性必然的邊界。對於這個「自由人」同學來說,所謂理性,就是知性,所謂邏輯,就是形式邏輯。我所謂的由「上帝……」展開的理性,指的是辯證邏輯中定義的理性,在辯證邏輯中,語言邏輯,三段論等,都只是知性層次的認識。

所以我斷言這一位是沒有讀過黑格爾的,邏輯云云,只是他用來兜售自己那點兒私貨的遮羞布。經院哲學的那點兒東西在上個世紀就已經被哲學大牛們批駁得體無完膚,而這位卻用這種陳腔濫調指責我「拿偽命題當真理」,當真無知無畏。

可是,生活總是給你驚喜。因為當我指出這位同學壓根不懂邏輯的時候,他跟我來了這麼一句:

「聖經、世界史、哲學,這都是本人的專業啊」

「聖經、世界史、哲學,這都是本人的專業啊」

「聖經、世界史、哲學,這都是本人的專業啊」

我給您黑體加粗。很幸運能碰到一位哲學方面的專家,既然 @自由人主張自己是專業人士,咱們請他舉證證實一下自己的專業性,不算過分吧?

於是這位「哲學專業」的同學開始東拉西扯,相當好玩兒。

「舉證是看得起你」

「舉證是看得起你」

「舉證是看得起你」

滿地打滾式的耍賴啊。

我寫「質量總監」四個字,因為我現在的職位就是這個。同時,我在這個方向上已經工作了十年多。我不怕人家問,也不怕舉證,所以我敢寫這四個字兒。

而這位號稱「專業」的同學,連門都沒摸到過,張嘴就是胡說八道,滿天胡扯,被人戳穿了還滿地打滾。

根據知乎建議修改「過激」內容。


難道上了這麼多年的政治課就一定要入黨嗎?


研究宗教的人是不能信教的,否則如果帶著信仰研究則會失去對宗教公正的看法了


我食用麵條多年,目前仍未加入飛天麵條教。


季羨林先生常常被誤認作「國學大師」,但他真正的身份是著名的東方學學者,精通吐火羅語,並在佛學研究領域造詣精深。然而終其一生並未信仰佛教,從老先生生前留下的著作中或許可以為題主的疑惑提供一些參考。

研究越深入,信仰越淡薄。

我接觸到佛教研究,已經有五十年的歷史了。1935年,我到了德國哥廷根,開始學習梵文、巴利文和吐火羅文,算是我研究佛教的濫觴。從那以後,在長達半個世紀的漫長的年代裡,不管我的研究對象「雜」到什麼程度,我對佛教研究始終鍥而不捨,我在這方面的興趣也始終沒有降低。

「你研究佛教是不是想當和尚呀?」有人曾半開玩笑地問過我。我從來沒有信過任何宗教,對佛教也不例外。而且我還有一條經驗:對世界上的任何宗教,只要認真地用科學方法加以探討,則會發現它的教義與儀規都有一個歷史發展過程,都有其產生根源,都是人製造成的,都是破綻百出,自相矛盾的,有的簡直是非常可笑的。因此,研究越深入,則信仰越淡薄。如果一個研究者竟然相信一種宗教,這件事情本身就說明,他的研究不實事求是,不夠深入,自欺欺人。佛教當然也是如此。

那麼為什麼還要研究佛教呢?要想圓滿地回答這個問題,應該先解決對佛教評價的問題。馬克思主義對宗教的評價是眾所周知的,從本質上來看,也是正確的(趙復三《究竟怎樣認識宗教的本質》,《中國社會科學》1986年第3期)。佛教這個宗教當然也包括在裡面。但是我感覺到,我們過去對佛教在中國所產生的影響的評價多少有點簡單化、片面化的傾向。個別著名的史學家幾乎是用謾罵的口吻來談論佛教。這不是一個好的學風。謾罵不等於戰鬥,也不等於革命性強,這個真理早為大家所承認,可惜並不為這位史學家所接受。平心而論,佛教既然是一個宗教,宗教的消極方面必然會有。這一點是不能否認的。如果我們說佛教簡直渾身是寶,完美無缺,那也不是實事求是的態度。


「培養一個無神論孩子的最好方法就是給他一本聖經」 — 美國無神論協會會長


從歷史上看,大多數基督教徒都沒有閱讀過《聖經》,不用說「研究」了。羅馬天主教更是在相當長的時間裡反對平信徒閱讀和解說《聖經》。

所以,這個問題的答案應該是:信仰基督和研究《聖經》沒什麼必然的關係……


對尋找真理的高度潔癖


研究是為了武裝自己,從而更有力的駁斥,增加反對言論的權威性,否則基督徒一句「你不懂就別逼逼」你就沒詞了。


1.從人的角度看,首先是研究聖經的動機。研究聖經的人很多,事實上,聖經研究衍生出很多學科:神學、歷史學、文學、考古學、政治學、倫理學等等。有的人從學術角度研究聖經,有的人為批判基督教研究聖經,有的人為尋找人生價值研究聖經。不同的研究動機,自然結果不同。但很顯然,題主所要問的不是這一類人,是那些讀了很長時間的聖經,想信,卻依然不信的人。

2.信的來源:基督教神學中有很多重要的基要信仰及神學觀點。預定論就是其中之一。人信上帝,信心不是從自己而來,而是上帝在創世之前就預定某些人得救。不被預定的人,是不會信(包括表面而不是真正信)的。也就是說,信的主體是上帝,不是人。不是我想信,我要信的信。所以那些煩基督徒傳福音的人,應該明白了,基督徒傳福音本身是沒有任何功勞的,只是履行做見證的義務。

3.信的內容:上帝給你信心,聖靈光照你,使你認識到自己的罪,並相信耶穌為你降世而死並復活的事實。相信信子的必得赦免,得永恒生命。信是所望之事的實底,未見之事的確據。信不是證明,人的有限理性無法證實靈界的上帝,上帝通過先知寫成的聖經和創造向人類證明自己,並讓耶穌來顯明自己,只是人不領受上帝的見證。這個是福音的核心內容。而不少人因為既有的教育及觀念,對聖經中創世論或人死復活,甚至細枝末節的東西(往往是還沒達到理解的程度)無法相信,從而失去了最寶貴的部分。

4.聖經並不好讀懂。很多人讀聖經只是一知半解,斷章取義。大部分人聖經沒有真正通讀,就字面的意思主觀臆斷作為判斷基督信仰的依據。他的知識和理性反而成為他的跌絆(俗話叫做聰明反被聰明誤)。有一部分人通讀了,甚至對某些經文比信主較長時間的人還更熟悉,但只是熟悉字句,不懂精義。「那字句是叫人死,精意是叫人活。」(參林後三6)

最後用主耶穌的話語來說明吧

(解經可看鏈接: 撒種的比喻 )

13:1當那一天、耶穌從房子里出來、坐在海邊。

13:2有許多人到他那裡聚集、他只得上船坐下.眾人都站在岸上。

13:3他用比喻對他們講許多道理、說、有一個撒種的出去撒種.

13:4撒的時候、有落在路旁的、飛鳥來吃盡了。

13:5有落在土淺石頭地上的.土既不深、發苗最快.

13:6日頭出來一曬、因為沒有根、就枯乾了。

13:7有落在荊棘里的.荊棘長起來、把他擠住了。

13:8又有落在好土裡的、就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

13:9有耳可聽的、就應當聽。

13:10門徒進前來、問耶穌說、對眾人講話、為甚麼用比喻呢。

13:11耶穌回答說、因為天國的奧秘、只叫你們知道、不叫他們知道。

13:12凡有的、還要加給他、叫他有餘.凡沒有的、連他所有的、也要奪去。

13:13所以我用比喻對他們講、是因他們看也看不見、聽也聽不見、也不明白。

13:14在他們身上、正應了以賽亞的預言、說、『你們聽是要聽見、卻不明白.看是要看見、卻不曉得.』

13:15因為這百姓油蒙了心、耳朵發沉、眼睛閉著.恐怕眼睛看見、耳朵聽見、心裡明白、迴轉過來、我就醫治他們。

13:16但你們的眼睛是有福的、因為看見了你們的耳朵也是有福的、因為聽見了。

13:17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13:18所以你們當聽這撒種的比喻。

13:19凡聽見天國道理不明白的、那惡者就來、把所撒在他心裡的、奪了去.這就是撒在路旁的了。

13:20撒在石頭地上的、就是人聽了道、當下歡喜領受.

13:21隻因心裡沒有根、不過是暫時的.及至為道遭了患難、或是受了逼迫、立刻就跌倒了。

13:22撒在荊棘里的、就是人聽了道、後來有世上的思慮、錢財的迷惑、把道擠住了、不能結實。

13:23撒在好地上的、就是人聽道明白了、後來結實、有一百倍的、有六十倍的、有三十倍的。

補充

————————

信徒與非信徒之間思考角度完全不同啊,非基督徒看起來可能比較費解。研究聖經不都是真正的慕道者,很可能還是拆毀者。這些人很難信。一個慕道者能不能真信?首先注意這個「信」,人是客體,上帝才是主體。人信或不信有上帝,上帝就在那裡。就像你告訴古人星星原比月球大得多,幾乎沒什麼人會相信,人相信自己的經驗,相信自己的理性(其實是有限的),相信自己的認知。人的無知和驕傲是抵擋人領受上帝啟示最大的障礙。人的意志不能代替客觀存在。不是上帝孤單需要人信他,是上帝賜下信主之法拯救人類。被上帝所預定拯救的人,無論如何頑固敵視基督教,在「不可抗拒的救恩」下面,最終還是會降服的,保羅就是很好的例子。其次,上帝給人選擇信或不信的自由,在末世審判的時候,那些聽了道卻不信的人就沒有懊悔和狡辯的餘地。順從聖靈,打開心門接納福音的就蒙得救。反之亦然。所以基督徒為什麼殷勤作見證傳福音?不是像傳銷為了發展下線(信是上帝的主權,基督徒傳福音沒有任何功勞,反而把福音傳錯使人跌倒有禍),而是不知道誰是上帝預定的,誰不是。這是極大的奧秘。


作為科學青年,又喜愛歷史文化,涉獵宗教話題。我發現,其實不信宗教、又能夠同情和理解宗教在說什麼的人(嗯,你可以說就是我,哈哈哈)評論宗教話題才客觀。

宗教是什麼,「祖宗之遺教」也,也就是某一群古人對這個世界和人生的一種解釋,這些解釋後來被神秘化和儀軌化,形成了宗教。古人解釋是全對的嗎?是真的嗎?當然不是全對的,但古人和現代信奉者以為是「真」的。所以宗教的虔(狂)誠(熱)信奉者是無法對自身做出客觀評價的。

同樣,狂熱反對者也沒法做出客觀評價,因為他們覺得宗教就是迷信甚至反動,一棍子打死了,那還有什麼好說的呢。

所以我覺得,我們要理解宗教到底在說什麼,對世界和人生的解釋,其他宗教是怎麼說的,現代自然科學和社會科學又是怎麼說。既要理解,又不要掉進崇拜的坑裡去。世界上有那麼多種宗教、主義、學科,其實有些內容是可以做對比,做溝通的。比如上帝創造世界,盤古開天女媧造人,這都是同一層級的神話故事。

我試圖在「解釋世界」這個問題下溝通科學與人文、神話與宗教,等等,我覺得還是很有意思的

傑斐遜總統秘密修改聖經

孫正凡- 天體物理博士,科普作家修改


尋找自己的信仰,「信」什麼,不是件隨便的事。

也許他/她同時還在研究佛法、道家、禪宗、密宗等等,

只有找到值得的,能夠徹底接受的,願意讓自己的靈魂永生倚靠的神,

他/她才會去信祂。


因為他信了之後,就失去了所謂研究的客觀性。

為了保證客觀性,他在回答問題之前經常說,「利益相關:我不信教」。

為了保證《聖經》還有市場,研究還有價值,他就經常為《聖經》辯護,為基督教辨護。而這個辨護連基督徒都覺得不中肯綮,如隔靴搔癢。

這樣的研究處於非常尷尬的地位,註定成為歷史的未流。


為什麼有的人研究犯罪心理學多年,但卻堅持不犯罪?


有些人一點教義都不知道,卻虔誠無比,甚至願意為了他所謂的信仰,不惜犧牲自己,犧牲他人。


是說我么。。。研究是為了了解宗教的歷史和文化意義

至於價值觀么。。。我是德魯伊,要啥價值觀?


旁觀者清


我就是題主說的那種人,所以我覺得我有發言權。

如果你真的認真研究了聖經和聖經的歷史,就會發現無論天主教還是新教的導師們幾乎都在胡說八道!

比如三位一體,約翰福音14:28,耶穌親口說「父親是比我大的」,這個是最直接的。其實反對三位一體的經文何止千千萬萬,但那些牧師和所謂的信徒們就是視而不見;

比如靈魂不死,詩篇146:4說:人一斷氣,就回歸地土,他的思想當天就消滅。如果靈魂不死,那我們幹嘛還祈求永生?

什麼地獄永火之類的就不說了,這能說明「上帝就是愛」嗎?

馬太福音23:13的經文,是耶穌批判猶太教法利賽派導師的,也適用那些所謂的教徒和牧師:你們這些虛偽的人有禍了!因為你們在人面前把天上王國的門關起來,自己不進去,連想要進去的人,你們也不准他們進去。


《第一財經日報》:這幾年來,你把主要功夫用在《聖經》中文版的翻譯上。你曾經談到過,將《聖經》當作一種文學作品來重新發現它。《聖經》的文字風格有何特徵?

馮象:我不是嚴格意義上的宗教學學者,我讀《聖經》、研究它主要是作為文學訓練的一部分。我曾用八個字概括它:樸素、聖潔、雄健、熱烈。我們現在的譯本,樸素馬馬虎虎,聖潔談不上,雄健更差得遠,熱烈百分之百沒有。翻譯中若能做到這四點,基本上就成功了。


研究宗教,並不一定要相信宗教,這兩者沒有必然性。

具體到聖經研究,國外大學很多研究學者是本著學術態度去研究聖經的,不是本著信仰的角度去解釋聖經的,所以他們終生不信教。學術研究類似是我注六經,信仰解釋是六經注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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